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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行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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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管理行业报告

信用管理行业报告范文第1篇

“准市场与亚政府”模式,其内涵是“政府推动、企业运作”,即由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和上海市信息化办公室共同牵头,作为上海市社会信用联合征信项目的主管单位,用行政手段推动联合征信的创建和发展;同时,作为该项目的具体承担实体,上海资信有限公司又是一家独立于政府和银行的第三方中介企业,自主经营。

制度设计与现实考量相结合的双驾马车,就这样拉着上海资信跑起来了。

数据原始积累

国内信用局面临的最大难题是数据采集。

作为中国大陆首家个人信用征信业务试点机构,上海资信有限公司4年间建成了覆盖全市主要消费信贷活跃人群的征信数据库,并向金融机构出具了数十万份个人信用评估报告,更在一定程度上培养了银行和其他授信主体使用第三方信用机构进行风险控制的习惯。

大量基于消费者个人基本特征及其信用行为的数据,是个人信用评估的“原材料”。这些数据大部分掌握在与政府相关的部门,如公安、法院、人事、工商、税务、劳动保障等部门,以及金融、公用事业单位、通信、保险等非政府或亚政府机构,处于极端分散和相互屏蔽的状态。

行政部门长期形成的本位主义,给获取个人信用信息设下层层关卡;而缺乏相应的立法和政策作为支撑,更使这种数据采集名不正言不顺。如果没有政府的强势介入协调,仅凭信用局自身来干,难比登天。而没有数据的信用局,就好比没有存款的银行,一切都无从谈起。

解决这个问题,政府管了大用。在上海资信项目启动伊始,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便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上海市15家中资银行把1998年以后的个人消费信贷数据交给上海资信;同时要求,在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时,这些银行应该向上海资信付费查询相关的个人信用报告。

对于各商业银行来说,要将部分业务数据交给一家自己无法控制的第三方机构,无疑会引起相当强烈的反弹。据上海市信息中心主任、上海资信第一任董事长陆国liang先生回忆,“几次协调会都争得面红耳赤”。“反方”的论据主要有三条:其一,担心信用局将有关数据转卖给其他银行导致客户流失;其二,对于查询信用报告要付费感到难以理解,“凭什么拿了我的数据还要反过来赚我的钱?”;其三,担心交出数据将引发客户以“侵犯隐私”为由提起的法律诉讼。

但在交数据的问题上,各家银行之间的态度也有差异。一些大银行认为,自己是数据贡献大户,将自己的数据和小银行共享,自己明显吃亏了;而小银行的态度则都比较积极。

为解消银行方面的顾虑,2000年1月,由上海市信息办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牵头,组建了“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中心理事会”。两家主管单位、15家中资银行和上海资信成为第一批理事成员单位。在上海资信的数据使用和经营范围上,该理事会拥有相当大的裁决权。

最初,理事会给上海资信定下了几条“规矩”:1.限定了信息使用者的资格,规定只有理事会成员才可以查询上海资信的信息,没有信息贡献就不能享受信息查询;2.限定了信息的使用范围,规定上海资信只能将其信息产品服务于以审核贷款资格为目的的查询;3.规定新加入理事会的成员资格必须征得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同意。

成立有政府和商业银行参与的理事会,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上海资信的经营自,但在当时的环境背景下,这种“准市场亚政府”的特殊面孔,对打消银行方面的顾虑确实很灵光。在个人征信项目启动初期,15家商业银行向上海资信提供了110万人的个人信用信息,使上海资信完成了信息的原始积累。

加量减价

陆国liang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2000年6月28日,上海资信在“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库”建成开通的同时,出具了中国大陆第一份个人信用报告。系统开通后不久,马上发现有一个人先后向7家银行申请了住房贷款。“这等于是借银行的钱来炒房地产。如果不把各家银行的数据联通的话,根本就查不出来,你说风险大不大?”。

在以上案例中,银行是靠与其他银行的信息资源共享发现了风险隐患。然而,如果信用局没有收集到足够的消费行为数据,这些隐患无疑会生成一笔笔银行坏账。对消费者行为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量化分析,使银行等社会授信主体系统地了解个人的信用状况,避免信贷风险,就是信用局存在的前提。

在发达国家,信用局可免费获取银行消费信贷数据,而银行查询信用报告时,则要向信用局付费。然而在上海资信建立之初,国内银行尚没有养成使用信用局产品的习惯,加上信用局的数据量也不丰富,导致上海资信初期所出具的信用报告很单薄,还不足以替代银行的信贷审核流程,银行当然不愿意掏钱将原本由自己提供的数据再买回来。

此时,政府又一次出面斡旋。在政府方面的建议下,上海资信设计了一个双向付费流程:银行方面每提供一条原始数据,上海资信付给1元钱,以后每更新一条数据付0.1元;银行每查询一次信用报告,付给上海资信10元。不久,上海资信采取了一种“心理安慰”的做法,即一次性将费用泵交给银行,存入专门账户,以后每次银行查询的费用从中抵扣。为此,上海资信向15家银行交纳的费用少则几万元,多则五六十万元。

这种近乎“免费试用”的做法,使银行查询信用报告的次数开始逐渐增多。在使用信用报告的过程中,银行方面逐渐“找到了一些感觉”,至少觉得在审核信贷发放时有了较为直观的佐证。与此同时,上海资信又扩大了数据采集范围,逐步加入了公安、移动通信、公用事业等单位的数据,丰富了产品内涵。当上海资信给银行的预交款即将用完时,上海资信又主动与银行方面协商,将查询信用报告的费用由每次10元降为5元,而且上海资信不再向银行支付数据费用,平滑地完成了朝银行单向付费制度的过渡。

随着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各商业银行使用该系统的频率也逐渐攀升。目前,该数据库的信息采集已覆盖301万上海市民,日均查询量也由最初的每天50次上升到目前每天近3800次。这个数字意味着,在上海市每天发放的6000余笔消费信贷中,至少有一半参考了上海资信的评估数据。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银行已实现了内部网络与联合征信系统的互联,通过技术手段确保了61家支行在办理每一笔信贷业务时,都要查询数据库。银行方面已经意识到,联合征信系统是进行风险控制的重要辅助工具。

从行业征信到联合征信

2001年初的两大动作,使上海资信的业务模式向“社会联合征信”迈进了一大步。

3月,上海资信与上海市公安部门在个人身份信息的查询和校验领域开展合作,大幅度改善了征信系统个人身份信息的准确性,提高了信用报告的查得率。5月,上海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上海分公司和上海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等三家单位被接纳为理事会成员。两大通信公司的加盟,标志着原先的“银行同业征信”壁垒被打破。

与移动和联通的合作,是上海资信“主动出击”的成果,并得到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默许。移动通信行业一向采取的“先使用后付费”的方式,使其成为当然的授信主体。而手机欠费又恰恰是法律上的空白点。国内一般欠费金额在1万元以内,不值得打官司。而在美国,手机欠费被认为是较为严重的信用污点。为了解决欠费问题,两家通信公司主动将注册用户的缴费记录免费提供给上海资信。

“移动和联通加入我们的联合征信系统后,无形中给了欠费者很大的压力。我们实际上起到了商账催收的作用。由于银行方面非常重视我们在移动通信业的表现,因此对我们的信心更强了。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上海资信总经理陈志国对此相当自豪。

有了移动通信业的成功先例,主动上门要求与上海资信合作的单位也就纷至沓来。2001年8月,两家公用事业单位――上海市北煤气公司和市北自来水公司也正式与上海资信开展合作。

上海资信与上述单位开展合作后,这些单位的账务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不仅客户的缴款及时率大幅提高,一些屡催不缴的客户慑于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威慑力量,也纷纷归还了拖欠的款项。

此后,“滚雪球效应”益发彰显:市财政局、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租赁协会、上海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上汽集团财务公司等,先后都成为上海资信的合作伙伴。

2002年10月,上海市静安区法院与上海资信签署了合作备忘录。作为一种尝试,这样的合作在更大层面上具有探索意义:法院要解决执行难问题,一定要找到一个社会公示平台。要把这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人的信息,全部纳入上海社会征信数据库系统,使他们的经济活动受到极大制约,让他们“要钱无法贷、有钱不能用”。

把“行业征信”推向“联合征信”,在陈志国看来,是近两年上海资信做得最为成功的一点。其中政府各部门的参与示范,无疑产生了助推器效应。

产品上台阶

信用局是什么?有人说它就像一个“放大器”――将失信者与单一授信机构的矛盾,放大为其与整个社会的矛盾,在司法管辖无法涉及的空白处,建立起社会性的“失信惩戒机制”。而这一切都是通过信用局的产品/服务体现的。

在征信产业发达的美国,消费者个人信用报告是各大信用局的主流产品。具体又可分为标准信用报告和专项个人信用报告(包括购房贷款信用报告、就业报告、商业报告、人事报告等)。此外,依据市场的不同需求,各信用局还设计开发了许多个人信用产品,包括:个别消费者来自法院和其他方面的公共记录;对发生不良记录和个别客户的破产可能性评分;关于异常信贷活动的警告信息以及信用欺诈数据;个人抵押品信息;等等。此外,信用局还向银行等重要客户出售风险评估模型和信贷决策控制软件。

上海资信最早提供的产品就是消费者个人信用报告。但由于数据来源尚不丰富,初期信用报告显得还不够“解渴”。然而就在此时,陈志国又提出要改变单一产品结构。他果断决定,开发更高一级的产品――信用评分。当时,公司内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连信用报告都没做好,就敢做信用评分?

而陈志国的考虑是:“单就信用报告这个产品而言,没有5~7年的积累,数据不可能丰富。解决的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等着它丰富起来,然后做一份很详细的信用报告;另一种办法是用相对抽象的评分来佐证信用报告的判断,弥补其不足;换言之,用高端产品拉动低端产品的发展。”

2002年11月25日,作为项目二期工程的上海资信个人信用(风险)评分系统建成开通。该系统以分值的形式,对具有相同信用表现的消费者的行为进行评估和风险预测,为金融机构直观了解个人的信用情况提供了解决方案。

据陈志国介绍,在产品梯度上,上海资信准备用5~7年的时间,完成从低端(信用报告)到中端(信用评分)再到高端(各类资质证明或称评分卡)的发展过程。

双驾马车要跑多久?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建立社会征信体系和征信产业,要涉及诸多环节:法律体系的建立、有效的行政监管、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增强、以及征信机构良性运作等。因此,仅靠信用局一己之力,是不可能大干快上的。

在上海市征信体系建立的第一阶段,政府以行政指令和有效协调的方式,扮演了积极介入的角色,使上海资信能够在很短的时间内,以较低的制度交换成本迅速成形。

“在上海资信的成长过程中,政府扮演的角色比较恰如其分。他们一开始便要求我们以企业形式运作,不希望办成事业单位。不是说上海市政府养不起我们,而是因为他们能够站在一个很高的角度看清征信产业的未来走向。在企业经营层面,他们没有过多地干预。”陈志国如是说。

但是,随着逐步脱离“襁褓期”,上海资信对政府的作用也提出了更高的期望。“目前的信息采集毕竟是通过行政手段强制实现的,并不是完全的市场化运作。政府这支‘拐杖’我们不可能拄一辈子。希望政府能够在制定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市场准入条件等方面下更大的力气。”

以征信产业非常发达的美国为例,消费信贷的授信方、商业银行、保险公司、雇主、司法部门、消费者个人,都是个人信用产品的主要需求者,甚至连加油站和许多大卖场商家,也都有授信行为。美国三大全国性信用局(Equifax、TransUnion、Experian)以及1000多家地方信用局,共收集了近2亿成年人的信用资料,每年出售6亿多份消费者个人信用报告,收入超过100亿美元。

与此同时,美国的征信产业有严格的法律体系作为保障,共有16部与征信业相关的法律,这些法律直接规范的目标都集中在规范授信、平等授信和保护个人隐私权方面。

此外,有关政府部门和法院也对信用体系起到了监督和执法的作用,其中联邦贸易委员会是对信用管理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司法部、财政部货币监理局和联邦储备系统等,在监管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信用管理协会、信用报告协会、美国收账协会等一些民间机构,也行使着征信行业的自律管理责任。

据中孚德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涂志云介绍,信用局在美国是先民间后官方,可以说是个瓜熟蒂落的文化产物。美国有悠久的民间信用采集文化,三大信用局鼎立的格局是由数千个民间小信用局通过竞争淘汰和相互兼并逐渐形成的。目前,美国三大信用局均采用最著名的信贷风险评估公司--Fair,IsaacandCompany(FICO)的信用评分。涂志云曾在FICO做过4年信用局评分经理。

相比较而言,中国几乎没有民间采集信用的传统,也少有以此为生的民间信用机构。因此,建信用局不会是文化成果,而只能是制度产物。如此一来,政府显然不可轻易言退了。所幸的是,中国信用市场也正在迅速崛起,滚滚而来的需求,将使信用局建设显得不那么生硬。

有两件事情使陈志国对上海资信的赢利前景充满信心:首先是银行信用卡发行力度的加强,其次是外资银行的抢滩登陆。

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的经验,当人均GDP达到4500美元以上时,人均信用卡持卡量将达到1.5张。上海有600万消费信贷活跃人群,如果人均申请1.5张信用卡,总量就是900万张,即使分10年发完,每年的发卡数量也将达到90万张。这将给上海资信带来更大的业务空间。

目前,已有汇丰、渣打、东亚和恒生4家外资银行成为“上海市个人信用联合征信数据中心理事会”的正式成员。外资银行的涌入,对改变国内银行传统的营销观念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外资金融机构不会把个人零售业务做成像‘钓鱼’那样的方式,它们一定是用鱼网捕鱼。比方说,它们做1000笔业务,只要能把坏账控制在10笔以内,就会有可观的利润。这就需要借助我们。”陈志国说。

根据国外的经验,如果银行自己去找一个优质客户,成本通常在150美元左右;而通过信用局这样的中介服务机构,成本不到15美元。这说明,无论是中资银行还是外资银行,经营理念的改变与征信局的成熟程度是相关的,两者的发展也是互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