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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地产公司 会计监督 现状 思考
一、引言
房地产公司会计监督是指房地产公司会计对房地产公司所从事业务事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的工作过程。合法性是指会计监督确认房地产公司经济业务事项或生成会计资料的程序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性是指会计监督房地产公司会计计量、记录的相关活动是否实际发生或按规定生成相应的会计资料,杜绝会计资料因人为因素的失真;准确性是指房地产公司会计按照我国会计法规体系的相关要求,监督房地产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会计资料所记录的会计数据之间是否吻合,应确保各个数据之间吻合;完整性是指房地产公司会计核算公司相关经济活动过程中形成和提供的各种会计资料是否齐全和完整。伴随着房地产公司利润率逐渐下降和市场集中程度越来越高,要使得房地产公司在竞争的大潮之中处于不败之地,会计监督发挥着尤为重要的作用,如何做好房地产企业的会计监督工作值得我们深思。
二、房地产公司会计监督现状及原因分析
有效的会计监督有利于房地产公司形成良好的经济秩序,协助管理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然而,在我国部分房产公司中,会计监督形如虚设,不仅没有发挥其监督职能,更造成了房地产公司内部对会计监督的误解。会计监督的不力,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会计行业的困境,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现象增多、诚信严重缺失等不利局面,不仅造成了极恶劣的负面影响,损害会计队伍自身的形象,危及公司经营者、投资者、债权人的利益,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房地产公司管理的正常进行。产生这些现象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以下方面:
1.相关法律制度不健全
由于会计监督的特殊性以及房地产公司所从事的行业特殊性,决定了有效的会计监督必然以会计法律法规和房地产相关法律为准绳及行为标准。自1985年我国的第一部会计法通过并开始施行,后来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及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会计法也相应做过几次修订。截至目前,虽然会计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但随着我国的经济状况发生的天翻地覆变化和国际经济环境的巨大变化,尤其是2003年以来,房屋价格持续上扬,大部分城市房屋销售价格上涨明显,随之而来出台了多项针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政策。就使得部分相关规定严重滞后,但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清理废止或修改工作未能及时跟进;甚至出现了会计法未涉及的真空地带,造成无法可依的局面。如因公司虚假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在市场参与者之间应如何分摊;另外由于实践需要而出现的一些“补充规定”之类的文件,导致会计法规的质量低、部分条款规定相互矛盾,阻碍会计法规监督功能的实现。特别是当前,对于违法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规定相对简单,导致对做出虚假监督检查结论的各职能机构难以明确地做出责任追究。
2.政府监督、社会监督、内部监督体系流于形式
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完整的会计监督体系是集单位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政府监督三位于一体的有效监督体系。但现状是它们并未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甚至有不断弱化的趋势,表现为:首先,管理体制的不健全导致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缺位。虽然相关的制度规定也建立起来,但形如虚设无法得到有效的执行,以致会计秩序混乱,弄虚作假现频发。在现有的监督体系中,会计人员的会计监督权是房地产公司老总说了算的,难以对单位日常的全部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约束。其次,社会监督主要采取的是事后监督的方式,因而成本巨大。并且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因利益关系使部分社会审计监督流于形式。再次,政府会计监督手段相对落后,监督工作不到位,而且由于政府职能转变,在当前受到经济利益的制约,使其监督实质效果难以确定。
三、建立多层次化的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系
多层次的公司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系是一个从上到下的、完整的、具有较严密监督控制特性的系统。通过明确有关人员、有关部门的权、责、利,使得每个群体或个人的行为都处在他人的监督控制之下,使得对会计工作的监督控制工作能够有制度上、程序上的保证,避免出现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真空控制”地带或“控制盲点”,而使内部会计监督控制流于形式、难收成效。一般说来,人力资本产权视角下的内部会计监督控制体制可分为三个层次。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企业所有者对经营者的控制主要体现在企业根据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要求实行纵向授权制,通过股东大会给董事会授权,通过董事会给总经理授权,进而形成严格的内部监督控制体系。在体系严密,领导责任明晰的基础上行使对会计监督控制的权力,使得监控权落到实处,监控效果明显。财务总监具体行使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权利。财务总监是由企业所有者委派的,是企业所有者利益的维护者,并具体监督和指导着企业内部会计控制的全过程。这一层次的企业会计内部监督控制是多层次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的重点,它是所有者对经营者以及经营者内部进行会计监督控制的一个关键。
会计部门及会计人员的内部监督控制。即直接面向经营者及经营实体贯彻企业的财务和会计方面的监督控制制度。值得注意的是在该层次上行使内部会计监督控制权利和责任的是企业会计人员,作用方向是会计人员作用于企业的经理和各业务部门,而监督和评价会计人员履行监督控制责任的却是上一层代表所有者利益的财务总监。
需辨析的是,无论是公司还是企业,内部会计监督控制工作必须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和要求,体现在:一是涉及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人员应当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不能混淆不清、指责交叉。对不相容的职务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二是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应当明确相互监督和制约的程序,防止因个人拥有较大的权力而,以避免决策的混乱和失误;三是明确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财产清查的范围是对清查各单位所拥有的各项财产做出真实、全面的反映,要有组织的进行,使之程序化、制度化;四是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程序。内部审计是由本部门设置的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对单位自身的资金运动进行审计和做出评价。对于内部审计,应当根据国家统一制定的会计制度制定出办法和程序;五是明确会计责任主体,加强单位负责人在会计监督中的责任。
参考文献:
关键词:会计政策 万科 财务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4年5月,1988年进入房地产行业,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领先的房地产公司,目前其主营业务包括房地产开发和物业服务。1991年1月,公司正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成为中国大陆首批公开上市的企业之一。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业的风向标企业――万科的年报和附注等公开信息数据进行分析,剖析其主要会计项目与政策,以了解企业的行为动向。
一、会计政策应用与影响分析
(一)存货政策。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或者仍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料等,包括各类材料、商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存货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一项重要资产,通常其价值占企业资产的比重较大且流动性较强。存货核算的内容基本涵盖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因此对其进行准确的确认和计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万科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值与可变现净值两者较低者再次计量,对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存货跌价准备按单项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表1为万科近三年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通过表1可以看出,房地产市场的降温给万科带来了不利影响。与同行业的保利地产与华夏幸福相比,万科在2015年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比例较高,这样的差异一方面可能与公司的市场布局有关,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万科更为审慎的财务策略。报告期内,万科根据测试结果与会计准则的要求,转销存货跌价准备4.5亿元,并增加计提了4.4亿元,增加部分在考虑递延所得税因素后,影响2015年税后净利润3.3亿元,影响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亿元。
(二)投资性房地产政策。对于投资性房地产有两种计量模式――成本计量模式和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企业选择不同的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对其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会造成不同影响。近年来,国际会计准则及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纷纷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作为基本的会计计量属性加以运用。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未来我国的会计准则也将逐步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就现阶段来看,尽管会计准则允许企业选择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来计量投资性房地产,但采用这一模式的企业却不多。据相关文献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沪深两市中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共1 145家,其中仅有56家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导致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有两点,一是会计准则对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设置了比较严格的条件,只有当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持续、稳定地获取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时,企业才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且一经采用不得转变;二是可能与企业谨慎的态度有关,我国房地产市场虽然经过了十多年的高速发展,但依旧不够成熟,市场还不够稳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可能会使企业在不同年度的利润差异较大,影响投资者对企业的判断。
同大部分企业一样,万科对于投资性房地产也选择了成本计量模式,相对于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成本计量模式虽然不能反映资产的现时价值,但它更加谨慎,计量起来也相对方便。此外,对于用于银行借款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成本计量模式能更好地反映资产的抵债能力,降低了资不抵债的财务风险。
(三)应收账款政策。万科对应收款项的管理分为两大类:个别方式评估与组合方式评估。运用个别方式评估时,万科将应收款项分为两类: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和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当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万科将该应收款项的账面价值减记至该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当运用组合方式评估应收款项的减值损失时,减值损失金额是根据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包括以个别方式评估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的以往损失经验,并根据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可观察数据进行调整确定的。万科将不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分为组合一和组合二。组合一按债务单位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主要为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此类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极小,不计提坏账准备。组合二为除组合一及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之外的应收款项,万科结合历史经验,采用账龄分析法对本组合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
通过与保利地产的会计政策进行对比可以发现,二者在坏账准备计提方面的政策类似,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别。首先,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规定不同。万科将单项金额大于人民币1 000万元的应收账款,及单项金额大于人民币3 000万元的其他应收款视为重大;保利地产将单项金额超过10 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认定为重大。其次,通过对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保利地产虽然也有三种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但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比例为100%,也就是说保利地产都是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而万科则采取几种方法组合的方式进行计提,避免了单种方法的不足,体现了其谨慎稳健的战略。最后,万科和保利地产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率不同,保利地产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无论账龄长短计提比率一律为5%,万科则根据应收款项的账龄不同采用不同的计提比率:1年以内(含1年)账龄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率为1%,1―3年(含3年)的为5%,3年以上的为30%。通过比较二者的坏账准备计提比率可以发现,虽然保利地产的坏账准备计提比率没有随账龄的增加而增加,存在坏账被低估的可能,但是其总体的坏账准备计提比率却比万科要高,这可能与二者采取的公司战略有关:万科采取的是保守稳健的战略,而保利地产采取的是激进的战略。2013―2015年,万科的坏账准备占应收款项的比率分别为1.06%、0.82%、0.61%,保利地产的坏账准备占应收款项的比率分别为2.46%、1.65%、1.15%。从中也可以看出万科在应收账款方面的风险比保利地产要小,对应收账款的管理能力较好,再一次印证了万科财务战略的谨慎性。然而从财务报表的批注来看,万科也存在一些不足,比如针对应收款项,相对于其他房地产公司,万科没有列出比较重大的应收款项明细,这使得报表阅读者所获得的相关信息只是表面的,因为没有重大的应收款项明细,无法对应收款项的坏账风险有更深入的了解。
(四)收入确认政策。万科的收入来源主要有:销售商品收入、物业出租、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入以及利息收入,其中销售商品收入是万科主要的收入来源。同时满足收入的一般确认条件及以下条件时,万科确认销售商品收入:(1)万科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2)万科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万科按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达到了销售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取得了买方按销售合同约定交付房产的付款证明(通常是指收到销售合同首期款及已确认余下房款的付款安排)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循环周期比较长,多数楼盘的运作过程可能横跨两个甚至几个会计年度。因此,与普通企业的利润表不同,房地产企业的利润表中的利润反映的是前几年的经营成果和当年的部分业绩;单个年度的实际经营成果应当通过该年存货的变化量查看。另外,房地产企业的预收账款与营业收系紧密,因为很大比例的预收账款将在符合收入的确认条件后结转为收入,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负债。在这项因素的影响下,房地产企业在预测未来经营业绩时,不能完全依赖利润表数据,应同时参考预收账款余额,比如2013―2015年万科的预收账款明显高于其他住宅类房地产企业,可以预测万科的未来收入情况比较乐观。
(五)折旧政策。房地产企业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不同于普通企业,因而其折旧政策的影响显得更为重要。万科采用的折旧政策是,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公司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同时除非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其他情况下都将固定资产的成本扣除预计净残值和累计减值准备后在其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在这种折旧方法之下,各个会计期间的折旧额相等,使得企业的收益比较平稳。万科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年折旧率和残值率如表2所示。
万科采用直线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简化了会计核算,但是固定资产在使用前期操作效能高,使用资产所获得的收入比较高,根据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前期计提的折旧额应该比较多,那么万科对于固定资产全部采用直线法而不采用加速折旧法是否合理?答案是肯定的,这与万科所处的行业有关。房地产行业的固定资产类型不同于工业企业,房地产公司的固定资产,如房屋建筑物、办公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价值损耗都非常稳定,不像工业企业的机器设备那样价值磨损不均匀,需要使用加速折旧法,因而这种方法对房地产企业来说已能够反映其固定资产的折旧状况。
通过与同行业的保利地产相比可以发现,保利地a在2011年以前的折旧政策与万科类似,但在2011年保利地产变更了折旧政策,变更结果如表3所示。通过对比可以看出,保利地产在变更会计政策后增加了折旧的弹性,同时也增加了净利润的操作余地,也就是说存在盈余管理的动机。相比之下,万科一直没有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万科采取的是比较稳健的财务政策。
对于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万科也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从财务报表附注来看,租赁资产的折旧年限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选较短者进行计提。然而该方法的不足之处在于,在万科的年度财务报表中并未区分租赁期届满后企业是否能够取得租赁固定资产的所有权,而是一概而论,这有可能造成实际计提的折旧比应计的高从而降低净利润的情况,但也有可能只是附注披露不够完善的问题。
(六)税收优惠政策。2015年万科纳税金额单所得税一项就达145亿元,纳税筹划空间巨大;而所得税作为企业必须缴纳的最重要的税种之一,具有税基大、税率高、税负不易转嫁、计算环节复杂等特点,具备了税收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政策方面,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减少了企业的选择空间,在所得税核算方面更体现了企业的实际状况。2008年1月1日起,原来享受税率优惠政策的企业也在5年内逐步过渡到统一的法定税率25%。所以万科目前的纳税筹划主要通过转换销售的方式,以精装房代替毛坯房;小股操盘,合作建房;企业联营,股权转让;捐赠和利息支出扣除的合理规划等进行。
(七)信息披露质量。通过对万科关键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重点分析,可知2013―2015年万科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稳定,并没有变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从这一点可以看出,万科采取的是比较稳健的财务政策,进而可以推断万科管理层利用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不高,延续了以前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保持了公司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和连贯性。
此外,在信息披露质量方面万科存在以下问题:(1)万科在存货相关会计政策中没有说明存货发出时如何计价以及采取哪种存货盘存制度,同时对存货跌价准备如何确定也没有详细说明;(2)万科对预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入的披露不详细,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预收账款和主营业务收系紧密,正如万科在报表中提到的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款项列为预收账款,但万科并没有详细说明在什么情况下预收款可以结转为主营业务收入。
二、结论
会计分析的主要目的是消除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通过对万科存货、应收账款、收入确认等关键会计政策和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坏账准备计提等会计估计的分析,可以看出万科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有一致性和稳健性,从而能够保证万科会计质量的准确性,同时由于万科近几年来都未变更会计政策,确保了公司的前期财报数据和后期财报数据具有可比性,为财务分析的对比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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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新会计准则;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992(2011)1-0328-02
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公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并要求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执行,同时鼓励其他公司参照执行。它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迈向了一个新,是适应我国特色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与国际惯例趋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正式建立的标志性事件。新企业会计准则无论是在会计理论还是会计计量,还是在会计核算及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变化都将对上市公司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新企业会计准则的主要变化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值得市场监管部门、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密切关注。
一、会计理念的创新影响:
(一)收入费用观念的转变。
目前占据主导地位的仍是收入费用观,即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按照收入费用观,会计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而新会计准则的资产负债观则是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损益,因此当企业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是计量企业收益的两种不同理论。
资产负债观关注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先计量收益然后再将之分摊计入到相应的资产和负债中去。可见,资产负债观以经济学收益观为基础,其收益计算公式为“利润=期末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收入费用观以会计学收益观为基础,其收益计算公式为“利润=收入-费用”。国际会计界自1950年以来开始注意吸收经济学收益观的某些合理内容,引导会计学收益观向着经济学收益观的方向发展。
(二)受托责任观念的转变。
按照财务报表的目标分为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受托责任者认为,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反映受托者的受托责任和履行情况,关注的是股东受托资源的安全和资本的保值增值,要求提供尽可能客观可靠的会计信息。而决策有用观认为,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与经营决策相关的会计信息,强调的是会计信息与经营决策的相关性,而相对忽视其可靠性。在这种观念下,按现时成本计算企业的资产和收益更能说明企业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也有助于正确的预测未来的业绩;收入确认倾向于强调过程的经济活动模式。历史上,是先有受托责任观,由于股份公司的兴起,投资主体的日益分化,决策有用观大有逐渐取代受托责任观的趋势。新准则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会计国际趋同的需要,以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植入决策有用观。集中体现在对于相关性和可靠性的权衡上。新准则对于可靠性的表述是:企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三)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形成。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我国政府朝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转型期间最重要的就是要防止政府越位,政府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有限政府而不是在封建社会国家时期的全能政府。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利用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来弥补市场经济的自动化的不足,同时又要防止政府缺位,要把更多的注意力和公共资源投向促进社会发展和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上;发展市场化的同时也要求市民社会的培育,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需要一系列坚实的社会条件予以支撑,而市民社会恰恰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根本性的社会条件。这一条件的实质,就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社会、国家与个人、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互关系,确立互不侵犯、共存一体的多边合作。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是一场深刻的“政府革命”,它不仅仅是对于现有政府管理体制的修改,或者对于行政管理体制的修改,或者是对于一般性政府职能调整,更是建立一个与经济转型、社会转型相适应的“以人为本”的现代政府模式。一个民族,民主,法治的现代政府是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努力方向。
二、新基本准则内容的创新和影响:
我国2006年2月15日的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会计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基本准则,主要规范会计目标、基本假设信息质量要求和财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相当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中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而38项具体准则的提出,消除了欧盟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五大障碍之一,为中国各类企业现有的经济业务提供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标准,除此之外金融类、非金融类两大类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它是整个准则体系共同的应用指南。新准则的实施,可望缓解少数别有用心的国家或国际组织以会计标准为借口提出不实指控,显著提高外向型企业应对反倾销指控的抗辩能力,降低国际贸易纠纷的风险。此外,新准则的实施,将大幅降低交易成本和会计遵循成本,不仅为我国进一步吸引外资创造了优越的软环境,而且有利于我国有实力的企业以更加优厚的条件在国际资本市场上筹措更多的资本。简言之,新准则将促使我国的“商业语言”进一步融入国际通行的“商业语言”,可望进一步提升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与旧的准则相比,变化最明显且对于企业影响最大的为一下几点。
(一)公允价值的增加:
公允价值,市场经济下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市场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购买企业对合并业务的记录需要运用公允价值的信息。在实务中,通常由资产评估机构对被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新准则为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会计国际趋同的需要,以建立高质量的会计准则体系为出发点,一改过去对公允价值过度谨慎的认识,实施全面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并将其应用于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收入、企业合并、租赁、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石油天然气开采等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新会计准则对于公允价值的运用,正是在决策有用观的指导下,提高会计信息相关性的有力手段。
(二)利得和损失的概念的增加:
基本准则不论是在理论基础层面还是具体方法层面,均有向国际准则接轨的趋势。它吸收了国际准则中的“利得”和“损失”两个重要概念, 其中,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而损失则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三)投资性房地产管理办法的出台:
可以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三个条件是:第一,要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第二,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交易市场,第三,是企业能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合理的估计。在公允价值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也不计提成本价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新准则将主要影响那些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企业,如园区类企业、房地产公司等。近年来,中国房地产价格持续走高,对持有土地使用权或拥有并已出租的房地产的上市公司来说,由于执行新准则后,投资性房地产可改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其巨大增值将调整留存收益,资产将有大幅度增加。如果2007年房地产价格进一步走高,投资性房地产在2007年1月1日以后的增值部分进入当期损益,这些上市公司的业绩将进一步提高。
(四)债务重组收入作为应外收入
原准则中规定,将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减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 而新准则改变了这一做法,规定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 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这一新办法的出台,致使那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当获得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豁免权的同时,该上市公司的股指将大幅度上升,同时可能导致当期利润的大幅度上升。因此,监管部门对于背负高额负债又有可能获得和面或者减少偿还的公司,应该予以重视。
三、新准则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所得税处理方法的变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新《企业会计准则第18 号―――所得税》改变了原准则体系下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而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中国大多数企业在所得税处理方法上适用应付税款法,少数企业适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企业采用新方法核算所得税得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能够直接反映其对企业未来的影响。新准则规定所得税会计方法将改变所有企业的所得税费用,并导致净利润的改变。总体业说,原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的公司,影响相对会较小,而采用应付税款法的公司,所得税费用可能会有重大的调整。
(二)债务重组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如同上文所述,对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来说,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旦债权人让步,企业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收益,增加当年利润。对那些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全部或部分豁免,可能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而通过资产评估方式,公司还可人为调高所转让资产的公允价值,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可计入当期损益。另外,新准则还将提高大股东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热情。当公司出现亏损时,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出于维持公司业绩的考虑,可能会通过债务重组为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
(三)长期投资
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后,应对原有投资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首次执行新准则者,尚未推销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全额冲销并调整留存收益,上市公司2007年初的留存收益将减少。另外,上市公司进行短期证券投资时,由于新准则将其修改为交易性证券投资,按公允价值入账,账面盈利就能直接计入当期收益,增加当期利润。遏制了上市公司通常采用的, 在盈利较大的年度, 大幅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增加当年费用, 减少当年利润, 待下一年度利润下降时, 再利用转回减值损失的手段增加利润的做法, 使上市公司“隐蔽利润”的主观愿望无从实现, 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产生重大影响。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新”在于不仅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 而且实现了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惯例的趋同; 同时也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殊性。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又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对于上市公司的巨大影响是显而易见的,但是这更有利于形成一个更加规范和有秩序的股市管理体系,经过2007年的大好牛市和2009年的熊市的冲击,对于中国的广大股民来讲,是个不小的风波。股民们对于上市公司的期望值日益的高涨,对于政府和监督管理部门对上市公司的监管的关注也与日俱增。新准则的提出正式为了建设更加健全的股市体系,为广大股民谋福利虽然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更导致相关处理原则的改变的确会引起上市公司当期利润的变化, 但并不会因此而影响上市公司内在价值, 反而会使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得以正确反映。因此, 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核心要素在于让上市公司会计数据更真实, 更符合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注释:
1.2003年6月,中国政府正式向欧盟提出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要求,欧盟经过研究后提出5个标准:( 1)企业经营遵循市场规则,不受行政干预;( 2)企业必须建立透明公开的治理机制,包括一套与国际会计惯例一致的会计标准;( 3)企业破产应遵循优胜劣汰法则,不得偏袒国有企业;( 4)金融市场必须开放,国有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率应大幅降低;( 5)企业权益一律平等,不得歧视民营企业。
2. 会计遵循成本包括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费用。年报显示,2005年度,下列公司向为其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支付了巨额的审计费用(不包括IPO审计和内控审查、咨询费用等) :中国建行( KPMG) 14000万元;中国银行( PwC) 12563万元;中国移动( KPMG) 5900万元;中国石油( PwC) 5000万元;中国电信( KPMG)4576万元。2006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工行发行上市,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非常可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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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允价值 资产评估 监管 有效性
问题概述
作为最基本的一种计量模式,历史成本长期以来一直占据着会计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但随着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利率、汇率、金融衍生产品价格的波动幅度日益增大,企业面临的经营环境越来越不稳定,所提供的信息难以如实反映企业的现时价值,也无法反映市场价格变动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财务信息的相关性逐渐降低,给报表使用者尤其是投资者进行合理的决策判断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在这一背景下,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所采用,尤其是英美等发达国家早已开始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目前,公允价值计量已成为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会计准则,我国也从2007年起将公允价值模式引入了新的会计准则中。
公允价值(fair value)是指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可见,公允价值不是现实交易价格,而是意欲交易的双方达成(主要是通过评估来加以确定)现行交易的价格。一般而言,人们将公允价值的确定基础分为三个层次:资产或负债有活跃市场时的报价;资产或负债有同类资产或负债活跃市场时的报价;采用评估技术(涉及现金流、折现率、收益期的判断)。不难看出,公允价值的实质是在一个较为成熟、有效的环境中对资产或负债以当前市场为依据确定其价值,如果缺乏市场价格则需要应用各种估价技术确定其价值,即评估师需要将时刻变化的市场、影响资产价值的各种因素等“综合”在某一时点的价值判断中,模拟市场来确定资产的价值。因此,资产评估就是为委托者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在特定条件下的价值信息的行为,“价值”是其核心概念,其基本特征与公允价值计量的内涵高度一致。
公允价值环境下资产评估行业发展现状及分析
(一)以资抵债
目前上市公司大股东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过程中,评估价值的公允性值得关注。如美尔雅集团,大股东用以抵债的磁湖山庄,其账面价值为9627万元,而评估值高达16569万元,评估升值幅度高达72%,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抵债资产实质并不盈利。再如,西宁特钢大股东西钢集团以767197.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偿还对西宁特钢的应付账款16966万元,在西宁特钢的公告中只对这项重大的以资抵债作了简单的介绍: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为18155.12万元,而对该项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只字未提,投资者又从何了解抵债资产的质量呢?在对以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评估中,本应考虑到减值、折旧等因素而使评估价略低于账面价,但有的却是评估价值接近甚至超过了所抵欠款的数额。ST冰熊的大股东分别以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和雪苑宾馆房产冲抵对上市公司的两笔欠款,其中,用于冷柜生产的机器设备账面价值为1260万元,而评估价为1400万元,正好与相冲抵的1409万元的债务数额基本接近;雪苑宾馆房产账面价值为1126万元,其评估价为1300万元,略高于相冲抵的债务额1286万元。这都是巧合还是另有原因?此外,由于商标等无形资产的评估价值因人而异,因此,购买商标权被很多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当成了偿还债务的一条“捷径”。此外,还有很多公司,如ST东盛等,公司以资抵债的资产评估价值之所以高出市场价几倍甚至十几倍,在于评估机构是在基于较好的业绩基础上来进行估价的,但最后这些资产却没有达到承诺的盈利水平,上述这些欺诈行为显然极大地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二)企业合并重组
2009年11月17日,S*ST兰光启动股改方案,同时,为了重组保壳,宁波银亿控股集团以承担部分债务为条件,从S*ST兰光原控股股东兰光经发取得上市公司的控股权,在协议成为S*ST兰光控股股东的同时,并计划注入旗下房地产资产。不过,银亿房产100%股权溢价增值率为285.82%,评估后的资产溢价达到将近3倍。除了未考虑仲裁结果的影响而乐观地将一些项目产生的长期应收款增值外,更多的是其账面余额仅为19.7亿元的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增值了22.3亿元,超过40亿元,增值率达到113%。该项资产增值成为导致净资产最终评估增值2倍多的主要原因。
同样的还有*ST亚华,在其股改重组过程中,将公司原来的资产全部出让,浙商集团等以每股3.9元价格以地产认购*ST亚华定向增发的11.71亿股股权,定向增发之后,ST亚华总股本变为14.43亿股,公司资产包括0.8亿元现金及五家房地产公司股权,这五家房地产公司截止2007年9月30日净资产9.14亿元,评估值45.68亿元,评估增值36.54亿元,增值率高达400%。此外,重组方注入的资产2007年9月30日估值45.68亿元,2008年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但2008年3月31日及2008年12月31日估值竟然与一年多前估值相等,这让投资者难以理解。实际上,评估增值36.54亿元要在未来三年内(2007年9月30日起)实现,平均每年要实现净利润12.18亿元,亦即在2010年9月30日之前要实现收益36.54亿元,可是重组方作出的2008年、2009年两年业绩累计仅实现净利润19.35亿元,通常意义上,剩余的17.19亿元应在2010年实现,但是公司报告中并未对此予以说明或作出承诺。我们由此质疑,为何2010年的业绩不予承诺?若业绩发生变化,近一半的未实现收益的评估增值如何处理?公允性又从何谈起?
类似的还有正和股份、宜华地产。根据正和股份2006-2008年的评估报告显示,公司在2007年置入的商业地产的估值三年基本未发生任何变化,2007年正和股份确认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579万元,而2008年确认的变动损益为-264万元,在房价高峰的2007年以及随后房价跌落的2008年这一商业背景下,其地产估值为何没有发生变动?而恰恰又是在2007-2008年这一期间,其审计的事务所又发生了变更。2007年年报披露,宜华地产于2007年9月30日购买广东宜华,广东宜华在购买日净资产只有1.3亿元,但评估作价6.23亿元,评估值溢价3.79倍,即宜华集团在将广东宜华注入宜华地产时获取了379%的超额收益。广东宜华2007年注入宜华地产时被认定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故使用购买法。广东宜华仍按账面价值核算损益,但宜华地产编制年报时必须对广东宜华的以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损益调整为公允价值的损益。此时正是房价最高峰,任何房地产当时的估值绝对不会低于后来的市值,通常情况下,购买法下的广东宜华2007-2008年年报只会亏损,不会盈利,那么宜华地产2007年1.13亿元净利、2008年0.82亿元净利又来自哪里?从2007-2008年年报中不难看出,尽管房地产都发生了溢价,但宜华地产仅抬高了待开发地块的价值,明显压低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的价值,将其账面价值等同于公允价值,原因在于宜华集团对2007-2009年宜华地产业绩作了承诺,如果将开发成本或开发产品价值调上去,等于将成本调上去,则以后盈利压力非常大。可以说,如果没有宜华集团及宜华地产人为压低广东宜华开发成本和产品,则宜华地产2008年必亏无疑。
2009年,沪深两市共有95家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涉及注入资产的有87家,账面值合计1727.89亿元,经评估后的资产价值为2748.77 亿元,评估增值率平均为59.08%,其中注入资产价值最大1家是长江电力,账面值835.63亿元,评估后资产价值1073.15亿元。若不计长江电力,其余86家的资产经评估后平均增值率为87.79%。其中最大增值率3446.03%,最小是-8.05%。在2009年过会的57个项目中,55个项目涉及关联交易,占总数的96.49%,其中53个项目均进行了评估,49个项目中置入资产直接以评估结果定价。2009年度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案例中,以评估结果为基础定价的占92.98%,其中以评估结果直接定价的占85.96%;涉及直接资产交易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案例100%进行了资产评估,其中92%以上的资产交易定价直接使用评估结果。不难看出,资产评估已成为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定价的核心。
截止2010年4月,全国资产评估机构已达3500余家(孙树明,2010),注册资产评估师3万多人,资产评估从业人员达到8万多人,由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批准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有70家。就我国的价值评估行业执业情况而言,2007年前有两次全国性的检查验收工作:1999年由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的全行业清理整顿的检查、抽查及验收工作和2004年由财政部组织的全国范围的对资产评估行业进行的全面检查工作。2004年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评估机构设立条件和执业质量。检查结果数据显示:全国不涉及证券业务的评估机构共3355家,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就达到了1871家,占总数的55.8%,暴露的问题总数达到5130个。所有问题中,执业质量问题4125个,所占比例最大,为80.41%;评估机构不符合设立条件的有565个,占11.01%。2007年9月,中评协了82号文件,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对其会员进行执业质量检查。本次检查是资产评估行业第一次自律性的检查,共选取了22家特别团体会员及其11家分所作为检查对象,共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正式出具的122份评估报告,其中抽查价值评估报告82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67%以上,抽查无形资产评估报告15份,占抽查报告总数的12%以上,主要根据现有的准则、规范着重考察评估工作底稿、评估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与2004年的全面检查相比,虽然很多方面有所改善,但通过案例分析及中国证监会近年来对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资产评估机构的检查所得出的结论来看,本次检查中所涉及的本质问题更为突出,主要包括评估执业质量、事务所内部治理等。随后,在2009年全国性的资产评估检查中,上述问题同样存在,如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评估增值率显著高于出售资产的评估增值率、少数评估机构对于整体资产的评估结论以及单项资产的具体评估政策方面选择性地使用评估方法、部分项目评估方法的选用以及评估结果的取舍受制于交易各方在博弈中的主动权、交易的目的、资产的性质、交易的关联性、重组方案设计的局限性等多种因素,从而大大影响了交易定价机制的正常运作。这些情况的出现,除了新准则自身的原因外(施超,2009),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资产评估行业的执业监管亟待加强和提高。
1.治理结构存在缺陷,缺少独立性。评估业务的委托主体错位及评估机构组织结构没有真正独立,使得评估师在执行业务的时候缺少独立性。在所有者(评估委托人)、经营者(被评估资产占有方)、注册资产评估师(评估人)构成的三方契约关系中,注册资产评估师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经营者持有的资产或负债进行评估。只有当注册资产评估师能够完全依据事实对公允价值作出正确判断和评估,并能够不受任何影响地出具评估报告时,所作出的评估结果才是公允的。正如前所述,在所有者、资产占有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三者形成的委托关系下,注册资产评估师相对于资产占有方是独立的,即所有者是“委托人”,事务所是“人”,管理当局与事务所之间不存在任何契约或利益关系,从理论上说可以保证其公正性。但由于评估业务的委托人实际上是公司的管理当局,而董事会决定评估费用的权力又被管理当局控制,因此聘任、解聘事务所的真正权力掌握在管理层手中,委托主体的错位极大影响了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同时,部分从会计师事务所分立出来的评估机构实际上没有真正独立,部分合并成立的评估机构合并后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多头管理依然存在,作为独立性重要“保障”的内控体系也未予以真正地实施。因此,如何在资产评估行业监管中保持注册资产评估师的独立性,减少相关方的利益冲突(Beauchamp & Owie,1988),对随意更换评估师的行为予以更加严格的监管(既包括对“接下家”的评估机构的监管,也包括对委托方的监管),尤其在公允价值环境下使其站在不偏不倚的立场,客观独立地出具评估报告是监管亟待解决的首要问题。
2.规范体系不完善,缺乏相应的机制。截止2009年,财政部、中评协等已陆续了包括2项基本准则、8项具体准则、2项评估指南、6项指导意见在内的18项评估准则并颁布实施了一系列办法,包括《资产评估执业行为自律惩戒办法》(中评协[2005]18号)、《会员诚信档案管理办法》(中评协[2006]96号)、《资产评估行业谈话提醒办法》(中评协[2006]97号)、《资产评估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办法》(中评协[2006]98号)、《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中评协[2007]169号)、《关于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81号)和《资产评估业务信息报备管理办法》等,初步建立了统一的制度平台,形成了较为完整的资产评估准则体系。但迄今为止,注册资产评估师法及资产评估法尚未出台,很难从法律上赋予资产评估的地位及明确权利和义务,且《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资产评估准则的内容也过于简单,难以为评估师及评估机构的执业行为提供真正意义上的指导、规范和监督。因此,应抓紧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准入、退出和惩戒机制,继续推动资产评估准则的建设,形成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
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有效性的对策建议
(一)借鉴国际经验以逐步完善准则体系
美、英等发达国家应用公允价值较早,在评估方面的经验较多,因此,我国应吸收、借鉴国际资产评估行业的经验和做法(如为了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实行少数股东聘请资产评估中介机构制度),结合我国公允价值运用的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尽快建立和完善与国际通行惯例相一致且协调、统一的资产评估法律法规及准则、指南等来对原则性条款进行更详细的解释(如,除现行准则要求外,增加披露资产评估机构、聘请人、评估方法的选择、评估的金额和评估报告内容简要、最终交易价格与评估金额差异及原因等),规范评估程序,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健全退出机制,加大惩罚力度,仿照国际上通常认为内部控制应实现3大目标即合理保证财务报告(financial reporting)及相关信息的可靠性、经营(operation)的效率和效果、对法律法规的遵守(compliance)等有效地实施内部控制规范,通过评估立法从根本上解决评估行业管理体制问题,增强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报告的可用性。
(二)推行合伙制组织形式且加大事务所或合伙人的责任比重
改变以往由事务所兼营评估业务的做法,改由专营评估机构开展评估业务,并全面实行合伙制。在推进资产评估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的同时,适当加大事务所及发起人或合伙人的风险责任比例,增加违规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赔偿责任,提高违规者的投机成本,避免资产评估机构为利益驱动而与企业联合造假的行为。
(三)促进业界合作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
从西方实践来看,资产评估和会计之间的关系正变得日趋密切。对这种业界合作的最大推动力,来自于向“公允价值”会计的逐渐转化。2006年9月,《公允价值计量》(157号)的正式对美国评估业产生了重大影响,美国各大评估协会联合起来,积极与会计界、立法界和相关经济部门进行沟通,努力推动评估业与会计业的合作。公允价值的广泛应用加强了资产评估与会计业务的合作,使得会计信息责任体系由以往的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二维责任体系发展成为会计责任、评估责任和审计责任构成的三维责任体系。在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会计、审计与评估起着各自不同的作用,各自承担责任。会计是从企业内部管理出发承担的管理层对于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责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评估是对被重组资产评估结论的合理性、正确性、公允性承担责任。例如,资产的会计计价和财务报告的编制需要利用资产评估专业服务提供相关公允价值结论;在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企业价值评估时,可借用审计的专业结论,参考会计数据资料;审计也可采纳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单项资产公允价值评估结果。作为公允价值应用的保障,评估机构应与会计部门积极沟通,加强配套数据库的建设,明确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影响因素等,或适时出台相关的操作细则,以加强对资产评估职业界的指导,促进会计界与审计界对公允价值评估结果的认可和采纳。
(四)加强自律监管并建立行业与政府的双重监管体系
行业内部自律监管和政府外部监管是保证评估行业执业质量的两个重要手段。行业自律检查是目前规范上市公司评估业务的最有效手段之一。公允价值环境下,评估机构应进一步提升行业自律监管水平,完善监管制度,强化执业质量自律检查,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强评估行业与政府的协同监管,实现行业自律监管与政府监管的有效统一。
资本市场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但在市场环境不成熟的情况下,尤其随着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非货币易、金融工具等公允价值计量比重的日益增加,能否真实、有效地对上市公司的信息进行披露,则需要资产评估行业的紧密配合(周勤业,2009)。纵观二十年的发展历程,评估行业与资本市场互相促进,互动共生。在今后的发展中,应大力加强公允价值评估问题的理论研究,尤其要针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实践中涉及到公允价值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评估业务相关准则的制定工作,完善涉及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评估准则,提升执业规范化程度,规范评估实践应用,提高评估结果的合理性,创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促进整个评估行业有序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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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政治思想上,我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认真学习xx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把握其精神实质。伴随行业改革的深入和不断规范,行业发展也越发引得烟草人的关注。怎样领会和实践市局党组“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思路,做为烟草的一分子,我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积极关注行业发展动态,以期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积极参与和支持行业改革,并在实际工作,根据自身岗位特点,切实作好本职工作。
2、认清岗位职责,切实作好现金及银行出纳工作。作为企业经济活动的起点,货币资金的管理责任重大。自在市局从事出纳工作以来,我严格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现金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各单位货币资金管理和控制的规定,办理市公司的日常费用报销业务。为作好现金的管理,并结合会计电算化工作,我坚持日清月结,作到每日库存数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确保账实相符;月末现金日记账余额与现金总账余额相符。作为银行出纳,我认真把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支付结算办法》和财政部关于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制度,作到了严格按相关规定和在单位财务制度范围内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及转账业务,对不符合制度的资金业务坚决不予办理。同时,我还注重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及单据管理。结合市公司资金活动的特点,单位银行户头达30多个,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及注销等环节我都要一一把关,确保不发生因票据引发的资金安全问题。每月结束后定期主动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进行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编制,确保了单位资金的安全与会计核算的准确。XX年6月至XX年9月我在市公司投资的房地产公司从事出纳工作。在此期间,我严格按现金及银行结算制度和公司的资金使用要求进行资金结算活动,确保了在个人职责范围内的三个项目的资金作到了专款专用。
3、深入学习《会计法》,积极参与会计基础规范工作。按照国家局规范会计基础工作的要求,针对市公司前期会计基础工作的不足,我配合处内同事在拟定的原始凭证粘贴规则后分处室制作了自制凭证粘贴样本,并于XX年12月试行。在新的原始凭证粘贴规则实行后,我尽量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对于不熟悉的同志,我亲自示范,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尤其是离退人员报销医药费用时问题层出不穷,我都能细心讲解、热情帮助。在工作中既坚持原则,又不拘泥于形式,工作得到大家的肯定,也使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得到其他部门的支持,也为整体提升市公司会计基础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近半年的不断摸索与实践,会计基础规范工作从凭证这一源头取得明显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