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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开发是指以未利用土地为对象(即荒山、荒地、荒滩),使土地达到可供人们利用为目的(成为建设用地、农用地)的一种活动。
1 基本农田保护区怎样划定
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应遵循如下步骤:
1.1 国务院土地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同其他有关部门编制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并报国务院批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编制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经过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经过批准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需要调整的,必须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1.2 各级人民政府编制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时,应确定基本农田保护的数量指标和布局安排,并逐级分解下去。
1.3 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资源调查区划归为依据,并与城市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相协调。凡铁路、公路等交通沿线,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区周边的耕地,以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多应当依法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
1.4 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由县级人民政府设立保护标志,予以公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档案并报送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
1.5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后,由县级人民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
2 基本农田被占用够是否应采取补救措施
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当地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补充入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基本农田。占用单位应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负责开垦所占基本农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还应该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要求,将所占用基本农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3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开发未利用土地的审批权限作了什么规定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一次性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600公顷以下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批准;开发600公顷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对于开发集体所有的土地,法律没有作出规定,可以由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同时对土地的开发整理要符合当年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等耕地减少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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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宗地变更历史关系回溯
宗地变更后可以对宗地历史信息进行查看和管理,主要通过宗地历史关系回溯如图(2)和宗地历史放映清晰如图(3)的看到现在宗地演变的历史过程、权利人变化的过程以及所发生变更的时间和变更类型,另外可以通过设定时间点如图(4)和时间段进行分析查看各个时间点和时间段如图(5)所有发生变更的宗地信息。
图(2)
图(3)
图(4)
图(5)
通过对宗地变更的历史信息回溯便于土地管理部门对宗地变更的监管,为宗地的管理提供了历史依据和技术支持,是以往变更模式中所没有的。
3 新旧变更模式区别
旧的变更模式,仅仅在表面局部实现了宗地图面上的变更,没有深层次的分析宗地变化的历史过程,无法对宗地变更的历史进行回溯,如果一旦出现宗地权属界线纠纷,很难快速定位查找问题原因,不能完全体现到计算机信息技术的优势。
新的宗地监管审核的变更模式与旧的变更模式相比,不但在图形表面上实现了宗地变更,而且还存在以下优点:
3.1 有效的把控变更数据的精度,保证了地籍数据的精确性和准确率;
3.2 能够对宗地的历史关系进行有效的管理、回溯、放映,可以清楚掌控宗地发生变更的时间和过程,为国土部门管理宗地提供了可靠的历史依据;
3.3 严密的数据更新体制,保证了省、市、区县三级数据一致性和现势性,为土地管理部门决策提供强大的分析功能和技术支持;
3.4 有效的减少了因宗地变更引起的产权纠纷,并为此类纠纷提供了有力的证明材料依据。
4 结语
随着我国总体上进入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阶段,各地的城乡结合部建设也迈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各种使用类型的土地应用变化也越来越频繁,涉及到产权关系和经济利益冲突也会随之增加,因而对宗地变更的管理也已到了前所未有的迫切时刻,本文通过分析宗地变更的新旧模式,探讨了宗地变更监管审核的变更模式,为今后宗地的变更及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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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钟耳顺. 土地信息系统建设中的若干问题,第三届中国土地信息系统研讨会论文集,(常州2000年)
[4]南京国图. 南京国图信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变更监管系统需求分析,(南京2010年
[关键词]花垣县;耕地;基本农田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14-00112-02
2000―2010年,我省耕地面积总量已从395.30万公顷下降到2009年的383.37万公顷,耕地总量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耕地面积已从0.0615公顷/人下降到0.0575公顷/人,而全国耕地面积为0.094公顷/人,我省人均耕地面积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61.17%,仅比联合国粮农组织确定的0.053公顷/人的警戒线略高一点,耕地形势不容乐观。
1 花垣县耕地利用现状
(1)耕地的数量和结构。2010年,全县耕地总面积为23999.46公顷(359991.8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60%。花垣县的旱地和灌溉水田居多,分别是10110.54公顷(151658.03亩)和8850.80公顷(132761.96亩),占耕地总面积的42.13%和36.88%;其次是望天田和菜地,分别是4938.99公顷(74084.88亩)和99.13公顷(1486.99亩),占耕地总面积的20.58%和0.41%。
(2)耕地的分布情况。耕地概况:①根据自然条件和土地资源的特点,全县可以划分为四个耕地区:西北部岗平区、中部中低山区、南部中山区、太阳山中山区。②镇乡耕地分布情况:全县各乡镇中有12个乡镇耕地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其中花垣镇耕地面积最多,有2585.32公顷。排吾乡耕地面积最少,只有739.59公顷。坡耕地概况:据2008年11月―2009年11月的全县坡耕地调查结果,全县大于15°坡耕地总面积为81961.6亩,其中,15°~25°的坡耕地71430.6亩,占坡耕地总量的87.15%,25°以上的坡耕地为10531.0亩,占坡耕地总量的12.85%。根据宜耕和不宜耕的区别,花垣县几乎全部都是不宜耕坡耕地。
(3)耕地产出情况。总的来说,2000―2010年花垣县粮食产量形势并不乐观,玉米产量下滑比较严重,稻谷产量2000―2004年增幅较大,2004―2007年则减幅较大,大豆的产量增长稳定。(详情见表1)
2 耕地动态变化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耕地动态变化分析。①耕地数量变化情况。根据资料显示,2010年花垣县耕地面积26611.8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21662.06公顷,规划2020年耕地面积26611.87公顷,其中基本农田21662.06公顷。2001―2005年耕地减少512.48公顷,其中建设占用45.29公顷,生态退耕455.73公顷,农业结构调整9.69公顷,灾毁1.79公顷。②耕地的空间变化情况。由于自然条件区域差异显著,经济发展与人口增长的速度不同,加上历史的原因,花垣县各乡镇耕地变化也表现出很大的差异。对耕地变化的区域差异,可用相对变化率的概念进行定量分析。某地区某一特定土地利用类型相对变化率可表示为:
R=KbKaCbCa
式中:Ka、Kb分别代表某区域某一特定土地利用类型研究初期及研究末期的面积;Ca、Cb分别代表全研究区某一特定土地利用类型研究初期及研究末期的面积。计算结果见表2。
(2)耕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①人地矛盾。随着花垣县经济的发展,城市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的现象越来越突出,资料显示,花垣县2001―2005年耕地面积减少了512.48公顷,其间,人口却增加了5万左右,形势不容乐观。②低产田面积大。花垣县由于地形原因,低产田面积很大,占到了耕地面积的35%,再由于财源的不足,低产田改良力度小,进展慢。
3 耕地保护目标与布局调整
(1)耕地需求量预测。①人口指标测算。2010年花垣县人口为265864人,其中农业人口226131人,占总人口的85.0%,预计规划期全县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为11%,期末人口机械增长数为13427人。
按照人口预测的公式:
P=P0(1+R)N+C
按照以上公式,到2015年,全县总人口将达到27.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1.68万人,2020年全县总人口为30.39万人,其中农业人口为22.79万人。②粮食总需求预测。2010年全县粮食总产量为64469吨,人均265.3千克。加上粮食部门和民间从外地调入的粮食,基本能满足花垣县城乡人民的粮食需求。③粮食单产预测。2010年全县粮食作物,平均每公顷3.61吨。随着今后对农业投入增加及良种法推广,全县粮食单产将有所提高。④粮食作物播种面积预测。据统计部门资料记载2000年花垣县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813万公顷,随着旱地套种间作面积的扩大,粮食作物播种面积2010年为2.39万公顷,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56.1%,其中稻谷为1.07万公顷。2020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2.20万公顷,占农作物播种面积51.1%,其中稻谷为1.2万公顷。⑤耕地需求量预测。根据上述对粮食播种面积和粮食单产的预测,到2010年全县粮食生产量为14.85万吨,人均占有粮食为488.7千克。用下面的公式对花垣县耕地需求量进行预测。
耕地需求量=粮食总需求量/(粮食单产×粮作比×复种指数)
通过计算,可以知道到2020年,全县耕地需求量为26611.87公顷。
(2)耕地可供量预测。①减少耕地指标预测。在1997―2010年花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新增非农业建设用地784.06公顷,占用耕地300公顷,其中城镇建设,工矿用地554.93公顷,交通用地225.2公顷,水利设施用地3.93公顷。②增加耕地指标预测。2000―2010年花垣县补充耕地情况:2000―2010年全县共计增加耕地512.48公顷,其中开发整理384.973公顷,复垦97.38公顷,其他30.127公顷。
4 花垣县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意见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耕地动态检测。在土地利用过程中,加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执行力度,严格控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凡涉及改变土地利用方向、规模、重大布局等原则性问题必须修改,须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2)控制人口增长,协调人地关系。人口增长过快是导致耕地面积减少和不合理利用的重要原因之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对耕地的压力将越来越大,人地矛盾将更加突出,控制人口增长、协调人地关系是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基本措施。
(3)实施耕地生态管护制度,切实加强耕地的生态建设。在耕地开发利用中,必须保护资源和生态环境质量,实现耕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花垣县的经济条件和资源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地进行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合理布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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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花垣县县志[Z].花垣县国土局,200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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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该论文来自2010年度湖南城市学院科技计划项目《基于城市扩张中粮食安全的耕地保障能力研究》,项目编号2010xj014。
受市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汇报我市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请予审议。我国第一部《土地管理法》是1986年颁布的,今年是20周年。期间经过了2次修正、1次修订。我今天汇报的,是1998年修订、20__年修正的新《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一、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基本情况
新法实施以来,我市出台了《关于对市区土地实行五统一管理的通知》、《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等20多个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制度,土地管理工作逐渐步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轨道。
(一)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各界的依法用地意识逐步增强。新法出台以后,我市把对新法的宣传作为“三五”普法、“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坚持“6.25”全国土地日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材料、举办国土资源杯“歌唱__”歌曲创作大赛和土地管理电视知识竞赛等形式,对新法进行广泛深入宣传。1999年以来,全市举办培训班100多期,培训1.5万人次,召开座谈会70多次,发放宣传材料70多万份。通过宣传,各级领导、用地单位和广大群众对新法的认识不断提高,资源忧患意识、依法用地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新法的顺利实施。
(二)耕地保护机制不断健全,耕地保护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建立耕地保护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明确各级耕地保护的目标和责任。特别是在基本农田保护方面,市、县、镇、村、农户逐级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全市共签订55万份,确保责任落实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建立健全了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缴纳耕地开垦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制度等制度,并严格执行基本农田“五不准”等上级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政策,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十五”期间,我市争取国家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26个,争取资金2.2亿元,全市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增加耕地3000多公顷。1997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时,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为192969.1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为169943.8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为88.1。到20__年,我市经审批的建设用地,连续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率始终保持在88.1以上。
(三)土地市场不断规范,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不断提高。一是建立土地储备制度。市及各市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土地储备中心,通过收回、收购等方式储备土地,并制定土地供应计划,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推向市场,起到宏观调控土地市场的作用。二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__年,市政府出台了《__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办法》;20__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土地市场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两个文件都明确规定,对商业、旅游、娱乐、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用地,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20__年,各市区都建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率先在全省全面实行。20__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建立健全了局长办公会集体会审出让底价制度、现场监督公证制度、监督管理方案审批备案制度、公告和信息披露制度、拍卖底价和竞买人报名保密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使“招拍挂”工作规范运行,国有土地的资产价值得到充分显现。20__年,我市又进行了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点。20__年,全市“招拍挂”出让经营性土地129宗,实现政府纯收益9.5亿元,占土地总收益的比例由20__年的6提高到59。三是建立地价管理制度。20__年,我市将市区土地划为7个级别,制定了相应级别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状况的改善,20__年和20__年,又对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进行了两次调整,使地价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了国有土地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对采取协议方式供地的,供地价格均以基准地价为基础依法进行评估,并经国土资源部门集体会审确认,保证了土地出让的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国有土地资产不流失。四是建立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转让交易制度。市及各市都建立了土地交易市场。除城镇居民住房、法院判决等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外,对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实行在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对申报的转让价格低于实际评估价格20的,政府行使优先购买权。该制度的建立,培育和规范了土地二级市场。土地市场建设的不断深化,使土地资产收益逐年大幅度增加。20__年,全市实现政府土地纯收益16.3亿元,是20__年的10倍。
(四)征地管理不断加强,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重点强化了四项措施:一是规范征地程序。凡是征地前没对土地补偿标准进行听证或测算征地标准达不到我市最低标准的,国土资源部门一律不受理征地审批报件。二是依法适当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新法出台后,我市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了3次调整。20__年,市政府 办公室下发17号文件,将市区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和地上附着物标准提高了20左右。20__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城市规划区内耕地年产值最低标准环翠区为每亩1800元,荣成市、文登市为每亩1600元,乳山市为每亩14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000元。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两项合计不得低于亩产值的16倍。为有效解决征地中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使征地工作更加公平合理,并进一步提高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国土资源厅的统一部署,从20__年下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制订工作。在城市规划区内征地的,适用区片地价;在城市规划区外征地的,适用统一年产值标准。市区区片地价分了10个区片、5个级别:分别是每亩8万元、7万元、5万元、4万元和3万元;统一年产值分了5个区域,标准都是每亩1300元,补偿倍数分别是23倍、22倍和20倍。目前各市区全面完成了制订工作,待省上批准后公布实施。三是严把征地补偿关。从20__年开始,对新增建设用地,供地报件中必须附被征地村出具的土地补偿费到位证明和被征地农民领取补偿费的证明,否则国土资源部门不予受理和批准供地。四是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工作。我市先后采取了货币安置、农业安置、留地安置、转权让利、土地入股等安置方式。为从根本上解决失地农民的生活问题,20__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政府出一块、村集体补一块、农民个人缴一块”的方式,把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现保障的社会化。目前各市区都根据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
(五)执法监察机制不断健全,土地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都成立了执法监察科,组建了执法监察支队和大队,建立了市、县、镇、村四级土地动态巡查网络,制定了《__市土地动态巡查办法》,与公安部门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20__年以来,扎实开展了城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用地清理整顿、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开发区清理整顿等集中治理整顿工作,全市共制止土地违法行为500多起,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930余件,拆除违法占地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有力地规范了土地市场秩序。截至20__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3年被市整规办评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先进单位;20__年,被山东省整规办评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先进集体。
(六)土地调控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全市经济的平稳运行。20__年,国务院把国土资源部门定位为宏观调控部门,把土地作为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下发了国发〔20__〕28号和〔20__〕31号文件,制定了一系列土地调控的措施。对此,我市态度鲜明,行动积极,措施果断,一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和用地政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做到“三禁止、一严格”,即禁止向违背国家产业政策、高耗能高污染、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项目供地,严格控制列入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项目用地。二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开展20__年新开工项目用地清理工作。今年国庆节期间,市国土资源局组成7个督导检查组,进驻各市区,对新开工项目逐个进行土地报件档案和实地现场督导落实。对10个违法占地项目全部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依法拆除的4个,没收的3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的3个,恢复土地原状的1个;对8个项目进行了罚款;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责任人10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人,做到了既处理事,又处理人。10月16日,我市新开工项目清理工作顺利通过国务院督查组的检查验收。
(七)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一是强化窗口办文工作,提高服务效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都建立了窗口办文制度,把土地审批事项纳入窗口管理,实行“受理”与“办理”分开。依托城镇地籍信息系统,把城镇居民土地登记发证时限由法定的2个月缩短到15分钟以内,极大地方便了市民。20__年,市国土资源局办文窗口被省国土资源厅和市直机关工委分别评为“优秀办文窗口”和“文明窗口”;20__年—20__年,连续4年被市行政审批中心授予“群众最满意窗口”称号。二是坚持开源节流,大力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在节约用地方面,全市通过旧城改造、治理“城中村”和“空心村”、处置闲置土地等措施,盘活土地1.6万多亩,节约土地7000多亩。在集约用地方面,20__年,市政府下发31号和38号文件,对30个类别工业项目用地的投资强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做了详细的规定。依据这两个文件,国土资源部门在用地审批中严格把关,对达不到我市土地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坚决不予批地或核减用地面积。我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得到省政府的充分肯定,20__年,全省土地利用管理工作暨节约集约用地先进企业表彰会议在我市召开,我市金猴集团、万得集团、三角华盛轮胎、华力电机等8家企业受到表彰。三是千方百计保证项目落地。20__年以来,我市共争取审批建设用地8.3万亩,综合全省各市城市面积和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等因素(这些因素是省上分配用地指标时的参考依据),批地总量排在全省15个市(除济南、青岛外)前列。坚持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供地政策,实行“五个优先”,即优先保证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教育、 卫生等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高科技项目,重点利用外资项目以及资金到位的项目用地。
20__年,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全省实施20__-20__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20__-20__年,市国土资源局连续4年被__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20__年,被省国土资源厅评为全省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20__年,被人事部、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20__年,荣成市国土资源局、文登市国土资源局被省人事厅、国土资源厅授予“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二、土地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社会各界特别是个别地方领导依法用地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个别地方把发展同多占地划等号,认为发展就要多占地,多占地就是发展。有的地方用地根本不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放在眼里,想开发哪块就开发哪块,投资商看中哪块就给哪块,不管符不符合规划,不管有没有用地指标,也不管是不是基本农田,对国土资源部门的依法制止和规范,他们认为是阻碍经济发展。有的地方甚至搞“毁地招商”,什么项目也没有,把地推平了再说。有的乡镇以租代征违法用地现象比较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我市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上进行了不懈地探索,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但从总体上看,社会各界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识还不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开发区中工厂建一层厂房的较多,有的还讲排场,建花园式工厂,搞大面积绿地,土地利用效率较低。土地闲置浪费的现象比较突出,不是有项目没地,而是有地没项目,不是土地制约了经济发展,而是有些地方土地的闲置荒芜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土地集约利用的审批考核机制有待于进一步健全,有的企业不是根据投资强度确定用地面积,而是虚报投资强度到国土资源部门骗取多批地;批地后,一些用地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投资、建设。
(三)征地中损害农民利益的现象仍然存在。发展经济、推进工业化必须要占用农民集体土地,但是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过程,应当是农民分享工业化、城镇化成果的过程,应当有利于增加而不是损害农民的利益,应当有利于缩小而不是扩大城乡的差距。但有的地方领导干部脑子里缺乏这种观念,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的现象依然存在,甚至违背农民意愿强行征地。造成征地纠纷不断发生,农民上访不断出现,影响社会稳定。据统计,因为征地问题引起农民上访占土地量的40。从反映的情况看,有的地方的征地行为作风粗暴、性质恶劣,庄稼眼看就要收了,一夜之间强行把地推平,这种做法必须纠正。
(四)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较难处理,亟待妥善解决。近年来土地方面暴露出来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其中最突出的有三个方面:一是原来出让的土地,后来由于《森林法》的有关规定或者规划调整为绿地等原因,使土地使用者不能按原用途使用,形成遗留问题,比如初村北海、张村沿海等1.3万亩土地。土地使用者纷纷要求解决,处理难度很大。二是乳山银滩开发区于1992-1993年越权批准出让的一些土地,现在还有1万亩左右由于当时没有确定具置而空挂,用地单位都来找,难以解决。三是以前有的乡镇搞以地生财,把地擅自卖给开发商,由于没经过转用征收,不能办理正常的用地手续,前任领导把收开发商的钱挪作他用,换届后下一任领导不承认,现在开发商想办理用地手续,符合规划的没有资金,不符合规划的办不了手续。
三、今后我市土地管理的思路和措施
今后我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土地管理法》贯彻情况为契机和动力,紧紧围绕市委“1161”工作思路和目标,认真贯彻崔曰臣书记、宋远方市长、刘命信副市长今年10月9日到市国土资源局调研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规范管理,高效服务,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可持续的土地保障和优质高效服务,重点做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一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使修编后的规划既有利于保护耕地,又为经济发展留出合理的用地空间。二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定期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进一步强化各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的责任。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总体要求,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不降低。三是大力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积极申报部级、省级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争取专项资金。认真落实《__市土地开发整理复垦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全面推行项目招投标管理,实现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的规范化运作。
(二)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综合利用率。加大宣传力度,彻底转变粗放的用地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各界的节约集约用地意识。加强建设用地审批管理,建立健全土地集约利用考核评价办法和体系,遏制圈占土地和粗放用地。一是批前严格审查。建设项目办理立项手续前,由项目所在地的国土资源部门进行用地预审,未经用地预审的,一律不予转报批次用地和批准供地。二是批中严格把关。对超过规定用地定额标准或达不到我市集约利用控制标准的,压缩用地面积或不予批准用地。三是批后严格监管。建立新批土地信息库和跟踪检查台帐,建立新批用地项目现场公示制度,及时向建设单位下发提示和督促建设通知,定期跟踪检查,防止土地闲置。把企业现有土地利用情况作为新增供地的重要依据,对土地利用率高的企业,在新申请用地时优先安排;对达不到节约集约用地规定标准的企业,暂缓新的用地审批,待其将原有土地达到节约集约利用标准后,再考虑新的用地审批,促进企业节约集约用地。
(三)拓宽用地空间,保障经济发展。一是立足内涵挖潜,彻底清查、充分利用批而未供的土地、闲置土地、空闲土地等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继续争取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与城镇新增建设用地挂钩试点工作,通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和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拓宽城市用地空间。三是全面摸清全市范围内可利用的盐田、废弃虾池和沿海滩涂,在充分做好环境影响论证和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灵活 有效的方式加以利用。四是加大向上沟通协调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上预留的建设用地指标,缓解土地供需矛盾。
(四)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维护农民利益。一是把提高征地补偿标准落到实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批准公布前,严格执行威政办发〔20__〕69号文件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不因失地而下降。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地价出台后,严格按照新的标准执行,切实解决征地标准偏低和同地不同价的问题。二是严把征地补偿关,确保征地补偿费及时足额到位。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落实的,一律不予受理上报省政府批次征地报件;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到位的,一律不批准供地。探索建立征地补偿款预存制度和统一收缴、发放机制,减少发放环节,防止截留、挪用。
重建中应把握的原则
从长计议的原则。土地整理是涉及灾区发展全局和长远生计的基础性工程,是面工程,不是点、线工程,不能用抢险、应急的原则指导建设。在基本完成重灾区应急恢复工程建设后,要抓好深入细致的灾情调查评价和重建规划设计,从支持和保障受灾群众长远生计的原则出发,搞好各项土地整理工程建设。
因灾制宜的原则。从川甘陕地震所造成损毁的基本情况看,地震灾区土地整理具有不同的特点。四川严重受灾区土地整理的任务十分繁重,需要作出全面恢复重建的计划安排;重灾区土地整理重点是村镇居民点整理:甘肃陇南灾区农村住宅倒塌严重,农村社区重建是重点。农村社区重建、农业基础设施重建和基本农田整理,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整体要求出发,不能简单地搞低标准功能恢复。
节约用地的原则。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地震灾区的城乡建设的基本目标。土地整理工作要服务于这个目标,实行城乡统筹、集约利用、适当集中、规模发展、功能混合的重建土地利用战略,采取新建、恢复、保护、整理的综合重建的思路,采取土地混合用途、紧凑建筑设计、保护空间与环境,建设紧凑村镇的方针,做到用地高度集约、整体统一、功能复合、使用均衡、空间连续,解决好地震灾区城乡建设用地普遍存在的用地粗放、低效、布局混乱问题。
防治并重的原则。汶川8.0级地震后不久,日本发生了7.2级地震,两个地震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物损失是不成比例的。其中道理是什么?一个可能的答案是,日本是地震多发国家,日本的城乡发展、经济建设格局已经比较好地反映了其与自然环境条件的适应关系。震后重建要切实贯彻防治并重的原则,把适应自然放在重要位置。抓住机遇,调整人口布局、经济社会发展格局,使之适应自然资源和环境分布规律;在自然资源环境及其严峻的条件下,要发挥土地整理的土地布局重塑功能,为人类社会的科学发展拓展生存空间。这应该成为中国土地整理事业的发展方向。
实施四项土地整理工程
――与基础设施重建相配套的土地整理工程。基础设施重建将打破原有的土地利用格局,骨干线性工程会重新切割土地利用网络,原来连接比较顺畅统一的村庄、水路、道路关系被打破。骨干线性工程建设是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的主要方面,土地整理工程建设应该服从其建设需要。但是,骨干线性工程要与土地整理工程同步规划,骨干线性工程应尽可能地为土地整理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农村社区重建工程。农村居民点重建工程应该优先设计、实施。应根据受灾程度,实施不同的重建计划,合理调整农村居民点布局,能够迁转的居民点应该下决心转移,必须重建的居民点,要切实考察地质条件,做好避灾防灾基础工作。重建居民点,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妥善安排居民点内部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增加农村公益设施,切实做到便民、利民、惠民。
――基本农田整理工程。灾区基本农田重建,首先要避让地质灾害,确保基本农田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其次要考虑生态环境建设,不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此外,还要顾及现代农业生产条件的构建,发展效率农业。基本农田建设区选址要实事求是,争取集中连片,有一定规模,不能搞小片耕地开发。人口资源矛盾突出的地方要考虑移民。
――市地土地整理工程。重灾县、局部重灾区域可以考虑按照现代城市建设要求,重新安排土地利用,抓住机遇妥善解决城市土地利用中的问题,实现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把坏成好事。根据国际经验,市地土地整理工程按照土地利用小区集中规划、统一实施,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抓住关键环节
――调查评价环节。灾区地籍资料严重损毁,即使少数有地籍资料的地方,由于土地变形也难以有效使用,土地整理工作要使用大比例尺地图,要明确土地权属关系,必须高度重视土地整理的调查评价工作。可以考虑,按土地整理规划、土地整理项目两个层次组织实施调查评价工作。对整个灾区,可采用1:5万~1:10万的比例进行土地调查和适宜性评价,服务于灾区土地利用方向的制定与宏观布局;对土地整理项目区,可采用1:1万甚至更大一些的比例尺对灾区的土地损毁、地质灾害的基本情况、特征、造成的危害进行详细调查与评价,为治理措施的制定提供依据。
土地灾毁评价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灾毁土地的现状评价,主要从灾区损毁土地的类型、数量、空间布局和损毁程度等方面对灾毁土地进行全面的评估;二是土地发生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评价,即根据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特征、形成条件,结合灾区气候、地形、土壤、水文、植被等要素的基本情况,对灾区土地发生次生地质灾害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三是灾毁土地适宜性评价,即在土地灾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土地适宜性评价,为土地利用方式的确立与土地治理措施的选择提供依据。
――规划设计环节。农地治理与农业生产力重建是灾区重建的重要内容之一,地震对农地和农业生产造成了巨大影响,如出现耕地压占、地形变化及水利设施破坏等现象,恶化了农业生产条件。灾后农用地整理,要从技术、政策、经济、法规及社会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系统筹划。一要搞好灾后农用地整理分区,按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统一安排灾区农地治理的各项工作。二要合理确定农用地整理标准,根据灾毁程度的不同,可以将灾区农地治理标准设定为恢复或高于灾前水平、部分恢复灾前水平以及建成新土地利用类型等。对于无法恢复灾前水平的农地转化为其他土地利用类型,应确定土地利用方向及利用强度。三要明确农用地整理任务,突出抓好整理工程、权属调整。四要落实农用地整理资金,对于整合多个资金渠道的项目,必须明晰工程任务和资金的匹配,确保灾后重建资金发挥应有效用。
关键词::新常态;土地整治;理念
1:土地整治概念
土地整治指采用工程、生物等措施,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田、水、路、林和村进行综合整治,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质量和利用率的活动。土地整治是盘活存量土地、强化节约集约用地、适时补充耕地、提高土地产能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在我国将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特别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是保障发展、保护耕地、统筹城乡土地配置 的重大战略。
2:土地整治存在问题
2.1:认识不够全面深入
土地整治应以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统筹发展为导向,以增加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以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然而,从最近十多年开展的土地开发、土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来实践来看,由于土地整治工作的主导部门仅限于单一的国土部门一家,导致了片面强调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业生产设施、优化用地布局等土地工程目标,对于很重要的“三农”问题、城乡统筹发展等社会目标则考虑较少。此外,从土地整治工程本身来看,以往的土地整治,内涵上主要集中于片面追求耕地数量增加,不考虑提高耕地质量、优化用地布局和改善生态环境;范围上以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工矿废弃地复垦为主,很少延伸到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目标上只是单纯地保护耕地,未强调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2.2:协同不够积极有力
这主要表现在分散在各个部门的项目、资金等未得到整合,部门协调难度大。土地整治涉及国土、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多家部门,然而整治工作各自为政,规划、资金、项目选址等各部门自行分头进行,导致规划不衔接、项目重复投资、资金分散使用,难以整合各要素,形成全域全方位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以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土地整治是一个系统工程,项目实施过程需要多个部门统筹协调,但目前,土地整治工作往往以专项任务为主,缺乏全域性、综合性规划和统筹安排各部门资源的机制,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2.3:标准体系不够完善
土地整治工程中,技术标准要求低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农田建设工程技术和污染土地修复工程技术落后、矿区土地复垦工程简单、土地整治工程技术标准体系不健全。土地整治工程一般未体现地区、类型、工程的差异性,导致标准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并很少关注过程标准及生态环境等指标。污染土地修复标准未根据不同土地利用类型进行考虑,也未从人体健康风险及地下水安全风险等方面进行筛选。同样,矿山土地复垦标准、参数的制定未对生物气候带、矿山及其开采工艺类型、复垦目标、损毁类型进行区别。
3:土地整治改进对策
3.1:提高认识水平
对土地整治应有全面深入的认识,在追求土地本身的工程目标的同时,对于以农民权益保护为核心的“三农”问题和统筹城乡发展置这一目标不可偏废,否则就背离了土地整治的初衷和目标。应把土地整治视为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土地整治,提高土地质量优化土地资源布局,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改善农业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和谐。今后对土地整治的认识应调整为:内涵上以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优化布局和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范围上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综合整治转变,由农村土地整治延伸到城镇工矿、山水林田湖综合整治;目标上将由单纯的建设性保护耕地向促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转变;手段上将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政策的综合运用转变。
3.2:强化统筹协作
多规合一是推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走向平台统一的必由之路,土地整治应适应这一趋势,加强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进一步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等任务,并在此基础上做好自身规划。土地整治工程复杂、任务繁重、涉及部门较多。因此,必须克服各自为政、分头行动、项目重复投资、资金使用分散等局面,政府应加强统筹,参加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整合项目、资金、技术,使土地整治在规划设计和实施过程形成全域全方位的局面,以充分发挥整合效应和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