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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俗 旅游规划 古镇
[中图分类号]F5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6)20-0060-02
历史悠久、文化淳朴的古镇近年来一直是旅游的热点。随着旅游开发的不断深入,一方面加速推进了这些古镇的城市化进程,提高了古镇居民的现代生活水平,但另一方面,一些古镇过度商品化、雷同化的现象也引起了中央级媒体的关注。那么,作为古镇精髓的传统民俗文化在这些旅游古镇中扮演了什么角色,发挥了什么作用呢?对此,学界一直没有详细的调查与研究。本文即从民俗的角度对旅游古镇古韵渐失、古镇不古的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何为“古镇”
在我国,古镇的概念源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同济大学朱晓明认为古镇是建于民国以前、保留有较好的历史沿革,建筑环境、建筑风貌、村落选址未有大的变动,具有独特民风民俗且至今仍为人们服务的村落。清华大学陈志华教授认为古镇应该满足以下6个特点:(1)年代久远;(2)科名成就很高;(3)与自然融为一体;(4)村落规划出色;(5)有公共园林;(6)有书院和村塾。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也对古镇进行了界定。他认为古镇应该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一是有比较悠久的历史,同时这个历史要被记忆在村庄中;二是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包括物质和非物质的;三是基本保留原来村庄的建筑体系,不是残余;四是有鲜明的地方特色。
依据上述界定,很多旅游名镇都是非常好的古镇样本,但为何很多游客、学者还是认为这些旅游古镇不古呢?笔者认为这主要因为大家对“古镇”的理解并不仅限于上文提到的那些偏重物质形式的特征,还对“古镇”有更多的“古文化”期待。游客总是希望看到古老悠久的传统文化,希望看到与现代都市生活不相同的衣食住行,希望看到颇具古韵的节庆仪礼。如果说各种古建是古镇的形,那么“古文化”才是古镇的神,二者缺一不可并且神重于形,否则即会出现“古镇不古”的问题。
二、何为“民俗”
到底何为“民俗”?笔者实地调查发现,很多古镇居民、基层官员甚至一些从事旅游规划的工作人员对民俗的误解相当广泛,其中以如下几种观点为代表:
民俗都是那些古老的、以前的东西,现在已经没有什么民俗了;民俗都记载在历史书籍上,与现实的生活相去甚远;民俗是那些跟“封建迷信”沾边的东西;民俗是那些被旅游开发后的特定节目;民俗是旅游古镇的主题之一,但旅游开发最重要的是建筑风貌上修旧如旧,而不是民俗。
从理论上看,将民俗界定为旧时的残存遗风也曾是学术界的一种观点。钟敬文认为,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它是民间文化中带有集体性、传承性、模式性的现象,主要以口耳相传,行为示范和心理影响的方式扩布和传承。陶立藩认为,民俗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靠口头和行为传承的文化模式。它涵盖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民俗存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二,民俗是靠口头和行为的方式一代一代传承的;三,民俗在长期的流传过程中已经形成了相对固定的文化模式,这种模式制约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乌丙安对民俗学有如下定义:民俗学是研究各民族最广泛的人民传承文化事项的科学,它具有以下一些概念因素: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世代传袭下来的、同时继续在现实生活中有影响的事象;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形成了许多类型的事象;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有比较相对稳定形式的事象;民俗学研究的事象是表现在人们的行为上、口头上、心理上的事象;它研究的是反复出现的深层文化事象。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经济的、社会的、信仰的和游艺的。
虽然具体表述上有些许的差异,但总结来看,上述定义中的民俗有以下几个共同的重要特征:一,民俗是一种文化事象;二,这些文化事象要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三,存在于人们现实的日常生活之中;四,通过言传身教的方式世代传承;五,在行为和心理上影响和规范人们的生活。同时,在三位大师的理论论述中提及但没有明确写入定义的还包括:这些文化事象在内容上的地方性和传承中的变异性。
通过上述定义,可以发现,民俗是在广大群众的日常生活中世代传承的文化事象,这些文化事象会随着时代和社会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普通百姓则是民俗传承的主体。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传承和遵循的那些生活模式、岁时年节的各种规矩及庆祝活动、婚丧嫁娶的仪式程序甚至一年四季的吃食其实都是民俗,从文化的角度来看,这些民俗其实正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上文提到,传统文化才是旅游古镇的神,推而言之,传统民俗才是旅游古镇文化展示的精髓。
三、为何“古镇不古”
(一)旅游规划中的“民俗”似有实o
随着“旅游开发,规划先行”观念的普及,很多旅游古镇对规划工作非常重视,甚至多次外聘专家或机构编制或修编旅游相关规划。在这些规划中,民俗常常被规划设计者提及,但除了依托节庆民俗设计旅游节会,更多衣食住行等方面的传统民俗并未作为文化展示的重点。结合实际调查,笔者认为原因如下:
(1)对古镇历史文化和民俗文化的调查不够深入,主要表现在:规划编制者对古镇历史和民俗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分配给历史和民俗文化的调查时间有限,导致对历史和民俗文化的了解、挖掘不够;调查资料来源集中于地方志、个别民间文化人,缺乏深度和广度。
(2)主要领导意见在规划编制中占据非常重要地位,规划编制的客观科学性有待提高。
(3)规划普遍将民俗文化定位为古镇旅游的主题,但在具体保护要求和保护措施中却普遍缺乏相关具体内容,泛泛而谈;在旅游项目策划中以市场和经济效益为导向原则,缺乏对非物质的地方文化和民俗变迁影响程度的关注。
(4)规划评审缺乏对非物质的地方文化和民俗变迁影响程度的考量。
(5)规划的法律效力有限,规划实施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保障。
(6)领导更替对规划编修、实施的影响巨大,“人治”色彩浓厚。
(7)一些古镇政府认为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规划做得比古镇的规划好,并成为古镇规划实际上的编制依据,或者干脆直接替代之。
(二)重古建风貌轻民俗文化
现阶段,古镇旅游开发流行一个词叫作“打造”,打造的汉语解释为“比喻创造或造就”。选择进行旅游开发后,旅游规划编制好后,古镇政府即自筹资或邀请开发商出资,依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古镇原有的古建进行修葺、对古街风貌进行整治,或者再根据旅游项目策划要求修建新的主题广场、休闲设施等,临街店铺按照统一要求进行门面布置,或进行餐饮住宿,或售卖旅游商品。在这个过程中,古镇外在的建筑风貌改造是重中之重。
从广义上说,旅游开发的“打造”除了建筑风貌的修旧如旧,还包含文化展示的内容,但事实上,最能展现古镇旅游吸引力的传统文化在很多古镇并未予以很好的展示。古镇传统文化的展示内容原本非常丰富,包含传统经济生产方式、衣食住行、岁时节庆、信仰娱乐、手工技艺等方方面面,遗憾的是,现在游客所能看到的多半只有建筑文化的成果展示――老民居、老庙子、老会馆、老街道,非物质文化也集中在当地特色饮食的些许传承和旅游节会上。
根据当地岁时传统或特色物产设计举办的旅游节会不仅是旅游古镇而且几乎是所有人文旅游景区吸引游客的必设项目。现在,很多古镇在旅游节会内容相当丰富,除了当地传统民俗的展演,主办方还会邀请许多来自异域异地的各种文艺表演者,以其作为吸引游客的一大噱头。实际上,这些表演对展示古镇自身传统文化益处并不大,反倒让很多游客觉得很混乱。因此,旅游节会的重点应是当地传统文化的展示而不是其他,应该切实将古镇自身优秀文化事象运用合适的方式予以展示,不能顾此失彼,不分主次。
当然,游客总是希望看到历史悠久的传统民俗文化,但随着时展、民俗文化的自然流变,有很多传统的民俗活动在当地已鲜有开展。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刻意追求所谓传统民俗,对于失去传承条件和传承环境的民俗事象,只能参考图片、剧目、电子等途径做文化展示。对那些还具备传承条件传承环境的,必须加强传承保护,因为只有独具地方特色的传统民俗文化才是古镇文化的精髓,如果精髓尽失,不但今天“不古”的古镇无法“复古”,古镇旅游的可持续发展也将成为泡影。
(三)过度商业化影响民俗传承
现在的很多旅游古镇,街道两边满是售卖旅游商品的店铺,其中绝大部分商品与本地文化毫无关联,买东西的和卖东西的都是外地人,游客所看到、接触到的不再是古镇真实的生活状态,古镇已然成了一个各种小店云集的商品购物街。以成都洛带为例,古镇古街上共有店铺约404家,其中售卖旅游商品的有191家,占47.3%;小吃和餐饮店141家,占34.9%;海洋馆、4D影院、服装照相并套圈等游艺店57家,占14.1%;旅店4家,占1%;另有公共服务类的超市、药店、银行等共计铺面11家,占2.7%。同时,经营项目的同质率和雷同性非常高,如旅游商品以银饰、荞麦枕、人像杯、千年虫、牛角梳、创意饰品、北京布鞋、印巴服饰、上海故事、棕丝鞋、蚕丝被、洋火堂、艺术皂等重复较多;小吃以大锤酥、麻花、烤肉串、臭豆腐、豆鼓、凉粉、艾蒿馍馍、天鹅蛋、河鲜、奶茶等重复较多;游艺类以服装照相最多,有35家同时经营。
另一方面,随着大量专业商人在古镇间的流动,选择将店铺出租给这些商人的古镇原住民越来越多。目前,洛带大约有三分之二多的店铺是出租给外地商人经营。如此一来,售卖古镇自己特色物产、展示当地传统民俗的店家在减少,过多外来商人的入住也无形中影响着古镇原住居民的文化生态,对古镇民俗的自然流变产生了影响。
过度商业化的最根本原因是旅游经营的刺激,旅游接待淹没了古镇传统的经济生态,挤占了古镇传统民俗传承的时间和空间。为了增加旅游收入,古镇居民越来越多地参与旅游经营,原来的生计模式被打破,或者因为参与游客接待失掉参加传统民俗活动的时间,或者因为提供给旅游经营而失掉举办传统民俗活动的场地,传统民俗的传承随之改变,古镇传统文化随之改变,古镇不能再古。
【参考文献】
[1]乌丙安.中国民俗学[M].沈阳:辽大学出版社,1999年8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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