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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6)22-0115-02
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展顺利,成效显著。经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土地平整度大大提高,田间道路通行能力明显增强,田间排灌配套渠系基本建立,农田抗灾减灾能力增强,农田机械耕作条件大幅度改善,为提高劳动生产率、发展规模化经营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1 高标准农田建设综合成效
1.1 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蚌埠市五年来共完成93个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规模118 320hm2,平均耕地质量等级提升0.87,新增耕地
1 100hm2,此外,通过大力开展高标项目区空心村复垦2.2hm2,改建、新建中心村居民点9 527hm2,促进高标准农田集中连片布局,项目区新增粮食产能15 099万kg,蚌埠市粮食连续五年丰产,高标准农田建设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实现藏粮于地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1.2 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是配套完善了农田基础设施。蚌埠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新建和改建农田排灌、田间道路、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不但大大提高农田基础设施保障能力,而且规范了基础设施占地,提高节约用地水平,蚌埠市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占地率平均为6.4%,低于国家规定的8%。二是改善了农田机械作业条件。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修或改建田间道2 218km2,硬化田间道1 306km,新建、改建生产路1372km,使项目区道路通达率达到100%,极大改善了农业机械化交通条件;新增机耕机收面积10.7万hm2,占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90%。三是改善了农田灌排条件。蚌埠市5年来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共新增和改善农田防涝面积10.5万hm2,占建成总量的88%;新增和改善节水灌溉面积8.1万hm2,占建成总量的68%。新建、改建各级灌、排(渠)管道、排水沟、灌溉两用渠道4 310km,新建、改建农用桥6 235座,新建、改建机井6 149眼,新建、改建涵洞、渡槽、倒虹吸12 246座,新建、改建各类水闸3 038座,新建、改建泵站200座,新建输电配线42.59km。四是提升农田防护能力。蚌埠市93个项目区共建造防护林134.20万株,新增农田防护面积11.8万hm2,防治水土流失面积5.9万hm2。不仅在防御自然灾害、防风固沙、保水固土、涵养水分、净化大气、减少污染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还维护了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优化了农田景观,为项目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保障。五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蚌埠市通过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有效推动机械化耕作和适度规模经营,搭建现代农业发展平台,培育和l展了20个新型农业经济体,同时流转土地7 873万hm2(通过问卷调查涉及项目区),其中农业企业和种粮大户流转土地5 927万hm2。如2014年度固镇县连城镇良种场高标农田项目,通过土地整治完善了项目区的排水灌溉工程,建成四通八达的田间道路,部分企业和个人对整治后的土地非常满意,先后流转土地近66.7hm2,建起了特色葡萄园和绿色有机蔬菜大棚,产品远销南京等地。
1.3 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水平和满意度 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一方面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另一方面通过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推动当地农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扩大了农民增收的途径,解放了大批劳动力进城务工。蚌埠市5年来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受益人口达866 830人,通过怀远县、固镇县调查问卷统计:蚌埠市农民新增土地租金0.91万元,参与高标准农田项目施工劳务收入3 504.73万元,土地流转后剩余劳力进城务工增加收入75 475.65万元。
在提升农民满意度方面:蚌埠市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广泛参与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机制,引导农民积极参与项目选址、规划设计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项目验收及建后管护利用等工作,把农民意愿真正落到实处,提高农民对高标准农田项目的满意度。蚌埠市在怀远县、固镇县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调查问卷活动,通过6 299份调查问卷数据统计:农民对工程建设质量情况满意度为97.03%,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满意度98.44%,农民生活便利程度提高值93.76%,农民总体满意度达97.40%。蚌埠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获得了项目区干部、群众的高度肯定。
2 主要措施
2.1 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5项制度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制度。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各县区政府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二是建立工作例会制度。三是建立高标准农田项目巡查制度。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动态巡查,并制定了《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制度》、《土地整治建设项目巡查计划》。四是建立重点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或进度异常的项目及时开展联合专项督办。五是建立信息报备制度。为更好的完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在线监测监管工作,建立了信息报备平台,定于每季度第3个月的25日,集中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报备和维护工作。
2.2 建立市级土地整治专家库 规范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的评审和验收工作,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农、水、林、财、交通、审计、工程等行业专家,建立土地整治评审验收专家信息库。
2.3 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一是公开招标确定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单位,对项目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审计,将审计工作贯穿项目建设始终,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通过招标确定复测单位,开展了高标准农田项目竣工验收复测工作,复测合格的项目再组织市级验收。三是对高标农田项目建设中的部分单体工程开展第三方质量检测,针对大型农桥(单跨6m以上)及田间道路(砼),要求必须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有效认定高标项目单体建设质量,为验收工作提供更多的技术支撑。
2.4 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建设 在项目申报、验收等方面坚持“以图管地”,充分利用收集的项目信息和数据,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高标准农田项目在一张图上的分层管理和即时跟踪,形成高标准农田项目信息大数据,满足多类别多层次管理需要。
3 建议
(1)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与土地流转和农业规模化经营相结合。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代农业;要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支持贫困村脱贫致富;要与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注重发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美化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高标准农田项目要实行综合整治。根据本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等因素,差别化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注重“雪中送炭”,不忘“锦上添花”,鼓励开展高标准生态农田建设,实现高标准农田数量稳定、质量提升、景观优化,生态良好。
(3)高标准农田建设要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引导农民采取多种方式参与项目建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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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十二五”期间,国家将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大力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为此,笔者采用实地调研的方式,以具体的案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并进一步提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关键词:高标准农田 建设 分析中图分类号:S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3)07(b)-0145-01高标准基本农田即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我国人均耕地不足1.5亩,仅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左右,人地矛盾十分突出。2001年以来,全国统筹推进田、水、路、林等综合整治,建成了2亿多亩高产稳产基本农田,整治后的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2个等级,平均亩产提高10%~20%,生产成本普遍降低10%~15%。因此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于建设农业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笔者以辽阳县建设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为例,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现状进行分析。1 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1)基本情况。辽阳县于1995年被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2009年被列入国家首批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县。2009年至201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共投资9170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7万亩。(2)主要做法。一是科学规划,规模开发。选取资源潜力大、有一定生产基础、生态环境良好的地块作为项目区;从现场勘测入手,对水、田、林、路、桥、涵、闸、站等工程建设内容进行反复论证,发挥工程的最大效益;根据区域农业发展的需要,结合项目区实际情况,科学谋划项目和工程布局。二是严格规范,公开招标。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诚实、信用”的原则,抓好土地建工程招投标,选出一流的施工单位承建项目。三是科学组织,保证进度。为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成立了项目工程指挥部,确保项目建设做到“三个到位”和“四个确保”,即组织到位、宣传到位、谋划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完成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期间不出现问题、确保群众真正受益、确保做成一流的项目工程。四是完善制度,形成合力。按照全面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项目工程在规划设计、建设阶段就明确管护主体,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引导项目区群众管好、用好工程。同时,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乱”的思路,搞好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强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形成打造高标准农田的工作合力。(3)取得的成效。一是完善了项目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渠道的杂草没了,田间运输修了作业路,又有科技人员到田间地头进行技术指导,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区灌溉和洪涝问题。二是从经济效益上看,增加了农民收入。以该县2009年小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高标准农田1万亩已经建成,通过示范项目开发,水稻每亩增产50 kg(开发前亩产600 kg、开发后650 kg),以2.8元/kg计,1万亩增加收入140万元;每亩节电30元(开发前每亩电费120元,开发后每亩90元),1万亩共节省电费30万元;同时,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扶植农户购买农机,项目区机械化程度大大提高,每年可以节约资金70万。以上三项共增加农民纯收入240万元。2 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1)存在的问题。一是费用上涨。人工费上涨,2009年至2012年,3年内两项定额费用均未上涨,实际费用却分别上涨80.07元和144.98元。机车费用上涨,以挖掘机为例:2009为每小时200元,2012年上涨到260元,涨幅为30%。材料费上涨,钢材上涨18%。水泥上涨52%。燃油2009年每吨7700元。2012年每吨9800元,上涨28%。综合费用上涨40%以上。二是投资标准低。高标准农田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亩1200元。比2009年中低产田改造多投入500元。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增多,建设标准提高,扣除人工材料上涨因素的影响,实际投入与2009年改造中低产田基本持平。所有的农业开发项目设计,均是根据资金来安排工程。去掉管理费、科技费、管护费、监理费、招标费以及改良土壤、农机作业补贴等费用,真正用于工程建设资金约占财政资金的83%左右。而且设计费没有列支。加之,项目区现有的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因此,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资金则非常有限。三是农民投入意识淡薄。农业开发资金的农民自筹部分不到位,导致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设计缩水,影响建设标准。四是重建轻管,建管失调。竣工工程管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破损的开发工程陷入了小病不治,大病治不起的恶性循环状态,农业综合开发的长基效应得不到发挥。(2)改进建议。一是增加资金投入,提高建设标准。据测算,按目前现有的农田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的投入标准是:旱田应为每亩1300~1400元,水田应为每亩1600~1800元。二是合理确定开发规模。项目规模的确定应实事求是,有多少面积便一次性治理到位,以保证一个排灌体系的完整。三是浮动投入标准。由于现有田间基础设施差异性较大,需要建设的内容也相差甚远。因此需要在不打破一个地区每亩投入标准的前提下,对项目建设的投入进行适当浮动,按照建设内容来确定资金补助标准。四是提高管护费提取比例。建议上级开发部门加大管护资金的提取比例。同时,积极引导各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加大对工程管护的投入力度。五是压缩农民自筹,才能使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程预算更切合实际。六是强化对项目区领导干部的考核。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以提高领导干部对这项工作的重视程度。近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明确到2020年,完成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4亿亩。相信通过全社会上下的共同努力,不断完善和改进不足之处,创新建设方式方法,这一目标一定会早日实现。
一、我省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把土地整治作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城镇村建设用地整治,保护了耕地资源,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一)农用地整治稳步推进。始终把垦造耕地作为国土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内容,2008年实施“百万”造地保障五年工程,共垦造耕地113.83万亩,其中低丘缓坡开发74.7万亩、滩涂围垦造地14.83万亩、建设用地复垦15.33万亩、土地整理8.97万亩,超额完成106万亩的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的“812”土地整治工程计划5年再垦造耕地80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护,先后组织实施以吨粮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地力培育为重点的“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广冬绿肥及商品有机肥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改善耕地配套基础设施,构建耕地质量管理体系及评价技术体系。近4年共启动实施22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地力培育,累计完成地力培育1617.4万亩次,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42.86万亩。大力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争取金衢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建设用地指标16.33万亩、甬台温建设用围填海指标12.5万亩、舟山群岛新区陆海统筹建设用地指标12万亩,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争取部省合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编制省、市、县、乡四级土地整治规划,出台政策措施,规范项目立项审查、实施管理和验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置向中心村培育、“空心村”复垦和下山搬迁倾斜。截止2012年底,累计启动132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2.17万亩,计划搬迁农户20万户,拆旧12.6万亩,可复垦耕地12.2万亩,可安排建新13.8万亩;目前已完成26个项目验收,复垦耕地0.655万亩,建新0.72万亩。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完成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优化全省城乡空间布局,全面部署“三改一拆”行动,推动城镇空间发展转型升级,启动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试点,加快废弃矿山复垦。2011年全省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121.37平方米,接近规划控制值,2012年亩均建设用地GDP产出19.6万元,比2010年增长23%,2013年上半年累计拆除违章建筑5665万平方米、“三改”建筑面积4081万平方米,三年任务有望两年完成。
(三)整治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近两年,全省(不含宁波)共计投入土地整治资金159.9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7.5亿元、耕地开垦费38.6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10亿元、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收入36.6亿元、其他财政性资金22.5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2.2亿元、其他资金2.5亿元,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省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扶持重点,安排“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资金15.9亿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专项资金4.6亿元、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11.5亿元,提高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标准至5万元/亩。各级财政出台政策,提高开发造地补助标准,加大耕地质量提升工程补助力度,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实施,保障土地整治项目顺利进行。出台造地改田资金、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等财政管理办法,鼓励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开展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强化监管验收,不断提高土地整治资金使用效益。
(四)体制机制建设日趋规范。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补充耕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选址方案评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及标准农田占补置换监管,实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落实项目挂钩制度,严格补充耕地验收,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从严控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和规模,按照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的要求,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加强项目报备,督促增减挂钩指标及时归还。建立土地权属调整机制,按照确权优先的原则,理清土地整治范围内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明晰界址和权属,设立协调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制订调整方案,项目实施后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合理制订农房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和项目公示制度,土地整治项目选址、立项、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土地调整互换取得农民同意。
二、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土地整治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我省“四化”同步快速推进,“双保”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土地整治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用地整治困难重重。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较少,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的地块也已先期开发,低丘缓坡开发难度日益加大,且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滩涂围垦计划指标少,且造地周期长;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有限,且进度不理想。据估算,“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约263万亩,需占用耕地170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平原地区、城市郊区大批优质良田被占用,而新垦造耕地在项目选址、工程实施管理、质量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加上地力培育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因素,造成新垦造耕地质量相对较差,个别地方还出现垦造耕地无人管、无人种的现象。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还不到位,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缓慢。
(二)建设用地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还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和建设管理还处于摸索之中,加上基层财力不足及农民意愿不强等因素,试点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农户搬新不拆旧,“一户多宅”,造成宅基地复垦难和农村土地资源两头占的现象,影响了政策的权威性,也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日益扩大,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粗放低效用地等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土地利用效益与好的省份相比仍有差距,“三改一拆”目前还处在“拆”的阶段,“三改”工作还没全面推开。
(三)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不足。低丘缓坡开发、滩涂围垦造地的补助标准亟待提高,农田质量管护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拆迁、建新、复垦等也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同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收入不稳定,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障压力加大。土地整治融资渠道不多,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后融资难度增大,风险较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及新增耕地指标按照当前出让和转让的价格,收益难以实现项目资金自身平衡。田水路林等各部门涉农资金政策上整合不够,没有发挥叠加效益。
(四)土地整治管理机制难以落实。有些地方片面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破坏了部分区域的生态环境,耕地质量整体上也在下降,我省近半地市已无耕地可造,不能在本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3年来,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周转指标难以按期归还的问题还很突出。土地权属调整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整治中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还存在部分农民“被上高楼”的现象。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上我省土地资源禀赋条件不好、耕地资源较少、国土开发利用强度已较高等原因,也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政策衔接及制度安排上的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关注耕地的数量平衡,片面追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对补充耕地质量和后期管护关注不够,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认识不深,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地不够主动,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建新、轻拆旧”、“重用地、轻复垦”、“重增量、轻存量”的倾向,影响了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建设及农业“两区”建设等规划衔接上脱节,低丘缓坡开发存在零星基本农田置换及林地权属调整等政策障碍,滩涂围垦造地项目落地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存在分类指导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面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落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提供重要的支撑。
(一)以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要从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保护土地的责任,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要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责任制度,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情况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加快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进、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二)以保护耕地资源为基础,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开展低丘缓坡、沿海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补充耕地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的规模、时序和区域,有计划组织实施。加快农业用围填海项目的储备和报批,统筹使用好围填海指标,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和灾毁土地复垦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坚决落实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结果作为耕地占补平衡验收制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达到旱涝保收的标准,加大有机肥、速效肥、缓释肥推广力度,狠抓地力培育,鼓励耕地流转承包到户,发挥经济效益,全面建立地力监测机制,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等级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约束性种粮,坚决纠正“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共同责任机制。
(三)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效应。把按时拆旧复垦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地方政府拆旧复垦率的责任考核,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复垦后挂钩,“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复垦主导型转变,加快研究农民闲置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畅通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渠道。全面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促进乡镇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科学谋划“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和建设,以土地整治为核心推进“三改”工作。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增效转变。
关键词:农用地分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22
所谓的农用地分等指的就是在对农田进行利用耕作的时候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农田进行一系列的划分,目的就是能够在相关的农业工作中实现按照不同的地基地质来进行不同的耕作工作。我国的农用地分等的举措在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的信息同时,还可以做到对我国土地的相关质量、可利用程度以及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合理以及准确的判别。
1 关于我国农用地分等
1.1 具体应用
为保证19.7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的落实,宁夏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依托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14万hm2,依托“十二五”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0.67万hm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在黄河和清水河流域新建5.07万hm2,并编制了2012―2015年分年度《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方案》。工程涉及5个地级市18个县(市、区)和6个国有农场,其中2012―2013年度共实施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成1.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
1.2 具体实施过程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通过采取适当的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建设措施和林业措施,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要求,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合理布设农田防护林网,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总目标。按照一定的方法先对宁夏地区的相关土地质量进行测量,然后根据测量的结果再对土地进行三六九等的划分之后就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特性在进行农作物的种植的时候选取不同的品种,以此来达到农作物高产高质量的目的。
2 应用成效
2.1 耕地质量建设成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土地平整、水利设施配套、盐碱地治理等措施,粮食产量所有提高,项目区内的耕地质量均有所提升,但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显著。耕地质量提升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耕地表层的耕作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扰动,耕作层土壤养分、生产能力仍需2~3a的恢复,所以目前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高。
2.2 社会效益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吸收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了渠系质量,有效地防止了渠水渗漏,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改良土壤,减轻土壤盐渍化;通过农田防护林工程,增强了项目区耕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耕地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同时,耕地的集中连片和机械化率的提高,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农作物生产成本及损失。
2.3 经济效益
通过2012―2013年度宁夏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增加了238.39hm2的农田灌溉面积,改良盐碱地8980.79hm2,栽种各种树木501961万株,项目区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配套、旱能灌、涝能排”的格局;原有土地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项目区粮食单产平均增加1000kg/667m2,为实现宁夏粮食“十二连增”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农民因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增收及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千元。
2.4 生态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及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改变灌溉方式、渠道砌护、沟道清淤等水利措施,避免因大水漫灌造成的土壤板结和水土流失,减少渗漏损失,节约了水资源;农业用地结构的合理搭配,渠、沟、路、林统一配套规划和合理布局绿化,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提高了项目区内耕地的保水、保湿、保肥、防风防沙、防治土壤盐渍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定程度的改善了项目区小气候,起到了防旱固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生态景观。
我国对于农业用地的重视度是十分强大的,尤其是关于我国的相关的农业用地的方面。因为,我国的面积虽然是国际的前几名,但是,我国的人口却也是最多的,因此,人均耕地水平就相对偏低了。所以,如何提高我国基本农田的产量以及质量就是迫在眉睫的事了。而农用地分等这一举措就恰好可以解决我国目前的困难。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质量;丘陵山区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944(2016)06-0158-04
1 引言
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2012年实施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提出“建设4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2013年颁布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提出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由此可见,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已是我国当前重要的战略举措,对促进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全面管护,增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农田灌溉排水、田间道路等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机械化水平、农业科技水平提升,促进了耕地保护,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建设标准模糊,各部门尚没有统一的建设标准,与新农村建设协调不够,建设资金分散,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管理机制落后,专业人才缺失,前期工作滞后,规划设计方案缺乏实用性,后期管护力度欠缺,综合效益低等。工程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败,在现有文献中,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质量的探讨尚不多见,加强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是保证后期土地利用效率的关键,但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容乐观。重庆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边缘,地形地貌复杂,高标准农田建设难度相对较大,本文以重庆市丘陵山区开展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为例,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探析,分析了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了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期为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供参考。
2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进展
重庆市位于长江经济带上游,经济发展迅速,土地开发程度高,土地资源稀缺,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问题突出。因此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促进耕地保护和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同时,重庆市地处四川盆地东部边缘,是四川盆地向盆周山地过渡地带,自然条件复杂,地貌类型多样,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投入和要求也相对较高。自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重庆市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入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改善了农田基础设施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促进了生态环境保护,助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
重庆市主要结合粮油基地、蔬菜基地、优势农业产业基地、城乡统筹示范村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02~2011年,重庆市入库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共2709个,实施规模974.77万亩,总投资128.52亿元。2009~2011年,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在南川、大足、合川、涪陵、梁平等5各区县实施高标准农田23.31万亩,总投资3.06亿元。目前,重庆市基本完成“3、8、110”工程,即长寿、丰都、荣昌三个国家级和万州、开县、梁平、铜梁、石柱、酉阳、永川、合川8个市级,共7.33万hm2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工程总投资34.98亿元。到2020年,规划新建24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将农田建成“田成方、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机能进、物能出、土肥沃、高产出”的适宜现代化农业的标准农田。
3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的工程质量问题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以及其他工程。依据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投资结构(表1),田间道路工程通常在总的工程施工费中投资占比最大,其次为灌溉与排水工程,土地平整工程投资占比较少,而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及其他工程在各个项目中投资都是最少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各项工程之间应合理规划、协调配合,工程布局和建设模式应从当地的地形地貌和自然条件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3.1 土地平整工程
土地平整工程指为满足农田耕作、灌溉的需要,以及一定的肥力条件而进行的田块修筑和地力保持工程。田块归并可以使地块平整规则,满足规模化经营、机械化作业、节水节能等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降坡和梯田化建设能够有效防止土壤侵蚀,减少水土流失。但土地平整工程有可能造成土壤板结,引起土壤的面蚀和风蚀。重庆市坡耕地比重较大,分布在6°以上的坡地基本农田占总量的84.71%,因此土地平整工程是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可或缺的内容。
但重庆市土地平整工程难度大,工程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已建设的农田不能完全满足现代农业的发展要求。首先,在田块归并中,普遍存在田块平整程度差,田面相对高差较大,导致农田灌水不均、排水不畅,进而影响作物长势,粮食产量反而下降。大型机械的使用造成土壤板结,表土剥离、回填过程中不合理的工程措施,导致土壤耕作层、犁底层的破坏,土壤厚度达不到耕作要求,新一轮耕作时甚至出现漏水漏肥的现象。在以传统种植业为主的乡镇,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不高,田块归并意义不大。因此,田块归并一是要充分考虑自然条件,二要充分尊重当地农民意愿。其次,在水土流失并不强烈的区域实施旱坡改梯、修筑条石坎,不但浪费投资,且对增产增收的意义不大,因此在坡体较大且水土流失的区域进行修筑石坎,坡体较小的浅丘坡耕地区域少进行坡改梯,实施降坡平整。另外,土地平整之后,提高农作物效益的根本问题(如土层厚度、土壤肥力等)仍没有解决,土壤有机质含量没有明显改善。
3.2 灌溉与排水工程
灌溉与排水工程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等灾害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灌溉与排水工程直接关系着项目整体效益的发挥。灌溉与排水工程应充分利用现有水资源,配套水利设施,形成“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体系。水利设施的建设应结合当地自然条件、微地形、建材特色以及土地利用方向等确定,以利于节约成本,改善基本农田示范区的自然人文景观。
重庆市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质量问题也比较多。部分项目水源工程的建设较少,蓄水池无蓄水,池壁、池底出现渗漏。提灌站不合理的设计使得使用寿命变短。排水沟无水排,但排水沟附近旱地被水冲刷;排水沟出水口设计在堡坎上,对耕地造成大面积冲刷。灌溉渠出水口的设计不合理,导致灌溉渠的利用效果未达到预期目标。此外,由于沉沙凼、拦山堰及沟渠的管护严重不到位,有部分项目区的水利工程已被淤泥和杂物堵塞,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农田水利设施普遍存在有人使用、无人管理、损坏严重的现象,工程效益大打折扣。过度硬化的沟渠孤立和破坏了生物的生存环境,阻碍了农田物种的扩散,从而导致整理区生物多样性的降低。工程设计与实施中应融入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保护区域生态环境。灌溉与排水工程的规划设计、工程实施应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更多地考虑农民的建议,切实造福农民。
3.3 田间道路工程
田间道路工程指为满足农作物物资运输、农业耕作和其他农业生产活动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田间道路的布设应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在田、水、路、林、村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地块连片单元的大小和走向等统筹兼顾,本着投资省、占地少、利用率高、路线合理的原则进行规划设计。重庆市大部分属丘陵山区,土地整治前田间道路普遍较差,耕作和出行十分不便,田间道路也成为农民最为关心的工程。
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部分田间道路的规划设计不符合当地农民的生产生活习惯,造成生产路无人行走,断头路较多。田间道路的布局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的地方田间道路通达度过小,农产品运输仍然不太方便;有的地方通达度达到要求,但道路宽度不够,只适合小型农业机械。1.2m的生产路过窄,在平坝区或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需求,增加道路的宽度。部分地区田间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但由于重庆市降雨量较多,泥结碎石路面的实用性不强,常被冲刷,损坏严重。有些项目区混凝土路面的硬度和厚度达不到要求,承受荷载大于设计荷载,路面损毁严重,且缺乏维护和修复。田间道路全部采用硬化路面也会加剧斑块破碎度,破坏生物的生境条件,影响生物的迁移,生态效应降低,所以田间道路的路面应注重生态化设计,增加生态涵洞和生态廊道的设计。
4 主要原因分析
4.1 规划设计注重理论,实用性欠缺
科学发展,规划先行。规划设计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基础和依据,其设计是否科学合理直接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目前重庆市部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规划原则、规划目标、规划思路不明确,综合性和科学性欠缺。首先,基础工作不扎实,实地踏勘不够细致,对项目区的自然条件和土地利用条件分析不详细,设计以书本理论为基础,或一味追求图件美观,单纯为了实现“田成方、树成行、路成网、渠相连”,导致规划设计脱离实际情况,急需解决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其次,规划设计图纸达不到施工要求,地形图测绘的比例尺限定了测量精度,对工程设计造成阻碍,工程量误差较大,直接影响工程预算投资。部分项目规划设计图件生搬硬套,制作不规范,制图尺寸不切实际,部分参数未能提供,不能有效指导施工。
4.2 建设标准缺失,施工技术落后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建设质量的重要保障,不同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相应的建设要求也不同。在技术规范方面,重庆市仅出台了《重庆市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重庆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技术要求》,对实践工作的指导远远不够。随着城乡统筹和现代农业的发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要求和标准也随之提高,整村推进、蔬菜基地建设、粮油基地建设等都缺乏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标准,在前期测绘、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等环节缺乏具体标准规范进行指导,影响了工程质量和建设效益。在施工过程中,缺乏一套科学系统的技术体系和工艺流程,技术基础薄弱,使得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项目施工单位未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施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欠缺,一些项目的工程建设只重数量,不重质量。此外,由于缺乏生态环境保护的理念,在规划设计和工程建设环节,忽视了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造成土壤板结、生物多样性减少、景观破碎等问题,不利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
4.3 项目监管不严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成立专门机构、专业人才进行管理才能达到效益最优。但目前重庆市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有限,部分管理人员追求政绩,质量意识薄弱,对工程质量特别是隐蔽工程管理不到位,一味追求建设速度,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监管力度不够,难以保证工程质量。目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中监理费用较少,且监理市场不规范,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不够严格。监理人员配置较少,且技术结构单一,专业知识欠缺,部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现场监管不到位,导致工程监理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造成工程质量问题。
4.4 工程后期管护缺乏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除了“事前规划设计”、“事中实施和监督外”、还有不可或缺的环节,即“事后评价和管理”。后期管护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长久发挥效益的重要保障,只建设不维护不能够真正解决问题。丘陵山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类型多,后期管护尤为重要,但目前重庆市的建设项目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工程损坏严重,部分设施缺乏有效利用甚至丢失等。首先,丘陵山区后期管护资金需求相对较大,但项目预算中没有对后期管护列出专项资金,致使缺少工程管护资金保障,使得管护工作难以落实。其次,管护责任难以落实。项目竣工后移交村委会管护,但村委会不是真正的实施主体,也没有指定专门的单位或部门开展管护工作,导致管护主体虚化、权责不明,缺少可以执行的管护方案。忽视后期管护严重影响工程的使用寿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效益大打折扣。
4.5 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
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才能真正建设好高标准基本农田,达到强农惠农的目标。但现阶段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采取的是自上而下的运作模式,整个过程都表现为政府行为、政府意志,公众参与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机制可操作差。一方面,管理部门和设计人员对公众参与重视度不够,公众参与的方式主要为咨询、走访等,或是“走过场”式地与乡镇、村干部交流,公众参与的渠道单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听取农民的意见与建议、反映农民的利益诉求,导致公众参与的有效性降低。另一方面,农民缺乏参与意识,对参与过程及概念认识不够,且长期以来公众参与仅限于个人参与,没有形成组织机构,使得公众参与力量薄弱,难以发挥实质性作用,导致农民参与的积极性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