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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工程施工,安全措施, 监理职责
Abstract: in 2004, the state council issued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 from the law to determine the height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of the parties of responsibility for production safety, so that the project safety and the corresponding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to hang the bait, makes the supervisors in the project construction depend on "review, found, stop and report", and other means to constantly perfect the work safety, engineering safety control effectively. In this paper, this is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words: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ecurity measures, supervision responsibilities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前言
工程施工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本文从工程监理的角度,对常见的建设工程安全问题和监理职责进行了阐述。
1.施工前审查。
工程设计图纸出来后,检查图纸合法性及安全性。接下来进行施工组织总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尤其要对其中的安全施工部分进行详细审查。其次应对分包单位进行相关的资质审查。在施工单位上报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中应在安全方面注意:①拟分包工程应在其资质允许内。②分包工程内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上岗证。③该分包单位的安全记录如何,有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安全事故。
2.材料及机具。
材料将直接用于工程实体,良好的材料品质,能最大化地实现工程安全的目标。①资料齐全。进场的材料除砂、石等只能进行现场辨认和取样试验外,其余的材料应具备产品合格证或和厂家批号,必要的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或质量证明书,要选择有3C认证或国家免检及相应的体系认证的材料,其安全性才能得到起码的确认。②外形辨认。要观察材料的外形尺寸、颜色有无缺损,标识是否和资料中的数据、文字一致。如对黑质及有机质过多的砂子,应该当场不予使用,给予退场或另外作废砂使用;再如钢筋的直径经游标卡尺现场测量,与钢筋上标识相差二、三毫米的或根本厂家或直径与其提供的资料(质量证明书)不符的,一律给予退场处理。③检测试验。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要能真实反映该批材料的各项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材料还应适量增加采样的数量,以能从由资料中的厂家保证。各种用于工程施工的机械如搅拌机、调直机、切割机、弯曲机等,要重视它们的质量认证和安全认证,并由具有相应资格上岗证的工人进行各种调试和维护后小心试机,确定整机操作有效后,方可进行待用。
3.工程施工。
①设计与方案: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天气、气候或地质不符等各种可能因素的发生,从而使监理必须实事求是,重新审核已定的各种设计或方案,审核制订出符合现场的各种方案。
②人、料、机:人是劳动中最积极的因素,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人为所造成的事故占一半以上,所以必须要求工人严格按照劳动安全保护要求进行施工。料的应用在施工安全中也很重要,必须保证用料安全。施工中的机械安全是每一次安全检查的重点,各种机械操作前都应着重检查。
③中间产品的试验、检验及认可:从施工顺序来看,有验槽、验基础、主体±0.000以上每层还分各检验批,支撑系统、模板安装、钢筋安装、水电预埋直至砼浇捣等验收;然后为主体验收及最后竣工验收。中间产品的试验,最主要的是砼试件的试验,钢筋的对焊、搭接焊等也需要试验,当材料和产品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时,持有认证计量资质的单位的试验合格单,即可认为此中间产品合格。在验收时,各种资料齐全,现场检查合格,可以认可通过验收。
④安全标识:在工地现场,安全标志分为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四类。它们的作用各有不同,目的是引起人们对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发生事故。在进行安全教育时,应将各种安全标识的其中意义明确给施工工人,避免潜在危险。
⑤特种作业:在施工现场,特种作业包括各种专业机械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高处作业、电工焊接、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有资格证、上岗证;在不同岗位还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安全用具。
⑥场容场貌:原则上经批准的总平面和施工组织设计中材料堆放、各工作区、临电、临水、道路等分布是有一定合理性、科学性的,施工时应注意其相关变化,以免互相影响,细节上尤其要注意。
⑦各项应急预案:在有一定规模的施工工程,必需作各种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监理应将其列为日常备查资料中。一般情况应作为防火、防风、防汛、防暑、防中毒、防电伤害、防机械伤害、防重大伤亡的应急预案。预案中应详细列出现场求助方案,具体落实到人,各人的联系方法,特别要求有车队司机及预案小组负责人的确切联系方法。小组负责人还必须负责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事故的确切情况。
⑧安全知识、技能培训:总的来说,在《检查标准》(JGJ59-99)中,明确规定:a安全制度教育b新入场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c有具体安全教育内容d变换工种时进行教育e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f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培训g专职安全员年度培训考核合格。在施工现场,班前安全教育一定要抓实,要具体化,针对本工种本班次的安全进行技术交底。
⑨安全检查:从范围来说安全检查有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公司性的,到项目工地性的;从形式看,有定期的、季节性的、专项性的检查。具体机场工地操作时,应按《检查标准》(JGJ59-99)每条细则认真查对。其结果开成文字记录、存档、备查,要求查出来的问题整改必需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在整改过程中,可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危险程度,要求立即整改后再施工,部分停工整改、全场停工整改,监理应本着“安全无小事”的信念,认真地看待每个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出适当的整改通知。
4.成品(已建)。
对于已建好的中间产品,由于尚未进行完全的防护和装修,有不少潜在的安全隐患,这其中尤其普遍的是“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工作。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口设固定栅门,且每隔两层(不大于10M设一道安全平网;预留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大于2.5㎝,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的)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定型化,四周设防护栏杆,张挂安全网;通道口上方应设防护棚,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安全网封严。五临边指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外侧边,这些地方必须加设防护栏、防护杆、防护柱。
5.竣工。
工程结尾时,关于安全方面的工作集中在各种现场设施的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检查防雷设施、各项电设施、各种防护栏杆等实体的安全性是否正常使用;查对资料应符合各种验收规范标准。由此可得出本工程安全性的大致结论,使工程能被安全、正确使用。
6.总结。
工程施工的安全主要靠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通过合同、协议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指标,明确在施工中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订有效的考核方法,对各人员的安全业绩进行奖惩,最终达到预定的安全目标。对基层工人来说,就是培养安全意识,除各种教育外,还要求从细节做起。至于对监理人员来说,首先,要明确自己的安全监理岗位责任;次之,审核施工单位的各项安全施工方案和检查实施情况;再次,在日常工作中要把安全放在一个重要位置,“安全无小事”,牢牢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意识,并用此指导工作。
参考文献:
1、《建筑施工安全资料手册》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8月第一版,2005年5月第六次印刷,李坤宅 编著
2、《建筑工程监理基础知识》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3年6月第一版,2003年11月第二次印刷,杨效中 主编
3、《建设监理》2008年6期(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关键词安全监理安全责任安全控制工程安全施工安全
Pick to the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regulations since the implementation, including supervising units shall bear responsibility, safety supervision system which is necessary to implement such problems has been plagued by supervision unit, resulting in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safety supervision has been in more embarrassing situation. This paper summarizes and analyzes the supervision unit in fully implement safety supervision faced confused premise, put forward the new situation supervision unit, how to take countermeasures.
Key words security supervision safety responsibility safety control engineering safety construction safety
中图分类号:P624.8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第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但自《条例》实施以来,包括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安全监理制度实施等诸多问题一直困扰着监理单位。
1.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安全责任?
《条例》实施以来,对于监理单位应该承担何种责任一直争论不休,截至目前并未形成明确结论。争论而形成的两种观点:一是监理单位应该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依据的是《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二是监理单位不应承担施工安全的责任,因为建设单位无须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安全负责,监理单位是受建设单位委托,自然也无责。两种观点都存在片面之处。
首先应分清两个概念:工程安全与施工安全。工程安全是指对工程建设进行质量控制,包括原材料保证、机械设备采购等,以保证建筑工程的自身安全,是目标体的安全,即通常所说的质量安全。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安全管理(教育、费用等)措施,保证施工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是过程安全。显然,工程安全是建设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内容,是监理单位职责所在,当然也应该对此负监理责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条例》第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即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同时,《工程建设监理规范》(GB50319-2000)总监理工程师的十三项职责中也包括对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因此,监理单位必须对审查的技术安全措施负责,并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件规定的法律责任,包括刑事责任。但监理单位承担的也仅仅是“监理责任”,不应成为主要责任者,《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已明确规定“施工现场的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也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施工安全中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属于承包单位施工安全行为范畴。由于监理单位是在监理委托合同基础上,受建设单位委托对承包单位进行“三控、两管、一协调”监理,并不等于对承包单位进行管理,二者并无行政意义上的隶属关系,因此,监理单位无因也无力对其施工安全行为负责,不应承担由于承包单位管理行为上的疏忽大意或不作为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
因此,监理单位应该承担的是工程安全及施工安全中技术措施和方案审批的监理责任;对于施工安全中承建单位的管理行为,监理单位无须承担责任。
2: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必要实施?
安全监理制度从上海市市政建设的试点经验到全国范围内的全面展开,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不可否认。但是,当前的安全法规体系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实行安全监理制度,《条例》也仅仅是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与权限;体系中所规定的监理单位安全工作内容,在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工程监理单位本身应该履行的职责,如审查施工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方案等。这就存在安全监理制度是否必要实施的疑问?。
试想如果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失的安全事故,工程建设肯定会受到影响;监理单位熟知并掌握现场,能够利用监理单位的权力发挥出对施工安全的监理作用,以减少事故发生。两种观点分别从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和监理单位拥有的权力角度出发,提出安全监理制度实施的必要性。但是,安全监理制度的提出,首先,没有很好地解决与工程监理制度的融合问题,甚至造成二者矛盾冲突,而在冲突发生时,安全监理在一些人的认识上会让步于工程监理。其次,也没有很好地解决安全监理与工程监理职责分工问题,譬如对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如果由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那么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是否不需要审查,又如何体现“管生产同时管安全”这一原则。以上两个问题完全可以通过一个途径来解决,即通过对项目建设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理论知识的培训和强化,使其安全观念更新、安全意识增强,同时规定其监理过程中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监管安全的约束机制(需要在法律层面上),使其在真正意义发挥出监理安全的作用。安全监理在此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法律赋予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重要职责和义务,而不是也不应是一种职业,至少在监理单位内部是如此。
3:安全监理能否进行目标控制?
【关键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必要性;措施
前言
随着经济技术的迅猛发展。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理日益成为建设工程的重要关注点。我们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中,要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并采取多种手段,有效规避建设工程施工风险,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质量。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必要性
在建设工程中,为了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安全性,并规避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我们需要将施工安全责任纳入到工程监理中来。目前来看,其必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并依法接受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生产的指导和监督。”《建筑法》第四十五条又明确界定:“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由此可见,施工安全责任应由承包单位负责,不是由业主或监理单位负责,这符合“谁生产谁负责”的安全基本原则。
(2)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也没有安全监理的内容,这使得工程监理承担安全监理责任难以名正言顺。监理单位是在业主的委托和授权范围内,以施工承包合同为依据,对工程的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即对所监理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造价的全面控制,对合同和信息处理以及对工程项目参与各方进行组织协调工作等。它只是工程建设实施的监督管理者,而非生产组织者。监理单位不应该承担施工安全责任,而只能承担服务责任。
(3)考虑到目前建设工程在施工的时候,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我们在工程监理的基础上,应增加施工安全职责,使工程监理安全工作能够得到有效开展,提高整个工程监理的最终效果,实现对建设工程安全工作的有效促进,保证安全监理效果。
(4)在目前的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有着密切联系,属于工程建设中的监督手段之一,对整个工程建设的有效性有着重要作用。由此可见,在建设工程中,工程监理对提高工程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同时也能形成对施工安全的合理管理和控制。从这一角度来看,将施工安全责任纳入到工程监理中是十分必要的,我们应重视工程监理这种职能的转变。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和工作过程
虽然建设工程中的建立职责并没有将安全监理强行加入其中,但是从建设工程监理有效性和全面性来讲,安全监理工作是监理单位职责的一部分,对整体工程建设安全起到了良好的管控作用。考虑到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性,我们在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时候,必须要明确安全监理的主要职责,并清楚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整个工作流程,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发挥积极作用,达到预期效果。
1.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职责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预防施工安全问题的发生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权主要就是对施工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有效防控,做到在施工过程中和其它监理工作一起,对安全问题进行排查。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规避施工安全风险
除了预防施工安全问题之外,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施工安全风险,提高建设工程的整体安全性。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提高整个工程的监理质量
由于在建设工程监理中加入安全监理职能是必然趋势,因此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对整个工程监理质量的提高形成了有效的促进。
2.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过程
(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会确定职权范围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为了保证工作质量和工作能够得到顺利实施,通常会在开展工作之前,确定好职权范围,明确具体职责和权限。
(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会行使安全监理职权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过程中,会在监理行为中正确行使安全监理职权,保证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有人管有人问,提高安全监理质量。
(3)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会对工作效果进行验证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取得实效,我们在安全监理工作结束之后,会对整个安全监理工作的效果进行全面的验证和评估,提高实效性。
三、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措施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能够得到良好的实施,并且取得预期效果,通常我们会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过程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 认真了解建设工程中的安全因素
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要想在施工过程中中搞好安全管理。就必须了解影响安全的主要因素,只有了解了影响因素,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有的放矢,才能制定相应的措施,加强预控,加强监督检查,使得安全生产始终处于受控状态。抓住关键,监督到位。对于监理工程师而言,现场安全控制应以操作者为主。监理机构全面介入,并侧重于从技术性、操作性环节把关。
2. 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
为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要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详细分类,并按照分类制定具体的安全隐患排查表和安全隐患防控表。通过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进行有效分类,我们能够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隐患和安全风险有足够的了解,并能够为后续的安全措施制定提供基础的依据,保证建设工程过程中的所有安全隐患都能都得到消除,为提高安全监理工作质量提供有力支持。
3. 采取具体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经过上述对安全隐患的搜集和整理之后,我们要结合建设工程的施工特点和施工实际,制定具体的安全隐患消除措施,保证这些措施的实际作用符合安全监理要求。在目前的建设工程安全监理中,实效性已经成为了衡量监理效果的重要指标,如何满足实效性要求是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重要指标。因此,从当前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实际实施来看,在针对安全隐患采取具体措施的时候,我们要重视措施的实效性。
4. 将安全监理工作和其它监理工作配合展开
在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开展的过程中,我们要认识到安全监理工作的特殊性,在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的时候,我们要注重发挥监理工作的优势,将安全监理工作和其它监理工作配合展开,保证安全监理工作的效果达到预期要求。使安全监理工作能够成为建设工程中提高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四、结语
通过本文的分析可知,在当前的建设工程中,我们要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要积极开展建设工程监理安全工作,使安全成为工程监理的重要职责之一,使安全监理工程成为保证工程建设整体安全的重要保障,从根本上提高建设工程的有效性。
【关键词】:监理 安全 职责 管理 作用
中图分类号:TE42 文献标识码:A
一、 引言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进行监督、管理。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监理单位担负着重要的、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在实际的施工管理中,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作为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如何更好地履行监理安全职责,发挥监理的安全管理作用,管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帮助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搞好文明施工,不致发生安全事故,保障施工现场的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因发生安全事故而被追究监理失职之责。
监理首先要有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的意识,责任感要明晰,万一因失职出了安全生产事故,监理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建设监理的责任主要包括民事、行政、刑事三类。监理单位要为其在监理委托合同中的违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违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因失职发生了群死群伤的安全生产或性质和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要为其在监理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更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定代表人和监理责任人员,要承担违法或犯罪的后果。
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理应该履行的工作职责:
《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就是所谓的犯了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导则》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应该履行下列职责:
1、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2、 审查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和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3、 审核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
4、 审核施工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情况。
5、 审核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是否符合投标时承诺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等标准要求情况。
6、 复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和各种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情况。
7、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8、 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作业情况。
9、 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或暂时停工情况;整改结果复查情况;向建设单位报告督促施工单位整改情况;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情况。
三、实际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安全意识薄弱,法律意识模糊不清,岗位责任制度不明确,未真正落到实处,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强。监理队伍和人员素质不高,专业结构不合理,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强制性条文掌握和理解不到位。职业道德、专业技术知识经验、能力、工作方法和策略不灵活。原则性不强,迁就施工单位,害怕建设单位,怕得罪人。发现问题和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限。
2、监理单位资质挂靠,人员不到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施工现场履行管理职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在岗。有的虽然在场,但责任心不强,形同虚设,对安全隐患视而不见,听之任之,督促整改不力。
3、未将安全管理列入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没有针对性,与施工现场实际不符,安全控制的关键点、安全控制要点、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没有纳入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中,没有预先控制的措施,心中无数,对监理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不清楚。没有定期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对大型机械设备、脚手架、深基坑、高支模、卸料平台等其他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4、没有建立健全监理项目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制度,或者虽然有也没有认真贯彻落实。
5、没有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有关人员的执业资格进行审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B\C证件、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对总、分包单位和平行分包的单位的管理不到位,不能很好地协调好各参建主体的关系。
6、没有对施工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管理控制安全防护和文明措施费用进行有效监理。
7、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严格审查。
8、对施工现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巡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发监理通知单、对整改内容要及时复查落实,联系单下发不闭合、未按要求整改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督促整改不力。
四、如何更好履行监理的安全管理职责发挥发挥监理的安全管理作用
1、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针对监理企业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管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举办安全管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相关知识和安全管理技能方面得到全面提高。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职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切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它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为此,监理企业对安全管理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如报告制度、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把责任从上到下层层落实下去,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具体工作应作详细规定。
3、建立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安全管理方案,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明确相应职责,确保人员到位。
4、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到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中。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有针对性的增加《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控制程序》文件,或者在施工监理程序中补充安全文明控制章节,把安全管理置于程序文件中,并进行有效控制,使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有规范、服务质量有标准、检查考核有章程,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5、加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与其在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能控制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只有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建设工程才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6、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作为施工安全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项目监理部首先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的事前控制工作,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并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是否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各种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上岗,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等。施工中,监理部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要心中有数。
7、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安全管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管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管理资料的管理。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特别强调的是,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监理通知、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跟踪整改、封闭记录。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安全管理工作中尤为重要的是态度。只有工作态度端正了,才能集思广益,积极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从而切实履行自身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工程项目的生产施工安全。
【参考文献】
[1] 张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探讨[J].市政技术,2007(2).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制度;服务质量
引言
我国自颁布《关于开展监理工作的通知》后开始实施监理试点工作,逐渐推进至整个工程领域中。相关部门对于监理工作也给予高度的重视,逐步出台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对工程监理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监理制度在公路工程建设中的应用,有利于加强工程管理水平,实现与国际化的接轨,特别是随着近年来公路建设的总里程不断攀升,如何有效提高工程建设质量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目前,公路工程中的监理服务还缺乏系统理论知识,制约了监理服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因此需要对客观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措施,使公路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得到提升。
1公路监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
1.1安全监理风险偏高
随着公路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对于施工安全问题关注的程度也越来越高。特别是由于公路工程自身的特点,监理企业承担了更大的安全职责与风险,对工程施工的各个环节以及人员、财产加强管理,减少在其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在现阶段的监管服务中,具体的责任还未落实到位,对于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措施。环保、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也被纳入监理服务的范畴之中,安全监理的风险性更高。在合同中增加了安全专项经费,增加的范围在1%~1.5%左右,但依旧存在资金紧张的现象。再加上公路工程建设的规模相对较大,具有线性作业的特征,也增加了安全监理的风险。一旦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事故,将会对公路工程建设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1.2公路监理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的公路监理工作的理论相对较为滞后,在履行监职责时,“看、量、套”等传统手段仍占据主导地位,隐蔽性环节施工缺乏相应的声像记录,对于信息技术的应用率还不高。此外监理市场行为也存在不规范的现象,监理机构的管理水平相对低下,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监理取费的标准较低,制约了监理服务水平的提高。以某省高速公路的监理费率为例,通过对近十年数据的统计,在工程项目造价中,监理取费占1.1%左右。由此可见,监理企业的的利润相对较低,缺乏发展后劲。也制约了监理行业高素质人才的引进。
1.3监理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公路交通发展的速度逐渐加快,监理服务的发展也面临着新的形势。若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将会影响监理服务的质量与水平。再加上资金、监理中标费率等方面因素的限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存在较大的难度。为了切实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对于人员的专业技能也有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某些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偏低,在年龄结构、持证率、技能及理论等方面还存在不足之处,外聘人员的数量较多。以住建部统计的数据为例,截止到2015年底,工程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总数为945829人,其中临时聘用人员的比例在27.12%,临时聘用人员具有流动性特征,增加了管理难度。
2提升公路监理服务质量的措施
为了有效提高监理服务质量,应先建立相应的质量评价体系。笔者结合自身经验,从监理方、承办方以及建设方对监理服务质量进行分析,如图1所示。根据上述客观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应的评价模型提出以下几点提高服务质量的措施.
2.1加强监理理论建设
理论对于实践行为有着积极的指导意义,应根据监理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加强相关理论的建设与发展,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方式,从根本上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为了加强安全监理,可将质量安全控制技术应用在监理工作中,特别是对于隐蔽工程的监管。同时深化法制建设,严格规范监理人员的操作行为,做到监理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监理服务工作的质量。质量保证体系是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施工的各个阶段加强质量的监督,确保公路工程的建设能够满足车辆通行的需求。
2.2落实监理职责
完善的监理体系对于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着积极的意义。监理企业应根据该公路工程的实际情况,严格遵循行业规范的标准,配备监理工作人员,防止出现监理人员不到位的现象。此外还应建立起岗位责任制度,对每一级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在具体监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将监理职责落实到位,确保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奖惩制度的建立也能够有效地规范监理人员的行为,树立起相应的责任意识,严厉打击在监理工作中不作为的现象。根据监理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工作人员进行适当的激励,促使其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充分发挥出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实现监理服务的创新与发展。
2.3建立高素质的监理队伍
提高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可从多方面入手。首先应加强企业内部监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使其充分掌握相关的行业规范、技术要求,从整体上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以满足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需求。为了保证技术培训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还应进行培训考核。监理工程师的继续教育与培训也是提高综合素质的有效渠道之一,及时掌握新的监理知识,使监理人员的知识结构得到有效优化,从而提升监管能力与服务质量。其次加强从业人员的资质审查工作,完善从业资格的准入制。明确规定不同等级监理工程的职责,禁止出现越级监理的行为。
2.4提高监理服务意识
按照相关的标准,监理工作的主要功能为“三控、两管理、一协调”,在现阶段监理工作的协调职能还未充分发挥,影响了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监理人员应不断提高服务意识,切实为公路工程建设服务。同时,要逐渐实现监理市场的规范,注重对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核工作。
3结语
随着公路工程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逐渐凸显出来。就现阶段监理工作的发展情况而言,其中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尤其是安全监理方面存在着较大的风险,在工程建设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不仅延缓了整体的工程进度,也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针对客观存在的问题,必须从实际出发,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切实加强监理人员人才队伍的建设,规范监理工作的行为,从根本上提高监理服务的质量,提高公路工程建设施工的水平。
参考文献:
[1]张绍成,张军.探析提升高速公路监理服务质量的措施[J].筑路机械与施工机械化,2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