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关键词:公路造价 ,问题分析 ,解决对策

Abstract: with the improvement of our country economy, highway career has increasingly rapid development, but in the quality of highway still has many problems, this not only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ause of the traffic in China has done a lot of obstacle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ur country economy also have certain effect, and ensure the quality of highway one of the key lies in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st control, this also is to make sure on highway construction project investment of effective management of important premise. This article is in view of China's highway cost the problems in the analysis, and discusses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highway cost, problem analysis and solving 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X73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在我国交通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许多相关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尤其是在公路建设中的质量问题。影响公路工程质量的因素有很多,其中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公路工程造价问题。对于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通常很巨大,合理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不仅可以为建设单位带去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可以保证公路工程质量。

一、我国公路造价中存在的问题

1.公路造价的管理观念落后

在我国很多地方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仍然使用很传统的方式,管理观念很落后,缺乏一定的创新性。我国长期的经济模式对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有很大的影响,使得公路工程的造价管理仍然只注重于统一性以及综合性上面,往往会导致工程造价中的估算、概算、预算以及决算出现分离现象。因此,要改变传统的公路造价管理模式,使公路造价管理方式更具有一定的开拓性。

2.公路工程造价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尽管随着我国公路事业的发展,在公路工程造价方面,我国制定实行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法律法规在实施中经常会受到扭曲,不能实施其应有的法律效应。由此可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加强其执行力度势在必行。

3.公路的建设规划的可行性分析不足

在公路的建设规划中,所采用的建设规模、技术标准的选用、路线的控制点的确定以及一些桥梁等构件的结构形式的选择等,都会严重影响公路的造价。但是,由于一些领导以及公路的规划者,不顾忌公路工程的客观条件,在对公路工程进行建设规划时,对于规划设计的可行性没有进行科学、系统全面的分析,进而导致在实际施工时,会出现各种问题导致公路工程建设的成本增加,严重影响了公路建设的工期。

4.公路造价的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偏低

在公路造价工作中,人为因素的影响起很大的作用。在我国的工程造价领域,很多从业人员的文凭普遍较低,进而在公路工程的造价编制以及项目建设方的造价控制等方面产生很多问题,这都会严重影响我国公路工程造价事业发展。由于在工程造价中的编制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良莠不齐,在公路造价编制过程中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而产生不合理的公路造价编制结果。由于公路造价编制人员对一些实际情况掌握不准确,对具体施工工艺不熟悉,缺乏对具体工程数量以及费用的了解,以及公路工程造价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经验不足,导致在公路造价的估算、概算以及预算编制过程中产生诸多问题,进而影响公路工程造价的准确性。

5.公路造价监督体制不完善

目前,在我国现行的公路造价监督体制中,首先监督机构不健全,造价监督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不明确,在人员的配备以及经费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其次,公路造价监督机构定性不准,公路造价监督政策执行机构体制存在多样性,常常导致监管部门有名无实,不能够执行其应有的作用力。监督执行部门所代表的是政府行使行政执法职能,应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因此,要赋予其一定的行政执法能力,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我国现行的监督体制普遍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不能够很好的维持监督机构工作的连续性以及稳定性,进而使公路造价监督工作的公正性以及权威性得不到很好地保证。最后,我国现行的监督管理体制缺乏对公路造价信息的系统管理,进而影响公路造价的监督效果。

二、我国公路造价中存在问题的解决对策

1.转变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观念

由于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管理观念落后,极大地阻碍了我国公路造价管理的发展。同时,我国的经济制度是以公有制为基础,并借鉴过国外先进的经济模式所形成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因此,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路建设部门的相关人员要及时更新公路工程造价的知识,树立新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观念,使“全员管理、全过程管理、全方位管理”贯穿于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个过程,进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路造价管理工作的要求。

2.充分完善公路造价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随着公路造价形势的改革,我国现实行的公路造价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已不能很好的适应期发展,有待于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使之走上法制化的道路。加强公路事业的立法,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为公路造价的综合管理水平提供法律依据,并进行相应的调控和指导,严厉打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而为做好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提供良好必要的前提条件。

3.优化公路工程规划设计方案

当作出公路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后,控制整个工程的造价的关键就在于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其质量的好坏对整个工程的造价有着关键的影响。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两个方面,要尽量采用设计招标的方式,对多个方案规划设计进行优化比较,严格审查初步设计、技术设计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深入研究投资的可能性,通过对经济性、技术性以及效果的评估,从多家的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公路工程的规划设计以及工程造价的控制方案中选取最合理的方案,提高公路工程的设计质量,进而有效的控制公路工程造价。

4.提高公路工程造价管理人员职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公路的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门系统的综合性学科,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以及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但是由于我国人事部门的管理体制的问题,从事公路造价工作以及管理人员有一部分不是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而导致公路造价的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以及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因此,提高公路工程造价人员以及管理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以及技术水平具有很重要的意义。首先,要引进公路造价管理专业的技术人才,为其提供必要的发展条件和空间,充分完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其次,成立一些相关的协会组织或学术团体,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提供信息服务,进而加强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对相关资料的充分分析和研究。最后,要实时根据经济市场对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以及技术水平的要求,加强对公路工程造价以及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的培训,提高工程造价团队的整体水平,进而做好实现公路工程造价以及管理工作。

5.充分完善我国公路造价的监督机制

现今我国的公路工程造价主要是由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质量监督和造价管理机构进行,也就是各级的质量监督以及工程造价管理站。尽管这种监督机制在公路工程造价中起着一定的监督作用,但是,我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机制仍然不是很健全,因此,有必要选择专业的造价监督人员,提供充足的经费,使其具有切实的造价管理和监督的执法权力,同时,不断总结实际经验,并结合专业知识,进一步完善公路造价的监督机制。

总结: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造价是一项比较系统的工程,通过对我国公路造价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及解决对策对于公路的建设以及交通事业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充分认识公路造价管理的重要性,同时在公路造价的各个阶段都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公路造价的工作,进而切实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

[1]董春平.县乡公路改造中降低工程造价的措施[J].公路,2004(6).

[2]贾璐. 清单模式下的工程造价控制[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0(14).

[3]李振,于忠辉. 工程项目预结算的精细化管理[J].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0(11).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对策研究

正文:

引言

对于施工合同来说,属于十分关键文件。只有熟悉施工合同相关内容,双方之间享有哪些权利,需要遵循哪些义务,都能得到充分明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要想真正顺利开展,需要充分借助于施工合同,形成较为有效的规范,充分进行指导。只有这样,施工进度才能得到保障,工程质量才能实现提升。对于甲乙各方利益,才能实现维护。

1、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公路合同管理体系仍不完善,不同部门规章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实际工程实践中,执法力度和规范效力还不够,项目参建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合同的相关规定不能够认真遵守,监理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的原材料等质量不过关,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1.2、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管理难度

合同是维持项目工程各参建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有的单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利欲熏心,置法令法规于不顾,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些企业为谋取私利,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等。这些现象给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1.3、合同模式单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

合同模式单一化是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障碍,而且合同文本缺乏全面性,只能够满足普通的公路工程合同。如果公路项目管理呈现多元化发展,合同的签订就无章可循,容易引起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间的纠纷。

1.4、组织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为了减少人员和成本,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忽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人员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意识,给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2、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强化思想重视

思想重视程度方面,只有实现充分提高,才能实现更好履行合同,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才能实现充分落实。在思想认识方面,应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施工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能够充分实现工程质量提高,同时能够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工程建设效益等方面,也能实现充分提高。尤其是在签订完合同,作为施工单位来说,需要不断增强思想方面的认识,对于自身义务以及权利,需要充分明确。施工单位需严格遵循相关要求,进行相关规定的执行。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充分杜绝随意修改。一旦产生违约现象,应该充分遵循合同规定,实现自身权益维护。

2.2、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与执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施项目合同管理就要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以保障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另外,还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与开展。

2.3、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

根据公路特点及行业内合同管理特点、效益,全面考虑施工方不同要求、工程项目的类型、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各企业经营战略目标,逐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制订合同示范文本时,要注重格式统一、内容全面,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及要求,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推广,以全面提升公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4、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管理顺利实施

公路合同管理中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合同管理顺利进行。具体可从以下2方面做起:①建立市场进入制度。严格审查各种承包商从业资格及发包方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审核管理建筑施工队的质量以及开工命令的审查工作。②在建设公路诚信体系方面,应该合理计划,循序渐进,由容易的向比较复杂的分类处理,全面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罚机制,同时,还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

2.5、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要想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要参建方树立大局意识,站在公路项目整体建设的高度上去思考问题,互相沟通、互相协调、互相支持,有效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具体需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①结合工程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②组织机构内每个部门的工作应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果遇到特殊问题,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适当调整。③合同管理涉及项目各个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建设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的效率影响着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性,并在合同中明显要求具体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相关建设信息,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可以安全的建设公路,并严格执行合同上的要求制度,科学规范的建设公路,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艺,提升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闫晓荣.CM模式在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交通世界,2016,03:104-105.

[2]邹胜利.关于公路与桥梁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6,03:225-226.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问题;解决方法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不断提升,公路工程也因此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监理工作的重要性也变得越来越凸显。公路工程监理工作不仅需要在施工中进行监管,在施工前和完工后也要进行监督。为了做好准备措施,就要开展施工前控制,也就是要评价施工技术,还要检测测量结果,并核算实验数据。建筑施工过程中进行的监管就是事中控制,完工后的监督则属于事后控制。招标方需要在充分考虑项目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设置招标标准,具有资质的单位都可以通过竞标获取监理权利,成为监理负责企业。在招投标中发挥重要作用就是市场竞争机制,只有遵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招投标,才能选出最合适的承包企业。

1公路工程监理概况

公路工程监理就是监理企业为了完成业主方的嘱托而进行的一种专业服务活动,其中接受委托的监理企业不仅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还不能违反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文件要求,需要在此基础上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公路工程监理涉及非常广泛的内容,不仅要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监管,还要对造价和安全评价内容进行监督,其中前期准备工作的监管主要就是工程建设可行性、项目建议书等,造价方面的监督就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审核、对投资预算进行审核等;安全评价则是验收和施工现状方面的评价工作。

2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

2.1招标程序缺乏规范性

有些公路工程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开展招标工作,例如,没有将招标公告发表在国家指定的媒介上、招标文件开始发售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没有超过20天等。因为招标程序不够标准,所以投标人对招标信息的了解不够充分,也没有充足的时间进行投标文件编制,招标方获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也会变得比较困难,从而给招投标的顺利进行带来了阻碍。

2.2监督管理力度不足

我国现在已经实行了针对监理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律法规对工作流程进行设计,可以促使招投标发挥出更大的功效,从而为公路行业的长远发展提供助力。然而,实际的监理招投标过程还存在很多问题,如监督管理力度不足、缺少监察制度、仲裁规章也存在缺陷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监理招投标的有序进行,致使招投标过程出现了一些违规问题,从而给公路建设市场竞争带来了不良影响,给公路行业进步造成了阻碍。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监理招投标工作没有将管理职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身上,这样就会导致招投标工作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而且监管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对于违规现象的处理也不够严厉,最终导致监理招投标不能顺利完成。

2.3工程项目业主方存在问题

我国对实行招投标制度的公路工程有着严格要求,一般高速公路和一二级公路都要对监理工作进行招投标。在公路工程建造中项目方负责投资,同时,也是开展招投标过程中最容易进行违规违法操作的一方,比较常见的几个问题主要有:(1)招标方在招投标前已经选好了监理企业,进行的招投标根本没有作用。(2)在没有完成施工设计图的时候就开始进行招投标,力图让投标人付出更多的监理费用。(3)已经有监理企业接受了委托,但是还是进行招投标。(4)招标方在没有得到主管部门准许的情况下进行招投标,从而导致了招投标过程频繁发生违法违规现象。(5)有的招标方为了降低监理费用,会在开标前让参加投标的企业签订优惠协议,优惠力度最大的企业就可以获得监理权利,致使招投标形同虚设。

2.4公路工程监理单位采用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

监理企业是否按照监理程序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工作,能够对监理工作效果造成直接影响,而监理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业务、判断和创新能力,则可以对监理工作效果造成决定性影响。通过招投标选择监理企业本身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因此,有些监理企业为了获得监理权利,就会在投标书中对业主要求进行充分满足,有时就会采取一些干扰公路工程竞争市场正常运行的犯法手段,如将获得的监理项目进行私下转让。还有一些监理企业不具备监理资质,或是经营范围不包括监理业务,但是,他们私下已经和业主方达成了协议,在招投标过程中就会找一些具备资质的企业代替他们竞标,也就是陪标,等到这些企业获得了监理项目后,就会私自转让给他们。有些公路工程进行的招投标存在严重的陪标现象,从而给监理市场造成了严重影响。

3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问题的解决方案

3.1对招标文件管理工作进行强化

招标文件在招投标中起着重要作用,不仅和工程施工效率有着紧密联系,还可以对工程竣工结算造成直接影响。基于此,就要严格管理招标文件,并确保其科学合理性,以下几个问题是需要引起重视的:(1)编写招标文件前先要全面分析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涉及的内容,尽量避免因为理解不全面而导致后续施工中付出更多费用;(2)要准确、完整地编写招标文件,确保招标文件能够对招标情况进行准确、全面的反映;(3)确保招标文件要能够全面分析材料状况,并能够详细阐述设备问题。

3.2业主方对自身建设进行增强

对于业主方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业主方应对自身综合素质进行提升,还要对自身建设进行增强,依靠正当手段获取经济收益而不是依靠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获取不正当收入。对于有些项目业主方私下委托监理企业的行为要坚决抵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平、公正的招投标选择监理企业,通过规范自身行为为整个行业做好榜样。另外,为了更好地约束项目业主方,也为了更好地规范行业秩序,可以成立由地位比较重要的项目方、业主方和权威监管单位组成的行业组织,从而可以对行业发展中存在的恶意竞争行为进行约束,对行业秩序进行规范。为了减少项目业主方对监理招投标工作造成太多干预,还要对业主方权利进行适当控制,从而使监理招投标能够顺利进行。

3.3各级监理协会应发挥自身作用

监理协会作为一种非官方性质主要由各级建设部门组成的组织,该协会的建立不仅是对国外经验进行吸收的体现,还是对我国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后做出的抉择。该协会的成立目的就是为了规范各个监理企业的监理行为。为此,该协会先要对自身建设进行增强,然后,还要对其中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提升。监理协会可以对监理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规行为进行约束,为此协会制定了专门的监管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处理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提交公安机关。对于私自转让监理项目和陪标等问题,协会可以和各个监理企业进行合作,在全行业进行严格监督,只要发现存在以上行为,就会对该企业进行处罚,并消除其参与招投标的资格。另外,监理企业为了使业主方更加满意自己的工作,还要对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提升,并加大对员工的管控力度。为了对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提升,还要定期组织员工参与关于专业技能的培训,并根据动态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考核,通过考核的员工才能进入工作岗位。

3.4对机构的行为进行规范

第一,仔细审核机构的资格资质,并对他们的经营行为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机构能够科学合理地开展工作;第二,对招投标信息进行公示,如招标书格式、评审原则等,以免机构给监理企业传递了不完善或不正确的信息;第三,监理协会应发挥监管机构的职能,确保机构没有做出违法违规的行为。另外,为了使招投标工作更具公开性,避免主观意向对监理企业造成过大影响,可以用公开评价替代原来的秘密评分,还要严格地规范评委打分流程,作为评委,不仅要确保打分的公正性,还要详细说明为什么打出这个分数,最好还要对打分进行公示,如果监理企业对打分存有异议,就可以对评委进行提问。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设单位;安全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众所周知,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稳定发展大局,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也是确保交通建设顺利发展的头等大事。由于公路建设本身的特点:线长、面广,参建人员庞杂,涉及到的因素特别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工程施工安全更是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地质条件复杂地区,安全管理任务更为艰巨。由于业主方是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总集成者和总组织者,业主方的安全管理也更为全面,是项目参建各方安全管理的核心。笔者结合公路建设安全管理的实践经验,主要从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角度,探索公路工程建设安全管理的模式、程序、内容和方法等方面。

1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公路建设本身就是资金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行业。投资大,技术含量高,建设周期较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而工程建设的诸多因素如质量、进度、造价等相互之间存在的辩证统一的关系,无不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因此,公路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应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要求建立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管理体系。这个体系主要有以下几个构成:

1)企业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包括项目业主、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等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必须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单位法定代表人是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参建各方应建立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参建各方应自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必须遵守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其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按要求设置安全机构、配备足额的符合资质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参建各方还应负责提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要求的工作场所、生产设施,加强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特种设备的管理,对从事危险物品管理和操作的人员都要严格培训。

2)申请政府监察。政府有关安全监察部门对工程建设安全负有监察责任,有权对工程建设的安全进行指导和监察,建设工程项目参建各方应按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政府监察。

3)群众监督。对外公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大群众监督检查的力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搞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使安全生产置于社会监督之下,在一定程度上变人人关心安全为人人管理安全。

2 安全管理程序

公路工程建设程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项目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的要求。作为项目业主或参建单位,应该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_______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问题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狠抓安全管理。

具体来讲,公路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程序可以按照公路建设的阶段,分为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投标、施工建设、运营等阶段,概述如下:

1)设计阶段,可借鉴国内外同行业的先进经验,对道路设计进行安全审查,在设计阶段消除安全隐患。

2)筹备期间,首先必须向国家交通运输部办理施工许可证,向省交通运输厅申报安全监督手续,严格实行“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招投标阶段,主要工作是选择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监控量测、主要原材料供应等服务或材料提供商。业主可在招标文件中设置相应安全管理条款,从合同文件上要求其他参建单位具备较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保证资金、人员、设备等资源的投入。

4)施工阶段,建立以业主方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和信息管理体系,畅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联系渠道。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①制定和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指导和规范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如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民用爆破器材管理办法》等,使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的检查,坚持持证上岗。保证安全经费投入的有效实施,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确保工程优质、安全、廉洁、高效。

③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要求施工单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邀请相关专家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审查,按照专家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安全技术措施。

④应加强安全生产检查,要求各参建单位加强现场管理,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⑤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争创“零伤亡”工程。

3 安全管理重点内容

1)明确职责。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做到分工明确,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全员参与。

2)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督促各参建单位依法办理各种安全生产手续,如办理特种设备的检验、注册登记手续、民用爆破物品的使用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

3)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保证参建人员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杜绝“三违”行为,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4)狠抓重点、难点部位和工序的安全管理。针对挖孔桩、隧道施工、高墩大跨、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并认真落实专家审查意见。

5)做好节假日、季节性气候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如汛期、高温、冬季、夜间、雨季等特殊季节气候施工,认真做好防汛、防暑、防火、防寒等工作,必要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专项检查,以求实效。特别是工程建设期间涉及甲型流感的传播、工程建设地涉及血吸虫疫情区域等做好专项防控工作。

6)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编制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演练,加强应急技能培训,改进和提高应急处置效能,减少事故危害性,防止事故扩大,实现损失最小化。

7)建立奖惩机制。业主可根据合同文件,结合劳动竞赛等考评活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形成有效的奖惩机制,并进行适当奖励,对各参建单位形成良好的促进作用。

4 公路工程建设必须明晰安全生产的责任

公路工程的建设必须由多方参建单位共同协作完成。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对参建各方及相关方的安全责任都有明确的规定。政府是安全生产的监管主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必须建立、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人代表人负责制。两个主体、两个负责制相辅相成,共同构成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基本责任制度。

这个制度规定,直接掌握生产经营决策权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这样,公路参建单位的项目管理机构中项目法人代表人、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都是各自项目机构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我们可以理清参建单位各方的责任关系。建设单位是重要责任主体;勘察设计单位是工程施工建设的第一步,是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重要因素和前提条件;监理单位实施工程安全监理是工程安全管理的重要保障;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中还详细规定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责任,相关处罚是相当严厉的。因此我们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必须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及其安全体系相关人员的安全责任,使各单位及其相关安全管理人员各司其责,并且充分认清,由于自己的不作为或渎职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5 结语

目前,公路工程建设发展迅速,工程中缺乏大量有技术基础并能熟练操作的工人,大批农民进入施工队伍,导致施工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并且施工队伍流动性大,给安全生产管理带来很大困难。但是,法律是严肃的,法律是无情的,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已进入法制时代,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按照法律所赋予的责任来规范和约束自己,让全民知法、守法,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以人为本的生产建设理念,实现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和安全发展。

由此可见:1)公路工程建设参建各方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是安全管理的前提;2)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安全管理得以实施的保障;3)公路工程建设实施安全管理,是对国家负责,也是对人民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负责。

参考文献:

[1]李盛霖.在2009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上的讲话[Z].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守护平安______交通土建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要点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6.

[3]郭忠印,方守恩,等.道路安全工程[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06.

[5]安全生产法,2009.

[6]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

[7]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07

公路工程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关键词]创新 高速公路 工程监理 招投标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3)-7-351-1

我国工程建设的基本制度有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招标制。当前我国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出现了行业恶性竞争,对工程监理制度的有效实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其中原因就是还没有形成足够完善的工程监理市场体制,在工程监理招投标中存在很多不规范现象。针对当前的问题,如何加强和创新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工作,遏制不良行业竞争,促进监理行业持续稳定发展,这是一个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领域的亟需解决的课题。

1当前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不规范的主要表现

当前,工程监理招投标领域还没有形成规范的模式,《招标投标法》根本得不到正常实施,市场秩序紊乱,腐败现象严重,严重威胁到工程监理制的有效实施和质量安全。主要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

(1)规避招标。一些公路建设单位违反规定,采取直接委托、肢解工程等手段来躲避招标。

(2)虚假招标。建设单位招标只是走过场,实际早已经内定了监理单位,只是为了履行手续而进行招标,变不合法为合法。

(3)围标串标。有些监理单位为了自己的生存而弄虚作假,借用其它单位的资质、操控报价,围标串标这一现象已经是工程行业内公开的秘密。

(4)低价中标。有些建设单位和招标机构违反国家关于监理费用的相关规定,监理单位为了排挤对手,故意压低监理费或者用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业务。

(5)阴阳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建设单位擅自变更合同文本,违背招投标文件提出很不合理的条件,这样就扩大了监理的责任和义务。建设单位为了应对合同备案审查就与监理单位签订虚假合同。上述种种问题都严重违反了招投标法中规定的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

2高速公路工程监理行业的恶性竞争局面

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的不规范极大的折射出当前工程监理市场的不规范,逐渐出现了工程监理企业相互之间的恶性竞争,一些相关企业处境困难、生存艰难的局面。监理单位权力较小,但是责任重大,收益也不多,责权利不对等,一些单位有明显的弱势地位,导致恶劣的生存环境。当这个恶性竞争加剧时,监理行业的社会声誉会急剧下降,导致企业的畸形发展。由于监理行业总体局面混乱,导致这个行业的收入逐渐下降,人才严重流失,监理企业的基础相对薄弱,这样下去监理行业的形势不容乐观。

3加强和创新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的思路和办法

要从根本上彻底解决公路工程监理市场上存在的种种问题,有效地抑制监理行业的恶性竞争,必须要从机制体制抓起,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健全和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办法的创新同样重要,与此同时,工程监理收费的规范化是招标投标管理工作能够正常进行的保证。

3.1完善公路工程监理评标方法

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好坏等一些技术因素是监理服务招标首先考虑的问题,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标法或者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优先选择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它是指对工程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相关文件进行打分,选取得分最高的前两位作为中标候选人。在采用技术评分合理标价法的时候,不能够对监理费报价进行打分。在综合评价法中,要严格控制财务分所占的比重。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共同组成投标文件,财务建议书应当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里,在开标之前不能拆开,必须由招投标监管部门安全保存,直到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文件的评分后,并且在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予以拆开。对于设有标底的招标工程,招标人必须根据工程的规模和费用标准合理地设置标底,在开标的时候公布标底。

3.2强化对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全过程的监督和备案管理

监理人和发包人必须遵守我国公路工程关于价格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高速公路工程监理招投标应该实行整个过程的备案管理,即相关的备案管理部门应认真查验工程监理招投标备案资料,对于那些不符合规定的不能予以备案,并且该方案不得进入下一道招标程序。

3.3接受社会的监督,实行监理中标价和监理合同公示制度

提高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信息的透明度,要加快其公开性,这样就有利于发挥社会的积极监督作用。同样,相关人员要及时通过指定网站向大众公布监理中标价和监理合同,以便于形成公平公正的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极大的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稳步健康发展。

3.4加大处罚力度,贯彻落实工程监理收费标准

对于一些必须实行监理的高速公路工程(工程投资1000万元以上)要严格按照政府指导价收取监理费用,上下浮动范围不得超出20%,对于那些违反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按照法律取缔相关服务委托合同,并针对其违法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可以适当加大其违法的成本。具体违法行为有发包人和监理人不执行政府的指导价、评标人没有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评标委员会及其相关成员在评标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等等。

4结语

总的来说,抑制高速公路工程监理行业的恶性竞争局面,有利于工程监理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对建设单位的投资效益也有促进作用,更有利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的持续好转。要扭转这种局面,仅靠个人的力量肯定不够,它离不开工程建设市场的规范化,同样也离不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渐完善,更加离不开相关主管部门的积极监督作用。有理由相信,随着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的不断加强与创新,在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我国高速公路工程监理行业一定会进入一个良性发展的轨道。

参考文献

[1]韦根余.公路工程投标报价技巧研究[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0).

[2]陈薇.工程变更在公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重要性[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1(17).

[3]江朝红.公路工程投标中相关问题的探讨[J].科技资讯.2009(10).

[4]梁卫东.浅谈公路工程索赔及管理程序[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