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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导向与体制性扭曲
改革开放以前,政府是惟一的投资主体,财政拨款是企业资金来源的惟一渠道。改革开放以后,这种“单一主体、单一渠道”的格局逐步被多元投资主体、多元融资渠道的格局所取代。但是,20多年的经济改革并没有改变融资体制的国有经济的基本导向。
国家通过金融控制继续对国有经济给予倾斜。从改革启动到80年代,政府对国有企业的融资支持是以财政拨款和供给平价生产资料的方式进行的。80年代以后,由于预算内财政资金的萎缩和生产资料价格的放开,政府转而通过控制银行寻求对国有企业的金融支持。1997年以前,中央银行一直通过指令性的信贷额度计划对银行系统的信贷行为进行控制,确保融资向国有经济倾斜。在国家的金融控制下,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决策上偏离商业原则,将贷款更多地投向国有企业。统计表明,尽管国有工业企业增加值只占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0%,但在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中,国有企业所占比例却高达近80%。
进入90年代后,金融风险的积累迫使国家塑造了以股票市场为核心的证券市场,试图为国有企业寻求一条新的融资渠道,将原来由信贷市场实现的货币型金融支持转换成由股票市场实现的证券型金融支持。但是,在证券市场的成长过程中,国家较多地运用了计划手段,从股票额度的确定到上市公司的甄选都是在计划框架内通过行政分配方式来运作的,基本上只有国有企业才有机会获得来自证券市场的资金。所以,融资体制从间接融资向直接融资过渡,不仅没有改变其国有经济导向的基本性质,而且还使这一导向得以强化。
相对于市场化改革的总体进程而言,融资体制的市场化进程明显滞后,这种滞后造成了现行的融资体制内存在多重扭曲和矛盾,有些矛盾还有进一步激化的趋势。
(一)储蓄供给主体多元化与投资主体单一化的矛盾
市场化的改革使所有制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非国有经济在成为国民收入的主要贡献者的同时,也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这一转化发端于农村的制度变革。承包责任制提高了农副产品的产量,农副产品价格的上调改变了农民的贸易条件,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农村的现金流量,收入的增加使农民开始积累储蓄存款。1979—1984年间,农民储蓄存款以年增长率41%的速度增长。可是,国家对农村的直接贷款并不多。1979—1984年间农村信用社对农民、乡镇企业和集体企业的贷款总额只占存款总额的33.9%,即使到了1991年,也才占到66.8%。由于受体制的约束,储蓄来源的格局与资金投向的内在联系被切断,结果使农民储蓄被迫纳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的依存关系之中,农民以净贷款人身份向国有经济提供贷款。
当改革推进到城市与工业领域以后,非国有经济迅速增长。经济改革不仅改变了经济成分之间的比例关系,而且也改变了国民储蓄的结构。1979年,居民个人、企业和政府所占的储蓄比例分别为23.5%、33.65%和42.65%,到2000年则依次为64.9%、32.5%和2.6%(《中国经济年鉴(2001)》)。从整个社会来看,储蓄的供给主体已经形成多元化的格局,国有经济部门不再是最重要的储蓄来源,非国有经济(包括农业)事实上已经取代国有经济部门成为国民储蓄的主要供给者。
国民储蓄的主体结构已经多元化,但是吸纳储蓄的金融机构基本上为国家所垄断。为了将迅速增加的个人部门的储蓄有效地集中到国家手中以弥补国家财政资金的下降,国家建立起了一个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并牢牢控制其金融活动。银行归国家所有,就得承担由国家(政府)赋予的社会经济责任。结果,不管国民储蓄结构如何变化,储蓄向资本的转化都被锁定在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的链条之上。国家财政萎缩以后,国家实际上是通过控制国有金融体系不断地为国有经济“补血”,以非国有经济的成长支撑着国有经济。
(二)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相冲突
国有经济有来自政府的各类形式的资金投入和补贴,还有来自国有银行和证券市场的金融支持,所以,在投资领域一直居于主体地位。就固定资产投资而论,1981—1997年,用于国有企业的信贷资金占全社会的信贷资金的比重一直在60%~80%之间。1997年非国有工业在工业固定资产净值中的比重是36.3%,国有工业的比重为63.7%。据新的统计口径,1998年,非国有工业的比重是38.6%,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的比重是72.4%(《中国统计摘要(1999)》,两者相加大于100%, 是由于存在重复计算)。
但是国有经济的产出份额却越来越小。在工业企业总产值中,国有工业企业产值所占比重1979年为78.5%,到2000年下降为23.5%;在全部城镇就业人口中,国有经济所占比重1978年为78%,到2000年下降为51%;从1999年开始,在社会新增就业人口中,非国有经济每年吸纳人员的比重都在90%以上。
非国有经济(主要指集体经济、个体经济及私营经济等)的投资份额不足一半,它们只能顽强地通过“内源融资”寻求发展。据国际金融公司(IFC)1999年的调查,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 不论是初创时期还是发展时期,都严重依赖于自我融资渠道。见表1。
表1 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结构(%)
融资方式
自我融资
银行贷款
非金融机构
其他渠道
经营年限
3年以下
92.4
2.7
2.2
2.7
3年~5年
92.1
3.5
0
4.4
6年~10
89.0
6.3
1.5
3.2
10年以上
83.1
5.7
9.9
1.3
总计
90.5
4.0
2.6
2.9
资料来源:格雷戈里、塔涅夫:《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问题》,《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1,(6)。
非国有企业的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重一直处于非常低的水平。见表2。
表2 非国有企业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比重(%)
年份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所有金融机构对非
国有企业的贷款占
8.76 9.93 10.66 13.27 12.38 12.83 14.24
贷款总额的比重
国有银行对非国有
企业的贷款占贷款
7.16 7.50 7.51
9.05 7.98 8.10 8.85
总额的比重
资料来源:樊纲:《金融发展与企业改革》,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非国有经济在投入受到严重限制的条件下,不仅获得了较高的增长速度,而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1978—1998年间,非国有经济在中国工业中的地位持续上升,其工业总产值1993年首次超过半数,达到53%。到2000年,非国有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占76.5%,国有工业下降到了23.5%(《中国统计年鉴(2001)》)。见表3。
表3 非国有经济、国有经济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
年份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非国有经济 61.9 72.3 66.0 71.5 74.5 70.3 69.4 76.5
国有经济
38.1 27.7 34.0 28.5 25.5 29.7 30.6 23.5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994—2001)》,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显然,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投资格局与现实的经济增长格局形成倒置,这种倒置极大地损害了资源的配置效率,同时抑制了整体经济增长的势头。
二、民营企业融资的体制性障碍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之间的依存关系在现行的融资体制中具有不可拆解的性质,国有企业的社会地位和责任事实上锁定了国有银行的地位和责任,同时也决定了改革过程中金融资源的配置结构。这种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的,它很难与民营经济相兼容,所以目前民营经济的融资面临的是体制性障碍。
(一)“软”预算约束与“硬”预算约束
与财政性融资体制比较,借贷型融资体制内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预算约束:在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之间,预算约束依然较“软”,但在国有银行与民营企业之间预算约束却是“硬”的。
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与国有银行之间的红市交易获得大量优惠贷款,但是由于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之间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对国有企业而言,资金一到手,风险就可以外部化,甚至可以赖账不还。在这种软的预算约束下,一笔资金的注入引起的往往不是经营绩效的改善和财务状况的好转,而是更大的资金需求。国有企业因此对银行贷款形成更强的依赖倾向。对于国有银行而言,尽管金融红市使它不堪重负,但由于存在“人质”问题,一旦向国有企业提供初始贷款,就很难做到不继续提供贷款。结果,大量资金被就业、社会稳定等因素所约束而失去增值的属性。
国有企业融资强烈依赖着这种金融体制,但这种体制却与民营经济相排斥,原因是,这种体制本来就是建立在国有经济特有的预算软约束的条件之上的,而民营经济几乎与预算软约束无干。体制的排斥性一方面反映在国有银行不愿意给民营企业放贷而承担额外的风险。因为给国有企业贷款,即便还不了,责任在国有企业,如果把钱贷给民营企业,若成为坏账,则会怀疑银行经理人员是否接受了贿赂等。另一方面国有银行宁愿将钱放在中央银行的超额准备金账户上,也不愿意贷给有效率的民营企业。因为钱闲置在账上,风险损失由国家兜着;如果贷出去收不回来,风险损失及其责任则由自己承担。目前,由于国有银行的精力主要集中在如何规避风险上,因此,它们对那些预期的高回报、高风险的项目,已经失去兴趣。中央银行要求各大专业银行推行个人贷款负责制,更没有银行愿意向民营企业提供贷款了。
“软”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可以根据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之度身定制,贷款申请和放贷也基本上是一种行政权力的运作过程。这一过程耗时耗力,也只有国有企业才付得起这一过程的高额成本。“硬”预算约束使国有银行向民营企业贷款时要求民营企业符合担保条件,尽管在理论上很多资产都符合担保条件,但在实践中,只有房地产才是最主要的担保品。但土地的法定占有权基本上只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拥有,大多数民营企业并不拥有土地和楼宇的法定占有权,因此,它们难以以之做抵押,获得所需要的贷款。
(二)外源融资与内源融资
1985年实行“拨改贷”,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之间由此确立了一种刚性依存关系,国有银行代替国家财政以信贷的方式向国有企业注资,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不存在内源性的融资机制。所以,外源融资成为国有企业最基本的融资形式。但是,与发达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外源融资不同,这里的银行必须服从国家的意志和社会利益目标,也就是说,国有银行在决定信贷的投向与数量方面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或者说它的信贷行为是被动的。信贷数量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国有银行对项目本身的选择以及对信贷回报的考虑,而是取决于国有企业对信贷的需求,也就是取决于国家的金融偏好(张杰,2000)。
国有银行的行为目标被锁定,那么,国有银行所能做的就是履行目标所规定的职能。这种规定性表现在国有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就是资产由国有企业的资金需求事先给定,国有银行需要做的就是寻找与这些资产相对应的负债。从表面上看,国有银行对负债似乎可以选择,而事实上却别无选择。另一方面,国家通过制度上的安排排斥了非金融因素进入存款市场,使国有银行之间对居民储蓄的竞争具有“兄弟竞争”性质,竞争以共同的利益目标得以维系。由此可见,国有企业的外源融资机制先是锁定了国有银行的目标,从而限定住国有银行的选择行为,最后形成对居民储蓄的垄断。这一链条中的所有环节都是单向连接的,国家在链条的终端承担最后责任,居民储蓄蜕变成为免费资本,国有银行居于链条的中间,代表国家向国有企业传输这种免费资本。
现行的融资体制主要是为了适应国有企业外源融资的需要建立起来的,对民营企业而言,外源融资则很难通过这一融资体制来实现,因为链条的每一个环节对民营经济都具有排斥性。所以,民营企业实际上至今还不存在支持其外源融资的正式机制。外源融资的正规渠道基本上被堵截,这就意味着民营经济只得主要依靠内源融资。但内源融资要受民营经济自身发展状况的限制,依赖这种融资形式融通的资金非常有限。民营经济在发展初期的投入结构一般都是劳动密集型的,内源融资适应的就是这种投入结构,但是,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则需要提升资本劳动比例,相应地,应当构建与之对应的外源融资机制。在这一点上,我们看到了民营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限制和遇到的困境。
(三)纵向信用与横向信用
对于民营经济而言,现行的融资体制的外生性不仅表现于其国有经济导向上面,而且还表现在其信用的性质和方向上。现行融资体制的社会基础是一种纵向的信用关系,这种信用关系以国家信誉为依托,并通过自上而下的组织活动来体现。这种信用的指向是单向的,即自下而上。国家的信誉对于维持这种纵向的社会信用关系至关重要。事实上,也只有国家才有动力维护这种信用体系。迄今为止,国家通过维护纵向信用,大规模地吸收居民储蓄,并把储蓄中的绝大部分转化成为对国有经济的金融支持,从而保证了体制内产出的持续增长和社会稳定。
但纵向信用缺乏牢靠的社会基础,因为它不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也不依赖于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而是依赖于国家权威的外在强制。但国家的外在约束要受到信息成本等因素的制约,如果社会成员预期到国家约束的缺陷,就避免不了机会主义行为的盛行。所以,在这种信用体系内,内生出了大量的不良债权。赖债风气的盛行不仅加剧了金融风险,同时也增加了维护纵向信用体系的成本。
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不仅需要维护其良好的内源融资机制,而且更需要塑造一种外源融资机制。与国有经济不同的是,支撑民营经济外源融资机制的是一种横向信用体系。这种信用体系植根于社会成员的自律,主要依赖社会成员之间的相互约束。现行的融资体制与民营经济不相兼容,从信用关系上说,是指纵向信用并不构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因素。那种主张成立国有中小金融机构以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试图将纵向信用引入民营经济的想法可能忽视了信用关系的兼容性。从国际经验来看,在过去的40年中,在很多国家和农村地区,政府通过引进正规金融制度向民间提供廉价信贷的努力似乎并未产生预期的效果。世界银行(1989)认为,正式的金融安排往往无法完全满足非法人部门的需求,它们所需要的金融对正式的金融机构来说可能太小,因为许多贷款或接受一项存款的费用与交易数额的大小无关。正式的金融机构在乡村和小城镇开办分支机构,费用往往与其经办的业务不相适应。在我国的经济中,国有金融体系并不十分乐意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支持,如果追究政策背后的原因,信用关系上的排斥性可能是一个重要因素。
由于信用关系的排斥性,一些民营企业为求发展,常常使自己的身份模糊化。许多民营企业为便于经营以及从政府那里获得更好的待遇而把自己装扮成集体企业和外资企业,结果是,由于它们没有清晰的所有权和管理组织,因而加大了银行收集和处理相关信息的难度。迄今,会计体系的资料不能在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之间共享,民营企业通过回避正规的会计体系或者同时做几本账,银行无法对这些企业的资料进行监督和审计,也不愿意接受其不可置信的经营状况的证明。所以,信用关系的排斥性是信息问题的一个重要根源,金融机构和民营企业间的经济往来表面上是受信息问题的困扰,实质上是受信用关系的排斥。
目前,民营经济的发展既受横向信用短缺的制约,又受纵向信用负面的牵制。如果让民营企业挤入纵向信用体系,则不仅会加剧纵向信用体系的恶化,还会妨碍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民营经济的融资困境从根本上讲是一种信用困境,走出信用困境需要国家逐步退出纵向信用体系,以便为横向信用的发育和成长提供空间,这无疑需要一个漫长的时期。
三、制度的内生性与政策措施
民营经济的外源融资受到现行融资体制的排斥,但是,至少有两种因素会促使内生性的金融制度的产生,一是现行融资体制高昂的维护成本;二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前者已使国家不堪重负,若继续维持这种体制,不良债权和金融风险的积累将会危及经济安全。政府似乎已经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开始对这种融资体制进行调整。例如1995年以后,政府一方面强化了贷款的约束规则,另一方面又试图鼓励自己所控制的国有金融机构向民营企业提供信贷。但是真正能诱导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的只能是民营经济自身,因为内生性的融资机制就存在于民营经济的流程之中,它是在民营经济内部的资金供求矛盾的基础上发育而成的。经验研究表明,民间正式金融机构(如城市信用社)比国有金融制度更适合于体制外产出增长的金融需要。中国80年代兴起的乡村非正规金融组织以其实行民用民管的制度优势,将村民的储蓄与借贷活动联系在一起,有效地实行贷款监督,以低廉的交易成本给予农户获得小额贷款的机会,同时又保障了贷款的安全收回。长期困扰正规金融组织的难题在这里以一种自发的制度创新找到了解决途径,也证明了只有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安排才是有意义的。
现行的融资体制对于民营经济而言是外生性的,因此,不宜通过对这种体制的有限调整实现与民营经济的对接。支持民营经济的融资机制不可能从现行的融资体制中找到生长点,它只能从民营经济的资金运动中生成。那种主张由政府出面发展外生性的国有中小银行,然后通过这些银行给予民营经济以金融支持的思路,其效果是值得怀疑的。无视实体经济领域和金融领域的所有权结构不相匹配的客观事实,主张小的民营经济就需要小的金融机构为之服务,实际上是基于一种机械思维而构造的搭配关系。中国已成为WTO成员国, 中国的金融领域除了对外国金融机构开放,政府还应允许国内民营金融机构介入金融领域。在放松对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限制的同时,激励内生于民营经济的金融制度创新行为,促使民营经济首先从其内部获取必要的金融支持,让民营经济通过其内部之间的资金流动缓解资金供求矛盾,让它们在资金借贷活动中自我调试、彼此约束。民营金融机构不大会受政治因素左右,其经营将更多地服从于利润导向。新的民营银行将把主要精力集中在尚未开发的市场领域,特别是那些小型公司和刚成立的企业上,而这类企业的数目在中国民营企业中占大多数。这些民营金融机构将不会歧视现有的顾客关系,它们将在市场上塑造自己的形象,并会不断创新,以各种新的方法开展业务。内生性的金融活动开始可能是无序的,但产权的约束会将这一活动导向有序。
为了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国家需要逐步解除对民营经济的体制约束,积极推进金融自由化进程。利率的自由化不会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成本构成很大的影响,因为大部分获得贷款的民营企业事实上都支付了比央行公布的利率高很多的实际利率;进一步地,让它们获得贷款对它们来说比支付高额的融资成本重要得多。国家的职责是承诺和履行产权保护的责任,为民营经济提供平等的制度保障。
提高民营企业的融资能力不仅需要企业自己的努力,而且需要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以及金融机构三方面的协调和合作,一个良好的借贷人、一个运转正常的金融机构和一个公正高效的管理者缺一不可。随着融资渠道的拓展,中国的民营企业一定会在未来的经济转轨和经济增长中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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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角色地位
民营经济由于产权明晰、机制灵活、市场化程度高等特质,在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进程中发挥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其角色与地位世人瞩目。
民营经济是拉动我国西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众所周知,近年来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一支生力军。自党的“十五大”以来,我国国民经济进行了战略性的结构调整,国有经济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保障,重在其功能发挥,总体上退出了一般性的竞争性领域,从而为民营经济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因此,在谓之“国退民进”的近几年中,民营经济如火如荼,发展规模空前扩张,已成为繁荣西部市场、拉动西部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
据统计,目前西部地区的大多数县(市、区),民营企业已占其总量的80%以上,对属地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己超过60%,民营经济以年均递增20%-30%的高速增长,大大高于国有经济的年均增速。此外,民营经济还是出口创汇的有生力量,西部地区约40%的出货值是由民营企业创造的。
民营经济是西部重要的产业集聚凹地在经济全球化、竞争国际化的背景下,产业集群崛起。产业的集群指在创造竞争优势、从而形成一种新的经济主体的空间活动组织形式。目前,西部地区民营经济的发展已在企业空间集聚的基础上强调产业内要素的有机聚合和协同,实现从“企业集聚”向“产业集聚”的发展模式转换。在该模式的发展进程中,企业为了获取集聚效应,定将强化产业的横向和纵向联系,建立与大学、科研机构的经常性人才交流机制。同时,政府将更加注重集聚凹地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产业服务支持体系和产业配套体系,培育优良的创新环境、人文环境和生态环境,搭建民营经济的创新支撑系统和集聚发展平台。近年来,西部地区的工业园区发展犹如雨后春笋,即是民营经济最重要的产业集聚凹地。
民营经济是西部地区创新技术的重要孵化器 民营经济产权清晰,具有明显的创业者与高回报、高风险的内在关联机制,因此可以最充分地调动新技术创业者的创业热情和聪明才智。目前,在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中,民营科技企业高达20%以上,不少民营科技企业已领先国内外,创造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成为国内乃至国际知名的企业,跻身世界高技术产业竞争行列。
民营经济是构建西部市场体系的重要推进器 民营经济特别是民营中小企业,由于产权清晰,利益驱动力强:组织层次简洁,信息畅通,市场反应灵敏且联系直接:小企业的产品和技术结构相对简单,市场应变能力特强;企业经营灵活,劳动用工和工资分配制度均可自主调整。民营经济正是利用其综合竞争优势,以技术创新为先导,活跃在大多数竞争激烈的新兴领域,使得这些领域的竞争更为充分、市场更加灵活,从而构建了相对完整的西部市场体系。
值得指出的是,民营经济分布广泛,遍布西部城乡及产业或行业,有利于合理高效利用西部地区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提高西部开发的经济效益,更好地发挥西部的经济潜力。同时,民营经济自主经营并自担风险,完全按市场经济规律办事,有利于树立和增强西部地区人们的市场经济意识和竞争意识,促进西部地区市场体系功能的完善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优化西部大开发的市场经济环境。
民营经济是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重要稳定器 在经济改革实践中,民营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依托。在竞争性行业,国有经济己渐次退出市场,但其最大难题是解决职工的下岗分流问题。而解决此难题的一条根本出路,就在于发展民营经济,增加就业岗位,通过民间投资和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造重组,实现股权多元化,促进政企分开,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这对国有经济转换经营机制具有决定性作用。
民营经济提供了筹融资的多元渠道资金问题是世界欠发达地区的制约瓶颈。我国西部地区概莫能外。6年来,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投入虽然巨大,但国家对西部地区的投资重在交通、通讯、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公益型项目,藉此搭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平台。而西部地区产业发展所需的资金,则主要通过市场化的多元渠道来筹措。而且,作为西部地区企业的自身发展,指望政府的投入既不可能也不切实际。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等先天条件明显滞后,其软环境也不尽人意。因此,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充分利用了我国民间资本的巨大潜力,将居民收入中出现的大量消费剩余赋予其资本属性。西部地区的民营经济,将社会闲散资金按市场机制多元渠道运作,从而快捷有效地解决了制约西部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民营经济在推进西部大开发中的社会责任
发展观认为,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让人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得以升华。因此,共享改革与发展成果,促进社会精神与文化的发展,是民营经济及企业家的一种社会责任。许多民营企业家如尹明善、涂建华等“致富思源、富而思进”,致力于实现社会价值的最大化。他们积极参加光彩事业、抗洪赈灾、慈善捐资、爱心助学、修路筑桥、扶贫济困等社会慈善公益活动,这些活动倡导了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形成了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关系,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和个人的社会形象,营造了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了社会精神文化价值观的更新和提升。
民营经济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以重庆三峡库区为例。截至2005年底,库区共有民营经济18.96万户,全年实现增加值402.76亿元,五年年均增速达19.4%;2005年库区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已提高到37.8%:民营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达109.75亿元,比上年增加30.1%,已形成固定资产净值达360.78亿元。如从社会产品的总供给角度看,民营经济确已占据大半壁江山,正逐渐代替国有经济成为社会产品供给的主导力量。如从总需求构成看,民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则已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
民营经济对就业的贡献 实现充分就业向为世界各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如众所知,自1995年以来,我国传统的就业渠道就开始不断减少,并且国企大幅裁员,外资经济的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因此,在国企加快改革进
程、外资就业吸纳能力有限、农村劳动力大量过剩的多重压力下,加之大量民营经济长期资本匮乏,迄今仍采用典型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并在利用劳动替代资本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宝贵经验,所以民营经济历史地成为西部地区吸纳剩余劳动力的主要经济力量,为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如2005年末,三峡重庆库区民营经济的从业人员达172.69万人,较2000年增长了39.4%,年均增长6.9%:全年民营经济单位支付劳动报酬达159.31亿元,从业人员人均9225元,是2000年的1.62倍,年均增长10.2%。
民营经济对提高产业效率的贡献产业效率包括技术效率和经济效率两个层面。前者系纯粹的物质技术性概念,仅说明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生产要素的投入量与产出量的关系,而经济效率则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选择一种能使生产成本最低、产出最大或利润最高的“技术模式”。国有和民营经济都是民族产业的主体,它们对提高产业效率的贡献直接反映在自身效率或竞争力的提高方面。在经济效率的视野下,最适合的技术将会比最高、最新的技术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因此经济效率指标更适合衡量西部地区的发展业绩。
如果从总产值与总资产的比值和总资产利润率分析,西部民营经济的产业效率水平显然优于国有经济。这就是说,民营经济的总资产增长迅速,但同时总产值增加更多,二者的比值一直处于较高水平。究其原因有二:一是由于缺乏金融资源,迫使民营经济倾向于使用节省资本的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同时,也确实真实地反映出民营经济的资产使用效率,从而揭示出产业竞争力。
民营经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现实责任第一,民营经济发展需要,催生大批城乡企业家。熊・彼得认为,企业家是实现新的生产方式组合的人。企业家们在不确定的环境中对稀缺资源协调作用进行判断性决策,实现技术创新,并在市场竞争压力和追逐利润动力下,打破组织惯性和制度刚性,实现制度创新,使企业在不确定的市场环境中得以生存和成长,从而推动经济增长。换言之,企业家作为创新主体,富有创造精神。因此,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催生了一大批企业家,他们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开拓者,也是民营经济发展的现实社会责任的实践者。
第二,民营经济发展期盼缩小城乡差别。经济学原理认为,任何产业如果从原材料生产到最终消费均产业化,且大部分公开的市场交换变为不公开的内部交易,亦即市场内部化,就可以避免过高的交易费用,其败益不外流,从而提高综合效益。据测算,农业在各产业中虽综合效益最高,但其产业链却又短又细,每年仅在流通环节就损失了200多亿元。此外,现买中推进的农业产业化,由于各环节的力量不均衡,尤其是农业生产作为再生产的起点甚为弱小,在客观上造就了利益的不均衡。因此,民营经济在农业领域的发展,应凭借企业的理,依靠市场的力量,做深、做强产业链,促进农业综合效益的稳定提高,增加农民收入,从而缩小城乡差别。
第三,民营经济成为转移城乡劳动力的载体。我国“三农”问题的本源在于大量劳动力滞留在农业和农村。结果是,城乡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均、城乡差距呈拉大趋势,并已成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由于大量人口滞留农村,他们的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但同时,经济发展所急需的有一定劳动技能和知识水平的中间层次的劳动者供给不足。所以,民营经济理应承担接纳并培训他们的重任,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承接载体。
第四,民营经济促进城乡资源合理配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经济对促进城乡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方面起着关键性作用。通过民营经济的发展,从体制和政策等方面引导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人才等各种资源要素在城乡间合理流动,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此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
第五,民营经济应成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税收是国家财政预算收入的重要来源,民营经济的发展为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收入提供了重要保障。但长期以来,人们的纳税意识薄弱,税收欠漏缺口极大。因此,在不断强化依法纳税的法制意识前提下,完备纳税制度体系,民营经济理应成为西部地区地方财政的主要税源。这也是民营经济的一种社会责任和道义责任。
第六,民营经济应推动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民营经济的创业、飞跃过程,就是人们的思想观念、经营方式和企业制度的系列变革进程。在市场经济空前发展的条件下,多元化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国有经济的传统优势需与时调整。因此,民营经济的体制与机制特长,在强有力竞争国有经济的同时,也有利于推动国有经济的深化改革,民营经济可以技术、资金、管理、专利、人才等相对优势资源,以参股、控股、承包甚至整体购买等方式来促进国有经济的改革深化。作为一种社会责任,民营经济理应如此。
【关键词】民营经济;经济结构;发展
1.民营经济的基本含义
在我国,民营经济与国营经济是相对立的,民营经济既包括所有制问题和经营方式问题。从所有制角度分析,其是指国有经济中除国营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形式;从经营方式角度分析,是指除国营方式以外所有的经营方式。有上述分析可知,民营经济是一多种经营方式和所有制结合而成的混合型经营。民营经济包含大多数的所有制形式和经营方式,其中包含大部分的“公有制经济”和所有的“非公有制经济”。相比于其他经济形式,民营经济具有以下几点优势:一是,企业市场竞争意识强烈,体制灵活多变,对市场发展形式反应较灵敏;二是,股份制企业可以让劳动者控制其股份,企业利益与个人利益联系较大,对企业发展的决策具有决定权力。
2.民营经济的推进是否符合经济规律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市场经济竞争日益激烈,复杂产业结构将逐渐代替简单的产业结构。国有经济存在的问题日益明显,对市场经济资源优化配置具有消极作用。
2.1从国企改革历程分析,推进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脚步与市场经济发展形式脱轨。改革涉及范围较广,政府管理层也涉及在内。对政府管理层的改革逐渐转变成权利之争,管理层不愿放弃自己的权利,进而增加了制度改革的难度。由于制度改革困难,国有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其经营出现了困难,此时市场早已经进行了长足的发展。民营经济更加适合社会经济发展趋势,为促进社会进步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起到关键作用。如果没有民营经济的支持,在进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时往往会造成经济波动和社会的不安定。随着民营经营的发展,在保持国民经济稳定增长的同时,有效地对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没有出现经济衰退的现象,主要原因在于民营经济得到了长足的发展。
2.2从我国经济体制形式的历史分析,推进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在所有制方面,旧的经济体制将国有制为经济的主力军,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进行限制,降低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意识,经济失去了应有的活力。国有企业内长期存在腐败、国有资产流失、效率低下等问题严重。因此,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发展民营经济,具有客观必然性。
2.3从中国与世界经济发展趋势分析,推进民营经济有利于与世界经济接轨
由于国有企业和国营企业之间的争论不断,国有经济并不是经济的主体,只是经济协调者的身份,减少国有企业的数量和对其体制进行改革,有利于我国企业在世界经济中的竞争。
2.4从经济周期性与产权转换特点角度分析,减少国有企业增加民营企业,有利于降低政府在经济周期性发展中的风险
民营经济的分散性、灵活性和多样性等特点,对激发经济活力和市场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2.5从政府在社会职能上分析,“国退民进”有利于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可以通过相关政策、法律等方式来对经济进行控制,不一定非要对国有企业进行调控。国有从经济性退出可以增强政府对社会职能的转变,发展民营经济可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
民营经济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促成部分。国有企业的退出给与了民营经济更大的发展空间,充分调动民营企业的积极性,以及提高国民经济的效益,有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优化资源配置。
3.发展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
3.1我国产业结构现状|
通过我国产业结构和世界各国产业结构进行对比,可以看出我国产业结构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产业,就业比重偏高,相对劳动生产率偏低,第一产业内部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不合理。
第二产业,产值比重较高,工业占主导地位,工业总量大,一般产品供过于求,高附加值产品却依靠进口,重工业过重,轻工业过轻,工农业相互脱节。
第三产业,资源配置一直向工业倾斜,城市化水平低,使得第三产业的发展没有依托,加上第三产业的垄断程度高,进入障碍多等原因,导致我国第三产业的产值比重和就业比重都偏低。
综上所述,我国产业与发达国家之间存在的差距,已经不是在生产力和产品质量方面的差距,而是在于生产技术、生产模式以及劳动力素质之间的差距。因此,我国今后经济发展任务,不在于追求数量上的增加,而是在于产业发展科技水平和产业效率的提高。
3.2民营经济的推进与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
对产业结构进行调整目的在于将产业结构进行升级优化。产业就够优化升级就是将技术低逐渐向高技术的趋势发展。现阶段,我国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面临诸多障碍。增强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推动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同时能够解决就业问题,加快我国经济建设速度,实现我国全面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3.2.1发展民营经济,深化经济体制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
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的关键时期,在中央对经济控制力的减弱的同时地方政府增强其对经济的控制能力,这是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调整的新特征。这对民营企业既是一发展机遇,同时又带来巨大的挑战。而在产业结构调整时期内,国有企业并没有发挥其主导作用。一些地方政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充分激发人民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独特的作用。
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受到某些特殊条件的约束,在产业结构的调整过程中并不能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通过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的实践分析,通过加大民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有效地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和提高国民生产水平,而且对当地经济产业结构的调整具有促进作用。凡是民营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经济结构的调整效果也更加明显,经济增长水平也保持良好的势头。
3.2.2发展民营经济,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就业结构调整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在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出现的结构性失业,同时加上国际经济的影响,使得我国就业工作问题十分严峻。在城镇每年都会囤积大量的劳动力,因此,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逐步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
随着我国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其每年提供的工作岗位为缓解了我国就业压力提供了巨大的帮助,成为我国就业和再就业的重要部门。民营经济不仅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而且每年提供众多工作岗位,为减轻国家就业问题做出巨大贡献。
3.2.3发展民营经济,改善城乡结构,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
一个地区城市化程度主要标准在于第三产业的发展情况。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转移,产生人口聚集效应,才能为第三产业的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我国第三产业发展落后,其与城市化滞后在于城镇规模小直接相关。许多地区通过发展民营经济,改善城镇结构,促进了城市化发展。
4.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迅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渐发展而来,为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巨大的作用,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参考文献】
[1]何菊芳.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J].甘肃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02).
一、从企业理论角度理解的民营经济
我首先认为,民营经济之所以能够在中国被正式提出并被大家所认可,一定存在着一种与客观相对应的独特的经济物质形态,因此,它一定能够被理论所解释。民营经济的概念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中是很难找到的。因为在市场经济的世界里,民营经济就是经济活动的主体,西方经济学的一切前提都是以民营的经济为基础。从经济学的一般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就是按照商业原则和市场规则运作的微观经济组织形式。从产权和企业理论的角度看,民营经济至少有以下几个特征:第一,民营经济一定是以赢利为唯一目标的。即它完全是依市场原则来运作的一种经济组织形式,这同国有企业有时需要承担一定的非赢利性任务相区别;第二,民营经济治理结构的形成是建立在纯粹经济利益关系基础上的。不管民营经济的产权结构是多元的还是单一的,其产权关系一定是比较清楚的。在这种产权关系和产权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治理结构,基本能够代表各方出资人和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并会形成较为合理的约束和监督制度,这同国有企业建立在产权关系不明晰基础上的政府化、家族化倾向的治理结构形成鲜明对比,也同一些纯私营企业单一的产权结构以及家族化治理结构不竟相同;第三,民营经济拥有较为灵活的内部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由于民营经济必须时刻面对市场的检验,只有持续不断地实现赢利才能生存下去。因此,民营经济会在人员的使用和配置上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拒绝冗员,并通过激励、监督等有效的控制手段挖掘其最大潜力。而国有企业的内部用人和激励机制,由于种种原因现在仍然无法按照经济原则实现有效配置。由此可见,民营经济并不完全等同于私营经济,也并不完全不包括公有经济。民营经济与国有经济不同,它有有效的激励机制和制约,与市场机制自然和谐,在追逐利润最大化动力的驱使下,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不断的技术创新。
依据以上的理论和现实情况,我认为,目前我国的民营经济大致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1.私营经济。包括个体私营工商户和私营企业;2.外商独资企业;3.合资企业中外资控股的企业;4.改制后的国有企业、乡镇企业;5.非国有控股企业;5.非国有控制的企业,如被租赁、托管出去的国有企业等等。这些经济形态从不同侧面体现了民营经济的某些特点,共同构成了我国的民营经济体系。不难看出,我所划分的民营经济其范围是比较广的,并不仅仅限于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外资,而是包括了相当一部分民营化了的原国有企业和乡镇企业,把这部分经济包括近来,不仅有助于揭示我国民营经济的本质,同时也有助于准确把握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和发展动向。同时,如果将其统计在民营经济的范围内,就会使民营经济的实有规模大大增加,我想,至少应在现有数目的基础上扩大10个百分点左右。
二、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营经济确实取得了长足发展。据统计,截止2001年末,我国的民营企业已发展到3000万家,年产值超过5万亿元人民币。仅就私营企业而言,已达202.85万户,比2000年增长15.14%。注册资本18212.24亿元,比上年增加4904.55亿元,增长36.86%。从业人员2713.86万人比上年增加307.37万人,增长12.77%。在过去10年间,个体私营经济对gdp的贡献率已从不到1%达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个百分点。极具竞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民营科技企业已达到20多万家,据科技部2000年对计入统计的86000多家民营科技企业的调查,企业长期员工已达560万人,技工贸总收入14639亿元,实现利润1005亿元,上交税金780亿元。这些指标近几年来的年增长幅度都超过30%。现在总收入超过亿元的民营科技企业已有2214家,其中超过10亿元的187家,超过20亿元的76家,他们已经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力量。截止2001年12月底,全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39万多个,合同外资金额7459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金额3954.69亿元。2001年全国新批准外商投资企业26139家,比上年增长16.01%,合同外资金额691.91亿美元,实际使用金额达到468.46亿美元。可见,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但是,民营经济的发展道路又是何等曲折。即使发展到现在,民营经济仍然困难重重。概括地讲,目前民营经济发展遇到和存在的问题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营经济面对着来自方方面面的非国民待遇。主要表现在1.市场准入方面的非国民待遇。据中华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保育钧的介绍,在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和开放程度较高的广东省,即便是一些已经允许外商投资进入的产业领域,民间投资也很难进入。在广东东莞当地的80个行业中,允许外商进入的有62各,占75%(外商也属民营经济),而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的只有42个,不到50%。据悉,某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曾在内部指示,要求所属企业不许同私营企业打交道。2.银行贷款方面的非国民待遇。保育钧指出,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主要是自身积累和借贷,甚至有不少来自地下钱庄。目前,民营资本70%是自筹,从国有银行获取的贷款不足30%。据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下半年对贷款满足率的调查,企业反映为68.5%,金融机构反映为81.6%。在不同所有制企业中,私营企业反映最低,虽然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反映仅为60.4%,但仍低于平均水平8.1个百分点,属于最难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民营经济实现的产值已超过包括国有经济在内的其他经济创造价值的总和,但银行却对它们在贷款上施以种种歧视性限制。3.税赋和法律发面的非国民待遇。在税赋点方面的不平等主要反映在严重的所得税重复计征,法律方面主要是民营企业在各类产权和产权关系上缺乏有效的法律保护,往往在事件的裁判上更多地被歧视。4.观念上的非国民待遇。主要指人们在长期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对民营经济的各种偏见,最根本的在于民营经济很难与社会主义制度完全相容,民营经济不能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基础,只能是一种“边缘性经济”。等等。
第二,某些产业领域内的民营企业数量多、规模小、技术落后,过度和不当竞争严重。有资料显示,民营经济产业分布变化的特点如下表所示(以私营企业为例),主要集中在第三和第二产业。
全国私营企业产业分布概况 单位:%
年份 1990 1991 1992 1993 1994 1995 1996 1997
第三产业 28.2 29.7 34.7 44.4 45.8 48.5 50.8 53.5
第二产业 71.8 70.3 65.3 55.6 53.5 50.4 47.9 44.8
第一产业 0.7 1.1 1.3 1.7
资料来源:《中国私营企业发展报告》(1978~199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由于民营经济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加之国有经济逐步从竞争性产业领域的退出,民营经济已经成为广大竞争性行业的主力军,但是,由于这些行业的进入壁垒多数比较低,因此,造成大量小型民营经济的进入,并形成互相残杀的恶性竞争局面。适度的竞争对于技术进步、产业升级和淘汰落后肯定是必要的,但无限度的恶性竞争则会使本来就弱小的民营资本遭受致命打击。这种情况在某些地区和行业表现的最为明显。前几年煤炭行业中出现的私营小煤窑遍地开花,造成煤炭行业因恶性竞争的全行业亏损,以及引发后来的一系列小煤窑伤亡等安全事故频发的现象。所以,如何组织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形成合理规模和有序生产,已成为解决这些产业领域或地区民营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
第三,民营经济的信誉度差。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市场经济处于萌芽阶段,规范市场和竞争秩序的法规不成熟、不完善,民营企业的不正当竞争问题十分突出。一些民营企业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进行商业贿赂、商业欺诈、低价倾销,转移、隐匿、销毁违法财物等等,一方面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后果,另一方面大大地毁坏了自身的信誉。从深层次上看,民营经济遇到的上述各种歧视和非国民待遇,多少同其较差的声誉有一定关系。那么,民营经济要想有进一步的发展,解决其声誉问题就不可回避。
第四,一些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不尽合理。民营经济的治理结构理论上讲能够做到合理,但是,现实的情况并非如此。一些民营企业采取了家族式治理模式,而一些民营企业则采取了两权分理式的现代企业制度模式。事实证明,家族式治理不见得没有效率,两权分理式也不见得没有问题。问题是一些企业应当采取分离制衡的模式,而它却仍然是家族式的。不过民营企业采取现代企业制度已成为一种趋势和基本取向。据统计,截止2001年底,全国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已发展到137.99万户,比2000年底增长26.95%,净增加4个百分点;占私营企业总数的68.03%,比上年增加了6个百分点。
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对策
无疑,民营经济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主要的力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理论研究和决策者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如何缩短这个期限,并找出其有效的发展路径。我认为有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第一,确立以发展民营经济为基点,联带其他经济(包括国有经济)的改革与发展的新战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民营经济的战略性定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也在不断地调整。体制改革的早期,民营经济被定位在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后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非公有制经济由社会主义的有益补充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从而肯定了民营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在整个体制框架内的合法地位。但是,现在看来,对民营经济的这种定位已经不能满足其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既然民营经济注定会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而且,目前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民经济的半壁江山,并有着良好的发展势头,那么,我们必须从战略的高度重新考虑民营经济的定位问题。时至今日,我们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基本思路,仍然是集中力量改革旧有的不合理的管理体制,改革传统的国有企业体制,以图实现原有体制的逐渐蜕变。这是一种典型的渐进式“摸着石头过河”的模式,实践证明,这种模式对于我国早期改革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在我国微观经济已经转换到基本依据市场原则运转的今天,改革和发展的重点仍然在“破”而不在“立”,至今基本没有实质性调整,就是一个需要研究和思考的重大问题。我的观点是:以发展民营经济为战略和政策基点,以市场化为基本原则,把重点转移到加速新的经济管理体制和制度的建设上来,旧体制的改革要在新体制的塑造过程中逐一解决,但新体制的塑造一定是第一位的。如果这一模式能够被确认,那么,民营经济就会获得前所未有的良好战略环境。首先,可以确立人们对民营经济是经济增长主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要成份定位的新意识,逐步消除民营经济只是边缘经济的错误看法;其次,从法律和政策制定上会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一些歧视性政策也会得以纠正。再次,民营企业家也会安心、大胆地发展事业。果真如此,民营经济遇到的问题就会逐步化解,民营经济的更快增长就会成为现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也就在这样的背景下尽早完善起来。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的路径选择。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民营经济生产与发展的历史。且不论民营经济在中国已有很长的历史,改革开放以来,个体工商户和私营经济的重新出现标志着中国民营经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获得再生。后来外商合资企业、独资企业的出现,进一步扩大了民营经济的阵容。随着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改革的深化,一些处境困难的中小型国有企业通过各种方式逐步实现了民营化,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也迅速完成了民营化的改造,据调查,乡镇企业中有83%至86%已成为私营企业或股份合作制企业。如江苏省到2000年底,已有93.2%的乡镇企业实现了改制,其中大中型乡镇企业的改制面也达92.5%。改制后全省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非集体资本所占比例已经由1998年的51.6%上升到74.5%。这两股力量的加盟,使我国民营经济的实力大大增强了。民营高科技企业的快速崛起,给民营经济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活力。我想,以后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壮大,离不开对以前发展路径的依赖。以前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外商独资、合资企业、民营化了的乡镇企业、国有企业仍然是我国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展的基础和发展原动力,它们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逐步强大起来。另外,在全球一体化和国有企业进一步从竞争性乃至一些垄断性行业退出的大背景下,更多外商在中国设立独资和中外合资企业,特别是鼓励外资对国有企业的并购改造,以及促使更多的国有企业,包括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民营化,从而在增量上扩大民营经济的规模,提高民营经济的档次,将是一条十分重要的路径。
第三,促使民营经济自身的制度改进,实行现代化管理模式。目前许多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多数是由出资人实行家族式管理。这种方式在起步阶段具有凝聚力强等优点,但它的局限性,如家长个人决策,接班人世袭,任人唯亲,产权封闭等弊端,已经制约了民营经济的发展。虽然说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排斥家庭企业,但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那种落后的家族式管理方式的弊端已越来越明显地暴露出来。根据世界企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和企业法律的不断完善,企业制度和企业管理也会走向现代化(mansel g.blackford,1998)。也就是说,企业新制度的采用与企业的规模大致成正比。我们已经看到,近几年我国民营企业已经出现了依照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进行改制的倾向。当然,私营经济选择什么样的企业体制和管理方式,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定。不过,对那些具有一定规模且产权多样化的民营企业,要帮助它们在企业内部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促使其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从而改善、提高他们的决策水平和决策效率。
第四,民营企业要重视自身信誉的塑造。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本信条,只有注重声誉,诚实守信的企业,才能在市场交易的多次博弈中获得最大利益。民营企业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曾有过不守信用的短期行为,败坏了民营企业的声誉。因此,民营经济的发展要求民营企业家们在重新塑造自身信誉上作更多的努力。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契约履行等方面着手,逐步取信于客户、取信于消费者。
第五,为民营经济筹资和投资的社会化创造条件,鼓励民营经济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市场经济是开放的经济系统,过去,民营经济封闭的产权模式显然不能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也不便于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市场经济在投融资方面的好处。随着民营经济产权模式的转换,政府应当在民营经济同各种不同所有制的企业进行联合、参股、改组,组建企业集团方面给予鼓励和支持。同时,也要为优秀民营企业进入资本市场提供便利条件,逐步消除民营企业在上市方面的非国民待遇。特别是在配合消化庞大的非流通性国有股、实现国有股减持方面,鼓励民营经济的参与,使民营企业通过收购国有股而进入资本市场,这是一件一举两得的事情。
第六,重视发挥民营企业家、职业经理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我国民营经济过去的高速发展,与民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及有效配置资源的人力资本分不开的。鼓励民营经济进一步发展,当然应当重视民营企业家乃至职业经理的人力资本。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考虑为发挥企业家潜能方面创造条件,比如在贷款、投资及用人等相关政策上给予优待。
第七,通过行业协会方式,强化对民营经济的引导和管理。民营经济主导的经济不同于计划经济,不存在部门管理,但不能没有行业管理。在施行行业管理上,也不能采用过去那种命令式的管理模式,只有通过行业协会的方式加以引导和自律。政府通过行业协会传达国家的方针政策,表达政府的意图,行业协会通过对本行业内企业的督导、督察,规范其行为,促进其进步和提高。
主要参考文献:
1.mansel g.blackford:"the rise modern business in great britain,the united states,and japan",the university of carolina press,1998.
2.杨叔进:《中国:改革、发展与稳定》,中国发展出版社,2000年。
3.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中国工业发展报告(2000)》,经济管理出版社,2000年。
[关键词]战略性新兴产业 民营经济 优势发展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在发展的过程中正在面临着很多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在世界的产业中占领制高点,是我国发展需要首先考虑和率先解决的问题,因为这是决定我国从大国转变为强国的必经阶段。而战略性的新兴产业作为当前重要的改革的方向,是我国主要的产业转变的方向,而当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中主要由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的构成,而民营经济同国有经济相比在变化的市场中反应更加迅捷,相应的机制改变也更加的灵活,因而需要充分发挥民营经济的优势,来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这对保持我们经济高效持续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民营经济是战略性新兴产业重要支持
1.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兴起必须以民营资本的投入为基础
任何产业兴起和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战略性新兴产业也不例外,民间资本的投入将会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在2009年的时候我国推出了振兴十大产业的规划,这主要是为了保证我国飞速增长的势头,而这战略性经济中新兴产业的推出主要是为了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生产方式,与十大振兴产业的重点产业:钢铁、装备制造以及石化等国有经济为主不同,其主要努力发展的方向是新兴的信息产业、新型的能源、节能环保以及高端的装备和材料制造等七大领域,这些领域范围内的产业就目前而言主要具有的特点就是,一方面科技含量比较高,另一方面就是产业的规模尚且很小,需要很大的投入和发展,无法形成规模经济,因而其不仅需要政府政策上的支持,更加需要的是集思广益,不可以仅仅依靠政府单方面的投入,必须加大民间资本的投入,甚至外资也无不可。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前景是非常值得期待的,可以预见在不远的将来其必将是市场主要需求方向,而且能够聚集社会资本。因而目前为了能够使得战略性的新兴产业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需要政府发挥其主导作用来吸引民间资本的投入,而投入的民间资本也可以在战略性的新兴产业中利用其对市场的精确把握和快速的反应能力从而形成自身的市场竞争力。
2.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同民营经济相互配套
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主要特点就是拥有良好的前景效益,并且能够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而反过来,其发展也必须依赖相关产业的发展,这条整体的产业链上必须相互依存着来发展,配套的来完成阶段性的目标,这样方可使得其能够迅速得到发展,因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之中,民营企业在配套的方面将发挥其重要的作用。另外就是由于这种新兴的产业是站在战略的高度上的,因而国有资本在其发展中也将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国有企业通常具有先进的技术和强大的资本,因而如果能够很好的把握住机遇,加大相关研发的投入,使得企业能够持续的发展,一定可以成为战略性的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主心骨,在市场中拥有抢占制高点。但是在国有企业的核心下,必须加强整体产业链间的协同工作,否则会使得整体新兴产业出现发展中的滞后,民营经济在市场中的灵活、快速的适应能力正好可以与产业链核心的国有企业形成互补,在国有企业完成技术含量较高的产品之后,民营经济会迅速的根据市场的需求走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产品做出配套的服务,而且由于其对利润的高效把握会将配套产品的成本控制到最低,这样会使得核心产品和配套产品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加强,从而为整体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联动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3.民营企业的在自主创新方面的优势
战略性的新兴产业的“新”主要体现在商业模式和技术上的创新上,民营企业在这两方面都拥有非常强大的创新能力,就拿技术方面的创新来说,高新的技术是企业发展的源动力,企业决定了创新的方向和水平,是创新的推动者,国有企业由于具有资本、人才和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其重点主要是围绕核心技术进行创新,民营企业由于规模相对较小,在创新中承担的压力也相对较小,即使创新失败了,所承受的损失也相对较小,而反过来说,其灵敏的反应机制以及对市场需求的有效把握,使得其商业模式的在创新方面成功的概率很高。因而,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无论是在技术创新还是商业模式的创新方面都拥有非常强大的优势。
二、更好民营经济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优势的相关建议
1.正确引导民营经济的发展方向
我国新型产业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在初级阶段,在发展中存在着不定的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所以在民营经济的发展中应当给予科学有效的方向引导,在政策的宣传和引导下,使新兴产业能够呈现清晰的发展方向,并以政策上的优惠引导民营经济积极参加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中。
2.为民营企业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
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是民营经济发展的土壤,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配套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所以在改善经济和社会环境的工作中,需要完成几个方面的任务。首先要解决投资环境的优化问题,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规划发展和要求作为依据,提供宽松的投资政策,将民营经济市场的进入标准开放化,进一步吸引民间投资,扩大民间经济的投资领域,将法律不限制的领域开放给民营资本。其次是政务环境的优化,以经济发展的进步作为工作质量的评判标准,将传统的政府干预转为服务,将上级领导的混乱管理转变为帮助发展,将传统工作中阻碍经济发展的部分转变为有利的方面,深入管理和服务工作改善民营投资的政府环境。最后要加强投资的法制化建设,在努力推进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完善进程的过程中,强化投资的法律环境,让经营过程在完善的法律环境下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