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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上午好!我们为今天的培训班作了很久的准备工作,培训班的目的新主要是三个:一是认真学习商务部新出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二是认真总结我省境外投资的经验;三是认真研究和部署下一步更好的做好境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首先请允许我代表省商务厅对大家为*“走出去”发展所付出的努力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你们再接再历,提振信心,在新的对外投资便利化条件下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一、新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意义重大
今年3月16日,商务部举行新闻会,正式对外《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办法于5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此举将进一步扩大中国的对外投资,对调整结构,振兴产业,促进与世界经济一体化意义重大。与现行规定相比,新《办法》主要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是下放核准权限。《办法》规定,商务部仅保留对少数重大、敏感的境外投资的核准权限,包括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特定国别的对外投资等。以2008年核准申请件数估算,将有85%左右的境外投资核准事项今后将交由省级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
二是简化核准程序。《办法》规定,对于中方投资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企业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3个工作日内获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
三是突出管理重点。《办法》规定,商务主管部门主要对是否影响双边政治和经贸关系、是否损害国家经济安全、是否违反国际义务、是否存在恶性竞争等企业的境外投资进行核准。境外投资经济技术可行性由企业自行负责。
四是强化引导服务。《办法》规定,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引导、促进和服务工作,《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建设“对外投资与合作信息服务系统”,驻外经商机构及时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建立和完善多双边经贸合作机制等。利用多双边经贸磋商机制或投资促进工作机制,促进对外投资,与有关国家签订了双边投资促进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加强政府间沟通交流,创造良好国际环境。
五是提出行为规范。《办法》规定,企业应遵守东道国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依据自身条件、能力和东道国投资环境,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
二、我省境外投资相关情况
2008年,对于我省的境外投资工作来说,是丰收的一年。2008年我省共核准境外企业机构家,总投资额亿美元,实际发生额亿美元,同比增长62%,在全国排名第四位。
2009年1-4月,全省累计新批境外投资企业41家,累计合同投资额51亿美元,中方投资额为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43倍和36倍。充分显示了我省境外投资企业积极性越来越高,特别是一些有较强实力的企业对境外资源性项目的开发兴趣高,手笔大。此次*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收购集团公司亿股〔占股权〕,总交易价格亿元(约合亿美元),总交易投资额为1元(约合亿美元)每年将收获得吨的铁矿石供应资源。
截至2009年4月,我省共有境外投资企业家,总投资额亿美元,中方投资额亿美元。从境内投资主体所在的地区来看,其中省直家,市45家市48家,市25家,市16家,市10家,市7家,市5家,市4家,市4家市3市1家,1家。
三、关于做好境外投资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境外投资管理工作,根据商务部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商务部关于做好境外投资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下发了《*省商务厅关于做好境外投资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并特地举办此次培训班,希望通过这次培训我们的商务主管部门和企业能更加了解有关境外投资方面的政策,我们的境外投资企业队伍越来越壮大,境外投资的工作开展得越来越顺利。
1海委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现状
多年来,海委对委属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实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水利部《中央级水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由委财务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国有资产对外投资管理的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委审计处通过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等方式履行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监管职责。近年来,海委深入推进事企改革,积极理顺事企关系。实施了华水、中水和龙网公司3大企业与原事业单位的分离,经过企业的整合重组,初步建立了公司制的法人治理结构。委机关另外9家投资规模较小的经营实体,日常的经营管理主要由相关事业单位承担,管理模式为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委属企业的经营利润,主要通过劳务输出、技术咨询、房屋租赁等形式回报给海委及其相关事业单位,以补充事业经费的不足。
2海委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海委历来十分重视对外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始终把委属企业的健康发展作为海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海委紧紧抓住水管体制改革的有利时机,加强了委属企业的发展研究与资产管理工作,在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积极开拓市场、提高经营效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使委属企业在改革中不断成熟、发展和壮大,有力地促进和支撑了流域水利事业的发展。
2.1积极推进事企改革,初步理顺了事企关系多年来,委属企业主要由事业单位代管,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多为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相结合。这种管理模式对海委事业的整体发展尤其是经济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有效地缓解了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的矛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随着企业的发展,企业管理的行政化所带来的弊端越来越显现。比如,业务单一、经营范围狭窄,资本结构不尽合理,资本规模较小、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经营管理能力不强、资本运作能力较弱,企业制度缺乏、监管弱化、不能较好地履行出资人的管理职责,等等。因此,事业单位代管企业的模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委属企业的发展。经过深入研究,2011年7月海委开始实施事企改革方案,委属3大公司脱离事业单位的管理,实行企业的独立运营,初步理顺了事企关系。
2.2组建企业集团,促进了委属企业资源的有效整合为有效配置委属企业资源,2008年海委研究制定了《水利部海委改制组建企业集团实施方案》,经过历时3年多的工作,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以下简称华水集团)的改制重组工作于2011年5月全面完成。新组建的华水集团,以天津华北水利水电开发总公司作为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水利部漳卫南运河管理局(以下简称漳卫南局)德州工程总公司、唐山市潘家口水利水电工程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天津中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中水科技咨询公司和天津市龙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企业集团的组建,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资本运营、技术开发、市场竞争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资源在集团内部合理配置,发挥资源积聚效应和资本运作协同效应;有利于将出资人、经营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建立权益、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利于实现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3整合维修养护公司,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得到提升为适应水管体制改革的要求、切实提高维修养护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充分发挥维修养护资金的使用效益,以维修养护企业为主的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所属子公司水利部漳卫南局德州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组建完成。之后,开展工程维修养护企业的整合工作,漳卫南局的维修养护企业全部整合到德州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有效地提升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工程维修养护公司的长远发展。
2.4实行委机关事业单位代管公司会计集中核算,企业财务管理更加规范近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海委实行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有效地提升了财务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水平。2011年以来,会计集中核算又扩展到了委机关各事业单位所管的小企业。目前,委机关9家小公司的会计核算工作已全部归入综合管理中心会计核算科。委属小企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一是节省财会人员,提高了会计工作效率;二是规范了会计基础工作,有利于对国有经营性资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3海委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海委在对外经营性投资的管理方面成效显著,实现了委属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下列几个方面:
(1)对委属经济发展的战略研究还不够:从水利事业发展的需要来看,还应大力发展委属经济,增强创收能力。目前,委属企业还存在着体制不顺、战略不明、定位不准、人才匮乏等诸多问题,而且我国目前已处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稳步推进与实施期,如何保持委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还需要加强经济政策、发展战略方面的研究。
(2)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事项实行审批制度,但是,因缺乏委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对外投资管理的具体办法,对于相关的对外投资内部决策和监管程序不太明确,很难保障经营性投资的可行性。另外,企业的绩效考核办法还未出台,企业的经营状况与管理人员的收入不挂钩,难以充分调动企业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3)对委属企业的管理还应更加规范:在对委属企业的管理方面,缺乏规范化的管理制度,责权利不清,过于监督、疏于监督两种情况并存,难以较好地履行出资人的管理职责。在企业内部管理方面,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有的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高,阻碍了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
4进一步加强海委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工作的建议
针对在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提出进一步加强与改进工作的建议如下。
4.1深入研究委经济发展战略,保持委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组织有关部门或单位,在深入研究事业单位改革、国有资产管理、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等方面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结合对外经营性投资、事业和企业运行现状等实际情况,进行有关专题的研究。
(1)委对外经营性投资的管理体制研究:结合国家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有关政策,研究建立有利于经济长远发展的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体制。
(2)委属事业单位生存和发展与委属经济发展的相互依存关系研究:发展委属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事业单位的生存和发展;而委属经济的发展,也离不开事业单位在人力、技术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可从企业的股权结构、人力资源、技术支撑、收益分配等方面,研究一定时期内这种相关依存、共同发展的关系以及提高事企、企企之间关联度的具体措施。
(3)委属经济结构与增长点研究:研究委属经济结构是否稳定、科学、合理以及怎样进一步拓展创收渠道、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对于委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在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方面,水土资源的开发利用、不良经营性资产的盘活等都是值得研究的课题。
(4)委属经济发展人才开发战略研究:委属经济的发展需要有一批高层次的人才,应研究人才需求的层次结构(高层、中层、低层)、人才类型(管理型、经营型、专业技术型等)、开发方式(培养、引进等)。另外,对如何充分使用好现有事业在编人员、企业管理岗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等方面的问题,也应一并研究。研究成果应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实用性。对委经济发展战略进行深入研究,将有助于委属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2制定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对外经营性投资管理水平,应制定下列内部管理制度:
(1)制定委属事业单位和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外投资管理工作,应依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出台一套相关的对外投资内部决策和监管制度,对事业单位和委属企业的对外投资行为进行把关,保障经营性投资的可行性。
(2)进一步完善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尽快出台委属企业绩效考核办法,引进激励与惩罚机制,切实改变目前委属企业很大程度上依靠主要管理人员的思想境界、事业追求和职业操守来经营的状况。
(3)制定对外投资收益分配办法:按照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投资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对外经营性投资收益分配的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从事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兼职不兼薪,对外投资收益用于弥补事业单位的经费不足。
4.3规范企业管理,促进委属企业健康发展对委属企业实施规范化管理,有利于企业的健康发展。为此,应做好下列工作:
(1)制定委属企业管理办法:依照国家对国有企业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海委实际,制定委属企业管理办法。明确人事、财务、审计等管理部门的职责,具体规定企业的“三重一大”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等内容。
为了规范投资行为,保证公司投资活动能够按照良好的秩序运行,完善而适宜的投资管理制度是必须的。它的存在不仅可以使集团公司投资行为更加规范有序,还能够对投资活动中的薄弱环节起到制度化的管理作用,进一步提高投资行为的科学性。恰当地运用制度控制,有利于集团公司改善投资活动现状,提高工作效率和投资管理水平。其主要作用表现在:
1.制约与规范作用。严格的投资管理制度可以对投资行为发挥制约作用,严格的投资管理流程,可以规范投资管理活动,使集团对内投资活动的关键环节能够按照确定的运作流程进行,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因项目操作不规范而造成的风险。例如,集团对内的投资决策主要看项目预期收益是否达到目标及项目的风险大小。因此投资决策制度可以采用量化预期收益的方法,借助能反映投资效益的指标,结合必要的定性分析来实现项目决策的制度化管理,这样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单纯“拍脑门”做决定的现象。
2.激励与提高作用。严密的监督与考核体系的建立,能比较真实地反映投资活动的过程,在公司内部建立与集团公司对内投资相关的多层级的评估、评测、奖励与约束机制,能够激发投资管理人员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另外,完善的投资行为反馈制度可以从项目后评价的角度反映出本次投资活动中成功或失败的经验教训,为下一次投资活动的提高奠定基础。
3.梳理与整合作用。作为集团母公司,其在考虑对内投资项目的取舍时,不仅要从集团母公司的财务状态出发,还需要统筹考虑所有子公司的规模、所在地域、行业发展等等情况,在全局范围内协调安排一切可利用的资源,以整个集团公司收益最大化为目标。这种站在较高层次上的资源整合过程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集团公司有限资源的价值,实现1+1>2的整合效应。
二、集团公司建设内部投资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们知道,由于集团公司特别是多元化集团公司具有规模庞大、从事产业众多、涉及区域广阔、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之间关系复杂、管理链条长等特点,使得集团公司在投资管理中面临许多难点,主要包括:
1.从投资管理研究体系来看,人们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的研究并不完善,使人们不能系统、全面地研究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活动,从而使集团公司的投资目标不明确,缺乏全面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和投资管理一般性原则的确定,投资业绩评价作用不明显等等。
2.从投资管理制度建设来看,部分集团公司不重视对内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用制度来约束规范投资管理活动的意识淡薄,使得集团内部的项目投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经常有计划与实际出入较大、投资活动偏离预定目标的现象发生。且因为制度不健全,没有具体的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投资活动,日常的投资管理活动分散在集团公司不同的部门内,权责不清、管理效率较低,投资风险得不到及时的评估与预警,不能完全适应集团公司这种复杂系统的投资管理要求,以及投资环境的变化。
3.从投资管理制度的实施来看,由于国内众多公司对投资管理制度的不重视,导致即使有了投资管理制度也得不到很好的贯彻落实,不能真正利用规范的投资管理制度来约束投资行为。更有甚者,因为建立制度而不遵守,导致部分子公司对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的权威性存在质疑,从而为获取暴利铤而走险,不顾集团公司的利益,私自投入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领域或者跳过集团公司的监督进行账外投资,这都在不同程度上损害了集团公司的整体利益。
三、建立健全集团化公司内部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议
制度化管理是公司一项艰巨且需要持续改进的工作,而投资制度建设的基本流程可以划分为投资制度的编制、投资制度的执行、投资制度的修订完善三个环节。三个环节的系统性对是否能逐步形成适应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有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下面就从这三个环节谈谈对投资制度建设的建议。
1.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提高对投资管理制度认识,深度挖掘制度管理的功能。长期以来,我们对投资制度的功能和力量重视不够,在推进投资制度建设的过程中,对于日常项目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管理制度上找原因。坚持走科学化、规范化的道路,这些都是建立在对投资制度及制度功能的深层次把握和运用上的。投资管理制度的建设我们首先需要提高自己对投资管理制度的认可度,从意识、思维层面提高认识,同时还要全面考量,尝试深度挖掘投资管理制度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功效。
2.加强制度建设应当着眼于制度的健全,努力实现从制度到条例的全面化。按系统论的观点,机制就是系统内在规律的表现形式与作用过程。在若干制度构成的系统中,制度的相互作用和实际运行就构成了制度机制。按照制度的刚性程度和作用范围,我们可以将一个组织的制度简单分为5种:(1)管理制度:是组织管理系统的基本框架,保证管理秩序的根本性的管理制度。(2)管理规定:对某专项的涉及到全组织或某一个专业系统内的工作所做出的具体要求。(3)管理办法:对于一项具体工作、操作步骤或对于一个具体的项目的管理所做出的要求。(4)实施细则:对于组织管理系统内某一个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所做出的具体规定。(5)工作条例:组织内部局部性的、或阶段性的工作所做出的系列化规定。这五项是一套制度中基本的元素,为保障制度机制的顺利运行,五个元素缺一不可。且五个元素的建立需要紧密结合起来,互为指导与辅助,把每一项制度的建设都要融入到其他四项投资制度中。
3.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注重发挥制度的整体功效,努力实现更高层面的系统整合。要充分发挥投资制度的功能,还需要构建一套闭合、关联、科学的制度系统,这个制度系统中各部分既各有分工、互不冲突又相互联系、协调配合,共同发挥作用,缺少任何一部分都会造成结构、功能和功效的缺失。在某种意义上,投资制度建设所追求的已不是某一项制度的创新,而是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加强制度之间的联系和对接上,对制度的功能进行整合,形成良性机制。作为一个整体,全局的各项制度之间应当协调一致,如果各部门的制度互相不能够协调一致,遵守制度的人就会感到无所适从。建立完整统一的制度体系,应当将各个部门制定的内容相似的制度进行统一归置,使之能够全面覆盖而又不会产生重叠。
4.加强制度建设应当注重制度在实施过程的规范与监督,加强过程管理。一套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后,能否获得良好的实施是最后且最关键的一项。投资管理活动作为一个公司扩大规模的基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投资管理制度体系的推广也必须建立在从上而下、从总到分的顺序递进,使整个推广过程强力而规范。同时,投资管理活动的内部监督管理措施能够对投资制度体系的推广起到警示与纠偏作用,适当的监督与反馈可以辅助推进投资管理制度在子公司中的实施。
5.加强制度建设应当不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与时俱进。制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要根据集团公司的发展而不断修订,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针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和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具体实在、切实可行的投资制度。而那些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管理需要的投资制度,要及时地进行修订,将不符合形势发展需要的投资规定予以废止,重新制定、完善适合管理需要的、统一的投资制度体系。
四、结语
一、提出可行的集团投资的战略意图和基本原则。企业集团总部应明确规定整个集团投资战略的目的,投资领域中保护什么发展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确立母公司和每个子公司投资者进行投资活动的必须遵循的准则。在集团提出投资战略和基本原则时,企业隼团最高决策制定机关应充分考虑国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政策,资金的需要量及资金筹集的难易程度,集团的经营能力管理水平等。并需考虑目标行业增长率,市场需求总量和市场成长性。这时不仅要考虑该行业巨大的盈利机会,更要认真研究该行业中已存在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的技术能力、营销渠道,权衡自己的能力,仔细测算本集团在市场中可能分享的份额,以避免投资策划上的失误。
红塔集团在确定其跨世纪发展战略时,提出以烟草为主,丝毫也不放松烟草的发展思路,而且要利用烟草积累的经验和资产实现多元化发展。现在已经有能源、交通、金融保险、烟草配套工业、高新技术、建筑器材多元化发展,它以市场导向,进行低成本的扩展,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减少经营的波动和风险。我们多元化的发展所涉及的行业和项目应当是“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简单讲,就是七搞八不搞。“七搞”就是:搞国家和省的重点项目;搞高新技术;搞朝阳产业;搞形成规模的资源开发型项目;搞好的政策、好的合作伙伴的项目;搞与烟草相配套,能够扩大烟草的生产链,提高烟草的关联度的项目;搞与国内外的大企业、大集团相联合的“强强联台”项目。“八不搞”指:落后的、即将淘汰的传统工业、乡镇、集体、民营企业抢饭吃的、规模小的项目;没有经过论证和科学决策的项目;缺乏专门人才的项自;资源不清、市场不明的项目;企业伙伴不理想,容易导致纠纷、扯皮甚至诉讼的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容易引起生态环境恶化的项目(参见《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8月19日)。这种思维很值得推广。
我国的企业集团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集团的规模普遍偏小,管理手段落后,种种条件的制约使前后一体化的投资决策成为许多企业集团的首选。这种方式下集团也可以不断地通过投资策划将母子公司串到一条产业链上,减少母子公司之间的流转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其市场风险。企业集团的发展也可以选择另一条发展道路,即进行多角化的投资来分散经营风险。进行多角化投资时,必须优先考虑产业的关联性,充分考虑核心技术与核心产品的优势,使综合性企业集团中经营领域有所偏重,这样既有利于整个集团减少风险,又有利于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和竞争能力,以发挥企业集团的经营综合优势。
二、投资决策权的控制。母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有重大投资决策权,这是大家公认的。但对子公司的投资决策权问题,则有不同的做法:有的集团公司,子公司基本上没有投资决策权,只有在简单再生产范围内进行技术改造的权利;有的集团规定,子公司有限额投资权;有的集团公司以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自有资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投资权,在一定时期内,无论投资项目多大或多少,只要投资总计不超过比例,子公司都可以投资超过比例无论项目大小都不能再投资。我认为,如果不给予子公司任何投资决策权,尽管母公司有很强的控制力,但不利于子公司的自我发展。如果按一定限额控制子公司的投资决策权这种办法简便易行,但各子公司规模不同,不宜实行“一刀切”的统一限额。
三、投资计划设计、投资决策及决策机制的构建。投资方向初步确定以后,在投资方案设计前应进行广泛的信息分析与收集工作,从财务决策支持网络中调出并补充收集有关总市场规模,年度增长率,主要或潜在对手的产品质量、价格、市场规模等信息,分析自己的优劣势,选择合适的投资时间、投资规模、资金投放方式,制订出可行的投资方案。
投资方案制定后,应报集团最高权力机关审批。集团最高权力机关应考察其是否与集团的长远规划相匹配,与其内部环境、外部环境相协调并权衡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以决定投资计划的取舍。
中国保险业投资范围是进入21世纪后才逐步放开,特别是最近两年,保险资金运用的广度和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为保险资金分享国民经济增长的成果提供了特别的渠道。
可以说,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的历史,也是保险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的历史。
依《保险法》,保险公司的资金不得用于设立证券经营机构,不得用于设立保险业以外的企业。2003年6月,保监会公布了新的《保险公司投资企业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保险业投资企业债券的范围,由只允许投资三峡、铁路、电力、移动通信等中央企业债券,扩大到自主选择购买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发行、并经监管部门认可的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企业债券,投资企业债券比例由总资产的10%提高到20%。
2004年10月,《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或者直接投资股票,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直接或委托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从事股票投资了,但投资股票的比例,按照成本价格计算,最高不超过该公司上年末总资产规模的5%,则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得达到该上市公司人民币普通股票的30%。2005年2月,保险资金可以独立席位直接进入股市,保险公司自此拿到了进入“资本市场”的门票。
自2005年9月起,允许保险外汇资金在境外运用,并可适量投资红筹股,保险公司从此横跨海内和海外两个市场,遍布金融和资本两个领域。去年4月,依据央行六项调整外汇管理政策,保险机构可以用人民币购汇投资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和投资货币市场工具。2006年底中国保监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保险资金可以投资全球成熟资本市场。
从去年3月起,保险公司可间接投资交通、通讯、能源、市政、环境保护等国家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按照规定,目前理论上将可以有700至800亿元左右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项目,保险公司自此变身为“基础产业投资基金”。到了6月,“国十条”颁布,提出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保险资金直接或间接投资资本市场,逐步提高投资比例,稳步扩大保险资金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模和品种,开展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创业投资企业试点;支持保险资金参股商业银行;支持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从此开始保险公司的投资领域已经横跨海内外的产业、金融和资本市场。
近几年,国寿投资布局从金融类企业向实业企业转变,投资布局从单一型向组合型转变,在金融资本及产业上的平衡投资,揭示了保险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去年底,国寿旗下的国寿集团斥资350亿元入股南方电网,持有约南方电网32%的股份,成为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一笔股权投资。国寿投资基础设施与寿险资金要求投资回报率高、投资方式稳健的特点十分契合。国寿集团公司还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和广东省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意向书,战略性介入两省区的金融、能源、交通和不动产等行业,并参与当地国有重点企业改制上市和国有股减持、国家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基础设施建设。可见,国寿已一改单一的财务投资者身份,在向财务投资者和战略投资者双重身份转变。
国寿成功入股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中信证券,分享国有商业银行上市改制的“盛宴”后,锁定的新一轮商业银行投资目标是未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股权。国寿认购广东发展银行20%的股权,收购了安徽商业银行10%的股份,瞄准了珠海商业银行股权投资。随着中国入世过渡期的结束,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已无政策障碍。WTO过渡期结束后,区域性城市商业银行为了应对外资银行的竞争,必然会扩充资本金,寻找新的战略投资者。国寿通过参股规模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在重点城市取得区域的优势,依托这些城市商业银行,来整合地方金融的资源,以此作为混业经营的基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