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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并购重组;税收筹划;策略
在当前经济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企业通过并购重组有助于对行业资源加以有效整合,并且实现其科学配置,从而抓住时展的机遇,但是在此过程中也对企业税收筹划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企业有效降低并购成本,这是企业能否实现并购重组预期目标的关键。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从本企业发展的实际特点出发,站在战略发展的高度积极制定并完善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以此来实现企业经营利润的最大化,从而为企业的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所谓的并购重组指的是:企业在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所进行的一种对非日常经营活动的交易,主要包括企业对资产的收购、整合债务、收购股份并且进行适当的合并或分离等内容,以此来对企业内部组织和管理进行完善,并有效优化企业经济结构。换而言之也就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为了有效提升竞争优势而采取的自身资源与结构的优化调整与整合,并将其与目标企业进行合并,以此来有效重组企业资源,优化企业结构。
二、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指的是纳税主体或相关机构通过对企业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和评判之后,在严格遵循相关纳税法规和政策的基础上所进行的纳税操作,以实现科学合理的避税目标,通过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可以帮助企业缓解税收压力,降低成本,以实现更高的经营效益,因此税收筹划具有全面性、合法性和科学性的特点。
三、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开展税收筹划的意义
对企业而言,通过并购重组有助于将现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与高效利用,以此来帮助企业实现更高的发展效益,并且在此过程中也会对企业的税收方式产生影响,所以需要企业对税收筹划予以足够的重视,否则如果重组之后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小于税收支出的话,也就失去了并购重组的意义。所以企业开展税收筹划主要就是为了帮助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能够对税收风险进行全面准确清晰的认识,并且通过专业的财务分析,在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的前提下,有效判断并购重组是否具有可行性,以此来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四、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税收筹划的具体措施
(一)谨慎选择目标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选择,会对企业并购的实际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因此需要在目标企业的选择过程中保持谨慎态度,选择合适的目标企业,通常情况下有以下几种选择方式:第一,本企业和目标企业是上下级关系,那么可以采取纵向或者横向并购的方法,因为对于同类型的企业而言可以采取横向并购的方式,有助于扩大并购企业的生产与发展规模,并提升其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纵向并购的方法主要是用在具有流通关系的企业中,有助于获得流转税的减免;第二,目标企业最好是国家扶持的企业,因为国家对一些具有创新能力的小微企业会提供相对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扶持,所以选择这一类企业进行并购,对本企业而言不仅可以有效减免税款,并且同样也会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可以对相关成本予以有效控制,为企业发展节约更多资金;第三,可以对外资企业进行并购,这主要是因为通过选择并购外资企业,有助于在税收优惠方面充分发挥外资企业所享有的优惠政策的作用,通过对其进行并购,本企业也能够享有同等的税收优惠。
(二)灵活运用多种融资方式企业要想实现并购重组的预期目标,必然离不开足够的资金支持,因此企业需要获得足够的并购资金,通常情况下会采取融资的方式,因此需要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对融资方式进行科学的选择和灵活的运用,主要有以下两种:一种是进行债务融资。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通过这种方法来获得重组资金的话需要支付一定的利息,并且还需要缴纳相关的处理费用,也有可能会产生利息,需要在税前对其进行有效的扣除,企业也可以通过债券的方式进行有效融资;另一种就是通过股权进行融资,这样有助于对股权加以有效控制,可是采取这种方式的前提就是要以股利作为支付并且所获得的股息在税后还要进行扣除,因此与债务融资相比的话,股权融资会加大企业的税负压力,另外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现状、今后的发展预期以及运营管理能力,选择科学合理的支付方式,主要有股权支付、现金支付以及混合支付这三种,以此来为并购重组之后的税收筹划打下坚实基础,帮助企业减少税负。
五、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开展税收筹划需要注意的地方
(1)企业的税收筹划具有全面性,所以在并购重组过程中,需要对税收筹划方案进行统筹分析和综合考虑,尽可能做到全面兼顾,而不能仅仅考虑某一方面的具体问题。(2)企业在并购重组过程中,需要对成本和效益的合理性与均衡性进行有效的分析和考虑,也就是在并购重组之后的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只有当税收筹划成本小于所获得的实际税收优惠的前提下,税收筹划方案才具有可行性。(3)企业开展并购重组是为了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所以企业不能仅仅只是为了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而盲目进行并购重组,否则的话不仅难以实现并购重组的预期目标,还会为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甚至会使企业面临生存危机,所以企业开展并购重组一定要慎重,并且税收筹划也只是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企业利润的一种手段而已,不能对其形成过度的依赖,当并购重组完成之后更加重要的是考虑如何实现资源的优化整合,更加需要思考的是如何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而不能仅仅局限于税收筹划。
关键词:目标企业 并购 税收筹划 措施
一、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在发达国家十分普遍,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制定经营和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企业并购税收筹划开展较晚,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目前并没有被我国企业所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税收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除此之外,理论界对税收筹划重视程度不够也是制约我国税收筹划广泛开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我国税收制度不够完善
由于流转税等间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降低原材料等的购买价格将税款转嫁给购买者或供应商。所以,企业并购税收筹划主要是针对税款难以转嫁的所得税等直接税。我国的税收制度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过分倚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间接税种,尚未开展目前国际上通行的社会保障税、遗产税、赠与税等直接税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备,这使得税收筹划的成长受到很大的限制。
(三)企业没有意识去选择适合本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的会计政策
现在许多企业管理机制中,企业管理者为了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不则手段的制造利润,却忽略了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为企业减少不必要的税负,从而达到利润的最大化。
二、企业并购中税收筹划的动因分析
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的终极目标是为了获得尽可能大的税后利润。除此之外,促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进行税收筹划还存在其他原因,综合起来将其总结为以下两方面:
(一)企业追求节税效应以增大税后利润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作为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要使纳税主体最大限度地取得税后利润。首先,纳税抵减既得利益的直接性以及社会对企业收益补偿的不确定性、隐蔽性和非对等性,是诱发企业在主观意念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动机。其次,纳税会影响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税收从整体上讲是中立的,但实际中却存在局部的不中立,这些带有优惠性质的非中立税收规定使纳税主体被迫改变投资方向,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机会损失,形成企业的投资风险,税收的非中立性越强,企业承担的投资风险越大。而在整个企业并购过程中,涉及的资产交易种类和交易量一般都较大,涉及的税收问题也较多,比如税种的增减、纳税人身份等的改变,如果能在并购中进行税收筹划,自然能在一定程度上为并购的参与企业节省一部分税款,从而使其获得更大的税后利润。
(二)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可行空间大
尽管我国的税收法制已经建立多年,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涉税问题也不断产生,相应的税收法制却没有与之同步得到完善,这就为纳税主体将主观的节税动机转化为现实的节税行为提供了可能。另外,政府为了推动整个社会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发展,必然会运用多种杠杆手段,一国的税收法制便是这些有效杠杆之一。在制定税收法制时,考虑到一国地区、行业等资源的分配不均和发展不平衡,就不可避免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这无疑为企业依据税收杠杆导向来择取有利于切身利益最大化的经营理财行为提供了客观可能。所以,可以说税收制度本身的不完善和一国政府的政策导向为企业在并购过程中实施税收筹划提供了温土。
三、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应采取的措施
1、首先要树立税收筹划意识树立整体经济效益最大化概念
由于多种税基之间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的缩减同时会引起其它税中税基的增大;某个纳税期限内免税,可能会在以后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税;总体税负减轻可能引起其成本费用上升或其他不利后果等等,因此,企业在并购的税收筹划实际操作中应综合考虑,除了要考虑充分利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纳税递延来获取税收收益外,同时还要考虑这种税收收益对其他相关效益的影响,在所有相关利益中寻找均衡点,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税负最轻的方案不一定就是税收筹划的最佳方案,只有考虑了企业总体利益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才是最优的。
2、立足企业全局,考虑长远利益,综合衡量企业并购行为中税收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影响
并购行为能否成功完成,除成本因素外还受其它众多内外因素影响。而并购行为是否最终成功,关键更在于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与战略重组。税负的减少只是理财手段之一,要与企业其它理财措施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对企业整体的积极作用。况且企业并购行为对并购企业来说,作为一种资本经营方式,只是其众多经营管理决策及行为中的一种,并不是改变企业命运或挽救企业于危难的灵丹妙药。我们不能盲目高估企业并购的作用,因此也不能过分依赖于企业并购行为中的税收筹划这种单一理财措施。
3、把握好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的界限
税收筹划与避税、偷税有着本质的区别。避税、偷税于税法精神相违背,是国家法规政策所不允许的。而税收筹划是企业在税法规定范围内进行的一种正当活动,是企业对税法进行精心研究和比较后进行纳税最优方案的选择,这是税法政策所引导和鼓励的。因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理、合法的节税行为,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来避税,更不是违法的偷税。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中,应该充分了解税法的规定,严格按税法规定办事,自觉维护税法的严肃性,防止因疏忽或故意而将正当的税收筹划引入避税、偷税。
4、选择符合企业并购税收筹划环境及运作机制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的选择会影响应税收益。为减轻企业的税务负担,我国企业要注意对会计政策的研究,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来使企业利益最大化。
5、通过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达到企业经济利益最大化
下面通过例子来简要说明正确运用企业并购改变企业主体属性来规避税收纳税筹划措施来获取整体利益最大化。利用企业并购对增值税进行税收筹划――通过并购变“小规模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 税法依据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其中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13%或17%),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购货金额×税率(13%或17%);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4%或6%)。
筹划思路: 由于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因而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往往重于一般纳税人。若小规模纳税人自身不具备转化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未达标准),则可以考虑并购其他小规模纳税人的方式来转化为一般纳税人,从而享有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税收待遇。
案例分析: 甲公司为工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6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5万元。另有乙公司也为工业企业,也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该企业从一般纳税人,购货金额为40万元(以上金额均不含税)。此时,假设甲公司有机会并购乙公司,且是否并购乙公司对自身经营基本没有影响。请对其进行税收筹划。
方案一 甲公司不并购乙公司。
a.甲公司应纳增值税= 60×6%=3.6(万元)
b.乙公司应纳增值税= 50×6%=3(万元)
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应纳税额= 3.6+3=6.6(万元)
方案二 甲公司并购乙公司,并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由于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则并购后的集团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后,应纳增值税= (60+50)×17%-(45+40)×17%=4.25(万元)
由此可见,方案二比方案一本期少交增值税2.35万元 (6.6-4.25),因此,应当采取并购的方式。
四、结论
本文通过对企业并购税收筹划问题研究,对企业并购后的税收筹划问题的简单讨论,一个国家的法律建设,特别是税法的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开展税收筹划的方向和方法,加上各个地方情况不同,税务部门对法规的理解也存在差异,都会影响筹划的成功与否。但随着纳税人权益保护意识的增强,企业并购税务筹划不仅会为纳税人所重视,也会为税务机关所接受,所以税务筹划在中国前景广阔。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一项应当全面考虑、周密安排和布置的工作,“凡事预则立,不预则费。”在企业并购税务筹划的过程中一定要体现出“筹划”这一特点。从资金、时间、业务类型、办事人员质量、数量等各个方面统筹规划,达到最终目的。企业并购税收筹划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是在理论和实践中不断探讨和摸索的问题,我仅就自己的认识谈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希望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燕.企业分立合并中的税收筹划.涉外税收.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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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方卫平.税收筹划。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7-4.
并购是企业重要的资本经营方式,企业可以通过并购进行战略重组,达到多样化经营的目标或发挥经营、管理、财务上的协同作用,使企业取得更大的竞争优势。而税收作为宏观经济中影响任何一个微观企业的重要经济因素,是企业在并购的决策及实施中不可忽视的重要规划对象。有些企业甚至将获得税收优惠列为并购行为的直接动机之一。不论企业的并购行为出于何种主要动机,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降低企业并购的成本,实现并购的最大效益,甚至可以影响企业并购后的兴衰存亡。本文试寻找企业并购行为中可能作出税收筹划的环节及筹划原则,以实现企业并购的最大经济效益。
一、选择并购目标企业环节的税收筹划
目标企业的选择是企业并购决策的最重要内容,在选择目标企业时可以考虑以下与税收相关的因素,以作出合理的有关纳税主体属性、税种、纳税环节、税负的筹划:
1.目标企业所在行业不同形成不同的并购类型与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环节、税种的筹划。并购企业若选择在同一行业的生产同类商品的竞争对手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横向并购,以达到消除竞争、扩大市场份额、增加垄断实力、形成规模效应的目标。
从税收角度看,由于并购后企业的经营行业不变,横向并购一般不改变并购企业的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的多少。从纳税主体属性上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由于并购后规模的扩大,可变为一般纳税人。并购企业若选择与企业的供应厂商或客户的合并,则是纵向并购,以达到加强各生产环节的配合进行协作化生产的目的。对并购企业来说,由于原来向供应商购货或向客户销货变成企业内部购销行为,其增值税纳税环节减少。
由于目标企业的产品与并购企业的产品不同,纵向并购还可能会改变其纳税主体属性,增加其纳税税种与纳税环节。例如钢铁企业并购汽车企业,将增加消费税税种,由于税种增加,可以说相应纳税主体属性也有了变化,企业经营行为中也增加了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并购企业若选择与自己没有任何联系的行业中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则是混合合并。这种并购将视目标企业所在行业的情况,对并购企业的纳税主体属性、纳税税种、纳税环节产生影响。例如,一钢铁生产企业并购房地产企业,将增加营业税税种与纳税环节。
2.目标企业注册资金类型不同与税收筹划的关系。目标企业按其资金来源性质可分为外资企业与内资企业,而我国税法对内外资企业的税收区别对待,实行的税种、税率有较大差别。一般来说,外资企业享有较多的税收优惠。因此,并购企业在选择目标企业时,可以选择外资企业,若并购后外资占并购后企业资金的法定比率后可申请注册为外资企业,从而可享受外资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措施和优惠税率,并可免除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等不对外资企业征收的税种。
3.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与所得税的筹划。并购企业若有较高盈利水平,为改变其整体的纳税地位可选择一家具有大量净经营亏损的企业作为目标企业进行并购,通过盈利与亏损的相互抵销,实现企业所得税的减免。如果合并纳税中出现亏损,并购企业还可以实现亏损的递延,推迟所得税的交纳。但必须警惕目标企业可能给并购后整体企业带来的不良影响,特别是利润下降对其市值的消极影响及并购企业为整合目标企业而向目标企业过度提供资金造成的"整体贫血",以防止将并购企业拖入经营困境。
4.目标企业所在地与并购税收筹划的关系。我国对在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经营的企业实行一系列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购企业可选择能享受到这些优惠措施的目标企业作为并购对象,并购后改变并购后整体企业的注册地,使并购后的纳税主体能取得此类税收优惠。
二、选择并购出资方式环节的税收筹划
企业并购按出资方式可分为以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以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以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以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后两种以股票出资的方式对目标企业股东来说,在并购过程中,不需要立刻确认其因交换而获得并购企业股票所形成的资本利得,即使在以后出售这些股票需要就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也已起到了延迟纳税的效果。而我国税法规定只对现金红利征所得税,对资本利得不征所得税。目标企业股东可以得到完全的免税作用。而用前两种现金出资的方式,目标企业股东在收到以红利形式发放的现金时要缴纳所得税,而无法取得免税或递延纳税的优惠。
三、选择并购所需资金融资方式环节的税收筹划
各国税法一般都规定,企业因负债而产生的利息费用可以抵减当期利润,从而减少应纳所得税。因此,并购企业在进行并购所需资金的融资规划时,可以结合企业本身的财务杠杆强度,通过负债融资的方式筹集并购所需资金,提高整体负债水平,以获得更大的利息避税效应。
四、选择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环节的税收筹划
对企业并购行为,各国会计准则一般都规定了两种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权益合并法与购买法。我国会计准则对此尚未作出具体规定,因此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选择。从税收的角度看,购买法可以起到减轻税负的作用。这是由于各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反映其资产的历史成本,税法也要求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以账面价值所反映的历史成本为依据。即使资产的市场价值高于账面价值,折旧的计提依据依然不变。在发生并购行为后,反映购买价格的购买法会计处理使并购企业的资产基础增加,能按市场价值为依据计提折旧,从而可产生更大的折旧避税额,减少了所得税税负。
企业在其并购行为的不同环节出于税收筹划的目标,也许会作出相互矛盾的税收方案安排。此时,企业应该明了,税收筹划作为企业理财的重要内容,其根本目标是减少企业总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因此,企业在其并购行为中进行税收筹划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综合考虑并购行为各环节的税收筹划要点,统筹安排,着眼于降低企业的整体税负,而非仅仅减少某一环节、某一税种的纳税。
关键词: 企业并购;纳税筹划;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6-0188-02
0 现状
国外的纳税筹划已经被广泛应用。在我国,纳税筹划虽然已经得以应用,但许多方面仍需加以改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今天,企业并购现象不断涌现,纳税筹划更需要科学化,系统化和制度化,这样才能适应世界经济的大环境,从而使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 企业并购的纳税筹划存在的问题
1.1 对纳税筹划缺乏重视 一方面,我国并购方式比较单一。收购企业支付对价的方式包括股权支付、非股权支付或者二者的组合。其中,股权支付是指企业重组中购买、换取资产的一方支付的对价中,以本企业的现金或其控股企业的股权、股份作为支付的方式。现金形式是我国企业并购的主要资金方式。然而从纳税筹划出发,现金并购是不合理的。对于企业而言,现金支付是一笔不小的负担,这就要求企业拥有雄厚的资金基础。另外,如果企业采用现金支付,则需要确认应税所得,从而计算企业所得税,这就给企业的纳税筹划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另一方面,按取得并购标的形式可以分为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而无论是股权收购还是资产收购都可以进行免税收购。但在我国,符合免税并购者却在少数。可见,忽视并购中的纳税筹划现象严重。
1.2 并购中纳税筹划的方案不合理 根据相关规定,被并购企业的经营亏损在五年内可以由并购企业税前弥补,所以很多企业会选择亏损企业进行并购。然而,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亏损企业拥有大量信息。一旦进行并购,亏损企业的并购方难以了解被并购方待售资产的质量状况。即使并购方可以从并购交易中获得税收利益,但在这个过程中仍然会产生大量成本,如信息搜集费用,签约费用,资产评估费用,信息披露成本,人员安置费等。与在并购税收筹划所节约的税额相比,这些非税成本是很高的,而且是否能使被并购方亏损在五年内弥补完,取决于并购方是否有足够的能力来弥补这些亏损,这就需要相关的纳税人进行盈利预测,但这个过程也会带来一定的风险。我国许多企业在并购中对盈利的预测不够专业化,使得筹划风险大大提高,纳税筹划方案不合理。
1.3 筹划缺乏风险意识 纳税筹划是具有风险的。一方面,纳税筹划存在内部风险,内部风险是企业纳税筹划风险存在的内在因素。纳税筹划的效果会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另一方面,纳税筹划存在外部风险。外部风险是企业自身无法控制的风险,通常包括政策风险及经营环境风险,纳税筹划是在国家政策的基础上进行合法合理的节税,因此政策风险是最主要的外部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政策选择错误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即企业并购纳税筹划行为与相关政策相违背,受到经济惩罚而蒙受的损失。国家或地区的税收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政策变化给企业并购纳税筹划带来了风险,特别是涉及到较长时间的纳税筹划。企业税收风险与企业并购规模是成正比的。一些企业缺乏规避风险的意识,使得企业的利益受损。
2 企业并购的纳税筹划的改进策略
2.1 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与掌握 现如今,很多企
业利用行业优惠进行纳税筹划。国家对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产业给予优惠税率。并购不仅可以为那些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发展壮大的高新技术产业提供很好的发展机会,还可以为企业带来优惠的税率。新所得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和鼓励的企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企业还可以利用目标企业财务状况和组织机构形式进行纳税筹划。
2.2 优化筹划战略 企业战略纳税筹划是为谋求企业税收利益和实现企业战略,发挥企业在纳税筹划方面的优势。从战略管理的角度,在分析企业内外环境因素对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的基础上,对企业纳税计划进行全局性、长期性和创造性的谋划,并确保其执行的过程。战略并购纳税筹划将税收的思想与并购结合起来。对企业并购和税收进行全局筹划,要权衡筹划成本与收益的关系,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自身利益与双方共赢的关系。
2.3 防范与控制企业并购中的税务风险 并购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企业要采取一定措施防范与控制企业并购中的税务风险。筹划人要对纳税筹划给予充分重视,采取合理的筹划方案,设立正确的筹划目标,使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另外,纳税筹划要求筹划人员具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并且不断学习,以提高规划设计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应变能力为自身发展目标。企业也应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企业并购是在市场经济下的一种趋势,是现代社会发展的一种有效的资源配置方法,它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另外,企业应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在企业并购中的作用,通过加强对税收政策的研究与掌握,优化筹划战略,防范与控制企业并购中的税务风险来完善企业并购中的纳税筹划,从而使企业利益达到最大化。
参考文献:
[1]薛白.公司并购中的纳税筹划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2008.
【关键词】 并购;税收筹划;税收优惠;免税并购
一、引言
在当前全球并购浪潮一浪高过一浪的形势下,企业之间的强强联合成为了站稳脚跟的制胜法宝。并购是企业兼并和企业收购的总称,是一种资产重组行为,是企业对外扩张、实现发展的重要方式,它可以改变企业的组织形式及内部股权关系,其实质是企业控制权或产权的转移。企业并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税收筹划的问题,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即指在不违反税法规定的原则下,并购双方从税收角度对并购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选择,从而达到降低并购成本,实现并购效益的最大化。合理的税收筹划不仅有利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增加自身利益,而且有利于提高国家经济政策的运行效果。因此,研究企业并购的税收筹划具有较强的理论与实际意义。
二、案例描述
(一)并购方介绍
A公司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某大学企业集团控股的高新技术公司,并于2001年3月在上海证交所上市,上市股票代码600100,注册资本3 000万元。该公司以其雄厚的科技及人才优势为依托,广泛涉及电子信息、通信、生物环保等新领域。
(二)被并购方介绍
B企业始建于1976年,是国家大型二级企业,主要业务无线电通信设备、汽车电子等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由于目前的管理机制不适应市场的发展,加之民用产品滞销等原因,企业的发展陷入困境。截止到2010年底B企业财务报表账面资产数总计5 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净值2 000万元,固定资产评估价值为2 100万元;负债合计为5 200万元。B企业的资产评估结果见表1。
(三)并购动因
1.首先,作为大学创办的上市股份公司,A公司在通讯技术领域拥有全国一流的科研能力和技术水平,如何将公司现有的科研优势转化为能为公司创造直接经济效益的产品优势就显得尤为重要了,这一点B企业恰好满足A公司的需要。B企业拥有很好的生产基础,只要A公司为其注入资金和技术,很快就能产生双赢的效果。
2.B企业是老牌的军工产品的生产企业,不仅拥有强大的军工市场,而且具有垄断的生产、高度计划的订货及产品生命周期长的特点,可以说具备了人和的优势。
3.B企业地理位置优越,占尽地利的优势。B企业所处的城市铁路、航运交通便利,这为产品销售与原材料的运送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由于该市经济欠发达,人工成本较为低廉,减少了企业的附加成本。
4.受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政策上给予了优惠。
三、案例分析
(一)可选并购方案
1.A公司以150万元现金及970万股购买了B企业的固定资产,同时B企业宣布破产。(并购时A公司股票市价5元/股,并购后股票市价5.2元/股,面值1元/股,共有50 000万股)。
2.A公司以5 000万元现金购买B企业的固定资产,B企业宣布破产。(假设增值后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为5年,行业平均利润率为10%,贴现率为8%)。
3.A公司以承担全部债务的方式并购B企业。
(二)并购方案税收筹划分析
方案一:股权置换资产型。
方案一属于股权置换资产行为。根据税法规定,B企业需要缴纳以下税费:
1.流转税。B企业在转让房屋建筑物及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按销售不动产及转让无形资产缴纳5%的营业税(1 250
+200)×5%=72.5(万元);B企业转让机器设备时,应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850/(1+4%)×4%×50%=16.35(万元)。
2.需缴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72.5+16.35)×(7%+3%)=8.89(万元)。
3.企业所得税。A公司支付B企业的合并价款中,非股权支付额占股权支付额的比例为15.46%(=150/970)小于20%,符合税法规定免税条件,B企业可以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上述分析,B企业需缴纳的税费合计为97.74(72.5+16.35+8.89)万元,由于B企业资不抵债,根本无力承担并购中发生的税费,因此这笔费用最终由A公司承担。通过并购,B企业股东持有A公司的股票,成为A公司的股东,所以A公司必须考虑到今后几年可能将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现假设A公司的净利润在今后五年按10%的速度逐步增长,A公司近五年的净利润见表2:
假设合并后A公司的股利支付率为40%,且按25%的比率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则近五年A公司每年需支付的股利计算如下:第一年:5 000×(1-25%)×40%×970
/50 000=25.22(万元);第二年:5 500×(1-25%)×40%×970/50 000=27.74(万元);第三年:6 050×(1-25%)×40%×970/50000=30.52(万元);第四年:6 655×(1-25%)×40%
×970/50 000=33.57(万元);第五年:7 320.5×(1-25%)×40%×970/50 000=36.92(万元)
将A公司未来五年支付给B企业股东的股利折算为现值是121.16万元。同时由于A公司的支付方式中非股权支付额小于股权支付额的20%,根据现行税收政策,B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可以由A公司以后年度获得的利润来弥补亏损。B企业在合并时尚有亏损150万元还未弥补,其税前弥补期尚有4年。假设A公司的税前利润按行业平均利润率10%的速度增长,为6 000万元,则第一年可抵扣的限额为3 065.4万元(=6 000×5 109/10 000),所以A公司获得的弥亏税收抵免额现值为34.73万元(=150×25%×(P/S,8%,1))。经过上述分析,A公司采用此方案的最终并购成本为184.17万元。
方案二:现金支付型。
方案二属于货币性资产购买非货币性资产行为。B企业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及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和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同方案一。B企业应缴纳所得税为25万元(=(1 250+850-1 200
-800)×25%)。由于B企业合并后就会解散,实际上这笔122.74万元的税金将由A公司缴纳。
其次,B企业资产评估增值,可以使A公司获得折旧税收挡板的效应。折旧税收抵免额计算如下:[(2 150+850
-210-800)/5×25%]×5=25(万元),现将折旧抵免额折算为现值19.92万元。综合上面分析,A公司如果采用方案二的税收成本为102.82万元。
方案三:债权债务承担型。
方案三属于产权交易行为,相关税负如下:
1.企业所得税。根据前述所得税相关法规规定:该并购业务,B企业的资产总额为5 000万元,负债总额为5 200万元,负债大于资产,B企业已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A公司如采取承担B企业全部债务的方式并购B企业,根据上述规定,B企业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
2.流转税。根据前述流转税相关法规规定:企业的产权交易行为是不用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等流转税。
四、各方案纳税情况及税后利润比较表
五、本案例结论
若A公司采用并购方案三,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则该方案的实际税负为零。因此从A公司承担的税负角度出发,方案三的税收成本最低;并购方案税负最重的为方案一,219.1万元;并购方案二次之,147.75万元。但是,企业并购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经济活动,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虽然方案三的税收成本最低,但是A公司需要背负B企业数额巨大的债务,甚至有可能承担B企业负债的风险。但最终A公司还是选择方案三,原因就在于兼并B企业的行动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了优惠。其中对B企业所欠债务给予了“停息挂账,7年还本”的优惠政策,这相当于给A公司提供了一笔无息贷款。
通过以上分析,如果单从税收方面考虑,债权债务承担式的税负是最轻,其次是股权置换式,再次是综合证券式,税负最重的是现金支付式。但是并购是个复杂的过程,税收因素仅是其中一个选择要素,企业选择并购方式还要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才能做出合理的抉择,需要对并购的纳税筹划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并购公司应考虑以下因素:(1)该并购方案中的纳税筹划方案是否立足企业全局,考虑长远利益,综合衡量了企业并购行为中纳税筹划对企业经营的整体影响和长远发展。(2)纳税筹划的成本。此次并购中的纳税筹划,并购公司决定使用本企业的纳税筹划部门进行。因此,企业需考虑本企业纳税筹划部门对税法分析的完整性与规范性及调整的可能性,本纳税筹划部门对税法的研究能力及与企业的合作情况。(3)纳税筹划进行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比如最有可能的经营风险、操作风险。
总之,灵活掌握税收政策,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合理进行税收筹划,提高内部企业管理水平以及提升企业的竞争力,才能促进企业健康、快速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熊力.企业并购的税收研究[J].会计之友,2008(6).
[2] 曾流明.我国汽车行业的税收筹划研究[J].财会月刊,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