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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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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资产管理

城投资产管理范文第1篇

工程进度管理

(一)事前计划制度

1、总体工程进度计划报审制度单位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应编制其工程总进度计划,上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报工程管理部、工程副总审批,通过后方可施行。总体进度计划中,应明确各分包单位的配合措施和要求,进驻时间节点,为分包队伍的选择提供时间参考。如因总体进度计划不准,造成分包队伍进场时间拖后致使单位工程工期拖延,由其总包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进度措施和方案的上报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括进度措施和方案。总包单位也可以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己的实力编制进度保证措施和方案。保证措施和方案应在工程开工前上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报工程管理部、主管副总审批,通过后作为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动态调整进度计划和保证方案,计划编制应掌握先紧后松的原则(基础、主体期间要尽量安排的时间紧凑一些),加大进度控制措施和力度,保证合同总体进度计划的有效执行和控制。如有重大进度措施和方案的调整,总包单位应重新编制进度措施和方案,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通过后执行。但进度措施和方案的调整,不能与整个工期计划相违背,并且其总包单位也推卸不了其工期违约的责任。各分包项目在进场前也应根据总进度计划的要求编制自己分项工程的进度保证措施和方案,报监理、项目公司审核,批准后报工程管理部、主管副总审批。分项工程的进度计划,必须符合总进度计划,并且要为其他项目的施工留有充足余地。

3、施工现场实际要素检查及调整措施工程管理部将在月检中,根据前述的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方案检查各个单位工程及其附属的进度计划落实情况。如发现实际进度计划严重滞后,其比原计划拖后7天以上者,工程管理部将调查其拖后原因,让其拖后工期的单位负责人写出加快施工的保证措施和方案,总公司并且保留其拖期罚款的权利。各施工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其计划,保证关键节点的工期不再拖后,否则将按合同约定进行拖期处罚。

(二)建设过程控制制度

1、月检制度工程管理部将在每月月底进行巡查,巡查时将对各单位工程的实际进度情况进度检查,并填报进度确认表格和图像资料。其书面资料项目公司负责人签字后作为执行合同的见证性资料和拨付工程款的控制依据。如工程拖后,工程管理部将延期拨款审批,并且保留采取经济处罚的权利。

城投资产管理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增值税转型; 固定资产; 投资管理

一、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一)制约固定资产投资

由于购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进项增值税不予抵扣,占用了投资企业的大量资金,加重了税负,限制了投资的规模,特别是使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不利于企业技术进步,也不利于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就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而言,加强对原有设备的更新和技术改造是促使产品更新换代的有效途径。然而生产型增值税使企业在这方面的投资承担了较高的税负,影响了企业投资的积极性,继而影响全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正如有些经营者的感叹:不搞技改,产品上不去;搞了技改,负担下不去,企业陷入“两难”境地。

(二)不利于专业化分工

购进固定资产所包含的税金最终要通过价值转移计入产品或劳务成本,再进入产品或劳务销售价格。在产品或劳务的销售环节按销项税再征一次增值税,形成事实上的重复征税。企业资本有机构成愈高,产品生产或劳务经过的经营环节愈多,重复征税的范围就愈大,重复征税的程度也愈深。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精细,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重复征税问题,使企业因纵向联合程度的不同而造成税负的不同。一些大而全的企业,由于生产资料、产品能够“一条龙”生产,产品中所含设备的增值税少,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而专业化协作生产企业,由于设备所含增值税得不到抵扣,税负较重,成本较高,市场竞争力弱。这种状况使社会化协作大生产的优势得不到应有的发挥,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导致行业间、企业间税负失衡

一般情况下,企业设备越先进,产品技术含量越高,其固定资产总额也必然越高,计入生产成本中的增值税相对较多;固定资产投资较少的企业,计入生产成本中的增值税则相对较少。这种税收制度不利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大、原材料消耗相对较少的能源等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其开发费用和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得不到抵扣,既要承担投资的风险,又要多纳税,无形中使得投资者更愿意把资金转向投资少、税负低的项目,客观上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二、消费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

(一)将对企业投资中设备投资的比例产生直接影响,继而对资本的有机构成和产品的科技含量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一般说来,企业为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产品的技术含量会不断地增加固定资产的投资,因而资本的有机构成也越来越高,每一个劳动力所支配的生产资料的数量也越来越多,产品的生产技术水平、劳动生产率和市场竞争的能力也得到提高。这对改变目前低技术产品过剩、高技术产品相对较少的产品结构和老企业设备陈旧、技术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的状况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通过利益驱动机制,缩短固定资产建设周期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时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固定资产完工时进项税抵扣期限的规定,企业对固定资产建设期资金的时间以及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综合回报率的追求,会对企业加快建设进度、缩短购建周期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降低固定资产的投资成本,继而降低产品的制造成本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入账价值计算,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的支出。增值税转型后,由于支付的进项增值税可以抵扣,固定资产的成本中就不包含增值税这一项,产品成本要小于转型前。

(四)使企业在公平的税负环境下展开竞争

资本密集型行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在产品和劳务实现销售时的税率是一样的,但由于资本的有机构成不一样,其固定资产的投资量、固定资产的存量也不一样,在生产型增值税制度下,税负也不一样。国家为了吸引外资,按照国际惯例对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造成国产设备与进口设备的不平等竞争。消费型增值税不仅能够彻底消除重复征税,而且实现了税收政策在对设备投资的选择时保持了中性,能够保证不同的投资主体、不同的投资行为之间的税负公平、竞争公平,有利于市场机制及调节功能的正常发挥。

三、转型过程中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的策略

(一)抓住增值税转型机遇,把握好固定资产购置时机

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变,不仅有利于促进资本性投资的增长,而且有利于降低实际税负和生产成本。作为资本性支出,固定资产的投资不仅应定位于企业的战略发展结构、构筑核心竞争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的目标上,还应从培育和谋取市场竞争优势的角度,对拟投资固定资产的先进性能、资源的配套程度、发展阶段、对存量固定资产的优化调整及配置组合进行深入而系统的分析,而且应长远计议、精心组织,利用多方面的有利因素,依托增值税转型的税收优惠政策,把握好投资的轻、重、缓、急节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投资时机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争取固定资产的投资额从税基中得以最大限度的扣除,实现企业最佳的投资回报。

(二)明确投资方向,促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

增值税转型是国家运用经济杠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向高新技术发展的背景下提出,并正在付诸实施的一项宏观调控政策。在投资策略上,不仅要考虑现有的存量资产和产品结构,还必须定位在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的项目上,从投资资金上予以倾斜。对市场潜力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给予优先投资。对效益低下及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不鼓励发展的项目,应定位为退出产业。在投资导向上,应加快对主营业务影响较大的设备的更新和改造力度,提高主要产品制造质量,保持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投资支持,增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三)树立前瞻意识,不断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

固定资产投资对企业生存与发展具有战略意义。应当明确,一旦投资形成,在科学技术不断进步,竞争环境急剧变化的冲击下,原有的技术优势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衰减,甚至沦为劣势。因此,企业在投资时应有充分的前瞻意识,把投资政策与战略发展结构、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相结合,形成实现战略发展目标过程中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战术性投资行为,以持续的技术领先推动市场竞争优势。在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或稳定的同时,使投资活动具有合理的弹性,以有效规避各种风险,促进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四)严把投资决策关,避免投资决策失误

当前,新一轮的固定资产换代升级、更新改造的已经来临。滥用固定投资的税收优惠,将给企业带来极大的危害。科学的投资决策和严格的投资程序是避免投资损失和投资包袱的必要手段。在投资决策上,始终坚持谨慎性原则,防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投资是科学投资的前提。当前尤其应该注重的是,固定资产投资必须以充分的流动资金作保证。尽管增值税转型后能够减少一部分资金的流出,但在我国资本市场尚不健全的现阶段,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生产经营资金稀缺的状况依然十分严重。如果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后没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推动固定资产的正常运转,造成固定资产相对过剩或绝对过剩,不仅会造成资金的大量沉淀,而且降低了总资产的收益率,增大了经营风险。在进行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时,应大力提倡“不可行性研究”,从正反两方找出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只有充分进行各种风险因素的研究,才能提供科学决策的有用依据,忽视不可行性研究分析的论证是残缺的、不完备的。

【参考文献】

[1] 杨丽梅.对外投资的风险和风险管理[J].经济师,2006(3).

[2] 张玲.企业智力资本管理及价值评估[J]. 理论月刊,2006(5).

城投资产管理范文第3篇

关键词:造价管理;控制投资;成本目标

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是在项目决策阶段的可行性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的基础上,在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采用特定的技术、经济、管理、政策法规于一体的系统工作,进行质量、进度和预期投资可控制目标值与实际值不偏离,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下根据工程的主要三个阶段阐述如何加强造价控制与管理:

一、建设工程决策阶段造价控制与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先进的管理模式和造价控制方法,分别在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进行系统化分析和应用。而建设工程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方案的关键,此阶段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管理与控制的成效,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基础。决策阶段选定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环境条件、技术措施、投资成效及风险概率评估等方案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给项目决策提供多方面的依据,作出建设投资规模控制目标。实施动态管理与控制,将投资目标值与实际值相比较,当实际值偏离目标值时,分析其产生偏差的原因,并确定下一步的对策,以尽可能地减少或避免目标值与实际值的偏差。

1、组织落实技术措施与经济措施相结合。

控制工程造价最有效的途径,从组织、技术、经济等多方面采取措施。组织上明确组建优秀合理团队管理架构、明确造价控制责任人及其任务、明确管理职能分工;技术上选择优化设计方案,严格审查监督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入技术领域,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及潜在风险;经济上动态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合理节约投资和激励措施等。

2、招标投标与合同签订阶段造价控制。

(1)招标工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进行鉴别、预测、分析、评价,总结各类有应用价值的数据、资料,严格审查承建单位资质,选择实力雄厚、技术性高、责任心强企业,采用合理价中标,避免投标单位以低于成本价恶意竞争,有效控制造价做到合理承包价,以利投资成本控制。

(2)合同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公平、合理和诚信的原则。严格制定和执行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是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控制工程造价的主要依据之一,是明确甲、乙双方对工程项目实施管理及经济利益所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义务的约定,是成为双方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准则。因此在中标后的签约阶段,订立公平合理的合同,为造价管理打下良好基础。

决策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对建设工程整个过程工程造价的控制具有纵揽全局的决定性作用。在项目建设各个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因此,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每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

二、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

1、设计任务书完成后,进行设计方案招标。择优进行经济合理性分析,利用有限投资,实现较高功能价值,以节能、环保、抗震和多功能、高技术和先进性及经济合理性相结合。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必须树立经济核算的意识和观念,宜采用动态评价,多指标对比和综合,适当考虑时间价值,充分考虑建设工程的性质、用途、特点和布局,最大限度提高综合性,克服技术难关,适度经济、设计合理、符合建设单位优质、高效、低耗、快速的理念要求;把技术与经济、设计与投资控制结合起来,提高设计标准,节约造价。

2、重视资料的采集工作。设计人员在设计前,要充分理解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设计任务书,熟悉地质变化情况和地形地貌,采用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设备流程、新型建筑材料及性能。

3、动态多指标综合评比优化设计。设计部门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在保证工程使用功能及建设标准要求的前提下,统筹、策划、按各专业、各功能合理安排设计,保证估算、概算起到动态均衡合理控制的作用,使工程造价不超预控造价限额,确定合理建设规模。

4、推广采用标准设计。采用标准设计能节约设计费用,缩短设计周期,能较好地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将建设标准与国家及当地经济紧密结合,合理地利用资源、材料和设备。

5、尽可能减少设计变更。经审定设计施工图一般不允许设计变更,除非不变更会影响项目安全和功能使用的正常发挥;认真对待必须发生的设计变更,及时核算有关设计变更的造价,对于有问题或者费用偏高的项目可重新考虑,进行优化方案比较。

三、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造价控制与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是由设计转换实体形成阶段,要控制工程造价,实现最佳投资效益。施工前要结合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图纸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施工措施、施工设备、施工经验、管理水平和技术规范等,编制完善切实可行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施工方案。及时组织人员对项目成本进行细化测算,直到整个工程的目标成本控制得以确定,作为施工过程成本控制的主要依据。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从而根据所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适当合理地确定每道工序的单价以及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值。所制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方案,在投资目标值方面应该预留空间,但不偏离额度,才能更准确地体现出实际施工时的成本,这样制定的方案才会比较切实符合造价控制的原则。

1、施工过程中的费用控制及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工程造价跟踪控制,定期进行造价实际支出值与计划目标比较,发生偏离,分析产生偏离原因,采取纠偏措施。对完成的分项工程量进行计量,掌握工程材料信息动态及进度款支出情况是否合理,是否在预算计划控制范围内,防止工程款超付。

2、尽可能减少非生产性行政费用控制。要控制非生产性费用(主要是指行政费用),就要有高水平的管理人才,能做到一人多岗,多方面服务,达到良好效果。项目管理责任明确,细化分解,承包到位,尽可能节约非生产性开支。

城投资产管理范文第4篇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境内新建、扩建、改建、技改和引进的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  建设项目中的劳动保护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标准的规定,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  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在落实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中负下列责任:

(一)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时,应有劳动保护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结果载入可行性论证文件;

(二)在编制、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审批劳动保护方面相应采取的技术措施和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内;

(三)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通知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参加有关会议,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四)在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应督促检查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本办法;

(五)将本部门建设项目的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部门。

第五条  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中确保劳动保护设施的“三同时”,负下列责任:

(一)在编制建设项目计划和财务计划时,应将劳动保护设施所需投资一并纳入计划,同时编报;从国外引进技术、设备,应当同时引进或者在国内补充配套劳动保护设施;

(二)初步设计会审前,必须向劳动、卫生、环保部门和工会组织报送拟建项目的劳动保护评价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含《劳动保护专篇》、《建设项目劳动保护初步设计审批表》)和有关的图纸资料;

(三)应对承担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的单位提出“三同时”的具体要求,并提供必须的资料和条件。对设计、施工过程落实“三同时”负有督促检查的责任,确保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四)建设项目验收前二十天,应将试生产中劳动保护设施情况、措施效果、检测数据、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采取的措施等写出专题报告,连同《建设项目劳动保护验收审批表》,报送劳动部门审批;

(五)对验收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改进意见,应按期解决,并将整改情况报劳动部门。

第六条  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负下列责任:

(一)建设项目在进行可行性论证时,应对劳动条件作出论证和评价;

(二)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同时编制《劳动保护专篇》;

(三)在初步设计中,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方面的法规和技术标准;

(四)对初步设计会审中提出的有关劳动保护设施的意见,在技术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时应予以解决;

(五)经审查同意的设计方案,其劳动保护部分如需变更的,应征得劳动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确实做到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八条  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对建设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实行监察。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进行“三同时”审验并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施工或投产。

第九条  初步设计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建筑主管部门不得办理开工执照,银行不得支付工程款。

建设项目竣工后未经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审查同意,银行不得进行工程结算,劳动部门不得办理劳动业务。

第十条  对建设项目劳动保护设施“三同时”的劳动保护监察由与审批主管部门同级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实行。

第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的,由劳动保护监察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和具体执行中的问题,由自治区劳动厅负责解释。

城投资产管理范文第5篇

伴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金融产品将逐步受到市场的认可,资产证券化的创新将成为各资产管理机构的重点业务方面,本文将对基金公司子公司参与首单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探讨。

关键词: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子公司

0 引言

在中国证监会支持业务创新的背景下,基金公司子公司尝试以地方政府平台对地方政府的债权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此业务模式是基金公司子公司第一单资产证券化业务,该业务模式不仅可以为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提供低于信托融资成本的资金,拓宽政府融资渠道,而且可以使政府债务显性化、透明化,增加政府负债透明度;同时,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较高收益的政府信用金融产品。

1 产品设计背景介绍

1.1 政府融资平台融资需求强烈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及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在“保增长”的大背景下,各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也随之高涨。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的报告指出,疏导地方建设资金需求,要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以市场化方式融资加强债务管理的制度安排,有效发挥市场对地方政府举债的监督约束,逐步改变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以银行贷款为主的融资格局。

2012年以来,随着监管部门清理整顿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力度持续加大,商业银行纷纷收紧了平台贷款,而债券市场准入政策相对宽松,城投债很快成为地方融资平台新的重要资金来源。然而,监管部门对于城投债的发行主体有明确要求,一些地方政府在拿不到贷款、发不了债券之后,纷纷转向信托。2012年以来信托市场异常火爆,特别是基建类信托,全年发行量近500款,募集资金规模超过4000亿元。

此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未能通过中介机构筹资,而是直接向当地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借款”。

1.2 为政府融资平台融资提供创新融资模式

针对地方政府对资金的强烈需求、融资成本高,渠道单一等问题,基金公司子公司积极开展与地方政府的沟通和交流,研究创新融资模式。在产品设计的过程中,证监会出台了《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6号),规范了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业务规则。

经过与律师对《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和基金子公司业务上位法规《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仔细研究、论证,公司认为在满足基金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设立条件的同时,基金子公司可以参照《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设计产品交易条款,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

以江苏省镇江市新区为试点,深入开展尽职调查工作,选择优质资产,进行资产证券化并申请于交易所挂牌交易。此方式不仅可以拓宽政府融资渠道,使政府债务显性化、透明化,同时又为投资者提供较高收益、流动性强的政府信用金融产品。

2 资产证券化模式及背景介绍

2.1 什么是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是指把缺乏流动性或流动性不强,但具有可预期未来现金流的资产集合成资产池,通过对资产池中资产所创造的现金流和风险进行结构性重组,并出售给特殊载体,然后发行证券产品的过程。这些流动性较差的资产通过结构性重组,转变成为了可以在金融市场上出售和流通的证券。

2.2 为什么要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本质上是企业进行再融资的一种途径。具体来说,进行资产证券化有如下益处:第一,有效地降低融资成本。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实现产品与发行人的风险隔离,可能提升产品信用评级从而降低发行利率;第二,合理地优化财务状况。资产证券化能够增强企业资产的流动性、表外证券化融资可以优化财务杠杆;第三,融资规模灵活。融资规模由基础资产的预期现金流决定,不受企业净资产限制;第四,资金用途灵活。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情况下,可由企业自主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不要求公开披露其用途;第五,信息披露受限制小。资产证券化产品仅需披露计划账户财务信息,不涉及企业财务信息。

2.3 我国的企业资产证券化

目前,我国企业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主要有两类,第一类是应收账款;第二类是未来收益的权益类资产。从2005年至今,国内累计发行了12单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总计307亿元。已发行项目的基础资产包括高速公路收费权、电厂未来电力收益权、污水处理收费权、BT回购款、公园未来门票收入收益权等资产,这些基础资产主要偏向于市政领域。每一单项目交易结构的个性化强、差异化较大,交易结构的复制比较困难。

3 基金管理公司参与地方政府平台资产证券化产品

3.1 产品介绍

产品名称:基金公司子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融资方: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主体评级AA)已发行企业债券:09镇江新区债和12镇江新区债

发行期限:1-3年期产品组合

基础资产:经发总公司依据特定的BT项目合作协议所合法享有的自专项计划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于各BT协议划款日向债务人(镇江新区管委会)应收的政府回购款债权

增信情况: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体评级AA)为本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提供担保

担保人已发行债券:09镇城投债,10镇城投债,12镇城建MTN1/2,12镇城投CP001/2

信用评级:计划份额信用评级AA+

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拟用于镇江新区静脉产业园工程、姚桥夹江码头等新区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3.2 产品涉及问题与解决方案

3.2.1如何降低交易对手的违约风险

尽管近年来镇江新区可支配财力不断提升,但镇江新区管委会对园区开发建设主体经发总公司的大量欠款和未来大规模的计划投资,将加剧镇江新区的财政支出压力,进而可能会影响其对本专项计划BT 回购款支付能力。截至2011 年末,镇江新区管委会应付经发总公司各类款项117.01 亿元,而2013 年和2014 年的初步拟定的建设投资支出达112.28 亿元。

为降低此风险,基金公司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后达成一致。镇江市人大常委会审核同意将专项计划涉及的各BT项目的政府性回购款纳入相应年度预算,作为项目的增信措施。该应对方案一定程度上为兑付资金提供了保障,降低了违约风险。

3.2.2如何避免BT 项目初审和终审工程造价差异过大风险

本专项计划 BT 项目回购款为已确定回购款。已确定回购款是根据BT项目初审报告确定的BT 项目工程造价的70%并加上相应收益而定,若终审报告发生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且确定的工程造价低于已确定回购款,则最终会影响到本专项计划BT 回购款的顺利支付。

为此,基金公司子公司通过筛选,最终选定已经上述3个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项目,最大限度避免BT 项目初审和终审工程造价可能存在差异的问题。

3.2.3如何改善资管计划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在市场或资产流动性不足的情况下,投资人可能无法迅速、低成本地调整投资计划,从而对计划收益造成不利影响。

为解决投资者对流动性的需求,基金公司子公司参照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的案例,经过与经发总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和论证后,决定将该资管计划产品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使产品投资者能在二级市场获得更大的流动性.

3.2.4如何应对担保人担保能力下降的可能

本计划担保人镇江城建为镇江市投融资平台,一半以上营业收入均来自于镇江市政府,同时资产流动性较弱。担保人能否为专项计划提供有效信用增级值得进一步关注;担保措施对本计划的增级效果,是否仅为流动性支持需要进一步明确。投资计划说明书中需要对担保的范围、触发条件等进行明确。

对此,基金公司子公司邀请上海新世纪资信对担保人和本计划进行信用评级。评级机构对本计划担保人(镇江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中,针对担保人财务、经营、业务优势及风险等方面的分析,认为担保人长期信用等级为AA 级。

同时,针对担保的范围、触发条件等内容,在《投资说明书》详细说明了资产管理计划投资项目的担保情况;对担保人的担保能力做了充分的分析;以表格及流程图表的形式,说明了收益分配的各个时间节点及担保触发的条件及时间安排。

3.3 产品的意义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证券化可以集中社会资金,弥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短缺,使本要花费大量政府资金的基础设施建设变成了资本市场上众多投资人的投资行为。

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资产证券化可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缩短投资回收期,实现市政建设的良性循环和滚动融资。通过资产证券化,相关单位能及时把长期资产在资本市场抛售变现、或自己持有变现能力很强的抵押证券,可解决其面临的流动性约束。

三是资产证券化在某种程度上实现了破产隔离,将项目现金流的风险与企业的风险分离开来,与发行企业债券相比,提高了债券的信用等级,降低了融资成本,优化了政府负债结构。

四是响应证监会支持证券化创新思路:响应证监会支持资产证券化的政策导向;丰富交易所创新类金融产品。

五是丰富投资者投资产品:为投资者提供较高收益的政府信用金融产品,为投资者提供不同种类的固定收益投资产品;此产品基础资产为直接对政府的债权,信用等级高于政府平台企业债;

六是基金公司业务模式创新:丰富了基金公司子公司盈利模式;提升基金公司在财富管理行业的竞争力,有助于解决基金公司发展瓶颈。

参考文献

[1] 沈炳熙 《资产证券化:中国的实践(第2版)》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12-01

[2] 苏莱曼贝格 《资产证券化实务精解:资产抑押证券交易架构及交易(项目)实施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 2014-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