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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因地制宜;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中图分类号: F301.2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0432(2013)-08-07-1
高标准基本农田指的是,在特定时间内对土地整治创建后,形成的稳产高产、集中连片、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并且和当前农业的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相匹配的基本农田。因地制宜建设标准基本农田价值,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有效防治水土流失的有效手段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对田、村、林、水、路等实现综合整治,整体推进交通、村、交通等的改造,以稳产高产、抗灾能力、设施配套、生态良好作为基本目标,是科学控制水土流失的最佳措施。在经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后,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力度将进一步提升,对水、肥料等农业资源进行全方位的配置与科学利用,有效控制水土流失。
1.2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前提条件
因地制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将对土地进行大规模整治活动,最基本的要求由于制度分割、自然分割,出现的零星耕地,再将其建设成连片集中土地。为了从根本上推动该优势,并强化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升商品农业发展的有利条件,实现提升农产品竞争力、农民增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与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在高标准基本农田这一平台来实现。
2 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策略
2.1 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
2.1.1科学布局,做好规划的原则 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要做好布局、规划工作。也就是对土地利用进行全面规划,解决基本农田存在的问题,将基本农田形成大板块,确保基本农田向集聚化方向发展。特别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应确立为基本农田集中区。
2.1.2 坚持因地制宜原则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需要从各个区域特点出发,不用地区治理的重点也是不同的。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需要做到因地制宜,进行差别化建设,根据平原、丘陵平原的差别,来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2.1.3 实现数量、质量与生态的有机统一 基本农田在耕地中是精华,必须保障其数量,与此同时,还需要确保粮食能实现增产、稳产,从根本上提升质量等级。耕地质量既包含生产能力,还包含耕地本身的生态健康情况,包含了土壤基本情况,又包含水、作物、大气等形成的质量情况。
2.2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
2.2.1 建立新的工作机制 对各级党委以及政府在实行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起到组织作用、先导作用,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建立由水利、国土、交通等部门牵头组成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组。对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还需要各级党委政府积极鼓励农民参与其中,形成社会合力,采取实地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一体化工作机制。
2.2.2 完善相关规章制度 参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建立适合当地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还应该从区域特点出发,制定与实际相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建设标准,推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现有序进行。
2.3 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
2.3.1 多渠道融合资金,将相关资金实现聚合,形成集中投入,保证农田质量 当地政府需要从新增加的建设用地中提升资金比例,将其作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专用费。还需要积极探求市场化模式,引入民间资本。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成后,土地实现连片式发展,易推动土地实现流转,可以充分从这一优点出发,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并且在投资人注入资金前,和当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建成后再进行流转,并且在流转费方面进行必要的优惠。
2.3.2 还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首先,创建高标准基本农田监督管理体制。制定高标准农田监督管理基本办法,确定监管机构和管理基本职责,对管理程序进一步规范,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进行规划、立项、工程实施等进行专门监管。其次,创建高素质的监督管理队伍。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实际出发,创建监督管理队伍,对基本农田进行监督,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立动态监测系统,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动态进行监测,创建信息公开和情况通报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3 结语
总之,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农田对保障与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来讲意义重大。为此,在充分明确因地制宜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价值基础上,确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原则,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多渠道融合资金,完善监管力度等策略,提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水平,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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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高标准;农业;对策
中图分类号:S28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70632039
高标准农田是指在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成集中连片、高产稳产、设施配套、抗灾能力强、生态良好、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符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需要增加宣传力度,加大公众参与力度。并且要严格选择规划单位,加大规划人员的培训,增强业务水平,避免低水平设计所造成的问题。规划单位应当充分了解现场勘察情况,尊重生产者的意见,在充分了解当前形势的基础上,开展项目规划工作。
1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
1.1 权属调整阻力大
当中国颁布的时候追求的是“绝对公平”的原则,而且分土地的时候也考虑到土地质量好坏、土地到家庭距离等多重因素,从而土地被认为分隔化、破碎化。而建设高标准农田就要打破原有的田块、地块破碎的局面,并且需要在田地增加灌排水设施,在田间修建耕作道路,而这又占据了部分耕地面积,因此需要相应地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但土地是农民的生存地,是生活的根本保障,调整耕地承包经营权关系到农民的根本权利,因此,开展工作麻烦进展缓慢,这又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最大难点。
1.2 建设资金分散
国家农业部对耕地推广的“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土部门实行的“土地整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等多个部门都已经开展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但这些部门相互之间没有遵守 “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相互交流和相互沟通原则,使各部门之间由于缺少沟通和缺乏协调合作而各自为政,并且每个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也是不一样的。例如:国家国土部门的土地整治要求是对田地、田地的小路、田地里面的沟渠等进行系统的整改,从而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结构;而国家农业部门则是把重点放在了中低产田的改造上,以至于项目之间常常脱节,严重导致了重复建设、重置等现象。
1.3 村民阻止施工
农民是土地的所有者,是土地的主人。无论是否建设高标准农田,农民都有发言的权力,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是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否符合当地实际情况,是否可以满足农业生产的关键。因为只有当农民了解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实际情况,拥有是否进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选择权、获得在建设高标准农田过程中的话语权的时候,才能真真正正地征询到农民的意见,才能设计出符合实际、满足农民的建设规划。然而这些却没能在实际高标准农田建设中全部实现。
2 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的对策探讨
2.1 制定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范制度
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的关键就是规划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规章制度。由于中国土地宽广、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等诸多原因,这就意味着在不同生态区的自然条件、不同农业生产活动的发展前提下需要制定出不同的高标准的农田建设原则,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进行细化。
2.2 实施土地轮流机制
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需求是耕地规模经营,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具体表现恰恰也是耕地规模经营,这就说明建设高标准农田是推进农业现代建设发展的关键。根据“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调整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根据耕地产能对等交换的原则,实现农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轮转。要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来避免土地分隔化、破碎化现象的出现,杜绝因农民外出打工而使耕地荒废现象的发生。
2.3 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机制的目的是保障r民主体地位不受侵害,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以便农民不再阻止高标准农田建设,并能够积极有效地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法规适合当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需求。因此,必须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广和宣传,切实提高农民的积极性。通过各种手段让农民了解高标准农田建设意义和内容,让农民知道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对自身利益的改变,以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农民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时候,要想提高农民参与的效果,就必须要突出农民参与的具体细节。农民必须切实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确定、选址、对田地进行现场勘测、实施建设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并且表达自己的意见。为保证公众参与的规范性,就必须完善农民参与制度化的条令,对农民在参与过程中所提出的要求、原则等必须作出相关规定。
3 结束语
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状况,是一件造福子孙万代的事业,对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我国农产品产量与质量都具有重大的意义。但是农民是土地的主人,只有农民有效地参与到高标准农田建设当中去,充分发挥参与的积极性,不阻止施工的时候,才能有效落实、保证高标准农田建设。
参考文献
[1]黄玉娇,陈美球,刘志鹏.高标准农田建设面临困境与对策初探[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3(11):28-39.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分区;生态位适宜度
中图分类号:F33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0439-8114(2014)10-2287-03
Regionalizing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Based on Niche-fitness Suitability Model with Potential Construction
GUO Feng-yu,MA Li-ju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of Hebei, Baoding 071001, Hebei,China)
Abstract: Based on niche theory. The potential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in the aspect of ecology was studied. Taking Lulong County in Hebei Province as an example, the coupling relationship between construction niche and realistic niche was analyzed. A model of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construction niche with 12 indexes from 3 aspects with natural endowments of farmland, infrastructure and construction, and site condition was established. The county area was regionalized using GI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prime farmland; potential construction; regionalization; niche fitness
基金项目:河北农业大学非生命学科与新兴学科科研发展基金(Fs2009201);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11237109D)
以河北省卢龙县为例,在明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实质和内涵基础上,构建基于生态位适宜度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模型,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进行合理的分区,旨在为有序引导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使工程设计更有针对性,编制更适合实际的工程措施,从而有效提高县域耕地等别。
1材料与方法
1.1研究区概况
卢龙县地处河北省东部,燕山南部低山丘陵区,位于118°45′-119°08′E,39°43′-40°08′ N,总面积955.82 km2。依据《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确定的2011年卢龙县基本农田控制面积为37 297.04 hm2,基本农田面积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39.02%,占农用地面积的51.43%。卢龙县是全国116个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近年来基本农田整理项目规模8 474.80 hm2,占基本农田总规模的22.72%。通过整理,区域内基础设置得到极大完善,基本农田质量显著提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1.2数据来源
研究选取的数据包括卢龙县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库和耕地质量等级补充完善成果,卢龙县DEM高程数据、地形图、土壤图、基本农田划定外业调查数据,卢龙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1年经济统计年鉴、基本农田整理项目和农开办农业水利项目等资料。
1.3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分区评价
1.3.1生态位适宜度模型生态位适宜度是在Hutchinson的“n维超体积”生态位概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指作物的现实资源位与其最适生态位之间的贴近程度,用于表征作物对其生境条件的适宜程度[1,2]。运用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可以认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以各种资源条件为支撑和基础,他们共同构成一个多维的资源条件空间[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所需的各种资源因子构成最适资源生态位空间,耕地的现实资源构成对应的现实资源生态位空间。二者之间的匹配关系,反映了区域耕地现状资源条件对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的适宜性程度[4]。当现实资源位完全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需要时,显示生态位适宜度为1;当现实资源位完全不能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需要时,生态位适宜度为0。可见生态位适宜度能够反映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资源需求与现状资源生态因子之间是否具有良好的匹配关系[2]。通常情况下,作物对资源环境的要求可分为如下3类:
对于正向作用的因子,即指标因子资源必须满足其最低要求,而且越丰富越好,如土壤有机质含量,计算公式为:
xi= 0 si
对于负向作用的因子,即指标因子资源的现状值越低越好,如坡度,计算公式为:
x= 1si≤Dimin1-(s-D)/(D-D)・RDiminDimax(2)
对于最适值在某一区间,过高或过低都是不好的指标因子,如路网密度,计算公式为:
xi=0 si≤Dimin,si≥Dimax(Si-Dimin)/(Diopt-Dimin)・RiDimin
式中,xi为第i种资源的生态位适宜度指数,Si为资源现状的测度,Di为对资源要求测度,Dimin为资源要求的最小值,Dimax为资源要求的最大值,Diopt为资源的理想要求值,Ri为资源的保证率。
1.3.2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根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定义,即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土地平整、土壤肥沃、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和配套程度,改善农业机械化、规模化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改善农村生态景观,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促进高标准农田持续利用的系统工程。本研究在考虑卢龙县农业生产的特点并结合实地调研与咨询专家的基础上,遵循评价指标的选取原则,从自然禀赋、基础设施与施工条件和立地条件3方面选取12个指标因子,构建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指标体系,并运用层次分析法和特尔菲法相结合确定指标因子的权重(表1)。
1.3.3评价指标分值计算由于各评价指标的取值范围和量纲往往不一致,难以直接进行比较分析,所以要将各评价指标进行无量纲、标准化处理,以消除量纲的影响,使不同性质、不同度量的评价指标具有可比性[5]。根据因素指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影响方式和作用程度不同,借鉴农用地分等体系中的赋值标准,采用经验法和专家咨询法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评价指标分级赋值标准。根据因素指标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影响方式和作用程度不同,可将评价指标分为阈值型因子和数值型因子。对于阈值型指标按照表2进行分级打分,对于数值型指标,可按相关公式计算[6-8]。
1.3.4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分区评价根据Shefold限制性定律,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通常由隶属度最小的因子决定,当某些因素在数量或质量上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影响接近某一临界值时,就成为限制性因素[5,9]。采用综合生态位适宜度评价模型[式(4)]行指标量化分布的空间叠加,得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综合生态位适宜度,采用自然断点法,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划分为基本具备、稍加改造、全面整治3大建设潜力类型区[6,10]。
Sp=0min(xi)∈0Sp=xi × wsi min(xi)?埸0(4)
式中,Sp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适宜性指数;xi为某一评价单元指标的生态位适宜度值,wsi为第项指标的权重,n为指标个数。
2结果与分析
卢龙县基本保护区内共有耕地28 822.24 hm2,通过上述评价可划分为基本具备、稍加改造和全面整治3大建设潜力类型区。即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区(Ⅰ)、稍加改造区(Ⅱ)和需要全面整治区(Ⅲ)。由图1可知:
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区(Ⅰ) 面积为11 306.24 hm2,占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39.23%。该区域属于基本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地区,主要分布在卢龙县南部的平原地区和县城北部潘庄镇、刘家营乡、燕河营镇和陈官屯乡的平原地区。近期建设的区域面积较大,该地区的基础条件较好,建设的迫切性和可行性都较高,只需进行较少的投入即可取得很好的效果。
稍加改造区(Ⅱ)面积为6 468.57 hm2,占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22.44%。主要分布在下寨乡、双望镇、印庄乡和潘庄镇,分布与近期建设区相邻,反映其建设具有明显的过渡性以及连片推进性,该地区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稍加改造区域。区域内灌溉排水设施、道路年久失修,基本农田质量有待提高,应针对该地区基本农田的不足,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进行项目设计与施工。
需要全面整治区(Ⅲ)面积为1 1047.43 hm2,占区域内耕地总面积的38.33%。主要分布在卢龙县的北部、西南部和东部半丘陵地区,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全面整治的地区。该地区基本农田坡度影响较大,同时基本农田的自然禀赋较差,基础设施存在灌溉不足、道路缺损等严重的情况,由于分布受地形因素的限制连片性以及区位条件都较差,施工难度较大且所需资金较多,因此为高标准基本农田远期建设区域。该区域的基本农田生态环境脆弱,建设工程应以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加强基本农田的质量。
3结论与讨论
本研究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内涵出发,构建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生态位适宜度模型,以GIS技术为支撑,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进行研究,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分为3大潜力区。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区呈现明显的空间聚集特性,由平原区向丘陵区、半山区依次过渡分布,结果表明生态位适宜度模型能够有效划分卢龙县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适宜度的空间差异性。
本研究指标权重确定采用的是专家打分法,主观性较大,可能造成评价结果有一定的偏差,因此今后如何确定一个客观评价系统需要进一步研究。科学划定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本研究主要侧重于耕地的自然属性因素,实际工作中还应考虑社会经济条件、政策限制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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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高标准农田;概念界定;内涵;外延
中图分类号 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4)13-0212-03
Scientific Defini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HAO Zhe TIAN Ya-guang
(Liaoning Nonferrous Geological Exploration and Research Institute,Shenyang Liaoning 110013)
Abstract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is the artificial measures of using and transforming nature,is the inevitable choice for solving the land use problems whil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reaches a certain stage.As the current hot topics and new things,some basic concepts and principle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were fuzzy and indistinct definition.In this paper,the related concepts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and its construction were defined.The scientific connotation and extension of high-standard farmland construction were analyzed.It can provide reference for relevant designers and researchers.
Key words high-standard farmland;concept definition;connotation;extension
“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
按照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1],2015年我国将建成2 666.67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进而2020年拟建成5 333.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当前农村土地整治工作以大规模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工作重点,增强土地资源对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并提出在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重点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倾斜[2]。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3]。
2012年6月20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 1033-2012)》[4],并于2012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相关技术问题进行了阐述。但高标准农田作为新名词新事物,一些基本概念和原则还存在模糊、界定不清的问题。诸如:高标准农田的基本内涵是什么,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高标准农田的建设标准等,这些问题均亟待作以深入探讨和澄清。为此,笔者在查阅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高标准农田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和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1 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界定
对基本概念的严密定义是任何学科发展到成熟阶段的标志之一。因此,有必要首先澄清有关高标准农田的最基本概念,给予其科学界定。
1.1 高标准农田
1.1.1 农用地、耕地和农田。
(1)农用地。农用地是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5],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可见,农用地的范围大于耕地。
(2)耕地。耕地是种植农作物的土地,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6],它包括水田、水浇地和旱地3个二级地类。耕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本资源和条件。进入21世纪,人口不断增多,耕地逐渐减少,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首先就要确保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和粮农组织(FAO)不完全统计,全世界土地面积为18.29亿hm2左右,人均耕地0.37 hm2;而我国现有耕地总面积为1.21亿hm2,人均耕地0.08 hm2,只占世界人均耕地水平的1/4。
(3)农田。目前,对于农田尚未给出准确的定义。就查阅资料来看,农田的定义可分为狭义和广义2种。狭义的农田就是指耕地[7],中国古代有“已耕者为田”之说,因此农田应为经开垦耕种的土地;广义的农田包括各类农耕生产用地,其范畴应介于耕地和农用地之间。农田分布受水分、温度、土壤、地形等因素制约,尤以水分的影响最大,因此农田多分布在降水量比较充沛或水源比较丰富的地区,年降水量低于250 mm地区农田较少。我国的农田大部分集中在东南部湿润及半湿润地区,即从大兴安岭起,经张家口、榆林、兰州、昌都,自东北斜贯西南一线的东南部。这些地区受季风影响,雨量充沛,是我国主要农作区。随着农业的发展,农田分布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农田可分为梯田、坝地、平坝田、冲田、圩田、条田、水田、水浇地、旱地和台地等多种类型。
1.1.2 基本农田与一般农田。
(1)基本农田。是指根据一定时期人口和国民经济对农产品的需求以及对建设用地的预测而确定的,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期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占用的耕地。这是从战略高度出发必须确保的耕地最低需求量,老百姓称之为“吃饭田”、“保命田”。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是最高产优质的那一部分耕地。《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明确规定,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8]。
(2)一般农田。是指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可以用作建设和其他用地,被确定为农业使用的耕地后备资源。主要类型包括:坡度大于25°但未列入生态退耕范围的耕地、泄洪区内的耕地和其他劣质耕地等。目前我国耕地面积大约为1.2亿hm2,基本农田约为1.13亿hm2左右,其他逾666.67万hm2为一般耕地;而我国粮食主产区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大约占其耕地的95%左右。
1.1.3 高标准基本农田。高标准基本农田是指一定时期内,通过土地整治建设形成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基本农田。包括经过整治后达到标准的原有基本农田和新划定的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除了与各省市地区的耕地质量等别情况有关外,还与其城市化进程等因素有关。鉴于高标准农田旱涝保收的高产性要求,高标准农田均属于基本农田的范畴。
1.2 高标准农田建设
1.2.1 中低产田改造。我国耕地中有78.5%的中低产田,其中中产田面积占37.3%,低产田面积占41.2%。在我国传统的土地建设项目中,针对不同土壤的障碍因素进行中低产田改造,是提高土地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改造中低产田比垦荒投入省、用工省、见效快,改造好了能长期见效益。改造中低产田的手段主要为增加养地作物,增施有机肥,并进行生态农业建设,提高土地生产能力。
1.2.2 土地整治。土地整治是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的综合整治,整治后田块更加平整,灌排设施更加完善,路网林网更加科学便利,田块集中连片程度提高,生产能力增强,耕地质量有所提高[9]。
土地整治历经10余年的发展,其内涵和外延不断拓展。在目标上,已由单纯的补充耕地向建设性保护耕地与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相结合转变,土地整治的目标更加多元化;在内容上,已包括农用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未利用地开发和土地复垦等内容;在内涵上,已由增加耕地数量为主向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生态环境并重转变,区域综合型特点更加鲜明;在外延上,已由分散的土地开发整理向集中连片的综合整治转变,逐步演变为全域规划、全域设计、全域整治;在手段上,已由以项目为载体向以项目、工程为载体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等政策的运用转变[2]。
1.2.3 高标准农田建设。
(1)历史沿革。20世纪80年代前,限制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主要问题是氮磷肥力不足,随着多年来化肥投入量和作物产量的持续增长,土壤氮磷养分供应状况已有较大改进,中低产田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目前靠增加化肥投入量的产量增长已近极限,随之产生的“低、费、污”负面效应也日益凸显,已逐步成为我国耕地土壤质量的新一轮核心问题。可见,为继续提高我国粮食生产能力,仅靠增加农用化学品和能源投入量的模式是死路一条,只有提高耕地基础地力、藏粮于土,才是建立我国未来粮食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粮食安全保障的必然选择[2]。为解决这种现实困境与潜在隐忧,我国适时提出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提出原因。“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但是近年来的总趋势是:建设用地的扩张一浪高过一浪,耕地、基本农田保护面临严峻挑战;地方政府过度追求经济发展,盲目攀比,置资源环境问题于不顾;土地产权机制和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导致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的产权经济机制缺失。更为严重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参与违法供地,引起部分行业和地区发展失控。另外,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农村建设用地也呈现“人减地增”的逆向发展趋势,从而对耕地保护造成了一种“双挤”局面。从国内外实践来看,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缓解人地矛盾的最合理途径就是大力推进高标准土地整治,从而增加建设用地的流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的压力,支持城镇化进程。因此国家适时提出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3)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属于土地整治的一种。是以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为目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通过土地整理等方法,对农田进行土地平整和田间水利设施、田间道路、田间防护林等建设,达到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要求,使农田生产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如前所述,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建立在以往中低产田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为了应对当前建设用地过度扩张的严峻挑战,提出的高标准土地整治工程。前期中低产田改造和传统土地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有重要借鉴意义,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其升华和提升,是土地整治工程发展的高级阶段,是新时期着力打造的亮点。
2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科学界定
随着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深入开展,需要给“高标准农田建设”界定合乎规律的内涵和外延,一是要求能客观地反映新时期下高标准农田实践,二是要求能准确地指出新时期下土地整治的发展方向。
2.1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目前对“高标准农田”内涵的理解不一,不少实际建设内容仅显露于表象,有的项目其实就是土地平整也被冠之以“高标准农田建设”,而实际土地质量根本未得到改观。因此,高标准农田的科学内涵必须予以明确。现从以下5个方面界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内涵。
2.1.1 动态发展过程与系统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与一定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相联系的动态发展过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现阶段的高标准农田可以这样理解:结合当地自然条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经过科学规划所建设的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高产高效,并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优良农田。高标准农田是科学完备的农田基础设施加先进的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农业先进技术为依托的复杂系统工程[10]。
2.1.2 核心目标。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耕地地力提高和土壤综合质量提升,有别于以往单纯以增加耕地数量为目标的土地整理模式。目前我国耕地质量问题严重:一是土壤营养元素含量不均,全国有95%的耕地缺磷,23%的耕地缺钾,14%的耕地磷钾俱缺;二是土壤沙化、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全国土壤沙化面积已达15 330万hm2,占国土面积的15%,盐碱化耕地面积为763万hm2,占总耕地面积的8%;三是耕地退化加剧,干旱、半干旱地区有40%耕地严重退化。因此,提升耕地综合质量,提高农用地等别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目标。
2.1.3 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要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实现集中连片,发挥规模效益;二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比重;三是提高基本农田质量,完善田间基础设施,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四是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发挥生产、生态、景观的综合功能;五是建立保护和补偿机制,促进高标准基本农田的持续利用。
2.1.4 创新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特点在于高标准,为此必须始终坚持技术创新,保证其科技领先,这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推动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创新为引领,不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平,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打造一流平台。这种创新体现在多方面:以理念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彩色;以管理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质量;以技术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强效益;以主体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添活力;以考评的创新,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保险。
2.1.5 高标准农田的建设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农田水利、机耕道路、绿化防护、土壤监测等设施完善,使用效率高,适宜机械耕作,便于集约经营,可有效抗御旱涝灾害,确保旱涝保收;二是农田土壤的肥力状况符合农业高产稳产的要求,支持有机肥积造,鼓励农民发展绿肥、秸秆还田和施用农家肥,保证土质肥沃,避免土壤沙化、土地盐碱化和耕地退化;三是具备节能高效特征,生产成本和灌溉水用量等明显下降,不因提高复种指数而降低土地产出率,不因常年连续耕种而出现年度间的产量大幅波动;四是要能够防御风、沙等各种自然灾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实现田园风光秀美,与自然和谐;五是对农田废弃物、排放物和土壤肥力状况等实现跟踪监测,监控治理效果,提高耕地及水资源使用效率。
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的界定思想
科学的建设标准,是保证高标准农田质量、提高建设成效的关键。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对不同类型区的高标准农田工程,深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广泛听取意见,使“标准”具有较高的科学性、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2.2.1 高标准农田界定标准的复杂性。从概念上讲,全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该是高等级、集中连片的农田。但这种高等级究竟是几等地,由于耕地质量等别区域间的不平衡,在保证一定面积的基础上,各地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质量等级也不完全相同,这导致了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耕地质量分等定级成果让耕地有了全国统一、可比的标准。但国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是针对全国范围制订的,而各地区的自然条件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千差万别,统一用这个标准来建设高标准农田并不完全适合,必须针对各省的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和补充,以反映出我国耕地质量区域分布不均衡、决定因素复杂等特征。例如,目前优等地仅占全国耕地总面积的2.7%,高等地占30%,中、低等地占67.3%;等别最高的1~3等地主要分布在湖北等7个省份,等别最低的13~15等地主要分布在内蒙古等22个省区。在这种耕地质量国情下,很难一刀切出一个全国通用、对应某个等级的“高标准”。另外,由于我国自然条件南北、东西差异较大,区域、局部性的耕地资源匹配情况不同,导致耕地质量等级建设难度不同,也会影响各省划分高标准基本农田的结果。
2.2.2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界定的指导思想。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的总体指导思想是:具有完善的排灌系统、肥沃的土壤条件、优良的生态环境、便捷的田间道路、适度的农田规模、较高的生产能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坚持科学布局、典型示范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界定原则,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协调发展。
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主要体现在:经过土地整治后的高标准农田至少应比整治前至少提升1个质量等别(等别划分据《TD/T1004-2003 农用地分等规程》)。一般来讲,农田每提升1个等级,平均增产粮食1 500~2 250 kg/hm2,生产水平低的农田,增产潜力更大。另外,建成后的耕地质量等级应达到所在县的较高等级,高标准农田的农产品产出率和效益率必须高与当地平均水平的40%~50%才属合理。
可通过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成果等基础数据,对高标准基本农田里的元素进行检测和评定,查明建设区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状况、耕地质量等级和生态地球化学背景等。将“提高1个等级”作为可测定、可考核、可检验的平均标准提出来,体现了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科学精神。该界定标准虽具可操作性,但过于笼统,具体的质量等级界定应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TD/T1033-2012)》,根据不同省、市、地区土壤特征、农用地类型等分别制定细则,并出台相应的地方行业标准。
2.3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外延
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目的就是保证土地建设可持续发展,其外延宽泛,应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等层面上,论述高标准农田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与建设生态文明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现从以下几方面阐述高标准农田概念的科学外延。
2.3.1 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体现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高标准农田建设,无论在全球、地区,还是局部区域,形成的是由水利、土壤、作物、耕作、田间道路、农田林网以及小气候等多种因素组成的有综合功能的生态复合系统。该系统以其自身的运行规律、动力特性,影响着整个自然界的演进和变化,充分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是可持续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标志。
2.3.2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充分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趋势,符合当今世界农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的基本途径,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用高标准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高标准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高标准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高标准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高标准发展理念引领农业。建设高标准农业的过程,就是改造传统农业、不断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过程,就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促进农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过程。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农村工作的必然要求。
2.3.3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一项跨行业、跨部门、多学科的系统工程。这需要强有力的政府行为来保证宏观上的有效调控、微观上的协调运作;并需要调动各部门积极性,集聚各方力量、形成建设合力。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很多,相应的科研和设计部门要全面理解国土、农业、水利、林业、环保等相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内外相关标准;施工人员也必须不断“充电”、更新知识,才能担负起高标准农田的建设开发任务;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积极促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让项目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与和支持。
2.3.4 高标准农田建设应因地制宜开展有差别化的整治活动。我国首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出台,从国家层面对各环节以及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耕作层厚度等诸多要素提出了量化要求。然而,正如“高标准”并非全国通用的绝对标准一样,高标准农田建设应是一种统筹区域特征的差别化土地整治活动。比如,东北平原区应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积极推行规模化、机械化粮食生产基地建设;长江中下游平原区和华南丘陵平原区应注重改善基本农田生态;云贵高原区应将农田整治与陡坡退耕还林政策有效结合,加强坡耕地整治;黄土高原区应结合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风沙防治综合治理,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可见,“高标准”在一定程度上说更是对农田建设过程的高要求,需要各地从资源禀赋和发展实际出发,探索实施符合当地特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模式。
2.3.5 高标准农田是需要切实加强后期管护,保证工程效益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建设项目。以前的土地整治工程普遍存在“重建轻管”的现象,项目实施后将土地和固定资产移交给项目区乡镇人民政府或村民委员会等管护主体后,整个工程就基本结束了,之后少有问津,这无疑使发挥资金投放效益和工程效益大打折扣。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必须要全面加强工程后期管护:严格界定不同工程的管护主体,做到责任明晰;明确工程产权归属,使受益人、所有人、管护人合一,充分调动群众对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重新审视当前管护经费全部由乡镇、村来承担的局面,考虑将部分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及时跟踪工程管护实效,加强工程管护监管。
3 结语
高标准农田是当前的热点话题和新生事物,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国土资源部及国务院相关部门的重要职责,也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首要任务,它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解决土地利用问题的必然选择。本文针对高标准农田及其建设问题的相关概念进行了界定和深入剖析,供相关设计与研究人员参考。
4 参考文献
[1] 地球杂志编辑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再建4亿亩高标准农田[J].地球,2012(6):12-15.
[2] 刘新卫,李景瑜,赵崔莉.建设4亿亩高标准农田的思考与建议[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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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钟毅,陈超,蒋夙慧.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几点思考[J].国土资源刊,2012(6):86-87.
一是改善了生产条件。针对项目区“田块不整、沟渠不全,遇旱难灌、遇涝难排”的实际状况,采取了一系列综合治理措施:清沟除杂,畅通水路;改土整地,化零为整;修路建桥,便捷交通;植树造林,保持水土。通过综合整治,项目区基本达到了“渠相连、路通畅、田成方、林成网”的建设标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二是强化了科技支撑。通过不断加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引进优质粳稻新品种“扬粳4227”,推广稻麦标准化施肥、常见病虫害防治和秸秆全量还田等技术,新扩良种种植面积400亩;注重与省里下河农科所、大学等高校科研所的合作,重点围绕测土配方施肥、节水灌溉、秸秆还田、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种植等开展农民技术培训,共培训1250人次,大大提高了农民科学种田水平。
三是带动了农民增收。在增产增收方面,通过提高项目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8万公斤,亩均增收达50元;在降本节支增收方面,通过衬砌渠道等灌溉设施建设,项目区节地、节工、节水、节电明显,按平均每亩20元计算,每年可节本20万元;在土地流转得益增收方面,通过推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序流转,实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土地的产出率,项目区农民每亩可增收100多元。
根据我区2010年—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到2020年,将新建高标准农田15.7万亩,累计达24.89万亩,占耕地面积比重的70%以上。为确保实现上述目标,我区将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关键环节:
一、把握基本原则
一是统筹规划、重点开发。科学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认真安排实施年度建设内容,注重经济、生态、社会效益相结合。对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投资,做大做强农业主导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二是多元投入、立体开发。充分发挥国家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民间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注重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坚持水利措施、农业措施、林业措施、科技措施、管理措施相结合,全面提升建设水平。三是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在规划区内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重点投入、连片开发,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一片、成效一片、带动一片、致富一方。
二、突出建设重点
一是突出基础设施配套。针对丘陵地区水源相对不足的情况,挖塘浚库,节水灌溉,新建灌溉泵站和衬砌渠道;针对沿江、沿湖地区雨季易涝的情况,疏浚排水通道,增建排涝泵站;针对田间交通不畅的情况,新建田间道路,配套田间建筑物。二是突出土壤培肥改良。针对土壤板结、肥力不足的现状,通过施用农家肥、秸秆还田等措施,对土壤进行培肥改良,促进土壤微生物活动,提高土壤理化性能,增强地力。三是突出科技支撑能力。通过强化农民技术培训、建设新品种和新技术示范基地、开展值保专业服务等形式,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进一步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四是突出合作组织建设。引导鼓励龙头企业、种养大户领办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增强对农户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为抓好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区政府成立了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管理、实施以及指导、检查、考核、验收等日常事务工作,统一管理调配人、财、物。各有关镇也相应建立专门的工作小组,并依据区总体规划,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同时,强化考核激励,区政府每年与各项目镇签订农业综合开发目标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职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