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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企业通过对资金募集、经营和投资等活动,在一定合理条件下安排、统筹,并在税法许可的范围内,使用税法中独有的起征点、减免税、加计扣除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实现企业税收成本降低,经济效益最大化。近年来,我国为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环境,相继实施了一些宏观经济政策和税收制度,成为中小商贸企业减轻赋税、增加收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发展的内在动力,为中小企业积极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了可靠的现实基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因为受先天规模小、起步晚、融资难、经营条件较差等因素影响,在我国整个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地位。因此,中小商贸企业为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开展科学高效税收筹划工作刻不容缓。
一、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税收筹划的意识不强和认识不深
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管理者对税收筹划的认识浅薄,并没深刻全面的了解其真正的内涵。其认为企业的税收成本是由税务机关决定的,只需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申报纳税。一方面有些管理者只将提高商品销售额作为企业的唯一目标,其他的经营目标并不重视。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偷税漏税,钻法律的空子,或是认为税收筹划就是在企业成立时一次性的行为,无需浪费资源过多关注;另一方面有些企业管理者意识到了税收筹划对企业长久发展的重要意义,但由于对税收筹划概念缺乏全面深刻的认识,只将企业的税收筹划局限于“减轻税收”,只将眼光瞄准一种税种,并没有从全局出发、整体考虑企业,将税收筹划与企业经营管理相结合,从而不利于企业实现价值最大化。
(二)不熟悉税收法规
中小商贸企业由于缺乏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对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熟悉,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充分的利用良好的外部条件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如国家出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当商贸企业吸纳残疾人就业时,可以在税收上享受一定的优惠,安置残疾人员的工资除了可以据时扣除之外,还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根据实际支付给残疾人员的工资按100%加计扣除。还有些地方规定中小商贸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达到一定比例时,可以享受少交企业所得税甚至是免税的优惠。但很多企业不熟悉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忽略了税收优惠政策所带来的利益,无法降低企业税收成本。
(三)税收筹划的基础较差
税收筹划的重要基础就是确保企业存在一套规范的管理制度,以及完善的财务工作机制。目前中小商贸企业财务工作机制不健全,仍存在很多问题。一是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不完善,并未严格地执行会计政策,出现错误的账目、原始凭证缺失、企业小金库等现象,造成企业账实不统一。这使相应的税收筹划制度不能正常的实施;二是财务人员的职责意识较弱,没有尽到工作的责任,有时账务处理存在疏漏,不能为财务分析提供准确数据,不利于税收筹划工作的实际展开。
(四)税收筹划脱离企业经营状况
不同的企业在规模、经营方式、产品特点以及企业发展阶段等方面都存在差异,很多中小商贸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容易盲目的模仿大企业成功案例,直接的照搬来进行企业自身的筹划工作,忽视了将税收筹划与企业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相结合,导致税收筹划失败,扩大企业风险的同时也不利于企业税收筹划。
(五)税收筹划整体统筹能力不足
中小商贸企业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没有关注税收因素,企业缺乏整体统筹安排。如在公司开设分支机构时,企业在选择分设分公司还是子公司上没有一个周祥严密的方案,对这两种选择哪一种更节税也不是很清楚。选择开设分支机构,也没有根据开设地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市场占有率来考虑,有时做出的决策只是依据公司领导的个人喜好。又如市场部门在进行商品促销时,选择促销方案也没有考虑节税的问题,哪一种促销方案最节税,企业的税后净利润最大。再如大部分采购部门忽视了最终的价格优惠,仅仅依靠供应商提供的价格来选择供应商。如果本企业是一般纳税人,选择的供应商最好也是一般纳税人,因为一般纳税人方便提供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可能会使企业得到更多的价格优惠。而企业的采购一般会选择表面价格更低的小规模纳税人作为供应商,这对企业自身的整体发展不利。
二、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成因分析
(一)企业领导不重视税收筹划工作
我国的中小商贸企业领导税收筹划意识普遍淡薄。部分领导并未认识到税收筹划是企业具有的一项基本权利,并不认为税收筹划会对企业产生有利的影响。因此,企业管理者就不会主动的从企业战略上布局,战术上要求,甚至认为税收筹划工作会耗费大量的资金和人力,中小商贸企业本身的资金就很有限,这笔开销公司投入来进行税收筹划只会增加企业的经营风险。小企业无条件也无需完成,这是大企业才会计划实施的工作。
(二)企业管理制度不规范
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需要良好的企业管理制度作为支撑,中小商贸企业管理制度的不规范,导致财务工作不能为税收筹划的有序进行奠定良好的基础。一是责任主体不明确,如企业购进商品时,需经部门领导的同意且签字,但往往有时企业的采购单上只有采购人员的签名,没有部门领导的签名,这样就很难确认责任主体;二是工作内容不明确,如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其职责就是会计核算并向相关利益主体提供财务报告,对之前的比较税收成本的预测、分析、控制以及相关决策的项目与自己无关是上层领导的事情,税收筹划工作不在其职责范围;然而管理者认为所有的涉税事务都应该由财务部门所负责。
(三)税收筹划人员专业知识薄弱、综合素质低
一方面由于国家高等院校课程体系不完善,对税收筹划专业重视程度低,导致税收筹划方面的专业人才缺失;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在择业时,在观念上普遍存在对中小商贸企业“歧视”心理,而高端专业人才更是选择大企业就业,所以,在专业人才拥有上,中小商贸企业明显不占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中小商贸企业在管理能力资源上弱于大企业,现实中,也存在因为成本控制原因,中小商贸企业通常采用会计人员、甚至行政人员兼职税收筹划岗位,兼职人员专业知识的薄弱对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四)企业部门间沟通协调能力较弱
税收筹划工作需要企业各部门相互沟通、协调,才能整体统筹安排。中小商贸企业的各部门在采用相应方案时,只考虑本部门的可操作性和便利性,没有与税收筹划相关人员协调统一,而税收筹划人员在设计筹划方案时,没有做到及时有效的与其他部门人员进行沟通,只是从自身角度出发,没有考虑到所选的方案对其他部门来说是否可行。所以,企业很难整体统筹安排工作。
三、完善我国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的对策
(一)加深对税收筹划的认知
首先,税收筹划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统筹工作,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并取得效果,需要企业领导足够的重视,在企业管理系统顶层设计中应适当增加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同时,应该投入专门的资金、专业的人才以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高效开展。其次,在思想意识上,企业领导和相应职能人员要加强对税收筹划的深入理解。在宏观上,不仅要掌握国际经济及政策形势,更应加强与税收筹划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跟踪最新税收筹划政策形势和行业动态。在微观上,要将国家政策及相应要求同自身管理结合起来,在合规运行的基础上,探索一套适合自身经营特点的税收筹划工作方案。同时,要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和企业内部经营状况,将制约税收的政策、条件及因素进行详细地分析,做出更科学合理的税收规划。
(二)完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完善的规章制度尤其是财务管理制度能够为中小商贸企业合理有效的开展税收筹划工作提供便利。一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完整的财务管理体系,适当时可通过专业咨询公司辅助建立完整、科学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企业在制度建设上就规避风险。同时,中小商贸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商品购销存环节管理办法,及时有效地掌握商品流动的情况;二是建立和健全企业财务管理考核机制,加强对财务管理人员的激励和约束,同时,应严格执行内部财务控制和会计监督,落实企业内部责任问题,强化会计监督职能,保证会计制度的落实和有效执行。
(三)促进内部整体统筹工作
中小商贸企业各部门间要重视沟通、加强合作,以主人翁的姿态共同为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提供支持。首先企业在确定一个具体的税收筹划方案之前,相关部门先进行分析,确定方案的可行性,选择出最佳的方案,实现节税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其次在执行纳税筹划方案时,各部门应互相配合并能时刻关注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
(四)加快税收筹划人才培养
一是中小商贸企业要不断地提升企业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制定科学的培训计划,并积极参与税务部门组织的年度税收政策培训班,使纳税筹划当事人接受专门的、有针对性的培训后,能够深刻了解国家税法及通晓与税法相关的经济法规、熟悉国家会计法律法规,同时应具备必要的财务管理知识,将税收筹划与财务管理中资金、价值、时间等理论和技术方法相结合,把纳税筹划工作做好;二是中小商贸企业应将“走出去”与“引进来”相结合,给企业的税收筹划人才提供学习交流的机会,在与国内优秀企业以及国外企业交流的过程中增加认识、提升能力;同时,重视吸引专业的税收人才,满足企业人才的需求。
(五)加强与税务中介机构的联系
税务中介机构的引导和服务,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专业的税务中介机构拥有税务筹划方面经验丰富的人才,能给企业提供了“外援”,税务机构有效的指导会弥补中小商贸企业专业人才上的不足,专业的指导也能及时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并规避潜在的财务风险。税务中介机构的参与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大力支持,能够促进中小商贸企业税收筹划更好更快的发展,提高企业税收筹划的档次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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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纳税筹划以其成本小、可操作性强的优势,日益成为现代商贸企业合法实现税负最小化的必然选择。本文首先介绍了商贸企业会计政策与税收筹划的概念;其次,对当前我国商贸企业会计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意义进行了论述;再次,对商贸企业会计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的运用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的建议。希望能够对商贸行业通过合理的纳税筹划来最大限度的减少税收成本提供借鉴,以达到企业和国家的双赢。
关键词 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 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与纳税筹划概述
1.1会计政策,是企业进行会计核算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
在我国的会计政策中,有一部分是必须遵循,不受纳税筹划影响的,如记账本位币的确定、会计期间的划分、会计报告的构成、会计科目的选择、收入的确认原则等。还有一部分是企业可以灵活选择的,如存货的计量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成本费用的摊销方法、收入确认和结算方式、坏账准备和资产损失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与损益摊销的方法等。这些具有可选择性的会计政策为纳税筹划提供了可以实现的空间。
企业作为纳税人,有必要认真分析并利用这一空间,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灵活地选择会计政策。企业可以根据相关税法和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选择能够合理避税的最优会计政策,以实现税后利益最大化。
另外,企业会计政策的确定需要借助于财务人员的税务知识水平和职业判断。在会计实践中,正确的职业判断和选择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保障。尤其是企业所得税,由于其征收是以企业利润总额为基础的,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将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交纳。可以说一个完整的企业会计政策必定包含税收筹划的内容。
1.2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降低税收风险的目的,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组织、经营、投资、交易等经营活动进行统筹安排的活动。
税收筹划的方式有多种,如缩小税基、延期纳税、采用低税率、税收优惠以及涉税零风险等,企业可以主要针对缩小税基和延期纳税两方面着手。缩小税基即减少纳税人在一定时期内的纳税总额,以达到节税的目的,主要通过增加成本费用、减少收入来实现;延期纳税,即纳税人将应纳税款推迟到一定合理期限内缴纳。延期纳税对纳税人来说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政府贷款,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节省了利息支出。
二、商贸企业会计政策方面的纳税筹划
下面通过几个有代表性的会计政策的选择来探讨商贸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的措施。
2.1 物资采购的纳税筹划
商贸企业采购人员外购库存的实际成本包括采购价款、采购费用和税金。根据我国税法多增值税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有进项税额是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权益,而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只能进成本,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建议对于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商贸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选择同样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以获得进项税额抵扣;如果选择的供应商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收到其通过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多可以抵扣6%或4%的税款,而收到其开具的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
对于一些不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厂商,可以计算出所采购商品的价格折让临界点,要求供应商适当降价,以抵消自己因拿不到17%基本税率的专用发票而造成的损失。
另外,退货业务在商贸企业有两种操作:开具红字发票冲消或在下期进货时扣除。从增值税抵扣角度考虑,采用后者易于商业运作,也更加有利,可以避免前期进项税额转出。所以,对于关系密切、交易频繁的供应商,可以采用退货滚动扣除制。
2.2物资库存中的纳税筹划
库存商品的取得、发出和结存的计价,商贸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个别计价法、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等方法来确定其实际成本。目前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采用的是比例税率,因此商贸企业在进行库存计价方法的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市场物价变化和企业的税负期两方面因素。
针对正处于征税期或高税负期的商贸企业: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建议存货的计量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可以使当期的成本摊入扩大,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相对减少;在物价下跌的情况下,建议存货以先进先出法核算,以扩大当期的成本摊入。
反之,当商贸企业处于所得税的优惠期时,建议在物价上涨是采用先进先出法、物价下跌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平均法,以降低当期的成本摊入,从而在免税期内得到的更多的免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存货的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企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的,应当在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因此,商贸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在会计年度的末期做出正确判断,根据企业经济运行的状况选择下一年度对企业节税有利的存货计价方法。
2.3费用分摊的纳税筹划
期间费用采用不同的分摊方式会影响商贸企业的利润水平。商贸企业在选择有利的费用摊销方法的时候,首先对于已发生的费用应及时核销入账,对非正常损失及时报税务机关审批财务损失。其次,对于费用、损失的摊销期,商贸企业应选择相对最短的摊销年限,以达到递延纳税的结果。例如选择一次性摊销低值易耗品,选择税法规定的最短年限来对长期待摊费用进行摊销。第三,对于限额列支的费用,如公益性捐赠、业务招待费等,应准确了解其允许列支的限额,对照应具备的条件,作好统筹安排。
税法关于价外费用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采购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如装卸费、包装物押金等)应视为含税收入,在税费征收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并入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不少商贸企业忽略了这一点,而将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直接并入销售额计提销项税额,从而多缴了增值税。因此,建议对于代垫运输费用,应要求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并随提货单等一并移交给购买方;对于装卸费、杂费等价外费用,应尽可能实行购买方直接支付。
2.4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
作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折旧的计算和提取直接影响商贸企业的利润水平和税负轻重。商贸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合理选择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在内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商贸企业在选择折旧方法时要考虑通货膨胀、资金时间价值、折旧年限、企业利润趋势等因素。可以先将企业在折旧年限内计算提取的折旧按当时的资本市场的利率进行贴现,计算出各种折旧方法下计提的折旧费用的现值总和,然后进行比较,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抵税现值的折旧方法来计提固定资产折旧。
另外在资产减值准备上,由于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减值后价值回升的可能性比较小,为避免确认资产重估增值和操纵利润,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转回。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商贸企业应及时、灵活地计提各项减值准备,以获得尽可能多的节税利益。
三、会计政策选择的建议
会计政策选择不是个别行为而是整体性的选择,我们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应在贯彻国家政策的要求,遵守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的基础上,以企业经营目标和政策为导向,结合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理财环境,细致分析一切影响和制约税收筹划的条件和因素,从而选择可能使商贸企业税负最轻的会计政策,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的方案。
例如厦门某大型国企,商贸企业,主营钢材、混凝土、电缆等建筑材料购销。年营业收入2.5亿元左右,该企业可以采用前述的方法,多从一般纳税人处进货,交易频繁的合作商家,退货时可采用滚动扣除制。如果没有所得税优惠,采用加权平均法或移动加权平均法更加节税。严格会计核算,将向采购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如装卸费、包装物押金等)视为含税收入。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该企业经营的这些建筑材料,由于商贸企业资产周转率高,采用加速折旧法,提前将成本费用税前列支,更能起到节税效应。在资产减值上,该企业还是采取稳健些的减值政策比较好,因为建材购销的商贸企业,讲究的是周转率,减值不太符合节税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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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进步显著,其中,对外商业贸易功不可没,对外出口的持续增长对我国经济的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由于我国外贸模式和工业模式税收的差异性,许多对外贸易企业开始重视对出口税率政策的研究,开始进行出口退税税收筹划,争取为企业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基于此,本文对当前出口退税筹划及税收筹划模式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并提出几点对策建议,以期能够为我国对外出口企业的税负筹划提供帮助。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
据相关部门调查显示,14年我国对外贸易总额达到生产总额的46.8%,同比增长7.9%。这一数据表明我国的对外贸易活动十分发达,已有很多企业开始迈出国门,走向世界。同时,我国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免税退税政策来激励出口企业的进一步发展,进一步促进我国生产总额的提升。但由于我国出口退税制度还不成熟,部分企业对我国的出口税收政策不不了解,不能够做出合理的企业税负筹划,导致企业经济效益受损,难以继续运营。而也有些企业利用我国退税政策的漏洞,偷税、漏税、欠税等。长此以往,不仅损害其他合法遵守国家政策的企业的经济利益,也不利于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发展与完善,这些都是需要进行深入考虑的。
一、出口退税税收筹划概述
1.出口退税的含义
对于特定的区域或者国家,将已经报关离境的出口货品所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进行返还的税收制度,称之为出口退税,这种税收制度有助于提升地区或者国家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同时有助于各国之间的商贸往来。出口退税通常分为零税率和多征少退两种,而零税率原则在实际操作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以减免税为代表的税收优惠政策和征管中的“漏洞”现象尤为明显,这些问题导致出口产品的实际税额与政策税额存在不小的差距,使得退税率小于或者等于政策税率,进而使企业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对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2.出口退税的形式
出口退税一般有不免不退、只免不退、又免又退三种形式。不免不退是指国家对出口的产品,不退还销售前所缴纳的税额;只免不退是指对于特定的产品在销售时不征收相应的税额,这类产品在生产或者销售前一般是不需要缴纳税费的;又免又退是指对于特定的产品在销售时不收取相应的税费,而且退还销售前缴纳的税费,以固定税率的方式退还。
3.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意义
首先,出口退税税收筹划可以有助于企业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管理水平,可以对企业的生产模式和产品结构进行优化,可以对企I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其他资源进行有机的结合、调控,达到对企业资源的有效利用。其次,企业可以依据当今的税收政策制定税收统筹方案,减少所缴纳的税款或者达到免税,进而在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下,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有效方法
1.利用产品加工方式进行税收筹划
合理利用产品的加工方式是企业进行出口退税税收筹划的常用手段之一,多数企业在对外销售产品的加工上通常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进料加工,这种加工方式是指由国外厂商提供原材料,而国内的厂商则负责生产,最后再由相应出口国的公司进行销售任务;另一种是来料加工,这种方式是指从国外厂商获取原材料,由国内公司进行加工和装配,最后销往国外。当两种加工方式都是采用国内原材料时,由于退税率一般低于征收率,此时采用进料加工则使产品的生产成本有所增加,采用来料加工时,原材料不需要支付外汇购进的税率,出口时也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国内的原材料是可以抵扣免征的税额的。因此,企业在进行出口纳税筹划时,在国内原材料比例小于国外时,来料加工明显更具有生产优势。举个例子来说,某生产企业从国外进口四百万的原材料,国内原材料是十万,免税比例为百分之九十,关税税率百分之十五,退税税率百分之九,如果该企业出口销售收入总额为六百二十万,则此时采用进料加工时,关税为六万,当期缴纳税额十五点四二万,税负总成本二十一万四千二百;而采用来料加工,采用同样的计算方式,税负总成本为三万两千元。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采取不同的产品加工方式,则会导致产品生产成本的不同。
2.利用产品销售模式进行税收筹划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同样可以从产品的销售环节入手,合理的销售方式可有效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当前,我国生产型厂商的销售模式主要是出售给外贸企业或者是自营出口,同样由于退还税率通常低于征收税率,这两种销售方式在出口退还税收金额上也有所不同,实际操作中发现,此时采用出售给外贸公司的销售方式,可以减少所缴纳的税额或者多退还征收的税额;当征收比例和退还比例相同时,这两种销售方式缴纳税款相同。举例来说,某企业耗用国内原材料六千万,增值税率为百分之十七,货物销售总额一亿,退税比率为百分之十三,可抵用税额为一千零二十万,则采用自营出口的销售方式的时,增值税率和退税税率所造成的缺口为四百万,采用另一种销售方式时,如果将其中八千万出口至相应的外贸企业,则缺口为三百二十万。因此表明,销售方式的不同,企业的生产运营成本是不同的,企业的税收筹划也是不同的,具体要依据税率的退税率和征收率而定。一般来说,销售至外贸公司所缴纳的税额比自营销售要低。
3.利用申报期限进行税收筹划
多数生产企业的出口业务通常是稳定在某一时间或者是和国内业务循环进行的。这种情况下,企业如何合理利用申报期限就显得尤为重要。举个例子来说,对某企业来说单证齐全的申报时间为三个月,且七月份和八月份公司业务差别较大。该企业六月份出口业务为一千万,增值税率为十七个百分点,退税率为九个百分点,七八月份加大国内的订购量,七月份采购原材料七百万,销售额为一千万,预付款项两百万,且已预定八月份原材料一千五百万,七月底,生产设备到货一百万并取得相应的增值税发票,余下一百万设备,八月初到货,八月份销售总额一千万,七月份时已收齐上个月的出口单证,没有期初留抵税额。如此在不考虑国际汇率变化影响的前提下,当七月份单证齐全进行申报时,销售税额为一百七十万,进项税额为一百三十六万,当月增值税为三十四万,无应退税额,八月份销售税额为一百七十万,进项税额为二百七十二万,留抵税额为一百零二万,免抵税额九十万,应退税额九十万。由此可以发现,企业可以通过合理控制单证申报上交时间来准确把握退税的金额。三、提升企业出口退税税收筹划水平的建议
1.保持筹划的灵活性
税务筹划人员应遵守相关规定,着眼于宏观大局,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合理制定税收的筹划方案,敢于探索,敢于发问。一个高素质、高水平的税收筹划团队,应及时听取各方面的批评与建议,时刻关注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采取更多、有效的计划对策来降低的税收筹划的风险性,留出可控空间,使筹划方案有足够的灵活性,不断进行筹划内容的完善与更新。
2.依法进行筹划
是否依法进行筹划是整个税收筹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税收筹划能否成功的重要标准,所以这就要求税务筹划人员,必须要懂得相关税制的法律法规,时刻留意税收政策的变动,能够对税收政策进行深层次的解读,要保证所制定的税收方案是受我国法律法规保护的。其次,要准确把握税务筹划和合理避税间的关系,从减轻税收负担来看,税务筹划与合理避税有相同之处,但两者是有本质区别的。合理避税是指税务人利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手段和制定周详的规划,利用税务法律的不完善,达到减少税额目的的方式。这种方式是违背立法精神的,是与立法的目的不相符的。虽然很多国家对于这种方式并没有明确的表态,但这种方式是被很多企I和国家所不齿的,甚至有些国家单独制定相应的法律来进行制约。所以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要合法且符合税收政策的指导方向,尽量规避企业进入骗税、逃税的危险境地。
3.加强财务人员培训
税收筹划是一个综合性学科,涵盖税收法律法规、财务、经济贸易、物流管理、投资贸易等多个专业,知识构架也较为复杂。这就要求税收筹划的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综合素养,能够有较强的综合处理能力,能够从多个专业中不断汲取知识,不断提高自己。对于生产企业而言,要定期组织财务人员进行税务能力培训,及时发放相关税收政策的更新,在筛选税收筹划人员时,要从严筛选,不仅要从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考虑,也想从其综合素质进行考量。如此企业的税收筹划才能更可靠、更完善。
四、结语
随着对外贸易量的增加,我国的出口退税政策已日趋完善,对外出口企业应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做好企业税负筹划,合理利用国家政策的扶持,运用正确的纳税技巧,来降低企业的对外贸易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增强企业的国外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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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税收筹划 税收服务 服务体系 创新
一、税收服务与税收筹划的基本涵义
税收服务主要指的是税务单位根据行政法规、税收法律以及自身的职责,并且以国家的税法作为主要的依据而完成相关税收任务。在对税收的征收、检查、管理以及展开税收法律救济的全部过程中,税务单位还必须通过既定的科学管理方式与征管手段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以维护,同时,还要指引纳税人及时且正确地履行好自身需要纳税的基本义务,为他们提供综合性的工作与服务。
税收筹划主要指的是纳税人为了减轻或者规避税负在完全符合相关立法精神以及遵守有关税法的基础上来减轻、化解或者防范纳税的风险,从而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最终以实现最大化的利润而展开相应的策划与筹谋活动。税收的基本本质主要是以国家为重要主体的分配关系,这对于普通的纳税人员来讲也是把他们所具有的相关资源对国家进行无偿的让渡,并筹划好自己的纳税事务,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是源生于税收本质的基本权利。为此,税收筹划与逃税、偷税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二、税收服务与税收筹划的具体关系
(一)税收筹划促进纳税服务的形成
纳税意识与税收筹划的加强有着同步性和一致性,在社会经济发展到相应的规模与水平时,企业则会注重税收的筹划活动,并且还会运用有关合法形式对筹资、设立、投资、采购、重组以及N售等行动展开税收筹划工作,也是运用有效的税收杠杆来对相关经济活动进行调控,从而取得一定的效果。就拿当前税收筹划活动特别活跃的一些企业来说,它们大多属于那些规范纳税且非常积极的大型企业,这些企业对于纳税活动有着非常高的遵从性,其纳税意识也比较强。为此,税收筹划能够有效促进纳税服务的形成。
(二)税收筹划能够加强纳税服务观念
指引纳税人展开正确的税收筹划活动还需要税务单位具备完善的纳税服务观念,把纳税服务由传统的精神文明范畴转换成相应的具体行为,并且由只考虑征收成本转换成兼顾了纳税成本的基础活动,由关注纳税人基本义务转换为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要想成功转换过来则需要税务单位在具体的纳税服务中对税收筹划工作加以尊重与正视,把此工作当成纳税服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税收筹划促进纳税服务水平的提升
对纳税人的基本税收筹划活动进行规范,这就需要税务单位的工作人员拥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扎实的理论知识以及相应的业务水平,他们不仅仅对税收政策完全了解、熟悉相应的税收法规法律,同时还必须掌握金融、会计、贸易、工商以及保险等方面的知识,在处理相应工作的过程中可以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了解到纳税人的情况以及他们筹划的意图、涉税环节等有关筹划事宜,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为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工作时给出完整、真实且可靠的判断。随着相关税收筹划工作的深入,税务单位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更新自身的知识体系,将其业务水平以及政策水平提升上来,以此来提升相关的纳税服务水平。
(四)税收筹划能够对纳税服务的基本效能加以改善
为了将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工作掌握到位,税务单位必须设置相应的机构来展开调查与分析,同时配备相关专业的工作人员采用技术方法创建相应的税源监控体系,经过不同渠道的了解、调查、收集来对企业的生产与经营情况进行分析,对企业的税收筹划情况掌握到位,同时,通过对纳税人在税收筹划中的具体活动展开合理、科学的评估与评定,并对它做出正确的预测与分析,提高税收监控能力,且增强纳税服务的风险预警能力。
三、我国税收筹划的基本情况
我国税收筹划目前还处于起步的阶段中,但是它却慢慢被纳税人所运用。就税收筹划的实践来分析,外商投资与国外企业的步调一致且超前,他们的具体经验对相关内资企业具有一定的提醒作用,合法且合理的税收筹划可以很好的保护其税收利益。分析税收的筹划空间,我国当前税收制度具有非常多的税种,国税与地税的有关业务出现交叉的情况,有些税收业务甚至还存在着重复征税的状况,且多变的税务政策还为纳税人展开筹划活动而提供了相应的条件与空间。从税收征管的情况来分析,我国税务稽查的基本力度也在逐步增强,偷税逃税的基本行为由于不断加重的处罚条例而逐渐减小,执法环境也得到了良好的改善,这使得越来越多的纳税人选择税收筹划而不是偷税漏税的形式提升其企业利益。
四、纳税服务体系基于税收筹划角度的创新
从理论到具体的实践可以看出我国税收筹划还处于起步的阶段,市场化程度非常低,为此,我国必须对发达国家的一些成功经验进行选择性的借鉴,与本国的国情相结合,对纳税人的税收筹划加以尊重,从而发挥出税收筹划的有利作用,使服务环境得到优化,让我国的税收服务以及税收筹划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
(一)纳税服务体系中融入相关的税收筹划工作
税收筹划也就是纳税人在税收法律规定的基本范围所展开的合法活动,它必须获得相应的法律保护以及社会尊重。从《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我们可以知道税务师的基本业务范围可以分成两个部分,即涉税鉴证业务与涉税服务业务。涉税服务中添加了涉税培训以及税收筹划等新的业务,这让税收筹划业务也以正式地名目成为了纳税服务以及税收征管体系中的基本内容。为此,在纳税服务时必须将纳税人所能够享受到的税收筹划权利进行保护,对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加以维护,同时,还要把相关的税收筹划融入纳税服务体系当中去,以此来促进纳税人自觉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二)把纳税服务伸展至税收筹划中
当税收筹划工作与纳税服务体系相融合之后,在确定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基础上,税务单位还可以增设一些业务项目,以此来为税收筹划提供更多的服务,并把纳税服务伸展至税收筹划工作中。从加拿大的税收筹划工作来看,他们的服务项目共分为三部分,第一,审核回复,纳税人通过自愿的方式来对税务单位报送有关筹划方案,当收到这些筹划方案之后,并于限期内对其展开审核,同时给予书面的答复。第二,分析上报,税务单位定时对纳税人报送的相关筹划方案加以汇总分析,再对其进行上报。这能有效完善当前的税制。第三,责任承担,在税务单位对筹划方案进行审核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方案有误导致纳税人少缴税款的行为出现,那么,税务单位必须根据有关法规将其责任承担下来。纳税服务伸展至筹划工作中可以增强税务单位的税收征管,推进税务单位重视对企业的了解,并从根源上预防税收流失情况出现,此外,它还能有效提醒企业发现一些不合法的税收行为,从而指导企业税收筹划能够做到合法运行,最终避免企业造成一些损失与产生严重的后果。
五、结束语
作为一名合法的纳税人,他们对于国家的税法必须做到合理的反应,而税收筹划工作的开展能够保证涵养税源,并调节好相关的产业结构,从而合理配置社会的经济资源。这对于税务单位也提出了一定的要求,要求税务单位必须在纳税服务的过程当中约束、监督以及规范相关的税收筹划行为,同时,还要向纳税人员普及国外的税收筹划成果以及经验,与我国的经济环境相结合,创建具有本国特点的税收筹划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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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所得税;新企业所得税法;税收筹划;中小企业
一、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
(1)税收筹划的概念。通过中外各位专家对税收筹划的定义可以得知其共同认可税收筹划的部分:目的是减轻税负;事前规划;遵守法律法规,分歧集中在筹划人和允许运行的范围。纳税人作为行政行为的相对方,处于弱势地位,新税法应当限制行政主体的权力,保护相对方的利益。如此看来,首先,税收筹划的主体应为纳税人。其次,税收筹划为企业财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遵从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第三,纳税筹划所采取的手段应是法律规章没有明确禁止的行为,按照“法无明文不为罪”的原则,税收筹划所采取的一系列行为都应是得到承认和允许的行为。至此,通过查阅资料,经税收筹划定义为:纳税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而委托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等经济行为的事先设计和运筹的过程。(2)进行税收筹划的意义。所得税的提前筹划可降低税收成本、增大税后利润、增强资金流动性和利用率。细致的纳税筹划可以规范其决策行为,使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更为合理;筹划促使企业节约支出、减少浪费,提高企业经管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纳税人根据税率和税基对纳税方案择优选择,根据国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对投资进行调整,在国家经济杠杆的调控下走向生产合理布局的道路。在整体和长远上,国家的税收也会同步增长。
二、中小企业进行筹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所得税筹划的必要性。一是,据统计,我国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推动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了推动行业发展的主体。二是,入世之后,外企不断涌进中国市场,外企的进入使竞争更加激烈和残酷。中小企业面临着国内国外大小企业的双重竞争,由于规模小税负相对重,想要进行竞争,就必须通过税收筹划控制税收成本的比例。三是,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资料显示,内资企业在税源来源中占25%左右,外资企业占了15%左右,内资企业比外资企业高出了将近10%的税负,中小企业税负负担明显过重。四是,中国市场的不断开放使中小企业扩大市场变得异常艰难,中小企业要想增强竞争力只能从内部着手,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成本来实现利润最大化。(2)所得税筹划的可行性。一是,中小企业规模小、组织构造简单等优势,可以使企业在没有超出正常经营范围内节约税收成本进行税收筹划的空间相对也较大,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可行性。二是,计划经济下把纳税看作是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有性,突出了国家的权威忽视了纳税主体的合法权利。三是,但凡重视税收筹划,这个国家一般都会有比较完善而又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这主要是因为税收的环境影响企业的纳税方案质量。有关税收的法律和法规,都是对当事人双方行为的规范,规定当事人双方如何让在给定的空间内争取到最大的经济利益。随着我国在1994年进行税收制度改革,我国的税收体制也一直在不断的完善着,这也为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活动提供了制度上的保护。四是,政府为了调整产业结构、刺激国民经济增长,会实施差别税收政策,这些存有差别的税收政策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和减轻税负创造了极大的可能和机会。
三、新所得税法与旧法的不同
(1)企业进行居民和非居民之分,明晰了纳税的主体。新企业所得税法抛弃了旧法形式重于实质的作法,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一律采用“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地标准”,更加注重实质;而旧的企业所得税法把纳税主体分为内资和外资,内资以独立核算单位为纳税人,外资以法人为纳税人,旧法只做形式的区分,实质上并没有区分法人和非法人,纳税的对象容易混乱。(2)实行更具国际竞争力的税率。新所得税法实行内资外资一致的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为20%。我国实行的25%的税率,虽然属于国际中等水平,但也保证了企业的竞争力并吸引了不少的外资。新企业所得税法实行的小型微利企业20%低率,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的平等竞争创造了条件。(3)建立以产业为导向的税收优惠制度。旧企业所得税法的优惠政策以区域优惠为主,而新法将其变为以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并兼顾社会进步的优惠格局。新法不仅完善了税收政策,还明确了产业以及区域的导向;通过给予高新技术的优惠照顾,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也不断的在升级。
四、中小企业在新所得税法下的税收筹划方法
(1)企业组织形式选择。一是,公司与非公司的选择。在新企业所得税法下,我们国家对公司和非公司制企业实行有差别的税率,如果选择公司制企业,就要承担双重的纳税义务,缴纳完企业所得后还要缴纳股东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选择的是非公司企业制,那就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由于公司制企业承担的责任重于非公司制企业,所以企业应该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减少税负,达到节税目的。二是,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子公司和分公司在有关纳税上的规定,差异巨大。若为控股型的子公司,因其母公司与子公司各自有其独立的法人资格,因此母公司不必承担子公司欠下的债务,所以子公司的亏损就不能抵充掉母公司的利润,也就自然不能减轻公司的税负;如果选择了分公司,它虽然拥有自己的名字但不具备法人资格,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所以经营的所有后果都由它的母公司承担,这样是可以抵充总公司的利润,可以减轻公司的税负负担。(2)不征税收入的筹划。那种不属于由经营带来的经济利益,纳税人也不负纳税义务的收入即为不征税收入。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四种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其他不征税收入。所以,企业应该努力获取更多的国家财政补助之类的资金支持,从而减少税收支出。(3)扣除项目的筹划。一是,新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公益性捐赠扣除比例进行了统一规定,规定不超过年利润总额的12%的公益支出准予扣除。中小企业可利用公益性捐赠的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也能减税。二是,旧法中内资企业实行计税工资制度,如果内资企业提高了职工的工资,就会缴纳更多的企业所得税,这样的规定极大的打击了企业改善职工福利的积极性。新所得税法取消了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对于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三是,新税法把广告费用和宣传费用进行了合并,规定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就可以扣除,并且超过部分还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五、结语
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并不断完善,我国在加入WTO后税收项目也与国际标准逐步接轨,税收筹划的发展事态良好。但就目前而言,我国针对中小企业税收筹划的研究还比较少。不论我国现阶段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进行到何种阶段,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始终具有重大意义,这就要求我国的中小企业根据经济变化不断调整企业所得税的筹划计划,实现企业的目标。税收筹划的核心是企业所得税,因所得税具有高度的复杂性和技术性,外加本人的知识水平实在有限,不能对中小企业依新企业所得税法进行税收筹划进行更广更深的研究,这需要后续的政策的出台来帮助进行更深入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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