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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震① ZHANG Zhen;廖益涛① LIAO Yi-tao
(①天津市测绘院,天津 300380;②天津市西青区房地产管理局,天津 300380)
(①Tianjin Institute of Surveying and Mapping,Tianjin 300380,China;
②Xiqing District Real Estate Administration of Tianjin,Tianjin 300380,China)
摘要: 在概述高标准基本农田测绘的基础上,简略介绍了VRS 技术的工作原理,以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项目为例,对VRS技术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中的应用进行了尝试和探讨,合理分析出VRS技术完全可以应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
Abstract: Based on the overview of the measurement of high-level basic farmland, the operating principle of VRS technology is introduced. This paper takes the measurement of high-level basic farmland project in Xiditou town in Tianjin Beichen District for example to attempt and discuss the application of VRS technology in the measurement of high-level basic farmland project. The result shows that VRS technology can be completely applied to the measurement of high-level basic farmland project.
关键词 : 高标准基本农田;VRS技术;地类;遥感影像
Key words: high-level basic farmland;VRS technology;land type;remote-sensing image
中图分类号:TB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5)02-0064-03
0 引言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3S”(gps、RS、GIS)数字测量技术也日益成熟,政府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经常要使用到越来越多的地理空间数据,以便于对诸如城市规划等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决策分析,这些地理空间数据的采集主要采用GPS RTK技术,因此该技术逐渐被广泛应用于社会的不同领域。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中,基于GPS RTK的VRS技术不但能满足精度要求而且能全面提高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的现代化水平,具有很广阔的应用前景。本文以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为例,阐述VRS技术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中的应用。
1 高标准基本农田简介
高标准基本农田就是为了高效合理利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及农用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而建设的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定、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的土地。
天津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规范(试行)》,结合天津市实际情况,编制了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基础调查技术方案和建设方案。充分应用卫星遥感影像、土地调查、年度变更调查、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评估等基础数据,结合社会经济条件、基础设施条件收集与调查,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基础调查及测量。本次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项目位于天津市北辰区西堤头镇,测区地势平坦,视野开阔,无大的干扰信息,接收GPS信号的能力强。基于这些特点,在该测区直接利用VRS技术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工作。
2 VRS技术作业原理及应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中的技术路线
2.1 VRS技术作业原理
GPS RTK测量技术于20世纪90年代出现,其原理是根据载波相位观测值的载波相位差分技术,实时提供测站点在指定坐标系中的三维定位结果,并达到厘米级精度。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基于网络RTK的VRS技术的出现,为GPS RTK测量提供了新的技术平台,给测绘行业带来了新的变化。
VRS是Virtual Reference Station的缩写,即虚拟参考站技术,这种技术是2001年由Herbert Landau等提出的,是集GPS 技术、Internet技术、计算机网络管理技术和无线通讯技术于一体的网络 RTK 定位系统,它的出现较好的克服了常规 RTK 的技术缺陷,代表了继常规 RTK 之后的新一代定位技术的发展方向。VRS系统主要包括5个部分:基准站网、数据通信链路、数据处理及数据播发中心及用户等部分组成。其作业原理是用户进行测量时,在其流动站附近建立一个虚拟的参考站,并根据该区域内所有基准站的实际观测值计算出该虚拟参考站的虚拟观测值。由于流动站与虚拟参考站的距离很近,一般为几米到几十米,因此用户采用常规RTK技术就可以通过与虚拟参考站进行实时相对定位获取比较精确地测量定位数据。其作业过程如下:
①数据处理中心利用区域内所有基准站的实时观测数据来估计残差,并生成相应的误差模型;
②用户用测码伪距观测值进行单点定位,并将求得的坐标传送给数据处理中心;
③数据处理中心将该点作为虚拟参考站,估计出残差,进而根据改点的坐标及基准站的坐标来生成一组虚拟的载波相位观测值,并通过数据播发中心传递给用户;
④用户利用虚拟参考站上的虚拟的载波相位观测值及其坐标按照常规RTK确定自己最终精确的位置。
与常规的 RTK 作业方式相比,基于网络RTK的VRS技术除了具有高精度、高效率、全天候以及操作简便等特点外,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常规 RTK 作业受距离限制的问题。随着GPS接收机性能的逐步完善以及蓝牙技术在接收机和手簿之间作为无线数据传输的成功应用,VRS技术已经成为测量及相关部门的首选。
2.2 基于VRS技术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的技术路线
当前天津市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所要求的绘图比例尺一般为1:2 000,VRS技术提供的厘米级精度完全能满足要求。在高标准农田基本农田的项目规划、施工放样、竣工验收过程中,均需采用VRS技术对地类边界、权属界线、沟渠、耕地、设施农用地等进行测量。
①前期准备阶段。获取高标准基本农田范围内相关的基础资料,如DOM,行政界线、权属界线、高标准基本农田设计图纸资料等。之后制定和编写相应的测绘作业指导书,组织内业制图人员与外业测量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同时对测量仪器、计算机、车辆等进行检测。
②外业数据采集。根据不同阶段的需求,需采用VRS技术对地类边界、权属界线、沟渠、耕地等进行放样和点的采集。
③内业数据处理。采用与测量仪器配套的GPS数据传输软件通过计算机导出所采集的数据,一般是大量的特征点,根据外业草图对其进行地形地物的编辑绘制、图幅整饰,形成DWG格式数据成果,然后转换为ArcGIS支持的ShapeFile格式数据,进而完成各种图表的统计。
3 实例研究
3.1 工程概况
天津市属于华北平原地带,除了蓟县有较为起伏的山区外,别的区域都是大平原。北辰区西堤头镇位于天津市中西部,临近市内六区,此次高标准基本农田测量范围包括霍庄子村、季庄子村与赵庄子村,所占图幅号为J50G017053和J50G017054,具体的经纬度范围是东经117°13´08"~117°20´24"北纬39°17´38"~39°33´52"。该范围全是平原,海拔高度差不足1米,可以忽略,总面积为5.48平方公里,东西长4.32公里,南北长3.71公里。
在该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三次测量:第一次是在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前摸清该区域实际的基本农田情况;第二次是进行高标准基本农田设计好后续现场放样施工,以建设符合要求的沟渠、道路、耕地及农用设施等;第三次是建设完成后,对建设的成果进行测量,检测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也即是竣工验收测量。由于采用RTK放样的方式和测量方式类似,这里仅介绍如何VRS技术对该项目进行的点采集的测量。
3.2 野外数据采集
天津市在2003年便开始进行VRS技术的研发工作,该技术于2006年投入使用,全市域共建基准站12个,遍布天津市各区县。本次测量采用多台Trimble 5800双频GPS接收机,分不同的小组对该区域进行测量。在测量之前,需要对GPS手簿进行设置,首先要建立项目文件,文件名最好采用“测区序号+作业日期+作业班组号”为名,野外绘制的草图最好与其对应,然后选择WGS84坐标系,设置PDOP值小于6,平面坐标为0.02米,高程为0.03米,采样时间间隔为3秒,坐标系选择WGS84坐标。设置完成后,打开蓝牙,进行CDMA连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连接成功后,选择测量功能,等待测量坐标值拥有固定解时,即可进行沟渠、道路等地类界线特征点的采集。为了验证VRS技术应用于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的可操作性,对测量精度进行了实地验证。我们选取拓普康GPT-300SN全站仪,其测角精度为2″,测距精度为2 mm+2 ppm×D,其精度非常高。在测区选取4个特征点采取两种方式测量进行比较,误差均在3厘米以内,完全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的要求。
3.3 内业成图
完成野外数据的采集后,可采用微软公司的ActiveSync 同步软件建立手簿与计算机之间的连接,然后通过天宝的Data Transfer软件将手簿中的野外实测数据传输到计算机中,保存为*.dc文件,之后采用TGO软件把*.dc文件转换为*.csv文件,利用Excel打开*.csv文件,把不必要的信息删除,只保留点号、纬度坐标、经度坐标、大地高等信息,然后采用笔者开发的坐标转换软件把所测的WGS84坐标转换为西安80坐标系,最后把转换后的*.csv文件利用笔者开发的坐标导入软件导入到CAD中。
导入CAD的全部是采集的点位数据,需要根据野外现场绘制的草图内容,进行现状地物和基本农田图斑的绘制。绘制的成果图需要对各要素进行分层,如村界、沟渠、农村道路、水浇地、旱地、高程点等。成果图的比例尺按照天津市资源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采用1:2000比例尺,倘若图形太大,可分幅打印。整理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图成果见图1。
由于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中的数据成果不仅仅是DWG格式的图件,它还有ShapeFile格式和许多需要进行统计的表格数据,为此笔者开发了相应的程序,能实现分好层的DWG格式数据向ShapeFile格式数据的自动转换,能根据ShapeFile格式数据自动根据需求统计出相应的表格。由于这不是本文的重点,读者可以参阅
参考文献[1]。
4 结语
VRS测量精度虽没有GPS静态测量那么高,但对于地籍地形测量(高标准基本农田工程测量属于地籍测量)来说,其精度完全满足测量要求,而且其测量速度快,不受距离限制。以前有文章认为该技术的缺点是用户与数据处理中心之间需要进行双向的数据通信,系统中可容纳的用户数受网络宽带、数据处理中心的服务器的荷载能力等因素的限制。但随着这几年计算机及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带宽与服务器的荷载能力已经不是限制VRS技术的阻力了,相信VRS技术会在更多的领域得到广泛的应用。
参考文献:
[1]安卫.基于VBA的两证合一SHP数据制作自动化的实现[J].城市勘测,2011(2):141-143.
[2]李征航,黄劲松.GPS测量与数据处理[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
[3]杨洋.虚拟参考站(VRS)技术及其精度评定[D].西南交通大学,2007:9-10.
[4]李军正,郝金明,李建文,等.GPS虚拟参考站原理及实测精度验证分析[J].测绘工程,2009,18(4):21-22.
目前,东昌府区水利工程已基本形成了以徒骇河、马颊河和位山引黄三干渠为骨干的水利工程排灌网络。灌区工程模式主要采用骨干工程排灌分设、支渠及以下渠道灌排合一为主的型式。全区现有大中型泵站11座,初步形成了以扬水泵站为龙头的引黄灌溉体系;全区现有4条主要排涝支流,其建设标准为“年雨型”除涝,“六一年雨型”防洪。
东昌府区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主要类型有机井工程、小型泵站、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渠道、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全区各乡镇办事处现共有灌溉机井14426眼,现除非宜井区外,机井总量已趋于饱和,但也存在着机井密度不均、分布不合理的问题。全区现有小型泵站(装机小于1000kW)95处,主要分布在各支渠及斗渠上。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4.405万亩。主要分布在张炉集、道口铺、堂邑、闫寺等乡镇办事处。
2 高效节水灌溉方面
为了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2011年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大部署,提出到2020年率先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着力构筑现代水网,加快建设“旱能浇、涝能排”农田水利工程体系。2012年,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行文,发出了《关于编制“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通知》。我区按照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编制了《聊城市东昌府区“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2.1 规划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区建成有灌溉设施、有水源依托的农田101.6万亩。全区耕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的比例力争达到100%。
2.2 规划总体思路
规划的总体思路为“三化”“六统一”。(“三化”是指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六统一”是指: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水源配置、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稽察验收、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调度运行。)即将全区全部耕地合理划分为自流灌区和提水灌区两种不同类型灌区,分别进行灌区规划设计。自流灌区通过对干、支、斗、农四级渠道实施衬砌,将水源送到田间地头,实施灌溉;提水灌区,对1m3以上的输水渠道实施衬砌,田间灌溉工程采用引黄灌区末端泵站提水固定管道输水模式实施灌溉。通过对现有灌区的提升改造,使灌区覆盖的高标准农田面积达到规划目标,实现耕地灌区化。
2.3 主要建设内容
东昌府区“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1年-2020年发展泵站提水管道灌溉面积79.36万亩,建设提水泵站401座,总装机容量18045kW,铺设管道5975.46km;新打配套机井4830眼,修复配套机井10722眼;衬砌渠道115条,衬砌长度493.8km;自流灌区设计灌溉面积9.9万亩;建设喷灌面积2.2万亩,微灌面积1.15万亩;治理斗沟910公里,治理农沟2564公里,配套建筑物14325座。扩建塘坝443座;硬化道路429.29公里、素土道路240.69公里;2011-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2.4 项目投资
东昌府区“旱能浇、老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总投资为260420.43万元。
2.5 实施措施
根据东昌府区实际情况,按照以乡镇为区划基础的原则,将东昌府区所有耕划分为26个网格,各网格分别由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局负责实施。
农业和农村经济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农业的发展由过去的只注重粮食的产量向重视农产品多样化转变,由过去的纯农业向农村产业化、商品化转变,使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状和保障能力与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不相适应,农村水利工程的防洪除涝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农村水利工作要紧紧围绕“一个目标”(即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目标),利用“两大优势利”(即水资源优势和水务一体化优势),确立“三个协调”(即安全、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不断完善“四个体系”(即防洪保安、水环境保护、水资源配置和农业灌溉安全体系),发挥“五个方面作用”(即提高产业层次、提高安全可靠性、提高景观水平、提高水资源科学利用程度、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农村水利建设的重点是防洪除涝、节水灌溉、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完善农村水利工程经营管理。
一、加强农村城镇防洪排涝工程本文由收集整理建设
随着农村城镇化进程的推进,迫切需要解决农村城镇防洪排涝问题,特别是抗御突发性暴雨受到的灾害,农村城镇的水利设施难以适应短时暴雨的排涝要求,有的小城镇还没有形成完整的防洪除涝工程体系,一旦发生较大的洪涝灾害,必将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失。防洪除涝工程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农业生产的发展,因此加强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一要解决工程维护运行管理经费来源,要积极争取财政扶持,用足用好有关水费征收政策,和通过水资源出租、承包等形式获取收益。二要界定工程管理性质,对公益性工程的管理单位要做到精简高效,要做好管养分开,养护工作要通过企业化、市场化机制操作,减轻管理单位的财政负担,三要研究制定排涝费收取使用办法,要根据当地工情、水情和种植养殖的经济特点,研究制定排涝标准,提供优质的服务。
二、推广农村节水灌溉技术
实施节水灌溉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的必要保障。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减少灌溉用水损失,加大节水设施与节水技术的推广力度,完善防渗渠系配套,合理发展喷、滴灌工程,重点发展浅湿灌溉技术,逐步对主干渠道实现衬砌化。随着农业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对农田灌溉、排涝、降渍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要加强对灌、排、降技术标准的研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适应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切实提高供水保证率和农田排涝能力,更好地为农业生产提供高标准的服务。
三、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
近年来,水污染带来的水环境恶化、水质
破坏问题日益严重,给河水照成严重污染,水土流失影响了农村的生态环境。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保护农村水资源,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创造良好的水生态环境,越来越显得重要。
四、进一步完善农村水利工程经营管理
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加强
建设发展用地有保障
上半年以来,湖南省争取国家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8.68万亩,较去年增加1050亩。有序实施增减挂钩试点,全省已批复实施方案20个,批准建新面积6135亩。低丘缓坡开发试点方案经省政府批复实施,规模4500亩。全省累计审批建设用地15.76万亩,同比增长15.6%。上半年,湖南省出让土地5.82万亩、实现价款43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2%、57%。土地出让均价1118元/m2,较去年同期上涨40%,较去年全年土地出让均价上涨19%。
耕地保护政策落实到位
上半年,湖南省批准建设占用耕地项目755个、面积5.15万亩,全部实现占补平衡和先补后占。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2012年度项目总体进度达70%以上,其中环洞庭湖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18个子项目全部进入扫尾阶段。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上,预算投资51亿元,安排2013年度土地整治项目471个,建设规模274万亩。其中,利用省内资金启动娄邵盆地基本农田建设重大工程2013年度子项目10个。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进展顺利,已完成12个市106个县(市、区)的外业调查成果验收。土地复垦力度加大,累计审查《土地复垦方案》56个,全面完成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工作,安排省级损毁土地复垦项目12个。完成了第三轮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桃源、隆回、安化、汉寿获评第二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矿产资源管理不断规范
上半年来,湖南省煤、铁、有色等主要矿产品价格持续下跌,为适应形势变化,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着力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上半年新立探矿权98个、采矿权12个,实现价款和使用费2.23亿元,同比增长62%。同时,不断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安排省级矿业权价款项目144个,预算投资4.5亿元,同比增长28.6%。争取中央地勘资金1.09亿元,安排接替资源勘查项目5个、大调查项目41个。继续推进危机矿山找矿工程,对浏阳七宝山硫铁矿等15个老矿山组织开展资源潜力调查评价。积极推进整装勘查,花垣-凤凰国家级整装勘查区在部组织的综合评估中获评优秀级别。页岩气勘查稳步推进。
地质灾害防治有实效
湖南省上半年9次强降雨,引发了各类地质灾害1143起,造成9人死亡、2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9464万元。各级政府层层落实责任,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守土有责、国土部门靠前指挥、村组干部动态监测、应急力量随时待命”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机制。同时,严格落实防治措施,密集开展灾情会商,及时通过电视、短信、广播等多种途径预警信息,加强群测群防,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定期巡查、应急处险等制度,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6起,避免人员伤亡1326人、经济损失6428万元。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严格落实矿山环评等相关制度,上半年审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验收报告112份,缴存矿山环境治理备用金9604万元。
数字湖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加快
上半年,湖南省安排了1∶1万地形图更新任务1623幅。天地图・湖南正式纳入国家主节点,全面完成了14个市州的矢量电子地图和5个市州的影像地图布设任务,录入地名地址100万余条。累计对外提供纸质地图2604幅、数字地图15392幅。数字湘潭通过验收,数字张家界、数字韶山项目设计书通过评审。启动地理国情普查,目前已完成了试点任务。地理信息共建共享力度加大,相继与省工商局、省交通厅等10个省直单位签订共建共享协议。在测绘行业管理方面,全面完成2013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评定等工作,审核测绘资质单位信用信息430条。成功举办全省第三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职业技能竞赛。
管理秩序不断向好
上半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301件,拆除及没收构建物 17.1万平方米、罚没款 1150.52 万元,党纪政纪处分7人;立案查处矿山违法案件147件,刑事处罚5人。土地违法发现数、立案数以及矿山违法立案数分别同比下降155%、97%和56%。深入推进执法专项行动,完成相关市州未报即用和边报边用重大违法案件实地核查工作;扎实做好卫片执法前期工作,在土地变更调查环节提前介入,全面完成统一技术标准、业务人员培训、数据资料审核等工作。
重大基础工作进展顺利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稳步推进,累计制作底图19.9万平方公里,成果覆盖率94%;完成地籍调查11.7万平方公里、调查土地125.2万宗,涵盖2.6万个村、26.4万个村民小组。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扎实有序,现状数据库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审核,财务保障能力继续加强,落实部门预算55亿元、征收各类税费59.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8%、61%。地质资料两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坪宝矿区建成三维空间地质数据库并实现多元数据集群管理和统一服务;完成长株潭城市群水工环补充勘查野外工作任务;启动第二批2个重点矿区和4个整装勘查区地质资料两化工作;长沙展开地质地下三维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网三维建设。成功举办首届中国(长沙)国际矿物宝石博览会。省及12个市级、99个县级土地整治规划获得批复。78个市、县矿产资源规划完成数据库建设工作。
下半年目标:加强调控 强化保障
进一步加强土地调控
争取将一批重大项目纳入国家计划笼子。积极推进增减挂钩、低丘缓坡、城镇低效用地再利用等试点,拓宽用地空间。严格节约集约用地,抓好供地率考核、开发园区用地评价、闲置土地清理、地产市场管理、定额指标研究、节地模式推广等工作。出台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政策。修订《湖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从严控制规划调整与修改行为。
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
以环洞庭湖、娄邵盆地两个重大工程以及25个连片推进土地整治示范县为主战场,全面加强土地综合整治和土地复垦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从源头减轻耕地补充压力。
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
落实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方案,推进整装勘查,创新找矿机制,加快商业跟进,努力实现找矿重大突破。抓好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能源勘查开发。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加快规划数据库建设。巩固扩大整规工作成果,维护良好勘查开发秩序。加强矿山规划、审批、交易等相关数据库建设,摸清家底,夯实管理基础。推进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中介机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抓好矿补费征收管理。
抓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严格执行巡查值班、监测预警、灾情速报、应急处险等防灾减灾措施,努力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严防群死群伤事故。抓好宁乡煤炭坝等特大型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力度。
全面推进数字湖南地理信息基础工程建设
加强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机制建设,研究出台地理信息交换与共享管理办法、国土资源数据管理办法。推进地理国情普查工作。加强数字城市建设与推广应用,启动智慧城市建设。加强市县测绘机构建设,充实人员、编制、装备,提高统一监管能力。开展测绘行业督查活动,严格资质、市场、质量、保密管理。建立完善地理信息企业市场信用信息体系。
统筹抓好执法监察、与依法行政工作
加快完善案件调查协作和案件移送机制。结合卫片执法、打非治违、新开工项目清理等专项行动,公开督办和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抓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力争零问责。全面实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主动化解积案,编制实施应急预案。加大国土资源普法宣传力度,完善应复应诉工作机制,努力畅通群众合法利益诉求渠道。
扎实推进重大专项工作
加大资金争取和技术支持力度,确保年内高质量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发证任务。全面完成长株潭城市群和3个重点矿区“两化”任务;加快修订《湖南省国土资源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湖南省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办法》等国土资源收费政策;研究出台《湖南省地质环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相关制度;在节约集约、占补平衡、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出一批成果并及时转化;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教育引导全系统党员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
(资料来源: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综合研究处)
第一条为贯彻中央关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两个根本性转变的精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措施。为配合300个节水灌溉重点县的建设,探索不同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下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方向,决定在全国建设一批不同类型的高标准高效益节水灌溉示范项目。为加强项目的管理,特制定《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第二条示范项目的建设应根据当地气候、水土条件,以及农作物种植结构和耕作方式,以提高粮棉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和产出效益为目的,因地制宜地选择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为今后高效节水灌溉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探索经验,引导和推动全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示范项目的建设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各省(区、市)计委和水利厅(局)要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建设重点
第四条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确定的原则是:(1)项目所在地区的水资源相对不足;(2)地方各级领导对节水工作重视,节水灌溉推广有一定的基础,群众积极性较高;(3)地方配套资金落实,自筹能力较强;(4)项目区灌溉水源有保证,面积相对集中连片,农业生产条件和种植作物结构在当地具有代表性;(5)示范项目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第五条高标准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的建设,是配合完成“九五”期间增加800~1000亿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战略任务的一项具体措施,因此,项目的建设应以增产粮棉,增加产出效益为主要目的来确定项目区和建设重点。
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
第六条示范项目的申报和审批的具体程序为:由省(区、市)计委和省(区、市)水利(水电)厅(局)联合向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报送本省(区、市)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含设备购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见附件1),项目的实施方案由水利部商国家计委审批,项目单位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施工。
第四章资金筹措、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示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应以地方自筹为主,国家支持为辅。地方各级政府应多方筹集资金支持示范项目的建设。地方资金与中央补助资金的比例不小于2∶1。
第八条国家投入示范项目的建设资金,由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在中央水利基建投资(水利专项)中安排;地方配套资金由省(市、自治区)在地方年度基建投资计划中落实,要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保证配套资金足额到位。
第九条国家投资部分主要用于购置经国家计委和水利部批复同意的各种节水灌溉设备、材料和观测仪器,不得用于非生产性建设。其它类投资(包括生产性管理设施)由地方负责,并积极引导农村集体和个人投资投劳。
第五章项目实施
第十条为确保示范项目起到应有的示范作用,示范项目的建设要区别于一般的节水灌溉工程,按照高起点、高质量、高科技含量、高效益和示范作用大的原则进行安排。
第十一条示范项目建设要求
(一)技术要求
(1)示范项目所选用的各种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应属国内先进水平,能够起到示范样板作用,以指导和带动周围地区节水灌溉的发展。
(2)示范项目节水灌溉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和运行管理要按水利部制订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执行。
(二)管理要求
(1)示范项目建成后,要制订有关的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认真执行。
(2)要建立健全节水管理组织,培训专业人员上岗,责任落实到人。
(3)要开展气象、土壤、栽培、灌水、产量、投入、效益等基础数据资料的观测、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不断积累经验、总结提高,使示范项目的建设切实起到示范、指导和带动作用,各示范区要注意收集、积累示范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的图片、录像片等资料,搞好宣传和展示等项工作。
第六章项目考核和验收
第十二条省(市、自治区)计委和水利厅(局)对本省示范项目的建设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落实示范项目省内各项配套资金,加强对示范项目建设的管理和协调,负责编写示范项目实施情况年度工作总结上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
第十三条要认真制订项目实施方案,并将地方配套资金下达文件,技术方案,工程进度,领导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灌区机制改进情况、工程效益分析等材料按附件要求于12月底之前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项目考核评分作为安排下一年度投资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示范项目建成后,由省计委会同省水利厅(局)按有关规定负责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由省计委和省水利厅上报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对示范项目进行最终验收。
第七章建后管护
第十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良性循环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等,以保证工程充分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