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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
修订1.《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公司采购管理办法》、3.《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起草/修订
依 据
修订依据:1.《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晋兰司发【2018】121号;2.《集团公司关于转发《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晋兰司发【2018】76号。
修订内容
1.主要修订了分公司招标范围与分类,同时对《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相应内容作出修订。2.依据晋兰司发【2018】76号文件对内部审计内容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部门经办人
负责人
分管领导
三标办意见
是否需要评审:是¨ 否¨
是否需经理评审:是¨ 否¨
参与评审部门:各厂级领导、企管科、技术中心、设备科、
环保科、安全科、生产科、供应科、财务科、销售站、总工办、厂办、原料车间、纪检、工会办
确定评审时间:
审核意见:
评审人员
评审人员
评 审
结 论
经 理
在这样一个众说纷纭争议巨大的新兴技术面前,我国政府对转基因食品的监管体系却存在很明显的漏洞。
1、立法滞后,部门职责不清
转基因技术和转基因食品方面的最高法规只是2001年国务院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以来,以农业部部长令的形式先后了与《条例》配套的4个管理办法,即:《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加工审批办法》,再由《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进出境转基因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等等其他部门相关行政法规支撑,构成了一个系统。至今为之,依然没能正式立法针对转基因食品安全立法。
针对转基因食品,由于现行法规多数是部门牵头制定的,农业部、国家环保总局、质监局、科技部、卫生部、国家安全部等部门都有不同程度的介入,各个部门分散立法,缺乏统一的协调和监督,造成多头对外以及工作重复和疏漏,而且多个部门介入也会导致权利的冲突和责任的互相推诿。法规也大多从本部门的职责角度出发。对转基因技术及其产品进行管理,具有临时性和应急性,难以从整个生物安全角度出发,对转基因生物技术及其产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作出全面系统规定。
2、转基因食品安全监管缺少全局全程监控。
目前转基因食品的安全监管,仅仅关注特定品种,特定环节,然而农业环节复杂丰富,从种子到植株,从植株到食物、饲料、原料,环节多样而复杂,农业影响也不仅仅是针对其产品,还会对地区生态、周围环境产生很大的影响,仅仅监管特定品种的特定环节,是偏颇的,也是不完善的。
3、转基因食品标识制度不完善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规定,对3类产品实行强制标志。这3类产品是:“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用农业转基因生物或用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分的产品加工制成,但最终销售产品中已不再含有或检测不出转基因成分的产品。”但该《办法》对于何为“直接加工品”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还将强制标志要求仅限于“直接加工品”,对于“间接加工品”则没有规定需要标注,这在审核的时候就很可能让食品加工企业有空可钻。
同时该《办法》规定,只有列入农业转基因生物标志目录中的产品才适用该制度。第一批目录涉及大豆、玉米、油菜、棉花和番茄等5类17种产品,但这17种产品的覆盖范围显然过窄。例如,该目录规定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需要标志,但食用调和油、豆腐、豆浆、豆奶粉、腐乳等却未包含在内,这些产品中也有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
4、没有形成统一的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支撑体系
农业部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没有制定统一的国家安全评价标准。在转基因检测方面我国目前共有17个标准,都是各行业、各部委制定的行业推荐标准,而且不同的检测标准在检测方式和精确度上也有较大差异。检测也仅仅有定性的结果而没有定量的标准,并不足以支撑其结果。
那么面对这样的现实,要如何改进呢?
1、完善立法,制定转基因生物技术管理的最高法律,统一政府的各项行政法规,改变政出多门,互相推卸责任,降低办事效率的现状。
2、完善全程监管体系,对各转基因食品都要建立经营档案,对生产进行溯源监管,这个政策可能难以一蹴而就,但应当缓慢的根据品种开始推行,但应当注意品种的全面,不应差异化的针对一些品种管一些品种不管。
3、健全强制标识制度。要求任何转基因产品或含有转基因成分的产品均要进行明显的标识,并且切实加强标识的执行力度。要将知情权和选择权还给消费者。
4、建立统一完善的安全评价体系和检测标准,对转基因食品进行有效的检测。
5、提高信息透明度,加强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的重要标志也是他们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立法中应对公众参与转基因农产品贸易活动的程序、机制保障等予以明确规定。进行宣传,加强公众对转基因技术的科学认识;提高转基因生物相关信息透明性和安全管理的公众可参与性;召开多种形式的论证会、听证会、保证公众的参与权;发展各种转基因产品管理和监督的第三方部门和组织,使其从第三方角度进行监管。
“规范诊疗30条”治理活动自查报告
为了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市卫生计生委在多次调研、收集、汇总各医疗机构在门急诊、住院、检查、用药、治疗、手术、护理、收费、便民惠民以及落实患者知情权、加强医患沟通等服务环节存在的常见、多发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规范诊疗30条》,结合武汉市2014年电视问政,整治医疗机构在药品及医疗服务中违规收费工作和“三好一满意”工作。我中心决定开展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活动,成立了“规范诊疗30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为了贯彻落实整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专项活动有关要求,加强医疗用药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环境,保障医疗安全,我中心开展了自查活动,现报告如下。
一、做好宣传,人人参与。
围绕“规范诊疗30条”活动主题,我中心成立规范诊疗行为与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利用院务公开栏、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宣传开展本次活动的意义、让我中心广大医务人员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增强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组织培训,让医务人员进一步了解医疗法律法规的精神和医疗管理制度规章的要求。要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要严格按照活动安排的步骤和程序,认真落实各个阶段的目标和任务,保证活动质量,有序推动活动进展。
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
中心按照国家颁布的临床诊疗指南、疾病诊疗规范、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临床路径、核心制度等,落实《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管理规范,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等制度要求。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按照制度、程序和病情诊断评估结果为患者提供规范化的服务。
中心遵循《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范临床药物治疗管理。医师开具处方、药师审核、调配发药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中心按照处方点评制度,健全组织,明确责任。同时,定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调整使用抗菌药物。自查中发现抗生素管理不够规范,抗生素使用存在时间过长,规格过量等问题,现已责令其立即整改,今后要继续加大对抗菌药物应用的动态监测力度,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三、加强医疗培训,确保合理治疗;规范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中心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1年版)》、《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等积极落实《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和《湖北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方法》要求,以创建“平安医院”活动为载体,按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中心安全防范系统建设,预防和减少发生在中心内部的不良安全事件,维护正常诊疗秩序。
中心为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医务人员急救基本技能训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和水平。建立“三基、三严”培训考核制度,医护人员能够熟练、正确使用各种抢救设备,掌握各种急救技术。开展了急救技能大比武,每年一次,采用单项比武和综合比武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为单人徒手心肺复苏术,双人心肺复苏技术等。考核临床科室医护人员的急救操作技术以及应急演练。通过技能比赛及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综合救治能力,增强我中心各科室间协调能力,以适应突况下应急抢救工作需要。
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积极开展便民惠民服务
中心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学习《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新进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有效开展“迎创”活动。树立先进典型,推进落实医德考评。深入开展廉政工作,不断完善预约诊疗制度。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及时调查处理群众关于医德医风、医疗质量、服务规范等方面的投诉和重大负面影响报道。
在显示屏及公示栏及时公开医疗服务项目和收费信息,在门诊导医台设立价格查询,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中使用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接受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及医疗总费用等情况的查询服务或提供相应的费用清单。开展出院患者回访、随访服务,建立沟通机制,推进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创新,防范和遏制违规收费行为。
五、搞好投诉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中心有完善的规范投诉处理机制,并有效落实回访制度。按照《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试行)》,中心将进一步强化院务公开制度落实,广泛听取行评代表意见,下大力治理突出问题。
今年是规范医疗诊疗服务关键的一年,我中心将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传达学习“规范诊疗30条”,进一步更新观念,提高认识,多措并举,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规范服务,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推动卫生事业稳步前进,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为了加强我市燃气管理工作,规范我市的燃气经营市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二O*年燃气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根据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目标
二O*年在全市逐步建立健全对燃气经营、维修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制度。加强燃气的经营、维修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安排
1、各县(特区、区)建设局、红果经济开发区建设局要按照建设部《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省燃气管理条例》、《*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城市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点、燃气具维修企业的管理工作,要建立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点、燃气具维修企业的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对燃气系统运营的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对燃气系统运营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结果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要定期对使用燃气供热、供水的企业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
3、定期对使用燃气热水器的家庭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装和使用条件的要即使提醒和纠正,及时发现、消除隐患。
4、各燃气企业要加大燃气用户安全知识的宣传,提醒燃气用户正确使用燃气具。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网和设施,要制定改造更新计划。
5、完善城镇燃气系统快报制度,指导建立健全城镇燃气系统应急救援体系。
6、建立对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储配站、燃气供应站点、燃气具维修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制度。
近年来,我们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遵守《XX市地方税务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并积极借鉴外地先进单位的做法,认真学市地税局及XX市地税局财务管理先进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局的财务管理新模式,使我局的财务管理水平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修改完善了我局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具体包括《XX市地税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XX市地税局财务预算审批管理规定》、《XX市地税局机关财务管理规定》、《XX市地税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XX市地税局财务人员管理制度》、《XX市地税局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办法》、《XX市地税局财务经费公开办法》等。通过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财务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财务管理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是推行财务管理集约化、精细化、规范化。自20*年7月份开始,我局对所属15个基层税务所的经费财务全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基层税务所全部实行“报账制”,由市局计划会计科代为记账。税务经费支出实行精细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细化财务预算,坚持1000元以上支出必须实行事前预算审批制度。结合事前预算审批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支出的报销程序,凡是没有预算以及超预算的大额经费支出,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通过细化财务预算,使税务经费支出更加合理、规范,达到节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功效。
三是使用财务管理软件,积极推进财务会计电算化、财务信息网络化。自20*年1月开始,在市局财务装备处的指导下,我局对局机关及所属15个基层税务所的经费财务全部实行微机记账,同时微机账与手工账并行运行。今年8月份,我局又新购置了扫描仪,将经费原始凭证扫进财务软件,解决了原始凭证不能进入财务软件的弊端。同时也为实现网上财务监控、网上内部审计提供了可能。
四是加强监控,强化内部审计工作。实行财务预算事前审批制度,规范报销程序,并结合实际制定了我局《内部财务审计管理办法》,加大内部审计工作力度。自20*年开始,我局每年对所属税务所的内部审计率达100%。
二、资产管理工作
根据市局《财务管理办法》制定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固定资产购置、大项固定资产处置等审批程序,严把入口、出口关。办法规定:无《固定资产购置审批表》,计会部门对所购资产不予入账;出售资产需经评估,且所得收入归市局所有。
一是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动态流程。从购置、分配、调拨、管理、外赠、处置、盘点各个环节都有帐、有卡、有物,有明确的责任人管理,杜绝管理上的漏洞。
二是实行招标采购制度。成立了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定点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对车辆保险、办公楼物业管理、季度福利采购、汽车加油等进行了招标采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达到了保证质量、节约资金、讲求效益的目的。
三、值班安全工作
安全是确保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局十分重视安全工作,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创建“平安地税”为目标,切实加强安全保卫和值班工作。
一是加强治安防范机制建设。全局上下层层建立健全了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夜间值班制度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坚持定期考核。如在值班工作中,我们规定,节假日和晚间值班,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出现空岗、缺岗现象。对工作日的早、中、晚间值班,值班人员可相应延迟或提前1小时上、下班吃饭,以便于其他工作人员下班前返回值班岗位,确保一天24小时值班到位。
二是加大对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定期对消防、报警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更新,确保安全保卫工作所需的经费落实和基础设施齐全,使要害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各单位还建立了定期议事制度,主要领导经常搞调研,及时组织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和存在发生治安问题的重大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局党委还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情况,经常就安全工作下发文件通知,仅今年以来,就制定下发了3个关于加强安全工作方面的通知,并专门召开了安全工作会议,就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安全保卫、人身安全等工作进行强调,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工作不出问题。
三是加强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制度。在加强日常安全保卫工作的同时,我们十分重视和注意节假日安全工作。每年五一、十一及春节长假期间,局党委都专门下发通知,就安全工作进行安排。同时,实行节假日期间人员外出备案报告制度、干部24小时联系制度及车辆集中停放制度,从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人财物安全。
四、车辆管理工作
我局基层单位多,公务车辆较多,近年来,在车辆管理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严格按规定配备、更换车辆。认真执行市局《车辆管理规定》,对因工作需要需配备、更新车辆的,及时向市局申请报批。近年来,为方便基层单位办公,我局先后为每个基层单位配备、更新了两辆车,都严格按规定进行了报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