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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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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范文第1篇

关键词:风力发电;企业税收;筹划研究;有效对策

一、引言

税务筹划是企业主动、认真研究税收法规的基础上,在遵循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合理安排涉税事项,达到有效降低纳税成本的目的、为企业创造价值。风力发电企业有着较大的税务筹划空间。风力发电企业合理、合法、超前的税务筹划,有利于降低纳税成本,有利于企业的规范化科学化的税务管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本文主要是研究风电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及现状,从而提出相关的改善对策。

二、税收筹划的意义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对于风电企业来讲,税收筹划的具体意义:一是减轻税收负担。通过纳税筹划使企业达到绝对减少税额负担、相对减少税收比例、延缓纳税时间。从而达到企业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二是规避税务风险。企业纳税筹划是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进行,这样就有效地规避了税务风险,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三是有利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纳税筹划过程,需要对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内容进行事先科学安排,有助于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

三、风电企业税收筹划的现状分析

(一)风电企业中,国企的占比较大,因此领导及财务人员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

首先,在我国对于风电企业上的税收规则有很多的优惠政策,但是因为这些风电企业中大部分是国有企业,相关的工作人员并不是特别了解税收筹划中的优惠政策巧妙利用,所以就无法合理的利用政策来减免税款。其次是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国家会在特定的时间以及特定的行业进行相关政策的出台,所以需要企业的领导以及管理加强重视。另外,税收优惠政策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国家会在特定的时间以及特定的行业进行相关政策的出台,所以需要企业的领导以及财务人员高度的关注税收政策,合理的使用来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减轻税收负担,但是很多风电企业中,税收工作相关的人员不重视,就会错过国家出台优惠政策的时间短,也就无法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二)税收筹划不仅仅是财务人员的工作内容,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密不可分的

在很多风电企业内部,税务筹划工作会被安排给合作的事务所,而且他们本身就认为税务筹划仅仅是会计人员的工作而已,与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过程不相干,但实际情况却是相反,事务所的人虽然对于税务筹划工作非常专业,但是他们不清楚企业的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所以他们的建议是较为片面的,而且存在一定的风险性,尤其是风电企业内部,因为具体的账务处理意见经营发展目标不同,纳税的情况也会出现很大的差距。

(三)企业的税收筹划与当地财政收入相冲,弊大于利

当地的很多风电企业在税收筹划工作进行的过程中会受到当地政府财政方面的影响,工作无法顺利地进行展开,也就会导致企业无法更好的节约税收成本。因为风电企业所处的环境地域是较为落后的,税源非常有限,所以发电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是需要税务局进行指标安排,而前提就是能够保证税务局完成任务的情况,这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不利的,既增加了发电企业的现金流压力,另外也导致主营业务的税金及附加有了一定的提高,增加了发点企业当期的支出。

四、改善风电企业税收筹划工作的有效对策

在风力发电企业内部,进行税务筹划的范围很广,涉税事项筹划主要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等税项的筹划。而飞涉税事项筹划主要包括主体法律形式的选择、投资方式的选择以及投资地点的选择

(一)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因地制宜,选择最合理的税务筹划方式

风电企业所处的环境不一样,在企业经营中的税收筹划模式和方法也是不一样的,面对当地的市场以及税收方面的相关情况,因地制宜,从而来制定出符合企业自身发展的方案。每家企业的管理模式都是不一样的,所以税务筹划工作也需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目标来给到合理的建议,要对待问题做全面独特的分析。

(二)树立风险意识,规范化日常财务工作的模式及流程

风险和收益是成正比的,在很多情况下,为了追求企业的最终效益最大化,需要风电企业承担一定的风险因素,要树立一定的风险意识,尽可能的去优化所选的结果,保证在税负较小的情况下能够实现企业的效益最大化。其次就是发电企业内部必须加强管理,保证财务人员都有依法纳税的意识以及观念,结合当前的三免三减半政策,再根据企业发展的特点,结合自身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去应对灵活多变的税收政策,充分的考虑税收筹划方案的各个风险因素,综合各方面过后再定夺。

(三)为保证风电企业效益最大化,建立税务部,合理的进行税务筹划

在发电企业内部建立税务部是相当有必要的,税收筹划工作的意义就在于帮助企业减少税收支出,更好的规避税务风险,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所以在内部完善控制机制,建立税务部,依靠专业的财务人员结合企业整体的生产经营,做最为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决策,能够帮助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结语

综上所述,税收筹划是一个相对要求较高的工作,首先需要得到企业内部领导以及管理者的重视,其次是结合企业自身的发展特点来应对不断变化的税收政策,帮助企业规避税务风险,更少的进行税务方面的支出,促进企业的长期有效发展。

参考文献:

[1]王萍.我国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J].财经界.2012(224).

[2]蒋丽斌,彭喜阳.税收筹划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对策分析[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09).

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范文第2篇

【关键词】 政策性搬迁; 所得税; 重置

一、企业政策性搬迁的主要会计处理

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和处置收入,按《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要求进行会计处理:第一,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第二,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应当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会计处理分成四种情况: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冲减专项应付款;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冲减专项应付款。第三,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政策性搬迁的所得税处理

根据《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管理指南》的规定,无锡企业政策性搬迁问题上的所得税处理主要分为以下两种类型:

(一)企业政策性搬迁后进行异地重建的所得税处理

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计划,异地重建后恢复原有或转换新的生产经营业务,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或者新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或对其他固定资产进行改良,或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其搬迁收入扣除固定资产重置或改良支出、技术改造支出和职工安置支出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政策性搬迁后没有重建计划的所得税处理

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的财税差异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和无锡市地方的税收文件,结合业务案例对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的财税差异进行进一步分析。

【例1】某企业2009年度发生政策性搬迁业务,搬迁中拆除厂房原值1 580万元,折旧880万元,拆迁过程中发生清理费用20万元。灭失土地使用权折余价值210万元。发生搬迁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费用30万元,发生职工安置费20万元,取得搬迁补偿收入1 500万元,五年内完成搬迁,重置固定资产980万元。

(一)会计处理

1.取得搬迁补偿收入

借: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 1 500

贷:专项应付款 1 500

2.拆除厂房净值

(1)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700

累计折旧880

贷:固定资产 1 58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20

贷:银行存款 20

(3)清理损失冲减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720

贷:固定资产清理720

3.灭失土地使用权折余价值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 210

贷:无形资产210

4.支付搬迁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费

借:专项应付款 30

贷:银行存款30

5.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 20

贷:银行存款20

6.结转搬迁补偿收入余额

专项应付款余额1 500-720-210-30-20=520万元

借:专项应付款520

贷:资本公积 520

7.重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980

贷:银行存款980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项目完成年度,结算搬迁收入余额

搬迁收入余额=1 500-980-30-20=470(万元)

2.该余额250万元应计入搬迁项目完成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申报表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19行3列。

3.如企业未按规定将拆除厂房、灭失土地使用权等账面剩余价值、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等支出计入专项应付款,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应在计入损益年度作纳税调增。

4.确定重置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980万元。

【例2】假如上述企业重置固定资产650万元。

取得搬迁补偿收入,拆除厂房净值、灭失土地使用权折余价值处理,支付搬迁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费和职工安置费用、结转搬迁补偿收入余额业务同例1。

(一)会计处理

1.取得搬迁补偿收入

借:银行存款/其它应收款 1 500

贷:专项应付款 1 500

2.拆除厂房净值

(1)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700

累计折旧880

贷:固定资产 1 580

(2)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20

贷:银行存款20

(3)清理损失冲减专项应付款

借:专项应付款 720

贷:固定资产清理720

3.灭失土地使用权折余价值处理

借:专项应付款 210

贷:无形资产210

4.支付搬迁设备拆卸运输安装费

借:专项应付款30

贷:银行存款 30

5.支付职工安置费用

借:专项应付款 20

贷:银行存款20

6.结转搬迁补偿收入余额

专项应付款余额1 500-720-210-30-20=520万元

借:专项应付款520

贷:资本公积 520

7.重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650

贷:银行存款 650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1.搬迁项目完成年度,结算搬迁收入余额

搬迁收入余额=1 500-650-30-20=800(万元)

2.该余额800万元应计入搬迁项目完成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申报表填报: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三19行3列。

3.如企业未按规定将拆除厂房、灭失土地使用权等账面剩余价值、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等支出计入专项应付款,而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应在计入损益年度作纳税调增。

4.对拆除、灭失原资产账面折余价值720万元与重置资产650万元的差额允许在搬迁结算年度税前扣除,如涉及搬迁年度与搬迁结算年度税收待遇不同的,应追溯调整。这个政策是无锡市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5.确定重置固定资产计税基础为650万元。

【例3】假如该企业无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重置计划,则应按一般固定资产处置进行所得税处理,即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一)会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720

贷:固定资产清理 720

(二)企业所得税处理

1.结算固定资产处置应纳税所得额=1 000-720=280万元。

2.涉及的安置职工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年度据实扣除。

四、企业政策性搬迁业务的纳税筹划

(一)《无锡市国家税务局政策性搬迁企业所得税管理指南》只适用于查账征收企业

实行核定征收的企业,如将取得的搬迁收入用于重置和改良固定资产的,可在取得搬迁收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征收方式的申请,经有权税务机关核实符合条件,并将征收方式调整为查账征收后,按本指南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如仍保留核定征收,则应将其取得的搬迁收入计入取得年度的收入总额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中,核定征收企业要将取得的搬迁收入计入《核定征收收入明细表》的第十行“非日常经营性项目收入”,按25%的税率,全额征收所得税,税负比较重。

(二)税务部门对政策性搬迁实施备案管理,企业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备案

根据《指南》的要求,因政策性原因需要整体搬迁(包括部分搬迁或部分拆除)或处置相关资产的企业,应在与政府或搬迁公司签订搬迁协议后的30日内、相关资产处置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搬迁项目备案手续,并提交书面申请、政府搬迁文件或公告、搬迁协议、企业搬迁或处置资产的计划、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及安置职工的计划等相关资料。

(三)企业在重置过程中租赁厂房或设备,租金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有很多企业在政策性搬迁后没有采用重置固定资产,而是采用了租赁的方式。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对于这部分租金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这样,无形中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水平。建议企业在政策性搬迁过程中,如果有重置计划的话,尽可能采用买的方式,而不是租的方式。

【参考文献】

[1] 财企2005(123号)[EB/OL].shiju.tax861.省略/wenzi/wenzi.asp more_id=734717.

[2] 国税函2009(118号)[EB/OL].js-n-tax.省略/index.shtml.

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范文第3篇

前不久。德国高科技公司英飞凌总裁舒马赫语出惊人:英飞凌考虑将公司总部从慕尼黑外迁它国。这可以节省一大笔税收支出。据悉,因中国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近几年英飞凌在上海浦东工业园成立了中国总部(包括公司最大的软件中心),在无锡建立了生产基地,在西安开辟了科研基地,并计划在苏州工业园成立一家生产芯片的合资企业。

众所周知,英飞凌公司是以生产电脑芯片等高科技产品为主的高科技企业,是德国股票指数DAX中的一员,是德国高科技企业中的旗舰式企业,它在德国乃至于世界的高科技领域的地位是很高的。它究竟为何要外迁他国呢?据德国工商协会最近的一项调查表明,筹划搬迁的公司并非英飞凌一家,有不少于25%的德国企业正在筹划外迁。让以英飞凌为主的德国企业外迁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德国政府每年居高不下、不断增长的税收支出,而外迁可以降低税收支出。由此可见,外迁主要是以英飞凌为代表的德国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结果。那么,什么是税收筹划?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

目前,我国税收筹划还处于初始阶段。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对税收筹划的内涵及其应用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笔者立足于财务会计原理,并结合工作实际,谈谈自己的一些粗浅看法。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对税收筹划的定义,综述国内外观点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认为税收筹划是通过预先谍划进行偷税、漏税,甚至骗税和抗税的违法行为。九十年代以前,大部分国内人士,包括税企,甚至理论界的一些人都这样认为;第二种,认为税收筹划就是避税,即通过合法子段减轻税收负担。九十年代,当时我们许多人包括一部分税务干部在内都是这样认为;第三种,认为税收筹划是企业对涉税事项的计划安排。具体的说,就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具有法律效力的税收法规的前提下。以企业最大经济利益为目标,对涉税事项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周密细致的计划和安排的一项涉税经济活动。

笔者认同第三种观点。应该说,税收筹划包括通常的节税(指纳税人利用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优惠政策达到不缴税或少缴税,以减轻税负的经济行为)、避税(指纳税人利用法律漏洞或含糊之处来安排自己的经济活动,以减少本应承担的纳税数额的经济行为)和税负转嫁(指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售价或压低商品购价等方法,把税负转嫁他人的经济行为),而与偷税、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相对应。显然,它包括符合立法原则的类似于税收优惠政策的涉税经济行为,也包括因法律的漏洞或含糊之处而不缴或少缴税额的涉税经济行为。它主要具有以下四个特征:

1、不违法性。这是税收筹划最基本的特征。不违法不等于合法,但大部分有关的报刊、杂志、专著或网站上,都将税收筹划(或纳税筹划)定位在“合法性”上。笔者认为。这是不妥的。现实中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就是获取最大利益,而他们在涉税方面的手段就是坚持一个原则:不违反具有法律效力的税收法规。另一方面,“合法性”既包括符合立法原则和精神,又包括符合法律条文。但作为税收法律法规的漏洞或含糊之处,则是不符合立法原则和立法精神的。它是因为政策制定者的疏忽,或是因为当时的条件还不成熟而暂不要求造成的。“疏忽”是因为对情况不了解,而“不要求”则是因为新生事物或特殊现象。疏忽是暂时的,政府会采取措施补救;对新生事物或特殊现象,只要是健康的、有益于社会发展的,当政者不会马上去制定什么政策阻碍它的发展。即使会这样,也不可能做得到、因为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随时随地都会有许许多多的新生事物、特殊现象发生。

2、目的性。进行税收筹划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取得整体最大利益。有的人认为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为了实现税收负担最小化。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对的。君不见一些设在我国特区的外资企业,出现了这样的一种现象运用转让定价的方法将利润逆向转移到境外的高税区。原因何在?原来他们在逃避我国的外汇管制,追求其集团总体利益最大化。

5、计划性。筹划就是计划安排,而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一种具有计划性的涉税经济活动,而又是一项事前经济活动。纳税人在进行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经营活动之前往往会把缴税作为影响经济利益的一个主要因素来考虑、而纳税行为则是在纳税人应税经营活动发生后才发生的。比如,企业的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承担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的义务。这就客观上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之前进行计划和安排的可能性。

4、专业性。税收筹划者必须首先对现行的税收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非常熟悉,从法律条文到立法原则和精神;其次要还要对与税收筹划相关的法学、财务管理学、运筹学等学科了然于心。从业人员不能是一般的企业办税人员或会计人员,必须是经过专门训练或深刻研究,同时具备税收学、法学、财务管理学、财务会计学和运筹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

二、纳税筹划的现实意义

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减少企业自身的“偷、逃、欠、骗、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发生,强化纳税意识,实现诚信纳税。纳税人都希望减轻税负。如果有不违法的方法可以选择,自然就不会做违法之事。税收筹划的存在和发展为纳税人节约税收开支提供了合法的渠道,这在客观上减少了企业税收违法的可能性,使其远离税收违法行为。

2、有助于优化企业产业结构和投资方向。企业根据税收的各项优惠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企业制度改造、产品结构调整等,尽管在主观上是为了减轻税收负担,但在客观上却是在国家税收经济拉杆的作用下,逐步走上优化产业结构和生产力合理布局的道路。

3、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经营管理水平,尤其是财务和会计的管理水平。如果一个国家的现行税收法规存在漏洞而纳税人却无视其存在,这可能意味着:一方面纳税人经营水平层次较低,对现有税法没有太深层次的掌握,就更谈不上依法纳税和诚信纳税;另一方面意味着一个国家税收立法质量差,如果税收法规漏洞永远存在,这又怎能谈得上依法治税呢?

4、有利于完善税制,增加国家税收。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降低税务成本,也有利于贯彻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达到有机结合,从而增加国家税收。如税收筹划中的避税筹划,就是对现有税法缺陷作出的昭示,暴露了现有税收法规的不足,国家则可根据税法缺陷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对现有税法进行修正,以完善国家的税收法规。

三、税收筹划的方法

要想深入了解税收筹划的方法,必须首先了解影响税收筹划的主要因素。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有很多,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税收政策、纳税成本、投资结构、应税收益构成、时间价值等。因此,我们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注意:1、它属于财务会计的管理范畴,其大小是可以通过财务会计来计算和反映的;2、它是一种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与降低产品成本有着同等重要的经济价值;3、它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4、税收筹划的收益与风险并存。这样,我们在进一步了解税收筹划的方法时,就必须考虑影响税收筹划的因素以及一些应该注意的问题。那么,进行税收筹划有哪些方法呢?

论文企业税收筹划问题探讨来自

税收筹划的方法也有很多。笔者从财务会计角度考虑,认为可分为两类:财务管理式筹划和会计处理式筹划。所谓财务管理式筹划是指企业采用财务杠杆手段对其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管理技术的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管理方面而会计处理式筹划是指企业通过会计方式对其具体经营活动涉及的会计事项进行多少的计量和大小的确认来实现税收筹划,主要表现在“计量和确认”。具体可分为六个方面:

(一)企业设立、分立、兼并和清算的税收筹划方法

1、企业设立的税收筹划:包括企业性质、从属机构、注册地点等方面的税收筹划。企业性质、从属机构和注册地点的不同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是不同的。如前所述,企业进行经济活动的根本目的就是获取最大利益,税收筹划必须围绕这一目的进行。

首先,从企业设立的性质看。内资、中外合资和外资企业的税收政策不同,有的地方(包括国家和地区,下同)为了吸引外资,在税收政策上,给予外资的比中外合资优惠,给予中外合资的比内资优惠,尽管不一定合理;就具体某一税种来说,比如增值税,当某个行业的毛利率(以一般商业行业为例,下同)小于4/17(约25.52%)时,申请一般纳税人比小规模纳税人税负要轻,反之亦然。目前,大多数行业的毛利率小于这个比率。所以,企业都千方百计,找人托关系也要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以便减轻税负;凡此等等。因此,对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国家从政治、经济角度考虑,它们享受的优急政策是不一样的,这给企业设立性质的税收筹划提供了一定空间。

其次,就企业设立的从属机构来看。企业的从属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这三种形式的从属机构在设立手续、核算和纳税形式以及税收优惠等方面是不同的。子公司虽是独立法人,设立手续复杂,独立核算和缴纳所得税等,但可以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和办事处则设立手续简单,不独立核算,也不独立缴纳所得税,由总公司汇总缴税,税负较轻,但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分析,选择促使企业获得最大利益、税负较轻的方案实施。

再次,从企业注册地点来看。在税收政策上,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沿海经济开放区、“老、少、边、穷”地区和保税区比其他非开发区享有更多的优惠。就税率来讲,一般地区是18%、27%,而特定地区是15%、18%、24%;现在的西部开发地区,国家和当地给了更多的包括税收在内的优惠政策;另外,国际上还有“避税港”等。它们都是企业税收筹划考虑的重点对象。笔者在文章开头提到的英飞凌公司投资中国就是一个良好的例证。

最后,从企业设立时的投资行业和方式看。一方面,无论是生产性行业,还是非生产性行业,不同行业字有不同的税收政策优惠,有的享受减税,有的享受免税,有的甚至享受退税,这一点不难理解,尤其是高科技行业。这也就是为什么英飞凌准备在苏州工业园建立芯片生产基地的原因。另一方面,无论是有形资产投资,还是无形资产投资,或是现汇投资。它们带来的税收负担是不一样的。如外商进口国内不能保证供应的机器设备、零部件或其它材料投资是免关税和增值税的;又如出卖专有技术是要交纳相关税金的,而以专有技术作价投资是可以免除这笔税金的等等。

另外,根据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筹划获利年度,以减轻税负,这也是一种重要的税收筹划的方法。

2、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分立是指企业因发挥专业化和职能化优势,扩大整体利益,依法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合法行为。包括两种:一是企业以部分财产和业务增设一个新企业,原企业续存;二是一分为二,原企业注销。就目前税法而言,企业分立从某种程度来讲,完全可以在实现企业最大利益的条件下减轻税负。就拿所得税来说,一般税率为33%,而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以下减按18%征税,年应税所得额在3万至10万减按27%征税。因此,企业可根据其所得利润,事先筹划,合法分立,以减轻税负;再比如如上所述的增位税,当某行业毛利率在25.529%以上、一般纳税人税负比JJ、规模纳税人税负重,一般纳税人可在不影响企业生产和经营的条件下,事先筹划合理分立,以减轻税收负担,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3、企业兼并的税收筹划:兼并是指企业因某种合法原因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个企业的经济行为。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两种,它与分立是相对的,企业分立和合并都是为了其整体利益最大化。因此,也同样是为此目的。比如盈亏相抵的筹划获利能力高的企业可通过兼并亏损企业来盘活其资产,以增大自身竞争优势和能力,同时还可冲减利润,少缴税款。但必须注意:要符合税法规定(尤其是手续)。再如吸收现金或收购股权的筹划:企业合并若采取现金吸收合并时,产权关系明确,但被吸收方收到现金时必须缴纳所得税。而采取持有股份,虽不能一次性将全部股份转移,却不需缴纳这笔税款。

4、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清算是指企业依法除因合并和分立事由外宣告终止经营活动的法律行为。企业清算必然涉及清算所得和所得税款,因此就有必要进行税收筹划。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主要包括:清算所得中资本公积项目的筹划和清算期限的筹划。对资本公积中评估增值和接收捐赠项目,发生时不计征所得税,而清算时应缴所得税,即可延期缴税。若其他条件不变。增值部分合法计提折旧,以减少所得税额,从而实现减轻税负的目的;一般地,清算期应单独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其间必有清算费用,如同时有大量盈利,则可筹划合法适当延长清算期,以冲减利润,减轻税负。

(二)企业筹资和投资的税收筹划方法

就企业筹资而言,目前常见的筹资方式有:发行股票、发行债券、借款、集资和企业自筹资金等。方式不同,税负不同,因此就存在很大税收筹划空间。一般地。单就税负而言。自我积累比贷款重,贷款又比企业间拆借重,拆借又比内部集资重;另外,企业联营和融资也是税收筹划常用的方式。联营和融资均可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势互补,前者主要包括场地、人力和设备等全面的配置,以降低资金成本。而后者尤其指取得固定资产等使用权,支付的租金可在税前列支,从而可以减轻所得税税负。总之,各种筹资方式的选择并无定数,必须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资金成本、税负和收益等因素,以企业整体利益最大为目标进行选择。

就企业投资而言,如果有多个投资方案,必须在综合考虑税负、时间价值和风险以后才可做出判断。

(三)价格转让税收筹划方法

价格转让主要应用在关联企业之间、表现为转让定价。转让定价各个国家是有严格规定的,因此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税法规定的限度以内,不得突破红线,否则构成偷税、逃税。具体措施是:关联企业之间的原材料、产品或劳务等采用“高进低出”或“低进高出”等办法,将收入转移到低税负区,把费用转移到高税负区,以达到降低整体税负的目的。特别是无形资产和内部贷款。无形资产一般没有市场参考标准,它的价格转让比货物和劳务更自由和灵活;总公司对下属公司的内部贷款也是一项很好的价格转让措施,在许可限度内,对高税区实行高利率贷款,对低税区实行低利率贷款,以转让利润来减轻税负。

(四)存货计价税收筹划方法

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存货可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毛利率法等方法中的一种或几种。企业期末存货与销售成本成反比关系,并影响企业当期利润:芳期初存货不变,期末存货低,则当期销售成本高,当期利润小,所缴所得税少。不同的计价方法,对企业当期存货、销售成本和利润以及所缴所得税的影响是不同的一般来说,材料价格上涨,应采取先进先出法多计成本,以降低当期利润从而降低税负;若企业处在免税期,则可选择有利的存货计价方式减少成本费用,增加当期利润,使企业利润最大化;芳企业处在征税期,则可先选择有利的存货计价方式增加成本费用,减少当期利润,以降低税负。从长期来看,存货计价对企业税负没有影响,实缴税款应该是相同的,但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无异于“无息贷款”,何乐而不为呢!

(五)费用分摊税收筹划力法

企业发生各项间接费用的分摊方法主要有平均摊销法和实际摊销法等。最常用的是平均摊销法,它是将一定时期内的全部间接费用进行平均摊销。从而平均当期利润,最大限度地抵消利润,减少应税所得额,降低税负。特别是年度各期盈亏悬殊很大,或年度利润在数百万的企业。前者可相互抵消盈利,减少应税所得额,以降低税负;后者则可在合法的前提下,将费用提前摊销,将利润向后递延到年终,推迟缴税时间,实现“无息贷款”。但必须提醒大家:这样做的前提条件是符合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收法规。

(六)企业购货税收筹划方法

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企业重组 税收筹划 会计处理

企业重组是当今时代企业应对复杂经济形势,摆脱经济危机、发展企业生产规模,确保企业经济效益的必要举措,企业重组涵盖多方面的内容,例如:企业所有权的重组、资金资产与债务的配置以及人力资源力量的调动与分配等等,通过对这些重要项目进行重新规划与设计确保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进行,狭义上的企业重组则是在确保企业增值的基础上,通过对资产、债务以及产权的更新与调整达到企业资产经营结构的优化重组,充分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来确保资源的优化配置,总之就是要通过重组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获得更加长远的发展与进步。

一、 企业重组的税收筹划

企业重组分为企业合并、企业分立与清算,不同的重组形式需要不同的税收筹划方式。

(一)企业合并的税收筹划

1、纳税人的处理

无论是合并企业还是被合并企业都必须根据企业所得税条例来决定纳税人资格,达到所得税纳税人标准的,则要将被合并企业以及存续企业共同担当纳税人,相反,被合并企业没有达到纳税人标准,则由存续企业担当纳税人。

新合并后的企业,如果各项条件达到了纳税人标准,则要将新合并企业作为纳税人,履行企业所得税缴纳义务。

2、合并重组中所得税的筹划处理

为了能够减轻企业的纳税负担,企业可以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基础上采用有利于合并后企业所得税抵抗原则的合并方式,其中股权支付要成为优选方式。以此来减少合并企业的纳税规模,科学合理又合法,同时也为被合并企业原股东纳税赢得了更多的时间。

(二)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

企业分立就是企业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将企业解体为两个或者更多的企业,这一过程中的税收筹划具体涵盖:具有特殊生产能力的部门独自创建企业,减少了流转税税负;如果企业所得税使用累进税率的状态下,利用分立解体的方法使原本纳税率高的企业,分解为多个低赋税企业,能够有效减少总体税负,这就是通过分立来进行税收的科学筹划。

1、 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要有以下产品免收增值税,例如:天然的自产农产品、古旧书目等等。

下面假设某企业为普通的增值税纳税人,企业一面经营需要缴纳增值税的产品,一面经营免增值税的产品,那么这个企业是否应该通过企业分立重组来减少税负呢?

2、分立中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企业所得税在使用累进税率的状态下,在实行分立政策后,可以通过使用相对较低的税率来减少整个企业的税负。因为我国对于一些利润较低,规模较小的企业,为了照顾其负担能力,制定了一席相对优惠的税收制度,那就是对于应纳所得税在3万元以下的中小型企业,只收取其中18%的税率。

(三)企业清算的税收筹划

企业清算主要是指企业公布结束经营,其中排除企业合并与分立的原因,结束企业的法律关系,取消企业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的税收筹划涵盖:第一,延期与提前清算开始的时间,科学地整理清算所得与常规经营所得,以此来控制企业整体税负;第二,将原来减免税到期的企业清除掉以后,再次创设一个新的企业,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制度。

1、整理清算所得与常规经营所得

清算所得主要是指纳税人清算中的所有资本减去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以及企业没有分配的利润、公益金与公积金之后剩下的金额,超过实际缴纳资本的部分。

2、调整企业清算时间,科学开展税收筹划

根据我国现在的税收制定,企业应该将清算时间独立出来,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期间。因此,可以科学地调整企业清算时间来控制清算时间内需要上缴的所得税数额,达到科学筹划企业税收的目标。

二、 企业重组的会计处理

企业重组属于法律行为也属于区别于企业常规经营的经济行为。重组会计担负着运筹企业重组、监督重组行为的职责,其工作范围必然区分于正常的会计。

首先,企业在重组时期仍然在持续进行经营,所以,会计负责人的各项工作仍然是建立在持续经营工作的基础上,然而,由于企业处于结构重组阶段,这就要求会计要对重组过程中的分期假设从局部加以修订。

其次,企业重组时期,所损失的利益与日常经营所失去的经济利益是同不存在的,因为重组时不仅需要按照常规程序经营下去,而且也需要制定与落实重组后新的经营管理计划,例如:重新确认债务、处理财产等等。也就是说日常的经营管理与重组是同步进行的,这就在客观上表明了企业重组时期,经营管理所损失的利益与重组时所损失的利益是共存的。

第三,企业开展重组工作后,需要在资产负债文件中清晰地显示出企业的重组情况,例如:需要重组的债务,不需要重组的债务,都需要清楚、明白地展现出来,绝非单纯地为了重组人、重组监督人的方面把负债进行简单区分。所以,会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负债表格,其中需要反映出需要重组的债务以及不需要重组债务、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也要做好企业经营利润的表格,其中需要全面反映出企业经营损失的利益以及重组所损失的利益。

第四,在企业重组以后,会计处理策略的使用也不是固定不变的。企业重组以后会无非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重组以后企业经营效果良好,重组效果显著;二是重组以后企业的经营落后,甚至低于重组前的经营效果。所以,企业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也要灵活变通,如果是第一种成功的情况,就需要恢复常规的生产经营,将重组期末当成企业经营的新起点,本着持续经营的原则,来使用会计处理策略;如果是第二种失败的情况,企业走向了衰落状态,则需要结束经营基础上的破产清算会计处理程序与策略。重组时期也需要科学的会计核算工作,其中涵盖重组业务与经营业务,要将二者进行严格分开,其中前者包括:重组花销、费用支出以及利益损失等方面的核算,要想确保重组期间依然能够正常开支,就需要创设“托管现金”账户,对重组中所涉及的现金收支工作进行有效核算,这些现金需要在法律监管人的监管下来使用。

此外,在企业重组时期所涉及到的多种债务重组项目需要开展独立的核算,用以反映重组所损失的经济利益,至于经营业务的核算则可以遵照正常的企业经营核算进行开展。当企业重组以后经营日渐好转,就要对企业的资产以及权益进行新一轮的计算,控制亏损,使企业形成新的权益结构。

企业重组是企业面临复杂的经济形势时候所进行的必要的发展战略,企业通过重组能够有效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增加经济效益,但是,良好的重组效果需要科学的税收筹划与会计处理做支撑。

参考文献:

[1]翟继光,王雪鞋,郑小波,胡笑红.新税法下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电子科技出版社,2010(12)

[2]王小波,邓晓等,王嘟嘟.纳税筹划与税务会计[J].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12)

[3]赵小兵,李思思,王迪.企业纳税筹划[M]. 山东: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12)

企业分立的税收筹划范文第5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现代企业 财务管理

中图分类号:F2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1)0;2-158-02

一、纳税筹划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应用的提出

1.概念。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或其机构在税收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适用税收政策和税收征收管理制度为前提,采用税收法规所赋予的税收优惠或政策选择机会,对自身经营、投资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科学、合理的实现规划与安排,以达到节税目的一种财务管理活动。

2.产生背景。在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企业利润最大化或股东权益最大化是企业的经营目标,而企业作为纳税人,其税收的支出属于企业资金的净流出,必然影响到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因此,依托税收法规、运用各种财务手段,使纳税人税收负担最小化,企业经营目标最大化的一系列财务活动,就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纳税筹划。

在西方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纳税筹划已经成功的应用于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财务管理之中。在我国,税收筹划方面的研究与应用起步较晚,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成熟与完善,税收筹划工作必将得到全面、快速的发展,它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将会变得越来越重要,成为纳税人在理财或经营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二、纳税筹划的特点

纳税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项内容,有如下几个特点:

1.合法性。企业或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时,要在合法的前提下进行筹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由税收政策的指导下进行。与不当避税、偷税漏税有着本质的不同,税收筹划行为是对税法和税收政策合理、有效的贯彻和实施,本质上是一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依法选择纳税方案的正当行为。

2.筹划性。作为纳税人的一种管理职能,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事先规划、设计和安排来实现的。在现实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通常滞后于应税行为。不同纳税人和不同的征税对象,税法规定的政策不同,使纳税人有机会可以选择低税负决策的机会。

3.目的性。税收筹划有明确的目的,就是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减少纳税义务,或者递延纳税义务等的目标。概括说,其直接目的就是获得最大的税后收益。

4.综合性。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一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多种方案的优化选择,随着一项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受益的同时,必然会产生因此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造成的机会成本。只有增加的收益大于增加的费用和机会成本时,这个方案才是合理的。因此,在制定纳税筹划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采取该方案是否能给企业带来绝对的收益。除此之外,还要考虑风险节税,即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既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又要考虑风险因素,从而客观的选择税收成本最低的方案。

三、纳税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一)筹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纳税筹划与资本结构。筹资是企业进行一系列经营活动的先决条件。筹资行为对企业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是通过资本结构的变动而发生作用的,资本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制约企业的风险的大小,而且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企业的税负和税后收益。

2.筹资方式的选择。不同的筹资方式将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的预期收益和税负水平。企业筹资一般分为负债筹资和权益筹资两种方式。权益筹资包括用留存利润和发行新股等方式,具有风险小、成本高的特点;相对而言,负债筹资更具节税功能,具有风险大、成本低的特点。因此,税收筹划不仅在确定资本结构方面。而且在具体确定筹资对象上都是有作用的。将税收筹划应用于企业的筹资活动能使企业在确定筹资成本时,找到最佳的资本结构。

3.租赁方式的选择。租赁方式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两种,其中融资租赁的节税收益要优于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不但可使企业获得所需资产,保存举债能力,更可以将租人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租金中的利息和相关手续费还能税前扣除,双重减少了计税基数,起到少纳税的作用。

(二)投资过程中的税收筹划

1.投资地和投资行业的选择。国家为实现调整全国生产力布局、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促进国民经济健康迅速发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经济特区和保税区以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投资项目给予诸如减免税收等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企业在选择投资地及投资行业时,要充分考虑国家对地区、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利用区域性、行业性的税收倾斜政策,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尽可能将自己纳入优惠范围内,合理减轻企业税负,获得最大的节税利益。

2.组建形式和注册资本的选择。

(1)组建形式的选择也会影响投资者的收益。如较大型的企业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相对于合伙企业、独资企业这种小型企业,它的税负较重。另外,投资单位在设立企业时,还可以在创立初期采取分公司的形式,使亏损转移到总公司,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等企业步人正轨,再改为子公司。

(2)企业按投资来源的不同,分为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两种类型。相对而言,外资企业享受的减免税收优惠范围更广、优惠政策也越多。而且国家为鼓励外资持续投资,减少外商投资的短期行为,在经营期限、再投资等方面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

(3)在投资总额中压缩注册资本的比例,通过增加贷款的方式来进行投资,所支付的借款利息可以列入期间费用,从而得到财务杠杆利益,节省了所得税的支出。

3.投资方式的选择。企业投资可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一般来说,由于直接投资需要考虑企业缴纳的各个税种,直接投资比间接投资在纳税筹划方面有更大的操作空间。

(三)经营过程中的纳税筹划

1.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由于不同的折旧方法会影响成本的大小,进而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所以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折旧方式,选择能给企业带来最大节税效果的折旧方法。通常来说,在比率相同的税率下,若所得税率有上升的趋势,就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若相反则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在超额累计税率下,则一般采取直线法计提折旧。

2.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会得出不同的期末存货成本,从而影响当期利润,因此,企业在选择存货计价方法时。要考虑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当材料价格上涨的时候,要采取后进先出发来计价,这样提高了本期销货成本,降低了期末存货成本,减少了税前收益和本期税负,提高了税后利润;反之,当材料价格持续走低时,则宜采

用先进先出法来计价;当材料价格上下波动时,则采用加权平均或移动加权平均的方法来计价,以避免由于成本的波动造成利润的波动。

3.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的销售收入根据结算方式的不同,其收入确认和纳税的时间也会不同。直接收款销售货物以收到货款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托收承付销售货物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当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赊销和分期收款销售货物以合同约定日期为确认收入的时间;订货销售和分期预售销售货物以交付货物时为确认收入的时间。通过销售结算方式的选择,企业可以调节收入确认时间,筹划合理的收入归属年度,达到延缓交税的目的。

4.费用列支的选择。在会计核算中,我们要尽可能及时列支当期费用,预计可能发生的损失,采用预提的方式入账,尽可能速度按成本费用的摊销期,以达到递延纳税时间和得到少缴所得税的税收利益。另外,销售费用、研发费用、技术改造项目的费用在税法规定中也有筹划的空间。

(四)利润分配中的税收筹划

1.税前利润分配。由于企业的以前年度亏损在一定期限内可用税前利润弥补,因此企业应该力争在期限范围内弥补亏损,达到节税的目的。

2.税后利润分配。企业的利润分配种方式进行分配,根据税法规定,取得现金股利需要交税,而取得股票股利是免税的,因此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既有利于企业的资金周转,也减轻了股东的税负。另外,企业还可以采用股票回购的方式替代现金股利。这样股东只有在实际卖出股票并获利的情况下才需纳税,对股东更有利,对企业也能起到调整股权结构、优化资本结构的作用。总之,企业在分配税后利润时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税收筹划以帮助投资者获得更高的税后净收益。

(五)资产重组中的纳税筹划

1.企业合并。企业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按法律程序组合成为一个企业的行为。企业合并分为吸收合并与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在吸收合并时,合并公司可采取现金支付或证券支付的方式对被合并公司进行补偿。如果合并公司采用现金支付或公司债券支付的方法,被合并公司需要立即纳税。但合并公司采取股票支付的方式的话,被合并公司可以等股票出售时才计算损益,即可享受推迟纳税时间、减轻税收负担的优惠。

2.企业分立。企业分立是指将一个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分化为两个或以上企业的法律行为。由于国家对一些低利润、小规模的企业实行优惠税率,导致不同企业存在税负差异,因此高税率企业可以通过分立的方式享受到优惠的税率,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3.企业清算。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宣告终止以后,除因合并或分立的原因,了结终止后的企业法律关系,消灭其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税法规定,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所得税,而清算期单独作为一个的纳税年度来计算纳税所得。合理选择确定清算期,可以将清算期内可能发生的费用前移,以抵消经营期的盈利。

(六)在财务管理中运用税收筹划的需要注意几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