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中心 > 财务税收政策

财务税收政策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财务税收政策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财务税收政策

财务税收政策范文第1篇

【关键词】 营改增 施工企业 财务会计 影响

一、施工企业“营改增”税收政策的基本内容

根据国内发展形式以及国务院关于“营改增”情况的汇报,预计最迟2015年营改增制度将在建筑业推行。根据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营改增制度实施后,施工企业的税种由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其主要区别是,改革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收主要以施工企业提供劳务的全部收入为计税依据征税,税率为3%,改革后增值税税收通过增值税专用发票确定,销项税额由施工企业提供劳务获得收入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确认,进项税额则是通过购买材料等方式获得的增值税发票确定,从理论上讲增值税税额是以施工企业经营活动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税款。

二、“营改增”对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及其原因分析

1、营改增制度为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带来的积极影响及其原因分析

(1)减轻亏损和微利企业的税负压力

在营改增制度实施前,施工企业营业税计税依据为全部劳务收入,无论企业是否盈利,均需缴纳营业税,亏损或微利的施工企业面临的税负压力较大,而在增值税制度下计亏损企业以增值额为依据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很可能会小于改革前的营业税;此外,文件规定营改增后施工企业采购的原材料按照17%税率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进项税额的税率高于销项税额的税率显然也为亏损和微利企业减轻税负压力提供了空间。

(2)减少施工企业的重复征税

营改增制度实施前施工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3%,税率看似并不高,其实却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重复征税和高税率问题。例如,施工企业的营业收入为1000万,其材料采购的成本为300万,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51万,企业需要缴纳的营业税为30万元,该工程的原材料共负担了营业税9万元和增值税51万元,存在对原材料重复征税的问题。而营改增之后,以工程增值部分为计税依据,能够从理论上实际解决重复征税的问题。继续分析上例,在制度改革后,进项税额可以被扣除,原材料的进项税额51万可以抵扣企业需要缴纳的10万元销项税,原材料部分实际只负担了51万的增值税,原材料重复征税的问题得到解决。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施工企业外购的施工机械、油料、以及用于购买用于办公的缴纳增值税的用具等。因此,营改增后施工企业存在的重复征税的问题得到了良好的解决。

(3)营改增有利于增加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

施工企业与普通企业相比,具有生产产品周期长、人工成本和材料成本较高的特点,因此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涉及的现金流出量较大。营改增制度实施前,施工企业缴纳营业税,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只能计入相关成本,营改增制度实施后,按照新规定,施工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实际购买固定资产的现金流出量减少了,为企业节约了大量的运营资金,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施工企业资金的流动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2、营改增制度为施工企业财务会计带来的消极影响及其原因分析

(1)营改增会计业务处理的难度有所增加

施工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会计核算涉及的会计科目不同。营改增实施前,营业税核算只涉及“营业税金及附加”一个会计科目,实施改革后,施工企业可能会涉及的增值税会计科目包括“进项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等若干个会计科目,会计核算较改革之前相对复杂。此外,在增值税制度当中,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十分重要,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管理、报税等相关环节都不能出现差错,否则很可能会导致税负的增加或者税额的错误,因此营改增制度的实施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以及责任心的要求都增加了。此外,施工企业具有工程周期长的典型特点,其在营改增的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制度衔接问题也会比普通的工商企业复杂。例如,营改增制度实施后,某施工企业在工程的运行过程中实施营改增改革,会计人员应当如核算各期的工程款的应缴税额以及增值税专营发票如何抵扣、从何时开始抵扣等问题都需要进行相关的业务学习。

(2)营改增制度可能从实际上增加了某些企业的税收负担

按照相关的新制度和专家的测算,营改增制度实施后,施工企业的实际税负会下降。但这一理论是建立在施工企业在税收的每一环节都能获得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进行良好管理的基础上。但在我国的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原材料市场在增值税发票开具和管理方面存在很多的不足之处。

施工企业很多情况下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甲方供料大多数是由业主直接采购,而增值税发票上抬头是业主,施工企业无法获得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发票;施工企业采购的地材、铁定、铁丝等材料的供应商往往是小规模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的取得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施工企业在现场施工使用的水、电、气、通讯费等通常由业主安排,且以业主的单位名称开具增值税发票,施工企业也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财务税收政策范文第2篇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扶持薄膜晶体管显示器(以下简称TFT—LCD产品)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TFT—LCD产品生产企业生产性设备的折旧年限最短可为3年。

二、2003年1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对TFT—LCD产品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关税。具体免税货物清单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财务税收政策范文第3篇

(一)投资结构

投资结构影响着国民经济资金分配关系[1]。投资结构具有多层次性和复杂性,涉及领域众多,根据不同标准可由各种分类,例如:投资分配结构、投资时期结构、投资来源结构等等。通常情况下,投资比例变动便会对投资结构产生影响,改变投资结构配置。因此,调节投资结构比例是优化投资结构的主要手段。实际上在经济发展中投资结构变化具有一定规律性。如国家想要对投资结构进行合理优化,就要以投资结构变化规律为准绳,结合发展目标才能达到优化目的。

(二)财政税收政策

财政税收政策是我国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实现经济目标,优化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由于我国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税收,因此,财政税收政策往往根据国家意识制定,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政府偏好。在财政税收政策的调控下,资源配置最能体现政府意图。财政税收政策实施目的在于弥补市场自然调节缺陷,合理引导资源配置,避免社会资源浪费,促进社会资源最优化利用和最优化配置,确保资源配置合理性,促进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增长。

二、投资结构与财政税收政策的关系

投资结构的优化包含投资结构的合理化和高级化,在当今任何一个国家中税收都是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手段。财政税收政策自然对投资结构优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合理的投资结构必须建立在有效实施财政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通过分析不难看出这二者间的关系,经济发展速度越快、程度越高,二者间的关系联系越紧密。从各国经济发展经验和历史来看,尽管投资结构受自然、社会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但其中最大的影响因素依然是国家财政税收政策,所以财政税收政策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及企业最为关注的焦点。财政征税政策的调整对投资结构毫无疑问有着巨大影响力。优化投资结构是我国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在我国财政政策的多年完善下,虽然投资结构已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从我国投资结构发展现状来看,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投资结构仍存在不合理问题,投资结构升级改革速度缓慢,结构明显不平衡,优化投资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势在必行。

三、优化投资结构的财政税收政策建议

(一)结合我国投资结构发展情况

在财政税收政策调整时,我国财政部应成立若干技术项目组和多个技术专家工作组,对当前我国投资结构发展现状及演变规律进行分析,进行试点实验,结合我国市场需求实际情况以及投资结构发展状况,合理优化财政税收政策,以保障政策可行性及可操作性,真正发挥出财政税收政策对投资结构的引导作用。如果是特殊政策变动,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征求国内企业意见,并在意见接受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意见,以确保财政税收政策的正确性,避免阻碍社会经济发展[2]。另一方面,在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的调整政策的同时,还应该加强对外国先进经验的借鉴,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避免生搬硬套。

(二)加强对经济结构实地考察

想要保障财政税收政策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使其发挥出最大引导作用,在优化和调整时,就应针对调整内容,开展国内经济结构、产业结构、投资结构进行实地调研,直接听取报表编制者、监管者、审计师等各个方面的意见,以保障财务税收政策符合我国国情,这更有利于财政税收政策的实施以及投资结构合理优化调整,这样的财务税收政策既符合我国经济发展原则,又保障投资结构合理性及科学性。

(三)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经过调查得知,目前我国财政政策不仅税收政策存在问题,其相关联法律法规同样存在问题,并不够完善。一些问题在相关财政政策中进行了详细规定,但在财政税收政策中却没有涉及,甚至存在严重冲突,使二者内容相互矛盾[3]。这十分不利于财务税收政策的实施和进一步调整,为了适应财政税收政策调整和优化。我国应对其相关法律法规做出调整,进一步完善,为财政税收政策实施创造有利条件,最大化发挥财政税收政策职能,以实现更好的引导投资结构优化。

四、结束语

财务税收政策范文第4篇

关键词:会计政策 税收政策 差异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它包括不同层次,涉及具体会计原则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在允许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中做出的具体选择,是企业会计核算的直接依据。税收政策是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规定的有关征税的各种原则与确定纳税人纳税义务的方法等。

一、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目的不同

1.会计政策的目的是作为政府部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有关方面提供有关于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重要信息,据以进行投资决策和宏观经济管理。

2.有助于为企业所有者和投资人考核企业管理层的经营情况提供信息。

3.有助于企业内部管理当局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盈利水平。

简而言之会计政策的根本目的是服务于投资人或潜在的投资人了解所投资企业的资产真实性和盈利可能,其制约的出发点倾向于既不高估资产和收益,也不低估负债和费用,以此保证盈利的干净和稳健;税收政策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而税收政策的根本目的是在公平的基础上保证国家税收收入,其制约的出发点倾向于在法定条件和程序下确认和计量资产和负债,以此保证利润的真实有效合法,防止利益方对应税收收入和应纳税所得额的人为调节。

二、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遵循的原则不同

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制度)与税法的目的不同,导致两者为了实现目的所遵循的原则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一)权责发生制与配比原则

权责发生制原则要求凡是当期已经实现的收入和已经发生或应当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都应当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否则,就不能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会计核算时,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税法中对纳税申报也有类似要求。但是为了保证财政收入的均衡性和防止避税,税法也可能违背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

(二)谨慎性原则与据实扣除原则

企业的经营活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要求企业在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做出职业判断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充分估计到各种风险和损失,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税法对谨慎性的解释是一般坚持在损失实际发生时申报扣除,会计上根据谨慎性原则提取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税法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必须在缴纳所得税时进行纳税调整。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会计核算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进行会计核算时不能仅仅根据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而是要反映它的经济实质,有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在售后回购业务的会计核算上,按照此原则的要求,视同融资进行账务处理。但税法并不承认这种融资,而视为销售、购入两项经济业务分别进行处理,计算流转税和所得税。

三、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所产生的影响

人们一般认为,会计与税收具有各自不同的目标,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出于不同的要求,应当保持适度的差异。然而一旦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较多或大量的差异,必然会对各方面的核算、管理和经济利益关系产生各种影响。当前来看,大量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所产生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税务机关的税收征收管理与稽查

任何一种税的计税依据确定和应纳税额计算,一般都需要以会计核算为基础,当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大量差异时,税收征收管理和稽查就会产生困难。现在的税务工作人员,普遍比较熟悉税收法律和税收政策,以及以往建立在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基本一致条件下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太熟悉新的会计准则、制度和政策。面对大量的政策差异项目,一时难以适应,时常出现征管错误或稽查失误,或者应征收的税款未能足额征收入库,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或者错征、多征税款,损害了纳税人的利益。

(二)企业财会人员的会计核算与纳税申报

按照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分离的要求,会计核算应当依据会计准则与制度中规定的会计政策处理,而纳税申报必须依据税收法津、法规中规定的税收政策要求处理。由于存在着大量的政策差异,加上企业财会人员一般对会计政策掌握较好,而对税收政策了解较少,要在做到会计核算客观真实的同时,正确区分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并在申报纳税时对二者不一致的项目做出准确调整,实在是勉为其难。所以现实的状况是,除少数企业的财会人员能够做到既规范会计核算又准确申报纳税外,大多数企业的财会人员或者能做到规范会计核算,但不能做到准确申报纳税,因而招致各种税收处罚,导致企业经济利益损失:或者为了做到准确申报纳税而不再规范会计核算,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使会计信息丧失可靠性和决策有用性。

(三)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与税务

从审计方面看,目前注册会计师主要依据会计准则、制度和审计准则开展工作,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而产生的对企业有关会计要素的影响往往重视不够,或者判断不合理、处理不科学,从而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审计的质量。从税务看,中介机构既要严格按税收政策要求依法,又要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税收利益,但由于目前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的差异项目较多,加上从业人员的自身业务素质所限,难免力不从心,顾此失彼,时常产生难以解决的矛盾与争议。

(四)各种形式的绩效考核和评价

现行的各种形式的考核评价,其主要指标体系大多是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基本一致条件下的产物,在目前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存在众多差异情况下,由于按会计政策为依据和按税收政策为依据确认的各种税前税后收入(收益)差距甚大,使得按现行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的各种考核评价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科学性与公正性。相应地建立在这种考核评价结果基础上的各种奖惩措施也失去了应有的公平性。于是,不少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不得不寻求各种合法或不合法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从而又派生出了不少新的更为复杂的社会问题。

四、协调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的基本设想

现阶段我国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宜大量分离,而只能少量适度分离,下一步,应当从会计政策和税收政策两个方面着手进行再改革,逐步调整二者的目标定位,减少二者的差异项目数量,即凡能统一的项目尽量保持一致的政策;凡必需离的项目在政策上予以适度分离。在保持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适度分离的情况下,为了实现预期的改革效果,除了要加强宣传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外,研究并合理选择协调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相互关系的会计处理方法至关重要。

在不同企业,当前的会计处理上大致有三种协调方法可供选择:一是从属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较小、涉及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项目较少的企业可采用这种方法。即采用会计服从税收法或税收服从会计法来协调二者的差异。前者的具体做法是:平时会计核算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处理,定期按账内会计处理的结果申报纳税;后者的具体做法是:平时会计核算以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处理,定期按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申报纳税,对于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产生的差异,在账外纳税申报资料中进行调整。二是平行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较大、涉及的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项目较多的企业可采用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专门增设若干纳税调整账户,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一致的业务,按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对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的业务,先按会计政策为依据在原有的账户中进行处理,同时将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不一致形成的有关差异在专设的纳税调整账户中进行处理,定期申报纳税时,按一般会计账户和纳税调账户的共同记录结果计算并申报纳税。三是独立处理法。生产经营规模很大,涉及会计政策与税收政策差异的项目很多的企业或者专事税务的机构可采用这种方法。具体做法是:在财务会计账簿体系外,另行设置一套税务会计账簿体系。前者以会计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后者以税收政策为依据进行会计处理,定期按财务会计处理结果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按税务会计处理结果办理申报纳税。

参考文献:

[1]盖地.《无形资产会计与税法差异》《上海会计》.2003年第1期;

财务税收政策范文第5篇

论文摘要:近年来查处大部分税收大案要案呈现出由其他违规引发税务违规或知情人举报的现,为了适应这种新形势,企业应树立纳税遵从意识,在纳税遵从观下,重视企业日常税务管理工,有效防范企业涉滩吃风险象作

一、纳税遵从观的含义及特点      

纳税遵从,来源于tax compliance的翻译,是指纳税义务人遵照税收法令及税收政策,向国家正确计算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税收,并服从税务部门及税务执法人员符合法律规范的管理的行为。它是纳税人基于对国家税法价值的认同或自身利益的权衡而表现出的主动服从税法的程度。关于纳税遵从的研究20世纪80年代始于美国,我国在《2002年一2006年中国税收征饭管理战略规划纲要》中首次正式提出了“纳税遵从”的概念,提出了“如何建立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间的诚信关系”这一重要命题,研究如何才能在税务机关“依法征税”的同时,纳税人也能“诚信纳税”,建立起符合“和谐社会”要义的税收征纳关系和社会主义税收新秩序。

实现较高的纳税遵从必须基于三个条件:一是纳税人对国家税法有一个全面准确的了解,对自己的生产经营所得以及应承担的纳税义务做到心中有数;二是纳税人对税法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有正确的认识,纳税人的价值追求与税法的价值目标相一致;三是能够意识到采取违法、非法等手段偷逃税款会给自己带来很大的纳税风险。纳税遵从观下企业税收管理目标是防范企业税务风险,具体由发票管理、涉税会计处理、报表纳税评估、纳税申报等环节组成。

    二、树立纳税遵从观,防范企业涉税风险

(一)建立稳定获得税收政策信息的渠道,动态掌握税收政策及变化。纳税人只有在熟练掌握税收政策的前提下,才能强化纳税意识,实现纳税遵从。税收政策是基础,及时获得和掌握税收政策,可以防止政策信息不对称,可以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我国税收政策数量多,时间跨度长,税收政策之间在内容上有覆盖性,这种“补丁上打补丁’,的浩繁的税收政策需要企业专门安排专业税务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梳理。了解税收政策的途径较多,可以上网查找,如上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查找,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电话12366查询,也可以通过订阅财税政策公报类期刊获取财税政策.还可以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不定期派员参加税务培训学习,听取立法者、专家和学者的辅导讲座,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等。企业专业税务管理人员通过这些渠道,动态了解并掌握同一税种政策的变化趋势和关于同一涉税事项税收政策的变化内容,正确理解具体税收政策的精神和要义,以便依法处理涉税事项,正确履行纳税义务。

(二)建立以发票、合同、资金和库存为链条的涉税管理制度。企业要根据经营活动特点,结合业务流程,建立和健全以发票、合同、资金和库存为链条的管理制度,系统地处理好相关业务,若只管一单一环节,割裂其他环节,则税务风险较大。如加强发票管理方面,必须取得合法和有效凭证,具体为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发票管理办法授权的企业自制票据(如银行利息单、机票、下资表)、财政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如土地出让金)以及境外合法机构有效凭证(如外汇付款凭证、对方收汇凭证、相关协议、中介机构鉴询三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