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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很多建设项目在施工之前,不太注重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缺乏一整套严密的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方面没有严格的规定,没有体现出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与法制性。劳务分包合同的授权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明确。有些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一些应该执行的手续不能够及时地执行,管理部门缺乏相关的审查与评估。一些建设单位在遇到一些劳务分包合同的时候,没有余力进行监督与管理,就将监督管理的责任委托给有关监理企业。但当前这些监理企业的设置往往是不规范的,对于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的力量是不足的,无法肩负监理劳务分包合同的责任。另外,有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过分地重视财务预算管理与媒体公关,比较轻视对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与管理,导致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风险的发生。
1.2 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薄弱
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比较单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务分包合同内的文字措辞相对不严谨,合同中的条款不完整,不利于合同的执行与监督;二是双方当事人对有关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法规相当陌生,缺乏正确的认识;三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条款有失公正;四是劳务分包合同中的一些条款在可以变更的地方没有得到有效地变更;五是一些工程的承包商不想自己担责任,就利用其他建设承包商签订的合同来套用当前劳务分包合同规定,形成合同风险。
1.3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低
劳务分包合同由于所涉及的法律条文比较多,专业面比较广,作为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来说,需要丰富的法律知识与专业知识来支撑。但目前很多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不扎实,也缺乏相关知识的培训,只是简单地把合同管理看成是一种日常管理工作,没有意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与紧迫性。这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的风险。
2. 防范管理劳务分包合同风险的方法
2.1 健全劳务分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
国家相关部门依据劳务分包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合同的监督管理机制。首先要设置专门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部门,设置专门的岗位与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实时的监督与管理;其次要制定严格的劳务分包合同监督管理制度与规定,并制定严格的处罚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合同双方当事人要给予严厉地处罚,规范他们的工程建设行为,从而达到降低合同风险的目标。
2.2 规避劳务分包中的转包风险
建筑工程当遇到转包情况时,承包全部工程的转包人要把任务转给转承包人,这其中有工程任务的经济责任、劳务作业责任以及合同管理责任。而劳务分包的情况是劳务作业的发包人把工程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作业承包人。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被认定是转包合同,需要注意以下内容:首先要明确好既定的承包人对承包工程要承担项目管理机构派出的义务。项目管理机构要具有匹配承包工程规模、复杂技术的技术管理人员以及经济管理人员。这些技术负责人、工程项目负责人、质量管理人、财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等需要和本单位签订过合法聘用合同,并且是本单位的人员。合同要明确出约定承包人需要对工程施工承担组织管理、工作协调、施工方案制定、质量检查责任等相关的合同义务,此外约定的承包人还需要提供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等义务,这些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属于合同承包人自有或者是合同承包人租赁的,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3 规避劳务分包工程分包风险
要想防止劳务分包合同误认为是工程分包合同,需要做的以下内容。首先是劳务分包合同有工程劳务的标的,劳务分包只能用在工程用工上,合同任务还有有劳务属性。合同的任务要按照规定资质的企业范围或业主应许的类型进行归类,这其中劳务内容要通过劳务工作量的状态表现出现。其次还要注意劳务分包合同里的工程单价要和劳务活动对应,结算依据是工费和工天。约定承包人的管理义务以及技术指导义务要进行明确,劳务分包方没有工程技术管理以及工程管理的义务。劳务队伍不能自行组织工程项目的质量检验以及试验检测。承包人通过合同承诺的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要由承包人所有或者是承包人租赁,租赁施工设备、施工大型机具的人员也不能是劳务分包人。
2.4 强化专业知识的培训,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要提升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技能,就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首先,企业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之前,要制定相关的招聘规则与要求,在新员工入职之前,要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职业道德意识与素质;其次,企业要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专业知识与时事信息的培训,提高他们辨别违法行为的能力与水平;三是企业可以在本企业内部实行岗位竞聘制,对于企业内部的优秀员工,要给予充分的信任,选择他们担当合同管理人员;四是要将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各方面的责任与义务进行划分,明确每一个合同管理人员责任范围,对于工作积极认真的人员,要给予适当的奖励,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一)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不严谨,合同手续不完善。
1、合同条款中出现工程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工程(进度)款,劳务乙方负责审核图纸、承担一切风险、负责测量或测量复核、劳务方需垫资、安全事故甲方免责等内容,涉嫌将应属于甲方的义务、风险均强行转移给乙方。
2、合同管理不规范,存在合同签字盖章不完善,合同未装订,缺骑缝章,合同附件不齐全等问题。
3、“营改增”政策变化,采取对原合同进行封帐处理后重新与原劳务单位签订分包合同,个别合同存在劳务单位已发生变更,但合同实际签字人未变更,明显涉嫌挂靠。
4、劳务合同条款过于简单,双方权利义务约定不明确,容易引发合同纠纷。如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半成品、周转料和机械设备、劳务单价组成等主要合同内容界定不清,合同附件或附表不全,个别合同内容只有项目名称无具体数量,甲供料缺考核的消耗指标和核算单价等。
(二)劳务单位“三证一书”依然问题较多。
1、“三证一书”不符合劳务分包法规要求,涉嫌违法分包。劳务分包单位营业执照无劳务资质或者无相应专业工程劳务资质;存在以机械租赁合同替代劳务分包,资质也不满足要求;劳务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未及时更新等问题。
2、项目经理签订合同无公司授权委托书,劳务单位法人授权书格式不规范、签字不全、授权内容不全,缺结算、办理资金拨付等主要内容。授权委托书中授权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3、劳务合同金额或结算金额大于注册资本金 5 倍,充分反映出从业人员在授标及合同签订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明显。
(三)招投标不规范,有的未进行劳务招标。
1、劳务分包合同采取项目部邀请招标或从集团公司劳务单位准入名录中抽取合格队伍进行谈判的方式选定劳务分包队伍,但邀请的家数没有达到 3家及以上。
2.虽进行了招标,但招标程序不严谨,评标过程资料不完整,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不全,合同签订价与中标价不一致等问题。
3.合同签订时间与招标时间间隔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最长的达一年多,最短的仅一天。
(四)未经批准采用专业分包。
1、钢结构工程和消防工程为专业分包合同,未向建设单位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2.部分单位桩基、土石方工程、隧道出碴分包合同单价中包含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
(五)部分工序劳务合同单价中含周转材料款、大中型机械设备费用、部分材料款,涉嫌违法分包。
1、桥梁、隧道、路基土石方工程虽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综合单价中包含了钻机、出碴机械、土石方机械、挂篮、桥梁钢模板等费用,涉嫌违法分包。
2.个别单位劳务综合单价中包含部分材料款。如站场围墙含砖、砂浆等材料费用;四电房屋采用综合单价分包,计价后扣除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进行结算;悬浇梁砼单价包含挂篮、模板等周转材料费用,路基附属片石砼及砖砌水沟单价包含片石、砂浆等材料。
二、整改要求
分析劳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四方面的因素:一是施工企业在劳务分包过程中对劳务分包方资质审查不严,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定要求,个别劳务分包企业实际上是由“包工头”组织挂靠的皮包公司;二是劳务分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主要条款约定不明,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未作约定或约定不全,双方责任与义务界定不清,工程计量规则不清、不细,尤其是对方违约责任界定不清,影响合同的执行力;三是管理过程监督不力,检查控制不严,没有履行相应的签认手续;四是个别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违反规定劳务分包等。
铁路建设百年大计,质量第一。选好、用好、管好劳务分包队伍十分重要,它不仅是施工质量的保障,也是双方取得共赢的基础。中铁一局电务公司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和电务专业短、平、快的特点,将劳务分包管理作为施工的重难点来抓,从制度建设、机构设置、现场管理、执行力建设、监督检查等五方面入手,实行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了劳务分包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完善的制度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基础
建立健全劳务分包管理制度是加强劳务分包管理的首要工作,以规范劳务分包管理行为。一是建立劳务公司注册制度。现阶段成立劳务公司门槛较低,各种劳务公司应运而生。因此,选择好的劳务公司是关键,通过市场调查、业绩查询,选择一批资质高、能力强、信誉好的劳务公司,做好登记注册工作,建立信息管理档案。二是建立劳务分包准入制度。通过工商网络系统或函证等有效手段,对劳务分包公司提供的“证照资质”等证件进行全面、细致的查询核实,防止和杜绝“包工头”、不法分包商提供虚假证照,入围参与劳务分包。三是建立分包商分类管理制度。对查证入围的合格分包商资质等级、专业进行划分,确定劳务分包的范围,实行动态化管理。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完善劳务分包流程,建立施工项目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评审制度,规范劳务分包程序。四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合同、随意停工、煽动劳务人员无理取闹、恶意讨薪的分包商必须予以清理,纳入黑名单,严禁使用。
完善的工作机制是劳务分包管理的保障
随着企业经营规模的扩张,劳务分包业务也在扩大,劳务纠纷的风险也随之增加,仅凭过去授权委托施工项目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已经无法适应现代企业精细化管理的需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完善的劳务分包管理机制,强化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一是成立分包方管理部,负责分包商的资质审核、注册,以及劳务分包使用情况的调查统计,加强相关资料的收集管理,对分包商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过程管控,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和整改。二是形成相关部门参与的分包商管理机制,负责劳务分包的招议标、工程数量、劳务费、合同文本的审核工作,确保劳务分包过程符合相关法律制度和企业劳务分包管理程序及规定。三是对劳务分包工程数量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设计变更或业主提出的要求对原劳务分包合同中增减变更的工程数量,依据现场双方变更签认单进行调整,做到有据可查,避免由此引发的劳务费纠纷。
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关键
施工现场直接关系着项目的施工成本、盈利水平和工程的安全质量,从最初选择劳务公司招议标、合同谈判、相关资料的初级评审和报送二级评审、合同签订、进场施工、过程管理,直到项目结束撤出为止,每个程序和环节都与项目密切相关。项目现场管理是劳务分包管理的关键,一是要做好前期施工调查,成立劳务分包管理小组,明确劳务分包的具体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编制申报劳务分包量。二是按照合同要求对劳务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对进场人员和所带机具进行清点、检验登记造册。三是加强劳务方现场施工技术指导,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不符合规范的操作行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时对已完工的工程量进行检测、量方、签认验收,绝不能给工程留下质量隐患。四是严格劳务费支付程序,按照劳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比例,依据签认验收单核算劳务费,经项目相关业务部门审核把关,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支付,大额劳务费支付应上报审批后方可支付。五是加强对劳务方自身管理、施工质量、安全防护以及劳务工工资发放等情况的日常检查和定期考核,作出综合信誉评价。把那些真正施工能力强、自身管理好、遵章守纪、能与分包企业同甘共苦,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干得下来的优秀劳务公司挑选出来,建立良好的劳务分包合作关系,在劳务分包时实行优先考虑,在分包费上实行价格优惠政策,在长期的合作中实现互惠双赢。
严谨的分包合同是解决劳务纠纷的法律依据
劳务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是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条款不规范或双方权利、责任、义务不够明确,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合同条款等行为而引发的劳务纠纷。因此,劳务分包合同的制定在劳务分包管理中显得尤为重要,作为合同文本,它不仅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也是保护各自利益的法律文书,受到法律保护。当双方发生争议时,签订的合同就要经得起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这就要求劳务分包合同须经具有法律专业人员的参与制定及审核,条款内容必须严谨、合法,且充分表达双方的真实意愿。合同一经双方签订,就受到法律的保护,必须认真履行,分包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务费,劳务方不得无故停工或拖延工期。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变更,也要经双方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只有这样,双方才能达到和谐与共,不为纠纷而缠绕,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但对个别分包商有意拒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合同条款、鼓动劳务人员聚众闹事、恶意讨薪的行为,在协商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应采取有力的措施,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行为和造成的损失。在这样的情形下,严谨的劳务分包合同就成了加强劳务队管理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也是解决劳务纠纷的有效法律依据。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分包合同的管理,从合同的起草、评审、签订,直到合同的履行检查,要做好全过程的监督。只有真正搞好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作,实现对劳务队伍的全方位管理,才能实现项目施工管理目标,施工企业才能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执行力建设是劳务分包管理能力和素质要求
【关键词】劳务分包;问题;对策
一、工程劳务分包管理
劳务分包指施工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可以将劳务作业部分工作量在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来完成,比如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砌筑等工程劳务分包。本文就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及合同签订、现场管理、进退场管理等进行叙述。
1.1劳务分包企业的选择
劳务分包企业需要承揽业务,首先应具备相应的资质。目前相关单位在劳务供方选择上仍存在不足: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的对劳务分包企业的审查规定不严。一般情况下:具备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进行报价,大多施工单位比价注重劳务分包单位的报价,对其综合素质要求审查不严;且一般价格合适后,劳务分包会先进场,进场后边施工边谈合同,导致合同不能及时签订或对过程中的劳务付款支付及结算存在一定影响。
1.2分包合同单价及相关内容
分包合同范本推行不广,劳务合同签订不规范,条款签订缺乏规范性、严密性;有的分包合同中的合同数量不能明确,有的劳务分包合同单价的组成不能明确。
1.3建议建立劳务分包招标制度
建筑业人员流动较大,劳务分包企业也不例外,且人员综合素质较低,劳务分包企业的内部管理水平也待提高。劳务分包亦应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那样成立专业的招标管理机构,由招标管理机构统一组织招标管理及相关部门参与、指导、监督工作。
1.4健全合同签订相关流程等
劳务合同亦应履行合同评审制度,且应及时签订,合同签订合法,明确合同单价组成,避免后期施工时产生不必要争议。合同中亦应明确相关违约责任的处罚等。
1.5劳务分包施工
劳务分包施工前,应进行相关施工前安全教育,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不能松懈,项目部内部的培训、教育等应定期进行。劳务分包亦应做好隐蔽验收验收,工序间的交接验收等。
二、实例阐述劳务分包中存在的问题
中铁六局京石指挥部成立于2008年8月,下设3个项目部,分包单位57家,签订劳务合同179份。
2.1违背合同约定
劳务分包中违背合同约定的事情时有发生。在很多项目部中,这种问题普遍都存在,为了简单省事,签订的劳务合同简单粗糙,权利、责任、义务约定不明确。很多项目都不重视合同的起草、拟定工作,只是随便在网上找个文本拿来就用,致使不同项目的劳务合同五花八门。在签订劳务分包前,很多项目部的合同评审都流于形式,甚至不执行合同评审工作。在本工程中,邯郸市锦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出现了超合同约定付款的现象。在2011年的一次检查中,我们发现3月份统计付款140.2090万元,当月开累结算142.2117万元,付款比例98.6%,4月开累结算175.1994万元,4月当月按未付款统计,付款比例81.17%。合同条款16.3约定:“本合同每月预留结算价的25%作为保证金(不计息),其中15%作为安全、质量、环保、民工工资发放保证金,于本合同工程劳务项目完工,经工程承包人确认无相关问题后返还劳务分包人;其中10%作为其他风险保证金,于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2.2基础资料管理不规范
劳务分包的基础资料管理不规范。合同的基础资料包括合同当事人的资信资料、《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营业执照》、从业资格要求的相关证书、来往函件、数据电文、招投标文件、合同、补充合同、会议纪要、来往函件的签收单据、合同评审表(记录)、合同登记表、合同交底纪要、合同履行信息表、财务结算凭证、状和答辩状等。很多施工企业不重视合同基础资料的管理工作,以为合同签订完毕就是合同管理的结束,并不注意收集和保管合同的基础资料。当发生纠纷需要用到这些资料时,才意识到它的重要性,给施工企业带来了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2.3对劳务分包施工缺乏过程控制
项目部在劳务分包队伍进场后,管理粗放,缺乏过程控制,施工日志缺乏,技术交底流于形式,导致劳务分包大材小用,小材不用,材料浪费严重,经常会造成工程隐蔽部位的质量缺陷,也对后期结算不利。本工程中保定宏大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进行分包合同施工过程中,合同中规定钢筋制作与绑扎合同单价为400~500元/吨,太原公司限价为380元/吨;墩台身施工费合同价140~200元/m3,太原公司限价为105元/m3,凿除桩头35元/个,无限价,项目部介绍超限价分析已报太原铁建,在实际操作中未见批复。合同条款约定钢筋损耗系数2%,项目部扣除1%的废料,废料按市场价计算。截止目前实际没有执行。合同条款对于可以调整的劳务报酬约定:“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具体见其他条款”本合同没有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注明可调整的条件。
三、劳务分包过程中出现问题的策略
3.1建立健全建筑企业分包制度
项目部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分包管理制度,制度要求要可操作性强,便于理解,应用范围广,涵盖内容丰富。制度建立后,要组织项目部相关部门做好宣贯工作,保证制度在项目部得到充分的应用和落实,不是仅仅停留在表面。
3.2选取劳务分包组织应慎重
全面考察,优化选择外包工程队伍,原则:一是面向社会,实行投标竞价,议标等办法,选择实力更强、技术水平更高、更易于管理的分包队伍,力求做到少而精、合理包价、合理成本,提高项目盈利水平。对外部队伍事前进行严格考察,必须符合以下几方面条件:一是外部队伍具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等级证书);二是有与所承担工程项目相应的资质、施工和组织能力,并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三是直接承包必须持有与资质相符的法人证书或法人委托书;四是在本企业或社会上有良好的信誉。在具备以上原则和条件的前提下,双方履行程序,协商一致,并根据投招标、议标等所确定包价,并按分包价一定比例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正式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承诺书,进入施工现场。
3.3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
公司最好编制公司内部的分包合同范本,为项目部签订分包合同提供参考,合同内容应该全面,应充分考虑到可发生的各种情况,在合同中都应明确约定,避免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时,合同中无相关条款可依。与此同时,项目部要与劳务队伍签订《工程廉政协议书》。
结束语
总之,劳务分包模式是国家法律允许的分包形式,也是当前建筑业的普遍做法,只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包管理,才能保证分包队伍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进度与项目效益,实现最大程度的盈利。
参考文献:
[1]孔祥元.浅议建筑施工劳务分包机制[J].四川水泥,2015,09:103+35.
关键词:工程项目;劳务分包;风险;控制
中图分类号:E271文献标识码: A
随着施工企业经营开发的力度加大,中标项目越来越多。但是,企业的资源增长速度将无法满足经营开发的需要,劳务分包生产经营管理几乎成了项目施工核心部分,贯穿了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项目施工的好坏与劳务分包的管理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劳务风险也贯穿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所以要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以保证项目效益利益最大化。
1、劳务分包管理现阶段风险主要体现
1.1劳务队伍引进随意性较大
项目部引进队伍随意,不是优先从资源库里查找,甚至通过层层关系介绍,且对新引进的分包方没有按公司管理办法报公司审批后准入,为后期的管理留下了风险隐患,导致单位利益受损。
1.2管理人员经验少及专业水平有限
随着企业项目的增多,生产规模的扩大,各种管理资源压力凸显,专业人才捉襟见肘,给施工生产管理带来前所未有的压力。很多项目工经人员在项目不到半年就提任到负责人的岗位上,导致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能力有限,由于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没有现场实际工作经验,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再者还要忙于应付业主计量、报表、检查以及变更资料等,根本没时间对每份合同进行研究,导致签订合同时未对工作内容、质量要求、施工及验收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合同文字不严谨,往往让对方钻空子,致使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和违约不断,由此造成的民工讨薪事件还常有发生,使企业蒙受损失。
1.3合同交底不到位
合同交底是规范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工作的需要,只有充分理解合同才能正确履行义务、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企业一般比较重视合同签订,但在合同签订后对合同的分析和交底往往不够重视,合同的签订与合同的执行脱节。现场管理人员只知自己的工作职责,对合同具体内容却知之甚少,也就无法发现合同中隐藏的各类风险。由于不清楚合同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对工程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及材料的浪费现象上就没有依据去管理。没有交底,内部成员也由于权利义务的界限不清引起内部职责争议的发生,降低合同管理效益。项目合同交底普遍存在只对各项目队队长及技术主管进行交底,但项目队长未将合同交底再贯彻至现场管理人员,导致现场部分管理人员执行合同有偏差,甚至项目部大部分人员认为合同跟自己没关系,是合同管理人员的事,这样就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分不清双方的责任和权利。如合同单价中含机械费,而因现场管理人员不清楚,将机械随意给劳务队伍使用,还有劳务单价中含二三项料,但物资人员对合同不了解,仍采购二三项料发给劳务承包方,造成项目成本流失。
下面就交底不到位造成巨大损失列举一案例:某项目车站土石方施工,设计80万方(土石比例1:1.66),分包合同综合单价为17.5元/立方米(土方7.5元/方,石方23.5元/方)。过程中,开累结算48万方,工程技术人员未进行现场实地测量,认为是大包,每月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收方、结算,劳务结算的人员又不去现场,土石比例不区分,结算单价按照综合单价结算。开累结算工程款=48*17.50=840万元后,劳务款结算及时,没有拖欠劳务工程款。之后协作队伍以劳务分包单价太低,亏损为由消极代工、停工,产生严重纠纷,后经现场实地查实,实际完成总方量为28万方(土方完成26万方,石方2万方),造成多结算=840-(26*7.5+2*23.5)=598万元,出现数量和单价双超的现象,损失无法挽回。
1.4劳务人员工资管控不到位
近年来以农民工工资为代表的劳务人员工资是一道高压线,施工企业虽然已经认识到了这一风险,但仍然屡有“触电”者,究其原因,还是对劳务提供商的工资发放情况监督不到位。民工因领不到工资而罢工。影响主包方正常施工生产,分包方再把拖欠问题的矛盾转移给承包方,叫闹事民工到承包方要钱甚至上访,产生纠纷。
1.5分包方利用承包方的怕打官司的心理
承包方通常怕打官司,因为无论官司大小,承包方的信誉、资质、资金和精力等都要受到损失。而分包方则不怕,他的生存空间是承包方无法比的,一旦打官司,就采取“死缠烂打”。
2、劳务分包管理风险控制方法
1.1从源头引进优秀合格的劳务队伍
首先企业应建立优秀劳务资源库,培育自有施工队伍,避免受制于人而束手无策。项目要每季度对劳务分包方进行无记名测评,将测评结果报公司,公司主管部分建立分包方档案库,使资质合格,信誉好,队伍实力强的分包方能作为首选队伍。对那些打招呼队伍,关系户队伍,应慎重选择或拒绝。
其次严格执行劳务队伍招议标制度和工作流程,推行劳务竞标,并不是一味追求低价中标,而是通过公开、公平的竟标,在确保发包单价合理的前提下,围绕指导价或限价选择优秀的劳务队伍。大量项目实践证明,推行劳务分包竞标制度,既节约了成本又引进了信誉好的队伍,避免了效益流失的风险。如在合肥市政道路某项目劳务队伍招标中,仅Φ1.5m桩基一项,通过竞标确定旋挖钻综合发包价330元/m(含成孔、清孔、灌注砼、挖机吊车等除钢筋砼主材费外的全部费用),低于其他市政标段单价约80元/m;仅此项就比以往发包费用节约了成本尽800万元。
最后严格执行劳务队伍引进实行实名制推荐,坚持谁引进谁负责,确保队伍既由项目管控也要做到推荐人协管。
2.2加强提升员工自身素质
员工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效益的成败,提高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故企业要想良性发展,必须首先加强员工素质培训力度,可以组织员工参加专业的知识讲座或技能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与实践相结合,培养更多的技术能手、工作能手。还可以通过公司到一线组织的各项大检查,针对检查条目及公司管理办法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讲解、分析及实例培训,使现场管理人员更好的理解公司相关办法,以加强自身对项目的管理能力。利用公司部门资源,每人对口几个项目,采取一对一直管、培训、导师带徒等方式,还可以通过收集公司内外部经验材料,到兄弟单位及其他公司进行经验交流培训。其次要加强企业人才资源引进,并以“事业留人、感情留人、适当待遇留人”为核心管理理念,大力引进并留住现有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为企业人才队伍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提供保障。
2.3合同交底覆盖面要广,做到全员了解合同
合同交底应对生产口及现场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全员交底,还有合同交底不要以整个合同版本进行交底,要简洁明了,合同交底主要从承包方式、承包的工程内容、单价构成、支付条款、质量要求、安全要求、材料及机械承担形式及超耗系数等方面简述明了的进行交底。
2.4加强劳务用工工资发放
施工企业不但要及时向劳务提供商结算劳务费用,还要建立相关机构或者设专人直接监督劳务人员工资发放情况,及时记录进场劳务的具体人数和名单,工资发放时实地监督,必要时录像保存证据;要在结算款中提取工资发放保证金,一旦出现劳务组织者逃匿,直接用工资发放保证金发放劳务人员被拖欠工资。保存和收集劳务用工方面的各种证据。此时,各种证据的收集保存尤为关键,并取得对方签字,或者由劳务人员写出符合实际的情况说明,以备发生纠纷时举证。
2.5关键工序必须实行架子队施工组织模式
公司在“急、难、险、重”专业和工序上,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减少经营风险,利于项目经理部平抑劳务单价,控制制造成本,实现项目效益最大化,确保工程项目的工期、安全、质量、效益有序可控。
2.6积极探索及推行多工序分包模式
推行多工序分包,范高效利用社会资源,培植规模化、专业化和长期化的优良分包方,一方面缓解现场技术管理资源紧缺现象,二三项料、周转料及机械费尽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另一方面让外部劳务队伍形成规模效益。如果项目整体策划时劳务分包合同较多,多工序分包和专业分包较少,总数量大,无形中也增加了各部门的结算、核算工作量,出错的机率增加,导致项目部带有“保姆式”服务,管理难度加大。
2.7正确看待分包合同纠纷.积极应对官司
分包合同通过好的分包队伍选择和严格的合同管理,虽然能将合同纠纷降低到最小。但是,仍无法杜绝合同纠纷,无法杜绝官司。因此,施工企业出现合同纠纷或官司是正常的,一定要正确看待。在分包合同管理过程中,承包方应加强照片、声像资料等原始资料收集、整理和保管。一旦出现合同纠纷,通过这些资料作为证据,就能心里有数,即使打官司,也能掌握主动。
本文通过本人从事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以来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与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控制与对策,以减少和规避劳务纠纷发生,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