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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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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车辆管理制度

公交车车辆管理制度范文第1篇

市政府召开这次全市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分析当前全市客运市场经营和管理的现状,针对其经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动员全市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任务,强化责任,加强出租车市场规范化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营运行为,妥善处置农公班车营运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维护经营者和乘客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为加快全市经济社会新一轮追赶式发展提供规范、有序的客运环境。市政府对开好今天的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在认真组织调研的基础上,专题召开了加强客运市场管理的市长办公会议,对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要求、措施和目标予以了明确;前不久,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又专题研究并通过了《高邮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该办法已经以政府文件予以了下发。下面,我代表市政府就进一步强化全市客运市场管理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我市按照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目标,积极推进以出租车为重点的客运市场规范化管理,加大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加快推进客运市场建设,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客运通达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到去年底我市乡通村公路实现了村村通的目标,所有行政村灰色公路通达率达到了100%。同时,结合乡通村公路建设,按照路运一体化的要求,在不增加经营主体、不增加客运车辆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农公班车、公交车的营运线路,加快建设农村客运站点,积极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化建设。目前全市农村客车候车站点已达238处,共有229个行政村正常通上了客运班车,极大地方便了广大农民的出行。

2、城区出租车形象有了较大改观。全面实施出租车“五统一”的规范管理制度,即统一实行制(公司化经营);统一车身颜色和专段号牌;统一安装由运管部门监制的固定式顶灯和由质监部门检验合格的计价器;统一核发《从业资格证》、《出租汽车服务卡》和《出租汽车出城卡》;统一执行规定运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针对汽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的实际,通过听证程序调整了出租车运价;出租车一律实行流动经营,群众出行便捷、实惠,出租车市场秩序得到了根本改变,受到了人民群众、上级组织和市人大、市政协的一致好评。

3、探索了出租车管理的新办法。在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前提下,对其未尽事宜,积极探索通过签定行政合同和企业合同的方式,对相关规范管理的要求予以明确。去年市运管处与四家客运出租车公司签定了出租车经营权使用合同,进而再由出租车公司与出租车驾驶员、车主签定企业合同,通过合同对出租车公司管理职责、出租车行为规范和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以及出租车经营期限予以了明确。同时,积极清理出租车行政和企业收费,规范收费行为;大力组织出租车星级优质服务竞赛活动,评定三星级出租车22辆、二星级出租车47辆、一星级出租车164辆。

4、客运市场综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去年,以打击非法营运、取缔“黑车”经营、规范各项收费为重点,全面组织了客运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完善了出租车的公司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驾驶员管理制度、“五统一”管理制度,共出动执法人员1600多人次,检查出租车620辆次,其中查处无营运证的“黑车”85辆,317辆出租车全面调整了计价器、更换了顶灯,同时检查其它客运车辆210辆次,及时调处农公班车、公交车及出租车之间的营运矛盾,全市客运市场得到了有效规范,全年客运无重大事故。

回顾总结近年来全市客运市场的经营和管理工作,我们既要看到成绩,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市客运市场经营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报废和下线客运车辆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虽然进行了整治和打击,但受利益驱动,在少数乡镇问题仍然非常严重,安全隐患很大。二是无营运证的客运车辆,上路兜客非法从事客运经营,与合法经营者形成不平等竞争,这些“黑车”经营者绝大多数没有经过必要的安全和从业资格培训,车辆达不到营运技术标准,不按要求办理相关保险,坑客、宰客、甩客、倒客行为时有发生,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三是少数出租车车容车貌不整洁,不遵守交通规则,乱停乱靠,随意掉头,不执行规范的运价,遇恶劣天气、节假日有拒载和不打计价器乱收费的现象。四是少数农公班车不按规定线路窜线经营,特别是今年上半年由于交通工程建设、改造的面比较广,部分农公班车和公交车营运线路需要作适当调整,阻挠线路调整、不执行调整线路、擅自改变运价的问题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和矛盾已经损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危及了客运行业的生产安全,破坏了客运行业的形象,影响了全市社会稳定的大局,必须引起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二、规范有序,严格出租车市场规范化管理

针对出租车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以及出租车营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前不久市政府在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广泛调研,制定了《高邮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试行)》。这个办法就是今后规范管理出租车市场的依据,必须得到全面、严格的执行。

1、要建立健全出租车准入和退出机制。

按照优胜劣汰的要求,实行出租车总量动态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管理出租车市场的重要原则。前几年,由于我市出租车市场处于培育阶段,市政府对出租车准入实行了最严格的控制,但是综合考虑城区规模的扩大、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的增加等因素,“十一五”期间对出租车总量控制的办法将作出适当的调整。出租车运力发展的总体原则是“总量控制,适度发展”,新增出租车辆一律由出租车公司提出,由客运管理部门根据运力发展规划,结合上年度出租车公司综合考评结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投放新增出租车准入额度。对新成立的出租车公司将严格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出租车退出客运市场有2种情形,一是正常性退出,客运出租车经营权使用期限与该出租车有效使用年限一致,即最长经营期限为8年,车辆报废后经营权自动终止,如果该出租车公司在经营期间遵纪守法、运营安全、服务质量优良,可优先获得新增准入额度;二是惩罚性退出,对于触犯国家法律法规、重大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多次违章营运、服务质量恶劣的出租车,必须坚决予以清退,所退出的额度按择优的原则奖励给管理运营规范、服务质量优良的出租车公司。

2、要大力推进公车公营。

客运行业不同于普通的行业,是社会关注的敏感点,客运单位不仅是一个服务企业,更是一个社会责任单位,客运出租车不能搞单车经营、单车承包,必须全面推行公车公营。今后,新增、更新的出租车辆必须实行公司化经营,禁止挂靠或变相挂靠经营,否则一律不得获得新的出租车准入额度。推行出租车公车公营,并不是没有市场竞争,更不是回到计划经济的老路上,出租车公司在经营一体化的前提下,产权可以多元化,可以通过参股经营的方式,把车主变成股东,公司对出租车进行统一管理,原来的车主可以在获得营运收入的同时,参与公司分红;出租车入股后,就是公司的集体财产,就必须按照公司的章程,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营运,绝不允许变相有偿转让经营权,确保真正实现经营的一体化。

3、要加强出租车公司的规范化管理。

这一次出台的出租车管理办法,较以往的一大创新,就是通过规定由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签定行政合同,把法律、法规和政策未涉及到的相关要求,也纳入规范化管理。出租车公司作为规范管理出租车驾驶员的责任主体,要组织广大驾驶人员认真学习管理办法,切实履行好规范管理出租车营运行为的职责。这里特别要强调的是,出租车公司要规范企业收费行为,所有收费项目必须经物价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出租车公司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或提高标准;对于不合理的收费行为,出租车驾驶人员要主动与企业交涉,按照正当渠道予以反映,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及时介入予以处理。如果因企业收费不规范,或者只收费不管理,而造成后果的,市政府将责成有关部门严肃追究相关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直至吊销其客运的资质。

4、要全面提升出租车的服务质量。

出租车是反映一个地区文明水平的重要窗口,出租车服务水平是一个地区发展环境的重要标志,广大出租车驾驶员在过去的营运服务中总体上做得比较好,希望大家继续发扬,同时也希望大家今后一定要多做对高邮发展有利的事,不做对高邮发展有害的事。在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出租车驾驶员必须遵守的10项规定,以及明令禁止的12项行为,这些行为规范应当讲是对出租车驾驶员的基本要求,是必备的职业素质,必须得到落实。同时,要以出租车星级服务和出租车公司星级管理竞赛活动为抓手,全面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一是要提高安全服务水平,出租车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定期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是要提高诚信服务水平,出租车要按合理线路行驶,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严格执行规定的运价,不得无故拒载乘客、中途甩客;三是要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出租车要保持车容整洁卫生,驾驶员要衣着整齐、文明用语、礼貌待客。

三、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客运市场非法营运的整治行动

这次全市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围绕“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服务规范”的客运出租车市场建设目标,坚持“依法整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高邮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行动,采取有力措施打击和取缔非法营运活动,全面规范客运市场的管理、营运等行为,促进全市客运市场秩序的根本好转。

这次全市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从7月1日开始,到9月底暂告一段落。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调查摸底、弄清情况,这项工作从6月19日市长办公会议之后已经开始,到7月18日结束,主要任务对所有非法营运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宣传发动,为全面开展整治行动做好充分准备;第二阶段为区别情况、拟定方案,时间为7月19日到7月25日,主要任务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高邮自身实际,在考虑到群众出行方便、安全的前提下,制定周密的行动方案;第三阶段为联手行动、集中整治,时间为7月26日到9月20日,主要任务是抽调人员联合执法,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客运市场中存在的非法营运问题彻底予以查处,促进全市客运市场秩序的根本性好转;第四阶段为总结经验、巩固提高,时间为9月下旬,主要任务是进行认真总结,落实长效管理措施,保持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

集中整治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一定要坚持标本兼治、协同作战,各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主动配合,积极联手,着力落实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1、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奠定专项整治的思想基础。开展客运市场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一定要舆论先行,发挥舆论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营造强烈的氛围。各有关部门要运用一切宣传手段,在城区和集镇主要街道上悬挂宣传横幅,设立宣传戗牌,多层次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印发宣传资料,真正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专项整治办公室要把客运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特别是市政府刚刚出台的《高邮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编印成宣传手册,广泛散发到驾驶员手中,同时派出宣传车,在全市范围内流动宣传;要设立热线电话,解答群众的咨询,接受群众的举报。电台、电视台及有关新闻媒体,要跟踪报道整治行动的进展情况,宣传整治行动的成果,对极少数顶风违法者要坚决予以曝光。总之,要通过多渠道、多途径、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壮大开展客运市场非法营运整治行动的声势。要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的意义,了解全市客运市场,特别是出租车、公交车和农公班车营运市场的现状,了解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解、配合与支持客运市场非法营运整治行动;要使无证经营者真正认识到非法营运给国家、社会带来的危害,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自觉停止违法营运行为;要使合法营运者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客运市场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守法经营,文明服务。

2、积极开展源头控制,堵住非法营运的入口。一是要加强自备车管理,各乡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将自备车承包给驾驶员从事或变相从事出租营运活动,对已让售的车辆要及时办理转户手续,要自觉不使用非法营运车辆、不为非法营运车辆提供虚假证明、不为非法营运车辆说情,更不得包庇、纵容非法营运,市监察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车辆及时作出处理。二是要严肃查处汽车租赁公司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汽车租赁公司提供的是汽车出租服务,不是汽车客运服务,其经营范围和方式与出租车公司存在本质的区别,汽车租赁公司不得超越经营范围、变相从事出租车营运,相关部门要对已经登记注册的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合法性进行认真检查,进一步明确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范围和方式,对违规从事营运活动要坚决予以查处,直到吊销执照。三是要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状况的检验,根据《江苏省汽车报废标准》的要求,加强对各类客运车辆的技术检验,按照相关规定,对达到行驶年限的客运车辆要实行强制报废,确保客运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四是要加强客运企业内部管理,客运企业要教育广大驾驶员守法经营,服从管理,不断提高从业素质,做到从小事做起、从平时做起,共同促进全市客运水平的提高。

3、大力组织联合执法,提高整治行动效果。要认真开展联合执法,把联合执法作为整治行动的关键环节来抓,市交通、公安、城管、市容执法、物价、质监、安监、工商等部门,是全市客运市场非法营运整治行动的主力军,既要各司其职,更要协同作战,真正形成声势和合力。交通部门主要负责“黑车”查处和车辆营运秩序的规范,严厉打击伪造、倒卖营运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安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和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严肃处置各种抗拒执法的行为;城管和市容执法大队负责管理客运车辆在城区的运营,查处乱停乱靠、乱做广告等行为;物价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运价违法违章行为;质监部门负责调整、检查出租车计价器;安监部门负责根据安全生产要求和具体实际,提出安全工作意见,并对有关企业提出整治要求,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予以通报并责令整改;工商部门负责牵头检查汽车租赁公司的经营行为,依法查处超越经营范围的行为。要积极创新整治形式,既要采取定点稽查,又要采取流动稽查;既要采取一般检查,又要采取重点检查,在主要路段和交通要道口设岗布点。要切实强化整治手段,一是要依法进行整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依法行政,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员要守法遵章,一句话,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二是要发动群众举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相关部门要在更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及时查办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三是要从快从重处罚,在集中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做到迅速反应,快速出击,对违法违规事件,特别是对无理取闹、带头闹事的处罚,要依法按照处罚上限处罚,绝不姑息迁就,以增强震慑作用,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目的。

4、强化制度建设,实现客运市场的长效管理。集中整治只能解决一时的问题,要实现长效管理,必须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的手段,多管齐下,规范市场秩序,提升营运水平。要严格执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用足现有的管理政策,坚持和完善出租车运价听证制度、客运车辆年检年审制度、客运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大对客运企业和客运车辆的检查考核力度。要全面建立客运企业和车辆守法经营、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档案,组织开展文明企业和文明驾驶员的评比活动,通过先进典型的带动,促进全市客运市场的规范。要完善客运安全的各项制度,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贯穿到整个客运工作当中,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客运企业要认真抓好内部安全管理,坚持安全营运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特重大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事故;运管部门要严把安全“三关”,即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四、以人为本,妥善处理好农公班车营运中出现的矛盾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市通乡公路和乡通乡公路改造、建设的力度较大,受施工条件的影响,部分市乡公路暂时交通中断,加之近一段时期高邮湖水位上涨,漫水公路已全线实行交通管制,部分农公班车(包括少量公交车)营运线路受到影响,给沿线的群众出行和车辆通行带来了不便,对此,各有关部门、乡镇要高度重视,超前工作,妥善处理好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

1、要加大正面宣传引导力度。一方面要大力宣传公路建设的重大意义,交通是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先导产业,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与改造步伐,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只有克服因公路建设与改造带来的暂时通行困难,才能换得今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广大群众的长远受益,对于这个暂时与长远、小难与大利的辩证关系,一定宣传好、教育好、引导好,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要向全社会广泛通告受到影响的通行线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通告公路建设、改造的情况,高邮湖水位的变化情况,需要绕行的公路情况,要在交通中断公路的前方交叉道口设置绕道行驶的警示牌,尽可能让过往车辆和人员少走回头路。

2、要抓紧制定农公班车营运线路的调整方案。农公班车、公交车是广大群众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不能因为原运营线路的暂时中断而停运。沿线乡镇作为责任主体,要在认真调研和做好相关村组、群众工作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抓紧制定合理的农公班车、公交车营运线路的调整方案,确保客运车辆有路可行;对改行道路不适应客运班车通行的,要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该维修的路肩要维修,该拆除的路障要拆除,该保养的道路要保养,保证车辆通行顺畅。湖西线路的农公班车如果需要从市外绕道,市交通局要迅速与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加强与沿线兄弟县市协调,切实保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改为在漫水公路两端运营,可以分别把站点设在客运班船的起始处,但不允许带客至漫水公路两端的封闭点。漫水公路实施交通管制期间,高邮湖客运班船要正常开班、准点开班,并通过多种途径将班次安排情况向全社会广泛通告,尽可能方便广大群众的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