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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费用的使用、报销、控制管理,本着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的原则,规范公司费用报销标准。特制本制度。
二、报销项目
日常报销费用主要包括:差旅费、通讯费、交通费、办公费、业务招待费、交通费用、培训费等。在一个预算期内,各项费用的支出原则上不超出预算。
三、费用报销基本流程:
四、费用报销标准:
1、差旅费
项目
报销标准
岗位级别
备注
一般员工
主管级
经理级
交通费
/
/
/
住宿费
100-200元/晚
100-200元/晚
100-200元/晚
伙食费
40元/天
50元/天
60元/天
通讯费
10元/天
10元/天
10元/天
注:出差到境外,住宿标准可上浮200%。
原则上除经理级外,其他员工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通讯费
2.1
手机话费标准为月度话费上限金额,直接补助到工资中。
2.2
享受公司通讯补助的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3、办公费用
3.1公司办公用品的购买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由各部门填制办公用品申购单,交至行政部,行政部将办公用品申领单报请公司总经理审批。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向财务借款统一购买。拿到正式发票的当天,由经手人、入库验收人、部门经理签字齐全后,报总经理审批,合格后,由经手人到财务报帐。
3.2行政部对公司办公用品建立领用台账管理,领导用人要签字确认,每个月末,行政部对办公用品进行盘点,财务部负责监盘。
4、招待费
4.1一般工程费用在30000元以下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400元;30000元以上的,业务招待费用不超过800元,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
4.2公司招待费报销时凭餐饮、副食等发票报销,写明时间、地点、人数、事由等。
5、交通费
5.1公司车辆产生费用:公司因工所配车辆,实行专人管理制,责任人负责该车的维护保养、保险费用交办、油费管理等工作,具体费用实报实销。
5.2公司所配车辆加油,统一实行充值卡操作,一车一卡,随车携带。原则上不在采取现金加油。
5.3
因公产生的过路费、停车费,报销时须注明时间、地点,事件等。
5.4其它岗位人员因公产生的交通费用,注明时间、地点、路线、事由后统一贴票报销。
6、培训费:
6.1公司的培训费用统一由行政部门根据公司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具体费用实行实报实销。
五.报销票据要求
1、外来原始票据
1.1正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来原始票据指购买物品或支付费用等取得的发票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等。原始票据基本要素应齐全:原始票据上印有税务局或财政局监制章,必须加盖对方单位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否则视同白纸发票一律不予报销。原始票据台头应列明公司全称。若无法取得发票,则应写明事由,并由收款单位开具收据并加盖收款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购买实物的原始票据正文应详细列明日期、品名、单价、规格、数量、金额(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并填写入库单。凡以笼统名称及汇总金额列示时,还应附有售货单位出具的明细单并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章(例如:电脑小票)。打车票,停车票等应当在发票上注明使用出租车事由以及出发地和目的地,无法说明原因的不予以报销。
(3)如果办事人购货物时发现以上任何一个环节漏填或涂改、挖补,必须要求对方单位重开,发现有笔误的应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章。如发票已标明手写范围或注明手改无效,需对方单位重新开据。
1.2票据时限:票据应在办理事务完成后,一周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不得跨年度报销(12月20日后取得的票据可在下年度1月报销);特殊情况当年不能报销,需事先填写情况说明书,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在下年度报销。
六、本制度从签字日开始生效,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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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招待费 管理 报销 改革
本课题为“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项目(财审专项),课题编号:1252CS204
所谓招待费是指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执行公务或者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个人及相关单位需要的合理开支,其中包括接待地发生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等,都统称为招待费。随着我国近些年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的大幅增加,随之带来的是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开支数额的增加和超支,原因固然有业务活动增加需要,但在管理、报销等操作上也不乏存在漏洞、违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探讨与改革,从而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支出,彻底刹住挥霍浪费不正之风
一、招待费管理与报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违规结算,不经银行转账而使用现金支付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招待费用明显已经超过了现金支付限额,但是仍然不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而使用现金支付;上述做法的存在,原因一方面可能是故意通过某些账务处理来隐匿超支的招待费用;另一方面则有可能通过借招待费用之名来侵占、贪污钱财,或者套取现金发放“福利”。
(二)超标准接待现象严重,导致开支处理困难
目前,我国各基层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标准不一,这也导致超标准接待现象的存在,特别是基层事业单位在接待上级部门时普遍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超标准接待现象的存在的,直接导致招待费用“超支”,为进一步的开支报销处理带来困难,应该考虑对接待标准进行“量化”实施。
(三)招待费用管理报销中的事由欠缺明确
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用报销单据属于典型的税务定额发票,其看似符合相关规定,但是由于此类发票较容易获得,且发票“无抬头”导致无法看出消费项目、消费事由,并且该发票是出票不留底,给部分单位虚开发票、虚报招待事由等提供了便利条件,很容易产生“猫腻”。
(四)招待费用统计口径过于模糊且不统一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我国政府支出经济分类中公务接待费用统计口径的模糊且不统一漏洞,只要稍加进行账务处理,就能明显降低单位的招待费的数字。如:除了利用正常列支渠道报销一部分接待费用外,还可以将公务接待费“包装”成会议费、培训费等名目列支报销;以及以项目综合管理费等名目列支报销;或者以财政拨款以外的资金列支报销。
二、招待费管理、报销制度改革措施与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促进透明化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需要结合自身情况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招待费用管理制度或者实施细则,首先从单位内部对公务招待行为及费用支出进行约束,促进单位的公务接待经济支出合理化。其次,公务接待报销透明化管理;先从单位高层管理人员入手公开其招待决策行为,并建立招待行为决策者财务报告机制;然后财务会计人员要就报表的真实性进行核查,保证“透明”的真实性;同时对银行转账报销方式等进行核查、把关。
(二)公开实行招待费开超支惩处机制
招待费是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正常与重要成本之一,正常的开支是被允许的;但就目前实际情况来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招待在社会上已经变成了过度消费、奢侈浪费的代名词,广泛被社会所诟病,严重影响行政事业单位的社会声誉。针对上述问题,有必要公开实行招待费用开超支惩处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违规单位”名单,并对直接决策人进行严惩。
(三)重新核定地方公务接待报销标准
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之前可谓已泛滥之势,有必要就地方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用标准进行重新核定,应该依据单位所在地方平均消费水平,参照单位收入情况,制定符合地方单位实际的公务接待标准及其实施细则,并根据不同类别行政事业单位的业务量、公务接待量具体核定招待费金额,并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后严格执行。
(四)规范接待费会计核算,统一口径
加强对公务接待费管理的主要目的是控制公款吃喝。因此,在进行接待费核算时,有必要将所有与接待有关的费用都统计进来,其中包括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各种形式接待费用;只有核算出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真实情况,做到对内对外的公开透明,才能彻底制止公款吃喝。要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要认真审核本单位的招待费用支出情况,要全部反映在“招待费”科目中,不得分散、转移列入到其他支出项目中;这一过程中为了便于分析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构成情况,可以在“招待费”科目下设置日常公务接待、招商引资接待及其他特殊接待几个二级科目,相应二级科目应有对应标准、细则。
(五)规范与严格履行招待费报销手续
就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报销手续来说,应该建立一套程序予以控制,旨在保证招待费用报销不偏离其本来的功能和目的,保证财政资源运用不偏离纳税人的利益。在程序上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在财务上将招待费进行单独列项,并有意识提高单位招待费的准入门槛,如:招待费用报销执行“三单”制,即接待审批单、消费项目清单和发票,并且招待费报销必须要有 2 人以上经办人、证明人的签字,同时注明接待事由。报销过程中,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要加强对招待费发票的审核,如果发票不符合规定或者相关报销手续不全,财务人员坚决不予报销。
(六)公开透明,实行公务接待货币化
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外出办公过程中,一方面要由接待单位包吃包住,另一方面则又要回到本单位进行出差伙食补助报销,这样就为单位人员利用公务谋利提供了可能;国际上比较通行做法是将公务接待花销计入薪酬,对行政事业单位中有公务接待需要的岗位设立一定资金额度,将这么资金打入工资,无论这部分资金是盈余还是不足,最后都由支配者把握,这种做法称为“公务接待货币化”。公务接待货币化,一方面保证“专款专用”,另一方面也有效防止公务接待的过度、过滥消费。
(七)精确核定公务接待货币化的标准
精确测算与核定行政事业单位每个有公务接待岗位的接待费用标准,是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货币化改革的关键。当前部分地方、行政事业单位的做法是以某个岗位前3年的职务消费平均额为基数,在剔除一部分职务消费水分后,按着一定的比例下调来核定公务接待货币补贴基数,以此作为行政事业单位某岗位的公务接待费标准。对于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货币化标准核定,其还要考虑不同地区之间、不同单位之间及不同级职位之间的差异,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单位公务接待量应该比经济基础相对较差地区的单位公位接待量要多,职务公务接待消费标准也要高。
(八)创新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管理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公务接待管理与监督模式在规范同时也需要创新,需要将好的想法进行实践应用,通过对公务接待环节的不断细分,将创新思路渗透到公务招待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去。比如进行相关人员的定期重新编制工作,比如酒店和招待用品等采用招标方式采购,比如平级人员之间进行周期性的检查,等等。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可以促使单位所有人员都能参与进来,对公务招待这一敏感行为进行监督,最终达到节约资金、防止腐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济行为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冯晨.从“三公经费”公开谈高校财务管理工作的影响及改革思路[J].管理观察,2013,(32)
第二条凡在我县范围内的水口林、风景林、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有保存价值的古树群、原始次生林等,均可按本办法建立森林自然保护小区(以下简称自然保护小区)。
第三条自然保护小区的面积一般在1万亩以下。自然保护小区划分核心保护点和实验区。
核心保护点,是指自然保护小区原生性生态系统的典型区域或野生动植物物种生存、繁衍相对集中的地域。
实验区,是指自然保护小区内开展科研、生产、教学、旅游等活动的区域。
第四条自然保护小区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生态建设总体规划,在调查研究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规划设计,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列表造册立档,并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经批准建立的自然保护小区,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自然保护小区进行挂牌保护。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自然保护小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管护措施,并配备专职或兼职管护人员实施管理。
第六条自然保护小区经批准建立后,管理单位应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一)实行封山育林。自然保护小区范围内的林木,未经批准,均不准采伐、打枝、采松脂;确需进行抚育间伐或更新采伐的,应在有利于促进林木生长前提下,提出设计报告书报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禁止在自然保护小区范围内擅自采石、开矿、挖砂取土,以及毁巢取蛋、放牧牲畜、采集和挖掘树木植物、捕杀野生动物等活动。
(三)自然保护小区范围内的林中空地,应进行补缺补植,全面绿化。
(四)积极防治森林病虫害,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五)自然保护小区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坟墓。
第七条凡在自然保护小区范围内,因项目建设需要,确需进行勘探设计、修筑工程、开采矿产、旅游开发等活动的,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经县政府相关部门批准。
经批准在自然保护小区开展科研、生产、教学、生态旅游等活动的,应保持自然保护小区保护主体不受破坏。
第八条自然保护小区的山林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侵犯。
自然保护小区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应明确山林权属。对属于有争议的山林,原则上不划入自然保护小区范围。
对已承包经营的责任山,在建立自然保护小区时,应经过承包双方协商,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纳入国家、省重点公益林范围或参照标准予以补偿。
第九条划定的自然保护小区,自公布之日起,未经县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变更其保护范围、性质。
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和自然保护小区所在地的村委会,应把自然保护小区建设纳入生态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及时解决自然保护小区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劳动保障存在的缺陷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并且在国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比重不断增加,对影响我国经济发展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据相关数据调查显示,中小企业在2013年GDP所占比重突破了51%,个人资本在企业法人所占总比重约为29%。这种情况下,中小企业发展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作用越显突出。但是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劳动关系管理方面存在较大的缺陷,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员工基本权益受到了较大的侵害,员工一些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满足。本文在对这一问题研究过程中,主要以谷粒多企业为研究案例。关于谷粒多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谷粒多企业是一家食品加工企业,总资产约为7300万元,主要从事蔬菜、粮食产品的包装、粗粮加工工作。谷粒多企业下辖员工170多人,主要部分分为销售部、生产部、采购部、加工部四个部门,形成以总经理、部门经理为主要模式的管理结构,年生产值超过1000万元。谷粒多企业属于一家中型企业,在实际发展过程中,企业劳动保障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谷粒多企业规避社会保险责任,在为员工缴纳社保时,存在逃避问题。谷粒多企业对于社保缴纳,采取了一种规避的方式,例如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后,需要工作满一年以后,才能够为员工缴纳社保。当员工缴纳社保过程中,企业又会对员工采取种种限制,尽可能地避免为员工缴纳社保。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这也是除了谷粒多企业外,我国很多中小企业都不愿意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主要原因。
第二,在签订劳动合同方面,存在诸多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员工想要享受到劳动保障较为困难。谷粒多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多以对员工的约束为主,要求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应该怎样做,但是对自身的要求却极少,尤其是对工资支付这一方面的要求,基本没有。谷粒多企业是一家私企,员工的工资往往与企业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联系。同时,谷粒多企业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不具备法律效益。例如员工迟到罚款50元、旷工一天罚款100元,旷工三日直接予以辞退等规定,与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违背。这种劳动合同,很难对劳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第三,在对员工保护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谷粒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生产部门利用机械化进行食品的加工和操作。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当员工出现工伤事故后,企业不主动进行工伤认定,对赔偿事情更是不主动,在明知工伤的情况下,也对责任进行推诿。这种情况,不单单在谷粒多企业存在,在我国其他中小企业中,也是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这样一来,劳工的合法权利难以得到保护,导致员工与企业之间存在较大的矛盾,不利益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第四,在劳动报酬和劳动时间上,存在较大的问题。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个小时,每周的工作时间不应该超过44小时,但出于用工单位的实际需要,若是需要加班,需要与员工协商,并且对员工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是谷粒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些规章制度与劳动法规定存在较大的违背现象。例如销售人员每日的上班时间为早7点到下午6点,中间休息一个小时,每天的工作时间为10个小时。生产员工加班时间较长,为了赶进度,或是在遇到大的订单情况下,生产员工每天都要工作十几个小时以上。加班的薪酬与正常工资没有任何变化,这样一来,严重违反了《劳动法》以及员工的切身利益。谷粒多企业存在的这种现象,我国其他中小企业也存在,并且这种现象较为普遍。
通过上述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加强中小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的建设,解决现阶段中小企业劳动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成为当下我国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加强中小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建设对对策研究
针对于现阶段我国中小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在构建劳动保障管理制度过程中,必须要对现阶段问题进行解决,有针对性的构建劳动保障制度,切实维护我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才能够更好地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也才能够更好地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进步。
1.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
中小企业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的建设,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对此,建立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将其放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大环境下,是现阶段中小企业发展必须考虑的一个重要议题。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企业信用是社会信用构建的关键,也关系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能够有效、稳定的发展。对此,加强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事关重大。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要注重从以下几点进行把握:首先,对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问题进行有效思考,并建立相应的评价指标,对企业信用等级进行评级。同时,将这一信用评级与企业自身发展利益进行结合,若是企业不能够很好地为劳工提供有效劳动保障,在企业融资、相关政策支持方面限制,严格打击企业违背诚信评级的行为;其次,将企业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来抓,严格要求企业执行这一行为,对于拒不执行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最后,要加强企业对这一问题的重视度,要求企业自身能够意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为企业内部劳工提供合理的劳动保障,激发劳工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
2.加强政府管理和监督
中小企业劳动保障制度的构建,与政府监督和管理是不可分割的。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些企业为了谋求利益,只顾眼前,不顾及企业长足发展,对员工利益进行损害。我国政府应加强对这一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对此,政府应该从以下两点进行把握:一是政府要转变观念,将和谐的劳务关系作为地方发展的重要任务。地方政府要注重将劳动关系落实到实处,正确处理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对于一些情节较为严重的企业,进行查封处理;二是政府应该加强监督,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工作过程中,政府要积极参与到劳动督察工作当中,对企业建立的劳动保障制度进行有效管理,促进劳动关系监督工作顺利开展,并能够将相关工作落实到实处。
3.我国中小企业要加强自身的管理
就以谷粒多企业发展情况来看,其在发展过程中,对劳动者利益严重损害,势必会导致劳动者对企业的不满,对企业无法产生归属感,从而导致谷粒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大量的人员流失情况,这对于谷粒多企业发展来说,十分不利。现阶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变得日益激烈。而一个企业能否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归根结底,在于对人才的竞争。对此,中小企业要注重加强以人为本的发展战略,重视人在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完善劳动保障管理制度,留住人才,以实现自身的发展和进步。以谷粒多企业为例,在进行劳动保障制度管理过程中,要注重从以下几点进行把握:
(1)转变思想观念,充分意识到劳工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建立有效地劳动保障制度。谷粒多企业应该加强对现代化企业管理理论的学习,对传统管理模式进行改进,注重对员工利益的满足。在建立有效地劳工保障制度过程中,要满足劳工的实际需要,为劳工主动办理社保,解决劳工的后顾之忧。同时,在劳工出现工伤的情况下,要积极为员工理赔,增强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归属感,充分发挥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使员工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
(2)需要建立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对劳动保障制度进行有效处理,正确处理好劳工与企业之间的关系。谷粒多企业需要从自身长足发展角度考虑,提供有效地劳动保障制度,保证员工的工资能够按时发放。加强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沟通,在劳动保障制度构建过程中,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需要,解决员工存在的现实问题,从而更好地激发员工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劳动者的参与度,使劳动保障制度的建立,更多的让劳动者自身进行建设。以民主制的方式进行企业劳动保障制度建立,能够更好地满足员工的实际需要,可以更好地解决员工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也能够使劳动者的目标与企业的发展目标进行更好地结合,对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高校目前知识产权工作的现状尚不能适应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要求,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制度方面,除少数的重点高校有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以及机构外,大部分高校还没有把知识产权管理作为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提上议事日程。从总体上看,还没有建立专门的机构统一管理,缺乏高校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加强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当务之急是高校要从制度创新入手尽快制订、完善与国家或地区知识产权战略相适应的学校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研究知识产权开发战略,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创新模式及与之配套的规章制度。
建立科研选题立项审批制度
长期以来,高校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不善于利用专利信息,专利意识比较淡薄,通常对立项研究课题很少从专利的“三性”即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高度上来选题。这样必然造成科研项目低水平重复及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现象,有的甚至还会导致侵权行为的发生。所以,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应从制度创新入手,制订、完善科研选题立项审批制度。教师、科研人员从科研课题的立项研究的开始,就要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为目标,做好专利文献的检索、查新和预测研究,借助专利信息对待立项研究课题的过去和现状进行比较和分析,摸清国内外,前人和他人所做过的探索和进度以及存在的难点和问题。这样,通过所选课题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分析,决定其是否有进行研究的可能与必要。这种选题立项审批制度的建立。不仅能使教师、科研人员在选题立项初期就对待立项课题的研究思路、难点和解决的途径等做到心中有数,还能站在他人的肩膀上,高起点进行课题研究。课题组或科研人员在确定科研项目后要向学校科研主管部门报告审批,科研选题立项审批机构要对科研课题把关,这样就可以避免无意义的低水平重复研究,充分利用已有的智慧成果进行技术创新。这样,既能大大缩短研究时间,又能节约研究经费,还能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健全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制度
科研课题按计划或合同完成研究内容以后,就进入了科技成果的管理范畴。为保护高校合法权益,在科研管理工作中,应从制度创新入手,制订、完善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制度。科技成果申报管理制度应规定课题组人员在完成科研项目后,对其研究成果要在规定期限内向学校主管部门申报,以便主管部门了解掌握成果情况。对符合专利申请条件,同时又有市场需求,或具有潜在的市场应用前景的创新理论或研究成果,应要求和鼓励课题组先申请知识产权,后进行成果鉴定和。
对未申请专利保护的科技成果,制度应规定将其纳入技术秘密的保护范畴,按科技档案管理办法和科技保密条例进行管理。制度应规定完成职务科研成果后,课题组必须将全部技术资料及时归档,并制定整理归档的程序和考核办法、责任机构以及违反制度的责任。
完善技术保密审查制度
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的保密法规,按照本单位科技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立由主管校长直接领导下的保密机构,统管全校的保密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技术保密审查制度。对技术秘密的标准,认定程序和认定机构进行规定,规定科技成果参加国内外展览,或以其他形式公开之前的保密审查制度;确定学校各个部门,各类人员的保密责任。确保做到分口把关、各负其责,并使其保密责任真正落实到科研课题组、研究室和实验室以及教师、科研人员和学生个人身上,全校上下形成一个技术保密的网络。有效地保护高校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严格科技合作监察制度
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一体化发展,高校参与或独立创办知识密集型高科技企业,已成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高校除了要为社会提供教育和研究服务外,还承担着“创造和转移适合于新型工业核心的高新技术”的第三种任务。对高校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等知识产权在进行权利转让许可贸易时,或者以知识产权进行投资八股以及与社会各界进行各种科技合作研究开发时,应有制度明确学校的科技主管部门要加强上述科技活动的监察和管理,了解、掌握从谈判、签约到履行合同的全过程。对于一些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制度还应规定,高校除了安排专业人员,主管领导参与外,科技主管部门要有精通知识产权业务的人员参加。改变目前合作洽谈、签约、履行合同由专业人员一手操作的做法,确保高校知识产权不受侵害。
实行知识产权评估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大学市场经济体制逐步确立和完善,经济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随着创新型国家的建设而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高校进一步加快了人才分流、成果转化、迈向市场经济主战场的步伐,各种形式的国内外科技合作大量涌现,以知识产权为主要内容的无形资产也越来越多,无形资产的价值、成熟度以及市场前景如何,涉及到对知识产权的界定和评估。知识产权评估将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发挥积极而重要作用。因此,高校从制度创新入手,制订、完善知识产权评估管理制度确很有必要。对知识产权进行科学、清晰、准确地界定和评估,是防止高校无形资产流失的重要措施科学合理地体现科技成果的价值,是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高校知识产权发生转移时,进行知识产权评估,科学公正地评估知识产权的价值,确保学校权益不受损失,可以改变目前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对知识产权随意作价的现象。同时,还应尽快建立知识产权申请与放弃的审查审批制度,对高校知识产权的申请与放弃均应履行审查审批程序,对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而使高校的合法权益受损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制度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落实知识产权绩效考评制度
由于体制的原因,我国高校对,科技成果奖比较重视,教师、科技人员的晋级、升职乃至津贴主要以论文、奖项为主要依据,而知识产权成果(如专利、软件等)所占比重较小,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而高校内部实行的科研课题与经费分配制度、奖惩考核制度大多着眼于当前,缺少长其目鼓励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转让的制度。为了促进高校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高校应在群体目标考核和教师、科技人员职称的晋升、考核、岗位聘任等方面,建立知识产权绩效考评制度。将专利列入科研工作考核体系,把专利申请数量和专利创造的经
济效益与职称晋升挂钩。制订积极的激励政策,对专利申请、授权的发明人给予奖励。对转移成功的技术成果,学校给予发明人报酬等。加大对发明人的激励力度,体现“谁发明,谁受益”的激励原则,区分奖励和报酬的不同目的,确保激励政策既有推动作用又有可操作性。使激励制度成为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的产业化的有效措施。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合同制度
当前,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人才的流动不断加快,而人是技术最有效的活载体,人才流动就可能引起技术的流失。高校作为各类人才的“聚宝盆”,因人才流动导致知识产权流失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流失,更是触目惊心。在人才流动过程中,存在将在校完成的科技成果在离校后再申请专利而占为已有;也有将职务发明创造以个人名义对外转让技术以及将计算机软件作为非职务作品进行登记甚至出售等现象。人才流动造成技术随人走,成果向外流。造成智力成果流失的原因是比较复杂的,但高校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制度的缺失是重要的原因之一。尽管高校都有科技成果的管理机构,但大多都是按行政权力划分的条块来管理的模式,部门间各行其是,相互脱节。教师、科技人员由人事处管,科研成果由科技处管,本科生、研究生的成果分别由学生处、研究生处管等。高校管人事的不管成果,管成果的不管人事等。这种内部科技管理权力结构上的行政权力模式,造成了管理上的盲区和漏洞,形成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黑洞暗道”。而高校学生参与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分配也成为高校知识产权流失的“渠道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