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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的法律法规

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创业的法律法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创业的法律法规

创业的法律法规范文第1篇

1.合同风险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大学生的创业过程中需要涉及到各种各样的合同签订和执行,例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以及租赁合同等。但是,因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知识不够健全等,造成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给新创业的大学生造成利益上的损失。

2.行政处罚风险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有的市场活动都需要法律的制约和规范,市场经济各个领域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引导,而目前我国的各行各业的监管都是由工商、税务、质检、卫生环保和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不同的行业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和规范。在大学生创业的过程中,由于这些法律法规内容较多,一旦大学生对这些法律法规不够熟悉,那就会使自己的某些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引起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甚至一些情况严重的会被责令停产和关闭。

3.劳动关系风险

市场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将会产生多种劳动关系,必然也会导致劳动纠纷的增多,在签订劳动合同、发放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过程中,以及劳动法的落实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往往会因为一些细节问题造成法律纠纷,这些都是因为大学生在创业之前对公司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不够了解造成的。

4.知识产权风险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重要,由于大学生创业一般都是一些涉及知识、科技含量较高的行业,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关系着公司的发展命运。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因为我国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和法律等方面还有所欠缺,加上大学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不强,导致大学生的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或者出现他人知识产权,引起相关的法律纠纷。

5.刑事处罚风险

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由于大学生本身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导致资金、市场开发等方面存在很大困难,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如果大学生冒险做出违法行为,例如违法公司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公司的设立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抽逃资金和虚假出资等,在企业的生产运营过程中生产和出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注册假冒商标和偷税漏税等,都会引起刑事处罚的风险。

二、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1.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体系

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政府应该充分的发挥其宏观调控的作用,对大学生的创业行为进行合理的干预,通过立法等形式对大学生创业进行保护和支持,加强立法研究,努力构建出适合大学生创业的科学法律保障体系,积极的制定和出台一系列与创业有关的政策措施,不断完善我国大学生创业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的优化社会环境,建立健全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体系,同时各个地方政府应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出台更加细化的政策法规来支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为大学生创业活动提供优惠服务。

2.加强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规避外部支持系统

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创业法律风险的防范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因此必须通过政府主导,与高校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制定一套科学的外部风险规避支持体制。在这一支持系统中,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政策引导,加强相关平台建设,加强对大学生法律风险的宣传力度,积极创造条件为大学生进行法律咨询,推荐法律顾问,帮助大学生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救助,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对大学生创业者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同时,高校应该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加强创业法律知识的教育,优化法律课程设计,将法律风险防范纳入到课程中,定期的聘请外部专家对大学生开展讲座。此外,社会各类创业投资公司应该全面支持大学生创业,为他们提供创业资金和相关咨询服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一个良性互动的外部环境。

3.提高大学生法律风险规避意识

为了有效规避大学生创业法律风险,大学生创业者应该不断提高自己的创业法律规避意识,积极地了解和学习各类风险,利用在校期间和业余时间进行法律知识学习,积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提高自己法律风险识别能力,切实保障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减少法律纠纷,有效抵御各类风险。

三、结语

创业的法律法规范文第2篇

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就如何加强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期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

关键词:

创业教育;法律环境;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作者:姚兴良 单位: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创业的法律法规范文第3篇

政府对养老基金投资收入的税收政策不完善创业投资行业有着自身的特点,而我国目前无论是在税收制度上还是在税收管理上,都没有考虑其特殊性。例如目前我国绝大多数创业投资机构在缴纳营业税时,都没有独立的行业分类,而是被归入“旅游、服务”行业。这不仅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也使创业投资在纳税时享受不到作为新兴行业所应有的税收优惠[3]。目前我国养老基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上缴本企业工资总额的20%,劳动者按自己上年的工资总额的8%。国家负担体现在税收上,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律的规定这28%无需征税。如果未来我国养老基金应用于创业投资,就不可避免地面临征税的矛盾[4]。一方面创业投资企业目前面临着税收负担甚至重复征税的现象,养老基金作为投资主体的一部分不得不和其他投资主体一样上缴税金,另一方面在投资环节对养老基金投资征税从实质上来说也是国家的对企业盈利所得的索取,却违背了国家对养老基金免税的初衷,造成社会福利的损失,影响了养老基金的投资收益,不利于养老基金保值甚至增值。

二、对我国养老基金参与创业投资的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力度2010年以前,我国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还是一片空白,2010年10月29日出台的《社会保险法》使我国社会保险的发展有了法律制度的保障,但对于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的规定仍存在较大漏洞[5]。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我国在养老基金创业投资方面的法律仍十分不健全,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创业投资过程中的风险,也无法很好的规范企业和相关机构的行为。因此,国家尽快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并确定监管部门的相应职责及其追究措施,完善监管体系,对养老基金的投资做出严格规定,限制过度投机行为,控制投资风险,从而形成养老基金安全投资的全方位管理机制。

(二)针对养老金不同组成部分的特点选创业投资资金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模式、支付方式以及对投资收益率的要求不同,所以应对养老基金的各部分进行差异性管理。对于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基金部分,其安全性和流动性的要求相对较高,尤其是社会统筹部分,所以应该采取集中管理模式,由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管理,存入银行、购买国债,或投资与收益率较稳定的基金,以稳定性和流动性为首要目标。而对于企业年金部分来说,是企业自愿为职工缴纳的补充养老基金,这部分基金具有较大的投资潜力,且风险承受能力高于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基金,比较适宜采用分散化投资,使其高度市场化,所以将这部分资金用于创业投资较为适合。

创业的法律法规范文第4篇

为全面实施我区“六五”普法和年依法治区规划,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确定今年4月份开展全区第十七个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推进普法进程,打造法治文化,服务幸福

二、时间安排

从4月1日开始,利用1个月的时间,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和基本构成,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的主要内容,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

2、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富民强区,建设幸福”目标,着眼于加强转变经济方式,加大能源资源节约、环境生态保护、土地流转、城乡规划建设、知识产权、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深入学习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安全生产、医疗卫生、食品安全和社会救助等法律法规,努力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

4、深入学习宣传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和、投诉、调解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社会管理、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活动内容

1、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运用普法网站,手机短信,公交、楼宇、街道和旅游景区等设置的公益广告屏(牌)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扩大法制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

2、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各单位根据实际,组织1至2次集中宣传活动,突出宣传主题,丰富宣传内容,同时接受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形成强大的普法宣传声势。

3、举办法制学习讲座。按照“法律六进”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特点,各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有针对性地组织1-2场次法制讲座或法制培训活动,推动“法律六进”工作深入开展。

4、组织普法宣传讲团巡回宣讲。区普法讲师团拟根据实际需要协调组织普法宣讲团成员深入乡村、社区、工厂、学校巡回宣讲与社会稳定、新农村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

5、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发挥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图书室的法治文化阵地作用,通过开展法律学堂、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法治征文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文化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6、进一步加强普法阵地建设。已建成的法制宣传一条街、法制宣传栏、普法网站等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改进宣传形式、充实宣传内容,提升宣传品位。

五、几点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开展法制集中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集中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要创新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氛围。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展示图板、散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咨询、播放录音录像、演出文艺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业的法律法规范文第5篇

一、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必要性

1.民间资本投资现状及困境。民间资本的投资途径主要有实业、金融信贷、资本市场三个领域。通过考察民间富余资金具体投资情况,可以发现,它们经历了一个从实业到资本市场,从混沌无序到逐渐阳光化、专业化的过程,但由于自身条件及外部环境的限制,民间资本投资总是呈现一种短期、盲目、无序的状态,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1)可投资范围狭小。与国企和外企相比,民营企业在投资待遇、竞争机会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现行的投资管理体制主要是针对国有投资而言,不适应民营投资发展的需要,并且民间投资在投资信息、技术支持等方面缺乏引导,因而在项目投资选择上往往带有较大的盲目性和投机性,导致投资风险加大和经济损失。(2)自身观念限制。大多民营企业家短期投机思想严重,缺乏科学的投资理念和现代资本运营知识,而抱团行为造成羊群效应往往又放大了投机的规模和危害。(3)针对民间资本的专业理财机构和相关产品比较缺乏。在我国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投资金融机构、产品数量较为缺乏,投资服务体系不完善,而中小企业自身缺乏专门咨询服务公司,造成中小企业无法及时、准确地安排其投资计划。

2.创业资本来源结构亟待优化。在我国创业投资体系建设过程中,如何开辟创业资本的来源,扩大创业投资的规模成为最重要的问题。鉴于我国创业投资尚处于起步阶段,许多配套措施还不完善,因而政府的推动作用十分重要。政府投入的资金应是为了引入民间资本和境外资本的启动部分,还需要创造宽松的条件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3.金融制度创新的内外推动。创业投资作为支持技术创新的资本源泉,当前以政府为主体的创业投资已不能满足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资本需求,急需将大量闲置的民间资本引入创业投资领域。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是促进创业投资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民间资本参与风险投资具有坚实的逻辑基础,它不仅是创业投资的始作俑者, 而且可以为创业投资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供给,有利于优化产业结构,健全创业投资体系。

二、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存在的问题

1.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关于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法律主要有《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和《信托法》等。但是,这些法律中的有些条款对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进行了严格限制。市场经济是一种契约型经济,与创业投资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规范约束创业投资主体之间的一系列行为,界定创业投资参与人的权利与义务,以保证民间资本的安全性、流向性和收益性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但我国《创业投资法》、《创业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一直尚未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减缓了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步伐。

2.税收优惠政策缺位。由于民间资本追求投资收益的最大化,投资收益与成本便成为投资者选择投资方向时考虑的重要因素。而税收构成了创业投资的直接成本,影响创业企业的资本形成。创业资本对税率的弹性不亚于投资对利率的弹性,过高的税率使得创业企业和创业投资者的期望收益大打折扣,遏制了风险企业对民间资本的需求。

3.创业投资专业人才匮乏。我国的创业投资机构组织模式以公司制为主,而有限合伙制更具有优越性,但我国发展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机构还存在诸多障碍。有限合伙制的核心主体是创业投资家,具备创业投资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有追求高回报的强烈欲望与承担高风险的能力,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参与创业投资,与高新技术企业及投资者有广泛的联系和良好的关系,但在我国创业投资的初期阶段,创业投资人才是十分缺乏的,这也限制了有限合伙制在我国的发展。创业投资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作,专业人才的缺乏制约着民间资本在创业投资领域的发展。

4.退出渠道不通畅。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金融市场相比,还属于弱有效市场,远远不能满足创业投资退出的需求,制约创业资本退出的因素有:主板、中小板市场上市门槛高;产权交易市场及三板市场不发育;国际板市场退出依然存在很大障碍;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尚待完善;创业板和新三板仍属于新生事物。这些退出障碍使我国大量创业资本纷纷被项目“套牢”,创业资本的性质蜕变为实业资本,极大地阻碍了民间资本在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

三、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制度保障

1.抓紧制定改进相关法律法规,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建立健全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及时消除制约我国创业投资发展的法律因素,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才能促使创业投资正常运行机制的形成。借鉴国内外已有的实践经验,完善我国创业投资的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下两个层次的立法工作:一是制定《创业投资法》、《创业投资基金法》、《企业并购法》、《破产法》等使创业投资业纳入法制化轨道,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二是修改《商业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养老金条例》等,允许银行、保险、养老金等在各自监管部门的统一规定下参与创业投资,扩大民间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的规模,保证民间资本投资的正规化与合法化,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风险。

2.加快完善落实税收优惠配套政策,调动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税收是一个有力的利益调整杠杆,主要是向创业投资主体提供税收优惠减免措施,可以有效降低投资者和创业企业的税务成本,是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有效工具,主要包括:一是对处于初期阶段的创业企业,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以增强企业的发展后劲,并对创业企业投入的研发费用部分或全部抵扣企业所得税,鼓励其技术创新;二是对投资于创业企业的创业投资公司免征或减征所得税,对其管理人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三是对创业投资者分得的利润免征资本收益税,只有在将所持证券出售变现时再征收资本收益税。这样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够显著降低民间资本的投资成本,提高其投资回报,调动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的热情,扩大民间资本支持创业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的规模。

3.切实注重创业投资人才培养,增强民间资本的投资信心。创业投资能否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创业投资家的素质,因此政府要通过多种途径大力培养复合型创业投资人才,壮大我国创业投资人才队伍。我国还很缺乏创业投资方面的专业人才。政府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来挽救:一是依托高等教育,培养后备军;二是依靠社会力量,进行专业培训;三是实施“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四是建立创业投资家资格认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