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问题;法律服务体系
一、支持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立法现状
近些年来,我国大学生在就业方面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为了缓解大学生就业难,我国有关部门相继提出多项举措,来拓展大学生的就业渠道。开展大学生创业活动,是解决大学生就业的一项重要途径。因此,为了保障大学生顺利地进行创业,以此更好地带动大学生就业,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项法律法规,为大学生就业和创业活动提供法律支持与服务,在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发挥引导和规范的作用,其具体表现如下。
1.《就业促进法》从法律层面上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多渠道扩大就业。”在此目标指引下,该法进一步从政策支持、就业服务、职业教育与培训和就业援助等方面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从而为我国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了法律层面上的支持保障。
2.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使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规范更加细化
早在1997年3月24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就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目的在于“理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体制,完善改革措施,健全服务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使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各类人才培养的需要”。在此目标下,该《规定》进一步对有关部门的职责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便为大学生就业提供指导和服务。2009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拓宽就业门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并积极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
为了鼓励大学生积极进行创业,以实现通过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国务院办公厅于2008年9月26日转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税务总局和工商总局等部委《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的意见,大学生创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措施包括: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允许创业者注册资金分期到位,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等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二是改善行政管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在注册登记3年内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强化政策扶持,全面落实鼓励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四是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探索抵押担保方式的创新,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提供融资支持。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为了落实该《通知》的有关精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了《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以便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2010年5月4日,教育部也出台了《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主要措施包括:一是通过教育改革来培养和增强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二是加强创业基地建设,为大学生创业打造全方位支撑平台;三是落实和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和服务工作;等等。
二、大学生就业创业中存在的法律问题
1.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立法层次低
当前,在我国处于法律层面上的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相关规定仅仅表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立法数量相对较少,并且其缺乏直接针对大学生创业的具体规定。就大学生创业方面而言,相关规定仅仅以《通知》和《意见》的方式表现出来,处于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层面,法律位阶相对较低,并且相关规定较为原则和抽象,缺乏具体配套的实施措施和细则,因而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承担起为大学生创业保驾护航的重任。
2.促进大学生创业的融资与财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力度不足
虽然我国现在对大学生创业给予了一些财税、融资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支持,如在大学生创业融资时给予提供贷款、财政担保、财政补贴安排,工商方面免交工商证照费用和一些管理费用,在税收上也有一定的减免,但相关政策扶持的力度不够。如从税收优惠方面来看,目前中国大学生自主创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多局限于收益税,且税收优惠期限较短。在财政补贴方面,政府所提供的财政补贴数额较少,对于大学生创业来说基本上是车水杯薪。[1]在融资方面,政府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的贷款数额过小、门槛较高且期限过短,如小额担保贷款的数额不超过5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这对于初次创业的大学生来说,难度大,帮助小。[2]
3.学校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教育缺失
大学生创业教育中的法律知识传授是决定大学生将来自主创业成败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所在高校应为大学生提供相关的创业法律教育。当前,一些学校对将自主创业作为大学生就业的一种重要途径的重要性还不是非常重视,甚至有些学校,为了不影响大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将“不准经商”作为对大学生的禁止性义务。[3]在这种教学管理理念下,学校并不热衷于为大学生开展创业教育。对于非法律专业的学生而言,特别是理工科专业的学生,与法律有关的课程一般仅限于大学一年级时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对于创业所需要的一些法律知识,如合同法、企业与公司法、财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和知识产权法无从开设,从而导致大学生创业法律教育严重缺失。
4.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法律意识淡薄
大学生之所以感到创业难,在一定程度上和自身因素有关。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往往只注重创业技能的提高,如十分重视管理经验、营销能力的培养,但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具体表现为:其一,缺乏守法经营、诚实信用的理念。在创业过程中,有些同学往往只顾眼前利益,为了一点小利而置当初的承诺和合同条款于不顾,违约行为经常发生,甚至不惜侵害他人合法权益,长此以往使自己的经营诚信丧失,进而最终导致创业的失败。其二,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由于缺乏对必要的创业法律知识的掌握,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经常遭遇合同陷阱,使自己枉受不应有的损失;同样是因为创业法律知识的欠缺,大学生创业过程中不注意对自己应有权利的保护,如商标不及时注册而被他人抢注等;进一步讲,由于创业法律知识的欠缺,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当自己的合格权益受到他人不法侵害时,也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总结而言,在现实创业过程中,多数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淡薄,既不懂得依法办事,也不懂的依法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
三、完善大学生就业创业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
1.进一步完善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
如前所述,就我国当前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规范而言,法律位阶相对较低,处于法律层面上的仅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且该法律并非仅仅针对大学生就业而言的,因此我国应尽快出台直接针对支持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如《大学生创业促进法》,以使大学生在创业时有法可依,这会在很多程度上提高大学生的创业信心。[5]同时,针对我国现有关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法规相对原则化和抽象性的特点,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制定内容更加具体、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以保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法规具有切实的可执行性。由此形成多层次的、方位全面的支持与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法律法规体系。
2.政府在大学生就业创业过程中要发挥引导和扶持的功能
为了更好地支持大学生通过自主创业来带动就业,在大学生创业过程中,各级政府应发挥一定的主导作用,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形成合力,共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健康有活力的创业环境。[6]有条件的地区,应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通过有针对性地制定支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吸引大学生进入基地创业,同时,还应进一步完善与大学生创业有关的制度,为大学生创业更好地服务。
3.加大对大学生创业的财政税收优惠政策
资金是企业的血脉,是大学生进行创业活动的首要推动力。但从当前情况来看,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渠道还是比较狭窄的,通过商业银行进行融资非常困难。因此,政府应更多地为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并尽量简化贷款手续,为了降低大学生创业的融资成本,政府应对贷款利息给予50%的贴息补助。同时,政府还应进一步完善风险投资制度,以鼓励和发展风险投资业务,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多的直接融资渠道。在税收方面,应给予大学生创业更多的优惠政策,如大学生创业3年内应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等,免征期结束后,对大学生创业的营业税、所得税税率要低于正常的税率水平,同时,对于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起征点应提高,以便使大学生创业企业获得更大的税收优惠,从而促进大学生创业活动更快更好地发展。
4.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创业的法律知识教育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促进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学校应转变那种大学生从事创业活动会影响学业的偏颇思想。针对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薄弱的现状,学校应加强大学生创业法律知识的传授。学校应创造条件为大学生安排尽可能多的与创业有关的法律课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学校应为大学生开设合同法、企业组织法、财税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产权法、产品质量法等课程,即使课时紧张,学校也应为大学生至少安排经济法这门课,并对上述法律知识进行重点讲授。通过创业法律教育,使大学生能够树立起守法创业、诚信经营的理念,并培训他们在创业过程中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参考文献:
[1] 沙良永.新时期大学生创业面临的法律问题分析[J].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9):71.
[2] 杨德敏.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探析[J].兰州学刊,2010,(4):111.
[3] 胡赪.对大学生创业法律保障问题的几点思考[J].新西部,2007,(10):110.
[4] 潘菊莲.试论大学生创业教育中法治意识的塑造[J].南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3):76.
关键词:创业 大学生 法律 地方性法规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 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 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 鼓励大学生创业不仅可以充分实现大学生自身的价值, 还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相关劳动者就业, 缓解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 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河北省是一个人口大省,每年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失业人员的就业压力很大。如果能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搭建我省高校毕业生的创业平台,以创业带动就业,不仅能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而且还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其他社会人员的就业问题。但河北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现状却并不乐观,存在很多制约因素:其中包括市场、财税、营销、人力资源等,而法律和政策保障上的欠缺更是使高校毕业生在创业中无所适从。因此,构建促进我省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平台很有必要。
一、 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和政策保障现状
自 2008 年以来,国家对大学生创业的支持措施越来越多,这些支持措施主要包括:(一)门槛降低。大学生提供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对大学生的创业优惠政策。(二)注册手续简化。很多省市都开通了大学生创业“绿色通道”,只需大学生提供身份证明和公司注册的必备文件,政府可直接帮其办理一系列手续。(三)减免创业初期的部分税收。(四)提供房屋租赁 补贴。例如有的地方政府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每个月800元的商业门面租赁费补贴。
政府对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不少支持的政策,但据调查,这些政策存在着一些问题:(一)落实不彻底。国家极力提倡支持和鼓励大学生创业,但是政策在地方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 (二)固定性不强,变动性较大。(三)政策不完整、不全面。单条的政策或者单个的条例,并不具备完整性和全面性。这些优惠政策,仅仅限于创业初期的创业程序手续和部分税收方面。
二、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应坚持的价值
(一)法律价值。法律制度的价值,在于它所能够起到的作用和积极影响,需要始终发挥法律在大学生创业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经济价值。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体系的构建,保障并规范了大学生创业的行为,也将促进大学生更好、更健康地创业, 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做贡献。
(三)社会价值。创业是一种社会行为,在一种完善的法律制度的运作下,更多大学生会选择创业,将带动社会的创业之风, 并带来再一次的创新。
三、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的思考
(一)完善国家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立法
国家现行的法律制度缺乏鼓励大学生创业的内容,不能适应目前大学生创业的需要。所以,建议调整各项与大学生创业相关的法律,使之从根本上保证大学生创业的需求。
1. 完善公司法。公司法可在公司设立的门槛、公司的管理等方面,适当地给予大学生特殊对待。例如适当降低大学生公司注册资本,适当减少大学生公司注册程序。
2. 完善财税法。大学生作为一个被扶持的创业重点群体,可以通过税法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减免其全部或部分税收。
3. 完善知识产权法。目前,大学生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到位。对于大学生知识型创业,国家应当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励。切实落实好知识产权的保护,能够更好地促进大学生科技创新,促进大学生知识型创业。
4. 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小企业在解决就业方面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 同时中小企业也是很多创业者在创业之初的首选。因此要尽快完善我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发展融资担保、 小银行、风险投资、租赁融资等融资方式,鼓励银行发放创业贷款。
5. 推动大学生创业促进法的出台。随着社会的发展, 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选择自主创业这条道路, 因此这个时候制定一部促进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显得尤为重要。制定一部相关的法律让大学生在创业时有法可依, 这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大学生的创业信心, 从而解决就业压力,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完善地方性大学生创业的立法
中央的立法,可在大范围内做倾向于大学生创业的调整。我省根据中央的立法,结合地方实际情况,由地方立法机关,做出地方性的立法。比如,地方需要鼓励哪些行业,则可以对该行业做鼓励和支持的立法。
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就如何加强大学生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律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以期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
关键词:
创业教育;法律环境;法律教育
现有的创业培训中比较注重创业精神和品质的强化,更多地关注企管、金融、财会、市场营销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对与创业有关的法律知识关注较少。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的缺失,容易导致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法律知识欠缺、法律意识淡薄,创业成功率低,稍有不慎容易在创业过程中误入歧途。本文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为例,有针对性地选择与创业密切相关的法律问题展开讨论。目的是让大学生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有充分的了解和掌握,引导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企业和自身利益。
一、创业中法律教育与培训的重要性
创新已成为当今中国的最强音符,创业也已转化为大众的迫切需要。与之相对应的是,创新创业教育蓬勃开展,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有着诸多优势,也是自身人才培养目标的需要。
(一)创业教育的重要性
创业能力是一种生存能力,创业教育是一种培养和提高生存能力的教育,创业教育被称为学习的“第三本护照”,和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在高职院校开展创业教育,可以使大学生了解当前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和巨大的社会就业压力,认识到创业是解决中国社会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转变大学生的就业观念,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具体来说,就是培养自信心、培养积极的处事态度、培养良好的行为方式、培养社会责任感、培养竞争意识和竞争精神、培养坚韧不拔的毅力与品质。这些正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法律教育的必要性
对于创业者,从寻思创业伊始,必须充分认识分析创业环境,因为创业成败与创业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创业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往往更重要。社会环境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法律环境、文化环境、人口环境、习俗环境、市场环境、人力资源环境等,社会环境对创业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创业者要全面考虑,能利用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利用,不能违反的要严格遵守,创业者对社会环境利用得越好,创业者成功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在市场条件下开展的各种经济活动,无一不是在法律的引导、规范和保护之下才能正常进行和取得预期成果。企业创业活动同样是在一定的法制环境下进行的,创业者必须考虑法律的这种影响和作用,对其创业活动所面临的法制环境要充分地了解和掌握,并在创业活动的各个环节采取相应的对策,才能达到成功创业的预期目标。因此,加强创业中的法律教育与培训非常必要。
二、创业初始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经过一番踌躇满志的构想,开始准备创业,这就进入了创业初始阶段了,创业者首先会遇到很多法律问题,处理不当的话不仅会造成很多不可避免的纠纷,严重的话还会危及企业生存安全。创业者不必了解有关法律的所有内容,只要知道哪些法律和哪些关键内容与新办企业有关就够了,最重要的是作为企业主,要知道法律不仅对企业有约束的一面,也同样给予你的企业以法律保护。
(一)关于设立经营实体,进行行政审批的相关法律问题
设立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如果从事特定行业的经营活动,还须先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比如开网吧,需要得到公安部门、文化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根据《民法通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其中以有限责任公司最为常见。设立特定行业的企业,还有必要了解有关开发区、高科技园区、软件区等方面的法规、规章、有关地方规定,这样有助于更好地选择创业地点,以享受税收等优惠政策。同时大学生创业需要依据《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消防、卫生等行政审批程序的一些具体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部分相关法律的教育与培训应重点放在各种不同经济组织的具体特点,包括责任形式、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设立条件要求、公司章程、投资协议、经营管理等内容,让大学生有清晰的思路和判断,从而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组织形式并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具体规定准备资料,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二)关于资金、设备场地等相关法律问题
大学生在创业初期筹集创业资金时可能涉及银行贷款、财产抵押等问题。如果不是以货币资金出资,而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或其他权益等出资,以及在企业经营也会涉及租店面及办公场所,这些都会涉及诸多的法律问题,需要了解有关票据、合同、担保、出资、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相关的法律知识,要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教育与培训,本着“必需、够用”原则,精简优化法律教育培训内容,让创业大学生树立强烈的法律意识和掌握应用关键的法律知识,至于较为完整的法律条文学习、熟悉及应用,有待引导大学生遇到具体的经营问题能够做到寻找相对应的法律文件,边学边用,做中学,学中做,从而在创业过程中不断提升法律水平与解决法律问题的能力。
三、创业经营阶段的法律教育与培训
创业初期阶段以设立某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为主,完成行政审批企业登记手续,这仅仅是创业的开始,打好基础后,接下来要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同理,创业者不得不面对许多不可避免的法律问题,而且是稍有不慎或忽视,极有可能使新设立的企业陷入进退两难的处境,令企业经营管理举步维艰。认识把握好下面几个法律问题无疑有助于创业成功。
(一)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
创办的企业进入经营阶段后,创业者也就是经营者要遵纪守法,履行好企业的法律责任;现有的法律体系已日趋完备,不少法律法规都或多或少从各个不同方面规范了经营者的法律责任,现举二例说明履行法律责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也就展示了对创业经营阶段中法律教育培训的意义所在。其一,创业者必须依法纳税。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纳税是创业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创业企业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创业者要了解熟悉《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明了自己作为纳税人的基本义务和权利,这些责任概括起来为:依法办理税务登记、依法开设银行账户、依法报送财会制度、依法设置财簿、依法报送财会核算资料、依法办理纳税申报、依法缴纳或解缴税款、依法实施发票管理、依法使用税控装置、依法结算税款或提供担保、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等。其二,创业企业务必尊重员工的权益。市场竞争、企业竞争,说到底就是人才的竞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是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在劳动力流动加快和竞争加剧的形势下,优秀的劳动者越来越成为劳动力市场上争夺的重要资源,所以新开办企业一开始就要特别重视尊重员工的权益,践行以人为本的经营之道,自始至终培育员工的忠诚度和归宿感,避免人才流失给企业带来的困难和损失。至于法律层面而言,《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有相当多的条文明确规定了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应尽的法律责任义务,比如必须依法与员工订立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依法为员工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依法支付劳动报酬、依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依法处理劳动争议与纠纷等等。
(二)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
进入创业经营阶段,利用企业资源,为社会创造财富,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价廉的商品与服务,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方方面面的事情,几乎都有法律法规的具体规范,创业者要尽可能地了解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才有可能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和保障企业利益,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反之,成为法盲,不懂法不守法,会使企业陷入歧途,甚至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需要创业者了解熟悉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很多,这里着重强调几部法律法规,非常有必要作为创业教育中法律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环境保护法》《广告法》《合同法》等,下面择其中一二说明。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言,其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创业者重点了解熟悉消费者的权益和经营者的义务,以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教育培训中侧重在于熟悉掌握法律禁止的十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避免竞争中触犯了法律底线;至于《产品质量法》的教育培训中则应强调创业者了解熟悉国家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系与制度,要创业者熟悉掌握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不得违反《产品质量法》的禁止性规定,履行作为性义务和不作为性义务。限于篇幅,其他相关法律不再累述。总的原则就是要精选核心的、与创业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概念与条文,有的放矢,让大学生易学易记,让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运用能力转化为创业企业保驾护航的能力。
(三)依照法律解决纠纷
创业者在企业经营过程中,对内开展管理活动,对外发生经济联系,都会产生各种法律关系,难免会有各种摩擦矛盾、争议纠纷。因此创业者要了解熟悉《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等法律,依法处理争议纠纷,熟悉掌握法律中规定的具体诉讼程序,更要有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的法律意识,还要有各种相关预防措施及管理制度,这样才能有效地利用法律保障企业利益。以《民事诉讼法》为例,在具体的法律教育培训中,要让大学生理解并掌握诉讼制度、原则、管辖概念、诉讼程序,实训模仿撰写诉讼文书,能够独立进行诉讼,最终具备用诉讼方式解决经济纠纷的能力。
作者:姚兴良 单位:无锡南洋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问题;法律制度;构建与建议
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31-000-01
为缓解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帮助有想法、有条件的大学生进行自主创业的措施,以创业促就业。然而,创业难,成功创业更难,当前我国大学生创业实践中存在着种种问题,反映出我国当前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的构建急需进一步的完善。
一、以法律手段促进大学生创业的必要性
(一)是救济大学生创业权利的需要
无救济则无权利,创业就是就业,大学生享有创业权利已成为不争的事实。在我国当前创业法律制度不够完善的情况下,创业权作为一种基础性的权利,离不开法律的引导和保障。
(二)是建设劳动力市场的需要。
劳动力市场的建设离不开以创业带就业的倍增效应。根据目前最新的统计分析,平均1个人创业可以带动近5个人就业。以法律手段促进大学生创业对实现上述倍增效应,建设良性互动的劳动力市场有重大作用。
(三)是缓解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和谐社会意味着要减少社会矛盾。大学生作为“三无”人员,在创业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受到歧视和侵权,通过法律手段对其创业权利进行适当的救济,可以将复杂的经济问题转为法律问题,利于缓解社会矛盾。
二、当前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立法不够完善
1.缺乏专门法律,相关规定多且乱。比如仅仅有关大学生设立企业的主体资格方面的规定就有《高等教育法》和《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等多部法律文件;
2.立法层次较低,相关规定笼统而抽象。目前,我国主要的创业法律是《就业促进法》,其对大学生创业进行的阐述和规定比较笼统,可操作性不强。
3.部分规定破坏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市场的公平竞争。比如有地区规定大学生在创业初期,若公司经营行为存在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事后能主动纠正且未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皆可免予经济处罚等,笔者认为这种以放松法律的执行力度来为大学生创业行方便之门是不可取的。
4.反对大学生创业歧视的立法力度不够。刚毕业就创业的大学生在很多社会人眼里属于“三无人员”,其在创业过程中往往会遭受各方的歧视,而我国现行的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中即使有一些诸如公平就业创业的规定,也大都比较笼统,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行。
(二)权益难以得到法律的救济
市场经济中,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是弱势群体,急需相关的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但这些优惠政策因缺乏法律上的强制性,具体落实到的时候往往大打折扣,加之市场经济下公益救济的稀缺性,使得大学生的创业合法权益得不到或不能及时得到切实的保障。
(三)大学生创业的法律意识薄弱
一是不懂法,常见的比如成立公司的资格,公司印章的使用与管理,以及如何签订合法合同等,大学生对这些问题缺乏深入的了解,一旦出现问题,补救起来成本较高;
二是不知道怎样运用创业法律来规避创业过程必须面对的风险,比如场地租赁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为了规避风险而选择了风险较低但不熟悉的行业。
三、构建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的若干建议
笔者认为,当前探讨大学生创业法律的问题,要宏观和微观想结合。宏观上要确立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的的构建原则,微观上兼顾考虑到大学生创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与创业法律制度的完善这两个内外因方面。
(一)确立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构建原则
第一,保障大学生创业权利原则。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国家应该在大学生创业的立法层面,司法解释,行政管理等各个环节都体现这一原则。
第二,反歧视原则。确定反创业歧视原则,并尽可能的将违背反歧视原则的处罚内容具体化,有助于形成尊重和善待大学生创业者的社会氛围。
第三,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构建过程中要考虑到公正的因素,还要考虑该制度构建和实施过程中的节奏,既不能一味求快,也要讲究效率。
(二)培养大学生的创业法律意识
首先,除了加强创业理论教育的学习外,还要通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竞赛、定期专家论坛、“杰出创业校友进课堂”讲座等形式,来增强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创业兴趣。其次,高校应设立专门的公益类机构――大学生创业法律服务中心,一方面在此机构内或和基础部合作开设创业法律意识教育公开课,另一方面还应该和学校的创业就业部门和校外法律援助机构合作,几个部门间可在自己侧重的范围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和活动。
(三)完善大学生创业的法律制度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法律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多部门的配合,也需要有一个过程。
1.正式立法前,重视司法解释的过渡作用
国家立法机关短期内成立一部诸如《大学生创业法律实施细则》类的专门法律,笔者认为是不现实的,不但工程量浩大,还涉及许多立法技术、现实难题和国内外借鉴的问题。在正式立法前,可对现有的创业法律规范中重点存在的问题,如可从税法、担保法和中小企业促进法入手,以附则或细则的形式逐步补充说明或做出相应司法解释,为大学生的创业提供税收优惠和融资帮助。
2.完善执法机构和法律监督机制,增强大学生创业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
政府应重视创业政策和已有创业法规的实施和落地,完善执法机构和法律监督机制,在重视社会公益救济力量的同时,还要完善大学生创业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增强大学生创业相关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成功保驾护航。
⒖嘉南祝
[1]姜桂金.关于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的构建研究[J].经济与法,2015(7).
[2]成超.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构建问题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1(8).
[3]范健,王建文.商法[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4]张蕾.我国大学生创业政策分析[J].中国大学生就业,2008(22).
关键词:大学生创业;政府作为;创业政策;创业服务
中图分类号:F2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29-0083-02
一、背景介绍
人社部最新发表的数据显示,自2002年第一次高校扩招以来,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快速增长,2002―2009年几乎每年都以约70万人的速度增长,迅速从145万人攀升至611万人,到2016年以765万人刷新历史。而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增速放缓、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时期,大学生就业面临的形势也更加严峻。就业问题的解决与千家万户的生存发展、社会的稳定和谐密切相关。在这种情况下,大学生创业就成为解决就业难问题的一条有效途径。
二、大学生创业中政府作为缺失的表现
(一)创业政策缺乏系统性和长效性
近年来,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创业政策,不可否认,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总体来说,这些政策未成系统,且长效性不足。多数创业政策将关注点放在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创业活动,而没有充分考虑到大学生创业活动的发展趋势和规律,对大学生创业企业的后期发展关注不足,政策涉及较少,这也直接导致初创企业的成活率低。
(二)大学生创业教育发展相对滞后
和美国、英国等创业教育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大学生创业教育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是对创业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多数高校仅仅将创业教育作为一项被动的课程性工作,从而使得大多数大W生无法真正从创业教育中收益。第二是师资队伍专业程度不足,多数从事创业教育工作的教师并不具备实战经验,教学方法太过单一,专业面狭窄。第三是课程体系建立不够完善,教学方式也过于传统,不重视对学生创业思维和创业精神的培养。第四是缺乏必要的支持系统。由于资金条件的限制,大多数高校的教学条件有限,基础设施配备情况不能尽如人意。
(三)大学生创业中服务的缺失
创业是一项系统性、复杂性的工程。政府是扶持大学生创业的首要负责人,理应在创业咨询、登记注册、扩展资金筹措渠道等多个方面进行有效的服务。但目前我国大学生创业中服务的缺失仍然存在:缺乏专业化的机构或团体为大学生提供创业咨询服务;在登记注册方面,工商登记和税收征管手续繁杂,费时费力,有待于简化;由于大多数高校的教学条件有限,缺乏规范的孵化器和实践基地对大学生创业活动进行有效的支持等等。这些问题使得我国大学生的创业成功率极低。
(四)大学生创业融资体系不健全
目前大学生创业融资体系仍然不健全,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一是政府融资渠道阻力较大。由于政府使用财政资金进行扶持,都需要有相应的担保机制,但大学生受限于社会关系较窄,因此此项政策依然存在较大阻力。二是投资机构覆盖面狭窄。在天使投资方面,大学生创办的企业,其风险无法预估,收益自然也没有保障,这也导致天使投资的覆盖面有限。三是自主融资成本过高,如果创业失败,那么很可能出现创业者无法还钱的现象,让创业大学生在背负经济责任的同时背负起亲情、友情债。
三、优化大学生创业中政府作为的对策和建议
(一)注重环境提升,营造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社会氛围
1.营造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文化舆论氛围
一是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媒体、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和各类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重点对大学生创业政策、服务、创业知识进行宣传,扩大政策的影响力。二是鼓励各类社会机构和组织建立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站,为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线上培训、信息咨询服务等,让创新创业成为时代强音,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从校园兴起,并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健全大学生创业法律制度保障
学生自主创业需要法律层面的保障。法律是明确政府责任的最佳规范,既可以界定责任主体、责任范围,也可以指明责任后果和追责方式。首先,各级人大应该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以实现依法行政,让鼓励大学生创业不再仅仅停留在“通知”或“意见”上。其次,法律要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使政府、政府相关部门、高校以及社会组织按照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正确的协调机制下开展工作,避免整个过程出现责任不清、义务不明的混乱状况,从而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二)重视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的创业素质与能力
1.加强对高校创业教育的指导工作
引导高校将创业教育作为一项系统性的战略规划,将创业教育作为教育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创业教育,将创业培训纳入学生的教育计划中,做到创业教育与学生培养的深入结合。高校要立足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的高度,为大学生提供行之有效的创业生涯规划。同时,要把政府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相关政策融入教学之中,正确引导高校创业教育教学方向。
2.加大对高校创业教育的财政支持力度
作为经济的宏观调控者,占有国民收入分配主导地位的政府应该主导对创业教育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创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一方面,要加强高校创业教育师资的建设力度。政府要增加对高校的财政支持力度,对现有创业教育师资队伍进行全面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与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要在资金、场地、设备等硬件设施方面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全面完善的创业扶持,使创业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3.加强国内外创业领域的校级交流
制订对外交流计划,鼓励各地高校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大学生创业人才的联合培养,加大双方的合作和交流,提高高校大学生的创业能力与素质。同时,鼓励高校与国外、境外学校和机构联合举办各类创新创业竞赛,举办大学生创业项目分享会,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平台,深化与港澳台大学生的创业交流与合作。
(三)完善服务体系,提高大学生创业服务质量
1.搭建创业咨询服务平台
政府要积极建设创业服务咨询平台,为创业者提供完善的服务。万事开头难,对于创业活动而言更是如此。创业服务咨询平台应涉及到大学生创业的前期准备。一方面,可以利用现有的优秀师资力量,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切实可行的建议;另一方面,高校要开展协同合作,吸引社会各界知名人士,尤其是创业精英,参与到大学生创业指导中。
2.健全大学生创业失败援助保障机制
创业是市场行为,必然面临一定的风险。我国大学生创业成功率较低,这也是社会公认的事实。创业活动一旦失败,创业者将面临生活困难等问题,因此需要对这类群体采取一定的帮扶措施。劳动保障部门可以参照《社会救助办法》等政策,制定类似于低保的参考标准,只要符合条件的创业失败毕业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有关待遇,保障其基本生活。同时,采取措施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为其提供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
(四)优化融资渠道,助力大学生解决融资问题
1.优化商业银行贷款
就我国国情和当前金融体系而言,商业银行贷款仍然是解决大学生创业融资问题的主要渠道。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要求与大学生实际情况相距甚远。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立足于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从其创业的融资特点和创业需求出发,探索适用于大学生创业贷款的信贷技术,满足大学生创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可以借鉴美国信用评分制度,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将个人信用评分技术运用到大学生创业贷款发放审查中。
2.优化天使投资政策环境
我国政府要优化天使投资政策环境,可以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制定税收优惠措施来鼓励天使投资发展。二是优化并完善天使投资的法律制度环境。三是优化天使投资有效退出的市场环境。四是为天使投资人和大学生创业者建立信息交流的平台,实现双方的投融资愿望。
3.降低大学生创业准入门槛和运营成本
《2014全球营商环境报告》指出,中国在189个经济体中营商环境便利度整体排名第96名,开办企业的难易程度位列第158名,因此,降低大学生企业创办门槛、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势在必行。一是降低创业准入门槛。按照国际惯例实行工商注册“零首付”,降低大学生创业的准入门槛。二是继续深化税费减免和优惠政策。对完成认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继续免收登记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取消经营场所限制。在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允许创业大学生将家庭住所、租借房、R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注册地址。
在全球经济衰退的大环境下,创业能够带动新兴产业的发展,是解决就业压力的突破口,是解决就业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完善优化我国大学生创业中的政府作为,给大学生创业提供扶持和保障,对于实现国民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最终发展目标有着深远意义。
参考文献:
[1] 谷炜,尹兆华,薛雨石,胡睿.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教材――创业政策指南[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74-94,
98-103.
[2] 刘亚娟,孙静.大学生创业技能培训教材――创业融资指南[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68-86,113-131,142-177.
[3] 严毛新.政府推动型创业教育:中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的历程与成因[J].中国高教研究,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