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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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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的基础

税务筹划的基础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企业会计;应用

企业经营的最终目的就是获得经济效益,但是企业却离不开市场经济而独自发展下去,企业是属于法人自主经营的实体,他所有的经营都要法人自己去努力做,因此企业需要积极的投身到市场经济中去奋斗。企业为了实现自己的经营目标,就要采取方法,不仅要降低自己的生产成本还要提高自己的销售业绩。企业在不断提高自己的收入的时候,采用降低企业生产成本的办法来增加企业的利润空间,企业的税收可以作为利润的一部分,企业采用的办法就是在规定范围内利用税务筹划来减少税收支出,以此可以循环增加税收利润,税收利润的加大可以提高企业在市场中竞争力,促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占有一席之地。

一、税务筹划的涵义

税务筹划指企业依据国家政策所规定的范围内,按照税收的法律法规,对企业的经营、投资和筹划等经济活动做好提前的安排。因为企业的经营活动具有复杂多变的性质,所以企业的会计针对不同的业务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每一个会计的处理方法都会带来不同的企业税收利润,同意背景下的不同业务所获得的税收利润也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在国家政策和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就要选择适宜的会计方法,能够便于减少企业所得税支出,企业可以从中获得更多的税收利润。

二、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做好成本和收入的预测工作

企业为了获得更多的税收利润,就会在实施税收筹划期间进行较大的投资,虽然这样的事情不可避免,但是企业可以选择在税收筹划阶段对成本和收入做好预测工作,并且派专人做好核实和对比工作。只有在企业投入的成本比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收益小的时候,这种税收筹划才是企业需要的,如果不符合要求不要使用税收筹划,就算强行使用了企业也获得不了预期的收益。

(二)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需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一般企业都是采用不同种办法来达到税收利益的,如合理控制企业支出、有效利用税收政策等这些合法的行为是企业经常使用的。但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时候,不管是企业使用的措施还是税收筹划的过程都是有法可依的,都需要按照税法来执行,而不能打着法律的旗号做违法乱纪的事情,不管企业是有一个税收方案还是有多种税收方案,企业都要以遵法为前提,充分分析符合拥有最低税务的决策。

(三)应该有顾全大局观念

企业人员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应该有顾全大局的观念,给税务筹划进行分类,然后开展税务筹划策略,主要原因是可以制定出现实科学的经济策略。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为了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所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不仅要顾及国家的政策调控还要考虑企业经营的目的所在,不要单纯的把需要赋税多少优先考虑。所以,科学的税务筹划就应该是以企业的发展目标为基础,通过对税务筹划的各种因素和限制因素进行深入分析,然后得出税务筹划的最合理的方案,以此来增加企业的收益。

三、税务筹划应用在企业会计中的方式

(一)选择正确合适的投资核算方法

在企业进行投资核算的时候也要选择合理的投资核算方法,一般情况下,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企业投资核算的主要方法。一般而言,投资比重要高于25%,或者是低于50%,但是如此一来就会对企业决策产生一定影响,在低于25%的情况下,能够及时实施重大的影响与企业超过50%时,就采用权益法。在投资比重低于25%时,则要采用成本法,介于此种规定,必然使企业在决策选择上有了更大的空间,当企业投资过程中出现先获得盈利而后出现亏损现象的时候就应该及时改变方法,从权益法过渡到成本法。

(二)企业需要选择合理的收入结算方式

现在很多企业营销产品时根据顾客的不同类型,选择的营销方法也是不同的,所以会计核算的时间也不一样,随之企业纳税的时间也会一并有所变动。我国税法规定企业企业确认收入的时间是以收款销售的截止时间所收到的货款数量为准,将提货单送交给买方的当天,通过委托银行的方式来向买方销售货物,委托手续办理完毕之后,企业的收入时间为发送货物的当前日期;不管企业采用分歧收款销货方式还是赊销的方式,都必须依据税法的规定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来进行,将收款当天的时间作为企业收入的时间。但是企业无论选择什么样的销售方式,都应该最先确定好货物销售和收款时间,这样便于企业做出合理的税务筹划方案,最主要的是可以让企业有时间去调整税收时间和税收利润。

(三)在企业资产计价方面要选择合适的会计方案

企业资产计价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直接影响到财务税收的基数。我们拿企业房产作为例子来进行分析。按照1.2%的税率对一次性扣除房产原值10%至30%的阈值进行计算缴纳,其中所说的房产原值指的是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备,包括与房产无法分割的附属设备以及房屋等。我国税法明文规定:包括煤气管、暖气管、下水道、水管等附属设备均从进接接管开始算起。因此企业在实行工程建筑的设计环节的时候要首先对房产以及房产的附属设施进行合理的分类,划分好配套设施的价值,并且会计作好记录。一般来讲,房产原值原本就将空调设施包括在内,如果将空调设施作为单项的固定资产进行记账,进行单独折取和单独核算,所以房产原值中不能将空调设施包含在内。

(四)所有费用都需要会计人员做好统计

会计人员做好费用的统计工作的依据是我国税法,所有会计统计工作都要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有的费用在列出以后还会产生后续的费用,而有的还会给顾客带来损失,鉴于此就需要延续纳税时间。

(五)资产折旧和资产摊销方法不容忽视

税法规定,企业在纳税之前,有一些项目是允许扣除的,比如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折旧和资产撤销,有了这个规定,企业实际应该缴纳的税费就会减少,鉴于以上企业就应该在会计工作中合理的利用折旧方法,因为这也是节约缴纳税务的方式。虽然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有规定这些项目的折旧年限,但是很多财务管理工作在企业中存在一定的缺陷,企业可以针对那些没有明确规定的折旧年限和摊销年限的资产来入手,选择短期年限,并且帮助企业尽快完成企业所需的折旧固定资产的计提工作,减少税务缴纳。

(六)亏盈相互抵补的筹划也需要好好利用

企业使用好盈亏地步措施可以减少企业后期需要缴纳的税务额度,因为亏盈抵补是把企业在规定范围时间内,某个年份出现的亏损现象在其年后的企业盈余中进行抵消了。这种方法虽好,但是企业在使用之前需要保证企业真实出现亏损现象,因为亏盈抵补主要在所得额中使用,如没有亏损现象,亏盈抵补就是去了效果。依据我国税法的规定,企业出现亏损可以利用下一个年度税前的收益进行弥补,如果弥补的资金不足,那么可以将企业五年内利用所得税前利润来弥补其亏损,若依然弥补还是不够,那么就要用到企业五年后税后利润来进行弥补。盈亏抵补筹划工作主要关注一下两个方面,一个是支付费用可以延后列出,这种情况是为了减少工作量,把那些坏账死账会计人员需要处理,并且将广告费等一系列可控费用延续到后期再行支付;另一个是企业可以有时间进行收购兼并活动。因为税法规定企业进行兼并以后,被兼并的企业就不需要独立进行纳税,因为企业在兼并之前弥补亏损的金额,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兼并后的企业带其进行弥补。这样也是一种税务筹划的有利方法。

四、结束语

因此在全球经济大背景下,市场经济也是一直在飞速发展,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一直面临新的挑战和经营风险,企业要想在变化莫测的竞争环境中生存下去,就要充分了解自身的实际情况,清晰知道企业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理念,税务筹划工作需要更多的企业管理者进行深入的挖掘和应用到实践工作中去,力求找到更多的提高企业税务筹划的方法,在为企业积累更多的流动资金外,争取更多的利润,确保利润最大化,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步。

作者:张晶 单位:吉林众鑫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张景钦.论企业税务筹划在战略管理中的运用的若干问题研究[D].厦门大学,2015(10).

税务筹划的基础范文第2篇

定价新方法

2009年8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国税函[2009]461号(以下简称“461号文”)就员工股票增值权所得和限制性股票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处理作出了进一步的解释。

461号文明确了股票增值权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员工兑现股票增值权所得当日,应纳税所得额以员工取得的现金来确定(即授权日与行权日股价的净增长值)。

而限制性股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限制性股票解禁当日。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则以限制性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结算公司”)或境外的证券登记托管机构进行股票登记当日的股票市价(简称“A”)和本批次解禁股票当日市价(简称“B”)的平均价格乘以本批次解禁股票份数(简称“C”),减去员工对本批次解禁股份数实际支付资金数额(简称“D”)来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A+B)/2×C-D

限制性股票按平均价格计算所得是一种崭新的定价方法,如果股价在禁售期内下跌(特别是在过去几年),这将会给员工带来不利的影响。例如,如果限制性股票在登记当日的收市价为20美元,解禁当日的收市价为10美元,相关的股票将以每股15美元计征个人所得税[(20+10)/2]。

另外,有别于股票增值权和股票期权(其纳税义务一般发生于行权当日),持有限制性股票的员工通常不可以推迟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约定解禁日)到股价回升后。

要点筹划策

优惠的适用性及局限性。雇员从上市公司获得股票增值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所得,应参照财税[2005]第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中对股票期权收入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将股权激励所得以较优惠的公式并按单独月份计算从而得出较低的个人所得税边际税率。但461号文亦明确指出,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并不适用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公司上市前设立的股权激励计划。这将导致此类股权激励所得的税负高于上市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所得的税负。另外,如果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资料,员工也会因此不能享用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多层级公司优惠限制。需要明确的是,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仅适用于上市公司(包括分公司)和上市公司控股不低于30%的子公司的员工。但是,间接控股只限于上市公司对二级子公司的持股。间接持股比例,按各层持股比例相乘计算,上市公司对一级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按100%计算。这一点对于具有多层级的企业需要特别明确,超过二级子公司的持股和控股比例低于30%的公司的员工取得的股权激励所得,也不适用35号文中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待遇。

同一年度多次所得。员工在同一纳税年度多次取得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所得的,可适用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唯须将合并后的累计所得按照国税函[2006]902号文(以下简称“902号文”)的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用这种合并方法计征的税负会比分开计算的税负高。

备案及报送资料。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应在计划实施前向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备案。此外,还应当在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行权前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的资料(例如行权通知书),并在申报应纳税所得额时提供相关信息(例如行权股票的数量、施权价格、行权价格、市场价格、转让价格等信息)。

与此同时,实施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境内上市公司,亦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进行股票登记,并经上市公司公示后15日内,将本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股票登记日期及当日收盘价、禁售期限和股权激励人员名单等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461号文还规定,境外上市公司的境内机构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境外上市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和相关的资料进行备案。

注意事项

杨治中先生表示,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公布的有关个人所得税的几份文件对不同类别的股权激励计划收入如何计算应纳税额提供了更广泛更明细的指引。例如,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收入能否享受35号文中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和是否需要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的问题,现今就有了明确的说明。避免了以往各地方税务机关有不同理解和执行上存在差异的问题。

虽然澄清了只有已完成股权激励计划在其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的国内、海外上市公司和其符合控股条件的子公司员工,才可能享受35号文中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

但是不同的地方税务机关或专管员对备案时间上的规定及备案需要提交什么文件和资料均有不同的差异。因此杨治中先生建议公司向其主管税务机关澄清确认。

另外这个首次提出的多层次公司控股的相关限制,对于已经超出了二级控股界限的子公司,其员工在股权激励计划收入的税负便增加了。建议已经超出了二级控股界限的子公司重新审核之前已经备案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其税务处理的正确性。考虑到461号文还提出了若公司不进行股权激励计划备案,便不适用35号文中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附合有关条件的公司应当及时地准备材料进行备案以保证其员工能够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待遇。

税务筹划的基础范文第3篇

一、税务筹划的内涵

所谓税务筹划,则是指在国家相关政策允许下,根据税收法律以及税收法规立法作为直接导向,按照合理的筹划投资、事前安排、与筹资等一些列的经济活动。真是因为企业的经济业务本身就带有非常明显的强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之所以会出现会计对于不同的经济业务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案,是由企业的经济业务本身特点决定的。会计处理经济业务的方法有很多,例如:存货的计价方法、企业固有资产的折旧方法等,会计选择不同的处理方法都会直接影响到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金额。企业在符合所得税法和会计准则的范畴之内,如果加以合理的选择企业会计处理方式,这样一来,便可以合法的有效少企业所得税支出额,进而为企业争取获得最大化的税收利益。

二、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相关注意事项

(一)始终坚持经济原则

对于企业在实际开展税收筹划的过程当中,始终应该坚持经济原则。经常会出现投入较大成本的问题是在所难免的,对于这种常见性的问题,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时,就应该首先对其企业预期的成本以及预计的收入进行认真分析和对比,尽可能使投入的成本小于税收筹划给企业带来的的收益,此种税收筹划才是可以采纳的,切不可强行应用,幻想再从后续过程中进行争取。

(二)遵循法律原则

企业的税务筹划的实质就是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来最大化实现企业节税利益的。比如:优化纳税方案,有效的控制支出、合理的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等等,这些途径都是合法行为。在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其实现方法和过程都是依据相关税法条理的,而并不是随意非法调节利润,亦或者是随便乱推费用成本,在多种税务方案可供选择的条件下,不但要全面考虑到税务筹划行为一方面要完全依据相关的遵循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又要选择具有最低税负的财务决策。

(三)要有全局观念

企业税务筹划过程中,理当有全局统筹的观念,针对于不同的税务筹划,进行一分为二的看待,其最终的目的也是为了制定出最为理想、切实可行的最有理由企业经济发展的决策。因为企业税务筹划的主要目的就是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所以企业在实际的税务筹划中,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到企业营业的根本目的,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并非只是将某个纳税环节的税负大小放在首位。总归来说,正确合理的税务筹划应该是以企业整体目标为出发点,对制约税务筹划的各种因素和局限条件加以细致的分析,最终选择能够让企业整体实现最大化利益的最佳方案,并非是税负最轻的方案。

三、税务筹划在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

(一)正确选择投资核算方式,注意财税差异

正确选择投资核算方式在企业会计处理过程中也是非常关键的。通常企业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面主要有两种方法,分别是成本法和权益法。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核算,都不会改变所得税的处理方法。但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比较复杂,会计与税收的处理差异很大,因此要特别注意区分这些差异,否则很容易造成多交税,交错税。比如,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方实现的利润,投资方作投资收益处理,但税收上在被投资方实际作利润分配决定之日,投资方才确认收益的实现。同时,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居民企业之间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二)合理选择销售方式、结算方式

企业一般在销售产品时,都会有多种不同的销售方式和结算方式,不同的销售方式,结算方式,收入确认的时点不同,纳税义务时间随之也会存在一定的差异。特别是特殊销售业务,如代销商品,采取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的,受托方应在销售商品后,依据所签约合同以及协议约定的方式来计算一定的手续费进而确认收入。另外委托方确认销售商品收入不应该在发出商品时进行确认,而是应该在收到受托方明确开出代销清单时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另外就是预收款方式销售,如果销售方在确认收到最后一笔款的同时才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这就明显说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只有在购货方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完全才转移给购货方,这样一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此前收到的预收款则应确认为负债。

(三)选择资产计价会计处理方案

资产计价会直接影响到财务税收基数。以房产税为例。按照1.2%的税率对一次性扣除房产原值10%至30%的余值进行计算缴纳,其中所说的房产原值指的是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备,包括与房产无法分割的附属设备以及房屋等。我国税法明文规定:包括煤气管、暖气管、下水道、水管等附属设备均从房产投入使用开始算起。所以,企业在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过程中,对于不属于房产的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价值应该进行明确的划分。将其分别详细的记录于会计账目中,该计入资产价值的计入,不该计入的不应该计入资产价值。

(四)选用费用列支

单针对费用列支来讲,对于税务筹划的指导重要思想是完全在我国税法所允许的范畴之内的。对于当前费用可能产生的后期列支,与可能会跟顾客造成的损失,所以可以依法延续纳税时间。对于此,通常会有三种方法:一是合理进行预估可能会造成的费用损失金额,可以选择运用业务广告费、公益救济性捐增实施时间安排及时入账,充分列支限额以内未利用的费用;二是及时核销入账已完成的费用,比如已经发生的存货盘亏以及坏账,损毁等部分,这些都需要及时将其列为费用,该办理损失报批的及时办理报批手续。三是将成本费用的摊销期合理范围内最大程度的进行缩短,以此来延续纳税时间,进而实现节税。

(五)折旧和摊销方法

企业在所得税缴纳之前,有一些项目是准许扣除的,包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等项目。所以,实际上企业应缴纳的数额相对来说会适当减少。实际上,对于会计而言,有很多折旧的方法可供选择,而且折旧方法选择也是一种十分有效地节税方法。与此同时,即便企业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了无形资产、固定资产折旧、递延资产摊销等项目的折旧年限,但是期间仍存在一定弹性,针对于企业内部那些明确缺乏规定折旧年限或是摊销年限的资产,合理选择折旧方法和折旧年限,对前期有盈利的企业,尽量选用较短的折旧年限,以此来进行固定资产的折旧计提。

(六)亏损弥补的统筹规划

亏损弥补,具体是指在限定的时间范围内,企业在某个年份出现亏损后,允许其用于抵消以后年度的盈余,亏损弥补的最终目的就是为有效减少企业后期年度应纳税额度。企业实施此类方法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企业必须确保自身已经出现亏损的情况,不然,亏损弥补对于各个企业的鼓励成效就会完全流于形式,失去了其真正的意义。亏损弥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计算当中。结合我国相关的税法相关规定:企业一旦确认出现年度严重亏损现象后,依据相关规定就可以利用下年度起的税前利润来弥补本年度的亏损。

税务筹划的基础范文第4篇

一、基本前提的内涵及其特点

(一)基本前提的内涵

基本前提亦称基本假设或公理性假设,指人类对那些尚未确切认识或无法正面论证的经济事务和现象,根据客观情况作出的合乎事理的推断,其本质是提供一种理想化、标准化的环境约束要件,来减少或简化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不确定因素,进而使得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在更为理想的状态下得以解释和发展。换句话说,作为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前提不仅在所有前提中居于最高层次,而且影响和统率整个学科理论体系的构建和运行。基本前提之所以存在,主要有两个原因所致:一是因为客观世界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存在,使得对有些事物无法进行正面论证,按照波普证伪主义的原则,如果我们无法取得令人信服的反证,那么,这些前提可以成立;二是科学的发展或经验的积累是一个过程,由于受人知识的不完备性、预期的不确定性和选择范围的局限性三个方面的限制,尚不能肯定事物发展的必然性,因而,只能采用基本前提的形式来进行界定。

理解基本前提的内涵时我们要注意以下五点:其一,基本前提是对复杂现实所进行的简化,并非试图捕捉真实世界的每一个现象,而是透过神秘的面纱抓住复杂现象背后最关键的因素,据以进行推理和论证,因此,基本前提从本质上讲并非完全科学,而往往是与现实情况有较大的出入。其二,基本前提的有效性取决于据此是否作出了可靠的预测,如果预测与经验相符,就被接受,否则只能被排斥,而非特定假定要成为现实。正如弗里德曼所认为的那样,经济学家不该费尽心机使自己的假定成为现实,假定没有必要是现实的。其三,与自然科学中的公理类似,对基本前提无法进行直接验证,这主要是因为基本前提是作为基础而存在的,“它们的下一层没有东西可资依托”(韩传模等,2006)。其四,尽管基本前提的有效性不以能否转化为现实为标准,但基本前提的设定仍以事实为根据,是特定客观现实环境下的合理反映。其五,基本假设由经济、政治、社会(主要是经济)环境所决定,是对客观环境的抽象,其本质上应该是客观的,但对客观环境进行抽象却必须依赖于理论研究者研究者的主观性(个人偏好与价值判断、认识局限乃至特定历史阶段的局限)在很大程度上都会影响基本假设所形成的结论,因此基本假设具备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特征。

(二)基本前提的特点

从基本前提的内涵可以看出,基本前提并非外在于学科理论体系的,而是主要受客观现实环境的直接和间接影响而形成的内在于学科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没有了这些特征,就不可能构建相应的学科体系。故此,笔者认为,作为一门学科的演绎基础,基本前提应当具有以下特征:独立性、逻辑起点性、重要性、环境依赖性和系统性等五个方面的特点:

独立性是指每个基本前提都是独立的基本命题,相互之间不存在内在的逻辑关系,否则,如果一个基本前提能被其他一个或多个基本前提推导出来,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只能作为冗余来被剔除。

逻辑起点性是指基本前提是作为演绎其他命题的基础而存在的,是学科理论体系得以构建的逻辑起点,基本前提自身是客观现实的合理反映,是不言自明且无法予以证实的,其下层没有东西可资依托。

重要性指基本前提是对复杂现实进行简化的依据和标准,是抓住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关键因素和变量的一种方法。为了研究的简化,我们有必要忽略那些次要的因素,而只考虑那些有重大影响的核心变量。这样虽然使建设与现实有些偏离,但更有利于实现分析的目的。

环境依赖性指基本前提是特定客观环境的合理反映,对特定环境有很高的依存度,并随客观环境的变化(经济、政治、社会和人文环境)而变化。

系统性指基本前提以及其所演绎的其他推论能够组成一个体系,共同构成本学科理论体系演绎和发展的基础。

二、税务筹划基本前提的构建

税务筹划作为一门相对独立或完全独立于税务会计的新兴边缘学科,也应有其基本前提。结合基本前提的内涵和特点,对构建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有很强的借鉴作用。由于税务筹划是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对涉税事项进行的谋划和安排,因此,笔者认为从制度、价值、空间和时间等现实环境角度来看,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制度性前提:税制差异;价值性前提:货币时间价值、理性经济人;空间性前提:税务筹划主体;时间性前提:多筹划期间(又可以细分为持续筹划和筹划分期)。

(一)制度性前提:税制差异

税制是税收制度的简称,它是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各种税收法令和征管办法的总称。税制作为一种由国家制定的税收分配活动的工作归程和行为,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制度安排”,税务筹划必须内置于其所涉税境的税收制度环境下。如果税制完全等同,税务筹划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可能。差异化的税制安排为税务筹划提供了客观可能。一般而言,税制差异应当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由于经济发展程度的不同,世界上不同国家税制差异显著,并且这种差异在短期内不能消除;其次,即使在一国之内,由于受国家宏观政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税制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纳税人之间也回存在差异,“税收的公平、中性原则也不会完全彻底地得以体现”(盖地,2005);最后,税制差异还体现在各国税制的不完善、不健全上,由于客观环境变化,税制漏洞的识别和堵塞也应是一个动态博弈过程。(二)价值性前提:货币时间价值和理性经济人

货币时间价值是指货币经历一定时间的投资和再投资所增加的价值,现在的1元钱比以后的1元钱更值钱,而无论是否存在通货膨胀。在现实中,其一个重要运用就是“早收晚付”,即对于不附带利息的货币收支,与其晚收不如早收,与其早付不如晚付,“这一基本前提已经成为税收立法、税收征管的基点”(盖地,2003)。正因为货币时间价值的存在,在税务筹划中方会考虑对涉税事项确认时间的不同所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尽可能晚缴税,享受延迟纳税所带来的货币时间上的好处,“它深刻地揭示了纳税人进行税务筹划的目标之一----纳税最迟”(盖地,2003)。因此,税务筹划是货币时间价值早收晚付的体现,使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融资功能。

理性经济人假设是现代经济学最为重要的理论假设之一,是构建经济学大厦的理论基础。理性经济人假定人都是自利的,人们面对每一项交易都会权衡其收益和代价,并且会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来行动。具体到税务筹划中,理性经济人假设要求理性税务筹划主体通过开展税务筹划来实现自身理财效用最大化。它包括两层含义,即在税务筹划中,税务筹划主体是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理性经济人,并且他们有动力、有能力通过进行有效的规划、实施、协调和控制来有效地组织理财活动。

货币时间价值和理性经济人共同构成了税务筹划的价值基础,并为税务筹划的进行奠定了主观可能。

(三)空间性前提:税务筹划主体

税务筹划主体又称税务筹划实体,是税务筹划为之服务的特定对象(一般多为企业),税务筹划主体规定了税务筹划的立场和空间范围。设定税务筹划主体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该前提决定了输入税务筹划系统进行加工的事项范围,凡与一个税务筹划主体经济利益相关的交易或事项均作为主体税务筹划的对象;二是该前提界定了经济主体与经济主体所有者之间的利益界限,为准确谋划某一主体的税务活动提供了条件。因此,税务筹划主体前提作为开展税务筹划工作的前提,其必要性和重要性是勿庸置疑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税务筹划主体不同于会计主体,税务筹划主体不一定是会计主体,如对个人所得税筹划时,筹划主体为自然人而非会计主体,同时会计主体也不一定是税务筹划主体,如集团公司的基层单位是会计主体,而其并非税务筹划主体。

(四)时间性前提:多筹划期间

多筹划期间是指税务筹划应立足于定期的无限系列谋划和安排。多筹划期间界定了税务筹划的时间范围,是对筹划主体经营时间长度的描述,即税务筹划期数应是无限的,各期间是确定和相等的。因此,多筹划期间前提包含持续筹划和筹划分期两个方面的含义。

持续筹划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筹划主体(一般是企业)将会按照当前的状态持续正常经营下去,不会倒闭,不会被破产或清算,是一种理想状态的前提条件。持续筹划是针对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因竞争而具有的不确定性而提出的。该前提将筹划主体所进行的筹划活动置于稳定的状态之下,如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帐务处理方式不同所引起的时间性差异在足够长的时间内可以转回,使税务筹划活动按照既定目标有条不紊地持续下去,从而提高税务筹划主体的经营管理水平。

筹划分期前提是对持续筹划前提的补充,它是对筹划主体正常经营活动下持续不断的筹划活动的一种人为的中断,把筹划活动按照一定的时间间隔分割开来,形成一个个的筹划期间,有效地解决了筹划收益与筹划成本的分配等问题。筹划分期的存在与筹划主体的管理职能密切相关。一方面,筹划分期缩短了时间限制,使得有关筹划活动的信息更为准确可靠;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不同筹划主体以及同一主体不同筹划期间的横向和纵向比较使筹划主体及时找出筹划活动所存在的问题。

三、结束语

基本前提为科学研究通过了基础和可能,是构建学科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正确认识和把握基本前提的内涵及其特征,是准确定位税务筹划基本前提的关键。从基本前提内涵及其特征入手,结合税务筹划自身的特点,本文认为探讨税务筹划的基本前提应从制度、价值、空间和时间等四个角度入手,相应地划分为制度性前提:税制差异;价值性前提:货币时间价值、理性经济人;空间性前提:税务筹划主体;时间性前提:多筹划期间。但不可否认的是,基本前提与特定时代环境密切相关,客观环境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税务筹划基本前提也应不断变化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1]韩传模、王成秋:基于公理化方法的会计基本假设的设定,当代财经,2006年第7期

[2]盖地:试论税务空间的基本前提与一般原则,财会月刊,2002年第4期

[3]汪浩瀚:经济分析中的基本假设与方法论意义,当代财经,2003年第3期

税务筹划的基础范文第5篇

     关键词:税务筹划中外比较对策分析

 

     一、税务筹划及其特点

     在学界广泛被接受的界定是,税务 筹划是指企业纳税人在国家现行税法的 许可范围之内,通过对自身的筹资、投资 和营运等生产经营活动预先采取适当的 安排和运筹,全面优化收支,在精算以 后,确定最佳的纳税方案,使企业既依法 纳税,又能充分享受税法所赋予的权利 和优惠政策,以达到合理合法地减税、节 税的财务策划行为,以及获取最大的税 收利益、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经济活动、 具体来讲,税务筹划具有以下七个 特征:(1)合法性,处理征纳关系的共同准 绳是税法,企业作为纳税义务人要依法 纳税)税务筹划也必须在国家法律许可 的范围内,按照税务政策及相关规定来 进行)(2)预先性,在税收活动中,企业必 定是先发生经营行为,然后产生纳税义 务,纳税义务通常具有滞后性)如果税务 筹划在企业重大经济项目决定之后才进 行,就等于失去了筹划的意义)因此,税 务筹划在时间顺序上必须要在企业重大 经济事项确定之前,提前新型运作)所 以,税务筹划具有超前性特点)(3)系统 性)税务筹划是在纳税义务产生之前,权 衡不同经济行为下的税负轻重之后所做~出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不仅要考虑整体的经营决策,而且还要把它放在具体环境中加以综合研究,是一个系统工程)(4)可操作性,即纳税人经营活动的经营理念和特点要在税务筹划中有所体现,简明扼要的同时还要有较强的灵活性和操作性、(5)目的性、获得整体经济利益是税务筹划的终极目的、)在进行税务筹划之前,要进行一定的成本效益分析,使企业潜在的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的水平,立足全局,选择投资、经营和理财方案,给企业带来净经济效益、(6)专业性、税务筹划作为一种系统的管理活动,有各种各样的方法可供选用)从环节上看,包括预测方法、决策方法、规划方法等)从学科上看,包括统计学方法、数学方法、运筹学方法以及会计学方法等)因此,只有具有很高的智力层次,才能在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综合运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利用广博的专业知识,进行周密的规划)税务筹划的专业性有两层含义,一是指只有财务、会计,尤其是精通税法的专业人员才有资格有能力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活动;二是各国的税制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越趋复杂,纳税人自身是不足以进行税务筹划的)于是,专门从事提供税务、咨询及筹划服务的机构应运而生,这些机构的出现使税务筹划呈现出日趋明显的专业化特征)(7)筹划过程的多维性、首先,从时间上看,税务筹划贯穿于生产经营活动的整个过程,可能产生税金的任何一个环节,都需要进行税务筹划、)不仅生产经营过程中规模的控制、会计方法的选择、购销活动的安排需要税务筹划,而且在企业设立之前、生产经营活动之前、新产品研发之前,甚至确定注册地点、组织类型和产品类型都要通过税务筹划,充分考虑到节税效应)其次,从空间上看,税务筹划活动不仅局限于本企业,还应联合其他单位,合力探寻节税的路径、)

      二、中外企业税务筹划的对比分析

      由于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尽管目前有关税务筹划的专著已不少见,不仅整体上对税务筹划的理论还需进一步探讨,企业在税务筹划方面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差距更是鲜有实践,落后与国外企业,具体表现在:

      1、国外税务筹划几乎家喻户晓,企业尤其是大企业已形成了财务决策活动中,税务筹划先行的习惯性做法国外企业在作出重要的经营安排和重大的决策之前,首先就把税务筹划作为企业总体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事先进行经营结果的税赋情况的预测,选择有利于降低税收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最优方案,并依据测算下来的综合情况,进行科学的决策和合理的实施)然而,在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普遍较为落后,许多企业在处理企业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时,简单地采取偷税、逃税的手段降低企业的税收支出,以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的目标)这主要是因为纳税人寻求税务筹划存在动力不足问题、)由于部分基层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征管意识不足,我国税收征管水落后于发达国家)征管水平的低下,不能及时发现纳税人的偷逃税行为)同时,及少数税务干部的滥用职权、询私舞弊等也给纳税人提供了违法、违规的机会)很显然,如果偷税的获益远远大于税务筹划的收益和偷税的风险时,纳税人显然不会再去进行税务筹划)因此,如何提高税务筹划的动力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2、在国外,许多企业、公司都聘用税务顾问、税务律师、审计师、会计师、国际金融顾问等高级专门人才从事税务筹划活动,以节约税金支出同时,也有众多的会计师、律师和税务师事务所纷纷开辟和发展有关税务筹划的咨询和业务、)如日本有as%以上的企业委托税理士事务所代办纳税事宜;美国约有50%的企业其纳税事宜是委托税务人代为办理的,20世纪末期,美国还出现了专为金融工程进行税务筹划的金融工程师;澳大利亚约有70%以上的纳税人也是通过税务人办理涉税事宜的)许多国家的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税务会计,在企业税务筹划中发挥着显著作用)税务会计的职责:一是根据税收法规对应税收入、可扣除项目、应税利润和应税财产进行确认和计量,计算和缴纳应交税金,编制纳税申报表来满足税务机关等利益主体对税务信息的要求)二是根据税法和企业的发展计划对税金支出进行预测,对税务活动进行合理筹划,发挥税务会计的融资作用,尽可能使企业税收负担降到最低、)由于通货膨胀和高利率的出现,企业管理者增强了货币的时间观念,税务会计研究重心转移到第二职能,由于成效较大,税务会计得以快速发展)此外,随着经济全球化程度加深,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税收环境,跨国税务筹划更是已经成为当今跨国投资和经营中日益普遍的现象)税收筹划的高度专业性,知识融通性及操作的复杂性要求“一专多能”的复合性税务筹划人才,这在我国税务筹划刚起步的情况下,显然是人才难求、

      3,税务筹划空间问题在欧美国家,一提起税务筹划,主要是指对所得税的筹划、)主要通过合法地选择取得所得的时点,或者转移所得等方法使收入最小化,费用最大化,实现免除纳税义务,减少纳税义务或递延纳税义务等目的、)所得税需要纳税筹划主要是因为它不容易转嫁,纳税人一般要最终负担自己缴纳的税款)这样,所得税就成为企业从事经营活动的一种成本,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越多,其税后实际收益就越少、)如果企业能够进行所得税的税务筹划,则可以降低税收成本,提高投资的边际税后收益率)另外,由于所得税税款不能在税前扣除,所以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减少的应纳税额,不会相应增加其应税所得额)换句话说,所得税税务筹划带来的利益是免税的)当然,在国外,所得税的筹划较为普遍,不仅是因为它具有筹划的必要性,而且还在于所得税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这种筹划空间主要来源于各国税法中的税收漏洞以及林林总总的税收优惠措施、)但我国现行税制较大地倚重于增值税等间接税,所得税和财产税体系简单且不完整,所得税等直接税收人占整个收人的比重有限大量的个人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很小,税收筹划的成长空间有限、)而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国家税制主要以完备的所得税体系为基准,因此,就为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提供了比较广泛的发展空间、)与稽查,为税务筹划的发展提供一个良好健康有序的宏观环境)

     2‘做好专门人才培养工作税务筹划实质上是一种高层次、高智力型的财务管理活动,是事先的规划和安排,经济活动一旦发生后,就无法事后补救,专门人才是进行税务筹划的基础)成功有效的税务筹划不仅要求筹划主体以正确的理论作为指导,更要求筹划主体具备严密的逻辑思维、统筹谋利的能力,精通法律、统计、财务、会计、管理、运筹学等多方面知识,同时还要全面了解、熟悉企业筹资、经营、投资等业务情况及其流程,随时掌握税收政策变化情况,只有这样,才能正确预测出不同的纳税方案,进行比较、优化选择,进而做出最有利的决策、)因此企业要想降低纳税筹划的风险,提高纳税筹划的成功率,重视税务筹划人才的培养显得尤为重要、3.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企业首先要做好税务筹划的基础工作,规范企业的会计行为,建立科学严密的审批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传递系统和税务筹划数据库,以实现税务筹划对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相关适度性要求、其次,企业要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税法及税收文件中的一些相关条款,以及财务会计的规定,对达到相同经营目的的各种经营手段和方式进行纳税测评,选择纳税少、税后利润大的方案,以此达到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效益的最终目的)另外,要加强税务筹划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及时寻找导致风险产生的根源,制定有效措施遏制税务筹划风睑、六

     三、我国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