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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农超对接;农产品;专业合作社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5. 05. 105
[中图分类号] F721.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5)05- 0220- 03
0 引 言
最近几年,由于我国农产品生产总量的增加,农产品的供应情况逐渐由供不应求过渡到供过于求。在农蔬产品的生产需求关系上,也表现为各个大中型生产销售企业开始全面向供应链的中下游转移,由于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所以对销售的各个环节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流通环节太多成为阻碍农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了, “农超对接”可以减少农产品销售的中间环节,降低销售成本,给农民、消费者、超市都带来更多的收益,可以说是一举三得。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占我国人口总数的比重很大,所以农民的问题解决了,我国的很多问题也就解决了,而“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正是解决我国农民问题最直接、最有效的办法。
1 发展进程
1.1 定义
“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民或者专业合作社和超市的法人代表签订双方都同意的一种协议,由农民向超市直接销售农蔬产品的新型销售模式和商业模式,也是一种流通模式。“农超对接”的本质是给农民提供一种先进的销售模式和商业模式,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改善生活。将不断变化的需求与农民的供应连接起来,建设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生产供应相一致的供应链,从而实现供应链上各个层级的共赢。我们只有让农村的生产与城市的需求直接对接,城市需要什么,农村就生产什么,这样才能避免供需矛盾的产生与农蔬产品价格的剧烈浮动,又能减少农产品的销售环节,降低销售成本,增加农民的收入。
1.2 发展情况
在国外,“农超对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一种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美国、欧洲等一些国家,超市里约80%的农产品都来自“农超对接”,而我国只有15%左右。我国的“农超对接”自开展以来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这也表明我国在“农超对接”方面发展潜力巨大。我国各个大型的连锁超市也在积极深入地研究自己的发展方向,其中“连锁超市+ 专业农民合作社+农民”是我国有关部门和各个地方政府支持“农超对接”发展的主要商业模式。自从我国“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开展以来,全国开展“农超对接”的达到规模以上的连锁超市已经超过850家,拉动就业人口超过200万人,与连锁超市对接的农业合作社已经突破15 000 个,总的参加人数已经超过了100万人。
2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自从“农超对接”这种流通模式和商业模式开展以来,虽然在减少销售成本、满足市场需求等一些方面取得了非常可喜的成绩和成果,但美中不足的是我国“农超对接”的整个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主要表现在:①“农超对接”发展速度缓慢,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规模偏小而承担的成本又偏高;②“农超对接”的现代化程度和集中度低,农民的品牌意识和规模意识不强,生产过于分散;③由于超市对于农产品的准入政策制订得不够灵活,降低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超对接”的进一步发展。
2.1 合作社的因素
在“农超对接”模式下,农户主要是通过合作社间接地和超市发生联系。合作社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具有诸如知识和信息溢出、中间投入品的专门化、信任和合作的加强等广泛的正面效应 。但是,“农超对接”对农民合作社的专业性要求非常高,因此仍然有非常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一些普通投资者,不能如愿以偿地参加到“农超对接”的队伍中来,这是一件非常值得惋惜的事情。除此之外,我国还存在专业农民合作社规模小、数量少、专业人才不足、发现速度慢、科技水平低、发展目标不明确、对“农超对接”的未来没有明确的定位、流通环节的货物损失依然严重等一系列问题。之所以会产生这些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①资金方面的原因。专业农民合作社大多数都属于小微型企业,资金严重不足,导致现金流不稳定。很多大中型连锁超市的货款最快要半个月后才能结账,有的甚至是一个月,这就导致了合作社的资金链时刻都处在断裂的边缘。这是“农超对接”发展缓慢的关键原因之一;②成本方面的原因。农产品销售最大的成本来自运输,几乎有60%的成本都来自于运输,所以农业合作社一定要扩大农产品的种植规模,增加农产品的运输量,充分利用规模效应才能稀释掉高昂的运输成本,而少量运输农产品显然运费是非常昂贵的,甚至是奢侈的。如果农业合作社仍然是小规模、分散地运营,其结果必然是徒劳无功,为他人做嫁衣。这便意味着“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销量和种植规模的均衡问题,要尝试进行规模化种植。
2.2 农户的因素
农户的集中化和规模化水平太低,无论是从种植品种上看,还是从种植数量上来看,都过于分散。连锁超市经营农产品最基本的要求是规模化,必须保证不能出现脱销的情况,但是我国的农蔬产品生产仍然以分散生产为主,这种生产方式肯定会阻碍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的发展进程,拖慢“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在我国的发展速度。除此之外,农蔬产品的检查过于严格,也导致了农民对“农超对接”这种销售模式和流通模式积极性较低,最终导致农户能够提供的产品品种很少,随之而来的是农产品规模化被大大地降低,不能有效地满足各个大型连锁超市的供应需求。另外,还存在一部分农民受教育水平低、思想保守、缺乏品牌意识、农产品生产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2.3 超市的因素
主要是:①由于“农超对接”这种流通模式和商业模式投入的成本太高,导致一些连锁超市对“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和流通模式的主动性与积极性不是很高,主要是因为这种模式早期的投入成本太大,再加上房租、地租,人工成本、利润等各方面的考虑,导致了很多连锁超市对“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和流通模式望而却步;②由于连锁超市进入的要求和标准太高,一些专业合作社除非种植规模、知名度都非常大,而且产品质量极佳,否则就不要妄想进入大型连锁超市的销售专柜。从调查的情况看,一旦遇到各种节日,各个连锁超市会搞各种特价促销活动,农民就必须进行配合,然而在这种时候,如果产品利润率低,搞不好就会赔钱。因此,各个大型连锁超市对于农产品的采购要求非常严格,特别是对各种农蔬产品的外形要求,销售给各个大型连锁超市的农产品必须要长得相当“美美哒”,不能长得太“奇葩”;③由于很多大型连锁超市对农户或者专业合作社所拥有的种植面积有非常高的要求,并且对农蔬产品的级别和规格也有精确的标准和要求,而且要求农民在提供一种知名品种的同时还要提供其他种类的农产品,这样给农民的种植增加了非常大的困难。
3 发展对策及建议
3.1 完善发展的机制
在“农超对接”的发展过程中,我国政府既要保证农户的利益,又要对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因此“农超对接”这种流通模式和商业模式对各级政府都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我们这样的一个国家里,无论从历史来看,还是从目前的国情来看,任何事物如果想要快速地发展壮大起来都必须要有政府的支持。但是我国的各个连锁超市现在经营农产品的水平还很低,对于农产品的销售技术还没有掌握,农业生产还是没有解决分散化的“老大难”问题,这样就导致了效率的问题仍然得不到解决,没有效率,利润就更加无处着手。另外,已经提出的各种各样的扶持政策和倾斜政策也没有得到彻底落实,所以我国“农超对接”的发展机制还需要更进一步加以完善,对于政府来说,其扶持政策发展的方向应倾向于专业农业合作社发展上,帮助农业合作社建立标准化、规模化、自动化、信息化的大型集散流通中心。
3.2 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我国政府为了促进“农超对接”的快速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各个连锁超市的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在财政上给予了非常大的支持与帮助。为了确保这些巨大的支持资金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必须对这些支持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地监管,以保证其利用的效率。
3.3 加强科技投入与完善人才保障
21世纪最激烈的竞争再也不是资金与产品的竞争,而是人才与技术的竞争。人才与技术有了,资金与产品自然也就有了。为了更好地与各个大型连锁超市合作,专业农民合作社必须快速做出改变,改变自身固有的一些致命的弱点,必须积极提高自身生存的农蔬产品的质量,积极提高自己经营与管理的水平,而人才的拥有是解决这一切问题的关键所在。专业人才的短缺也是我国“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发展缓慢的根本性原因,专业性人才短缺产生的主要问题是,导致了农民和专业合作社在“农超对接”这种商业模式中非常被动。一方面,在种植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懂;另一方面,是在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更是不懂。目前的农业合作社大多数都不具备专业的农业人才,包括财务和销售等各种人才。因此,为“农超对接”提供人才支持,是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
3.4 完善金融和保险政策
如果想更好地发展“农超对接”,必须要积极建立更加完善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在农村地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如果没有信贷资金的支持,那么基础设施的建设一定进行不下去,因为农民和合作社都没有充足的资金。保险服务在“农超对接”中同样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农产品的生产都会受到天气的影响,如果没有保险服务,农民在遇到灾难性天气的时候,就只能自己承受巨大的损失,这会非常大地降低农民参与“农超对接”的热情。只有当金融服务和保险服务同时被准确地运用到“农超对接”中,“农超对接”才会顺利地发展下去。
4 结 论
我国的“农超对接”起步较晚,目前存在发展速度慢、数量少、规模小、现代化程度低、农民积极性不高等主要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由合作社、农民、超市3个方面的原因引起的,我们应从发展机制、资金保障、人才与科技的支持等几方面,多管齐下地来促进我国“农超对接”的发展。如果这种流通模式和商业模式能够很好地发展,那么我国的“三农”问题一定会得到很好地解决。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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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1、渠道变革型—农产品电商(用户思维、平台思维)生鲜电商类:本来生活网、沱沱工社、电果网。农产品流通类:农产品(000061)打造农产品B2B交易平台。
2、产业链大数据型—大北农(002385)(大数据思维)基于产业链集聚养殖大数据,发育新商业模式。
3、专业合作社服务商—云华农汇网(大数据思维、用户思维)打造透明农业合作社组织,创新农村信用体系
4、智慧农业型-农业物联网试点(社会化思维)农业物联网的有益尝试
5、“农消”对接—创新营销手段(小而美、大地商业)(用户思维、平台思维)千变万化的市场与千家万户的小农生产的联接问题、养殖企业与终端联接问题(来源:银河证券 文/吴立)
6月18日上午,福建省农业厅在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举办了海峡品牌农业发展论坛暨海峡品牌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启动仪式。福建省副省长陈荣凯、省农业厅厅长张立先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省科技厅等部门的领导,各设区市农办领导,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代表共400多人出席了仪式。张立先厅长致辞欢迎到会嘉宾和代表,并介绍了福建品牌农业发展情况,陈荣凯副省长对海峡品牌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进行了授牌,来自海峡两岸的3位专家分别作了主题演讲。活动期间,省政府和省直部门领导还对新增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代表进行了授牌。
该活动作为第十二届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的重要活动内容,以“品牌农业助推中国梦”为主题,深入探讨了“台湾农业品牌”、“产业集群联合发展战略”、“品牌农业未来发展30年”等议题,为农业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提出了许多建议。
据悉,海峡特产城(海峡品牌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是以品牌农业为主题的文化休闲旅游商业综合体,总规模12万平方米,集福建八闽大地九地市、台湾、外省市、国际等多元版块,聚吃喝游乐购一体,把“家乡味道、特产殿堂”精彩展现。该项目实现了众多突破,在规模上为国内最大、亚洲一流;在产品结构上,它率先采取了品牌农产品竞标入驻制,以农业龙头的品牌产品为主力,集合“名、特、优、新”品牌,是品牌化程度最高、产品品质最优、品类最丰富的品牌农产品聚集区;在商业功能上,它采取“展会营销、电商平台、物流口岸”多位一体的商业模式,集聚了国内最前沿的商业配套服务技术。
与会专家认为,随着海峡特产城(海峡品牌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的发展壮大,其“福建名片”的效应将日益突出,若充分借鉴美国IT业硅谷、全球小商品采购中心义乌、中国茶叶第一街马连道集聚效应的成功经验,或将破解中国农业品牌碎片化问题,并形成中国品牌农业集聚的新平台、新力量、新现象。
据海峡特产城董事长高晨生介绍,该项目每年将承担起百亿级的品牌农产品交易量,将成为中国品牌特产的贸易新枢纽,展示海峡两岸品牌与高优农业形象的新名片、龙头名企的新窗口、品牌成长的孵化器、扩大农业对外开放的新平台。海峡特产城(海峡品牌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将在福州打造永不落幕的品牌农业博览会。
针对目前生鲜农产品流通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文中以生鲜农产品智能配送平台为核心,构建了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
【关键词】
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智能配送平台
1问题的提出
自古以来,我国就是农业大国,生鲜农产品种类多,产量大。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蔬菜、水果、禽蛋、肉类、牛奶、水产品等主要生鲜农产品产量分别为78526.10万吨、27375.03万吨、2999.22万吨、8625.04万吨、3754.67万吨和6699.65万吨,均稳居世界首位,其他各类生鲜农产品规模也均位于世界前列。我国生鲜农产品物流发展速度也较快。据《2016-2020年中国生鲜冷链物流行业市场深度分析与投资前景预测研究报告》显示,2015年我国生鲜物流总额在3.5万亿~4万亿之间,每年增长达到22%。我国生鲜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其损失率高达到25%~30%,而发达国家损失率一般在5%左右,在物流环节,美国仅为1%~2%。保守估计,我国生鲜农产品年损失高达750亿元以上。目前,我国生鲜农产品尚未广泛形成具有竞争力和稳定运作的供应链体系,存在流通渠道过长、流通环节复杂、流通效率较低、冷链物流体系不完善、冷链物流市场化程度较低、冷链物流管理技术水平较低等一系列问题。专业化生鲜农产品物流提供商奇缺,生鲜农产品物流配送服务提供商以个体中间商或供应商为主力,规模小、层次低、实力弱、经营地域范围小、离散性强,配送能力和服务质量都很有限,与上下游企业之间不能形成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既无法保证稳定的供应,也无法保证采购质量,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总体而言,生鲜供应链协同性较差,任一个环节均有脱节的可能。供应链商业生态系统是供应链管理与商业生态系统耦合而形成的全新商业模式,不仅可以实现生鲜农产品产业升级与战略转型,而且还能帮助企业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因此,构建生鲜农产品行业商业生态系统势在必行。
2文献回顾
影响供应链效率的关键在于供应链的不确定性。现代市场的动态性和不稳定性趋向日渐突出,商业交易日益复杂,不确定性因素(供应链内部、产业和环境因素等方面)不断增加。供应链理论缺乏对中观产业角度及环境因素的动态描述,这些早已成为供应链理论的“软肋”,而商业生态系统理论则能弥补并克服供应链理论上述不足,是供应链理论更进一步的发展。关于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学者们主要围绕基本概念框架和系统特征、商业生态系统发展规律和内部机制、商业生态系统理论应用三个方面展开研究,并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JamesMoore(1993、1996、1998)是系统而科学地提出商业生态系统(BusinessEcosystem)概念的第一人,他借用自然界生态系统隐喻当今市场中的企业活动,认为商业生态系统是一种由客户、供应商、主要生产商、投资商、贸易合作伙伴、标准制定机构、工会、政府、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具有一定利益关系的组织或群体构成的动态结构系统。后继学者基本上都把商业生态系统定义为由不同的组织种群构成的商业网络系统,只不过是研究视角和侧重点略有不同:以Iansiti、Levin(2004)和Kim(2010)等为首的学者们在“生态视角”下,运用生态学中的生态位来描述商业生态系统的结构特征,认为商业生态系统由占据不同但彼此相关的生态位的企业所组成,一旦其中的一个生态位发生变化,其他生态位相应也会发生变化;而以Peltoniemi(2004)、Vuori(2005)、DenHartigh(2004)和VanAsseldonk(2006)等为代表的学者们则从“网络视角”下,把商业生态系统看成一种动态的网络结构,认为商业生态系统是一种由具有一定关系的组织组成的动态结构。广义上的商业生态系统还包括自然资源、市场环境、政策环境、科技环境等环境因素。商业生态系统具有强调系统成员多样性、突出关键成员作用、边界模糊、动态开放、协同进化、自组织、反馈调节和动态平衡等特征(欧阳泉,2013)。为更进一步解决商业生态系统的运作机制和评价机制等问题,学者们提出了一系列商业生态系统理论相关模型。第一种是商业生态系统结构模型:以Moore(1996)为代表的研究侧重于商业生态系统内部不同组织种群和子系统;而以Garnsey和Leong(2008)为代表的研究则主要通过描述商业生态系统内部核心企业的合作网络来具体阐述商业生态系统内部的交互机制;第二种是商业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价模型:Iansiti和Levin(2002)从生产率、稳健性和利基创造力三个维度来评价商业生态系统。由于此模型建立在中观层次上,很难用于指导企业视角的商业生态系统健康状况评价,因此,DenHartigh等(2006)对此模型的测量指标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从企业视角出发增加伙伴健康和网络健康两个维度,构建了新的跨层次(结合系统层次和企业层次)评价模型,商业生态系统成员企业,可以评价合作伙伴和所处商业生态系统的健康状况;第三种是商业生态系统内部企业角色—战略匹配模型:Iansiti和Levin(2004)从创新动态性以及网络关系复杂性两个方面来考察企业所处商业环境的状况,构建了一个商业生态系统内部企业角色—战略匹配模型,把战略划分为利基型、骨干型、商品型和支配型,但是在实际的商业生态系统中,往往并不真正存在骨干企业,而通常是由几家旗舰企业构成系统核心,因此,Kim等(2010)提出了旗舰企业的战略选择模型,把战略分为稳健型、创造型、协作型和生产型。众多研究不断推动着商业生态系统向前发展,相关研究也从理念式的探讨逐渐推广到实际的商业实践中。Kim等(2010)以Google、IBM为例,详细分析了旗舰企业的战略选择问题。ZhangJ.等(2011)对中国移动公司的案例进行了研究,刘刚等(2013)以苹果公司为例进行了实证研究。现阶段,对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大部分还是停留在将生态学概念加以灵活性的转化后运用于企业环境分析,或者只是对商业生态系统演化的表象分析,欠缺商业生态系统内部运行机制的深层次研究。已有关于商业生态系统的研究涉及到生鲜农产品供应链领域的相对滞后,成果也较少。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构建了一种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
3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构建
构建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框架模型,要考虑与生鲜农产品行业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各个主体和影响因素,需要打破传统商业模式下对企业、政府机构、投资者、消费者不同群体及不同作用的区分方式,模糊化行业界限,扩大企业的服务领域。智能配送平台不仅可以整合生鲜农产品行业优质资源、优化业务流程、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成本,而且还能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减少环境污染和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基于此,本文构建一个以生鲜智能配送平台为核心的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此系统由核心生态系统、支持系统、环境系统和竞争系统等4个子系统构成。第一,核心生态子系统,亦可称为核心供应链生态系统。该子系统以生鲜智能配送平台为核心,由生鲜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物流、流通、消费等供应链参与各方构成,包括:生鲜农产品种植生产者、生鲜农产品加工企业、第三方生鲜农产品仓储企业、第三方生鲜农产品运输企业、生鲜农产品配送企业、中间商、零售商、消费者等生鲜农产品市场行为主体,它们是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的主要“物种”。作为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核心的生鲜智能配送平台将既为生鲜农产品商业活动提供公共平台,也可以作为整个生态系统的领导者和管理者,它可以对生态系统进行资源整合和成员进行协调。该生鲜智能配送平台通过与生态系统其它成员的连通,充分调配商业生态系统中的各个成员的资源,从而形成全局最优的生鲜农产品配送方案。核心生态系统居于整个系统的核心,是影响和决定生鲜农产品生产、供应与销售环节的关键,是整个系统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任何一个生鲜农产品核心生态系统会遭遇来自竞争系统的威胁。第二,支持子系统,即核心生态子系统在社会关系网络中所能获得的、来自外界包含资金、物质、技术、政策等方面在内的帮助和支援,为核心生态系统的正常运行提供技术支持、标准引导、融通渠道、质量检测、法律保障等,保障整个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健康运转。该子系统主要由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集成技术、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投资者、质检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相关组织单位构成。第三,环境子系统,即生鲜农产品生态系统演进的外在宏观环境。每个企业、供应链或供应链生态系统都不可能脱离周围环境而单独存在,都是生鲜农产品市场的一个有机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是整个社会系统的组成部分。环境子系统主要包括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文化环境、社会环境、科技环境、地理自然环境等方面。环境系统居于商业生态系统最外层,作用于核心生态系统、行业竞争系统、支持系统,为生鲜农产品核心生态子系统提供生产、流通及销售的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和地理环境。第四,竞争子系统,即竞争对手们。诸多彼此竞争的企业、供应链或供应链生态系统构成了生鲜农产品市场,它们之间存在着天然的敌对竞争关系。对于每一条供应链或供应链生态系统而言,自身之外的竞争者们就构成了竞争子系统。竞争子系统对核心生态系统的生产、流通及销售产生影响,其竞争产品共同分割整个生鲜农产品消费市场。核心生态系统是开放的,受竞争系统作用,又反作用于竞争系统。
4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特征
第一,开放互动性。生鲜农产品生态系统存在于一定的外部环境之中,同时系统内外部时刻进行着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外部环境为系统的演进提供了必要的技术、资源、市场规则与制度等激励与约束,对生态系统中各“物种”行为有重要影响。各“物种”地位与作用会随时间变动发生更迭,不断有新成员进入或老成员退出。当某种“物种”与系统内部环境相适应时,会促进“物种”协同发展;相反时,系统会促使其自身变革,否则会被系统所淘汰。同时,运行良好的生鲜农产品生态系统也对外部产生重要影响,为社会创造财富,促进社会发展。第二,多元共生性。生鲜农产品生态系统构成“物种”多元化,产品供应链复杂。任何一种生鲜农产品的商业运作都不可能由单一“物种”独立完成,而是在“关键物种”的领导下,由供应链上各环节“物种”协同完成,基于共同的利益关系,各“物种”彼此影响,共同演化、互利共生。第三,协同共进性。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内部成员各尽其责、彼此依赖、相互关联,形成共同进化、协同发展的新局面,协同共进性会激励各“物种”为本系统整体发展考虑,采用恰当战略模式,实现共生共赢。第四,动态演化性。生鲜农产品生态系统是一个动态演化并具有反馈调节功能的有机系统,可粗略地划分为开拓期、扩展期、成熟期和自我更新或死亡期等4个持续阶段。当外部条件、环境适宜时,生鲜农产品生态系统将会从低级逐步向成熟期演化,参与主体增多,“物种”日渐丰富,供应链日益复杂,逐渐形成一张相互交织、相互补充的网络,系统协同功能、“抗击打”能力及稳定性也越来越强大。相反,当外部环境不利时,生鲜农产品供应链就会断裂,整个系统就会提前进入衰退死亡阶段。
5结语
本文构建了一个以智能配送平台为核心的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框架。系统内部各“物种”之间是一种既竞争又合作的共生关系。生鲜农产品商业生态系统从本质上改变了“分小蛋糕”的战略思想,以利益共享为纽带,采取“做大蛋糕”新型战略规划,实现系统内供应链优化和价值增值,不仅能充分发挥智能配送平台的信息中心作用,实现信息及时沟通共享,有效应对“牛鞭效应”等问题,而且有利于整个生鲜农产品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作者:王海峰 李晓丽 姜永强 单位:烟台南山学院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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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来越多的国内外零售巨头开始实施“农超对接”战略,这一在西方已经成熟的采购方式逐渐成为国内业界的新热点。日前,英国最大零售商TESCO宣布,该集团在中国市场目前最大的自有农场落户厦门。2007年,家乐福在国内开创了“农超对接”的先河,其本意是为绕开经销商,减少流通环节,减少采购成本和付款周期。
目前,各大零售巨头都开始“跑马圈地”。沃尔玛去年就与商务部、农业部分别签署了《共促“农超对接”的合作备忘录》,拟到2011年年底有100万农民与沃尔玛实现“农超对接”。在竞争者都开始发力后,家乐福自然也将加快其“扩张”速度,目前家乐福已有40多种农超对接的直采产品,其在中国的农产品直采比例平均为15%~20%,而在北京、上海的门店则达到了近30%。新一轮的“农超大战”一触即发。
与此同时,在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多次以“农超对接”为主题词的红头文件,赋予了“农超对接”更深层的意义。“农超对接”是在怎样的背景下产生,有哪些对接模式?对零售商的业态创新、价值链重构、利益分配,乃至对整合行业的竞争格局又将产生怎样的影响?
“农超对接”模式的商业逻辑
农超对接是国外普遍采用的一种农产品生产销售模式,目前,亚太地区农产品经超市销售的比重超过70%,美国达80%,而我国只有15%左右。农超对接,指的是农户和商家签订意向性协议书,由农户向超市、菜市场和便民店直供农产品的新型流通方式,主要是为优质农产品进入超市搭建平台。
从商业逻辑上来分析,要了解“农超对接”,就不得不回到“农超”为什么需要“对接”。现代经济竞争已不是单个生产环节和单独产品的竞争,而更多地体现在整个产业链之间的竞争。所以说,商业逻辑上的“农超对接”摆脱了以往寄希望于通过种植环节的科技进步来提高农业生产水平的状况,逐步开始建设可控的农产品产销产业链,使得农产品直接和超市等销售终端进行对接,并根据消费者需求反馈情况来构建现代农业产业模式。
对超市而言,传统的农产品采购中间环节较多,农产品到超市销售终端甚至要经历“农户一小商贩一地头市场一区域批发经纪商一市批发经纪商一农贸市场商户”等一条或多条冗长的供应链,每个环节的加价平均为10%。这不仅导致蔬果成本大幅提高,商品损耗不断增加,而且蔬果经历了多次装车、配货、卸车、改包装等过程后,从采摘到市场的时间可能远超过48小时,商品鲜度和品质也可能出现明显下降,35%的新鲜食品因腐烂变质而失去价值。这对超市和农民而言无疑是一笔不小的损失。
超市建立“农超对接”之后,超市销售终端与农产品直接建立了合作关系,小型的中间批发环节取消(因为超市的采购和物流配送力量较为有限,很多具体工作短期内暂时需要依托大型流通商),一些农产品可以在24小时内送达超市,这就大大提升了产品的新鲜度。如果说传统的农产品采购是一种间接采购,那么,“农超对接”就是―种直接采购模式,它不仅改变了零售行业的竞争格局,也将改变整个农产品价值链上游各方的利益分配体系和产业格局。
由于减少了许多中间流通环节,超市的采购价格降低不少。以沃尔玛为例,实施“农超结合”之后,其农产品采购价降低了20%~30%,损耗也降低到5%以内,这些节省下来的成本都将反馈给消费者,让他们买到更实惠的产品。
尽管多方共赢已成定局,但超市仍是最大的赢家。
零售业的本质是什么?菲利普・科特勒对“超级市场”做出了如下定义:“一种规模大、低成本、高销售量、自助服务式,为满足消费者对食品和家庭日常用品的种种需求的零售组织。超级市场的经营利润仅占其销售额的1%,占其资本净值的10%。”从这个定义看,零售业显然最需要的是及时、准确地满足消费者的日常生活需求,同时让消费者付出较少的成本,买到更新鲜、更实惠的商品。
在传统的商业模式之下,农户分散经营,而超市则需要通过采购与一些农产品经销商合作,这种方式存在不少弊端。第一,在传统模式之下,由于农业的产业特性是较为分散的,超市采购职能通过中间商为中介,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和对资源的掌控。由于农户和经销商较为分散,因此农产品和生鲜的采购只能采用分散采购模式,相比之下,集中采购无疑更具优势,可以增加议价能力,还有助于建立完善的采购机制和均衡机制,实现利润的最大化。第二,传统商业模式下,由于农产品的特殊性,其对物流、仓储要求较高,因此要求超市具备较多的冷链、冰柜、运输车辆等,这就增加了超市的成本。第三,由于中间环节较多,市场需求与农产品生产之间缺乏传导机制,导致农产品生产行为经常与需求相脱节。
因此,“农超对接”不仅对重构农业产业链有很大帮助,对超市的业态创新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对零售商的深层意义
1 有助于零售业创立自有品牌
对超市而言,农超对接模式相当于将产业链向上游延伸,这样有利于超市开发自有品牌。在国外,凡是大型商场或连锁超市,自有品牌都占一定的比重。比如家乐福、日本大荣的自由品牌超过30%,美国西尔斯的自有品牌甚至超过90%,而国内零售企业在自有品牌上的比例还比较低。
对于超市而言,在“农超对接”的大背景之下,开发自有品牌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超市开发自有品牌有利于降低商品的价格,提高毛利水平,发挥价格优势,扩大产品销售。由于自有品牌是超市直接定牌生产的,自然减少了许多中间环节,交易费用和流通成本相对较低。
其次,有助于确保产品质量,实现差异化经营。目前国内超市业态趋同,逐渐陷入了同质化竞争的泥淖。实施“农超对接”之后,超市可以与特色农业示范区合作,抑或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强化产品的地域性、便利化、差异化和个性化。
再次,“农超对接”有利于企业掌握更多的自,以把握市场需求。通过生产农产品自主品牌,超市可以通过收集、整理、分析消费者对某类产品特性需求的信息,提出新产品的开发设计要求,迅速推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不仅可以获得商业利润,还可以获得加工利润。
2 有助于提升零售业“鲜度”
业内人士指出,中国零售连锁经过近20年的发展,已经到了做强核心业务――加强生鲜品类的阶段。从消费环境上看,随着大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对饮食类购物的方便性和即时性需要越来越突出,以居民日常生活消费为出发点的生鲜类商品就成为超市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经营项目。基于生鲜区经营状况对整个超市的影响程度,它已成为超市竞争力的一个象征。从宏观政策环境上来看,随着新《食品安全法》的
颁布,特别是在国家鼓励“农超对接”的背景下,国内外零售企业迎来了强化生鲜业务的战略机遇。从长远来看,“农超对接”必将有助于大大提升超市的“鲜度”竞争力。
3 绿色营销,培育新的消费市场
“农超对接”使得超市也开始更多参与到农产品的上游生产中去,从标准制定、技术指导、质量检验,到统一加工、配送等各个环节保证产品的安全。
零售业作为商品流通的一个中间环节,应当紧跟时代消费趋势,扩大绿色商品的销售空间,形成绿色商品的销售网络,形成较好的经济效益。超市可以以“农超对接”为契机,取得政府部门政策上的支持;与此同时,超市可以与肉联厂、粮油加工厂等企业形成战略联盟,逐步建立起鲜肉、蔬菜、豆制品、粮油、小食品等绿色食品配送体系,从而实现食品高效率、无污染、低成本流通的绿色通道。
绿色食品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零售企业应该把握绿色食品的经营契机,把握住营养、卫生、科学配伍的绿色食品的无限商机。“农超对接”可以大大提高超市绿色产品的比重,这既符合未来的消费潮流,也有利于提升超市的竞争力。
三种合作模式
目前,国内零售业大致有三种“农超合作”模式,区别主要在于超市与农产品对接方式的不同。
第一,家乐福“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家乐福是在国内较早开始“农超对接”的零售企业,目前有40多种农超对接的直采产品,家乐福(中国)生鲜总监赛伯表示:“2010年家乐福全国主要城市直采比例则达到30%。在这种模式之下,专业合作社并无物流配送能力,而只能靠第三方物流配送公司将产品运抵超市。”这种方式的优点是成本较低,但由于专业合作者的物流配送能力不足,需要依赖第三方物流公司来完成配送。
第二,沃尔玛的“公司+中介组织+农户”模式。这种模式的关键在于中介公司,它们主要承担物流采购和配送的功能,还会根据合作基地所在地方的情况与第三方物流公司进行合作,在包装技术、货物摆放方法等方面都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如果运输途中温度或湿度不稳定造成损耗都由第三方物流公司承担。
因为中介公司能够较好地起到承上起下的功能,这种模式相对比较稳妥,能够确保运输过程中的产品质量。通过在包装、温度等配送环节的控制,沃尔玛能把农产品的损耗控制在5%以内,这远低于目前我国鲜活农产品在流通中10%~15%的损失率。截至目前,沃尔玛中国农超对接基地面积已超过30万亩,该公司计划到2011年年底,在中国的超市内三分之一的蔬果类产品将来自定点直接农场。这种模式的不足之处在于,中介公司参与利润分配,对超市而言,其成本相对较高。
第三,TESCO模式。这种模式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与农户对接的“公司+农户”模式,另一种则是合作农场和种植基地模式。其与沃尔玛、家乐福模式最大的不同在于,超市不是被动地采购农户已种植的农产品,而是采用订单式采购,对种子的种类、质量也有一定的要求。并且,TESCO建立了三个生鲜配送仓库,实现了冰鲜、鱼类的直采,而不是到批发市场或者通过经销商运作。
TESCO还在上述模式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直接建立自有生产基地。2009年,TESCO在上海首次推出了自有品牌蔬菜和自有农场,2010年6月又在厦门推出其在中国市场目前最大的自有农场,农场占地3000亩,全年种植12个蔬菜品种,总年产量3000吨,直供TESCO在华东地区的所有门店,包括42家大卖场和8家处于试验阶段的便捷店。
无论采用何种模式,其实质是相同的――就是通过压缩中间环节,实施集中采购,区别就是用何种方式将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三种模式孰优孰劣,应当根据当地农业产业集中度因地制宜地选择。若当地农业产业组织形式较为成熟,可以直接采用沃尔玛模式,倘若集中度相对不高,则适合采用家乐福的“超市+专业合作社+农户”模式。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建立自有农场,当然也可以采用TESCO的合作农场和种植基地模式。
零售业态发展的必然产物
“农超对接”对零售业态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这是毋庸置疑的。流通领域发展的趋势是,大规模经销商挤压零散经销商;系统的分销体系挤压非系统的分销体系;专业化的分销系统挤压非专业化的分销系统。因此,超市“农超对接”是―种进步,是超市业态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的必然产物。
首先,“农超对接”将改变超市的盈利模式。超市对于直采农产品的定价往往是在采购价格的基础上加价10%~12%,对直采产品免收进场费和促销费,结款周期也从40天缩短至7~15天。零售业依靠商品差价盈利本来应该是主流,但是这么多年来,国内超市都习惯了坐收进场费,赚取渠道利润。“农超结合”至少可以在农产品品类上改变超市的盈利模式,从收取进店费转为以自主经营为主,以商品周转和销售毛利为主导。
其次,价值链上利润分配体系将发生全面改变。分销系统的变革会反作用于上游生产系统的变革,超市需要质高价优的农产品,这就要求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种植。而商业与农业的直接对接,对农业生产起到很大的引导作用,即超市在与基地或农户沟通的过程中,将自己的选择标准告诉他们,让基地和农户及时了解市场需求,调整生产品种、方法以及产品包装等。此外,分销系统的规模化会引发上游种植户进行大规模生产,这对农业的产业化、现代化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由于农超对接在生产环节开始尝试订单方式,同时在流通环节绕过了批发市场环节,中国的农产品原有格局将建立起从源头到零售环节的追溯机制,这将在很大程度上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再次,超市最为看重的,并不是“农超对接”模式能获得多少直接利润,而是农产品的定价权。这一方面可以增加超市在整个产品链上的话语权;另一方面,超市之间竞争的焦点之一便是价格,“农超结合”之后,超市可以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并采取更为灵活的营销策略。
面临的问题
既然“农超对接”是一件多方获益的事情,又有各家超市的积极推动,为什么这一模式不能在全国迅速推广?况且,还有不少农户抱怨,对接基地有名无实。
合作社产品具有单一性、季节性、产量大等特点,而超市需要的则是多品种、连续性、跨季节的产品。同时,超市对农产品还有很多附带的高要求,如进场费、摊位费、管理费、过节费、产品提成等很多费用,以及很多高水平的资质认证,这些因素让不少合作社和农户望而却步。
与传统合作相比。表面上“农超对接”可以降低超市的采购成本,但是由于合作社没有配送中心,就变相增加了超市的物流运输成本。而农产品公司可以对产品的质量安全负责,产品包装和运输也不需要超市来做,产品到了超市经过检验合格后,就可以直接上架销售。因此,超市更倾向于和流通体系健全的农产品公司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