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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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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税收制度

财务税收制度范文第1篇

关键词:所得税 税收抵免 操作方法

一、税收政策涉及的内容概述

《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125号文件)的出台是对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相关条款的细化规定。总的来看,既维护了国家利益,又兼顾了企业的利益,对于纳税人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工作具有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概括起来,125号文件共有以下几项重点内容:

(一)对新税法有关规定的重申

125号文件中重申了新税法对境外所得税抵免制度的适用范围、所得来源地的确定、境外应纳税所得的计算、境外亏损不得抵减境内盈利、“分国不分项”原则,以及境外所得税抵免限额等方面的规定。

(二)详细规定各种境外所得的确认

1.对居民企业通过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境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来源于境外的营业利润所得,和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转让财产等收入,应当在扣除符合新税法规定的各项合理支出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中国企业所得税。

2.从新税法的角度来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境外分支机构被视同为居民企业的延伸,所以无论它是否将其境外所得分配或汇回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均须确认这部分境外所得。此外125号文件还对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以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转让财产等收入分门别类的规定了确认收入的日期。

3.对居民企业境外所得的确认应当遵循“分国不分项”原则。

4.对于居民企业为取得境外所得而在境内、外发生的共同支出,同样应按照“分国不分项”原则,分国家(地区)按合理比例进行分摊。

5.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6.125号文件明确了六种不属于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税款的情况,排除了那些错缴、错征、不应征收等等的境外所得税税款,以避免居民企业在境外任意交税并得以回来中国获得抵免,使中国损失税收的情况。

(三)明确了境外所得应纳税额计算的过程

1.按照“分国不分项”原则和新税法关于所得来源地的规定,确认来源于某同一国家(地区)的境外所得。

2.确认可抵免境外所得税额,是指企业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依照中国境外税收法律以及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

3.企业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分国(地区)别计算境外税额的抵免限额。

4.企业抵免境外所得税额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的确定。

(四)界定了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的范围

125号文件界定了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的范围,包括直接抵免和间接抵免的境外所得税。

(五)规定了简易征收办法

125号文件对企业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以及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提供了两项简易征收办法:新定律扣除法及免税法。

1.新定律抵免法

企业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以及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虽有所得来源国(地区)政府机关核发的具有纳税性质的凭证或证明,但因客观原因无法真实、准确地确认应当缴纳并已经实际缴纳的境外所得税税额的,除就该所得直接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50%以上的外,可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2.5%作为抵免限额,企业按该国(地区)税务机关或政府机关核发具有纳税性质凭证或证明的金额,其不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准予抵免;超过的部分不得抵免。

在旧税法下的“定律抵扣”,经过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企业可以不区分免税与非免税项目,统一按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16.5%的比率进行抵扣,且具体操作中采用的是企业备案的方法。

2.免税法

企业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以及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凡就该所得缴纳及间接负担的税额在所得来源国(地区)的法定税率且其实际有效税率明显高于我国的,可直接以按本通知规定计算的境外应纳税所得额和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抵免限额作为可抵免的已在境外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3.上述两种简易征收办法的使用范围仅限于企业从境外取得营业利润所得以及符合境外税额间接抵免条件的股息所得,对于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转让财产等投资性所得并不适用。

二、税收政策调整的对象

125号文件所对应的政策调整对象是指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应在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额的情况。

三、涉及该政策的操作方法

1. 125号文件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纳税人在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对于纳税人在2008年度、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境外所得的税收抵免实际操作与125号文件规定不一致的,纳税人应按照125号文件规定重新进行计算,并重新进行纳税申报。

2.125号文件规定了两种简易征收方法,并明确了需企业申请且经过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方可采取简易办法对境外所得已纳税额计算抵免。但对企业选取简易征收方法的具体条件及有关的申请程序、时间限制、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具体操作方法等问题尚不明朗。此外125号文件对法定税率明显高于我国的境外所得来源国(地区)进行了明确,是否应就新定律抵免法中规定的“所得来源国(地区)的实际有效税率低于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税率50%以上”具体所涉及的国家(地区)进行明确。

四、应该注意的问题

1.“合理比例”的确定问题。

125号文件第三条第四款规定:“在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为取得境内、外所得而在境内、境外发生的共同支出,与取得境外应税所得有关的、合理的部分,应在境内、境外(分国(地区)别,下同)应税所得之间,按照合理比例进行分摊后扣除”,但125号文件中并没有对“合理比例”的确定及具体操作方法加以明确。

2.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分支机构的确定问题。

125号文件中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于“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该如何确定,是否按照国内税法的认定方法,即将居民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认定为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

财务税收制度范文第2篇

传统的企业财务管理模式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税收被看成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税收对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影响往往被忽视,最多是被作为财务决策诸多因素之一来考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税收制度的完善,税收的可筹划性逾发突出,这就要求我们把税收筹划摆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日程中来。

1.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税收筹划。理论界对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争论较多,有“利润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持续发展能力最大化”等目标论。但不管哪种观点,都要求致力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获利能力,都不能回避企业的税收环境,不能不考虑企业的税收负担,不能忽略税收法律对企业经济发展的约束。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要求企业最大化降低成本和税收负担。通过科学的税收筹划,选择最佳纳税方案,降低税收负担,是实现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有效途径之一。

2.企业的决策需要税收筹划为之提供依据。现实经济生活中,政府通过税种的设置、课税对象的选择、税目和税率的确定、以及课税环节的规定来体现其宏观经济政策,同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或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税收的政策导向使纳税人在不同行业、不同纳税期间和不同地区之间存在税负差别。由于企业投资、经营、核算活动是多方面的,纳税人和纳税对象性质的不同,其涉及的税收待遇也不同,这为纳税人对其经营、投资和理财活动等纳税事项进行前期策划提供了现实基础。税收筹划促使企业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活动情况权衡选择,将税负控制在合理水平。若企业的涉税活动已经发生,纳税义务也就随之确定,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即纳税具有相对的滞后性,这样税收筹划便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筹划是以经济预测为基础,对企业决策项目的不同涉税方案进行分析和决策,为企业的决策项目提供决策依据的经济行为。

二、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实施税收筹划的可能性

1.对税收观念理解的改变为企业税收筹划排除了思想障碍。计划经济年代,人们把税收看作企业对国家应有的贡献,侧重从作为征税主体的国家角度研究税收,片面强调税收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特别突出国家在征纳关系中的权威性,忽视了作为纳税主体的企业在依法纳税过程中的合法权利,企业只须在政府派驻的税收专管员直接辅导下申报纳税,甚至把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款混为一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并逐步国际化、知识化、信息化,理论界开始重视从纳税主体的角度研究税收,企业财务管理者开始认识到税收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作用,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刑法也对偷逃税款的内含和外延作了明确的界定,研究企业税收筹划的思想障碍已经基本消除。

2.税收制度的完善为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时间。纵观世界各国,重视企业税收筹划的国家都有一个比较完善且相对稳定的税收制度,因为如果企业所面临的税收环境变化不定,企业选择的纳税方案的优劣程度往往也会随着税收制度的变动而变化,甚至会使一个最佳的纳税方案蜕化成为一个最差的纳税方案。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以前,我国税收制度建设一直处于逐步完善、反复无常的不成熟阶段,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缺乏时间保证。1994年税收制度改革之后,我国税收制度改革逐步成熟,税收制度朝着法制化、系统化、相对稳定化的方向发展,税收制度的建设体现了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并为市场经济的国际化提供了较为可行的外部环境,这为企业财务管理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企业税收筹划提供了时间。

3.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及国际间的税收制度的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地区间、部门间发展不平衡,产业结构不合理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是我国目前宏观控制的主要内容。为了达到这一目标,我国充分发挥税收这一经济杠杆的作用,在税收制度的制定上,在诸多税种上都制定了一些区域税收优惠政策,产业、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产品税收优惠政策等。另外,由于各国的政治经济制度不同,国情不同,税收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有的国家不征或少征所得税,税率有高有低,税基有大有小。这就使纳税人有更多的选择机会,给纳税人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广大的操作空间。

三、税收筹划在财务管理中的应用

税收筹划涉及到企业与税收有关的全部经济活动,在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分析的角度很多,在此仅对税收筹划应用结果的表现形式进行简要的分析。

1.充分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通过延期纳税方式,实现财务收益。假定不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企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较大变化,在某些环节中,在较长的一段经营时期内交纳的税款总额不变,只是由于适用会计政策的不同,各期交纳税款不同,此时企业应尽量采用前期少交税,后期多交税的方式,这样会给企业带来财务收益。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是33%,某纳税人有一笔10万元的所得(假设不考虑其他扣除因素)可以在2000年实现,也可以在2001年实现,该笔所得不论在哪一年实现,它都会不在乎,因为不管在哪一年实现,都要缴纳3.3万元的税款,税收成本不变。但若考虑货币的价值则不同。选择不同的纳税年份,应纳税款的现值将存在差异。假设折现率为10%,该笔所得推迟一年实现,差异额为3003元[10000×33%-100000×33%÷(1+10%)],等于节税3003元。企业可采取各种措施,例如在计提折旧方面,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加速折旧法(前期增加成本减少利润)及减少折旧年限(各期的折旧额增加)等来达到延迟纳税(节税)的目的。税收筹划起到的延期纳税的作用,相当于得到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实现了相应的财务收益。

2.应适当考虑各种“界点”,实现财务收益。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33%,考虑到许多利润水平较低的小型企业,税法又规定了18%和27%两档优惠税率。如果某纳税人签订一份销售合同时,将使其收益增加,若不考虑该份合同,其应纳税所得额为9万元,适用税率为27%,应纳税额为2.43万元,若考虑该份合同,将使其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到11万元,适用税率为33%,应纳税额为3.63万元,增加了1.2万元,这样的话,通过税收筹划,该企业可以考虑不签订这份合同。再比如税法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此处10%即是一个界点),其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增长额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企业的相关费用如接近这一界点,应在财务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三新费用”的投资,达到或超过10%这一界点,以获取财务利益。这方面的例子很多,不再一一列举。

3.企业对筹资、投资、经营和利润分配等财务活动进行筹划,降低税负,间接获得相应的财务利益。主要表现为:①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②对外筹资的筹划。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股本筹资,二是负债筹资。虽然两种筹资方式都可以使企业筹集到资金,但由于这两种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尽相同,选择不同渠道筹集资金,就会形成不同的筹资成本。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筹资方法。一般而言,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③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国内进行投资时,应适当选择这些税收优惠地区。另外,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④税收筹划在利润分配中的运用。以股份制公司为例,公司的股利政策不仅影响到其股东的个人所得税问题,而且也影响到该股份公司的现金流量。常见股利的分派形式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若发放现金股利,企业须支付一定数额的现金,个人股东须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若发放股票股利,便可将盈余留在企业内部,股东虽未得到现金收入,却可以从股票价值增加量中获取收益,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由于不用支付现金股利,可以增加营运资金,还相对扩大了所有者权益的数额,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增加了今后发展的潜力。

四、税收筹划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对企业的经济行为加以规范的基础上,经过精心的策划,使整个企业的经营、投资行为合理合法,财务活动健康有序。由于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和复杂性,企业应立足于企业内部和外部的现实情况,策划适合自己的筹划方案。

1.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筹资、投资、生产经营等过程。它应该服从财务管理的目标,即利润(税后利润)最大化。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许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达到少缴税金,降低税收成本的目的,但是在实际运作中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其中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的原则是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也就是说,在筹划税收方案时,过分地强调税收成本的降低,而忽略了因该方案的实施会带来其他费用的增加或收益的减少,使纳税人的绝对收益减少。比如说,某企业准备投资一个项目,在税收筹划时,只考虑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选择在某一个所得税税率较低的地区。但该项目所需原材料要从外地购入,使成本加大。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使税收降低的数额小于其他费用增加的数额。显然,这种方案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采取以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来换取税收负担降低的筹划方案是不可取的。可见,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的原则。

2.税收筹划要有预见性。企业的税收筹划是一项复杂的前期策划和财务测算活动。要求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考虑一些主要因素,而对一些次要因素采取简化和忽略不计的原则,对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安排和策划,筹划结果往往是一个估算的范围。而经济环境和其他因素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在税收筹划时要有预见性,尽量减少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据此编制可行的纳税方案,选择其中最合理的方案实施,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情况进行相应的分析,不断修改税收筹划的方案,使之更加科学和完善。

财务税收制度范文第3篇

关键词:财税制度 改革 企业财务管理

相关政府部门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的调整,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当前中国的经济形势仍然是在过渡时期,企业的管理已经带来了一个相应的影响,以及影响财政管理的财务和税务系统最敏感的部分,因此,企业如何提高财务管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财政税务制度变革给企业财政管理带来的影响

(一)制度的更新压力大

政府的经济政策变化可能对企业带来非常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国有企业,如果政府的政策是不利于传统发展模式,它可能给企业带来根本性的损害。因此,全国财政系统在许多企业进行改革,势必经历很大的变化。如系统现已实现的税收,以及税收改革,这些政策都会对企业带来一些新的挑战和风险。

(二)企业管理理念更新难度大,运行成本增加

我国企业经历着市场经济快速成长的过程,作为一个新兴的经济体,需要遵循一定的发展规律。我们的业务有相当一部分是以前计划经济中国有企业的遗留部分,是公认的传统部分,涉及范围比较广泛,这使得企业管理理念更新时遇到较大阻力,企业财税改革面对压力和难度是非常大的。此外,现代企业管理模式需要的人力、资金和其他投入成本也非常巨大,根据国家金融和税收政策的变化,不可避免地使企业需要建立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适应改革进程的要求,从而加大企业的资源投资。

(三)财政管理人员培训任务艰巨

企业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专业技术服务,税收制度的改变,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模式、管理理念。财务管理活动涉及人员是多层次的,这使得财务管理培训的任务异常艰巨。

二、加强企业财政管理的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财政管理人力资源的培训

现代企业的竞争是人才的竞争,从某种程度上说,在面对中国的经济体制的挑战和困难的过渡期时,不能忽略对政府管理者的培训,为企业的目标和任务。在财务管理人员培训,企业应采取多种激励机制来实现财务管理人才培养机制,进一步提高管理人才的整体素质和敬业精神,提高他们适应新的国家的财政政策的能力。在培养人才的过程中,坚持人才培养的多样性,跳出过去单一,枯燥的训练模式,根据员工的个性特点,采取因材施教的培训措施。企业需要好好利用他们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无形资产,提高人才培养的效果。

(二)树立现代管理理念,改善财政管理结构

根据辩证思维,人们的看法和决定是理性和非理性的因素,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引起的。当人们使用传统过去的思想,解决不了的问题,现在,它是一个突破性的创新和转型,但也可能发展的必然。面对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所面临的挑战,企业应建立现代管理架构,改进管理过程,解决问题,提高财务管理结构,能够保证本身就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现代管理理论和科学技术的新兴企业,探索适合自己的管理模式,提供了基本的保证。

三、企业税务改革的新发展道路

(一)建立税务会计是完善我国税制体系的需要

作为社会经济活动的法人税,还需要一个“商业语言”,核算和反映。目前,在我们的税务会计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的阶段,所有的税务会计处理的规定分散在税务系统中的各项规定,而不是从税收制度的角度进行梳理和规范。虽然会计制度的改革进展较快,但是对于提高税收征管和管理的作用难以有效地发挥,会计的发展难以实现同步。税务会计在经济核算应用程序执行的税务系统从一开始就存在,但以营业税税税制作为主系统,营业税在税收会计管理角色,因为的税务会计规定过于简单,没有突出地体现。完善税收制度,包括税收制度,应该是会计制度。目前税务系统仅提供应付税项,应课税收入,营业费用扣除标准,没有从税务会计的角度来看,按照税务责任,应课税收入及净服务费的要求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处理。会计管理社会和经济税收管理的作用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建立和改革,以适应的税务会计制度税收制度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应受重视的绿色税务制度

促进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的关键是社会能否现有的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和消费模式,转向一个高效率,更经济的运作模式。我们必须减少资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所带来的经济活动,但要达到这个目标,还必须依靠各学科的社会调整和创新,但我们必须提高在科学和技术的投资,以支持突破这种发展现状。

面对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税收激励,奖罚制度,可以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新技术的开发和推广,总是需要投资,因为没有成熟的生产系统或生产规模,新技术的成本或价格往往高于传统技术。在这样的情况下,合理的税收制度有可能成为该项目是可行与否的关键因素,有利于促进新技术的发展,以及促进经济改革。

绿色税收罚款和让步虽然是很重要的,但很多企业仍然不知道如何使用政府职能系统,不知道可持续发展的一些项目或活动如何实施,其实,可以申请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推动绿色税务措施,税务部门也有必要研究这些政策,如果你真的想通过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应避免提供补贴或其他优惠,包括外部成本对企业贸易的投资。

参考文献:

[1]王素清,谢方军,吴启兰.揭开中国税制改革的重头戏[J].中国经济信息,2012

财务税收制度范文第4篇

关键词:财政;税收制度;财政税收体系

一、中国财政税收体制改革

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我国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率一律调整为25%,这是一种既降低了我国企业负担又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具体举措,也为内外资企业进行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其次,在最新的财政税收制度中其区域性的财税优惠政策逐步取消,原有的“两免三减半”政策的地区在政策期满后将税率统一为25%,原有的对于一些欠发达地区的财税优惠政策正在逐步取消并且影响正在减弱,对于一些特别贫困的地区,我国的财税政策的优惠性仍有较大的发挥空间。企业进行财税筹划时应当进行全盘考虑,进行资源的高效整合利用,实现企业自身的最大利益。

其次,我国税法的一个重要变动是增值税转型,这也是一种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促进作用的重要税法转型,同时,增值税转型还为企业在并购重组中进行财税筹划提供了新的契机和新的思路。在增值税转型之前,企业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不允许抵扣,在进行增值税改革后,允许企业购进设备的增值税进行抵扣,这一措施减轻了企业的财税负担,同时也为我国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提供了有利条件。具体落实到企业并购中的财税筹划中,该项政策也给企业进行合理的财税筹划指明了方向:如果在企业的并购过程中,目标企业固定资产较多,则并购后企业购买固定设备会相对较少,可抵扣的增值税也会减少,这不利于企业降低自身的财税负担。因此,企业在进行并购时会充分考虑目标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数量及经营的行业。

二、我国财务税收体制困境堡垒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政税收体制经过新一轮的变迁和创新探索,终于脱胎换骨,建立了适合时展的全新财政税收体制。可以讲,我国财务税收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其体制本身固有的滞后性,财务税收在行政体制、决策模式等深层问题上依然存在严重问题。随着这些弊端的日益突出,企业间的财务竞争开始走向歧途,造成严重的财务问题。企业日常运作受政府干预十分严重。由于依法治企的体系在我国企业中尚未建立完善,政府将行政管理手段用于财政税收中,而企业又没有足够的自,最终导致企业无论大小都追求全面的现象,不仅浪费了资源,也因为对经营质量缺乏有效考核而造成不合理投入,财务危机突出。

三、中国财政税收体制发展措施

(一)健全我国财税法律制度

在中国的财税制度中,首要的问题就是政府职能与企业公司管理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所以,要对中国财税市场制度性缺陷进行改革,首先,政府职能转型的迫切性较强,需要真正把政府从市场利益获得者转型为服务职能为主,把制定市场规则和市场监管作为首要职能。其次,在国有企业中建立现代化的企业管理制度,建立现代化的经营管理体制,实现各利益相关方的制衡,真正解决国有企业股权所有人缺位的现状。在上述体制化的问题解决之后,需要健全财税法律制度,通过法律制度实现对市场的有效监管,对于财政税收的法律不断进行完善,真正做到不留死角。同时切实增强财政税收市场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对于信息披露等细则进行细化和施行,加强制度软约束建设,完善财税市场的制度安排。目前中国的财政税收制度上存在着很多特点,比如垄断性、分割性、政府参与程度深、软约束较少等特点,对于这些特点的改革也有先后次序的优先级。

(二)财政税收体制需与时俱进性

由于财政税收制定是针对特定经济环境下特定财税方面的经济行为,所以财政税收制定本身并不具有普适性,而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针对某种纳税一般都不能适用于另一种纳税行为。相应税制改革之前制定的财政税收制度,也很难适应于税改之后的纳税行为。而且当相应的财税法律法规有所变化的时候,原来的财政税收制度不仅会失去效果达不到减轻纳税人的税负的目的,还有可能增加成本带来整体经济效益的降低,而且由于税制的改动,有时甚至还会出现非主动性偷税、漏税、避税行为,产生其他方面的风险。所以,财政税收制度制定必须要紧跟财税制度的改变而改变,从这个角度将,财政税收体系具有非常明显的与时俱进性。

四、结语

财政税收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需要以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为前提,只有市场的优胜劣汰才能让财政税收体系维持良好的运转为经济发展服务,要建立一个高效的市场环境,有利于企业更好经营与发展。

参考文献:

[1] 赵丰.新形势下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创新思考[J].北方经贸,2014(11).

[2]汤晓宇.财政税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深化改革建议[J].当代经济,2014(22).

财务税收制度范文第5篇

市场可以自发调节经济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但单纯的市场调节并不能满足引导经济有序发展的需要,因此需要国家的宏观调控。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中,财政税务可以发挥巨大的作用。财政税收的实施既可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合理分配资源在市场各部门的比例,调节社会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为我国国民经济的良好运行及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坚实的保障。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复杂化及现代化,财政税收政策也显示出了其不合理之处,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的健康发展。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税收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稳步前进,对财政税务制度进行变革就变得十分必要。

财政税务制度变革概述

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财政税务制度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根据其制度变革措施,其变革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优化了政府采购模式。在传统的采购方式中,政府以集中采购为主。通过财政税务制度变革之后,为政府的采购选择提供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此同时,加大了对财政绩效的管理力度,完善了政府绩效考核制度,从而提高了政府的办事效率,促进其向服务型政府方向迈进。

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随着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展开,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也不断增加。因此,政府调节了投资重点,加大了对医疗、卫生、公共、教育等的投资,改变了传统投资结构,促进了其发展。同时,随着“三农”问题得到重视,国家通过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对农村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促进了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为新农村的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

加强了对财政预算制度的优化。对财政的预算管理,市政府实现其职能,引导过您经济有序发展的关键。在实施财政税务改革之后,提高了财政预算的准确性,可以格局现行相关制度,科学合理的进行支出预算。与此同时,分税制度的完善,沟通了地方与政府的交流,使得税收制度更加合理,刺激了经济的发展。

财政税务制度的变革是国家经济发展中的大事,在国家治理不断迈向现代化的同时,通过对其进行改革,完善了其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对社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财政税务制度变革的社会影响

进行财政税收制度改革,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经济的发展。而在市场经济发展条件下,其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对企业财政管理的影响。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要行为主体,政府相关制度的改革,必然会对企业的运行产生影响。首先,财政税收制度变革之后,企业先前的相关财政制度就与其发展不适应,因此需要投入人力、物力等资源进行调整,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发展形势;其次,财政税收的主要对象是企业,因此,在相关税收政策调整之后,有可能加大企业的税收支出。我国正在进行营改增税制度改革,这对不同性质的企业将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改革之后由于运输服务行业税率的提高,将会造成运输行业的运营困难;而现代服务行业及信息技术行业变化较小,对其影响较小。最后,企业财政由财务人员负责,企业财政关系企业的运营状况,因此对财务人员的要求十分严格。在财政税收制度进行改革之后,就会造成财务人员对相关制度的不熟悉。因此企业要组织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其熟悉变更的内容。与此同时,企业也会加大相关财务人员的安排,来应对财务税收制度变革带来的工作量的加大。

财政税务制度的变革,对企业财务管理的方方面面都会产生影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企业的健康运行。但与此同时,财政税务制度的改革对企业财政现代化建设也有很大的促进作用。针对分税制度管理中日益凸显的问题,新一轮的财税制度改革以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为基础,从根本上对传统财税制度进行了改革,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也为企业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供了良好环境。所以,随着财税制度的逐渐完善,其对企业财政管理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随着财务税收制度的变革,我国的税收制度也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完善。现阶段的税收改革不断规范纳税程序,减轻不必要的税务负担,增大了在宏观调控中税收的调控力度。

在目前发展情况下,对个人所得税的调节是其主要的改革方向。在之前的个人所得税征收过程中,存在许多的弊端及缺陷,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单一,标准僵化,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而在我国的税收制度改革中,国家逐渐促进了征收方式的多样化,制定了具有弹性的征收彼岸准,通过建立综合申报及国家机关自动扣除制度,不断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从而减轻了一般工薪阶层的纳税负担,这就改变了传统税制中对富人税收监控的不健全。与此同时,我国在传统的个税征收中,按照不同的性质将个人收入分成11类,按照不同的税率进行个税征收,这就造成了相同的工资缴纳不一样的税的情况产生。在现阶段,基本采取综合征收方法,就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种不公平现象的出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将财政税务制度的完善,作为实现国家公平正义的有利工具。因此,现阶段的财税制度改革中,更加注重对国家税收法制化的建设。逐步优化税收结构,提高财产税及增值税等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调节社会收入水平,让税收更加发挥“均富”的作用,更大程度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我国正处在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的攻坚期,社会建设中的矛盾也不断凸显出来。财政税收制度的改革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调节个人收入,缩小贫富差距,可以很大程度上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随着法治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有利于服务型政府的建立,从而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提供坚实的后盾与保障。

对国家投资项目的影响。国家通过财政税收来实现资源的配置,对投资重点有很大的调节作用。在市场经济发展情况下,由于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许多资源在社会部门分配不均,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国家通过对财政收入及支出的调节,可以合理安排社会资源的配置。

例如,在信息化时代的今天,国家为了促进相关产业的发展,加大了财政投资,并在相关税收方面进行了调整,从而促进了社会资源向信息产业的分配。同时,我国现阶段加大了对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政府加大了对农村建设的财政支持,许多的建设项目在农村开展起来。而且在这期间,国家也相应的加强了对社会公共事业的支持,尤其是近年来,在教育方面,国家加大了对其财政支持,不仅拨款支持教育建设,而且也设立了相应奖励制度,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学金项目,为许多贫困地区的学生提供了上学的机会。

与此同时,根据现阶段经济发展情况,国家通过通过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促进了转移增长支付机制的完善,从而加大了对于贫困革命老区及中西部地区的财政支持,如对革命老区西柏坡加大了资金建设支持力度,从而促进了西柏坡经济的发展。所以,财税制度体制的改革,可以缓解我国经济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现状。

总之,在财政税务改革中,国家主要通过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调节,来合理调节社会资源投资的分配。

新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目标是建立起完整的现代财政制度,从而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统一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这关系到国家实现现代化治理的深刻变革,关系到全局、长远的制度创新,对建立健全的财税法治体系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