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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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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范文第1篇

2.超前性。税收筹划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投资活动等的设计和安排。在现实的经济活动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即由于特定经济事项的发生才使企业负有纳税义务,如:产品、劳务销售,货物运输后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等;收益实现后才缴纳所得税等。一旦经营活动实际发生,应纳税款就已确定,再进行筹划已失去现实意义。

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减轻税收负担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选择低税负,在多种纳税方案中选择税负最低的方案;二是滞延纳税时间,即在纳税总额大致相同的各方案中,选择纳税时间滞后的方案,这就意味着企业得到一笔无息贷款,通过税负减轻而达到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4.积极性。从宏观经济调节看,税收是调节经营者、消费者行为的一种有效经济杠杆,国家往往根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节约税款,谋取最大利润”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和鼓励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政策导向的行为,借以实现某种特定的经济或社会目的。

5.综合性。由于多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基缩减的同时,可能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可能会在另外一个或几个纳税期内多缴。因此,税收筹划还要综合考虑,不能只注重个别税种税负的降低,或某一纳税期限内少缴或不缴税款,而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

6.普遍性。从世界各国的税收体制看,国家为达到某种目的或意图,总要牺牲一定的税收利益,对纳税者施以一定的税收优惠,引导和规范纳税人的经济行为,这就为企业提供了进行税收筹划、寻找低税负、降低税收成本的机会,这种机会是普遍存在的。

二、税收筹划与偷税区别

税收筹划与偷税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因此,不论是站在纳税人的立场上,还是站在立法者的立场上,准确地判断“税收筹划”与“偷税”都是很有必要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结果与偷税一样,在客观上会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但不属于违法行为。二者的区别主要有:①偷税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已经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种种不正当手段少缴或漏缴税款,而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纳税义务发生前,通过事先的设计和安排而规避部分纳税义务;②偷税直接违反税法,而税收筹划是在税法允许的前提下善意利用税法的有关规定,并不违反税法;③偷税行为往往要借助于犯罪手段,如做假账、伪造凭证等,而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的行为。

当前,一些企业避税心切,或者受到一些书籍的误导,以至于良莠不分,把偷税行为当成了税收筹划,直至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蒙在鼓里。其主要原因:一是不懂得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把一些实为偷税的行为误认为是税收筹划;二是明知故犯,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进行偷税。

笔者认为,只要企业的财务人员切实掌握了税法,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是不难分清的。

三、税收筹划的应用

税收筹划是基于不违法并且运用税收法律、法规以及财务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进行的,所以进行税收筹划实际上也是一个选择运用税收法律、法规、财务会计政策以及其他经济法规的过程。税收筹划在企业中的运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企业组建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在组建过程中,可选择恰当的组建形式来进行税收筹划:

(1)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选择。当前我国对公司制企业和合伙制企业实行差别税制。比如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经营相比较:有限责任公司要双重纳税,即先交企业所得税,股东在获取股利收入时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合伙经营的业主或合伙人只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在组建企业时,采取何种形式必须认真筹划。

(2)分公司与子公司的选择。设立分公司还是通过控股形式组建子公司,在纳税规定上就有很大不同。由于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法人,它实现的盈亏要同总公司合并计算纳税,而子公司是一个独立法人,母、子公司应分别纳税,而且子公司只有在税后利润中才能按股东占有的股份进行股利分配。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盈利,设立子公司就更为有利。在子公司盈利的情况下,可享受到当地政府提供的各种税收优惠和其他经营优惠。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分公司就更为有利,可减轻总公司的税收负担。

2.企业投资决策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需要对投资地税收待遇进行充分考虑。有时国家为了支持某些区域的发展,一定时期内对其实行政策倾斜,如现行对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地区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这些地区投资,有些税种可以少交或不交,这完全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和税法的立法意图。因此,在国内进行投资时,应适当选择这些税收优惠地区。另外,为了优化产业结构,国家在税收立法时,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以鼓励或限制某些行业的发展。因此,企业投资时选择投资何种行业也可以进行税收筹划。

3.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税收筹划。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来进行税收筹划。例如,对于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优惠的新办企业,获利年度的确定也应作为企业税收筹划的一项内容。由于新办企业产品初创,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利益也相对较小。为了充分享受所得税限期减免的优惠,企业可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一方面推迟获利年度,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产品知名度,充分挖掘其潜在的市场占有率,提高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从而获得更大的节税利益。

4.对外筹资的筹划。企业对外筹资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股本筹资,二是负债筹资。虽然两种筹资方式都可以使企业筹集到资金,但由于这两种方式在税收处理上不尽相同,选择不同渠道筹集资金,就会形成不同的筹资成本。根据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的股息、红利不能计入成本,而支付的利息则可以计入成本。因此,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筹资方法。一般而言,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高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获得税收利益,从而提高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当企业息税前的投资收益率低于负债利息率时,增加负债,就会降低权益资本的收益水平。

5.利用会计核算进行税收筹划。这表现在:①存货计价方法筹划。由于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材料成本在期末存货与已售产品之间的分配金额就不同,从而影响到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和企业所得税。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以对存货的计价方法进行选择,以达到节税或缓缴税款的目的。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出存货采用实际成本核算时,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等进行核算。根据各种核算方法特点,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采取最有利于企业的方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②成本费用核算中的税收筹划。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通过选择恰当的存货计价方法、折旧计提方法等有效合理地控制成本,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例如计提折旧方面,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可选择加速折旧法,适当的折旧年限等来达到节税目的。另外,当企业预计近期利润较高时,也可适当安排购置和更新设备。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依法可以选择加速折旧法时,应尽量使用加速折旧法。此外,企业可依据有关法规和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折旧年限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6.股利分配过程中的税收筹划。股利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个人股东获得现金股利,按规定的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取得股票股利却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因此,企业可以对现金股利的发放比例进行筹划。

7.职工工资的筹划。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职工工资的办法有两种:一是计税工资法,发放工资总额在计税标准以内的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另一种是工效挂钩法,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范文第2篇

[关键词] 税收;税收筹划;意义

1 税收筹划的概念与内涵

“税收筹划”一词来源于英文的“Tax planning”。可以译为“税收计划”或“税收筹划”。在我国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按照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事前选择税负最轻或税后利益最大化的纳税方案处理自己的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的一种筹划行为。这说明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要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必须符合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并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之前进行的,其目的是使自己税负最轻和税后利益最大化。可以说税收筹划就是在纳税人进行生产经营投资理财决策时不能将税收因素排除在外,比如一项决策在不考虑税收因素时可能是最好的决策,但加入税收因素后可能就不是最佳的决策。

2 税收筹划与偷税、避税、节税的区别

2.1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纳税义务发生之前所作的经营、投资、理财的事先筹划与安排,具有事前筹划性特点,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并按照税法规定和政策导向进行的事前筹划行为,当然是法律所允许的一种合法行为。而偷税则是纳税人在应税行为发生以后采取伪造、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容许的非法行为。

2.2 税收筹划与避税的区别。税收筹划所作出的经营、投资、理财选择,是按照税法予以鼓励或扶持发展的政策导向来筹划的符合国家立法意图的,因而也是各国政府鼓励的行为。而避税则是纳税人通过人为安排以改变应税事实而达到少缴或免缴税款的行为,虽然它没有违反法律,但是却有悖于政府的立法意图利用了政府的立法不足或缺陷。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符合国家税法立法意图和政策导向以及政府所采取的态度。

2.3 税收筹划与节税的联系和区别。可以说节税是税收筹划的低级阶段。在税收筹划中要运用除节税方法以外许多方法,应该说较高级的税收筹划不仅要实现节税目标,更要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这种由单纯追求节税目标向追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目标的转变,反映了纳税人现财观念不断增强的发展过程。

3 企业税收筹划应遵循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合理合法降低税收负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因此税收筹划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进行,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要作到:

3.1 不违背税收法律规定的原则。纳税人必须遵从税法规定依法纳税,如果违反税法规定应当受到法律制裁。因此。税收筹划者必须熟悉和精通税法,掌握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导向,并密切注视税收政策及税法的调整变动,使税收筹划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这也是由税收筹划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

3.2 事前筹划的原则。税收筹划的实施必须在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之前,企业欲进行税收筹划应当在投资、经营等经济行为发生前着手安排,兼顾各相关税种进行比较,要全面考察相关年度的纳税资料,立足于企业经营的连续过程,全面衡量,不得在这些经济行为已经发生后,再去采用各种手段减轻税负,这样做即使能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也不是税收筹划。

4 企业税收筹划的意义

在遵从税法、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的前提下进行税收筹划,应该对纳税人、国家和社会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筹划能使企业获得更多的税收利益,降低生产销售成本,有利于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强竞争能力。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出:

4.1 税收筹划有利于增加企业收入。因为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降低了纳税成本,节省了费用开支,同时提高企业的资本回收率使企业获得的利润直接增加。因此可以说增加了企业的收入。

4.2 税收筹划有利于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企业实行税收筹划,通过一些经济性选择条款的合理充分运用,可以税款延期缴纳税款。从而增强了企业的资金利用率。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务会计;财务会计;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6-0144-02

税务会计要以税法为导向,因此,体现税收原则的税收核算原则也就是税务会计原则。税务会计原则一般都隐含在税法中,它虽然远远不如财务会计原则那么明确、那么公认,但其刚性、其硬度,却要明显高于财务会计原则。

一、税务会计

税务会计是进行税务筹划、税金核算和纳税申报的一种会计系统。通常人们认为税务会计是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的自然延伸,这种自然延伸的先决条件是税收法规的日益复杂化。在中国,由于各种原因,致使多数企业中的税务会计并未真正从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中延伸出来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会计系统。与财务会计相对,税务会计是以税法法律制度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是税务与会计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税务会计应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确定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缴库。

税务会计的任务是双方面的,既要以税法为标准,促使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又要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保护纳税人的合法利益。具体包括按照国家税法规定核算纳税人各税种的税款;正确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进行纳税人税务活动的分析,保证正确执行税法,维护企业的利益。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区别

1.目标不同。财务会计的目的是给决策者提供信息。税务会计的目的是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所得税方面的信息,便于税务部门征税。财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提供报表。税务会计目标的实现方式是纳税申报。

2.遵循的依据不同。财务会计的依据是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税务会计的依据是税收法规。

3.核算基础不同。财务会计以权责发生制为核算基础。税务会计主要以收付实现制为核算基础。

4.核算对象不同。财务会计核算的是企业全部的资金运动。税务会计核算的对象是狭义的税务资金运动过程。

5.对会计上的稳健原则态度不同。财务会计实行稳健原则。税务会计一般不对未来损失和费用进行预计。

6.会计要素不同。财务会计有六大要素,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人、费用和利润。税务会计的要素有四项:即应税收入、扣除费用、纳税所得(应税收益)和应纳税额。

7.程序不同。财务会计规范化的程序是“会计凭证一会计账簿一会计报表”的顺序。税务会计没有规范化的要求。

三、建立相对独立税务会计的重要意义

1.有利于增强财务会计核算灵活性,会计核算会计的,税务核算税务的,两个适当分离,财务会计随着企业改革发挥会计自,在准则基础上选择自己灵活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制度越来越灵活,企业根据自己需要灵活制定会计制度去核算,政府不用进行过多干涉,这样财会人员为企业投资者提供更多有用的决策信息。什么叫有用?反映企业真实情况,对企业经营决策有用的决策信息。

2.有利于夯实税务工作基础,保证税法严肃性和税收筹资与调控职能完满实现。漏洞更少,这样对夯实税收基础是有利的。

3.有利于提高企业税收筹划水平,达到合理节税目的。税务会计核算很准确,不出差错,免得受罚,税法里面有规定纳税人很多权利,有很多优惠政策,也有很多不可选择的条款,税务会计人员根据企业状况进行灵活选择,协助企业进行决策,不多交税,不少交税,达到筹划效应。

4.有利于丰富会计理论和方法,完善会计学科体系。税务会计也是一个独立的会计学科,它也有它的会计目的,会计基础、会计原则、核算方法、核算程序等等,进行系统研究,从理论到实践,有利于建立一个独立的、有理论、有实践税务会计的学科,从理论上来指导我们的会计核算。

四、当前中国企业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1.对税收筹划的认识不够。一些企业简单地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是主要的,税收筹划是次要的。长期以来,由于中国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执法上的自由裁量权较大,一定程度上存在税收执法上的随意性,造成纳税人把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作为降低税收支出的一条捷径。

2.税收筹划方式单一。目前企业税收筹划主要集中在税收优惠政策的利用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两大领域。众多筹划者意识到,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使企业的税基缩小,或者避免高税率,或者得到直接的税额减免;也意识到通过选择会计方法,滞延纳税时间,可以在不减少总体纳税额的情况下,取得“相对节税”的收益。

五、税务会计在企业纳税筹划中的具体应用

1.准确把握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纳税筹划是对纳税行为的合理规划,并不是违法的行为,是一种合理的规划行为,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或多或少很容易在筹划的时候造成违法的漏洞。为了防止这种损害企业利益甚至葬送企业前途的事情发生,企业和其他纳税人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企业的纳税筹划。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要对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进行系统的学习理解,同时要综合考虑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规划。此外还要认真分析企业的经营外部环境和政策环境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综合这些因素来进行纳税筹划,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企业的纳税筹划造成直接影响。

2.正确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企业要正确区别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的目的是一样的,都可以减轻企业的纳税压力。但是纳税筹划和偷税漏税一个是合法的一个是非法的,纳税筹划和税法的要求是相同的,纳税筹划是符合国家的法律规定的,纳税筹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国家法律的功能。偷税漏税是一种违背法律、违背纳税精神的行为。因此二者从本质上是有着区别的,不可以相提并论。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当一部分企业对纳税筹划存在着很大的误解,这些企业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偷税漏税,有着这样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就会错误地将纳税筹划行为变成偷税漏税。企业的纳税行为和税务机关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为了避免企业偷税漏税事情的发生,税务机关要对企业进行时时的监管,企业也应该与税务机构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尝试从税务机构的角度去理解国家机关的税务法律、法规,尽量避免自身的纳税筹划行为与税务机构的要求产生不必要的分歧。

3.税收筹划必须遵循成本效益原则。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筹划的重要内容之一,其最终目的是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不是节税金额最大化。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税收筹划方案理论上虽然可以少缴纳一些税金或降低部分税负,但在实际运作中却往往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中很多筹划方案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是造成税收筹划失败的重要原因。可以说,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有其两面性,随着某一项筹划方案的实施,纳税人在取得部分税收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损失的相应机会收益。当新发生的费用或损失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项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费用或损失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方案。一项成功的税收筹划必然是多种税收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不能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税收筹划方案,一味追求税收负担的降低往往会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比如,某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必然要缴纳相应的流转税和所得税,如果向他提供一份筹划方案,可以让他免予缴纳任何税款,只要他把经营业绩控制在起征点以下就可以了,但这项税收筹划方案是合理的吗?当然不是。这位个体户的税收负担虽然为零,但其收益也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这种方案自然不是令人满意的筹划方案。牺牲企业整体利益换取税收负担的降低明显是不可取的。所以,笔者认为,真正的税收筹划是为了让企业做大做强,而不是谋求缺斤少两。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范文第4篇

一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

偷漏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或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故意少缴或不缴应纳税款。这既违反了税法规定,又破坏了有序的纳税环境与秩序,损害了国家利益。因此,国家税务机关有权按照《税收征管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其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税收筹划与偷漏税有着本质的区别。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从其本身的角度出发,在不违犯税法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税法中固有的税率、税目、税收优惠政策等对纳税人的筹资、投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巧妙的安排,以达到在合法的前提下少缴或不缴税,或优化企业的税负成本结构等目的。可见进行税收筹划的前提是纳税企业应熟悉和通晓税收法律法规和优惠政策,保证财务账目资料等的真实与完整。这样纳税人就需要主动去学习和运用税法,无形中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收法制观念。这对建立一个有序的纳税环境是大有裨益的。

二 我国税收筹划的现状

税收筹划照理说是合法的,并且是符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导向的。但对一些纳税人来说,只要是降低税负,并且又不会触犯国家税法那就是企业可实施的行为,并不会去考虑实施该行为是否符合国家税收政策导向。因而,一些纳税人实际是在想方设法钻税法的空子进行所谓的税收筹划,甚至故意歪曲税法。

三 税收筹划的原则

1.法律原则

税收筹划要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就是一定要在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允许范围内进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进行的税收筹划是和偷漏税无异的。

2.价值最大化原则

纳税人从事经济活动的最终目的应符合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即企业价值最大化,而不是一时的少缴税款。在多种方案的选择中,最优的方案并不一定是税负最轻的方案。税负减少并不一定等于企业资本总体收益的增加,有时反而会因种种原因导致企业总体收益的下降。税收筹划的根本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从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着想的,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的筹划。如果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应是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方案。最终选择的也应是总体收益即价值最大化的方案。

3.及时性原则

国家的产业经济政策是在符合宏观经济大环境前提下制定的,与之相适应的税法也是在不断地调整与完善。企业要应对社会经济环境、税收法律环境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变化,不断调整、制定税收筹划方案,以确保企业持久地获得筹划带来的收益。

4.方法性原则

企业实施税收筹划应选择正确合理的方法,充分利用现行税收优惠政策,从中选出最适合本企业最优方案。在会计处理方法上可以采取税负转嫁、纳税期递延等,也可以从税率、税基及税种差异方面进行筹划。根据企业自身发展规模和地域的不同,企业在选择单一或者多个方法搭配纳税筹划时,应注意各种方法各有特点和适应性,不能只为了减轻税负,不考虑企业的自身情况。企业应充分预测风险和成本,建立税收筹划风险成本预测和核算程序,由企业领导、财务人员、税务专家及外部中介税务筹划机构组成内部讨论研究机制,制定多套方案适时选用。做到提前预计,发生后当期核算,最终形成合理有效的控制,把税收成本作为企业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科学管理。

四 税收筹划的建议

第一,企业首先要规范完善税收筹划的内部环境,建立完整的规范的会计账目和编制真实的财务报表,加强成本核算,做好经营管理方方面面的协调工作。税收筹划并不是简单地从财务活动的安排中就能完成,而是需要采购、生产、销售等许多环节的协调才能实现。

第二,注意树立税收筹划的风险意识,这是因为税收筹划是一种事先的规划,这种规划客观上存在成功和失败的两种可能。由于税收筹划和偷逃税款均具有降低税负的表象,部分税收征管人员对税收筹划也缺乏正确的认识,并且实务中对这类行为也往往难以准确界定,从而使企业对失败的筹划需承担被税收征管人员认定为偷逃税款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李玲、吕露.论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J].知识经济,2007(10)

[2]张永学.现代企业税收筹划应用问题研究[J].会计实务,2007(3)

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范文第5篇

[关键词]税收筹划 税收优惠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决策权力的扩大和理财环境的改善,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税收法治化的加强,税收筹划已逐渐成为企业财务决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依法纳税是纳税人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税收筹划也是纳税人应有的权利。

1 税收筹划及相关概念

俗语中“愚昧者偷税,糊涂者漏税,野蛮者抗税,精明者筹划。”作为一个企业如何在遵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以适当的方式尽可能的少缴税款就尤为重要,所以在此澄清区分什么是偷税、避税、税收筹划的概念以及它们各自的特点就显得十分必要。

1.1 偷税。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1.2 避税。避税有非违法的和合法的避税。非违法的避税,这种避税行为往往是由于税法本身的不完善,使纳税人能够利用这一点作出有利于减轻税负的安排。合法的避税,也称为节税,意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导向,通过经营结构和交易活动的安排,对纳税方案进行优化选择,以减轻纳税负担,取得正当的税收利益。这在税务上不应反对,只能予以保护。

1.3 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依据现行税法,在遵守现行税法的前提下,主动和充分运用税法赋予纳税人的权利,从纳税人的角度,事前对纳税事务进行的一种策划,以达到减少税收支出、降低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现金净流量和合法纳税的目的,其特点是合法性、超前性、有规则性、经营的调整性、符合国家的政策导向、有利于促进税收政策的统一和税收杠杆作用的发挥。

2 税收筹划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合法地降低的税收成本,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所以税收筹划作为理财的一个组成部分,已被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和财会人员接受和运用。

2.1 合法的原则

从税收筹划的定义中可以看出,税收筹划必须以遵守税法、经济法、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及其它法律政策的规定为前提下,运用法规允许的、可以选择适当方法来进行。

2.2 符合企业整体目标的原则

税收筹划的目的是节约税收成本,增加经济效益。

2.3 成本效益原则

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决定的,即实现企业所有者财富最大化。

以上是税收筹划最主要的原则,其他如市场环境、资源配置等因素也不容忽视。

3 税收筹划的基本形式及方法

筹划的关键在于纳税人的主观努力和客观经济环境。主观努力:一是研究法律知识;二是用足税收优惠;三是在不违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纳税筹划的方法。

3.1 在介绍方法之前先看看税收筹划的主要形式所包括的内容:

3.1.1 组建形式变更。企业组建过程中,往往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例如对于一个母公司来说是设立于公司还是设立分公司,就有很大的利益差别。子公司在形式上是一个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其盈亏,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它的盈亏要同控股公司(母公司)合并计算纳税。一般说来,如果组建的公司一开始就可以盈利,设立子公司更有利;如果组建的公司在经营初期发生亏损,那么组建公司会更有利。

3.1.2 通过财务筹划达到。企业在会计核算过程中,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以减少其纳税义务。例如,材料采购成本核算时,可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或其他方法;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的选择等,都存在一个最优方案,使企业年度内或跨年度所实现的利润符合企业税收筹划的要求。

3.1.3 利用税法中的税收优惠条款。在许多国家,为了保证税法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的结合,使税收更好地适应经济形势的需要,国家规定了许多税收优惠措施。而合理利用这些优惠条款,就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

3.1.4 纳税人身份的选择。如在增值税的纳税筹划中,是作为一般纳税人还是作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身份来纳税,会有很大的区别。

3.1.5 合法递延纳税。即企业运用管理、会计、法律等手段,推迟缴纳税款的时间,相当于从国家取得一笔无息贷款,给企业带来税收收益。

3.2 税收筹划的形式

3.2.1 选择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推迟纳税义务的确认时间。

依据税法规定,不同的结算方式确认收入的时间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为办妥托收手续、发出货物的当天;采取赊销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合同约定收到货款的当天。由于货币的时间价值,延迟纳税会给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税收筹划的效果。

3.2.2 巧妙的成本决策。

存货计价方式的选择,采用先进先出法,企业所得税税负最重,加权平均法次之,后进先出法是最轻的。因为,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下,后入库的存货取得成本高于先入库存货,后进先出法下,发出存货的成本高于结余(库存)存货的成本。从而增大了商品销货成本,进而减少了当期收益和应交所得税税额。先进先出法正好与它相反,而加权平均法对应交所得税的影响则介于二者之间。

3.2.3 合理选择免税年度可节税

如为年度中间开业,当年实际生产经营期不足6个月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选择就当年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减征、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执行期限,可推延至下一年度起计算。

3.2.4 合理安排大修理的税收筹划

不仅对于国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可以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在固定资产修理过程中。同样蕴藏着很多筹划机会,如果企业能合理安排固定资产修理,将固定资产改良尽可能地转变为大修理或分解为几次修理,便能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