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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国外现状分析
鲜花不仅仅是漂亮而已,美国人每年花在购买鲜花上的钱就高达278亿美元。鲜花行业市场价值约为320亿美元。自互联网出现以来,这个领域出现了很多创新的鲜花电商,如H.Bloom将订阅模式引入鲜花销售,降低价格同时做到零库存,而最近一家名为BloomThat的初创公司则希望能够改变整个鲜花投递服务。据了解,这家公司其实就是一家鲜花投递服务企业。每一天他们都会从当地鲜花种植商那里购买8个左右的花篮,用户只需要选择自己喜欢的花篮,并且输入接收人的地址,以及预订送达时间。随后BloomThat就会开始他们的服务。在成千上万的订单中,95%的配送第一次就能按时送到接收者的手中。虽然可供选择的鲜花品种不算多,但是鲜花质量较高,而且价格合理。目前BloomThat的经营范围仅限于旧金山,最大的市场是喜好技术的金融区和市场街以南地区。该公司已经获得了200万美元的种子资金。
1.2国内现状分析
爱尚鲜花是较早采用电商方式做鲜花生意的,主要采取线小哥花店网络营销策略研究文/董学博徐世星甄文学下店派送与基地直销模式,除了在爱尚官网销售外,也入驻了天猫分销。从2007年上线至今,爱尚与全国一万多家花店签约,覆盖到全国600多个城市。野兽派没有实体店,也没有入驻天猫、京东等第三方卖家平台。从2011年12月底开通微博以来,野兽派花店已经吸引了五十多万粉丝,甚至许多演员都是其常客。用户要买花,就用微博私信@野兽派花店下单,使用支付宝支付。在野兽派订花,是只需说明用意的模式,与传统的订花模式完全不同。
2、小哥花店的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和平鲜花销售及营销现状
兰州和平开发区现有城镇人口1.2万人,高校师生约5.4万人,农村人口约0.46万人。和平地区的鲜花销售却只有传统销售方式即花店,且只有一家,由于店铺太小,保藏方式单一,所以花店的产品种类很少,大多数鲜花需要预定,并且包装简单,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需求,网上花店又因为和平的地理位置,一般不予配送。因此,在和平地区的鲜花销售并不乐观,鲜花销售的潜在市场也并没有被开发出来。小哥花店的经营范围包括鲜花、盆栽、水培、花篮及相应的服务,配送范围为和平地区。在开业初期,我们对和平地区的鲜花市场进行了调查分析,调查显示花店的目标市场主要以20~30岁的人群为主,占到95%,本科以上教育程度的占89%,具有上网习惯的占97%,其中将近93%的消费者能够接受网上支付,基于以上原因确定出小哥花店现阶段的目标市场主要是和平地区各高校的师生。
2.2网络营销对小哥花店销售的价值
小哥花店以兰州市区的实体花店为依托,借助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师生的专业力量,花卉产品丰富、消费市场广阔,但由于刚刚创建,各方面都还处于初始阶段,而且由于资金有限,店铺规模不大。但是,借助网络营销完全可以使此花店不断发展壮大,通过网络营销,不同规模的企业都可以得到同等的竞争机会,可以使小企业获得与大企业一样的信息资源,不仅可以节约成本,降低广告费用,而且可以得到超值的营销效果。网络营销采用电子化、数字化技术,大幅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提高了营销效率。虽然企业网络营销初建的成本较高,但是维护费用低。如果能很好的利用网络资源,就会在运营中将其抵消掉。网络营销不仅能够帮助企业获得大量的潜在客户,也有利于开拓国外市场,树立品牌形象,增加竞争力。
3、小哥花店网络营销策略
小哥花店的主要消费者为高校师生,对于他们而言上网已经成为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因此,对于小哥花店而言,网络营销无疑是最佳的选择。选择的营销策略如下:
3.1网店策略
小哥花店由于资金问题,目前主要以淘宝店铺和微店为主,本着“顾客至上”、以“消费者需求”为中心的理念开展电子商务。第一步就是网店的建设,由于本店的消费主体是一大学生和高校教师,因此网店的设计必须符合此类人群的审美要求,营造典雅的个性氛围,采取动态与静态页面相结合的设计方案,从视觉形象和文字字体等方面都经过精心设计,力求独特创新,以满足年轻大学生追求时尚的心理。另外为了提高网店的知名度和访问率,要不断地进行宣传和推广。获得有用的资讯是消费者访问网站的主要目的,因此在保证网站安全的前提下,还要经常对网店的内容进行更新,只有这样才能够持续吸引消费者访问网店,进而形成稳定的客户群,给网店带来效益。经过对多家网站的考察以及对和平地区大学生的走访调查,我们经过商议决定选择淘宝网开店,并对多家淘宝店铺进行观察,最后建立了自己的淘宝店。微店是当前新推出的一种新的电子商务平台,一经推出就受到了一致好评,考虑到大学生中使用手机上网者居多,所以我们也采取了这种方式开设了微店。
3.2产品策略
小哥花店的所有鲜花都由专业的花艺师精心挑选,然后根据花的特质及适用场合,进行花饰的合理搭配,产品种类繁多:百合花束系列、11只花束系列、99只花束系列、小熊花束系列、微景观等13个系列。每个系列又分为多种配型,产品有140种之多。但由于这些产品技术含量较低,基本很多花店都有销售,对于求新、求异、时刻展现自己独特个性的大学生消费者而言,没有很强的吸引力,针对这一特点,我们推出了定制服务,可以根据消费者的喜好,用花的时间场合等,进行定制,让消费者享受到独一无二的“爱”。
3.3定价策略
小哥花店由于目标客户的特殊性,价格主要走中低档路线,但在原料的选择、包装样式、售前售后服务等方面绝对力求尽善尽美,努力给消费者提供最大限度的享受和心理满足,定价策略主要有以下两种:第一种是对于需求数量较少的消费者,我们推出单只包装花束,如1支玫瑰的普通装,定价为4.9元,主要满足消费者求廉的心理。另外对于需求数量较多的消费者,我们推出19、21、33支花束,定价时采取整数定价法,在价格中包含吉祥数字,主要是为了满足消费者求名的心理。总体来看,小哥花店的价格与实体店铺相比,具有绝对的价格优势。
3.4促销策略
由于和平地区高校比较集中,我们的资金也有限,因此小哥花店的宣传策略以低成本、高产出的方式为主。利用qq、电子邮件、微信、微博和学院贴吧对小哥花店进行宣传,在一些特定的节日,如情人节、六一儿童节、母亲节、父亲节等举行各种促销活动,通过幸运用户的抽选,回馈老顾客的厚爱,还会对和平地区各高校的学生活动提供免费的鲜花赞助。3.5顾客服务策略小哥花店的客户服务策略主要是努力挖掘潜在客户的同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提高客户的忠诚度,最终把他们都变成终身客户,因此,小哥花店的服务必须是一流的,对于配送人员而言,只要接收到订单,就必须严格按照订单要求按时按点送达,并且是微笑服务。在售后服务方面,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方式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1.办理会员卡,通过会员卡,消费者每次消费后就可以得到相应的积分,当积分积累到一定分值,就可以对换相应的礼品,或者是充当现金使用,当会员过生日的时候,可以免费获得一只鲜花。2.在重大节日或会员过生日的时候发电子贺卡。3.无条件接受客户退货,集中受理客户投诉。4.定期对顾客进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一、有关互联网金融研究的文献回顾
1995年,全球第一家互联网银行SFNB(SecurityFirstNetworkBank,安全第一网络银行)在美国成立,随后开始在欧洲和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兴起,近些年在中国和日本等地发展迅猛。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取得了很多成果。按照研究方向和内容来看,大致分为三类。1.对互联网金融模式的研究李博、董亮(2013)将互联网金融模式鉴定为三类:(1)传统金融的互联网延伸,电子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都可归纳为这一范畴;(2)金融的互联居间服务,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等;(3)互联网金融服务,如小额贷款公司、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谢平(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以支付方式、信息处理和资源配置为支柱,他将互联网金融模式分为八类:传统金融互联网化、移动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对等联网(P2P)、众筹、大数据在证券投资中的应用、互联网货币、基于大数据的征信和网络贷款、保险等。罗明雄(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有六种模式,分别为:第三方支付、P2P、众筹、大数据金融、互联网金融门户以及金融机构信息化等。郑联盛(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是整个金融领域的新型业态。总结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并归纳为四类:(1)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包括有:为传统金融服务提供服务的机构或平台、互联网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运用互联网技术对传统金融业务的创新化发展。(2)第三方支付。典型代表有支付宝、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3)互联网信用业务,主要包括众筹、网络贷款等新兴业务。(4)互联网虚拟货币。美国的Google、Facebook、eBay等都发行有虚拟货币。目前,中国对此类业务实行严格的管控,2014年1月起,已禁止比特币、莱特币等互联网虚拟币的销售。虽然学者们在叙述角度上有所差别,但从总体来看,所谓互联网金融不同模式就是各种金融与互联网要素的不同组合,可以概括为传统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化与基于互联网特性而延伸的金融(类金融)服务两大类别。2.对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及趋势的研究MaryCronin(2002)介绍了网络银行的业务特点和竞争优势,为网络银行的发展及创新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但对网络银行的风险防范及控制问题的研究不够深入。谢平、部传伟(2012)认为互联网金融以先进的信息科技为依托,对传统的金融模式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他运用案例研究,归纳出互联网金融存在的三种模式:移动支付、网络信贷和众筹融资。曾刚(2012)运用不同视角,对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进行比较,得出两者之间不仅具有竞争关系,而且还可以互相合作、共同发展。王琴、王海权(2013)在对网络金融的内涵做简单阐释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典型的国外网站的业务和发展,与国内网络金融发展做对比,提出国内网络金融企业要逐步改善金融服务理念,加快推进网络营销模式的多样化和服务品牌化建设。左近业、贺根庆(2014)立足于中国网络金融发展实践,深入解析内涵,把握发展趋势,为网络金融业务拓展和利润增长提供新思路。显然,学者们对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是高度认同的,对传统金融机构或管理部门而言,关键是如何适应并充分利用好这种发展趋势。3.针对互联网金融高风险的特点的研究学者提出应该把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体系,并提出多种监管方案。尹龙对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探索较早,他在《网络金融理论初论:网络银行与电子货币的发展及其影响》、《对中国网络银行发展与监督问题的研究》等文章中,详细分析了网络银行发展的现状及风险特点,结合目前监管实践,提出了有益的监管策略。徐静(2006)指出近年来网络银行在中国发展迅猛,但是监管部门必须对网络银行的风险引起重视,及早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借鉴国外先进监管经验,并应积极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巴曙松、杨彪(2013)认为中国第三方支付与美欧等发达国家相比,在立法层次、分类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监管等问题上存在提高和完善的空间。鉴于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薄弱的现状,提出了相关建议。陈林(2013)从六个方面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形式及特点,指出互联网金融对于传统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具有重要的影响,并在深入比较欧美等主要国家互联网金融监管实践的基础上,提出政策建议。王立国、徐爱萍(2014)分析了网络金融风险具有高度隐蔽性、瞬时爆发性、极度渗透性和交叉感染性,在此基础上,从法律、经济、技术等角度创新了监管模式,对及时分析和控制网络金融风险做了积极的探索。这类研究普遍认为,各种模式的互联网金融公司蓬勃发展的背后,亟需有效监管,以控制风险,维护互联网金融领域投资者和消费者利益。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分析
1.技术风险从互联网金融的运行模式来看,由于其业务依赖于电子信息技术,因此首要风险来源于技术层面。尤其是中国网络技术发展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相比明显滞后,硬件设施及软件系统大部分由国外引进,中国互联网金融企业不能完全掌握它们的性能,或是系统设计存在缺陷,如开放式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完善的密钥管理技术等都容易引起潜在风险的发生。而互联网的快速传播功能,也使得这些技术漏洞和病毒等快速地感染,从而形成系统性风险。这样的例子近年来不断出现:如2014年2月,美国著名的众筹网站KICKSTRAER被黑客攻击,部分客户数据泄露;2014年3月22日,系统漏洞导致携程客户资料泄露。2.信用风险互联网金融的资金使用者通常以小微企业为主,这类企业的共同特征是财务报表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状况,因而其不确定性要远远大于一般的银行客户。而中国征信系统数据的不完善,又增加了对这类客户信用状况的辨别难度。央行的征信信息是最完整的,但数据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在数据时效性、全面性和层次性上仍存在短板,其中小微企业和个人的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更差一些。一些利用大数据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平台虽然能收集到及时的数据,但能用于信用评估的数据并不多,而且分析方法和手段也还在探索阶段。二者此消彼长,互联网金融的不确定性要远远大于一般的银行信用。3.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呈现出混业经营的态势,对商业银行法、证券法、票据法、担保法等法律都提出了新问题,急需法律规制,但制定法律必须全国统筹、深入研究、综合考量,这就出现了监管立法相对滞后的局面。2014年1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虽然把新型网络金融公司作为影子银行的第一类,明确由央行牵头,统一各部门协调监管,但目前还只是一个宏观框架,没有出台具体细则,在事实上出现了无法可依的局面。具体而言,涉及到以下三方面。(1)商业信息、隐私泄漏的法律风险。互联网金融时代离不开大数据,在海量数据中加工、挖掘有价值的信息为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机构拥有这些信息的所有权,为获得投资人信任,一些P2P网贷平台会把优质借款人的详细信息到网站上,这样不仅会造成网贷平台的商业信息泄露,也会使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隐私存在被泄露的隐患。依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规定,如果互联网金融机构泄漏消费者或投资者个人信息,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治。(2)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法律风险。2015年9月1日,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强化了对大众传播媒介广告行为的监管力度。为提高知名度,目前很多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广告宣传中涉及虚假和夸大的成分,如“国家级”、“最高级”等极限词的使用;“保本”、“无风险”、“保收益”等承诺都属违反《广告法》的行为。(3)金融犯罪风险。部分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客户身份识别、交易记录保存和可疑交易分析报告等相关制度,在业务发展和盈利压力的主导下,容易采取一些高风险交易模式,触及了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底线”: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清算网络赌博或非法集资等犯罪资金,利用网上银行实施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网络炒汇、炒金,网络传销,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活动,网上制假售假、洗钱犯罪等。
三、国外互联网金融监管经验
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拥有巨大的成本优势、服务优势和竞争优势,从而成为金融发展的巨大支撑;另一方面,较之传统金融,互联网金融又面临更为巨大的技术风险、信用风险及法律风险,这促使各国的宏观调控者重新审视自己的监管政策,不断对互联网金融机构出现的新情况和新变化作出适应性调整,以使其成为各国促进经济发展的不竭动力。1.完善的法律法规机制明确互联网金融各主体权利与义务,划分利益边界,保护交易双方权益,维护规范、有序的发展环境。美国法律制度比较健全,业务开展方面有《全球及全美商务电子签名法》、《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统一电子交易法》、《创业企业融资法案》;市场准入方面有《国民银行网上银行注册审批手续》;风险管理方面有《网络信息安全稳健做法指引》、《技术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PC银行》;现场检查方面有《OTS对零售在线PC银行的声明》、《FDIC电子银行系统安全性与可靠性检查程序》等。英国对网络信贷的监管较早,《消费者信贷法》是规范网络信贷的法律;《P2P融资信贷操作指引》用来规范P2P机构;市场准入方面,无最低资本金的门槛限制,但网贷机构要获得信贷机构牌照才可运营。欧盟规范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规有《电子货币指引》、《境内市场支付服务指令》、《反对非现金支付》、《电子签名共同框架指引》等。日本对非银行民间金融公司资金进行管理的法律有《贷金业法》、《出资法》、《利息限制法》等。2.严格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网络金融的运行基础是互联网,因此,互联网技术安全和管理安全就成为互联网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安全包括电子技术、内部管理、自有资本和客户资金管理等。具体要求有:(1)确保任何情况下的网络主机系统和数据库的安全,严格排除各种人为或非人为因素的影响;(2)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双方身份、数据、资料的真实合法,交易过程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3)严格保密制度,确保研发新技术、新成果不被窃取,保证客户资料不被非法盗取或者修改。美国《银行机密法》规定,所有网络银行应当建立严格的新开户标准,还要建立网络监控系统。3.高效的行业自律组织很多国家都重视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对互联网机构的监管,运用行业标准来约束机构行为,可以弥补政府机关监管职能的缺陷,也可以补充法律法规的漏洞,及时对新情况作出反映。美国构建了完善的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框架:(1)决策管理层在业务风险中的职责;(2)网络银行业务的技术风险管理;(3)网络银行业务风险的内部控制机制;(4)网络银行业务外包情况下相关风险的控制。另外,英国和日本都是组织自律组织充当“准政府机构”,承担部分政府的监管职能,营造互联网金融良好的市场环境。4.务实的功能性监管体制互联网金融从单一的业务模式开启,随着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业务模式也随之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平台囿于利润及企业竞争力的考量,纷纷向混业经营转变,金融服务逐渐趋向综合性,逐渐发展为向消费者提供全面服务,金融超市的出现给分业监管也带来了新的难题。为了适应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美英等国开始对监管政策进行调整。1999年,美国修改金融监管框架,通过《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采取了综合监管与分业监管相结合的模式。2000年,英国议会通过了《金融服务与市场法》法案,由金融服务局将取代原来的证券与投资委员会,统一行使监管职能,实现了跨行业监管。5.协调的国际合作机制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对金融监管国际合作的要求日益迫切,国际社会开始构筑一个新的、稳健的国际金融架构。1999年,由美国、日本、德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及意大利七大西方工业国成立了“金融稳定论坛”,旨在从全球范围监督各国及全球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后邀请澳大利亚、新加坡、荷兰、瑞士和欧洲央行等国家和国际组织加入,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2001年,巴塞尔委员会发表《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原则》,2003年,巴塞尔委员会《跨境电子银行业务的管理和监管》,2007年,《跨境电子银行业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四、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