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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会资产投资过分谨慎
最新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在2004年6月开始实施,其对基金会保值增值的规定具有一定的开放性,确定了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对基金会没有做出过多的限定,完全由基金会的最高机构理事会来决策,但又要求理事会谨慎科学投资,以确保基金会财产的风险降低。《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理事会违反本条例和章程规定决策不当,致使基金会遭受财产损失的,参与决策的理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对基金会来说,一方面在资产投资方面有了充分的自由空间,政府和相关机构不要求基金会必须投资那些品种,或是投资多少,只是要求投资行为必须是在不影响公益性的前提下进行,并要保证基金会资产的安全,这就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基金会资产投资的范围;另一方面由于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有些无所适从,出现两种现象,由于资产投资管理方面缺乏具体的控制规程,许多基金会采取“过分谨慎”的态度,使得基金会资产的增值目标无法实现,另一种现象就是基金会为了实现资产的增值、保值,大胆投资,致使资产流失、缩水等情况频频发生。
2.基金会资产投资违规频频出现
基金会资产投资违规现象比比皆是,通过各种途径进行资产的转移。主要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违规借贷给个人等形式。目前基金会只有《基金会管理条例》可以参考,基金会资产投资相关法规仍有待完善。由于我国基金会资产投资不是很普遍,针对基金会投资的管理规定少之又少,即使有也不是很成熟,仍然存在许多漏洞,缺乏监控,再加之基金会内部控制的薄弱,让有心之人乘虚而入,无法保证基金会资产的安全。中国青年基金会的“希望工程违规投资”案就是如此,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易晓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数额巨大。
二、基金会资产投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受传统观念影响,投资意识薄弱
从数据分析,一般的教育基金会的投资额占基金会总资产的比例要远远高于其他,一般私募基金会的投资比例也要比公募基金会要高。目前教育基金会投资规模最大的是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和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投资规模在2012年分别达到了20亿元和15亿元,2014年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的投资规模已经达到31亿。据统计,目前只有三分之一的基金会有一定规模的投资,三分之二的基金会仍有一定数量的基金会处于零投资额的阶段。大多数基金会不愿意承担风险,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
2.投资方式狭窄,投资效率低
由于基金会的性质主要是公益性,所以出于对基金会资产投资的安全性考虑,大多数基金会采取保守方式对资产进行投资,如银行存款、购买债券等方式。基金会在对外进行投资方面缺少经验,甚至有些基金会在此之前根本就没有对外投资的经历,这也是他们对于资金投资一直采取保守方式的原因之一。如舒伟红——中华少年儿童基金会的财务总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为了减少基金会在面对通货膨胀所带来的资产缩水现象,他们开始选取对外进行投资的途径来对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在选取投资方式时还是将保证资产的安全作为首先考虑的因素,中华少年儿童基金会的所作所为印证了上面的分析。我国对基金会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资本市场的控制较为严格,基金会选择股票等投资比较少见。即使较少基金会会选择购买股票来实现为资产增值保值的目的,虽然投资股票的收益比较高,但其所存在的高风险使得许多基金会不会选择这一投资方式。2015年我国的股票市场出现大幅度的变动,还有前面2008年对于投资股票市场的基金会来说是黑色的一年:投资收益出现负值,公益资产大幅缩水。股票的影响因素很多,而且变动幅度较大,风险较大,为了保证公益资产的安全,许多基金会不会将购买股票作为基金会资产投资的首先选择。甚至部分基金会根本不会去选择这一方式。
3.投资失败的频繁
由于缺乏理财的专业队伍,风险意识和管理水平也有不足,我国大多数基金会将其资产委托给证券公司来完成资产保值增值的任务,这些做法有点盲目,这必将会产生投资风险。如:社保基金2011年交易类资产亏357亿,投资失利。数据显示,截止到2011年底,社保基金会投资运营总资产8689亿元,其中,直接投资资产为5042亿元,占58.03%;委托投资资产为3647亿元,占41.97%。2011年全年,全国社保基金的资产总额仅增长了122.1亿元,其投资收益率则从4.23%降低至0.85%,年均投资收益率则由9.17%下降至8.41%。其中股票部分的年均投资收益率则下降至18.61%。从比例来看,2011年全年,社保基金在股票和债券上的浮亏已经占到了整体收益的82.8%。而这一切,都受到2011年二级市场的大幅下跌影响。基金会将资产委托投资不仅仅说明了其缺乏专业投资人员及其机构的设立,同样会在无形中给基金会资产对外投资的风险加大,资产投资收益率无法保证,资产的对外投资与投资者的经验、资历、投资态度、投资分析等具有很大的关系,因此,基金会资产的对外投资不能盲目对外委托,根本的解决方法是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水平来提高资产的投资收益率。
4.投资监控存在漏洞
目前为止,我国基金会资产对外投资是发展所趋,基金会在对外投资时,必须经过理事会的审批通过,一般要求基金会内部专门机构和专业人士进行管理,但从目前来看,基金会很少设有这样的机构,选择委托专门的投资机构管理。在投资期间,理事会对投资资金的流向、投资预期收益、可能发生的风险、投资稳定性等并没有太多的了解,根本无法掌握投资的信息,相关投资情况仅会在年度报告中有所体现。缺乏对基金会资产投资过程的监管,这必然使得基金会的投资效率低下,甚至是基金会资产的流失。
三、基金会资产投资管理建议
1.重视基金会资产投资,接受股权捐赠
《基金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基金会应当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则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实现基金的持续健康发展。基金会资产的保值增值对于基金会发展尤为重要,市场经济所带来的通货膨胀、人民币的不断贬值等都会使基金会资产严重缩水,为了防止资产的缩水,基金会对外投资势在必行。我们应该改变传统观念,一味地依赖捐赠收入,应当重视基金会资产投资功能。股权捐赠也是基金会资产保值增值的一种途径,股权捐赠是未来基金会发展的方向。股权捐赠不仅可以拓展基金会资金来源渠道,增强基金会的活力,更关键的是其运作的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从投资的角度出发,适当合理的投资,获取高额回报,部分收益用于公益支出,剩余收益和本金继续投资,保证基金会拥有充足的资金。股权捐赠方式在西方比较普遍,而在中国起步比较晚。运用好这部分股权,可以给基金会带来很大的利益收入,如何运用好是我们要研究的重点。
2.完善基金会资产投资机制
目前我国基金会对自有资产和捐赠资产的日常管理都有一定的规章制度,但在资产投资这部分的相关规定比较欠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基金会的不断壮大,为了能够保证基金会资金来源的稳定,基金会资产对外投资将会被社会公众所接受,并且是势在必行。为了提高资产投资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基金会要提高自身的投资管理能力,如制定资产管理制度,制定投资战略,建立应对投资风险机制,风险分担措施等。不要盲目地将资产委托证券公司、投资公司等进行投资,这会加大基金会资产投资的风险,基金会可以招聘专业的投资管理人才,培养自己内部的专业人才,成立专门的机构,针对基金会资产的特行对基金会资产进行合理投资,降低投资风险到基金会可承受范围之内。
3.实行多元化投资,提高投资收益率
基金会投资方式主要是将资产存放银行,但2015年以来,央行已连续四次降息,其中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已降至1.75%,创历史最低水平。选择银行存款的投资形式已经不能很好的满足基金会市场的需求,降准降息后基金会应调整理财策略,适当选择风险、收益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金融资产配置。资本市场的投资产品很多,其中不乏一些比较成熟的理财产品,这类产品也是我们基金会的不错选择。可以借鉴一些投资管理较好的教育基金会的运行模式,特别是一些大学基金会,将资金分为三个部分: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产品,如证券一级市场和债券;一部分资金用于投资捐赠资金的企业,特别是校友企业;最后一部分存放银行,可以保证一定的稳定的存款利息。
4.完善资产监督机制
笔者结合外资并购的实务经验及对外资并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对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涉及的相关对价问题进行如下分析归纳。应注意的是: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涉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宜的,应当遵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如果被并购企业为境内上市公司,还应根据《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对价金额
10号令规定:“并购当事人应以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转让的股权价值或拟出售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价格的依据。并购当事人可以约定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应采用国际通行的评估方法”。实践中是否都以资产评估结果作为收购对价的依据呢?答案是否定的。
实践中通常是由并购各方当事人在收购方聘请的中介机构对被收购方进行尽职调查(包括财务、法律尽职调查等),并确定收购对价的具体数额及/或调整办法后,再由双方指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实施资产评估。换句话说,该等资产评估很多情况下是走过场,因为10号令规定在提交审批的文件中应包括资产评估报告,应注意的是转让股权或资产的价格不能明显低于资产评估结果(一般情况下不能低于评估价的90%)。如涉及国有资产的,应选择有国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将评估结果报有权国资部门核准或备案,并应符合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
对价形式
根据笔者的实务经验,股权并购的对价主要采取货币现金及符合规定的境外股份两种形式(在股权转让型股权并购下对价支付给转让股权的股东,在认购增资型股权并购下对价则向被并购企业支付);资产并购对价一般采取货币现金形式。
10号令仅对外国投资者以货币资产或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进行了规制,对以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等作为支付手段的情形无明确要求,仅规定“作为并购对价的支付手段,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外国投资者以其合法拥有的人民币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应经外汇管理机关核准”。在实践中,存在外国投资者以中国境内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情况,同时外国投资者也有以境外的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作为支付手段的情况;对于该等情况下的外资并购,目前10号令并没有明确具体的规定,实践中的操作会有许多方式,相关当事人应注意中国法律和政策的相关规定,确保交易成功且不违法。
关于外国投资者合法拥有的人民币资产的范围,除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明文规定的外国投资者从其投资的境内外商投资企业所得利润、回收投资、清算、股权转让、减资等所得的财产外,还可包括境内合法取得的有价证券、从资产管理公司采用购买金融资产包的形式取得对境内企业的债权、合法取得的人民币借款、以及转让资产、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而取得的交易对价等。
以境外股权[该等股权只能是境外公开合法证券交易市场(柜台交易市场除外)挂牌交易的股票或10号令中规定的特殊目的公司股权]作为支付手段进行股权并购可能表现为如下四种模式:
(1)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为对价购买境内公司股东股权;
(2)境外公司的股东以其持有的境外公司股权为对价认购境内公司增资;
(3)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为对价购买境内公司股东的股权;
(4)境外公司以其增发的股份为对价认购境内公司增资。
对价支付期限
对于股权转让型股权并购及通过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境内企业资产的资产并购:外国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向转让股权的股东,或出售资产的境内企业支付全部对价;对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者,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支付全部对价的60%以上,1年内付清全部对价。
对于认购增资型股权并购:投资者应当在公司申请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时缴付不低于20%的新增注册资本,其余部分的出资时间应符合《公司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即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但投资性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对于以购买的境内企业资产投资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资产并购:对与资产对价等额部分的出资,投资者应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价支付期限内缴付;其余部分的出资应符合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出资的相关规定。
对于外国投资者出资比例低于企业注册资本25%的,投资者以现金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投资者以实物、工业产权等出资的,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该等外资比例低于25%的企业在税收、外债管理方面亦无法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的优惠待遇)。
对于外资并购境内房地产企业的,根据商务部商资字[2006]192号文的规定,投资者应自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一次性支付全部转让金。
此外,如涉及国有股权转让的,根据[2003]96号文的规定:“对于转让国有产权的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结清;一次结清确有困难的,经转让和受让双方协商,并经依照有关规定批准国有企业改制和转让国有产权的单位批准,可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分期付款时,首期付款不得低于总价款的30%,其余价款应当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担保,并在首期付款之日起一年内支付完毕”。笔者认为,外资并购国有股权的对价支付期限应同时满足96号文和10号令的规定。
币种及汇率
外资并购中定价币种和支付币种可以是人民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外币(通常包括美元、港元、欧元等)。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表示;作为公司注册资本的外币与人民币或者外币与外币之间的折算,应按发生(缴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的中间价计算。
在签订外资并购协议时,如选择人民币作为定价货币、美元作为支付货币,则对收购方而言存在人民币升值的风险,包括协议签订后到外资部门批准期间、外资部门批准后到外汇汇入指定账户期间以及外汇汇入指定账户后到获准结汇期间三个阶段的汇率风险。因此,外资并购各方当事人在签署并购协议时,应一并考虑定价货币、支付货币、不同币种折算汇率以及上述不同阶段汇率风险的承担等因素。
前期并购资金入境
外国投资者在并购前期如需动用外汇资金,投资者可向投资项目所在地外汇局提出申请,以投资者名义开立外国投资者专用外汇账户。目前只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一家银行开立一个多币种专用外汇账户,经外汇局批准的除外。该等账户可能包括:
(1)收购类账户:外国投资者如前期需在境内收购土地使用权及附着不动产、机器设备或其他资产等,在资产收购合同生效后,可申请开立该账户,用于存放与支付外汇收购款项。
(2)费用类账户:外国投资者如前期需进行市场调查、策划和机构设立准备等工作,在其领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可申请开立该账户,用于存放与支付有关的外汇资金。
关键词:外汇储备;高增长;低效率;解决路径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7)05―0020―07
目前,中国已成为世界上外汇储备最多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外汇储备增长最快的国家。外汇储备从2000年底的1655.74亿美元激增至2006年底的10633.44亿美元(见图1),增幅高达79.8%,仅2006年一年就创纪录地增长了2444.72亿美元,相当于每天增长6.69亿美元。外汇储备的急剧膨胀,给国内经济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给管理者带来挑战。如何更有效地管理和运用外汇储备,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一、中国外汇储备现状――规模高增长与管理低效率并存
中国外汇储备急剧增长既是全球经济失衡在中国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内经济失衡的客观反映。全球经济失衡是指全球范围内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它表现在很多方面,如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不断背离、金融全球化与经济全球化发展速度的差异以及金融资产分布的不平衡等。从国际收支角度来看,表现在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持续多年国际收支逆差,贸易赤字庞大、债务增长迅速;而日本、中国及亚洲其他主要新兴市场国家出现了持续的大量的贸易盈余。一方面,以美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长期形成的借贷消费结构使其消费能力远远超过生产能力,不得不大规模地从它国进口以填充其缺口。而中国等亚洲国家正处于经济发展时期,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以及对外贸易依存度的加大,使这些国家也有了对外输出市场和产品的愿望,特别是中国近几年还存在储蓄大于投资的结构性失衡,国内消费不足、储蓄率过高。宏观经济学告诉我们,Y=C+I+G+x―M(其中Y是国民收入,C是消费,G是政府支出,I是投资,X-M是净出口),也可表示为(Y-C-G)-I=X-M,投资不能吸收国内储蓄,国内的萧条缺口只有通过净出口来持平。大规模的出口及其盈余导致中国国际收支经常账户产生了巨额盈余。这是外汇储备急剧膨胀的主要原因(见表1)。此外,全球经济失衡导致流动性过剩,加之中国广阔的国内市场、优惠的投资环境以及人民币升值的预期,又吸引投资性资本和投机性资本的流入。资本项目顺差为外汇储备增长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未来只要国内外失衡存在,外汇储备急剧增长的现象将一直维持。
与外汇储备高增长并存的,是我国现行外汇储备管理的低效率。这种低效率主要表现在储备剧增情形下,现有储备维持的成本增加或者储备资产使用的收益低,没有实现最优或次优的一种现象。具体而言,外汇储备管理的低效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没有进行投资的储备资产收益低。目前我国外汇储备资金,除了投资到国外用于购买一些政府国库券、债券以外,留在手上的储备资产主要存在银行。在近几年国内外银行利率持续偏低情形下,将大量外汇储备存于银行赚取低微的利息实际上是国家资源的一种间接浪费。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国内建设亟需资金,事实上,无论是世界银行公布的2005年中国的工业企业的平均净资本回报率超过15%,还是美国TPG新桥投资统计的8%,显然,将储备资产投资于有潜力的企业,获得的回报更高。
2.投资到国外的储备资产收益低。中国人民银行并未公布外汇储备资产投资结构,但一些机构组织和国内学术界对此进行了研究和估计。美国财政部统计显示,我国官方的外汇储备中大约有2/3是美元资产,其中约有4500亿美元是美国政府部门发行的各种证券和其他长期金融资产,另外还可能持有500亿美元存款和其它短期头寸。王国林、许承明(2004)用实证方法对中国外汇储备中的美元资产比重做了回归分析,认为:“中国外汇储备变动与美元资产变化确实存在着较高的正相关性,每增加1美元外汇储备,中国将购买0.619575美元资产,也就是说中国外汇储备中60%以上是美元资产”;李振勤(2004)也认为,截至2004年9月,美元资产在中国外汇储备资产中比重为60%;可见,中国的外汇储备资产中,美元资产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而这些美元资产主要是美国国债和美国机构政府债券。近几年主要发达国家国债利率始终很低,2006年3月31日,美国、欧元区和日本的10年期国债收益率分别只有4.85%、3.77%和1.77%,如果扣除通货膨胀率和对冲成本(央行票据成本)后,实际收益率只有0.7%~1.7%。而1925~1995年间,美国投资于股票年收益率平均可达7.5%(已扣除通货膨胀),2000~2005年更高达14%;德国、英国、日本在1926~1997年间的股票复合年实际收益率也分别达到了6.6%、6.2%、3.4%;2004年,美国企业全球平均收益率为10.1%、股票基金平均年收益率达12.7%;美国债券基金近十年来平均收益率保持5%水平。显然,如果将外汇储备投资于其它资产,收益率普遍要更高。
3.资金运用倒挂,潜在损失巨大。我国近几年外债规模和结构发生了变化,短期外债规模日益加大(见表2)。一方面,短期外债利息通常要高于长期外债,我国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筹措资金时还往往被加上风险溢价,使得借用外债成本更高;另一方面,将大量储备资产购买美国低利率国债。历史数据显示,近10年美元6个月LIBOR的平均利率为6.29%,最高到达过7.10%,而近几年美元10年期国债收益率最高不超过6%。从表2也可以看到,近几年美元贷款利率始终高于美元国债利率,显然,借用外债支付的成本明显大于同等金额投资美元国债获得的收益。
4.央行外汇市场操作成本累计,亏损数额巨大。储备的急剧增加使得央行为维持人民币对内、对外价格稳定成本日益加大。中国人民银行先在外汇交易市场中心执行干预操作,全额从外汇指定银行买人外汇资产,以外汇占款形式投放基础货币;然后通过多种工具和手段进行冲销操作,以保证基础货币进而货币供应量不受大的冲击。近几年中国人民银行操作成本(包括外汇干预成本和外汇冲销成本)增大。按照Murray(1990)和Ito(2002)的研究方法,陈硕(2005)计算了1994年1月~2005年6月,我国外汇市场干预成本为-1189.23亿元。时卫干(2005)计算了1994~2004年6月末央行冲销成本共达8377,3亿元。由此可见,历史上央行外汇市场干预成本是巨大的,这两年随着储备规模的剧增,成本更大。在央行缺乏更多冲销手段和技巧的情况下,央行货币政策独立性和有效性都受到牵制。
5.储备资产本身由于汇率变化而带来的风险损
失日益加大。我国外汇储备资产大多集中于美元,显然要受到美元汇率波动的强烈影响。2005年美国全年经常账户赤字已达到8049亿美元,据估计2006年该数值已增长至8700多亿美元,巨额的赤字使美元存在巨大的贬值压力。在美元汇率呈现贬值趋势的情况下,以美元资产为主的外汇储备资产既面临实际购买力下降,又面临丧失转持其它货币资产带来的汇兑利润的风险。按照中国现有1万亿美元资产来计算,就有大致6000亿美元的外汇储备资产置于美元贬值的风险当中。如果根据美国经济学家的估计,美元“至少要贬值20%,最多可能贬值40%。”假设这一说法属实,那么,中国将损失1200亿~2400亿美元的外汇购买力。同时,由于欧元等其它货币的相对升值,如果储备资产没有及时进行币种转换,显然就丧失了潜在的利润。事实上,在2005年7月的人民币汇率微调过程中,外汇储备一夜间就蒸发1184亿美元。
二、外汇储备有效管理的理论探讨与实践经验
(一)理论探讨与研究
2001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与世界银行共同制定并公布了《外汇储备管理指南》(Guidelines for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 Manage-ment)(以下简称“IMF指南”),总结了对外汇储备管理的广泛认同的原则和做法。随后于2003年3月26日,了该指南的配套文件(Accompany-ing Document),通过考察澳大利亚、博茨瓦纳、巴西、加拿大等20个国家的外汇储备管理的个案,总结出一些国家的外汇储备管理的做法。2004年8月与2005年4月,IMF先后两次修改“IMF指南”,其中2005年4月1日的修改突出了外汇储备管理效率的意义,并指出:传统储备资产管理注重的是安全性和流动性,之后才是收益,而今,随着储备规模的快速增长以及外汇市场交易方式的变化,储备管理实体在流动性和收益性之间享有更大自由的调整空间,储备管理的目标在资产保值和保证流动性基础上,应更注重管理的有效性以达到最大化收益(或最小化成本)。加强外汇储备运营操作信息、投资决策管理以及现代尖端的风险管理技术,包括使用衍生产品和更多先进的信息处理技术的运用、提高储备管理透明度是增加储备管理效率的手段。“IMF指南”为各国加强储备管理提供了一个理论框架和实践借鉴。
国外学者对如何加强外汇储备管理提供了一些理论与方法:Bert and Han(2004)运用资产平衡表模型(a balance sheet approach)对央行资产面临的潜在收益和损失进行了估计和度量,为外汇储备市场风险的度量提供了参考;Lev and Jay(2004)把雷曼兄弟市场风险模型(Lehman Brothers market riskmodel)应用于外汇储备的债券资产部分市场风险的管理当中;D.Delgado,P.Martlnez,E.Osorio等(2004)设计了储备流动性危机模型,用动态分析法来分析央行外汇储备流动性危机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考虑了储备资产流动的时间因素;Pierreand Joachim Coehe(2004)提出为了满足总体政策目标的要求,央行必须建立一个储备资产的战略组合;Peter and Machiel Zwanenburg(2004)认为,要设立外汇储备的战略性组合,首要步骤是评估资产组合可以接受的总体风险,比如资产回报可以接受的最大波动率,其次是决定风险预算的分配,最后储备资产应基于诸如回报预期、可利用的资源、操作性事务的限制和流动性需求等方面的要求加以分配。
国内学者也对加强外汇储备管理提出了观点。朱孟楠(1997)提出要对超度外汇储备进行多元化的投资并设想了“低度分散、中间、高度分散”三个储备货币币种分散方案,以提高外汇储备投资的效益和减少损失;易江、李楚霖(1997)将资产组合风险最小化的理论应用于外汇储备资产安全增值问题的研究;姚东(1999)提出了关于外汇储备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测量以及风险额度管理的一些理论与方法;仲雨虹(2000)提出外汇储备风险审慎性管理的大致构想;何帆、陈平(2006)通过归纳比较新加坡、挪威的经验与启示,提出了外汇储备积极管理的概念,并指出必须优化外汇储备结构,利用外汇储备为中国发展战略的调整服务。
(二)外汇储备有效管理的实践经验
理论上的探讨为各国的实践提供了参考。纵观国外外汇储备管理的成功经验,特别在一些外汇储备管理效率比较高、相关法律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比如日本、香港、挪威、新加坡等),它们的外汇储备管理表现为以下特点:
1.在管理理念上,外汇储备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保持流动性、减轻或避免资产损失以及促进资产收益增长,但一些国家已经意识到加强外汇储备管理的重要性,并在确保流动性和安全性基础上积极谋求外汇储备价值的最大化。
2.在管理机构上,大部分国家都成立了专门机构或委托专业机构对外汇储备进行管理。如新加坡成立了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和淡马锡控股(Temasek),其中GIC是于1981年成立的全球性投资管理公司,它有6个海外机构在世界主要资本市场上对股票、固定资产、货币市场证券、房地产和特殊的投资项目进行投资;挪威有成立于1998年的挪威银行投资管理公司(NBIM);韩国2005年7月专门成立了韩国投资公司(KIC),该公司主要投资于外国资产包括国债、证券地产等,以提高韩国外汇储备的使用效率,培养投资技巧。
3.从资产管理方式看,基本上是市场化管理。大多数国家或地区或者自己经营,或者聘请国际上著名的管理机构经营外汇资产。如香港外汇基金雇佣全球外聘基金经理负责管理外汇基金约1/3的总资产及所有股票组合。在投资经理的选择、投资基准回报的确定以及相应的纠偏计划方面越来越市场化,从而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储备管理机构可以比较充分地自主决策,运用他们认为最适当的低风险投资策略和投资工具进行外汇资产的有效运作,取得比较高的投资回报。淡马锡控股股东投资回报率在2006年达到18%。
4.在资产结构和安排上,日益趋于多元化。从币值看,尽管依旧美元为主,但币种趋于多元化。储备资产基本划分为外国证券(包括国债、政府机关债券、国际金融机构债券)、外汇存款(包括在各国央行的存款)、IMF头寸、SDRS、黄金储备等。从外汇储备增幅较高的亚洲国家和地区来看,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依旧放在主要位置,因此,储备资产中外国证券占比高,有的高达90%。资产组合相对平衡,既有基础资产,又有必要的金融衍生工具;既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又有国债和高等级债券,还有一部分股权性投资工具和混合性证券。
5.在措施实施上,大部分国家和地区通过专项立法保障外汇储备资产的规范化经营,多数国家和地区都针对外汇储备管理制定了专门法律。如日本制定了《外汇及对外贸易法》和《日本银行法》;韩国有《外汇交易法》和《预算结算法》;新加坡有《金融管理局法》和《货币法》;香港制定了《外汇基金条例》,对外汇储备、外汇基金、汇率安排、金融稳定等进行了详细的制度安排。
6.在风险控制上,各国对储备均采用全面风险管理,并重视资产管理的透明度,降低外汇储备的经营风险。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基于内部模型法的全面风险管理,并定期对外汇储备的风险状况进行压力测试,以保障储备运营的安全性。资产管理透明度的适当提高可以直接有效地改善资产的回报,在这方面,香港金融管理局的做法尤其值得借鉴。向公众定期披露外汇储备的投资损益状况,这种信息公开在不违反商业机密的前提下非但不会降低外汇储备管理的效能,反而会通过外部的压力和动力,促使外汇管理部门更加尽责地关注储备资产的运用效果,在确保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努力使我国的外汇储备保值和增值。
三、增强中国外汇储备有效管理的现实选择
(一)更新储备管理观念,进一步明确储备资产管理目标
外汇储备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保持流动性、减轻或避免资产损失以及促进资产收益增长。在明确储备资产管理目标的时候,应结合本国战略目标,具体分析储备的用途,并按照其用途和功能不同将储备资产分类。表4中,将外汇储备资产按照流动性需求、收益性需求和安全性需求将外汇储备划分为政策性储备、交易性储备和收益性储备,对不同用途的储备资产制定不同的管理目标,确定不同的管理机构和选择不同的投资工具。
(二)强化储备管理主体职能,完善储备管理监督机制
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国内实践需求来看,成立专门性的机构对外汇储备进行市场化运营是必须的也是可行的。我国已计划成立国家外汇投资公司,这是外汇储备管理改革的一项新的尝试。对于筹备中的国家外汇投资公司,如何考核经营绩效?如何规避营运风险、完善对资产管理者的监督和管理,是更值得研究的问题。
(三)增大资产配置的灵活性和多元性,主动调整储备存量
1.合理选择外汇储备的币种结构。储备币种的种类和占比必须坚持储备币种多元化原则,根据对外贸易依存度、经济相关度,综合考虑进口支付要求、市场干预需求、偿还债务需求以及我国与他国的贸易依存度等方面的因素来安排。目前应相应减少美元比重,如将其降低到50%~60%,此外,鉴于目前人民币汇率制度与“一篮子货币”挂钩,外汇储备资产中应相对增加欧元、日元及其它外币资产的比重。考虑到各个币种之间的相关性以及中国对外贸易依存度等方面的因素,应该循序渐进地推进储备币种分散化,并密切注意货币汇率的变化,及时或不定期地调整各种货币的比例。
2.合理安排储备币种的资产结构。根据表4,对不同储备设立不同的投资基准,其中政策性储备和交易性储备是用来满足调节国际收支、保证对外支付、干预外汇市场和稳定本币汇率等需要,其所需规模亦由这些需要来决定,一般投资在流动性最强的投资工具上,因而必须极力回避投资风险,可以选择风险最小的投资工具,比如信用级别较高的短期债券、具有规避风险功能的衍生金融工具和国内外商业银行短期存款等;收益性储备是用来满足维护国际信誉、提高对外融资能力、增强综合国力和抵抗外部脆弱性的能力等需要,储备在当前使用的可能性不大,其投资组合可侧重于收益性,如长期债券、股票、对国内企业的贷款、直接投资等。
3.积极探索和拓展储备资产的投资渠道。适当发展对外直接投资,特别是增加对国外能源、原材料(如石油、矿产、天然气、木材)等储藏的投资;设立机构海外发展投资基金,将外汇储备与国有企业的跨国经营战略、银行的国际化经营战略相结合以及引入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Investor,简称:QDII),让资金有序走出去等都是切实可行的措施。
(四)控制储备增量和增长速度,追求储备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协调性
1.调整国内经济结构性失衡,推动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2007年我国经济工作的重点是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问题,如深化体制改革,包括国有企业改革、行政管理、投资、财税体制等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和社会领域体制改革;合理控制投资增长,努力优化投资结构,尤其是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合理引导和有效调控。增加居民消费,尤其是农民消费,提高农民和城镇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积极扩大进口,有序地扩大境外投资合作,合理控制信贷投放和优化信贷结构。以此扩大内需,推动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
2.扩大对资源性商品出口的征税,积极增加能源、技术的进口;适当控制外商投资区域和产业,引导投资于农业和我国西部地区。取消对外国直接投资的税收优惠,使其与国内企业在税收方面一视同仁,为国内企业的发展创造与外资公平竞争的环境,抑制大量外资进入对外汇储备造成的压力。
3.放松外汇管制,加强“藏汇于民”政策的实施力度,以此降低官方储备的增长速度、分散储备管理风险、提高外汇储备收益。2006年4月央行推出了放松外汇管制的新措施,放宽和简化了国内机构和公众购汇、投资的限制,并允许个人、企业以购买外汇的方式,通过金融机构对境外投资。2007年2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并实施《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个人年度购汇总额提高到5万美元,这更有利于满足境内个人的用汇需求,也有利于储备管理风险的分散。
(五)建立储备风险管理体系,全面降低储备风险
1.借鉴全面风险管理理论,建立起全面风险监控的多元化组织体系,同时运用先进的模型化、量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实时监控外汇储备风险敞口。首先,应确认与评估外汇储备管理可能面临的所有风险,并确定在储备管理中可接受的风险水平和指标。不管对国内储备管理机构还是委托的国外金融机构,都必须适用同样的风险管理制度。其次,该风险管理制度应当持续监督储备管理面临的风险暴露程度,以检验风险暴露是否超过可接受的范围。最后,采取科学的风险控制手段。可考虑建立储备管理的投资组合基准,允许一定的限定范围内偏离投资组合基准,以扩大储备管理的灵活性,并运用某些风险测量方法(如Var)来评估可能的最大风险损失,并确认允许对投资组合基准的偏离程度。为了评估储备投资组合的风险和外部脆弱性,应当有规则地实施压力测试,以确定宏观经济或金融环境震荡的潜在影响。
2.增强我国外汇储备管理信息的透明度。信息透明度的提高有助于经济运行主体根据储备管理政策调整自身市场经济活动,减少不必要的猜测和错误的预期,并通过社会公众的监督进一步提高我国外汇储备管理的效率。外汇储备管理当局应定期公布我国外汇储备的规模、投资工具的选择及其流向以及交易关联方的基本情况。这些信息的公布方式可以参照IMF的数据公布的特殊标准(SDDS)、国际储备和外汇流动性的数据模板等。在条件逐步允许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市场运作标准对有效储备管理机构的储备管理活动的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外部审计,采取国际公认的标准就财务报表真实性和公正性提供独立意见,审计结果也可适当予以公布。
3.出台《外汇资产管理法》,使外汇资产管理有法可依。我国庞大的外汇储备需要一部相应的法律来规范外汇储备使用的基本原则、决策程序、操作管理、投资方向、收益支配等。专门的外汇储备管理法律法规可以起到规范运营,明确管理机构的责任和权力,保证管理责任和功能的协调与执行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