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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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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经营范围

工程监理经营范围范文第1篇

工程公司以经营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环保工程、装饰工程为主要业务范围。工程公司经营范围中即可以有各类工程项目及建筑设计、景观设计、规划设计,也可以经营产品销售。

承揽工程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涉及建筑工程的项目都要求承包企业必须有承包资质。像室内装修、建材销售一类的不涉及工程建筑的项目不需要承包资质。建筑工程实行的是资格准入制度,没有资质证书是不能承接工程的。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是自主选择的,只要不违法或者国家明令禁止的都可以。而承接工程需要相应的技术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要求,因此需要相对应的资质等级要求,达到建设主管部门规定要求才能承接工程。

根据《建筑法》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涉及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来源:文章屋网 )

工程监理经营范围范文第2篇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现状

1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及职责

1.1 监理行业的工作内容

我国《建筑法》规定,在建筑项目开始前夕,建设单位应将监理单位的工作范围及职权以书面的形式下发给施工企业,以方便监理单位实行工程监管工作。监理单位的工作应贯穿整个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

准备阶段,协助建设单位完成设计图纸的会审,提出设计问题并及时与设计院沟通,完善施工设计内容。对施工单位资质、施工组织计划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核。

施工阶段,严格按照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对工程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管,尤其是隐蔽工程,要做到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步工序。

竣工验收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已完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并且对竣工结算提出合理意见。

工程质保期间,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施工单位对于建筑工程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并验收结果。

1.2 监理行业的职责

监理单位作为建设项目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工程管理中应该严格履行以下职责: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组成人员和分工岗位职责,定期召开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的月报表、监理工作阶段性报告、专题报告以及项目监理工作总结。主持整理建设工程的监理资料,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索赔处理以及审批工程延期等。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2 监理行业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监理市场不规范

当前监理市场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一些项目中监理业务的转包,监理证照的挂靠以及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只是挂名,实际不参与项目的监理工作等,从而导致了许多工程项目中监理单位有名无实。另外,在市场竞争机制开发的今天,而监理行业却不能充分享受其开放性政策。例如监理行业中存在的行业保护和区域性保护,以及封锁市场、垄断经营、抵制外来企业进入等现象,还有的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要在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蓄意保护当地或者自己下属的监理企业,这些情况都限制了监理行业的自由化发展。

2.2 工程监理从业人员的困境

监理行业的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较低,是当前监理市场中较为普遍的现象。许多监理工程师之前多数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甚至是其他行业的兼职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就直接走上了监理工作岗位。这些人当中较为好点的是施工出身,对于监理工作的概念只停留在施工阶段工程质量的控制上,有着丰富的施工经验,但对于造价控制、安全管理以及监理工作涉及到的相关法律工作,都知之甚少,更不要说那些其他非工程专业的人员。另一方面,由于监理行业的工资待遇同建筑单位有着较大的差别,以及人们对于监理行业的一些主观偏见等因素,许多优秀人才都不愿意从事监理行业。

2.3 工程监理工作范围的局限性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范围应该贯穿着项目的全过程,包括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及质保阶段。而目前我国的监理行业多数都是将工作重心放在了施工阶段,对于项目其它阶段都没有过多参与。其实施工只是项目建设的一个普通过程,对于整个项目建设来讲,设计阶段、决策阶段的监管工作同样重要,它们作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果存在较大漏洞或疏忽,对于建设单位的影响将是致命的,而施工阶段只不过是决策、设计阶段的严格执行而已。

2.4 监理单位权力的局限性

监理单位的权限是其执行工程监理工作的基础条件。在一些建筑工程管理中,建O单位往往会要求监理单位强势起来,在工程监理中有所作为,然而却又不肯给予监理单位应用的权力。例如,监理单位在施工中对于工程质量的不满意,对于施工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或者罚款,这些都属于监理部门正常的职权范围之内。但实际情况中一些施工单位靠着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往往是建设单位一句话,监理的罚单便石沉大海。又比如在施工单位的进度款拨付中,建设单位根本不会征求监理单位的意见和签字,长此以往便容易导致监理单位威信全无,无法正常实施监理工作。

3 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方向

3.1 规范监理市场体系

规范监理市场体系,需要国家主管部门对现阶段监理行业存在问题予以重视,逐渐扭转其被动局面。首先,在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批上,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太高门槛,防止滥竽充数的现象发生。对于资质不够、人才和管理严重紧缺或者谎报业绩的小型监理企业进行坚决整顿和清理。其次,在整个建筑市场也要严控审核、审批制度,规范建筑市场。目前的建筑市场中是明显的买方市场,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设计单位在与工程发包方的这场顾客与商家的资本博弈之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和被动地位,因此也造成了监理取费的严重偏低。

3.2 工程监理参与项目建设的全过程

在我国建筑行业高速发展的今天,监理行业也应该顺从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向国际化、标准化方向迈进。鉴于目前监理行业没有完全利用市场竞争体制,没有全过程参与项目建设的情况,在未来的发展中,监理单位应不断扩展经营范围和经营理念,进一步树立市场竞争意识以提高自身的综合实力。在扩大经营范围方面应向着纵横两个方面扩展,从目前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进行延伸,从单一的质量监管向着工程造价、风险控制等全方位的监管发展,为业主提供全面的监理咨询服务,填补现阶段建设项目前期决策阶段监管的空白,有效的保障建设单位利益最大化。

3.3 整顿监理行业人力资源

整顿监理行业的人力资源是一项长期的发展任务,针对当前监理单位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低下,高端人才匮乏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改进:

尽快提高工程监理的取费标准,提高监理行业的薪资、福利待遇,以吸引高素质的优秀人才。

对在职监理人员进行定期统一的专业培训工作,开展不同层次的监理人员培训和国际工程监理专题研讨会等,如监理公司总经理培训、总监理工程师培训、监理工程师培训等项目。

结束语

目前建筑行业已然成为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产业之一。但建筑行业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如工程质量问题,安全文明施工问题,进度严重滞后问题等同样是社会舆论的焦点。而这些问题恰恰都是监理行业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因此,改进监理行业现阶段存在的诸多问题,加强建设工程中监理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于我国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将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1]李维平.工程监理的发展现状以及趋势[J].建设监理,2006,1.

[2]王海波.浅谈工程建设监理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J].建设监理,

工程监理经营范围范文第3篇

我国从1988年开始实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以来,至今已经有24年的发展历史,在此期间,经过实践发展,我国的监理业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建筑工程监理制与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等主要制度共同构成了建设工程管理制度体系。但由于我国国情、历史文化、制度等许多因素影响,建设工程监理呈现出以下特点:

1政府强制性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一开始就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针对建筑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也是依靠行政和法律手段在全国全面推行的。为此,各级政府部门设立了主管建筑工程监理相关工作的专门组织机构,并且制定了相关法律法规等,根据《建筑法》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范围。

2服务对象单一性

在国外,工程项目管理不仅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也为承建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或咨询服务。而我国的建筑工程监理规范规定,监理企业只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即只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而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3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性

我国《建筑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监理企业资质和执业人员的执业资格采取市场准入制度,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也要求不同资质等级的监理企业要有相应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这种双重控制不仅规范了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市场,而且保证了监理队伍的基本素质。

4监理工作的监督性

我国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是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无任何合同关系,只有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但根据业主和委托监理合同的授权,有权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防范,对于发生的不当建设行为有权要求其改正,特殊情况或重大问题上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

二、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1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主要是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表现为“三控二管一协调”。监理企业要从单一的施工阶段监理向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发展和从单一的质量控制向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控制发展,应用现代项目管理理论,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和技术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2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道路

2000年12月原建设部和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了《建筑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尤其是“十一五”期间,工程监理行业相继出台《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并相继修订完成《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建筑工程监理合同文本》、《建筑工程监理取费标准》等标准规范文件。《建筑工程监理条例》、《建筑工程监理管理规定》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管理规定》出台并得到贯彻执行,进一步完善了工程监理责任体系,推行了职业责任保险制度,整个工程监理行业行为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标准化、法制化。

3项目管理人才将成为监理企业竞争的核心

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由于缺乏大量优秀的熟悉国际相关法律、操作规范以及国际通行惯例的国际化项目管理人才,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在海外业务拓展中遇到很大的障碍和困难。为迎接竞争日益激烈的国际市场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项目管理人才已成为我国政府和企业刻不容缓的艰巨任务。新时期的工程监理人员应是既懂工程技术又懂经济、管理和法律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和良好职业道德的复合型、高素质项目管理人才。

4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

监理企业不仅要与来自不同行业的更多的竞争者竞争,而且要受到越来越多的国外工程咨询公司进入我国建筑市场所带来的挑战。与国外知名工程咨询公司相比,不管是在经营理念、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上,还是在管理理论、管理手段和管理方法等方面,我国工程监理企业均远远落后。国外工程咨询公司将在建设市场与我们展开激烈的竞争,尤其是人才竞争。因此,在未来相当一段时期内,建筑工程监理市场竞争将更加的激烈。

5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将不断加大

2000年1月30日施行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2004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承担法律责任。这两个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质量、安全等事故责任,使建设监理行业的社会责任越来越大。

6政府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发育完善和市场信用体系的建立健全,政府要逐步转变职能,不再充当资源配置的主角,对建筑工程监理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调控,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重点放在制定、补充和完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体系等以及加强宏观调控上,为工程监理行业提供一个良好的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标准化和公平公正竞争的环境。比如取消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但也要有一个过程,现阶段政府可以主要在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上实行强制监理和政府定价。

7我国建设监理与国际接轨

世界经济一体化,给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随着实施“走出去”战略步伐加快,我国工程咨询设计企业比较积极地主动开拓国际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市场,积极学习吸收国际工程咨询服务的先进的经营理念、管理理论、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等;另一方面,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加大加强,许多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对华投资规模、范围、数量等越来越多,而且近几年来我国企业、专家、学者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活动,组团到国外考察学习会谈,邀请国外专家讲学,开展国际同行间业务交流、互访活动,了解国际学术权威的专题报告、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以及学术前沿动态等;为我国监理企业与国际知名工程咨询设计企业合作创造了平台,不仅提高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也展现了我国的项目管理发展水平,将会加快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进程。

8监理行业组织结构将趋于更加合理、优化

工程监理经营范围范文第4篇

【关键词】建筑监理;工作现状;问题思考;

【中图分类号】TL372+.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3-8500(2013)03-0001-01

1 我国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现状

1.1在从业人员方面来看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方面的问题主要指监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据调查,从业人员中专科所占比例最大,约为60%,中专仍占有25%,其中,专科中从正规院校毕业的只有10%,而从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只有5%。监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经验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也存在着从业人员收入过低问题,这也是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原因之一。

1.2在业主方面来看

业主方面的介入往往使得监理工作不能完全到位,最终导致安全监理不能保证,主要表现在: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全面进行审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32;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进一步分析业主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2.1关于设计环境。目前由于设计院改制和市场等原因,图纸设计质量不高,“错、漏、碰、缺”现象比较严重;再加上业主违背建设程序随意改变设计图纸,而监理对此却无能为力,只好听之任之。但是如果一旦发生意外事件,监理责任却无法推卸。2)关于业主环境。众所周知,工程建设三大目标:质量、进度、投资相辅相成,不可偏废,缺一不可。但事实上,部分业主或开发商盲目追求利益,不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随意压缩合理工期,无意中促使施工单位偷工减料,无形中给监理日常工作增加了不应有的束缚与压力。3)业主违规指挥,例如:未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随意向承包方拨付工程款;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要求施工方按自己意愿随意缩短工期、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等,以致问题百出,监理工程师不得不花费很大精力收拾残局。

1.3监理企业方面的原因

这是目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诸多问题争论的焦点之一。首要的问题是企业数量过多、规模普遍偏小,全国监理企业已达上万家,年产值能达到1000万元规模的监理企业微乎其微。监理企业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往往会引发监理企业的其他不规范行为;激烈的行业竞争导致监理企业间的压价竞争行为;因低价引发的监理服务低质问题;监理企业的不良经营状况导致对长期利益的忽视,引发人才培养不力、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单一等问题。

2我国建筑工程监理现存的问题

2.1监理市场不规范

2.1.1监理业务的承揽方式不规范

当前监理业务承揽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主要是转包监理业务、挂靠监理证照及业主私招乱雇、系统内搞同体(或连体)监理等,致使建设监理的作用在相当多的项目上没有充分发挥出来。

2.2.2行业性和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

任何行业都应该遵守最基本的市场规律,而市场规律最大的特征就是它的开放性,而没有市场的开放就没有市场竞争。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行业性保护和区域性保护,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个别地方主管部门利用监理企业需要到当地注册的政策规定,蓄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等。

2.2监理人员素质不强,不能胜任工作

由于监理公司是近几年建筑市场才出现的产物,为了争取市场,有的监理公司可谓是用心良苦,拼凑上马,有的监理公司部分年轻的监理人员虽懂得监理程序,却没有多少工程建设经验,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既不能监督管理,更不能具体指导。

2.3监理费的收取问题

目前监理收费也是制约工程监理工作良性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我国监理企业的监理收费实际收入严重低于国家标准。一方面,有些业主把监理费支出看成是一项经济负担,将监理费一压再压,使监理工作处于被动地位,严重影响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另一方面,同行自相减价。有些监理公司由于成本小、费用少,在承接监理项目时自行压低监理费,以低价优势承揽工程。再一方面,目前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对监理费的收取未形成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而是任其竞相压价。

3 解决监理工作现状及问题的思考

3.1监理市场应实现招投标制度。

建筑工程监理市场应该引入招、投标机制,实行公平竞争势在必行,有利于公开公正地做好监理工作。所以,针对我国当前监理机制的不公平竞争、暗箱操作等现象,缺乏信誉机制的约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要使监理机制规范化、公平化,就必须建立信誉机制,使那些信誉等级低的监理单位无法被社会所接受。

3.2从法规制度上来完善监理制度,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国家应该制定相关的监理制度,对我国工程监理企业的相关责任制度进行详细的规定,同时对于考取工程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必须进行严格的规定,对于不同级别的监理工程的指责和责任以及相关监理的水平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这样才能提高我国工程监理的水平。

3.3业主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正确定位。

目前工程监理中经常出现的一些问题多由业主对监理的认识甚至是监理对自身的认识不足引起的。业主认为监理是其雇用的“监工”,监理的一切行为要符合业主意愿。实际上,业主和监理问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通过委托合同,监理代表业主工作,但是业主无权干涉监理工作,否则势必造成侵权行为;同时监理亦应明确自己的责任,要敢于坚持公正原则以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正当利益。所以必须加强业主对工程监理单位的正确定位。

3.4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

工程监理经营范围范文第5篇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青烟辘辘”为你整理了这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0年12月4日11时25分许,琼海市嘉积镇某项目工地发生一起土方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规定,成立了“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调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黎仕生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张巨雄同志、市住建局邢国亮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冯旭日同志、市住建局李天龙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吴丽玲同志、市综合执法局孙丽娟同志、市应急管理局李泉同志、嘉积镇政府符必桔同志、嘉积镇城北派出所林斯意同志、市总工会何书翔同志组成。调查组组长由黎仕生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张巨雄同志、邢国亮同志、冯旭日同志担任。调查组邀请市纪委监委谭昌辉同志及市人民检察院陈学敏同志参加,聘请王康毓、陈宏东、王胜军三位海南省安全生产专家指导。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总概况

项目地址:位于琼海市嘉积城区城北片区金海北路西侧,IFC国际度假村项目南侧,海伦世家项目南侧;

建设用地:面积28099.33m2,规划建筑面积67055.40m2,包括5栋商住楼;

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海南水文地质勘察院

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二)事故发生的管线安装工程概况

该项目管线安装工程,是琼海某小区项目工程的一部分。管线安装绕项目主体工程的外围延走。

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三)项目管线安装工程技术要求

施工单位制定《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第五部分:

1、沟槽流程:场地平整测量放线开挖污、雨、给水沟槽安装管线沟槽回填;

2、沟槽开挖:采用挖机作业人工修边检底,管沟挖掘技术要求:沟深约2m,宽约1.5m,放坡要求大于50%;沟槽开挖过程中,周边不得有推土及任何可掉落的实物,以免造成施工人员受到伤害;

3、安全技术要求:挖土要注意土壁的稳定性,发现裂缝及倾坍的可能时,人员应该立即离开并及时处理;

4、管道安装人员进入沟槽作业,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戴安全帽等。

(四)项目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000MA5TN7AW25;法定代表人钟任国;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及住宅内装修:营业期限:2020年9月9日至长期。该小区项目于2020年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469002202010300801),项目负责人为代文峰。

2.施工总承包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623192746T;法定代表人杨宝坚;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各类地基与基础工程的施工,建筑机械安装维修等;营业期限:1997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项目经理陈敬疆。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W344046101),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主要相关条款如下:

(1)工程内容:土建工程(含基坑支护等地基与基础工程)室内安装工程、室外土建环境工程(包括分户围栏、给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永久围墙)、附属工程(电气、通风与电梯、室外安装工程)等。

(2)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1日;

(3)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2月30日。

(4)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管。

(5)特别安全生产事项:承包人在动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

3.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5080383661K;法定代表人刘丹; 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业; 营业期限:2013年10月22日至长期。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

2020年12月1日,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监理工程分包合同补充协议》,承包园区内的市政管网安装工程,如电缆套管、排污管等。

4.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721234595L,法定代表人韩敏,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工程招标。营业期限为2000年7月3日至长期。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

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与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的《项目监理工程》合同,监理内容:项目地上及地下室范围内的房屋土建、装修、人防、机电安全、拦土墙、室外给排水、道路及基附属设施等工程、室外园建及绿化、防雷、防白蚁和公共区域、综合楼样板房内装修等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监督、安全施工监督、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施工过程资料及各项隐蔽验收资料的收集与整理,以及办理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与收集。

(四)项目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1、代文峰男,身份证号码:210113**012******,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

2、陈敬疆,男,身份证号码:460002199303******,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

3、陈杰,男,身份证号码:460200**10******。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执行经理。

4、孙建安,男,身份证号码:433024196811******,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当班安全员。

5、王炳跃,男,身份证号码:152126196402******,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6、邹英林,男,身份证号码:210702196708******,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土建监理师,同时为安全监理员,建筑施工高级工程师资质。

7、吴多胜,男,身份证号码:4600021199303******,挖掘机驾驶员资质。为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雇请,11月25日进场,主要任务是负责工程项目排污管沟挖掘工作,但未与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工资按实际工作小时结算。

8、黄金成,男,身份证号码:512222197702******,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班组长)。

9、李涛(死难者):男,身份证号码:511528198603******,住址:四川省兴文县**镇**村*组**号。

2020年12月3日同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定《员工劳动合同书》,工作岗位(工种):工程项目管线安装技术员(负责测量),兼工程项目管道安装等。2020年12月2日经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三级培训考核合格。

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

(一)事故发生现场

事故发生于进入项目施工工地的门口附近的沟槽底中。沟槽底深约2米、宽约0.7米,沟槽土壁坍塌面积约2m2,土方约3m3(见下图1)。

(二)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经过

2020年 12月 04日7时30分左右,挖掘机驾驶员吴*胜进入综合楼东侧的管线安装工段区,进行管线安装的沟槽挖掘,沟槽深约2m,宽约0.7m。坡度约90°。接着,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涛和庞*全、吴*兵等3人进入沟槽底部进行排污管敷设作业。

约10时20分,挖掘机驾驶员吴*胜大概挖到可以连接安装5根排污管的位置时(同敷设排污管点约相距20米),李涛进入沟槽底检查与测量,发现测量不准,排污管安装坡度不正确,会导致污水回流,要求吴*胜暂停挖掘作业。

约11时20分,挖掘机驾驶员吴*胜对现场的工人李涛和庞*全、吴*兵等说“既然不能挖掘,我准备下班了”。吴*胜刚说完,就发现李涛、庞*全和吴*兵等正在安装排污管地方,出现沟槽土壁有裂缝坍塌现象,便大声喊叫正在沟槽底部工作的李涛、庞*全和吴*兵等赶紧出来,离开沟槽底。

此时,李涛站在事故发生地点的沟槽底部中间,庞*全和吴*兵站在两侧。吴*胜刚喊叫完,沟槽壁体随即坍塌,庞*全和吴*兵快速反应,从两侧逃离,而李涛躲避不及,被坍塌的沟槽壁体土方掩埋(全身)于沟槽底部(见下图2)。

事故发生后,吴*胜立即同吴*兵、庞*全3人一起跳入沟槽,对李涛进行挖土抢救,随后工地的同事,公司领导都接而赶来,其中,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陈敬疆,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执行经理陈杰,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等都赶到现场,共同抢救。

约20分钟,李涛的身躯挖出来了,但李涛已晕迷,呼吸细弱,胸部有瘀青。接着,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派车将李涛送往琼海市人民医院抢救。13时10分琼海市人民医院宣布,李涛因重物压砸,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赔偿协商和事故报告

1、事故赔偿协商

李涛的家属到琼海后,由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同他们有关李涛死亡赔偿金进行协商。李涛的家属提出“私了”,并要求赔偿330万元,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同意160万元。家属第二次同意减至300万元,但经双方多次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2月7日,李涛的家属拨打110,双方到城北派出所调解室继续进行协商。最后,双方同意200万元左右赔偿金达成协议。12月8日,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用手机转25.0888万元,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转175万元到李涛父亲的银行卡上。赔偿金到账后,家属签订了谅解书和赔偿协议,双方一起到琼海市人民医院拿李涛死亡的证明,然后,家属将李涛的尸体送到海口火化后送回老家四川省。

2、事故报告

12月7日下午6时左右,城北派出所向市应急指挥中心报告:嘉积镇某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发生沟槽土壁坍塌,死亡1人事故。接着,市应急管理局接到指挥中心通报。市应急管理局立即通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立即查清核实情况。晚上约12时,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市应急管理局情况属实。

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北派出所、市综合执法局、嘉积镇政府等单位部门赶赴现场,核实12月4日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发生沟槽土壁坍塌,死亡1人事故的事实。12月8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该项目下达停工通知书。

三、原因分析、性质和责任认定

(一)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李涛,在项目管沟槽底部安装排污管作业时,被沟糟土壁坍塌掩埋,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是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1)管线安装工地安全监管工作缺失,沟槽用挖机挖掘后,放任自流,没有技术人员进行指挥和检查,安全隐患得不到及时排除。

(2)沟槽挖掘中上层周围的土层疏松,沟槽土层是早期的填方,存在明显的至少四层以上的填方垃圾土层,如建筑碎石、旧布衣、杂草、腐烂物质等在填方夹层中。同时,存在不规则的裂缝及倾坍危险状态,土壁的不稳定性明显(见下图3)。

(3)沟槽挖掘施工违反施工方案要求。沟槽挖掘施工作业时,实际施工采取垂直开挖,深度约2m未放坡。违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项目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有关“沟深约2m,宽约1.5m,放坡要求大于50%”的规定,现场的监理人员未能纠正,安全员也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沟槽挖掘施工的违规行为,也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注:施工技术要求见本《意见》一、基本情况(三)事故发生的项目管线安装技术沟槽流程、沟槽开挖、安全技术要求)。

(二)事故性质和责任认定

1、事故性质认定

依照《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印发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中有关问题规定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115号)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事故责任认定

(1)责任单位认定

①劳务分包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是该项目管线沟槽开挖、排污管安装施工的主体单位,施工单位,对其沟槽开挖、排污管安装施工,监管缺陷,违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制定的《项目沟槽开挖、回填专项施工方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排除,沟槽开挖不放坡的现象未及时发现和制止,导致本次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应负有主要责任(约60%)。

②总承包单位: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

作意识薄弱,将项目管线分包给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后,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疏于形式,对施工过程中的违规行为,监管不足,放任自流,监管缺陷,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对本次事故要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

③监理单位: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认真履行职责,监管缺陷,不能及时发现与排除管线沟槽开挖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本次事故应负有一定责任。

(2)责任个人认定

①黄金成,是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班组长),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②王炳跃,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③陈敬疆,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

(三)瞒报行为和责任认定

1、瞒报行为认定

该项目管线安装工地坍塌死亡事故,从12月4日发生到12月7日已超过三天,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其他人员,都没有向琼海市应急管理局和琼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直到12月8日上午,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北派出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嘉积镇人民政府等单位部门赶赴现场查证情况属实。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安监总政法〔2011〕91号)第三条“……已经发生的事故,超过规定时限未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经查证属实的,属于瞒报”的规定。我们认为,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或其他人员未及时将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上报至相关部门的行为属于瞒报。

2、瞒报责任认定

(1)瞒报单位责任认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九条“事故发生后,……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规定,我们认为,直接发生事故的分包施工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项目发包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都是本次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单位,对事故的瞒报都应负有责任。直接发生事故的分包施工单位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有主要责任(约70%),项目发包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

(2)瞒报个人责任认定

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和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敬疆,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相应责任。

四、事故教训和处罚、整改建议

(一)事故教训

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虽然是一般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但其教训深刻,引人深思。

1、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缺陷,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严格执行,对管线安装工地安全监管工作缺失,违规作业未能及时制止;

2、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现场监管缺失,放任自流;

3、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意识薄弱,不认真执行,未依照《安全生产法》第46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及时消除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二)处罚建议

1、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处罚

(1)责任单位

①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②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③依照《安全生产法》第109条第一款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一定责任的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除了要求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外,依法处予罚款。

(2)事故责任个人处罚

①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黄金成,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②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陈敬疆,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③依照《安全生产法》第92条第一款、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事故应负有领导责任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王炳跃,处予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

2、瞒报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处罚

(1)瞒报责任单位处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事故发生单位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规定,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主要责任(约70%)的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于相应罚款,对本次事故瞒报行为应负有次要责任(约30%)的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于相应罚款。

(2)瞒报事故责任个人处罚

依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36条“……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规定,对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黄金成、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陈敬疆分别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三)整改与约谈建议

(1)整改单位:

①广州安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举一反三,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监管,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公司的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汲取教训。

②海口民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要认真总结教训,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现场监理,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应立即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全面开展项目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和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③广东腾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和执行,牢记《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分包单位要认真依照《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管,加强安全施工现场大检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2)约谈单位个人

海南省琼海市东博置业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现场负责人代文峰。

2020年“12·4”嘉积镇工地土方坍塌事故调查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