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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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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

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范文第1篇

Abstract: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ucceeds with difficulty in reality the reason are many, is in the final analysis has not insisted the systematic principle i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has not carried on the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atically. Solves the question basic method, is instructs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with the system theory, the construction 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关键词:纳税筹划 系统 意义

Key words:Tax payment preparation system significance

作者简介:黄桃红(1973年3月――),女,湖北麻城人,黄冈职业技术学院讲师、注册税务师,主要从事税务会计、纳税筹划的教学和研究。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9-0084-02

一、问题的提出

纳税筹划是当前企业管理实践和理论研究中的热点问题,许多学者和实践工作者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纳税筹划方案。然而,真正成功的纳税筹划却不多见,究其原因有多方面。

1认为纳税筹划是财务人员的事情,与经营关系不大。企业经营部门人员不参与纳税筹划方案的设计,不执行纳税筹划方案,结果要么筹划方案顾此失彼,要么筹划方案虽好却是一纸空文。

2纳税筹划时只注重税负高低。有些纳税筹划只是税款方面的筹划,将纳税筹划简单地看成是税款多与少的选择,而较少考虑税款之外的其他因素。结果虽然企业税负降低了,但生产成本、投资成本、营销费用却增加了,企业最终的收益不仅没有增加,反而减少了,纳税筹划得不偿失。

3 纳税筹划不深入,理论上行不通。有些纳税筹划没有针对特定企业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没有考虑方案的适用条件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只是简单照搬一般原理。例如,很多筹划方案建议企业采用加速折旧法。一般来说,加速折旧法能起到延期纳税的作用,但企业如果存在免税期,其折旧就不具有抵税效应。因此,加速折旧法并非一定有利于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纳税筹划方案可操作性不强,实践上行不通。例如,我国税法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一旦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不得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些关于纳税人身份选择的纳税筹划在实际操作中是行不通的。

除上所述,还有很多具体原因。总结这些原因,归根到底是在纳税筹划活动中没有坚持系统性原则,没有系统地进行纳税筹划。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用系统论指导纳税筹划活动,构建纳税筹划系统。

二、纳税筹划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就是由人、资金和信息等要素构成,在一定的法律和经营环境下,实现节税和经济调节功能的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是企业财务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1 纳税筹划系统构成要素。什么是纳税筹划?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回答,但基本都把纳税筹划定义为一个活动或过程。如,纳税筹划是指在国家政策的许可下,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立法导向,通过对筹资、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进行合理的事前筹划和安排、取得节税效益、最终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的活动 。系统论认为,在研究和处理任何对象时都应将其看作一个系统整体。观察纳税筹划,既应该看到纳税筹划活动,也应该看到纳税筹划系统。纳税筹划系统就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各要素组织的有机整体,纳税筹划活动就是纳税筹划系统运动的表现形式。在这一活动中的人、资金和信息就是构成纳税筹划系统的基本要素。

其中人包括企业从事纳税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也包括实施筹划方案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没有筹划方案设计的财务人员,企业不可能有纳税筹划活动;企业管理人员、经营人员、会计人员不按照筹划方案的要求从事相关活动,纳税筹划同样无法实现。

资金是指企业拥有、占用和支配的财产物资的价值形态,包括货币资金、储备资金、生产资金、成品资金、结算资金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价值角度看,就是资金不断循环和增值的过程。资金处于不同阶段和形态会有不同的纳税义务和权利。如,购买材料时,货币资金转变为储备资金,企业产生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权利;销售产品取得收入时,成品资金转变成结算资金或货币资金,企业产生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如果有盈利,还产生了所得税的纳税义务。纳税筹划正是通过对资金形态的控制实现节税收益。

信息是指会计信息。企业会计作为一个信息系统,反映了企业资金运动过程和结果。在这个反映过程中,会计可以采取不同的方法,如反映固定资产磨损的折旧,有平均年限法,也有年数总各法。不同的方法,最终结果是一致的,但在不同时点的结果是有差异的。如,平均年限法和年数总和法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是一致的,都是固定资产原值扣除预计残值,但在不同年份,计提的折旧额不同。由于应纳税额的计算是以会计信息为基本依据的,因此不同的会计信息,会导致应纳税额计算结果的不一样。因此,只要税法允许企业采用不同会计方法,企业就可充分利用这一政策,以实现节税目的。

2 纳税筹划系统结构。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基本要素,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在这一系统中,人是主体,资金是基础,信息是载体和工具。没有人,就没有了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主体,也谈不上筹划;没有资金,也就不存在纳税义务,更不存在减轻纳税义务,所有的筹划都是空谈;会计信息是筹划得以进行的基础,没有准确的会计信息,就无以比较不同方案的效益,筹划就无法进行,同时会计本身也是筹划的工具。只有纳税筹划相关人、资金和信息共同作用,纳税筹划才可能产生效益,实现目的。

纳税筹划系统的三个要素,都不是一个单独的个体。人,不是一个人,而是由方案设计者、方案实施者组成的集体。资金,也不是唯一的资金,而是多种形态的资金。从系统论的角度来看,这些要素本身也是一个系统,是纳税筹划系统的子系统。因此,可以说纳税筹划系统包含筹划人的系统、资金系统、信息系统。

纳税筹划系统属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是财务管理系统的子系统。因为纳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手段之一,纳税筹划的目标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

3纳税筹划系统功能。纳税筹划系统是从事纳税筹划活动的,其功能就是实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具体包括节税功能和调节功能。节税功能是指纳税筹划为企业节约税收支出,这是纳税筹划的直接功能。也正是因为存在这个功能,纳税筹划才受到企业的青睐。纳税筹划从三个方面节税,一是通过对经营活动的安排和会计政策的运用,选择税负最低的纳税方案,直接减少企业税收支出;二是通过对税法的严格执行和合理运用,实现涉税零风险,消除税收罚款等涉税支出;三是通过对企业经营和会计的安排,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延期交税,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

调节功能是纳税筹划的宏观功能,也是纳税筹划的间接功能。税收法律法规作为贯彻国家意志的重要杠杆之一,必然要体现国家推动整个社会经济运行的导向意图。国家会在公平税负、税收中性的一般原则下,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等措施对纳税人的物质利益进行调节,使他们的微观经济行为尽可能的符合国家预期的宏观经济发展要求,以有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顺利发展。如对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企业或不同产品,实行区别对待,对需要鼓励的,往往少征税或不征税,对需要限制的,往往多征税。这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客观条件。企业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进行纳税筹划的活动,也是企业执行国家政策的活动。国家税收的宏观调控意图正是通过一个个企业的纳税筹划活动得以实现。这就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调节功能,也正是这一功能的存在,纳税筹划才得到国家的允许和支持。

4 纳税筹划系统环境。系统论认为,任何系统都是存在于一定的环境中,受环境制约,并对环境产生影响。纳税筹划系统面对的环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以税法为主的法律环境,二是企业的经营环境。税法环境决定着纳税筹划系统的筹划活动是否被允许,它由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以及执行它们的税收执法活动等因素构成。经营环境主要由企业内部、企业供应商、企业经销商等要素组成,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是否可行。

三、构建纳税筹划系统的意义

1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明确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活动之所以不偿失,是因为将税负最低作为纳税筹划目标,而没有考虑筹划活动中的成本。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后,用系统的观点来看,纳税筹划系统有产出,也需要投入。

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并将其置于企业财务管理系统中。我们就会发现纳税筹划的目标应该就是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企业财务管理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利润最大化为目标,财务管理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纳税筹划就应以企业价值最大化为目标,而不是以税负最低为目标。有了这一系统性的观点为指导,就不会在纳税筹划时仅考虑税负降低而不考虑筹划成本,更不会设计实施阻碍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实现的纳税筹划方案。

2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协调纳税筹划行动。建立了纳税筹划系统,明确了企业财务人员、经营人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就会发现任何一个相关人员的缺席纳税筹划就无法实现。有了这一系统性观点的指导,企业就能够调动相关人员参与纳税筹划的设计与实施。相关人员有了这一观念,也能够自觉参与纳税筹划活动中来。有了各方人员的协调行动,纳税筹划就能够顺利实现。

3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确定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任何系统都是在一定的空间范围内活动的。构建了纳税筹划系统,应会发现这一系统是活动在由税法等构成的法律空间内。这个法律空间是纳税筹划活动的边界,不得触犯超越。构成纳税筹划系统边界的包括税法、财务会计制度、工商、金融、贸易等法律法规。

实践中,很多人认为税法漏洞是一个重要的纳税筹划平台。构建纳税筹划系统后,就会发现这个平台是个风险很大不宜采用的平台。税法的漏洞,就是纳税筹划系统活动边界的漏洞。在特定的时候,纳税筹划系统可以通过漏洞延伸到边界外,以获取额外收益,同时付出额外成本(如为此建立的专门机构费用等)。但漏洞毕竟是漏洞,总有一天会被国家堵上。

4 构建纳税筹划系统有利于适应企业经营环境。纳税筹划是纳税筹划系统的活动,这一活动的本质是纳税筹划系统各要素相互作用相互影响而产生的系统内运动,其前提是企业能够有效控制各要素。不可控的项目,如供应商、经销商,不能构成纳税筹划的要素,而是纳税筹划必须适应的环境要素。分清了系统要素和环境要素,就可以知道,纳税筹划活动只能对纳税筹划系统的各个要素进行合理安排,对于环境项目则需量边而行,如果企业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要求环境要素配合自己的行动。

结论:用系统论的观点作指导,构建纳税筹划系统,认清纳税筹划系统的要素、结构、功能和环境,才能设计出切实有效的纳税筹划方案,最大限度地发挥纳税筹划的功效。

参考文献:

[1]周拥明,纳税筹划误区解析[J],财会月刊(会计),2008(12)

[2]冷琳,纳税筹划理论基础探微[J],财会月刊(理论),2007(2)

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范文第2篇

关键词 会计政策 企业所得税 纳税筹划

中图分类号:F812.4 文献标志码:A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税收法制进程的加快,人们将越来越多地运用纳税筹划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纳税筹划将越来越成熟,在企业理财和经营活动中将发挥重要的作用。作为企业的一项基本权利,纳税筹划有利于企业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的目标,因此,受到企业的广泛关注与普遍重视。

一、纳税筹划与会计政策概述

随着社会的发展,纳税筹划日益成为企业经营管理整体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时所采用的具体原则、方法和程序。中国的会计政策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强制性会计政策:如会计期间的划分、记账货币、会计报告的构成和格式、各种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规定,收入确认的原则等。这些是企业必须遵循的,不受纳税筹划的影响。另一类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如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坏账准备和财产损失核算方法、长期投资折溢价的摊销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成本费用的摊销方法、收入确认和结算方式等。

二、所得税纳税筹划中存在的问题

(一)纳税筹划目标认识有误。

很多人仅仅认为纳税筹划只要实现“纳税最轻”或者“纳税最小化”的目标就足够了。产生上述误区的原因是,纳税筹划在我国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税务部门与企业双方接触并不多,也没有就纳税筹划做进一步深入研究。事实上,纳税筹划的目标不应仅仅是少缴税,作为企业理财的重要内容,纳税筹划应服从并服务于企业的理财活动,融入企业的战略规划,从而保证企业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由于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是实现“税后收益最大化”,因此,企业纳税筹划的目标应确定为“税后收益最大化”,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作为纳税筹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自然也应该是“税后收益最大化”。

(二)纳税筹划过程缺乏全局观点。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往往缺少一种全局性的观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只考虑了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忽视甚至忽略了其他税种的纳税筹划;第二、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过程中,没有综合考虑影响所得税筹划的各项因素,仅仅是为筹划而筹划,顾此失彼,更很少考虑涉及企业战略目标的因素。产生上述状况的原因,主要是企业没有真正认识到纳税筹划的重要性,或者认识得不够充分,筹划时缺乏全局性的观念。事实上,在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过程中,不仅要综合考虑各项影响因素,而且要考虑其他税种的影响,这样才能从整体上全面保证企业纳税筹划目标的实现。

(三)纳税筹划风险认识不正确。

企业对纳税筹划风险需要进行正确、适当的认识,而目前,我国企业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风险的认识不正确,主要表现在:第一、害怕风险,不进行筹划;第二、风险意识不够,甚至不考虑风险。

纳税筹划作为一项主观判断,具有一定的主观性,主观判断难免有对有错。与此同时,企业税收方面涉及的影响因素特别多,内容也相对复杂,因此,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难免会给企业带来一定的风险。企业只有正确认识纳税筹划的风险,才能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减小风险,实现企业经营的最终目标,即“税后收益最大化”。

三、会计政策在所得税纳税筹划中的运用

(一)存货计价方法所得税纳税筹划。

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结转当期销售成本的数额会有所不同,将导致不同的期末存货价值和本期发出存货成本,从而对企业盈亏情况及所得税产生较大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企业在利用存货计价方法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要考虑企业所处的环境及物价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当在持续通货膨涨的情况下,企业适宜选择后进先出法,以便产生较低的净收益,从而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如果企业正处于所得税的免税期,意味着企业在该期间内获得的利润越多,其得到的免税额也就越多,这样,企业就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计算材料费用,以减少材料费用的当期摊入,扩大当期利润。在物价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选择移动加权平均法,以避免企业各期应纳所得税额上下波动,从而减少安排资金的难度。

(二)固定资产折旧所得税纳税筹划。

根据新税法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计提折旧会减少利润,从而使应纳税所得额减少,进一步减少当期应纳所得税。因此,折旧的计算和提取必将影响到各期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提供了可能。企业在利用固定资产折旧方法的选择进行纳税筹划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折旧方法的选择。

在非减免税期间,应选择加速折旧方法,使固定资产折旧提前扣除,使所得税的税基递延,把税款推迟到后期缴纳,从而取得递延纳税的利益;在减免税期间,通过采用直线折旧法提取固定资产折旧,与加速折旧法相对而言,可以延缓折旧的提取,增加减免税的所得,享受最大的优惠。但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将用加速折旧获得的时间价值与非加速折旧取得的减免税利益进行比较后,再对折旧方法进行选择,以保证税后利益最大化。

2、折旧年限的选择。

现行财务制度和所得税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一定的幅度,企业可以在规定幅度内确定具体折旧年限。在一般情况下,通过选择法定最短的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提前提取折旧,可以获得所得税递延纳税的利益。在减免税期间,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延长折旧年限,推迟折旧的提取,增加减免税的利润,实现减免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如果预测在减免税期间赢利较少或无赢利,或亏损,会出现享受减免税获得的利益少于缩短折旧年限所获得的递延纳税的利益,或享受不到减免税的利益,应采用缩短折旧年限的纳税方案。

3、固定资产净残值率的选择。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消耗方式合理地确定预计净残值率。预计净残值率的大小会影响折旧额,从而影响纳税额。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可在法律界定的范围内,适当地将残值率下降1-2个百分点,剔除的残值减少,就可以增加计提的折旧额,这样既合法,同时又达到了纳税筹划的目的。

(三)收入确认方式所得税纳税筹划。

关于收入筹划主要是通过选择收入确认方式来进行的。按照会计准则,不同销售方式收入确认的时期不同,一旦确认收入,不管资金是否回笼,都要在当期上缴应纳所得税税款。对一般企业来说,最主要的收入是销售商品的收入,因此推迟销售商品的收入的实现是税收筹划的重点。在企业销售商品方式中,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而订货销售和分期预收货款销售则在交付货物时确认收入实现,委托代销商品销售在受托方寄回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另外,对于临近年终时所发生的销售收入,企业应根据税法规定的确认条件进行税收筹划,推迟收入的确认时间,使当年的收入推迟到下年确认。

(四)费用列支所得税纳税筹划。

现行税法和会计制度在费用的列支和资产摊销上都做了相应规定,允许企业选择分摊期限和分摊方法。采用不同的费用分摊方法,每期所分摊的成本费用不同,相应的税前利润和应纳所得税额也不同。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第一,对于国家规定限额列支的费用争取充分列支。限额列支费用有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人的0.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15%);公益性捐赠支出(符合相关条件,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 等,应准确掌握这类科目的列支标准,避免把不属于此类费用的项目列入此类科目多纳所得税,也不要为了减少纳税将属于此类费用的项目列人其他项目,以防造成偷逃税款而被罚款等严重后果。

第二,在盈利年度应选择加速成本费用分摊的方法,充分发挥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获得延迟纳税收益。在亏损年度,分摊方法的选择要考察亏损的税前弥补情况。在亏损额不能或不能全部在未来年度得到税前弥补时,应选择使本年度分摊费用最少的方法,使成本费用的抵税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四、会计政策选择中进行所得税筹划应注意的问题

(一)企业在选择会计政策时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税法。

纳税筹划不等同于偷税,其一大特点就是合法性。企业不能为了少纳税而在选择会计政策时违反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

(二)会计政策选择应符合企业实际。

企业应当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会计政策,应以企业经营目标和政策为导向,充分考虑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理财环境,不能把纳税筹划作为唯一目标,同时企业应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避免税务筹划给企业带来风险。

(三)会计政策选择必须注意连续一贯。

会计政策是指导企业会计核算的依据和基础,不同的会计政策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果,因此,会计准则规定企业会计政策一旦确定就不得随意变更。若企业要变更其会计政策,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类似机构批准,并在下一个纳税年度开始前上报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备案,同时在变更当期的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对所得税的理解与筹划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发展前途,无论中小企业还是大型企业,只有尽快掌握所得税筹划的技能,才能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高自身竞争能力。

(作者单位:南京市审计局)

参考文献:

[1]方卫平.税收筹划[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盖地.企业税务筹划理论与实务[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3]杨淑媛.关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J].财政与税务.2011(4):92-93

[4]全国注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教材编写组.税务实务[Ml.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10.

[5]胡杨,王冰梅.会计选择在税收筹划中的运用[J].财会研究.2009(6):57.

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范文第3篇

论文关键词:纳税筹划,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

 

一、纳税筹划的含义

什么是“纳税筹划”?到目前为止,还难以找到一个非常权威的、被普遍接受的定义,但其定义至少应表述出以下几层意思:一是纳税筹划必须是不违反税法的;二是纳税筹划是事先进行的计划;三是纳税筹划的目的应是纳税人税收负担的最小化。

有关“纳税筹划”的概念,国内外的学者也有相应的论述:

国际财政文献局(InternationalBureauofFiscalDocumentation,IBFD)在其《国际税收词典》(IBFD:InternationalTaxG1ossary,Amsterdam1988)中对纳税筹划是这样表述的:“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和私人实务的安排以达到减轻纳税的活动”。

美国南加州W.B.梅格斯博士在与别人合著的《会计学》中讲道:“人们合理而又合法的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使之缴纳尽可能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可称之为纳税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收是纳税筹划的目标所在”。另外,他还讲道:“在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的对企业经营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的少缴所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纳税筹划”。

张中秀在其主编的《公司避税节税转嫁筹划》一书中从“纳税筹划”所包含的方法上给出了纳税筹划的定义。他指出:“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非违法的避税方法和合法的节税方法以及税负转嫁方法达到尽可能减少纳税的行为”。可以用公式表示:纳税筹划=避税筹划+节税筹划+转嫁筹划。

综合以上几层意思,我们可以对“纳税筹划”下这样一个定义:纳税筹划,又称税务筹划、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和实现税收零风险的目的,在税法所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组织、交易等各项活动进行事先安排的过程。企业纳税筹划主要是基于这样一个意图,就是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在守法的前提下,谋求最大限度的“省税”。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目标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是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后实行的,它把原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私营企业所得税统一起来,形成了现行的企业所得税。它克服了原来按企业经济性质的不同分设税种的种种弊端,真正地贯彻了“公平税负、促进竞争”的原则,实现了税制的简化和高效,并为进一步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根本目标是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

有效开展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关键问题,是正确定位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目标。纳税筹划目标,是指通过纳税筹划要达到的经济利益状况。它决定了纳税筹划的范围和方向筹划策略,是纳税筹划应当首先解决的关键问题。因此,将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目标应定义为:在法律认可且符合立法意图的范围内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定位,既克服了节税目标的狭隘性,又排除了不符合立法意图的避税问题,是企业定义其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目标的正确选择。

2、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派生目标是涉税零风险

如果说实现税后利润最大化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第一个目标,那么,实现涉税零风险就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第二个目标,也是税后利润最大化这一税收筹划根本目标的派生目标。因此,在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中,为了实现日常稽查涉税零风险目标,企业必须要强化其内部管理制度,尤其要着重健全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创造平稳、有序的内部税收筹划环境,以备顺利通过稽查部门的日常检查。由于目前我国企业对税法的理解不到位,普遍存在着税收风险较高的问题,所以税收筹划需要把规避税收风险、实现涉税零风险纳入进来。这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的目标更具有实际操作意义。

三、企业所得税筹划策略

根据我国税法法规的相关规定中对税率、减免内容、法定扣除项目等的一系列规定,主要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税务筹划:

1、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论文提纲怎么写。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选择方案具体见表2-1。

 

表2-1 分支机构组织形式选择方案

税率选择

优惠税率

非优惠税率

盈利

子公司

分公司

亏损

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范文第4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 风险

一、纳税筹划风险概念

纳税筹划风险通常是指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活动时,存在各种难于预料或控制的因素,是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得到的实际收益与预计收益发生背离,从而是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纳税筹划的目的就在于使企业获得税后利润最大化,这种在税法边缘的操作,必定存在一定的风险。

纳税筹划发展至今,已经获得企业间的广泛认可,以及税务系统的关注,所以现阶段的纳税筹划工作不只是为了减少税费,而且要减少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在风险与收益中,需要企业增加经验和实践,来把握纳税筹划的一个合法范围。

二、纳税筹划风险产生原因

(1)对于纳税筹划过程中产生的总成本估算存在困难。纳税筹划的成本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并且具有不确定性,涵盖的内容多而且杂,又不利于成本的计算。在实际企业活动中,企业只关心利益而忽视成本,所以总成本的估算更加困难。

(2)执法人员的工作水平。税收执法人员对税法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由于纳税筹划打的是税收制度的球,由于税收执法人员的认知程度问题,使企业呈上的合法的纳税筹划行为认定为偷税、漏税。这样就有可能给企业带来损失,加重了税收成本,让企业承担筹划失败的风险。

(3)税收政策的复杂多变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发展,成为仅次于美国的世界经济大国。而我国的税收制度起步较晚,相对于经济的高速发展,具有滞后性。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重视税收制度的建立,维护社会公平。因而对于纳税人来说,就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纳税筹划是一种持续工作,那筹划的结果随着试制改革呈现复杂性,这种复杂性导致风险。

(4)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技术水平。纳税筹划是企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对纳税筹划人员要求很高,既要熟悉国家税收政策,又要求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我国的纳税筹划起步晚,缺少这种专业、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三、纳税筹划风险控制

为了使企业能够有效地防范与化解所面临的纳税筹划风险,提高抵抗风险的能力,企业必须进行有效地纳税筹划风险控制。结合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对纳税筹划风险进行性控制。

纳税筹划风险控制是指在纳税筹划风险识别和风险评估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以使风险程度达到最小化,通常利用防范和减轻两种手段。防范的目的在于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减轻的目的在于减轻风险损失的程度,风险防范需要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事后控制有利于减轻风险。

(一)事前控制的主要内容

(1)制定纳税筹划风险控制目标。纳税筹划风险控制目标就是企业利润最大化和纳税筹划风险最小化,包括损失前的风险控制目标和损失发生后的风险控制。减少分析按事故的发生,准确进行会计核算以及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当发生风险事故时,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

(2)对纳税筹划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对信息准确把握,更有利于规避风险,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知悉纳税主体对纳税筹划不同要求,这是纳税筹划的前提。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的税种、税率、免税、减税、退税等都不同,故要制定有针对性的纳税筹划方案。

(3)外部税收环境的具体情况。近年,我国进行“营改增”的税收政策改革,面对这种的改革,企业应该洞悉其中的机遇与挑战,及时转变自己纳税筹划政策与目标。税收法规是处理国家和纳税人关系的尺度,纳税筹划不能违背法规,抓住税收政策可以利用之处,紧跟时代的潮流,使企业利润最大化。

(4)提高企业纳税筹划人员的工作质量。国家经济情况的灵活多变和企业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导致纳税筹划的具有复杂性,专业性。同时也对纳税筹划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有全面而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要有很强的职业判断能力和统筹谋划能力。企业要引进高素质专业人才,加强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

(二)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事中控制是指纳税筹划在设计和选择的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提高警惕性防止纳税筹划方案的失败。首先是进行依法纳税,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法符合国家的税收政策,不钻法律的空子,要合理合法,降低纳税筹划失败的风险。其次,纳税筹划活动要与企业财务活动相承接,有效控制纳税筹划风险和财务风险。最后,清楚纳税筹划的各个环节,随时监控数据的变化,调整纳税筹划的策略和目标。

(2)事后控制是指在完成纳税筹划后,对实际纳税税额进行分析评估,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下一次纳税筹划起导向作用,不断提高企业的纳税筹划的水平。首先是评价对税法的遵守程度,如果企业严格按照法律办事,那么纳税筹划方案趋于稳妥,风险性小。反之,风险性大。其次,比较企业纳税筹划实施以前的税负和纳税筹划实施以后的税负大小,得出实施纳税筹划后的利与弊,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发扬优势,规避劣势。最后,与税收机关进行沟通和协调使企业纳税筹划的一个重要方面,与税务机关关系的好坏对纳税筹划的成败有一定的影响。

四、结论

国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税收,税收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和个人的法定义务。国家征税与企业纳税看似是两者对弈,其实企业利用纳税筹划进行节税,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也易于发现国家税收制度与政策的缺陷和漏洞,从而促进税收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1]樊福仙. 企业税务筹划风险分析及防范[J].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08,(S2).

[2]康娜. 论企业纳税筹划的风险及其防范[J]. 会计之友, 2010,(10).

纳税筹划的具体目标范文第5篇

关键词:纳税筹划;纳税筹划风险;改进措施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3)13-0132-02

一、中国企业纳税筹划发展现状

(一)纳税意识淡薄,观念陈旧

中国企业纳税意识普遍淡薄,很少有企业愿意主动纳税,没有意识到纳税的重要性和偷税、漏税的严重性。中国纳税筹划起步较晚,公开纳税筹划理论研究和实务运作从20世纪90年代后半期才开始,纳税筹划目前并没有被中国企业普遍接受,许多企业不理解纳税筹划的真正意义,认为纳税筹划就是偷税、漏税,对纳税筹划认识不够全面。

(二)纳税筹划目标不明确,只考虑眼前利益

国外理论与实践都普遍认为,纳税筹划应该实现三个目标:(1)降低纳税成本;(2)减少纳税风险;(3)实现财务目标;而中国企业进行纳税筹划还仅仅停留在“少交税”的低级水平,并没有将纳税筹划与企业的长远发展,财务目标结合起来,纳税筹划目标不明确,纳税筹划被当做一个独立的事项,缺乏整体性考虑,只考虑眼前利益。

(三)税务制度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不高

由于纳税筹划在中国起步较晚,因此缺少相关方面的人才,中国企业纳税筹划还停留在低级水平。要进行纳税筹划必须要有熟悉中国税收制度和立法意图的高素质的专门人才,但许多企业并不具备这一关键条件,只有通过成熟的中介机构税务,才能有效地进行纳税筹划,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中国企业纳税筹划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政策风险

总体看,政策风险可分为政策选择风险和政策变化风险。在一个国家内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会促使地方政府开展激烈的税收竞争,政策差异比较明显,如果纳税人不把握好尺度也会加大政策选择的风险。政策变化风险是指政策时效的不确定性。该种风险的产生主要是由于在纳税筹划方案的实施过程中国家根据国际市场的发展趋势对现有的政策作出调整所致。

(二)税收执法风险

税收执法风险是指具备税收执法资格的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税收管理职责过程中,未按照或者未完全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施执法行为,为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国家和税收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法应当承担的行政和法律后果的情形。

(三)意识形态风险

纳税筹划是一项具有度科学性、综合性的经济活动,要使纳税筹划有效地进行需要筹划人员全面地掌握和综合地运用会计、税法、财务以及投资等相关知识,并且在面临筹划方案的选择,以及如何实施筹划方案,完全取决于筹划人的主观判断。如果筹划人对财会、税收业务不够熟悉或理解存在偏差的话,就会导致纳税筹划活动面临风险。

(四)经营活动风险

纳税筹划是对企业未来行为的一种预先安排,具有很强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它的制定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内以一定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为载体的,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一旦筹划方案付诸实施就会限制企业的经营活动,产生“锁定效应”,约束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经营期限等几个某一方面的经营活动,从而影响着其余人经营活动本身的灵活性。这就使得企业预期经济活动的变化对纳税筹划的效益有较大的影响,有时还会直接导致纳税筹划的失败。

三、针对中国纳税筹划面临的风险提出具体的改进措施

(一)密切关注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

准确理解和把握税收政策是开展纳税筹划、设计筹划方案的基本前提,也是纳税筹划的关键。但是,目前中国税制建设还不完善,税收政策层次多、数量大、变化快、掌握起来非常困难。针对这种情况,企业应该建立税收信息资源库,对适用的政策进行归类、整理、存档,并跟踪政策变化,灵活运用。

(二)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

纳税筹划方案是否合法的最终认定权掌握在主管税务机关手中,为了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和信任,避免产生误会,防范税务风险,企业应建立与税务机关沟通的渠道,并维持其畅通无阻,营造良好的税企关系。比如,在进行重大的纳税筹划行动时,应主动向税务机关咨询相关的税收法则,听取来自税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在享受税务优惠政策方面,如果属于“球”政策要争取省级税务局、地方政府的支持,并积极创造条件尽量适用优惠政策,还要多与税务人员沟通,尽量对相关问题作出有利的解释。

(三)树立正确、合法的风险意识

作为企业,应该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不过,仅仅意识到风险的存在是远远不够的,各相关企业还应充分利用先进的网络设备,建立一套科学、快捷、方便的纳税筹划预警系统,对纳税筹划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一旦发现风险,立即向筹划者或者经营者示警,并寻找风险产生的根源,使筹划者或经营者能够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制定有效的措施,及时遏制风险的发生。

(四)综合衡量纳税筹划方案

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时应综合考虑,全面权衡,不能为筹划而筹划。应充分考虑企业的整体投资和经营战略,遵从“企业价值最大化”原则,既不能局限于个别税种,也不能仅仅着眼于节税。如果有多种筹划方案可供选择,最优的方案应该是整体利益最大的方案,而非税负最轻的方案。并且应该贯彻成本效益原则,充分考虑筹划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的相关管理成本。

四、结论

总体来讲,纳税筹划是一个动态的过程,纳税筹划风险产生的原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企业应在分析整体环境的情况下,运用经济管理理论对各个相关方在征纳中的主导性进行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对纳税筹划时时监控与评价,尽早改进纳税筹划方案,取得企业的最大收益。

参考文献:

[1] 梁文涛.中国企业纳税筹划风险管理的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J].管理论坛,20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