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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我局将按照市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国土资源所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教育防范、超前防范,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服务民生、扩大内需、发展经济、吸纳就业为宗旨,坚持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多方参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的原则,实现“财政政策引导,商务组织资源,工会打造平台,家政拓展就业,促进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从2009年开始,通过实施技能培训等措施,每年扶
持一批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逐步形成规范、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体系。2009年计划全省扶持5000名城镇下岗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建立20个家政服务培训基地。
三、培训对象、内容及方式
(一)培训对象。男性年龄16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16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准备从事家政服务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与家政服务工作相适应的人文社会知识、自然科学知识、医疗保健知识、职业道德基本知识及专项技能等。培训时数和教学内容详见《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
(三)培训方式。采用集中培训与自学、统一考试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承担培训任务机构。全省家政服务工程的培训工作主要依托工会培训机构和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承担。符合条件的单位,可在8月10日以前向所在市级商务部门提出申请,市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工会部门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单位资格进行审查,并向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推荐。省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在推荐单位中确定可承担培训任务的单位,报商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备案,并向社会公布。
1、承担培训任务的工会培训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1)有法定的办学资质,有1年以上的家政服务培训经验;(2)有3名以上具有专业资格的教师,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培训场地和培训所需的设备设施,年培训能力在500人以上;(3)有多媒体教学设备、自动化办公设备;(4)能为学员建立详细档案,并能为家政服务员提供后续跟踪服务。
2、开展自主培训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自主招收员工;(2)有实施培训师资、场地、设备设施,有不少于1000人次的培训经验;(3)能够为所培训人员安排就业,有全程跟踪家政服务员服务情况的能力;(4)能与家政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建立专门档案。
(二)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各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9月1日开始组织开展培训工作。一是由工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不具备自主培训能力的中小企业,可将用工需求报当地商务部门(或其委托的有关机构,下同)并签订承诺安排就业的相关协议后,委托地方工会组织进行人员招募,由确定的工会培训机构按《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见附件)组织培训。二是由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大型家政服务企业按照市场需求自主招收员工,到当地商务部门登记备案,依托自身资源,按照《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培训。
(三)组织验收和就业。工会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另文,下同)后,由提供用工需求的企业按承诺安排就业。大型家政服务企业自主培训的学员,考试合格并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后,由企业优先安排就业。
五、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一)中央财政对家政服务人员培训经费予以全额补
助。按照培训大纲在指定机构完成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经当地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均可享受补贴政策。
(二)培训经费标准。家政服务人员培训标准每人800元。
六、补贴资金的申报及下达程序
(一)补贴资金的申报。培训机构应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所在地市级商务、财政部门申报。申报材料包括:补贴资金申报表、申请者培训资质证明、商务部门备案记录、包含学员个人信息和培训记录的培训档案、验收合格凭证、家政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申请者银行账户等。
(二)补贴资金的划拨。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省经
济发展水平、家政服务市场发展情况等,测算年度补贴资金规模。财政部将补贴资金预拨到省级财政部门,省级财政部门按需求
进度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市级财政。
(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及兑付。市级商务部门对企业的
补贴资金申请进行初审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财政部门审核后下达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审核及兑付工作。对不符合补贴要求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6个工作日内与商务部门或申请者沟通答复。实际补贴资金超出中央财政预拨资金的,由省级财政先行垫付。
(四)补贴资金清算。2010年3月底前,省级财政
部门核实汇总本地区2009年度补贴资金使用情况,报财政部审核清算。
七、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实施家政服务工程重要性。家政服务工程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实施家政服务工程,运用财政资金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供需对接、从业保障等工作,扶持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从事家政服务,不仅有利于增加就业岗位,解决当前就业困难,而且对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生活服务需求有着重要意义。各级商务、财政、工会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将这项工程作为一项紧迫而又长期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明确工作任务。商务、财政和工会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切实做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商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和协调家政服务工程培训工作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财政部门负责家政服务工程补贴资金的管理、监督和审核发放工作。工会部门负责招募家政服务人员并组织工会培训机构对其进行培训。
为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体系,全面提升我县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我局将按照市局2013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具体方案如下:
一、宣传培训主题
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
,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国土资源所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突出教育防范、超前防范,把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培训工作作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不断强化地质灾害防范意识。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红十字会总会等15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关于广泛深入开展救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转发省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宣教培训工作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dw市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应急救护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立足于现场,对受灾人员实施及时、有效的初步救护,是尊重生命、促进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减轻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重要应急措施。国务院总理同志为此作出“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的重要指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镇突发事件呈现多发、易发的趋势,各种自然灾害和意想不到的事故随时可能威胁人们的生命。无数惨痛的教训告诫我们,掌握自救互救技术已成为当今人类求生的基本需要。开展应急救护培训,使广大市民掌握最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在意外伤害发生时,能及时、正确地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减少伤残、挽救生命,是一项以人为本的基础性社会工程,对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向广大市民宣传自救互救应急知识”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以“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已任,切实开展群众性初级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政府重视、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初级应急救护培训新格局。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全镇的初级救护知识普及率和救护员培训发证率力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突发事件发生时,受灾人员及救援人员能够及时、正确地实施自救互救、防灾避险,最大限度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力争到2012年底达到以下指标:
(一)每个村(居)委会的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20%,红十字会救护员培训持证人数与总人口比例不低于1∶300。
(二)高危行业从业人员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4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4%。
(三)普通企事业单位生产一线人员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达到20%,救护员培训发证率达到2%。
(四)初级救护培训普及人数与总人口比例不低于1∶300。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是现场的、初级的、群众易于掌握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大纲》规定,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伤员搬运四项技术,现场心肺复苏、创伤急救基本技术;
2、中毒(化学和食物)、触电、溺水、烧伤等意外事故及家庭急救的紧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3、公共安全、防灾避险基本知识技能等。
五、培训方法与步骤
全镇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在2009年下半年全面启动,力争成为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的典范镇。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把乡村初中毕业生培养成为熟练掌握一定操作技能的中级技术工人,以服务社会主义新乡村建设和培养新型农民为宗旨。为乡村青年搭设就业平台,解决我区乡村初中学生就业和因贫困升学无望难题,为加快乡村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提供智力支持。
二、培训原则
以提高就业能力为目标,乡村初中职业技术培训要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培训与就业相结合,改革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培训效率。培养出一批在生产、管理、服务领域技艺精湛的实用型人才,以达到富区裕民的目的
三、培训方式
(一)培训对象
市区三所乡(镇)乡村初中应往届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
(二)培训科目
1第一年:学生在镇上初中学生职业技术培训站学习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音乐、美术、体育、文明礼仪、书法、法制)
2第二、三年: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到市商贸高级技术学校学习专业课(现代汽车技术系、应用设计系、电子信息技术系、机械制造系、餐旅管理系共五种类别任其选择)边学边实习。毕业后。并负责在市辖区内安排就业。
(三)培训形式
1第一年:学生在镇上初中学生职业技术培训站学习期间采取走读和寄宿相结合的方式。
2第二、三年:学生在市商贸高级技术学校寄宿学习、实习。
(四)培训时间
1镇上初中学生职业技术培训站培训时间为年月~年月。
2市商贸高级技术学校培训时间为年月~年月。
(五)培训地点
1第一年在市区镇上初中学生职业技术培训站。
2第二、三年在市商贸高级技术学校(报考中级技术培训班的学生。集中组织考试、体检、政审,合格者方可被录取为技术培训班的学生,入学后,学生第一年在上职业技术学校学习基础课,第二年由高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学生送往市商贸高级技工学校继续学习、实习,三年后由市劳动局安排就业)
四、培训待遇
1学生入学后。学校培训期间,学校免收课本费、服装费(军训服装)住宿费。
2培训期间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学金制。
3市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委托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职业技术培训站与学生家长签定协议书。市劳动局服务技术学校与家长签定就业协议书、实习和安全协议书。
4学习期满考试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农转非手续,现承包的土地不收回。由市商贸高级技术学校负责安排在市辖区内就业,市区就业可免收城市增容费,并由企业代就业生交“三金”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也可对口考其他高等院校。
五、保障措施
对初中毕业后继续升学承担不起三年学费(每生每年2500元,针对本区乡村初中学生家庭相对贫困的实际。三年计7500元)不能参加培训班学习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所辖三所乡(镇)乡村贫困初中生继续升学实施鼓励政策。即:第一年、第二年每生每年只收取500元学费,其余的2000元由区政府组织各职能部门协调解决;第三年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500元,免1000元,第三年实行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生实习一年半期间每月至少可获得工资600~1200元(分工种)
1区劳动局与市商贸高级技工学校协议建立培训基地。三年共计4.5万元。
2区民政局救助贫困学生资金予以每生每年300元支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