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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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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关键词】行政单位 固定资产 管理

一、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

多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行政单位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的主要问题及其原因包括:

(一)重视购置疏忽管理

有些行政单位非常重视购置固定资产,把工作重心放在了向上级提出固定资产购置申请上,但是对拥有的固定资产却疏于管理,其具体表现及原因如下:

1.制度不健全。有些单位没有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些单位虽然有管理制度,但是这些制度都是应付公事的,根本没有人按照制度执行。有些单位在固定资产交接时,没有按照程序做,导致账目交接不清。

2.会计环节缺失。有些单位在购置管理固定资产时,会计环节缺失、账目混乱,甚至导致重复购置。

3.缺乏统一管理。因为没有统一的需求评估、固定资产审批较容易,所以有些单位就追求高档奢华,但是购置的这些资产在实际中的用途却不大。

4.缺乏共享意识,即有些单位的固定资产即使闲置,也不愿调给其他单位使用,这样其他单位再用到该设施时,依然需要上级拨款购置。

(二)会计账面与实际资产不符,有些固定资产没有入账,存在虚账现象

1.对会计记账认识有误。有些单位的领导班子重视现金及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轻视固定资产;有些单位的人员对不在预算内的固定资产购置,不进行入账处理;有些单位忽视固定资产盘查活动,长此以往就导致了账面与实际固定资产不符的现象。

2.工程设施管理。在工程设施完工之后,有些单位却没有进行相关移交手续,使得建筑投入使用很久,却没有入账处理。

3.固定资产管理环节缺失。有些单位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面,这就使得日常采购的资产没有入账,但是资产却已经购置并使用。

(三)处置固定资产随意

有些单位对固定资产的处置随意性强,根本不走正规程序,没有经过申报、评估、相关部门审批等环节就将固定资产废弃或转让。还有一些行政单位处置固定资产不公开透明,有些甚至将单位固定资产馈赠关系户等。

(四)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效力不够

一是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不明确,存在漏洞可钻;二是即使法律法规规定了,由于缺失相应的执法力度,使得有些单位没有严格按照法律的程序来进行,等到出现问题,又找不出相应的依据,没有明确的处罚条文。也有个别单位将固定资产进行抵押、再投资等。

近年来,我们在审计中发现,一些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混乱:

一是化整为零,逃避监管。由于近年来,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相关固定资产的采购化解予以规范。为了“规避”法律法规,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有一些行政单位就采取“化整为零”的对策,即将达到国家规定的采购标准的固定资产,采取让供货单位分开开票,一次采购分别开出若干张发票,这样,每笔的金额就小了,以此来逃避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公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之规定。

二是明目张胆,公然违法。为加强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国家制定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但是一些行政单位公然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支出直接列为支出,而不同时作固定资产处理,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规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之规定。

三是欲盖弥彰,不设固定资产账。最近,在审计中发现,一些行政单位账面上根本就没有固定资产,而实际上房屋、车子等物件一应俱全。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第二十七条“行政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有财务部门统一建账、核算,有资产管理部门统一登记、管理。行政单位应当明确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以及使用部门的责任,定期或者不定期进行清查盘点,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跨年度终了,应当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之规定。

四是规避监管,让原固定资产在“旧换新”中从账面消失。按照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一律不得超标准、超规格购置配备使用车辆。一些行政单位在原有车辆已经运行了一定的里程数,按规定购买了新车,而原来的旧车又想继续在本单位留用。为了达到公务用车在数量配备上不超编的目的,往往采取“偷梁换柱”的方式,将原来旧车的车牌号用在新车上,而旧车则以一个新的车牌号挂到了私人户上,继续在本单位留用。这样做的结果是:一方面,该单位就账面来看,公务用车不超标,规避了纪检委的责任追究;另一方面,原来的旧车却从账面消失了,虽然其仍在本单位留用,且其名义上产权已不再归本单位所有,姓了私。

二、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乱象的不良后果

一是形成国有资产监督的死角和盲区。试问,从账面消失的固定资产,有谁还能监管得了它呢?

二是容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账面上已经不存在的固定资产,虽然其仍在本单位使用,但时间长了,领导换了,有谁还能说得清它到底姓公还是私呢?此做法极易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三是不利于和谐机关建设。前例一辆实质上是单位公车而名义上是私车的轿车一旦出了事故,应由谁来承担责任呢?其结果必然是推诿扯皮,造成社会影响。

三、加强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增强固定资产管理认识

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资金来源主要是纳税人,纳税人希望这些固定资产更方便行政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提高其办公效率,但是纳税人的钱来之不易,不应该被随意处置。行政单位必须从根本上认识这一问题,决不能如此随意浪费纳税人的钱财。从另一角度上说,行政单位固定资产隶属于国家,而一个国家的财政管理如同一个家庭的钱财管理,多大的家产都禁不住长久的浪费、疏于管理、缺乏计算。所以应该从小处做起,认真管理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坚持落实每一项好的政策,确保固定资产不随意流失。

(二)完善固定资产会计账

即一定要开设固定资产总账、固定资产明细账以及备用登记簿等,使行政单位固定资产账目与实际相符。

(三)健全管理制度

每个行政单位都应该明确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从需求申报、审批、采购、使用、调用到报废或处置等每一步的细节问题,并且严格执行这一管理制度,做到有制度可依。

(四)关于固定资产的处置

要明确固定资产处置的流程,并且规定不遵守这一流程的单位或人员的处罚措施。严防随意处置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处置中应注意:数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应该由相关部门统一进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评估,如果某一单位某一固定资产闲置太久,可以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回收、调用,而不是任由该行政单位随意处置。在固定资产真的需要处置时,也应有相关部门统一回收、废弃、拍卖或其他处置。虽然固定资产依然是属于具体的行政单位拥有使用,但是一定有相关部门要对这些资产进行统一记录、定期审查,统一回收和调用、统一报废和处置等。

(五)完善法律法规并加大法律力度

首先是要完善法律法规的相关条例,做到有法可依,然后加大法律执行力度,做到有法必依。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之后,对于审计出来的行政单位固定资产流失,应该责任到人,严肃对待,尽量能让流失的资产补回,若不补回,可以罪加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之前的案件,可以令其补回后免其刑事责任,若不补回,则需追究相关责任。

(六)固定资产专用性

即固定资产使用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当时申请资产采购时所写的用途来使用,不能私自将资产用于其他事物上,特别是从事抵押等经济活动,如果需要变换用途,经由相关部门批准方可。

(七)加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机关应加强对行政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特别是任中经济责任审计,以分清责任,对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将对固定资产管理的好坏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作为组织部门对其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并造成严重流失的相关领导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以此来加大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一、利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设置账外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一些单位为了本部门利益和发放职工福利,利用某些部门管理上的漏洞,以业务招待费、住宿费、会议费和购买茶叶、礼品、办公用品等名义从税务机关开具虚假业务支出发票报账套取大量现金设置账外账,供少数人使用或发放国家政策之外的各种津补贴。

二、利用所属二级单位和下级部门空转资金,以虚假支出套取大量现金。由于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人员身兼数十个单位的会计核算任务,身居报账单位之外,对各部门的业务情况不清楚,收入、支出和工作流程较为生疏。而且这些会计核算人员只管发票是不是税务机关开的,只要是税务机关开的都视为合规一路绿灯,管你给谁拨款,管你是什么用途都不过问,而下级部门所在地的财政统派统管办公室只负责会计核算和记账业务,至于资金如何使用,是否合规合法均不予理会,这就给那些拨款部门有了可乘之机。从近年来审计发现的类似问题看,有的部门将款拨到下面以后,派人直接从当地农村信用社提款,然后到国税部门开几份发票做账,有的将款项又从下级部门汇入上级指定的储蓄存折户中,形成事实上的“小金库”,供少数人使用或发放职工福利等,使国家财政资金打了水漂。

三、张冠李代 应付各种检查,将专项资金以现金形式套取出来。当前,在很多地方出现一种怪现象,国家每年都在加大扶贫支持力度,资金越拨越多,但扶贫解困效果并不理想,收效甚微。特别是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财政科技扶贫资金到了实施单位以后,有的根本就没有去实施新的项目计划,而是在原老项目上进行修修补补,待上级有关部门来检查验收时将检查组一行带到早就完工的同类项目基地上走马观花一番,然后添油加醋的汇报政绩,再到高级娱乐场所进行高档消费,最后项目就通过验收了。这些部门将此笔资金以项目开支的名义开具名种发票、领款单等予以报账,套取不义之财。

四、以学习考察的名义行旅游观光之实,挥霍国家之财。当前不少机关单位为了职工福利,在工资之外不能给职工另行发钱发物。就以学习考察的名义组织职工出去到有名胜古迹的城市去进行所谓的学习考察,少则二、三个城市,多则四至五个城市以上,有的单位部分人员连在外的门票费都用进餐发票予以报销,更有甚者将家属陪玩的费用也一并在单位报销。

五、会计核算中心与单位财务管理脱节,缺少有力的监督体系。现行会计核算中心人、财、物都隶属于财政部门,而报账单位财务管理、运行置于会计核算中心之外,使单位财务管理出现弱化现象。一是不利于单位领导及时掌握资金的使用情况,因会计核算中心不负责编制各部门月报表,所能提供的仅仅是一张简单的资金收入、支出、结存的数据,且较为抽象和不具体,不便于分清款项的明细用途;二是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会计核算中心脱节,当前很多单位新购置了小轿车、电脑、办公桌椅、沙发等高档用品,同时也变卖了不少的固定资产。从审计发现的问题看,这些大额的固定资产购置大都未登记固定资产账和资产卡片,出售资产也未登记减少固定资产账,而是由会计核算中心列作经费支出,使单位资产游离于账外,失去了对国家资产的有效监督。有的单位将固定资产变价收入不入账,或开小收大,将此笔收入置于会计核算之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六、单位会计、出纳取消后设置一名报账员,失去有效制约和监督。从某种意义上讲,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业务很大程度上依赖单位报账员的审核和算术计算归总,这样报账员就成为单位联系会计核算中心的直接纽带。但单位报账员似出纳又非出纳,似会计又非会计,换言之就是会计与出纳之职都集中于报账员一身,可谓财权在握。从多数单位看,都是分管领导一人签批核销费用,所受的监督仅局限于分管领导一人,而单位领导又不可能事无具细样样都清楚,大都是听报账员汇报费用开支情况。由于缺少以前的会计、出纳相互监督,按月对账,日清月结的程序,让少数思想素质不高的报账员有了可乘之机。审计中已经发现有的报账员模仿领导的签名报销费用,从中贪污公款等现象。

七、不利于审计机关实施有效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在实施审计时,往往会遇到不少的困难和阻力,特别是对当年的审计难度更大一些。因会计核算中心不是每月都将总账、明细账打印成册,而是要到年度终了后才一次性打印装订,在日常审计中查看某些数据必须要从电脑中将数据调出才能进行审计,而有的核算人员并不是每月都按时做账、记账并输入有关数据,要查询打印和采集数据都有一定的难度,给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不便。

针对以上所述问题,特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一整套切实可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如《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物资领用登记制度》、《车辆管理办法》、《报账员岗位责任制》、《内部审计制度》以及成立职工民主理财小组等,明确单位财务收支的审批权限,报账程序,扩大财务知情范围,必要时可每月进行财务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二是加强对各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机关要加强配合和协同办案,加强对有财政专项资金单位的监督力度。特别是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监督,坚持按项目进度,项目质量拨款,不能将所有项目资金一次性全部拨给用款单位。特别是财政部门要根据审计机关通过审计后的审计报告结果对国家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项目的拨款,以达到相互监督,共同牵制的作用。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长期以来,行政事业单位经费实行财政分配、单位包干、分散核算的制度。这种制度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有其适应性,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就是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收支的管理和监督,规范财务管理和会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构筑公共财政框架、实现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基础,建立公开、高效、廉洁、务实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一、会计集中核算的成效

甘孜州自20__年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以来,已经在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等方面起到了明显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会计集中核算的作用正逐渐得到了显现。

(一)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了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调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并运用会计电算化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核算,从而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二)财政资金的调度趋于合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支出单位的财政资金集中在会计中心的单一账户上,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使资金调度更加灵活,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财政资金管理分散,各支出部门和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混乱局面,杜绝了预算执行中克扣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了财政资金的安全。

(三)加强了会计监督,减少了单位财务支出中可能发生的违规违法行为。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所有支出都通过中心一个账户进出,进行会计统一核算,中心有权对各单位的支出事项和凭证进行合理性、合法性审查,对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支出和凭证可以要求有关单位纠正或补办手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部分单位在使用国家资金上的随意性,给贪污犯罪和挥霍浪费行为亮起了红灯。

(四)促进了财政预算制度改革,确保“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会计核算中心接受支付申请的依据是单位的预算指标,没有预算指标或超预算指标的支付申请,核算中心有权予以拒绝,所有开支在单位审核的基础上再经中心审核入账,从而起到强化部门预算约束的作用,保证了各项开支符合会计制度和部门预算的要求。单位开支资金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支付,资金直达供应商,减少了中间环节,杜绝了回扣等问题,加快了资金周转,既保证了专款专用,又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在“收支两条线”管理方面,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撤消了银行账户,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罚没收入均直达国库,实现了收缴分离、罚缴分离。

二、当前,会计集中核算存在的问题

会计的集中核算是加强财务、财政资金管理的一项新举措,在它的初始阶段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也必然存在其局限性和不够完善的地方。首先对所纳入的单位来讲,撤消会计机构后,会导致忽视会计工作,财务管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将受到影响;其次就会计核算中心而言,难以对统管单位实施全过程的会计监督,表现在支出的合理性难以控制,发票的真实性难以把握,收入游离于会计核算中心统管账的体外,加之中心只是强调财政资金规范运作,而忽略了资产的管理,特别是在固定资产的后续控制上,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结果造成会计信息质量难以提高;再次财政部门由于长期重视财政资金分配过程,轻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问题未曾得到根本解决,在会计集中核算后,过分依赖会计核算中心而导致财政管理弱化,监督力度不够。

(一)责任主体不清。

现行的《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各单位应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这在法律上就规定了各单位必须设置会计机构并要指定会计人员。同时,《会计法》还规定了财政部门对会计工作有进行管理与监督的职责,但没有直接单位会计业务的义务。现财政部门不仅在直接财会业务,而且还撤消了单位会计机构和岗位,故认为成立会计集中核算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明显缺乏法律基础。另外,每个单位都撤消了会计和出纳岗位,仅单设一个报账员岗位,表面上腾出了一至数个岗,好象为县上节约了一部份人员经费开支、为县上腾出了编制,实际上不尽然。按照省、州有关精神,中心的人员调动采取的是编随人走,但现实中人到了中心,编却仍留在原单位,原单位又来人补了空,而调入中心的人编制又该从何而来,凡正大家都在吃财政饭,相关问题怎么解决?

《会计法》第四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这一规定,一方面突出了单位负责人对单位的会计工作与会计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对单位违法会计行为处罚的责任主体。会计集中核算执行以后,由于“中心”的会计,工作上对“中心”负责,如果出现会计财务处理差错、单位会计信息失真、国家秘密泄露、财产物资流失、违法经济事项等问题,那么单位与“中心”,是谁负责、是一方责任还是双方责任?因此,在追究会计责任时,很难界定双方的责任归究及大小,势必形成单位与“中心”的推诿、扯皮。

(二)会计监督弱化。

财政部在贯彻《会计法》中,就如何加强会计监督专门下发了有关文件,明确了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能。财政部门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初衷,就是为了对单位的收支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但事实上实行集中核算后,这种监管职责却是不大可能实现。一方面是“中心”对单位监督的不可能。首 !先是撤销单位会计岗位,设立单位报账员,无异于是把单位经济业务重要的“知情人”(单位会计)撇在一边;二是虽然明确了单位报账员的责任,但由于其经济利益与单位直接挂钩,二者很容易形成一致,来“蒙骗”中心;三是“中心”的一个窗口会计要负责数个单位的会计核算,整天要忙于报账、记账、对账的具体事务,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再去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现实中,单位报账,做账的是中心会计,不可能清楚报账单位的费用开支是否真实、是否合法,只能从表面上看到报账单据的规范与否、金额计算正确与否、报销定额及标准准确与否、报销依据齐全及合格与否,不可能每笔业务都去了解、调查。另一方面是财政对“中心”监督的不现实。会计核算中心不仅要监督他人,同时也要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而“中心”与财政部门同是一家,如何实施有效管理,难度很大,这无形中造成了财政监督的“保护地带”。由此可见,成立“会计核算中心”进行集中核算,从本质上讲很难实现其宗旨。

(三)会计信息失真。

加强会计核算与管理的目的主要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而从当前的“中心”运行模式来看,会计信息失真恐怕在所难免。

(1)收入不确定。由于各地区都实行了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原来各单位的会计对依法组织的收入与财政拨付的可用资金,可谓“了如指掌”,集中核算以后,单位的报账员由于不进行账务处理,根本不清楚单位收入的具体情况,报账员还得在单位领导、财政国库与“中心”之间奔波了解情况。单位撤消了会计岗位,留任的报账员的财务业务水平相对以前降低,中心处理账务的正确性与否不太明了,难免导致单位报有怀疑态度;

(2)支出不真实。由于中心在单据上的规范性要求,中心会计通过报账员报来的单位单据进行账务处理时,如发现单据不合法、不规范,则予以退回,这样势必造成一方面已支的不能及时入账,另一方面可能会迫使某些单位想方设法弄来规范票据代替白条或顶替不合理的开支。

(3)资产账实不符。会计集中核算之后,单位仍有资产处置权,如果单位领导与报账员法制观念淡薄,或因工作疏忽而不向“中心”提供真实情况,资产新增的不能及时入账、处置或报废的不能及时下账,致使“中心”的账与单位实物不符。

(四)查账对象不清。

按会计集中核算有关规定和要求,会计档案在次年将完整退还给报账单位。退还前,发生对单位账务清查时,审计等有关部门必然扎驻中心,中心会计必然要培同审查,日常其他单位报账业务的正常进行必将受到影响,并对该单位的财务资料的完整性负完全责任;退还后,一旦发生查账,单位报账员由于业务水平低或人为推卸等因素,又需中心会计到场协助,势必影响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审核标准及定额不详。

中心在接受报账业务时,如果认为资金是单位的,只要其账上有钱,只要不过份,只要表面上合法、规范就行了,那么将失去建立中心、对财政性资金加强监管的意义;但控制过严,对所有报销的费用标准、定额进行严审,又将触犯到单位“三权不变”的利益,导致部门及单位对中心工作的不解和严历指责。说到审核标准及有关报销定额,又从何来,谁来拟定?如:单位不同层次人员的通讯费报销标准、各不同性质的单位及部门的招待费报销标准、不同情况的学习及出差的报销标准等,至今未有一个统一的口径。

(六)报账签章责任不清。

单位报账时,单位预留印鉴必须齐全,这是规定,也是报账单位必须遵循的准则;但中心除了窗口会计、复核、出纳按流程审核签章外,是否还需具备其他人员的签章或签出意见,这在全州18个县各理解不同、执行也不一。在中心报账,中心会计担当了做账的角色,其对单位所报费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根本无从知晓,如果有一天发生了经济事件,那么在这个岗位上将会承担多大责任?中心负责人及财政部门又会承担什么责任?这谁都会为此而担忧。

(七)认识上的错位。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改过去的“单位批单位报”为“单位批中心报”。会计集中核算推行前,单位支出只要单位领导“一支笔”就可报销;集中核算后,单位领导签了字还须中心总会计审核后才能报销,为此,有少部分单位领导对本单位财务支出接受会计核算中心的制约和监督,产生抵触情绪,有意放松甚至放弃财务管理。会计集中核算以后,一方面有些单位领导认为报账会计是打打杂、跑跑腿的,有无资格证、有无财务工作能力都无关紧要,报账会计随意任命,导致报账会计专业能力参差不齐;另一方面单位会计机构撤消后,有些单位对报账会计的待遇及地位不予肯定,报账会计的工作积极性自然得不到充分发挥。

(八)会计核算中心与财政部门对接上的缺口。

专项资金是专门用于指定项目的资金,专项经费拨入时,有些单位混淆不清,会计核算中心又不得了解,造成单位挤占挪用,专项经费核算失真。财政部门重分配轻使用的陈旧管理理念,对有些专项资金管理不够严格,跟踪问效流于形式,使得中心在专项资金的监管中难以控制。形成专项资金“跑”“冒”“滴”“漏”,支出效率不高。会计核算中心主要负责大量的会计核算,并未直接参与财政部门内部职能机构工作,因此对财政部门的业务,对他们监督的政策变化,跟踪重点无法知晓,这样中心就没有能力和条件代替财政部门实施财政监督,而财政部门认为预算单位统进了会计核算中心,以为“一统就灵”,放松了财政监管,形成了新的监管死角。

三、完善会计集中核算的几点设想

(一)会计集中核算与国库集中收付的融合。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是财政部门当前公共财政改革的两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有利于财政资金统一调度,降低财政资金的运行成本。由此可见,两项制度的改革主体和目的是完全一致的,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改革相结合是完全可行的,而且会计集中核算的顺利实施和稳健运行,为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会计集中核算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很有必要在机构设置上统一、规范,在职责功能上统一、健全,以简化办事程序,方便服务对象。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之后,所有预算单位的资金全部集中在国库,减少了大量的库外资金的无效、低效运作,使政府在调控宏观经济方面更加得心应手、游刃有余。通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会解决国库、会计核算中心以及银行之间人为的频繁的资金划拨、结算和对账等问题。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型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会大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尤其是所提供的月、季、年终决算报表数据的真实性、囊括资料的全面性及会计信息的可利用性,是勿庸置疑的,这样将有利于对单位收支情况的全面了解,并保证单位会计核算的完整性,实现收入税收化、支出预算化、账户国库化、了解全面化、核算完整化。

(二)继续加强部门预算管理,加快实行部门科学预算的进度。

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各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扩大部门预算的范围,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 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延伸。

(三)会计核算中心转变职能,加强支出监督管理,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

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账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通过核对各部门预算指标情况,可以严格控制各部门的用款进度,会计核算中心更强调对预算指标实行即时控制,杜绝超预算计划用款。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中心会计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地方政府应从实际出发,在发放奖金、补助(如电话补贴标准、学习培训标准、招待费开支比例等)等方面制定科学统一的切实可行的财务开支标准,防止各单位各自为政,使会计核算中心在支出监督方面监督有标准,管理有依据,真正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还要处理好监督和服务的关系,做到服务与监督并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只有服务到位,才能监督到位,只有提高会计工作质量才能提高监督水平。

(四)报账单位切实重视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

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并不改变单位会计责任主体,并不减少各部门财务职能,而且随着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政策的出台,部门财务管理的职能还需更进一步加强,因此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应更加重视财务管理工作。单位的报账会计应当持证上岗,据实登记会计台账,定期与会计核算中心核对,对单位会计事项的合法性进行领导审批前的审核及说明,向中心报账并说明单位经济业务及票据的真实情况等职责。因此要加强报账会计队伍建设,提高报账会计整体素质是强化财务管理和提高会计工作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制定报账会计的道德规范,建立遵守职业道德的监督考核机制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报账会计总体素质的保证。财政部门及单位应切实抓紧报账会计的培训和教育,开展时间短、收效高、针对性强的岗位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会计法》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报账会计的职业道德水平和法律知识,通过一系列制度,制约报账会计的工作行为,保证报账会计诚信为本,爱岗敬业,坚持准则,客观公正,使其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五)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

加强固定资产管理,财政部门应及时出台符合县情的资产管理办法,严格界定固定资产范围,使会计核算中心能够统一固定资产入账口径;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审批制度;健全固定资产账务审核制度,严格规范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作为内部控制制度的一部分,账实相符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预算单位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固定资产保管制度,做到入账时有验收,领用时有登记,保管账与实物一致;落实固定资产使用责任人制度。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主要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严格固定资产清查制度,财政部门国资办要通过定期全面清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全县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

(六)健全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明确财政监督对象和法律责任主体。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一是招商引资工作扎实开展。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措施办法,使上半年的招商工作有项目、有线索、有效果,共计完成引进项目2个,计划外来投资2600万元,另外正在洽谈中的有意向项目6个,为全年的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二是认真做好联镇包村、老年体育、为民营大户服务工作。联镇包村工作方面,根据市委、市政府统筹城乡一体化的部署,积极选派机关干部参加“联镇包村”工作,选派一名科级干部到钢城区黄庄镇进行挂职,选派一名机关工作人员到孔家庄村进行包村,与钢城区涝洼村开展牵手共建活动,切实帮助解决问题,促进了联系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经济的发展。老年体育工作方面,对市直机关三个生活区的老干部活动室增添了部分娱乐器具,滨河花苑配置了比较齐全的健身和娱乐设施,增加服务项目,为老干部休闲娱乐提供了便利。为民营大户服务工作方面,我们会同市发改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联系民营企业市汶河化工有限公司和鲁中钢铁物流有限公司,为他们提供最大限度的支持、帮助,做到了积极走访,了解情况,帮助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目前,两家公司运营情况良好。

三是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全面展开。狠抓了《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学习贯彻,制定了我市公共机构节能的初步意见,6月12—18日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全市100多个单位5000多名机关工作者积极参与,活动的组织和活动的成效受到了省机关事务局的通报表彰。7月14—15日,省公共机构节能检查组对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对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肯定。

四是政府采购稳步提高。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采购程序,注重推广环保、节能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的采购,积极推行“阳光采购”和电子采购,组织实施好了各项工程、货物的集中采购工作。上半年为110余家单位采购项目200多类,完成采购金额1.28亿元,节约资金2094万元,节支率达到14%,采购规模同比增长111.4%。

五是政务接待工作得到提升。充分发挥窗口单位的职能作用,以提升服务质量为抓手,加强制度建设,深化内部管理,坚持服务宗旨,做到科学化、规范化。1-6月份共接待中外宾客25.8万人次,接待重要会议团体79个,接待吴官正、高新亭等省部级以上领导30余人次,赢得了领导的广泛好评。

六是基础设施建设顺利开展。上半年,在市财政日趋紧张的形势下,我们不等不靠,自筹资金200多万元对滨河花苑部分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对餐厅进行了装修改造,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在原三个生活区对供暖、供水设备管道进行升级改造,生活环境进一步优化;机关办公楼完成空调系统和净化水设施的维修更换,办公条件进一步改善;投资对宾馆的设施设备进行了维护保养和升级改造,接待环境进一步改善。

七是房产工作管理到位。积极抓好办公区、生活区水电暖气的正常运行,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力度,搞好房屋、设备、设施、管道、线路的维修保养,确保了水、电、暖、气正常供应,为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了舒适的办公生活环境。

八是财务管理严格规范。制定了固定资产折旧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固定资产管理;完善了财务收支、报销及跟踪督查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机关经费管理;建立了下属经营单位财务考核审计制度,进一步加强了指导监督。上半年财务管理和经费支出科学有序运转,收支平衡,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九是安全保卫能力增强。围绕创建平安机关办公区、生活区,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员工技能培训和机动队建设,印制发放了车辆通行证和人员出入证,工作中严格出入制度和程序,更新升级消防监控设施,加大监控设备检查力度,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实现了安全无责任事故的目标。

十是各项服务全面提升。办公楼服务完善规程,及时高效服务,加大对物业管理的指导监督力度,会议服务高标准、严要求,共计接待各种会议100余次,卫生保洁工作走向了规范化。公务服务快捷高效,领导公务用车、班车服务热情主动、文明礼貌。生活服务建制度、上项目,改善经营服务环境,拓宽服务领域,严格饮食卫生,饭菜品种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广大居民满意率明显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提高。幼儿教育突出素质教育的特色,深化品牌示范园建设,加大教师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幼教综合素质。

十一是后勤经济快速发展。各经营单位以招商引资和融入济南经济圈为契机,发挥产业优势,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上半年完成经营收入5004.36万元,占全年计划的52.7%,同比增长7.2%,实现了速度效益同步增长。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局党委把目标绩效管理作为全局工作的总抓手,多次召开会议对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目标管理的顺利推进,促进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是量化目标,责任到人。局党委将全年工作分解成各项具体目标,落实到了局党委各成员和15个单位当中,并规定了完成目标的时限和责任人,做到了目标制定制度化、分解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二是领导重视,严格督查。局党委落实领导责任制,调整充实目标考核督查小组,搞好目标的运行调控。考核办公室及时收集整理工作目标的实施情况,了解掌握考核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当好参谋助手,上呈下达,确保了全年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三是及时调度,突出重点。考核领导小组利用每周一例会对工作目标进行一次调度,每季度进行一次小结。调度会上,各单位在认真做好工作汇报的基础上,提出下一步完善任务的主要措施,并接受考核办公室的监督检查,使各项任务的部署、落实、调度、检查环环相扣,保证了工作进度。四是阶段考核,严格奖惩。调度会前,考核办公室派人员到各单位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总结整理,上报给局党委。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根据各部门汇报以及考核办公室的检查材料,进行分析总结。对于任务完成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阶段要求的,帮助分析原因,解决实际困难,调动了各单位的积极性。五是信息反馈,正确引导。考核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注意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把工作做在前面,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实际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汇报,并反馈给各单位,为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打好了基础。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下半年,我们将认真总结经验,努力改进工作,主要在“提高”上下功夫,重点在十个方面抓落实提高。

一是抓好生活区四个食堂和办公区机关餐厅的运行服务工作。生活区的食堂在饭菜质量、饭菜品种和食品环境卫生上下功夫,饭菜既要品种多、花样丰富,又要新鲜卫生;服务要热情文明,突出特色,在节约成本上求效益。办公区的机关餐厅要严格服务标准,落实服务政策,确保饭菜的充足供应,为机关工作人员服好务。

二是抓好机关办公生活环境。对办公区制定严格细致全面的服务标准、服务措施、服务程序,定期征求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及时总结整改提高。特别注重安全,对运行设备严格维修保养检查制度,对出入车辆和人员严格查证登记制度,规范车辆停放,制定应急预案,创造优良的办公秩序。对生活区狠抓管理服务提升,滨河花苑抓好后续工程建设的督促推进、水电暖气畅通的协调服务、会所服务的科学管理以及现有物业水平的规范提高。机关一、二、三生活区注重环境整治,加大实施地面绿化、墙面美化、道路硬化、灯光亮化力度,提高卫生保洁水平。

三是抓好安全工作。抓好党政办公生活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建立安全责任制和监督检查责任制,时时处处抓检查、抓落实、抓到位,确保无缝隙,无漏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在确保经济效益的同时,切实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抓好办公楼、生活区、宾馆、幼儿园等重点部位的汛期安全,确保安全度汛。

四是抓好机关节能。着重抓好现有公共场所、生活区公共部位的节能工作,采取措施,量化指标,争取水电气等能源利用和运行费用支出同比降低10%以上。

五是抓好物业管理。机关办公楼物业重点抓好保卫规范、会务服务、卫生保洁,使办公楼的物业上水平、上档次。滨河花苑管理处积极联系协调开发商抓好管理,指导监督物业公司抓规范、抓质量,及时抓好卫生保洁,及时抓好绿化美化亮化。

六是抓好接待服务。坚持服务宗旨,硬件抓完善,软件上水平,发挥品牌优势,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质高效的标准抓好政务接待和社会服务。

七是抓好幼儿教育。幼儿教育要实施品牌战略,树立素质教育和名园建设的品牌,在质量和信誉上下功夫;要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引领全市幼教事业发展,提升保教水平,逐步壮大规模。

八是抓好政府采购。要认真落实各项法规制度,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降低采购成本,扩大采购规模,组织实施好各有关单位委托的采购任务,采购规模与采购质量要同比分别增长10%和3%以上。

九是抓好经营创收。以创新的思维和管理办法抓好经营创收,抓好调整整合,盘活存量资产,提高经营效益,逐步提高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借用外力,采取合作、租赁等形式,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发展后劲,不断适应市场需要,实现良性发展。

机关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一、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创党建工作新局面。

1、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完善规章制度。统计局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与行政项目审批、四项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解决思想大讨论活动密切配合,紧紧围绕XX年度工作要点,制定了《统计局内部管理制度》,细化部门职责和股室职责,建立了统计业务工作“ab制”。即:将工业、农业、商业、建筑业、投资、服务业、综合核算、劳动工资、城镇和农村住户调查等统计专业工作实施ab工作制度。并结合效能建设要求,按照“四项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其它管理制度,即: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责任追究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工作人员考勤制度、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值班制度等,做到工作有目标、有具体内容、有完成时限、有保障措施、有责任领导、有责任股室和责任人。

2、深化机关内部事项管理和公开。对行使行政权利办理的各类事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务接待、车辆使用情况,大宗物品采购情况均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3、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按照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责任状要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学习领会重要内容实质。以学习贯彻(鲁办发[XX]14号《关于转发****昭通市委关于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XX]15号《关于印发**县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鲁纪发[XX]3号)《******县纪委 **县监察局关于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为主要内容,加强统计局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思想教育。特别是为把解放思想大讨论学习抓紧、抓好、抓落实,我局围绕主题、深化认识,按照《解放思想大讨论实施方案》,努力找准工作着力点,扎实开展学习活动。在深入学习了(鲁发[XX]19号)《******县委县委开展以“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优化**人文环境”为主题的新一轮思想解放大讨论的通知》文件和黄小军教授专题报告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工作实际,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雷选金提出开展学习活动要与六个工作实际相结合,即:一是要与学习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统计专业知识相结合,创新统计方法,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客观反映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成果;二是要与打破专业界限,加强学习,实现一岗多能;三是要与写出高质量统计分析文章相结合,把此作为统计干部职工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落脚点,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及时提供依据;四是要与生活和工作作风相结合,树立良好的统计干部队伍形象;五是要与立足本职工作相结合,提高统计对外咨询服务质量,实践好“四项制度”的落实;六是要与乡镇统计体制改革相结合,确保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和地方统计调查队的组建工作的顺利成功。七是用党的xx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力完成今年目标任务,加强对外窗口建设,加大对办事人员监督管理,为领导和社会提供精简、高效、便捷的服务,对明年统计工作早思考、早调研、早安排,谋划好明年统计工作思路。

二、积极深入挂钩村开展扶贫帮扶工作。

按照县委“百千万”扶贫规划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深入挂钩扶贫村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帮扶户的生产生活状况,与乡、村领导和帮扶户共商发展规划目标方向,为挂钩村及时争取整村推进和种植业项目,为计生、两基等工作献计献策和给予工作经费困难帮助,做好帮扶工作。

1、充分利用节假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得知挂钩村受灾后,从相关部门争取大量救灾衣物送到受灾群众手中,看望该村受灾群众,了解他们的受灾情况,想方设法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XX年2月25日,县统计局在紧张繁忙的年报工作中,不忘自己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和挂钩村受灾群众,每位干部捐资100元,送到贫困对象户手中。

2、我局从紧张的经费中帮助其5000.00元,解决拖麻村办公经费困难问题。帮助落实整村推进项目一个。

3、积极帮助争取项目。人行桥、调整种植业等项目正在争取中。

三、做好统计常规工作,大力夯实基层统计。

1、认真做好统计常规报表工作。一年来,按照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我局立即组织局队全体干部进行传达学习,提出贯彻意见,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并要求局队各专业人员认真做好统计月报、季报,完善专业统计数据采集、整理、评估制度以及各环节专业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做好以gdp为龙头的各项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工作,加大专业统计报表审核力度,做好统计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及时xx年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2、适时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和统计资料编印。面对新的形势,我局适时进行经济运行分析,加强对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和各项改革进程的跟踪分析,搞好对经济发展走势的预测,密切关注经济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写出分析文章提供给县委、政府作决策参考。对国内生产总值、农业、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国内贸易、财政、金融、税务、劳动工资等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以《季度国民经济小手册》方式进行按月发送;做好《XX年**县领导干部手册》300册的编印和《第二次农业普查资料》编印准备;对全县500万元以上(供电有限责任公司、昆华化工厂、理世食品厂、昊龙有限责任公司乐红铅锌采选厂、龙头山水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工业企业)进行了适时监测,按月上报统计数据,并对工业生产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加强了对个体私营经济的调查和研究。

一年来,统计局共上报统计信息(含经普信息)55期、统计分析文章14篇,按时公布月度、季度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情况。按时公布月度、季度和年度全县经济运行分析情况。即:预计XX年gdp实现167914万元。比上年的164807万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增长2%,难以实现年初目标。其中第一产业预计实现54000万元,增长6.7%,超过年初目标3.7个百分点。第二产业预计实现70095万元,同比减少6.9%,比年初计划的98882万元减少28787万元。其中工业预计实现增加值54885万元,同比减少10.7%,比年初计划的83432万元减少28547万元。主要原因是锌产品价格的大幅下滑及由于资源限制关闭乐红选厂。第三产业预计实现43819万元,同比增长13%。比年初目标降低2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今年内事业加资仍没有消息;预计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907元,比上年增加219元,增长13.0%,完成年初13%的增长目标。其中工资性收入增加60元达529元,家庭经营收入(包括烤烟收入、林产品收入和畜牧产品收入的增加)增加100元达1166元,转移性收入(包括财政各项补助)增加60元,达197元,财产性收入基本与上年持平达16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全年预计达9600元,比上年的8615元增加985元,增长11.4%,超过年初8%的增长目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全年预计129000万元,基本实现年初增长20%的预订目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全年预计36217万元,增长20%,超过年初预订的15%的增长目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计完成9391万元,实现全年增长15%的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预计可实现年初控制在8.5‰的目标;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可实现年初控制在4.6%以内的目标。

3、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不断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是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我局牢固树立大局观念,以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为目标,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分析。组织人员编印和发放“季度国民经济小手册”、“**县主要经济指针完成情况”、“**县统计信息”、“统计分析”等为领导及时提供统计资料; 紧紧围绕全县妇女儿童的工作发展规划监测、工业节能减排等工作,统计局深入开展大量的统计调查,提供了有力的统计数据资料。加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发送大量统计资料和信息到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为保证全县各项工作开展认真做好统计信息服务,为县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提供详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分析报告和统计信息,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了高效的统计服务。

4、以县乡统计体制改革为契机,不断强化基层统计工作。根据昭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昭通市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和组建县级地方调查队工作的通知》(昭政发[XX]21号)、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和组建县级地方统计调查队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昭政办通[XX]25号)、昭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等8县成立县级地方统计调查队的通知》(昭市编[XX]61号)和(XX年5月21日)全市统计调查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实际,通过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统计局共同深入调查研究,特制定了《**县乡镇统计体制改革和组建县级地方统计调查队的实施方案》。目前,12个乡镇统计站人员核编26名,组建工作正在进行中,地方统计调查队已组建完毕,7名人员已基本到位。抓好基层单位的统计机构建设和统计人员的配备工作,局领导亲自做好宣传、落实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局队统计人员深入乡(镇)村指导、检查统计工作。

5、加强和规范部门统计工作。进一步加强对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确保部门统计工作准确、规范。今年建立三项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并于10月下旬在县政府牵头下召开了会议,要求部门在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统计资料前,一定要与统计局沟通交流,确保上报的统计资料与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的资料相一致,逐步建立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的信息共享平台。

6、做好各专业年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计算机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数据处理和传输渠道畅通。二是集中学习年报文件精神,要求各专业做好新老口径指标的衔接。三是及早部署各专业年报工作,培训乡镇统计人员,对农业农村等专业年报予以布置。四是对涉及gdp、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主要经济指针认真测算,分析经济增长的有利因素和不利条件,力求各项资料客观真实地反映全县经济的状况。

7、认真开展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积极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培训和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的宣传报名工作。为加强全县统计基础工作,以(鲁统字[XX]5号和鲁统字[XX]6号)文件先后发放到各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展开培训考试宣传报名工作,积极组织8名人员参加在市上开展的统计专业技术职称和统计从业资格的培训及考试工作。

四、继续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后续工作和认真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1、目前,正抓紧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的数据修正、数据公报及资料开发应用工作。

2、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有关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会议精神,积极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已完成领导机构的成立、经费预算、召开了全县经普工作会议和单位清查摸底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积极开展小区划分、小区地图绘制和“地毯式”地开展单位清查,清查摸底工作在11月底以前完成,其它工作正紧张有序地开展。

3、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统计调查。一年来,全面开展和完成了个体工业、农村住户、城镇居民住户、个体私营经济和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工作;较好地完成了XX年新增服务业统计、畜禽监测工作。

五、重视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全民法制意识。

1、深化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具体提出全年统计法制工作要求,并强化实施。其次,开展统计人员调查,组织开展无证统计人员参加统计从业资格和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第三,充分利用统计从业资格培训、换证、继续教育、统计登记年检、统计年报布置会等机会,大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社会各界的统计法律意识和统计法制观念,为依法统计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提高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经常利用全局干部会议机会,对局队干部进行统计法律法规条款学习,做到熟练掌握办案程序,做到严格按统计法律法规执法,使统计法制工作走上正规化的轨道。

3、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针对个别单位统计报表迟报,基础工作不到位情况,今年我局发出了《统计报表催报单》,并对统计违法单位依法进行处理,有力维护《统计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六、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

县统计局在紧张繁忙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全县的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努力,但工作中也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和不足,具体是:

1、统计任务与经费、人员、工作条件等矛盾日趋突出。

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周期性普查调查的建立,普查、抽样调查的不断增多,使任务与经费、人员的矛盾更加尖锐,严重制约了我县统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2、统计人员身兼多职,各级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目前,部分基层领导对统计工作的认识不够,一些部门的统计人员身兼多职,专职不专,不同程度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质量。

3、社会经济发展迅速,统计调查难度加大。

一方面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力度的加大,引起社会经济成分和经济结构的变化,社会经济活动参与对象数量成倍增加,经营方式多样化,增加了统计工作的成本和工作难度;另一方面是少数部门在利益驱动下,存在人为干扰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违法行为,导致源头数据不实;再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守个人秘密的要求不断提高,致使被调查者对统计调查的支持度明显呈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