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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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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

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范文第1篇

2009年福建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如期结束,9月1日-7日开始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请广大考生按预约时间准时到预约的确认点进行现场信息确认。现场信息确认时请考生应带齐相关证件、证明。 (一)身份证原件、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须带附有照片及身份证号的公安机关户籍证明或现役军人需出具部队政治部介绍信)

(二)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携带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院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及专科以上层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符合免试入学和录取时加分投档条件的考生须携带原始证件和复印件;申请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还须携带本人申请书和省体育行政部门出具的《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兵退役证或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申请在免试就读所在省(区、市)的成人高校专升本;申请加分投档的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还须携带省级体育行政部门的运动成绩证明。?

(四)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须携带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范文第2篇

根据组织选派,自去年3月开始我担任XX镇XX村第一书记。到该村后,能够扎实开展第一书记工作,紧紧围绕“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要求,紧扣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以“春季攻势”、“夏季整改”、“秋冬会战”三大行动为抓手,抓实抓好各项扶贫工程推进,壮大村集体经济;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确保该村贫困人口现行标准下稳定脱贫,确保该村在脱贫攻坚这场硬仗中能打赢,贫困户能脱贫、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能变样、党建工作能提升,现将担任第一书记以来的工作情况向组织汇报:

一、围绕对象“精准”做文章

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抓手,结合自身业务知识,指导戴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1、精准识别。对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识别,按照整户识别的原则和“七清四严”的要求,认真执行“七步法”,核定贫困户为53户125人。

2、精准建档。对识别的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公示。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对贫困户档案进行细致整理,档案袋包括两证一册、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残疾证复印件、贫困全年收入明细、贫困户申请书、信息采集表等。

3、精准施策。按照调查走访,对贫困户进行分类扶持,对53户贫困户全部建立了健康档案实施了健康扶贫,通过产业+金融分红每户每年3750元实现了100%全覆盖;对因病、因残和毫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进行了保障扶贫;对居住在破旧危房的贫困户进行危房改造扶贫;对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的贫困户进行就业扶贫等。

二、制定规划“帮扶”促成效

在立足村情的基础上,按照“规划到村、帮扶到户、责任到人”的工作思路,深挖致贫根源,依托村上优势资源,从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争资争项,抓好扶贫项目落实,着力推动该村村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

1、基础设施。该村属市级贫困村,我市安排了扶贫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5万;结合我办资源,对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升级,投入10万元新建两条村道。

2、产业扶贫。目前该村已经安装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33.54千瓦,截止2018年12月底增加村集体收益26000元。目前戴村已经成立“该村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已经投资的5万元100亩的油茶基地正在抓紧开工建设。

3、社会帮扶。今年的端午节、中秋节和春节都开展了慰问走访活动,为贫困户送去了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下一步打算

在村内每月召开一次座谈会,收集贫困户和群众关心的难点和热点问题。同时,争取部门项目配套资金,解决涉及群众生产生活、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产业发展等方面的问题。

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范文第3篇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__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 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__年11月-20__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__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范文第4篇

全县国内生产总值46.2万元,人均产值9206元,其一产11.11万元,二产21.21万元,三产13.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99万。

全县深山区人口12万人,占总人口2.48%,全县贫困人口2.48万人。

二、易地扶贫搬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根据《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提出的“稳步推进自愿移民搬迁”的要求,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县负总责、乡抓落实”的原则,因地制宜地采取有土安置和无土安置相结合、集安置和分散安置相结合的多种有效安置方式,把移民扶贫与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结合起来,努力实现移民“整体搬得出、长期稳得住、逐步富得起”的目标。

三、搬迁对象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对2012年全县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对象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初步确定了2012的移民搬迁对象为119户515人。在移民搬迁对象确定上,优先考虑居住在深山区、地质灾害频发区,根据调查情况,明年将重点抓好、、、在、5个乡镇。具体为:镇村、村小组12户41人,镇村南边组32户102人,乡老村27户148人,在乡在组12户60人,镇村组36户164人。这些搬迁对象都属于深山区,居民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深山沟里,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无电无路、信息闭塞、上学难、就业难、看病难是这些贫困群众易地扶贫的主要原因。

四、安置方式

1.移民安置地必须是近路、近医院、近学校等交通方便、生产生活条件较好的地区。

2.实行有土安置的,无论是集安置还是分散安置,接纳地均要提供移民搬迁户所需的房屋宅基地,并调剂给移民户每人0.5亩以上耕地和一定数量的旱地、山场。

3.实行无土安置的安置地,应以城区、县工业园区附近或乡镇集镇为主。

具体安置地:镇街安置12户41人,镇村安置32户102人,乡新村安置27户148人,在乡在圩场安置12户60人,镇村安置36户164人。

五、安置点建设项目

1、住房建设。新建搬迁群众住宅119户,住房面积为9520平方米,户均80平方米,人平18.48平方米。

2、道路3公里,其四教村1公里、乡新村1公里、镇村1公里。

3、供水工程:铺设供水管网8公里,其镇街1公里、四教村2公里、乡新村2公里、在圩场1公里、镇村2公里。

4、基本农田建设:新修农田100亩,其乡新村60亩、镇村40亩。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623.6万元,其:住房523.6万元、道路60万元、基本农田10万元、供水工程30万元。

资金筹措:申请国家补助资金257.5万元,其余群众自筹。其国家补助资金:住房157.5万元,道路60万元,小型基本农田10万元,供水30万元。

七、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今年的移民扶贫工作分前期准备、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等三个阶段实施。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1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宣传动员。组织召开由移民扶贫实施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参加的移民扶贫工作动员会议,研究部署全县移民扶贫工作。移民实施乡镇组织召开由乡镇干部和移民扶贫搬迁村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广大干部群众深入宣传移民扶贫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确定移民对象(2011年8月1日至10月31日)。县移民办会同移民扶贫实施乡镇对符合条件且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实地审核,移民户填写移民搬迁申请书,乡镇政府与各移民户签订搬迁协议书,并填写好《县移民扶贫分户审批表》。

2.实施移民搬迁(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1)搬迁户选择建房地点后,逐户进行宅基地的勘界,并办理相关手续。

(2)对实行有土安置对象的耕地、山场进行划拨,并办理有关手续。

(3)集安置点的土地由乡镇统一规划,并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

(4)迁建房屋。移民户按统一规划设计要求提出各自的建房计划,按时建好房屋。有关乡镇组织好对其它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实施,并按时、按质、按量进行建设。县移民办按照移民户的建房进度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各移民户必须做到当年迁建、当年搬迁入住,移民搬迁完毕后,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等有关手续。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1、整理好易地扶贫搬迁资料。

2、乡镇进行自查验收。

3、县有关部门组织人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对全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通过搬迁后,粮食每亩增产600公斤,每人按0.6亩计,600×2×0.6×312=22.46(万元),年增收入22.46万元,其它收入增收20万元。

2、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可解决515人的生产、生活条件,解决515人的就学、就医、行路、用电等困难问题。

3、生态效益。项目实施后,可保护原搬迁户的生态林,防止水土流失。

九、后续产业发展和配套保障政策措施

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出县移民扶贫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及后续发展。

1.山区移民到迁入地建房,每户可在自留山上采伐5立方米建房用材从原迁出地带出,林业部门免收各种税费。

2.移民在迁入地建房,每户划拨80-100平方米的宅基地(其住房占地面积60-80平方米,附房和院套20-40平方米),占用耕地或荒地作宅基地,土管部门减半收取有关规费,其它部门免收一切费用。

3.户籍管理部门要为山区移民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提供方便,只收取工本费,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

农村扶贫项目申请书范文第5篇

一、补助资金适用范围和对象

1.补助对象

项目执行期内,在持有经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县、镇乡两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本县农村户口的孕产妇;城镇户口的特困户、下岗女职工、待业女工孕产妇持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证明、证件,经县项目办审批后可进入项目管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救助:

(1)孕妇在未取得助产技术服务许可的机构中住院分娩的。

(2)住院时不能提供孕产妇保健手册,拒绝接受孕期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前检查少于5次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

2.补助项目

(1)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正常产(含会阴切开与缝合术);难产、阴道手术助产(含胎头吸引、产钳、臀位助产,臀位牵引术);剖宫产的住院医药费。

(2)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并发症的救治费。

(3)贫特困孕产妇住院的交通费、生活补助费,交通费补助范围原则上限于建设等45个村委会的部分自然村中比较贫困的孕产妇(具体的自然村见附表8),生活补助费补助范围原则上限于西山、建设、立坪、团结、胜利、文开、丰乐、温坡、永新、黄花坪、新坪、柴坝、大树、纸厂、牛桂丹、起胜、腊坪、大松坪、福和、福田、龙门、白草、庄上23个扶贫开发重点扶持村的特困孕产妇。

二、项目覆盖范围及执行期

项目覆盖全县所有镇乡、村(居)委会。项目执行期为2009年6月10日至2010年6月9日止。

三、补助资金管理

(一)县项目办负责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和新农合补助的协调使用和资金的管理,对定点医疗机构采用资金预付制管理,轮转使用,孕产妇补助资金由县项目办先垫付一般乡镇卫生院1—3万元,中心卫生院3—5万元,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5万元,由单位申请,县项目办审批,12月底和项目到期清零。正常补助由定点医疗机构每月到县项目办报销一次;发生并发症的患者每季度到县项目办报销一次;发生交通费、生活补助费的到项目结束时一次到县项目办核销。为确保资金正常运转,各单位要建立资金管理专账、独立核算,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二)住院分娩的费用,县项目办根据省项目办提出的“按农村孕产妇人数平均400元/人安排,在孕妇间调剂使用,并对特别贫困的孕产妇给予交通、生活补助”的要求,对贫困人口多的乡镇给予适当倾斜。住院分娩费用按补助资金的使用、限价及补偿标准执行,交通费、生活费补助由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核定的费用,酌情对比较贫困的孕产妇给予一次性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滚入下一项目周期使用(见表5、表6)。补助程序采用本人或家属提出申请,医疗机构科室负责人加注意见,单位负责人审批发放(转出县外的由转出单位加注意见,县项目办审批,县保健院支付),实行三联单报销。

(三)助产机构住院分娩用药按照《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修订版)》(云卫发〔2008〕671号)执行,严禁超范围用药。

(四)列入项目补助的孕产妇不能安排在单人间或温馨病房,如孕产妇要求住单人间或温馨病房所发生的床位费和特需服务费用由个人承担,不纳入项目补助;危重症孕产妇的icu病房监护费(但不能发生普通病房费)和特护费纳入项目补助。

四、补助资金的使用、限价及补偿标准

农村孕产妇补助资金与新农合资金统筹使用,在我县新农合限价范围内和新农合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实行全额补助,超限价范围和新农合用药目录的由定点医疗机构自行负责,不得向住院孕产妇收取。发生严重并发症(如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等)的救治费用,超目录范围用药,由救治医疗机构提出申请,县项目办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由县项目办评审时抽调),评审通过后,县项目办审批符合的,新农合报销以外的部分,费用在15000元以内的(含15000元),在降消项目中给予全额补助,超过部分由个人承担;不符合的由救治单位承担。评审材料需由收治单位提交申请书和全病历原件(评审后归还原单位)、日处方清单,评审每季度进行一次。

项目到期后,如项目经费结余,县项目办可根据经费结余情况,补足定点医疗机构降消项目限价和新农合限价差部分;如补足经费不足则根据经费结余情况和各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孕产妇情况酌情补助。

在乡镇卫生院手术时,原则上剖宫产比例不能超过5%,并须在有条件的卫生院实施;在县级医疗机构剖宫产的比例不能超过20%。各医疗保健机构要严格执行剖宫产指针和项目方案要求的剖宫产率。

几种特殊情况的补助标准:

(1)边远山区农村(指西山乡、炼铁乡、乔后镇、茈碧湖镇的部分自然村,具体自然村由卫生院确定)孕产妇在周边邻近县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分娩的,按县内同级别医疗保健机构标准执行,由本镇乡卫生院负责补助。

(2)危重孕产妇经县项目办批准转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补助,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符合补助的费用在新农合的报销基础上,给予全额补助。其转诊程序危急孕产妇可采取先转诊后补办审批手续,一般孕产妇应先审批后转诊,审批表用新农合审批表复印件。

(3)未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顺产补助300元,难产补助500元,剖宫产补助800元,贫特困孕产妇依次增加100元,由县妇幼保健院负责。

(4)贫特困孕产妇确定标准

人均年纯收入在668-926元的,为贫困孕产妇;

人均年纯收入在668元以下的,为特困孕产妇。

五、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运作程序

(一)村医发现孕情,填写村级孕产妇情况登记台帐,建立围产保健手册,动员孕妇到乡(镇)卫生院进行产前检查,宣传有关知识和政策,动员分娩时住院分娩,帮助办理补助卡和住院手续。

(二)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定点助产机构负责核实对象,登记补助对象情况,完善围产保健手册,并造册、汇总、按户籍或居住地报县项目办,并办理发放住院分娩补助卡,同时向村医进行反馈。

乡(镇)卫生院及其他助产服务机构要设立醒目公示栏,公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标准及限价政策。

(三)县项目办做好以下工作

1.印制云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附表1)。并统一编号、登记发放,并实行一人一号一卡管理。

2.规定医疗保健机构在接受孕产妇住院分娩时,须验证住院分娩补助卡和居民身份证;对持卡孕产妇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先行垫支,并填写由孕产妇本人或家属签名的云南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附表2)、身份证复印件报县项目办报帐。三联单第一联交产妇保存,第二、三联由医疗保健机构留作报账凭据。

3.审核后将经费回补提供至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并返回第二联单;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