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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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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

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范文第1篇

关键词: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区域分布;延边州

中图分类号:F30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7)12-2228-06

DOI:10.14088/ki.issn0439-8114.2017.12.009

Study on the Potentiality and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Taking Yanbian as An Example

SUN Bo, LI Shu-jie, LIU Ya-nan, MA Xiao-wei

(College of Earth Sciences,Jilin University, Changchun 130061,China)

Abstract: Taking Yanbian as an examp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determining the construction potential and regional distribution of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the natural and geographical conditions,land utilization, grain production capacity, infrastructure and regional development in 5 aspects,14 indicators of the evaluation system were built. The basic farmland of Yanbian would be divided into three basic areas with high standard conditions,a little renovation and comprehensive rectification,and provide the basis for scientific construction of high-standard basic farmland.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the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conditions with high standard conditions were good, totaling 31 359.67 hm2,distributed in Dunhua and Antu. There were some deficiencies in the basic farmland,with an area of 70 093.97 hm2,mainly distributed in some counties and cities such as Dunhua,Antu and Yanji. Basic farmland comprehensive remediation should be comprehensive improvement in many aspects of land,water,roads,forests and villages,a total area of 197 932.92 hm2,which widely distributed in the state.

Key words: high standard basic farmland; construction potential; regional distribution; Yanbian

在国家将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基本农田作为重大举措的背景下,吉林省在《关于加快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将基本农田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整治和需全面整治3种类型区域进行划分[1]。本研究对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及区域分布进行深入探讨,有助于科学编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推进土地整治。

1 研究区域概况及数据来源

1.1 研究区域概况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坐落于吉林省东部,北纬41°59′-44°30′,东经127°27′-131°18′,全州总面积达42 700 km2,约占吉林省总面积的四分之一。延边州下辖8个县(市),即延吉市、D们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和安图县。2014年,全州耕地面积为437 664.31 hm2,其中,基本农田总面积299 386.56 hm2,基本农田保护率达68.41%。

如图1、图2所示,从类型结构来看,全州基本农田中,旱地面积最大,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85.37%,水田次之,水浇地及园地、林地面积较小;从地域分布来看,敦化市与汪清县基本农田面积较大,图们市基本农田面积最小。

1.2 数据来源

基础数据包括经济社会状况、土地开发利用水平等,主要来源于延边州统计年鉴、延边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延边州各县市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成果及国民经济数据、统计表等;图件资料包括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行政区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等,通过对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及相关部门进行调研获得。本研究评价时点为2014年12月31日。

2 建设潜力综合评价

2.1 评价单元的确定

以延边州的全部乡镇(共计67个)作为基本评价单元,在整理、核实延边州2014年土地利用规划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基本农田保护图及农用地分等成果图等图件的基础上,基于ArcGIS软件平台,利用空间分析法将以上图件叠加并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范围。

2.2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

确定高标准基本农田潜力就是有选择地将基本农田划定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过程[2]。延边州地貌呈山地、丘陵、盆地三个梯度,以山地、丘陵居多,若仅以坡度作为评价基本农田的因素,则不能完全体现基本农田质量现状以及各县市的差异性。因此,为保证基本农田建设潜力评价科学合理,本研究遴选自然地理条件、土地利用情况、粮食生产能力、基础设施条件、区域发展条件作为准则层,同时,评价指标的筛选也严格遵循全面原则、可行原则及可比原则[3]。在高标准基本农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后,通过层次分析法(AHP)对比各层指标的相对重要性,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各指标的权重值(表1)。

2.3 确定评价指标分值

2.3.1 评价指标的获取

1)自然地理条件。有机质含量、有效土层厚度、平均利用等别等自然地理条件的数据通过延边州各县(市)的农用地分等成果获得。基于ArcGIS软件平台,将农用地分等成果与变更调查数据中的基本农田图层相交,对每个评价单元赋予所需属性值,若同一评价单元有多个属性值,则按照以下公式确定整个评价单元的属性值。

其中,Si为各评价单元中属性值为i的全部图斑面积之和,S为各评价单元的总面积,Xi为属性i的数值大小。简言之,本研究按面积比例确定各评价单元属性值的大小。

2)土地利用情况与基础设施条件。基本农田保护率、集中连片程度、新增耕地潜力、农村道路比例、森林覆盖率主要通过土地利用变更数据库获得。基于ArcGIS软件平台,提取出基本农田、农村道路、林地等图层,并导出属性表以获取所需数据。以延边州各乡(镇)为基本评价单元,选取内陆滩涂、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及裸地6种地类数据计算新增耕地潜力的现状值大小。

3)粮食生产能力与区域发展条件。粮食单产及播种比例、单位面积农业机械总动力、人均耕地面积及农民纯收入、农业人口比例等数据通过延边州统计年鉴获得。

2.3.2 评价指标标准化处理 由于本研究选取的指标虽全部为正相关指标,但具有多样性,量纲和数量级都不统一,需要进行标准化处理,使得指标之间具有可比性[4]。因此,采用极值标准化对所有数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指标值均在0~1范围内,具体方法如下:

Xij标准=(Xij-Ximin)/(Ximax-Ximin)

式中,Xij标准为标准值,Xij为原始值,Ximin为标准化的最小值,Ximax为标准化的最大值。

2.3.3 算各指标分值 采用综合评分法计算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建设条件值。将各单项指标加权求和,对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进行综合评分,得出各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分值,计算公式如下:

式中,Pi是区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值,Xij表示第i个乡(镇)第j项指标的分值,Wj代表第j项指标的权重值。

3 建设潜力分级

3.1 建设条件分级标准

利用ArcGIS自然断点法,根据延边州实际情况和基本农田的评价结果,将全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按综合分值的大小分为5级(图3)。Ⅰ级,0.590 0~0.670 0分,分别是敦化市的官地镇和安图县的松江镇;Ⅱ级,0.510 0~0.58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朝阳川镇,图们市的长安镇,安图县的万宝镇、两江镇、亮兵镇、永庆乡,敦化市的沙河沿镇、雁鸣湖镇、黑石乡、额穆镇,汪清县的罗子沟镇;Ⅲ级,0.430 0~0.50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依兰镇,图们市的凉水镇,敦化市的江南镇、大石头镇、大桥乡、贤儒镇、翰章乡、青沟子乡、红石乡,珲春市的敬信镇、杨泡满族乡、哈达门乡、马川子乡,龙井市的德新乡、老头沟镇、东盛涌镇、白金乡,汪清县的大兴沟镇,安图县的明月镇、石门镇、新合乡;Ⅳ级,0.350 0~0.42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小营镇,图们市的月晴镇、石岘镇,敦化市的黄泥河镇、大蒲柴河镇、江源镇、秋梨沟镇,珲春市的春化镇,三家子满族乡,板石镇,密江乡;龙井市的开山屯镇、三合镇;和龙市的头道镇、东城镇、西城镇、龙城镇;汪清县的东光镇、复兴镇、百草沟镇、春阳镇、鸡冠乡;Ⅴ级,0.270 0~0.349 9分,分别是延吉市的三道湾镇,龙井市的智新镇,珲春市的近海街、英安镇,和龙市的南坪镇、八家子乡、崇善镇、福洞镇,汪清县的天桥岭镇、汪清镇,安图县的二道白河镇。

3.2 划分建设潜力区域

3.2.1 划分依据 结合延边州基本农田现状和全州已实施的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整治和需全面整治3种分类标准,分析不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的区域分布情况(图4)。

1)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是指田间设施基本配套,基本不需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便可满足正常生产甚至规模化生产的需要,具备高产、稳产能力,粮食产量可达到当地最高水平的基本农田区域[5-8]。一般来讲,当地农用地利用等最高的基本农田区域、水田区域、相对集中连片的区域及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或标准良田工程的区域,即为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区域。因此,本研究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Ⅰ级的评价单元确定为全州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区域。

2)稍加整治是指骨干工程设施完备,但田间工程设施存在不足的基本农田区或整备区。该类区域在着力完善田间工程设施,大力开展防护林、农用井、涵管、生产路等相关工程,完成维修改造后才能达到高标准基本农田的要求[9]。因此,本研究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Ⅱ级的评价单元确定为全州稍加整治的区域。

3)需全面整治是指需在田、水、路、林、村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整治的区域,不但要维护好在建的整治项目和社会等多方面投入的土地整治项目,而且要将新安排的项目与农业、水利等方面的项目进行衔接,充分发挥资金的整合作用[10-13]。理论上,经过整治的耕地可全部建设为高标准基本农田。因此,本研究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Ⅲ级、Ⅳ级、Ⅴ级的评价单元确定为全州需全面整治的区域。

3.2.2 划分结果 将延边州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潜力的分布情况,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的区域、稍加整治区域、需全面整治区域3个类别进行统计,结果如下。

1)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区域。由表2可知,延边州基本具备高标准建设条件的区域总规模为31 359.67 hm2,主要分布在敦化市的官地镇,安图县的松江镇。

2)稍加整治区域。由表3可知,延边州稍加整治区域潜力总面积70 093.97 hm2,主要分布在延吉市的朝阳川镇,敦化市的沙河沿镇、黑石乡,安图县的两江镇等乡镇。

3)需全面整治区域。由表4可知,延边州需全面整治区域潜力总面积197 932.92 hm2,在全州广泛分布。

4 结果与分析

1)延边州的全部基本农田中,基本具备高标准建设条件的共31 359.67 hm2,占全州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0.48%;稍加整治的共70 093.97 hm2,占23.41%;需全面整治的共197 932.92 hm2,占66.11%(图5)。由此可见,全州质量较高的基本农田较少,大多数需要进行全面整治。

2)结合指标体系评价结果及建设条件分级图、建设潜力区域分布图的潜力级别分布情况可以看出,延边州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的基本农田分布在敦化市和安图县;需稍加整治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敦化市、安图县和汪清县,延吉市及图们市也稍有分布;需全面整治的基本农田分布较广,基本在全州各乡(镇)均有分布。由此可见,敦化市和安图县的基本农田质量较全州其他县(市)高,和龙市基本农田质量较全州其他县(市)低。

5 小结与建议

本研究结果表明,除敦化市与安图县外,延边州其他县(市)的基本农田质量普遍较低,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整治,即不同潜力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应按照基本具备高标准条件、稍加整治、需全面整治的顺序开展建设。再结合各县市、各乡镇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不同情况,从田块、水利、农田道路、农田防护林等多个方面着手进行土地整治。其中,田块应因地制宜建设,使其有利于田间机械作业,便于经营管理;水利以疏通、硬化沟渠为主,并配套附属设施,保证排涝需要,根据各乡镇不同的地形条件和耕地类型,选择不同的排涝方式;根据现有交通设施的具体情况,应着力修整或补充农田机耕道路,完善农田道路体系,使田间道路通达便捷、布局合理;依据延边州各县市田、水、路、村的实际情况开展农田防护林建设,重点在于将农田防护林的主要林带配置成网格,形成农田林网化,形成一个既有综合生态防护功能,又符合农作物生长的农田防护林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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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王新盼,姜广辉,张瑞娟,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域划定方法[J].农业工程学报,2013,29(10):241-250.

[4] 郭贝贝,金晓斌,杨绪红,等.基于农业自然风险综合评价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划定方法研究[J].自然资源学报,2014,29(3):377-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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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方勤先,严 飞,魏朝富,等.丘陵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条件及潜力分析――以重庆市荣昌县为例[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4,39(3):1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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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王 晨,汪景宽,李红丹,等.高标准基本农田区域分布与建设潜力研究[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S2):226-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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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范文第2篇

关键词 土地整治 规划 山东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当前,我国土地供需矛盾问题日益趋紧,国家亦把土地管理问题作为重点工作。如何增加高标准基本农田数量提升现有耕地质量,合理利用现有土地,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成为主要任务,并相应颁布实施了一系列保障性文件和措施。

2012年3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颁布实施。《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土地整治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到2015年,新建4亿亩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经整治后耕地质量平均提高1个等级,粮食亩产增加100公斤以上,这表明新一轮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始。

一、土地整治规划概述

土地整治规划从政策延伸的意义上说是第二轮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但是在规划的内涵、范围和意义上说,较之以往又有很大的不同。

因此要在合理、客观和认真总结和评价上一轮开展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的基础上,总结问题和教训,借鉴合理经验和有效做法,认真开展、实施。

(一)土地整治的含义。

土地整治是指对低效利用、不合理利用、未利用以及生产建设破坏、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整治进行整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活动。关键在于两个字“利用”。综上可简化的分为三类,即没有利用的土地、正在利用的土地和毁坏弃而不用的土地。

(二)土地规划的目的。

规划的目的就在充分挖掘这三类的土地潜力:

(1)没有利用的土地对照宜农未利用地开发的潜力;

(2)正在利用的土地对照农用地整治潜力、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潜力和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潜力;

(3)毁坏弃而不用土地对照土地复垦潜力;

要充分摸清掌握地方土地的类型和潜力,对土地利用情况“辨症施治”,才能够依照处方(政策),抓好药材(项目),从而在土地的层面破解地方的“双保”难题,实现结构合理、生产高效、生活便利、生态改善的目的。

二、山东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的现行政策及配套项目进行分析

(一)农用地整治。

本轮规划的核心是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国要实现4亿亩的指标,任务艰巨。2012年6月26-27日,在全国土地整治规划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现场会上,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抓住'划得准、调得开、建得好、保得住'四大关键环节,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为此,一方面国土资源部出台《高标准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制定了标准;另一方面项目立项不再要求3%的耕地新增率,放宽了条件,目的就是打造高标准基本农田。另外应同时适度开发宜农未利用土地,推进其他农用地的整治治理。

2010年山东省开始第一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参照天津市、成都市的模式,将土地整治与城乡增减挂钩结合,共设66个项目,单个项目规模达到约5万亩,总投资100亿元。2012年国家分派给山东省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是981万亩,逐级下派到各市各县。

基于以上要点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参照2011年高标准基本农田指标,推算十二五期间指标总量,第二划为高标准基本农田的区域禁止占用搞项目开发和建设,这是很重要的一点,要求确定项目范围的时候重点考虑。第三,做好“四个一”文章,即“认一批、建一批、验一批、安排一批”。尤其是对于老项目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用项目集中归并,成片大规模补建的方式,满足高标准基本农田标准,达到指标总量,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

(二)农村建设用地整治。

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要统筹规划城乡土地利用,优化土地利用格局,提高建设用地利用率。当前,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主要基于两个政策层面,一个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个是建设用地置换。现在具体到实践中做的最多的是还是建设用地的增减挂钩,因为当前建设用地置换从政策的层面上来说还有瓶颈,未开展实施。但是从山东省内东部、中部、西部农村建设用地潜力存量与经济发展呈现倒挂的态势来看,这一政策的启动指日可待。

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依托当地乡镇政府,摸清可开展挂钩的村,实地调查样点村,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第二参照以往挂钩项目,掌握当地可实施的财力和完成力度,2011年山东省第一批次每县区限批700亩周转指标,没有归还上年度50%指标的不予立项,要适度把握规模;第三要结合地方小城镇规划,旧村改造、迁村并点等项目要纳入到本规划中。

(三)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

土地整治规划的范围是行政区域内全覆盖,包括城镇和乡村。对于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而言,主要是对旧城镇、旧村居(包括城中村)、旧工矿等进行“三旧改造”,在实施中可结合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城区规划、十二五发展规划等,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转型、环境再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在调查当地潜力的过程中,第一要摸清楚“三旧”分布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权人的改造意愿;第二要领会城市发展规划的思路,确定城市发展的方向和格局,预见哪些城区会因为城市发展重心的转移而成为老城区;第三依托当地产业结构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的改变,因势利导。重点在于地方政策配套和支持。

(四)土地复垦。

土地复垦是对毁坏(自然灾害损毁和生产建设破坏两类)弃而不用土地整治,使其达到可利用土地的目的。山东省内主要开展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全省内的砖瓦窑厂复垦和局部地区济宁、枣庄塌陷地的复垦为主。上一轮土地整理工作中已经开展实施了一部分,本轮要加大遗留损毁土地复垦力度,同时加大质量控制。提高复垦后土地生产力和环境改善。另外需要注意一点,国土资源部自2007年81号文(关于组织土地复垦方案编报和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涉及采矿、交通、能源等已经或可能对土地产生破坏的项目立项发证均需要编制土地复垦方案,因此在具体实施工程中,两者可以结合。

(五)宜农未利用地开发。

山东省内,东营、滨州等黄河入海口区域每年因黄河泥沙沉淀淤积自然形成大规模滩涂和盐碱地,这部分土地大部分尚未利用,下一步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可行性分析,合理规划,进行开发利用,当前黄河三角洲的开发随着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颁布实施,已经开启。另外,山东低丘缓坡未利用土地资源较多,易开发的主要在济南、淄博、枣庄、潍坊、泰安、临沂等地,十二五期间,可利用的低丘缓坡、废弃矿坑及未利用地可达一万两千多公顷,潜力较大。可根据开发项目的难以程度及当地的财力情况,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逐步实施。

三、总结

土地整治规划是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是“保红线”项目实施的依据,是“保发展”项目成立的前提。国家层面的国土战略已经由先前的增加耕地数量转变为耕地质量为先的数量责任制,因此完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是必须完成的首要任务。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土地复垦和宜农未利用地开发三类项目是增加建设用地指标、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的重要抓手。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在行政职能划分上归属城建部门,改善的重任还在于地方政府的城市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因次,本论规划的编制要突出重点问题、解决难点问题和指出要点问题,同时一面要与全国性规划基期2011年到2015年同步,一面要兼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期2006年至2020年,为2016年至2020年的土地整治规划预留发展空间。

参考文献:

[1]孟艳丽等.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思路研究.山东国土资源;2012.3(28):49-52.

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范文第3篇

青海省国土面积辽阔,但耕地面积小,其中又以贫瘠田地居多,优质农田居少。此外,青海省耕地大都分布在经济相对发达的黄河流域和湟水河两岸的东部地区,这些地区同时也是青海经济社会发展最快、需占用耕地最多的地区,因此,近年来土地供需矛盾日趋突出,耕地保护压力颇大。

青海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林亚松介绍,2015年,督促各州县政府履行耕地占补平衡的主体职责,调整完善耕地开垦费相关标准,建立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制度。同时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出台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方案,其中,西宁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工作已通过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审核。

据了解,2015年青海省国土资源厅争取资金5.9亿元,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5个,整治耕地面积22.54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得到有序推进。此外,耕地质量等别评价更新与监测工作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9个首批通过国家验收的省份之一。

“十二五”期间,青海共实施占补平衡项目49个,实现补充耕地25.92万亩,全面完成了耕地占补平衡任务,实施土地整治项目106个,建设规模107万亩,新增耕地20.78万亩,形成30处万亩连片的基本农田集中区,全面完成“十二五”期间国家下达青海的12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任务。

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范文第4篇

一、我省土地整治工作的基本成效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土地整治工作,把土地整治作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耕地保护、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的重要手段,不断加大资金投入,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用地整治和城镇村建设用地整治,保护了耕地资源,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促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

(一)农用地整治稳步推进。始终把垦造耕地作为国土资源开发保护的重点内容,2008年实施“百万”造地保障五年工程,共垦造耕地113.83万亩,其中低丘缓坡开发74.7万亩、滩涂围垦造地14.83万亩、建设用地复垦15.33万亩、土地整理8.97万亩,超额完成106万亩的目标任务。2013年启动的“812”土地整治工程计划5年再垦造耕地80万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护,先后组织实施以吨粮生产能力为目标、以地力培育为重点的“千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工程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广冬绿肥及商品有机肥促进土壤有机质提升,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改善耕地配套基础设施,构建耕地质量管理体系及评价技术体系。近4年共启动实施220万亩标准农田质量提升地力培育,累计完成地力培育1617.4万亩次,已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342.86万亩。大力推进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争取金衢丽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建设用地指标16.33万亩、甬台温建设用围填海指标12.5万亩、舟山群岛新区陆海统筹建设用地指标12万亩,保障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

(二)建设用地整治有序开展。争取部省合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编制省、市、县、乡四级土地整治规划,出台政策措施,规范项目立项审查、实施管理和验收,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置向中心村培育、“空心村”复垦和下山搬迁倾斜。截止2012年底,累计启动132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使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12.17万亩,计划搬迁农户20万户,拆旧12.6万亩,可复垦耕地12.2万亩,可安排建新13.8万亩;目前已完成26个项目验收,复垦耕地0.655万亩,建新0.72万亩。推进城镇工矿建设用地整治,完成城镇体系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的编制实施,优化全省城乡空间布局,全面部署“三改一拆”行动,推动城镇空间发展转型升级,启动实施“亩产倍增”行动计划,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试点,加快废弃矿山复垦。2011年全省人均城镇工矿建设用地面积121.37平方米,接近规划控制值,2012年亩均建设用地GDP产出19.6万元,比2010年增长23%,2013年上半年累计拆除违章建筑5665万平方米、“三改”建筑面积4081万平方米,三年任务有望两年完成。

(三)整治资金投入持续加大。近两年,全省(不含宁波)共计投入土地整治资金159.9亿元,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37.5亿元、耕地开垦费38.6亿元、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10亿元、土地指标有偿调剂收入36.6亿元、其他财政性资金22.5亿元、引导社会资金投入12.2亿元、其他资金2.5亿元,资金投入逐年加大。省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突出扶持重点,安排“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资金15.9亿元、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专项资金4.6亿元、基本农田建设保护资金11.5亿元,提高省统筹补充耕地补助标准至5万元/亩。各级财政出台政策,提高开发造地补助标准,加大耕地质量提升工程补助力度,推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启动实施,保障土地整治项目顺利进行。出台造地改田资金、省分成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等财政管理办法,鼓励资金整合平台建设,开展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强化监管验收,不断提高土地整治资金使用效益。

(四)体制机制建设日趋规范。建立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落实补充耕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建设项目占用耕地选址方案评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垦造耕地项目及标准农田占补置换监管,实行“占一补一、先补后占”,落实项目挂钩制度,严格补充耕地验收,连续17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管理,从严控制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范围和规模,按照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的要求,合理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确保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加强项目报备,督促增减挂钩指标及时归还。建立土地权属调整机制,按照确权优先的原则,理清土地整治范围内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明晰界址和权属,设立协调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制订调整方案,项目实施后及时办理土地确权、变更登记手续。注重维护群众权益,合理制订农房搬迁补偿安置政策,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和项目公示制度,土地整治项目选址、立项、实施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意见,土地调整互换取得农民同意。

二、土地整治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土地整治工作得到明显加强,但也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随着我省“四化”同步快速推进,“双保”矛盾将进一步突出,土地整治工作将面临更大的挑战。从调研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用地整治困难重重。我省耕地后备资源较少,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的地块也已先期开发,低丘缓坡开发难度日益加大,且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滩涂围垦计划指标少,且造地周期长;建设用地复垦补充耕地有限,且进度不理想。据估算,“十二五”期间我省各类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量约263万亩,需占用耕地170万亩,补充耕地任务十分艰巨。目前,平原地区、城市郊区大批优质良田被占用,而新垦造耕地在项目选址、工程实施管理、质量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加上地力培育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等因素,造成新垦造耕地质量相对较差,个别地方还出现垦造耕地无人管、无人种的现象。基本农田建设与管理还不到位,标准农田质量提升缓慢。

(二)建设用地整治成效不明显。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还处于起步阶段,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立项和建设管理还处于摸索之中,加上基层财力不足及农民意愿不强等因素,试点项目进展缓慢。部分农户搬新不拆旧,“一户多宅”,造成宅基地复垦难和农村土地资源两头占的现象,影响了政策的权威性,也造成新的社会不公。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日益扩大,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粗放低效用地等现象在各地不同程度存在,土地利用效益与好的省份相比仍有差距,“三改一拆”目前还处在“拆”的阶段,“三改”工作还没全面推开。

(三)土地整治资金投入不足。低丘缓坡开发、滩涂围垦造地的补助标准亟待提高,农田质量管护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投资大、周期长,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拆迁、建新、复垦等也需要大量的启动资金,同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收入不稳定,各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保障压力加大。土地整治融资渠道不多,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后融资难度增大,风险较高,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及新增耕地指标按照当前出让和转让的价格,收益难以实现项目资金自身平衡。田水路林等各部门涉农资金政策上整合不够,没有发挥叠加效益。

(四)土地整治管理机制难以落实。有些地方片面实施耕地占补平衡政策,破坏了部分区域的生态环境,耕地质量整体上也在下降,我省近半地市已无耕地可造,不能在本区域内实现占补平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3年来,政策措施还需进一步完善,周转指标难以按期归还的问题还很突出。土地权属调整缺乏规范的管理制度,整治中农民的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够,还存在部分农民“被上高楼”的现象。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既有客观上我省土地资源禀赋条件不好、耕地资源较少、国土开发利用强度已较高等原因,也有思想认识上的偏差和政策衔接及制度安排上的不足。部分地方政府只关注耕地的数量平衡,片面追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对补充耕地质量和后期管护关注不够,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认识不深,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节约集约用地不够主动,工作中存在“重数量、轻质量”、“重建新、轻拆旧”、“重用地、轻复垦”、“重增量、轻存量”的倾向,影响了土地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土地整治、标准农田建设及农业“两区”建设等规划衔接上脱节,低丘缓坡开发存在零星基本农田置换及林地权属调整等政策障碍,滩涂围垦造地项目落地难,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存在分类指导和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三、深入推进土地整治工作的建议

面对这些困难与挑战,我们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推进土地整治,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落实干好“一三五”、实现“四翻番”的决策部署、建设“两富”现代化浙江提供重要的支撑。

(一)以强化责任意识为重点,加强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转变片面追求建设用地指标的倾向,要从保障粮食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深刻认识土地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地方各级政府依法保护土地的责任,各级涉土涉农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农业“两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村住房改造、中心村建设、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下山移民脱贫致富等项目上要与垦造耕地、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有机结合,相互衔接,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责任制度,将耕地数量平衡及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情况及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进展的考核体系,把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作为各地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之一,加快形成分级负责、逐级推进、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

(二)以保护耕地资源为基础,深化农用地整治。坚持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相结合,开展低丘缓坡、沿海滩涂等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摸清补充耕地资源潜力,编制并安排好垦造耕地的规模、时序和区域,有计划组织实施。加快农业用围填海项目的储备和报批,统筹使用好围填海指标,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和灾毁土地复垦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垦造耕地任务。推行耕地保护“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在项目选址、实施、验收等环节更加突出质量监管,防止生态破坏和水土流失,全面开展移土培肥和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坚决落实补充耕地质量评定结果作为耕地占补平衡验收制度。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提升完善农业基础设施,达到旱涝保收的标准,加大有机肥、速效肥、缓释肥推广力度,狠抓地力培育,鼓励耕地流转承包到户,发挥经济效益,全面建立地力监测机制,健全耕地质量等级更新评价制度,定期公布耕地质量等级状况。规范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及示范县建设,努力建成若干“万亩方、千亩方”基本农田保护示范点,粮食生产功能区要约束性种粮,坚决纠正“非粮化”现象,逐步推广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鼓励建立村级农民耕地保护组织,探索管控性保护、建设性保护和激励性保护并举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共同责任机制。

(三)以节约集约用地为导向,深入推进建设用地整治。坚持城乡统筹,节约集约,按照“先减后用、增减挂钩、平衡有余”的原则,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从政府推动型向农民意愿型转变,实现“政府得土地、农民得实惠、城乡得发展”的多赢效应。把按时拆旧复垦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地方政府拆旧复垦率的责任考核,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先复垦后挂钩,“先补后占”,引导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从建新主导型向拆旧复垦主导型转变,加快研究农民闲置宅基地流转和退出机制,畅通宅基地使用权收回渠道。全面推进县域村庄布局规划,促进乡镇合理布局和有序建设,探索“全域联动、全域整治”的整镇、整县大国土整治,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中心城市、中心镇和中心村培育,推动集聚集群集约发展,科学谋划“三改一拆”“拆”后土地利用和建设,以土地整治为核心推进“三改”工作。盘活城镇存量建设用地,加大批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清理力度,加快低效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亩产倍增计划,实现土地整治从外延扩张向内部挖潜增效转变。

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范文第5篇

关键词:高标准农田;黄河三角洲;综合开发

中图分类号:S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69X(2009)07-0053-02

1 引言

所谓高标准农田建设就是通过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将耕地整理成为“田成方、林成网、渠相通、路相连、涝能排、旱能灌、渍能降”的高产稳产田。以粮食主产区特别是粮食核心产区为重点,集中力量建设永久性高标准农田,有利于形成发展我国粮食生产的长效机制,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战略方针,实现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 黄河三角洲地区农业综合开况

垦利县位于山东省东北部黄河三角洲腹地,县域呈西南、东北走向,东濒渤海,西北与利津隔黄河相望,南接东营市东营区东北部与河口区毗邻。自2004年以来,垦利县先后有17个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其中,中低产田改造项目10个,改造低产田11.5万亩;产业化项目6个;科技推广项目1个。农业综合开发工程累计搬动土石方1256万m3,开挖各类沟渠1743条,长1542km;修建各类水工建筑物908座;建成高标准农田防护林网11.5万亩;扩大灌溉面积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7.5万亩;新增粮食产量345万kg,累计完成投资17174万元,新增产值34515万元。通过实施的配套沟渠、建筑物、U型衬砌渠道、暗灌排碱、农村生产便道、机耕道整治维修等工程项目,基本实现了山、水、田、林、路的综合治理。

3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下面以黄河口镇北新片1万亩土地治理项目为例,按照现有建设投资标准、建设高标准农田标准,对项目区进行分别测算。

3.1现有标准建设内容及效益测算

项目区设计开挖整修沟渠路228条,长148km,土方91.5万m3;修建各类水工建筑物75座;衬砌渠道4km。整平土地4000亩,技术培训6000人次,营造农田林网植树6.24万株。项目建成后,种植粮食0.3万亩,棉花0.7万亩,年可新增粮食产量100kg/亩,棉花(皮棉)15kg/亩,年可新增产值350万元,年新增利润159万元。

3.2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及效益测算

项目开挖整修沟渠路228条,长148km,土方120万方;修建各类水工建筑物82座,排灌站2座;衬砌渠道15km;暗灌排碱3000亩。改良土地10000亩,修建机耕路12km。技术培训15000人次,引进优质品种和先进生产管理技术,示范推广10000亩。营造农田林网植树15万株。扶持建设新农村4个。项目建成后,种植粮食0.7万亩,棉花0.3万亩,年可新增粮食产量250kg/亩,棉花(皮棉)25kg/亩,年可新增产值786万元,年新增利润254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使农田完全实现自流灌溉,节水灌溉率达到70%,灌溉率达到85%以上;平整土地,修建田间生产路和主干道,达到晴雨通机(车),农业机械化程度80%以上;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农田防护林控制面积达到8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改良土壤措施到位,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农业科技贡献率达到55%以上。

从以上两种建设的情况对比可知,搞好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能有效地增加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农民的收入,实现经济、社会、生态3方效益共赢,有力地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

4 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几点思考

(1)建设高标准农田,充分发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是与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关系最紧密、作用最直接的一项投入,是通过“藏粮于田”建立粮食安全长效机制的重要途径。只有将建设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作为一项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支农政策措施,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切实加强领导,给予重点支持和保障,才能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为国家粮食安全强基固本的作用。

(2)加大治碱力度,推广治碱先进技术。黄河三角州是退海新生陆地,土壤类型主要是潮土和盐土。多数土地后备资源土壤呈高盐性,且地势低洼,地下水埋较浅,仅在1.8m左右,蒸降比为3.5∶1,土壤次生盐渍化威胁大。加之耕作粗放,肥力不断下降,特别是速效养分下降迅速,土地逐渐返盐退化。探索、引进、推广先进的治碱先进技术是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成效的重要措施,通过暗灌排碱、盲沟排碱、深沟排碱,测土配方施肥等方法,逐渐改土治碱,减少土壤含盐量,增加土壤肥力,真正把中低产田改造成为高标准农田。

(3)推广节灌技术。节灌就是把利用人工集存的有形水用于土壤水分严重亏缺时段或作物需水关键期定量补偿灌溉农田。结合黄河三角洲实际情况,较适宜采取两种模式:一是灌区模式,即通过兴建高标准的节水改造工程,衬砌农田的干、支、斗、农四级渠系。其二是管灌模式,即在管灌区修建地埋管道引水系统,建设高标准管灌节水农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