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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坚持一手抓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一手抓脱贫成果精准巩固提升,按照“摘帽不脱责任、摘帽不脱政策、摘帽不脱帮扶,摘帽不脱监管”的要求,全面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继续强化精准帮扶,扎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加快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年度目标
围绕省、州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的总体部署,全面抓好企业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类)性岗位安置、技能扶贫培训等就业扶贫各项工作,促进就业扶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对接,持续提升就业扶贫成果。同时对已脱贫人口继续巩固提升,2021年确保新增已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人,开发公益(类)性岗位1245个(其中公益性岗位103人),同时统筹规范全县公益(类)性岗位的管理,加强岗位的退出和进入制度建立。组织已脱贫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200人,动态实现“户户有就业”目标。
三、重点工作
(一)、巩固完善“一库五名单”数据。(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扶贫开发局)
1、主要任务。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已脱贫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好农村已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平台与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及对口帮扶地数据信息的比对复核工作,夯实就业扶贫数据基础摸清贫困劳动力基本情况,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机制,落实专人按季更新农村劳动力实名制登记数据库和已脱贫家庭劳动力信息,做到已脱贫劳动力基本信息精准,培训需求精准,就业需求精准。
2.进度安排。按季动态更新管理。
(二)、继续实施技能培训脱贫行动。(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主要任务。因地制宜,结合我县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思路,服务“全域旅游”战略,依托专业合作社、企业开展劳动力培训。根据已脱贫劳动力需求,采取“理论+实践”的培训模式,提升其技能水平,补齐已脱贫劳动力缺技术、缺管护的“短板”,着力培养一批农村就业创业“能人”,真正实现职业技能培训与优势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为乡村振兴产业大发展添砖加瓦。全年预计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10期,受训人数600人,其中已脱贫劳动力200人。
2、进度安排。截止5月5日已开展培训8期,410人,其中已脱贫劳动力84人。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三)、优化公益(类)性岗位的管理。(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农牧农村局、交通局、水利局、残联,各乡镇)
1、主要任务。继续加大已脱贫劳动力公益(类)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坚持公益(类)性岗位安置救急解难的原则,优先用于安排大龄、残疾人及其他家庭的劳动力,争取统筹开发公益(类)性岗位1245个(其中人社部门开发公益性岗位103人),解决已脱贫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同时完善公益(类)性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核查就业扶贫公益(类)性岗位开发安置情况。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充分发挥公益(类)性岗位兜底安置作用,避免过度依赖和福利化倾向。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四)、加强劳务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促进新增转移就业。(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各乡镇)
1、主要任务。加强政策扶持服务,进一步鼓励和引导本地企业、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依托对口援助机制,引导已脱贫劳动力到省内县外充分就业,另一方面,通过与青白江人才资源服务中心搭建劳动用工信息共享平台,定时将服务中心提供的人力资源岗位信息到各乡镇,积极对接东西部协作地区、对口帮扶地区,广泛开展劳务协作,组织劳动力外出就业,计划新增转移就300人,全年预计合作开展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5期。
2、进度安排。截止5月5日已在县城、烟袋片区、三垭片区、湾坝片区开展招聘会4期,12月底前全面完成任务。
(五)开展就业扶贫工作“回头看”(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主要任务。实行“脱贫不脱政策”,对全县2016年以来已脱贫贫困户,继续实施就业扶贫政策扶持,进一步提升脱贫质量,确保稳定就业脱贫。开展分片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共同促进提高。
2.进度安排。12月底前完成任务。
一、基本情况
街道办事处位于市城区的以北。辖6个城市社区,2个城郊农业社区,农业人口1355户,4008人,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87人。
二、工作情况及成效
(一)持续深学笃行扶贫工作重要论述
我处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部署,制定了学习方案,组织全处帮扶干部学习扶贫思想,组织集中学习4次,同时要求全体帮扶干部对扶贫思想深入进行自学,并做好学习记录,定期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系列学习,使全体帮扶干部准确把握新时代扶贫开发工作新要求,为脱贫攻坚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和“大走访”活动
一是开展帮扶责任人业务知识培训共8次,做到“先培训、后实施”“先教会、后做对”的工作原则,完成帮扶责任人、社区干部培训;二是组织帮扶责任人开展脱贫攻坚“大走访”活动,完成基础信息和帮扶信息复核;完成脱贫成效、收入水平略高于建卡贫困户群体基础信息;完成信息审核并在国扶系统中修改完善,巩固精准识别和帮扶成效。
(三)扎实开展入户帮扶、稳定脱贫大攻坚
一是加强致贫、返贫监测和动态管理,按季度做好贫困人口动态调整;二是促进就业务工,经过对所有贫困户的跟踪监测,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均有至少1人在外务工,确保各贫困户有持续稳定收入;三是完成、社区共10户贫困户享受慢性病门诊维持治疗政策认定工作;四是规范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确保到期还款。
(四)认真进行“两不愁三保障”回头看大排查工作
一是全员培训,扶贫办对参与排查的所有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方法步骤、问卷填写、问卷录入;二是按照省、市、县“一村一村的查、一户一户的过”的要求,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不折不扣进行对标“体检”,全面摸清“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找准薄弱环节,拿出过硬措施,推动问题整改,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通过大排查,无“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其他细节问题12条,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制定整改措施,已全部解决。
(五)认真开展社会扶贫和扶志活动
一是持续推进国奶扶贫项目,困难家庭共受益捐助120罐奶粉;二是持续开展“以购助扶”活动,购买贫困户农产品合计1600元;三是推进中国社会扶贫网线上扶贫活动,16户贫困户得到了捐助;爱心人士注册人数超过贫困户注册人数,在原来的注册人数上新增6人,贫困需求成功对接率92.43%;二是在、社区开展扶贫积分奖补活动,按照评定程序,积分兑换,贫困户在公推超市兑换日常生活用品,激发脱贫攻坚干劲,全处共计37户87人参与活动,共兑换物品金额9691.9元;三是继续开展“书记”遍访贫困对象活动,宣传政策、对标查短、发现典型、激发干劲、建立台账。
(六)做好到户项目实施
按照《县精准扶贫到户项目管理办法》,在、社区实施产业扶贫到户项目,通过处、社区召开会议,宣传讲解项目实施目的、要求,全处共15户贫困户申请实施,并在10月20日完成,扶贫办人员逐户验收,均合格。扶贫办在10月底完成上报资料。
(七)开展贫困户信息核实为迎省考、国考作准备
办事处扶贫办在国扶系统打印2014-2019贫困户信息采集对照表和帮扶措施采集对照表,召开数据质量提升业务培训会,集中组织帮扶干部入户核实,在11月11日全面完成信息核实,扶贫办已在系统录入更新。在11月8日,办事处召开迎省考工作部署会,组建脱贫攻坚业务骨干,打印基础信息“两表”和迎省考问卷入户核实和调查,查找问题,做到即查即改,确保脱贫攻坚数据质量账实相符、账账相符,确保迎省考工作“万无一失”。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观念问题,走访中发现,个别贫困户还存在“自给自足”和“等靠要”的意识,虽然心中也盼望脱贫致富,但是缺少致富的门路和敢闯敢干的决心;二是老弱病残多,产业支撑、扶持基金少。
二、培训地点:县委党校
三、参会人员:全县48个贫困村第一书记;各乡(镇)分管脱贫攻坚工作副乡(镇)长和具体从事脱贫攻坚档案专干;22个扶贫专项部门分管领导和档案工作人员。
四、会议主题:脱贫攻坚档案业务培训
五、会议议程:
会议由县档案局副局长江茂瑛主持。
(一)县档案局局长通报全县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现状及下步工作要求
(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讲话
(三)开展脱贫攻坚档案业务培训
1、精准扶贫数据资料及具体内容讲解(主讲: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2、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办法和整档规则(主讲:县档案局副局长)
六、工作分工
(一)会场准备、会议材料、人员通知及联系宣传报道由县档案局负责。
一、脱贫攻坚工程评价
(一)农民人均收入得到显著增加。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9118元,是2008年的1.24倍。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53∶1,是全国最小的省份之一。
(二)贫困户、经济薄弱村脱贫状况良好。截至2010年,全省449.62万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中有362.38万人实现脱贫,脱贫率达80.6%; 2010年全省投入各类帮扶资金18.5亿元,帮助35万贫困农户落实了帮扶措施,123.83万人实现脱贫,苏中地区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苏北地区2011年底基本实现脱贫目标,提前一年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经济薄弱村方面,通过产业带动、整村推进、集体经营(资源承包、资产承包)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脱贫效果。1011个省定经济薄弱村中有604个村基本实现脱贫目标。
(三)各项脱贫措施富有成效。
1.产业化开发。通过产业化开发带动贫困户就业与增收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高效农业(包括大棚种植和畜禽养殖)项目的推进,各地将脱贫产业项目与培植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相结合,建立贫困户脱贫长效机制;二是通过标准厂房的建设,获取资金收益,并直接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三是通过发展“三来一加”等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以沭阳县的“安阳工艺”为例,该公司已经在胡集、塘沟、十字等8个乡镇、社区设立28个加工点。每个加工点月均产值近百万元,可以带动农户月增收10万元。
2.村集体经济培育。壮大村集体经济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定向投资回馈收益。例如滨海县在正红小额贷款公司注资450万元,通过委托理财,每年向滨海县45个省定经济薄弱村回馈收益1万元。二是通过集体经营的方式获得盈利,主要包括农田、水域等资源的承包,固定资产租赁等。三是建设标准厂房出租的租金。
3.小额贷款与资金互助提供金融支持。通过扶贫小额贷款和扶贫互助资金会的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的资金困难。以沭阳县万匹乡扶贫发展互助资金会为例,该资金互助组织现有入股会员462户,互助资金134万元,其中上级财政补助15万元,会员入股119万元(其中306户贫困户入股资金27.8万元),农户借款132万元,借款农户316户,共有138户建档立卡户因此而脱贫。
4.提供社会帮扶服务。一是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与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二是妇联采取的针对妇女儿童的帮扶。除此以外,各地也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对其他弱势群体开展了各式各样的社会帮扶。
5.劳动力培训。一是针对贫困地区的劳动力转移培训;二是发展高效农业的技术培训;三是结合“三来一加”等项目的技能培训。以沭阳县为例,该县出台了《沭阳县农村贫困劳动力培训转移工作实施意见》,择优确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承担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任务,实行划片到乡、包干到校、责任到人,乡镇与培训学校“捆绑式”考核,建立乡镇贫困劳动力培训目标保证金制度;以短期实用职业技能培训、就地办班和进县经济开发区企业就业为主,受培训农民的就业率达97%。
6.农村社会救助与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体现在农村低保制度、农村五保供养、新农合制度、新农保制度覆盖率的提高和临时性求助的增加等,为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网络,使得贫困户暂时脱离了贫困。以新沂市为例,全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万8千多户,3万7千多人,补偿标准为210元/月;农村五保户4667人,集中供养每人每年补助38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2300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脱贫攻坚工程在提高农户收入、壮大村集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脱贫与返贫并存、边缘经济薄弱村现象日益显现、贫困户培训针对性不够强、小额信贷政策标准与需求存在差异、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来源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社保政策体系对贫困户的特殊政策不完善、扶贫主体单一“等、靠、要”现象突出等。
二、“十二五”扶贫新思路
脱贫攻坚工程实施以来,江苏省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效果,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贫困的标准逐步由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变化,这就需要调整扶贫观念,采取新的扶贫策略,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扶贫。
(一)从绝对贫困到相对贫困。江苏省贫困地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不再是温饱问题,而是转变成农民持续增收难以及相对收入扩大的问题,这就需要扶贫视角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变。扶贫的最终目的不仅是要让贫困群体脱离贫困陷阱,而是要实现全面小康的目标。因此扶贫对象也不仅仅要考虑绝对贫困户,而且还要考虑低收入者,即所谓的相对贫困群体。
(二)从开发式扶贫到发展式扶贫。江苏省脱贫攻坚项目采取开发式扶贫的策略,这对消除绝对贫困是十分必要的。在新时期,扶贫的重点从绝对贫困向相对贫困转化以后,新一轮的扶贫方式应转向发展式扶贫,主要有两层含义:一是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合理划分的基础上,对不同贫困农户采取不同发展策略,从而保证扶贫工作持续稳定的开展;二是在宏观上,对不同贫困类型,采取不同的扶贫模式,如苏北地区,可以采取以整村推进、产业带动等为主的开发式扶贫的模式,对于苏中以及苏南的点贫困问题,可以通过贫困农户单独能力建设与社会保障方面进行扶贫,从而保障扶贫工作高效与持续发展。
(三)从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各国反贫困经验表明,在扶贫的过程中,政府并非唯一的行动者,贫困人口、市场组织、民间组织等都是反贫困中不可或缺的行动主体。以政府为主导的多元反贫困主体组合,通过不同方式各自发挥自己的作用,多管齐下,使贫困现象得到显著改善。
新的扶贫模式应该由传统的政府主导向政府带动、其他组织辅助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模式转变。
(四)从外部推动到能力建设。政府扶贫措施的核心就是要建立扶贫的长效机制,使得贫困户能够脱离贫困陷阱。因此,在今后的扶贫工作中,应将重心从外部推动转变到能力建设中来,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培养贫困群体的劳动技能,使这部分群体获得持续发展的能力。
(五)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财政帮扶资金直接投入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有效带动了贫困户的脱贫。但过于依赖财政资金直接支持,使得脱贫主体的资金使用成本为零,容易造成资金使用的盲目性与低效率性。因此,新一轮扶贫工作开展,有必要合理规范使用财政资金,采取帮扶资金直接投入与金融支持相结合的办法。
(六)社会保障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脱贫攻坚项目只是针对于那些能够通过产业带动、能力培训、金融支持而脱贫的农村贫困群体。而对于那些没法通过上述途径脱贫的贫困户来说,则需要社会保障来解决其贫困问题。因此,在下一轮的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社会保障要与发展式扶贫相结合。
三、政策建议
江苏省实施的脱贫攻坚工程消除了绝对贫困。如何帮扶农村地区的低收入群众奔小康成为下一阶段扶贫的目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扶贫工作上要有新思路、新举措。总体来看,“十二五”期间要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改善其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要更加注重造血功能的培育,更加注重政策的协调配合,更加注重农村低收入群体发展能力的培养。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增加低收入群体的内在动力与活力。要强化县级责任,建立政府扶持以县为主、上级政府奖励相结合的扶贫新体制。
(一)实行贫困户分类管理。一是对于那些丧失劳动能力、残疾、无法自救的贫困人口,纳入最低生活、教育、卫生保障体系,实行救济式扶贫。二是对于那些缺乏技术、资金等资本、社会因素致贫的具有发展潜力贫困户,实行开发式扶贫,即加强贫困户的能力建设。不但扶持生产,更注重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发展能力的培养,坚持产业扶贫、智力扶贫、金融扶贫等有效做法。三是对贫困户进行合理划分基础上,确定选择开发式扶贫还是救济式扶贫方式,工作重心采取贫困村公共服务和培育贫困家庭的发展能力相结合的方法有效促进脱贫。
(二)划定相对贫困线。在相对贫困线的划定方面,国际上通常的做法是将收入少于平均收入的1/2或者1/3的社会成员视为相对贫困群体。从最近开展的“百村万户”的调查显示,灌南县农村人均收入低于4000元的户数占23.8%,人口占18.4%;新沂市农村人均收入在2500―3000元之间占15.4%,在3000―3500元之间占7.3%,约占23%的人群属于相对贫困群体;楚州区农民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占比为0.77%,2500―4000元占比为35.32%;海安农民人均收入4000元以下占比为4.15%,7000元以下占比为21.76%。建议相对贫困线的划定应该采用“绝对数额和相对比重相结合”的方式,经济薄弱地区以农民人均收入3500元为相对贫困线,其他地区以农村总人口的15%―20%的最低收入群体定义为贫困群体。
(三)大力发展小额信贷和资金互助合作社,加强金融支持的扶贫力度。一是提高扶贫贷款发放的额度。对于大户贷款的额度,从原来的5万元提至8―10万元,不断增强大户的带动性,但要严格控制比例,大户带动额度不应超过25%;对于贫困户,将原来最高的贷款额度从1万元提至2万元。二是资金互助合作社在资金筹集上,上级财政适当增加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启动资金;在运营管理上,要保证资金互助合作社的封闭性,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并加强自身的风险管理。
(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健全社会救助网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主要通过实行教育救助、提高医疗救助标准、临时救助与农业保险相结合等方式;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可采取适当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对低收入户参加农村养老保险等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的办法。
(五)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多年来,虽然我省不断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力度,但由于多方原因,我省农村尤其是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仍较滞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农村发展的瓶颈因素之一。随着帮扶工作进入新阶段,可考虑将“治本”措施放到相对优先的位置。通过帮扶政策资金与相关用于“三农”政策资金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资金合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那些经济薄弱村,政策力度可以更大些。从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其收入提高。
(六)继续推进开发式扶贫项目。一是开发式扶贫应与地方产业相结合,并扶持低收入农民的生产经营融入农民合作社等组织化体系之中。二是开发式扶贫项目应采用体现规模效应的发展模式。
(七)积极开展“参与式”培训,与项目相结合。为了进一步提升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一是注重参与式培训,强调“从干中学”;二是注重与产业相结合,突出“产业带动”;三是针对贫困妇女等特殊群体开展扶贫培训。
一、任务目标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对扶贫工作重点村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情况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组建群众文化团队,开展系列文化惠民活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创作生产一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主题文艺作品。实现省定贫困村文化惠民活动“一村一年一场戏”全覆盖。培育文旅融合样板村,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推动特产销售,举办乡村旅游节庆活动,撬动乡村旅游大市场,加大促进旅游扶贫村、具备旅游资源和开发条件的区脱贫迁建村、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负责人培训力度,以乡村旅游发展助推脱贫攻坚。
二、时间安排
全面梳理文化旅游扶贫任务,倒排工期,强力推进。3月底前,对各科室、各乡镇(街区)扶贫攻坚以来工作成效进行自查评估;4月中旬配合市文旅局完成第三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全面摸清旅游扶贫发展现状和底数;4月中旬前做好迎接市局委托第三方对扶贫脱贫攻坚成效验收的准备;5月中旬前根据自查情况和市局反馈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查缺补漏,举一反三,建立台账,补短板、强弱项,根据自查评估情况进行整改提升;6月中旬前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7月底前,全面做好迎接市扶贫办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开展文化惠民工程
一是加强贫困乡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核查扶贫工作重点村文化活动室在硬件建设、服务内容、活动开展、开放时间等方面是否符合省、市脱贫攻坚标准与要求,充分发挥服务效能。积极推进县图书馆、文化馆建设,在有条件的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化活动室)建设服务点,今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县、运转规范、服务有效的基层图书馆、文化馆服务网络体系。继续实施儒学讲堂标准化建设工程,在有条件的省市扶贫工作重点村,建设标准化儒学讲堂。推进农村书屋改革创新。
二是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将“戏曲进乡村”演出向省定贫困村倾斜,优选国家艺术基金扶持项目、精品剧目、扶贫小戏等具有浓郁地方特色、反映农村生产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节目,采取连片演出、小分队演出等多种演出形式,提升演出效果,让广大村民在家门口就享受到文化大餐。
三是加大艺术作品创作力度。运用文艺形式讲好脱贫故事,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营造脱贫攻坚全面收官浓厚氛围。加快创作生产乡村振兴题材重点剧目,争取年内完成剧本创作。加强农村现实题材艺术创作,督导更多优秀剧目早日立上舞台。继续开展非遗扶贫培训和文创产品宣传推广工作。
四是加强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区迁建社区全部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成为区脱贫迁建公共服务综合平台。
(二)是全面完成广电精准扶贫工作
实现广播电视无线信号“户户通”,在原有三个发射基站的基础上,再增设两个发射基站,力争6月份动工,7月份完成站点增补工作,确保无线数字电视信号全覆盖、户户通。
(三)实施乡村旅游产业扶贫工程
一是培育乡村旅游扶贫载体。采取景区带动、“公司+农户”、“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方式,支持乡村旅游合作社、涉旅企业等经营主体,带动A级景区和乡村旅游点周边的贫困户就业增收。指导有条件的旅游扶贫村、区脱贫迁建村挖掘周边旅游资源,充实旅游元素,完善旅游功能,培育文化旅游小镇、文旅融合样板村和创建A级旅游景区,以发展乡村旅游促进群众脱贫增收。
二是规范使用扶贫资金。进一步发挥旅游扶贫资金作用,增加贫困人口股息和分红。聘请第三方开展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并形成审计报告,根据审计情况立即督促问题整改。
三是实施旅游扶贫宣传推广工程。通过文化塑魂,旅游承载,推动产业融合,丰富旅游业态和项目,努力构建“旅游+文化+乡村”融合发展大格局。举办旅行社乡村游踩线活动。开展“助力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乡村文化旅游节系列活动,积极打造乡村文化旅游品牌。通过微信、微博、移动手机客户端和媒体专栏等方式,加大乡村旅游产品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好客网、齐鲁乡村旅游网等网络平台,深化与旅游电商合作,实现旅游扶贫村产品、项目的网上推广、网上营销。
(四)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活动
一是充分发挥全县文旅系统委派第一书记的作用。以建强支部为目标,加强派驻村班子建设,提高政治引领和脱贫致富能力,完善扶贫计划,实现精准扶贫。
二是继续做好帮扶村调研走访慰问工作。做好领导干部到联建村进行走访调研工作,深入了解、帮助解决联建村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在重要节假日,走访慰问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贫困户,帮助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困难。“七一”、“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组织各党支部到联建村走访慰问,慰问老党员和困难党员群众,开展扶贫主题党日和共建共驻活动。
四、政策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文化和旅游局扶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文化旅游扶贫工作。制定并印发《2020年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文化和旅游扶贫工作。局市场资源推广管理科负责做好旅游扶贫日常工作及调度。
二是强化资金投入。积极整合公共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产业、文化培训等各类资金,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特别是在村级文化活动室建设、基层文化活动设备购置、戏曲进乡村等必备文化阵地和服务方面,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旅游扶贫项目,推荐报送一批金融支持旅游扶贫重点项目,拓宽旅游扶贫项目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