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写出一篇令人眼前一亮的文章吗?我们特意为您整理了5篇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范文,相信会为您的写作带来帮助,发现更多的写作思路和灵感。
关键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问题探析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的讯速发展,项目管理也逐渐走向国际化,与世界惯例接轨,在管理中各项要求也都变得越来越严格。合同管理作为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重大作用,怎样科学合理地制定并且管理合同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目前,项目管理中需要认真研究、探讨的大多数是合同管理问题,作为项目管理中的焦点,如何制定与执行合同是项目管理的重点。本文主要以建设项目合同为例,对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
(一)合同是项目管理的核心
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只有签订相关的承发包合同才可以展开施工。一切项目管理工作的展开都是围绕合同进行的,合同规范了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责。所以,对于承包商和项目业主二者而言,合同都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合同管理维护和监控项目工程运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起着监督和引导的重大作用。当然,建设项目管理是包含在项目管理中的。
(二)合同是处理项目建设进行中各种纠纷的有效法律依据
建设项目工程有时是一项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在施工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争执和纠纷,这时就要依照合同中的相应处理规定进行索赔或反索赔等一系列的合理措施。所以,合同是项目管理中处理各种纠纷的法律依据,是项目管理中规避风险、提高经济利益的重要手段和法律保障,也是迎合国际竞争、与国际接轨的需求。
(三)合同管理是义务、权利的归向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合同非常重要,它需要明确承包商和项目主双方基本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工程明确的质量标准和支付工程进款度,减少双方的责任风险,这样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完美竣工。合同是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法律基础,是工程顺利进行不可缺少的重要法律依据,更是项目定期完成的前提条件。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的建立,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必要条件,二者是共生共存的关系。合同管理贯穿于项目实施的整个过程和各个方面,同时也起着总控制和保证的作用,缺少合同意识将会影响项目的整体目标。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形成系统的基础,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也没办法进行,同时合同管理对施工效率和实现项目目标都起着巨大的推进作用,所以说二者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二、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合同内容不够严谨
合同管理不是单独的个体,它有一定的综合性,包括合同内容、合同分析、合同制定、实施等多方面。合同内容不严谨一般表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文字内容上不够严谨,这很严重地影响了合同的签订实施。中国文字可谓“博大精深”,一旦词语使用不当,很容易造成误解和歧义,进而引起争执,破坏合同原本的意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在文字的使用上一定要明确,以免影响合同的顺利进行。其次,主合同和从合同的配合也要重视,只有从合同没有单独的主合同是不成立的,所以从合同的使用一定要以主合同为基础,否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二)合同双方缺乏法律意识
合同的管理虽然越来越重要,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法律意识薄弱,不能很好地运用合同,主要表现在合同文本混乱、有些合同不够公正、索赔工作艰难、承包人利用他人名义违法签订合同等。这些都是合同管理中经常出现的问题,这样必然导致日后纠纷,给双方均带来不便或损失。缺乏法律意识签订的合同,不但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时反而会将自己置于危机中。例如,现在很多公司职员根本不了解合同的内容,只是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能,这必然给以后的工作带来麻烦。
(三)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现在的社会,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的归口、分级、授权管理机制有待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混乱,管理状态分散,应该执行的制度不执行,很多手续被忽视,没有合理的、有秩序的审查和评估步骤,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严重不足,使我国的合同管理目前处于一种分散的状态,这很不利于日后的发展。
(四)没有严格的合同交底
合同签订后的交底工作没有得到相应的重视,导致日后合同在实行过程中因为合同的不严格交底使合同双方产生分歧,或者是负责合同部门的上下级衔接关系没有到位,给以后合同的顺利进行带来障碍。
(五)索赔意识薄弱
索赔是合同管理的焦点,善于索赔可以在很大限度上减少损失和打击违法行为,但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当事人往往对索赔这个词语非常反感,索赔意识极其薄弱,经常会在索赔方面产生争执和歧义,索赔工作很难实现,这是因为他们没能有效地利用索赔这个工具。索赔是维护合同双方利益的一种正当的维权方式,它可以保护自己、维护合法权益、减少损失,它不是针对其中一方,而是双方面的。
三、提高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水平的建议
(一)严密制定合同条款,规范合同文本
在制定合同条款时,避免词语的不恰当使用,要条理清晰,严格依法制定有效、明确的合同内容,制定条款要公正合理、职责分明、严谨且易于执行,同时保证合同履行的规范化。
(二)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各行业的政府机构应大力宣传号召合同管理方面的法律学习,普遍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虽然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发展带动了一部分人法律意识的强化,但由于传统经济观念的根深蒂固,大多数人的合同法律意识还有待加强。很多企业的损失都是在合同管理中因法律意识薄弱造成的,所以增强法律意识是完善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也从根本上避免了可能引起的合同纠纷,减少了由此带来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构建合同管理组织,重视合同体系建设,引进专业合同管理人才
合同管理是一项涉及多方面、复杂的工作,只有专业性很强的优秀人才才能胜任,它涉及经济、预算、法律等方面,现在这样的专业人才不多,所以引进培养优秀的人才、建立专业的合同管理组织是解决合同管理问题的良策。想要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就要有完善的管理系统和良好的规章制度。
(四)严格进行合同交底
很多人只注重合同的签订,其实合同交底也是非常重要的。应该先由公司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向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合同管理人进行合同交底,全面报告合同的所有相关事宜,再由项目负责人向项目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依次进行。忽视或不重视合同签订后的交底会导致合同的签订和实行之间产生脱节,造成一定的麻烦或经济损失。
(五)提高索赔意识
一定的索赔意识将会减少企业或个人的风险和损失,对合同的进展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所以提高人们的索赔意识也是合同管理中需要注意的。
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随着项目管理理论探索和实践经验的积累,合同管理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也将项目管理的理论探索和实际运用推向了另一个高度。
参考文献:
[1]刘圆圆.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见问题的分析[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2(04).
[2]庄宙.浅谈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问题[D].山东大学,2008.
关键词: 建设工程;施工;索赔
中图分类号:TU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17-0081-02
0 引言
近年来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制建设工作也在不断的健全完善,这样的制度背景也催生了理赔制度的建立。建筑施工行业属于事故多发的行业。工程施工索赔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环,是推动建筑企业改革,更好的适应目前建筑市场法律制度发展情况,此外完善的索赔制度也是国内建筑行业同国际建筑市场接轨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随着大型建筑工程的不断增多,建设项目的风险也越来越高,其涉及项目资金投入通常很高,建筑项目甲乙双方在制定和签署项目合同时,都必须将建设项目的潜在风险以文字的形式写在合同中,以控制或转移项目风险,对于项目的甲乙双方而言,完善的风险管理工作以及科学的索赔管理制度也是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内容。所以如何提高建设工程施工索赔水平已经成为不得不重视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1 工程施工索赔的含义和特点
1.1 工程施工索赔的主要含义 工程索赔主要是在建设工程项目依据合同实施环节,由于合同一方无法按合同中的相关要求履行必要的义务,并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损失一方可以提出赔偿要求。在建筑领域索赔具备很强的法律属性,主要规定了业主与承包商相互索赔,建设工程施工索赔首先应该建立在相关法律规范基础上,同时并且签署在合同规定之中,正当的索赔能够得到国家相关法律的有效保护。建设工程施工索赔通常都是伴随项目风险而产生的有效的补偿措施。
1.2 施工索赔的基本特点 工程索赔的前提和适用条件都需要首先写入合同,并得到双方的认可, 施工索赔从形式方面来说主要包括费用索赔以及工期索赔。其中,费用索赔作为工程施工索赔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实现了索赔的基本目标,它是由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的一方,向合同中的另一方提出对己方支出的补偿,以避免承担对方错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同时有效的保障自身利益。索赔费用会对项目承办方和业主方的盈亏带来直接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建设工程的施工成本,费用索赔特点较为鲜明。首先,费用索赔具有双向性的特点,其次,费用索赔又有明显的单一性。
2 工程施工索赔的必要性
2.1 工程施工索赔是维护施工企业切身利益的重要途径 随着近年来国内建设工程施工的增多,许多工程施工企业都面临业务量严重下滑的现象,目前的工程承包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建筑行业竞争也更为激烈。在工程施工项目承包中业主通常都处于较为主动的地位,不仅会在招标中尽量压低施工报价,甚至还会在项目承包合同中添加一些不平等的条件,进一步的压低了施工企业的利润空间。这就要求工程施工企业能够合理的运用施工索赔途径,保证企业的经营效益。
2.2 索赔能够完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提升项目管理能力 项目施工合同是业主与项目承包人之间为了顺利规范的完成工程所商定和签署的协议,项目合同能够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索赔条款作为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同项目合同管理有着密切的关系。项目合同是执行索赔的法律依据,合同的有效执行是开展索赔工作前提条件,完善的合同管理保障索赔工作施行的基础。索赔成功与否,能够直接的反映出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完善索赔管理工作也可以有效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3 工程施工索赔的主要原因
3.1 工程设计方面 在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中,很容易出现设计问题。例如设计的施工方案无法适用于施工现场实际地质环境、设计方案表达不规范,对设备名称、材料选型、产品规格描述混乱等诸多方面的问题,都会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造成严重的影响。从而使得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费用出现较大的波动,可能会造成工期拖延、材料费用超支等方面的索赔。
3.2 意外风险以及不可抗力索赔 在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如果突发自然灾害,或者在项目建设施工时突然遭遇流沙泥、地质结构失稳、溶洞地质、地基沉陷以及考古文物或构筑物等等,都会对工程施工造价与工期造成显著的影响。
3.3 不按规定履行项目施工合同 在建设项目合同实际的履行过程中,经常会由于双方的意见分歧,或者施工方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逃避履行合同的义务。随着国内建设工程项目承包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在项目招标过程中,许多项目承包商通常会压低竞标价格,在建设施工中采取偷工减料的方式实现盈利。因此在项目施工时,或多或少的会出现由于低标价恶性竞争引起建筑施工纠纷,进而可能导致建设工程项目无法保质保量的按期交付使用,同时引发项目资金垫支、工程款项拖欠、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等多种建设项目纠纷和建设施工索赔。
4 改善我国施工企业索赔能力的基本策略
4.1 加强对于施工索赔工作的重视程度 索赔作为一种经济补偿形式,是保障企业自身利益的一种正当形式,遵守合同是业主方以及施工方都必须遵循的义务。工程施工索赔,也是履行项目合同的一种形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企业通常会在完善施工技术管理的基础上,同时注重索赔管理,进而为企业创造更大经济利润,通过正当合理的索赔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
4.2 加强索赔业务能力的培养,不断积累索赔工作的经验 索赔作为一项系统性很强的综合性工作,通常会涉及施工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制度、工程造价控制等诸多方面的信息。施工企业必须注重对于索赔制度和索赔方法的学习,熟悉索赔的主要类型、索赔时限、索赔程序、索赔依据和证据和索赔金额计算等方面的知识。在实际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应该设置专门的索赔管理部门,负责企业下属各个工程施工项目中涉及的索赔问题,并统一进行管理和指导索赔工作。此外,施工企业同时也应该加强对国内外索赔领域经典案例的分析总结工作。
4.3 重视施工索赔证据的收集 索赔依据是否合理,索赔证据收集是否齐全,都会对最终的索赔结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企业应该认真整理项目招标文件、施工技术规范、设计图纸,以及与业主之间签订的项目施工合同等文件,作为今后可能面对的索赔问题的法律依据;同时还应该收集和整理业主对于项目施工进度安排的批复、业主制定的变更文件和指令、同监理或业主之间的往来通信资料,以及项目会议记录等证据,为可能面临的索赔纠纷积累法律证据。
5 结论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项目施工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建设项目经济收益,在很大的程度上要取决于施工承包商是否在项目合同规定的工期内,保障质量的完成了施工任务,减少项目施工过程的索赔。此外,建设工程索赔工作的完善也有利于提高我国建设施工企业的管理水平,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参考文献:
[1]顾连斌,张振豫,鲁远才.工程索赔方法浅议[J].科技与企业,2011(09).
[关键词]建筑工程 项目合同管理 对策
中图分类号:D035.32 文献标识码:D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34009701
引言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契约经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合同,合同管理已成为建筑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当前,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体制己经建立,但是对合同管理的重视不够,导致合同管理粗放。特别是一些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由于这项工作的薄弱,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能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然影响其经济效益,有的甚至给企业造成相当大的损失,这是建筑企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下面笔者探讨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问题与对策。
一、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业主和承包商不能正视彼此的关系,造成对合同管理的错误认识,一个项目的最终目标是要把项目成功的做好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为了这个目标,通过合同的联系而走到一块的,虽然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中,他们都还有着各自的利益考虑但他们最终利益的实现都是以这个目标的实现为条件的。所以双方在制定和履行合同时,都应该是抱着合作而不是敌对的态度。可目前好多业主和承包商还做不到这一点。
2、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确立了当事人双方对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双方的经济法律关系,也是双方实施工程管理,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法律依据。合法、有效的合同,有利于当事人认真履行,同时还可以有效地预防纠纷的发生。即使发生纠纷,当事人也可发请求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依据合同条款保护其合法权益。合同风险是合同实施中环境、组织、技术、管理、业主信誉等情况发生变化导致承包商经营失利而遭受的损失。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慎重分析研究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尽量避免承担风险的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都可以有效地防范工程承包中法律风险的发生。
3、专业人才缺乏
对于我们这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人们的法制意识与合同意识是极为淡漠的,在我国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4、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
在工程中相关的合同有几十份、几百份,甚至几千份,它们之间有复杂的关系合同的文件多,包括合同条件、协议书,投标书,图纸、规范、工程量表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复杂;然而一些建没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5、合同的履约情况差,索赔难度大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而建筑市场的过度竞争、不平等合同条件等问题,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再加上承包商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合同的效用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索赔难以进行
二、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1、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建设工程合同法律法规
完善和健全法律法规是确保建筑市场正常运行的首要前提,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基础依据。制定从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工程交工验收全过程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将工程建设整个过程纳入法制轨道进行规范和管理,对于规范建筑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增强各方主体的法制观念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建筑市场中的信用缺失、合同履约率等问题要及时进行研究和探索制度创新,制定新的更规范的法律法规矫正市场运行中的种种偏差,遏制消极因素,规范各方行为同时对不断出现的新问题要制定相应的更具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创造更好的宏观环境。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并善加利用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定期工作报送制度。这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处,使合同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履行的动态,对发生的各种状况作出决策。二是建立合同交底制度。这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其他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阐明合同主要内容。此外,还应该将相关事件的责任分工到组,使他们明确自身工作范围和责任,尽心尽职地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其他方面,共同实施合同管理。三是建立补充合同制度。与工程重大变更相关的事件,如项目的任务范围、合同价款、标准范围,必须估算该重大变更对工程成本、进度的影响,及时通过双方谈判协调签订补充协议。
3、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核心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做法:(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通过以上努力,使其在岗位成才,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3)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4、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随着现代工程建设项目规模的不断扩大,工程信息量也不断扩大,信息交流的频率与速度也在增加,相应的工程管理对信息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管理给工程项目管理提供了一种先进的管理手段。合同在签订、履行乃至终结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信息资源,这些信息资源既是现有合同的总结,又为今后的合同管理提供宝贵的经验资料。加强合同实施过程的信息管理,必须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建立项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有关信息进行链接,做到资源共享,加快信息的流速,降低项目管理费用,二是加强对项目参与方的信息管理,信息发出的内容和时间应有对方的签字,要及时处理对方信息的流入。
5、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是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工程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对工程索赔认识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赔所需的意识和动力。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合同管理索赔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不仅有利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业尽快适应国际工程建设规范,提高企业未来的生存能力。
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迅速发展,并逐渐与国际建筑业接轨,企业必将合同管理工作作为重要的管理内容来抓,因此须加大对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以使企业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这样才能捉高建筑业的整体素质和对外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宋家琦.浅议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合同管理[J].山西科技.2005(4)
关键词:工程项目,风险管理,主要问题,防范措施
一、工程项目风险管理的特点
(一)具体的工程项目风险具有特殊性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尽管有一些通用的方法,如概率分析方法、模拟方法、专家咨询法等。但一经要研究具体项目的风险,则必须与该项目的特点相联系,例如项目复杂性、系统性、规模、新颖性、工艺程度等以及项目的类型、项目所在的领域、项目所处的地域。
(二)风险管理很大程度依赖于管理者的经验
在整个风险管理过程中,人的因素影响很大,如人的认识程度、人的精神、创造力。所以风险管理中要注意专家经验和教训的调查分析,这不仅包括他们对风险范围、规律的认识,而且包括对风险的处理方法、工作程序和思维方式,并在此基础上系统化、信息化、知识化,用于对新项目的决策支持。
(三)风险管理在项目管理中是一种高层次的综合性管理工作
它涉及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的各个阶段和各个方面,涉及项目管理的各个子系统,所以它必须与合同管理、成本管理、工期管理、质量管理联成一体。
(四)风险因素不可能被全面消灭
风险管理的目的,并不是消灭风险,在工程项目中大多数风险是不可能由项目管理者消灭或排除的,而是在于有准备地、理性地进行项目实施,减少风险的损失。
二、工程项目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项目管理基本内涵认识模糊
项目经理部应该不是固定建制的,而是一次性的、临时组织机构。目前体制表现出的问题是:项目经理部可以购置固定资产;在工程结算时不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项目部购置的固定资产的残值不评估,而是随意调拨价值取向不明,不能形成一个项目一核算。
(二)项目经理不到位
我国现在好多企业在招标时都拿一级项目经理的资质证进行招投标。可是工程拿下来后,并不是这个项目经理去干,而是别的项目经理去干,往往建设单位在招投标这前,项目经理既是优秀项目经理,又是一级项目经理,但是在干活的时候,人不到位,这是当前存在的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三)责权利不统一
很多企业项目经理的责任、权利方面规定的比较明确,可是在项目经理的利益方面却比较含糊,有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由于在责权方面不够统一、不够明确,在企业,虽然都愿意干项目经理,但造成两种不良现象发生:一是项目经理吃“大锅饭”,反正工程一到手,就干几年,干好、干坏与自己的直接利益关系不大,另一种是不顾企业的经济效益如何,借当项目经理,抓住时机“捞一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管理关系不清
管理关系不清,“以包代管”和越权争利现象时有发生。好多施工企业把项目管理搞成了承包。我给你多少钱,或交多少管理费就行了,企业不去管不去问,最后出现了不少问题,甚至个别项目经理违法乱纪,走到犯罪道路上去。所以现在好多人对项目管理体制改革有怀疑。什么原因?其实问题不在于项目管理本身,而是由于实施过程中没有能够把握项目管理内涵,没有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而造成的。
三、工程施工项目风险的防范
(一)以施工合同为基础的索赔
1、索赔的法律依据
施工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对建筑企业来说是一种保护自己,维护自己正当权益,避权利免损失,增加利润的手段。虽然我国在培育和发展建筑市场中还存在有关法规不够健全、不够严密的问题,但客观上还是有一定条件的。《民法通则》、《合同法》以及《全民所有制建筑安装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等都有涉及工程索赔的条款,可以作为推行工程索赔的法律依据。
2、索赔的证据种类
投标文件、会议纪要、来往信函、指令或通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的各种记录、工程照片、气象资料、各种验收报告、有关原始凭证、国家的相关规定及有效信息等。论文大全。
(二)以《合同法》286条及其司法解释为依据的维权
1999年颁布实施的《合同法》第286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合同法》286条及其司法解释对于建筑企业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言,不啻为“一把尚方宝剑”。
(三)防范违法工程的风险
我国《建筑法》规定,允许建筑施工的工程项目应具备以下:①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条件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等。否则,即属,违法工程。
(四)防范“烂尾楼”工程的风险
“烂尾楼”工程的风险在于工程款不能回收,停、窝工损失。防止风险发生的途径,不承诺垫资,履约保证金只得不到赔偿能出具保函,一旦拖欠进度款,即向其发出限期催款函,如仍不,则果断停工,除非业主支付或提供了充分适当的担保,方可继续施工。
(五)防范项目法人的风险
有一种“发包人”,为了规避可能承担的责任而设立,这种项目法律特征是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资格人合作可能出现的风险是建筑企业的工程款难以收回。论文大全。
(六)防范垫资工程的风险
建设市场的不规范使得垫资施工成为司空见惯的事,虽然国家是明文禁止,但禁而不止。而垫资行为一旦发生,收不回款项的风险则如影相随。该风险的规避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①要求业主请第三方提供充分、适当的担保(如银行保函、抵押等)。论文大全。②风险转移人材料商和分包商。
(七)防范材料和劳务分包的风险
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材料数量的确认必然以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项目公章或建筑企业公章的收货单为准,否则不能作为材料商供应材料的依据
为避免因劳务或其他零星工程分包而承担不必要的风险,分包合同一定要与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签订,即使有合同细节尚未落实而需先进场,也应先签订一个非常简单扼要的协议,表明分包单位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总之,只要我们针对出现的风险及时研究对策,借鉴和总结各种不同经验,并提出治理措施,同时与国家政策紧密相联,做到合法、合理、合情并举,工程项目企业无论遇到何种风险,都能将风险化解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点。
主要参考文献
【2】张锦泉 工程施工项目的风险管理及防范措施探讨 广东科技,2008(6)192-193.
【3】蒋 浩 何兴军 工程建设项目中的风险管理分析 工程建设与管理2008(5)203-205.
【4】张连国 工程项目风险管理方法及应用研究 现代商业,2008(9)98-99.
关键词:火电工程;合同管理;研究
火电工程项目合同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通过合同管理,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作为相关管理人员,要全面掌握合同管理方式,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重视度,从而制定更加高效的合同管理方案,以提高火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率。
1 火电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作用
1.1 合同管理在火电工程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火电工程的管理也需依据已经制定的规章进行有效的监控,签署的项目合同可作为项目开展的重要依据和参照标准。施工方需将所有的管理手段渗透到工程的各环节当中,主要包括承包项目的具体内容、款项、质量标准及工期等内容,上述规定均以合同签署作为前提。合同在整个火电项目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合同双方均需依照合同约定实施各项工作内容,履行自身的权责,按照既定的管理标准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关键作用。可见合同可作为整个项目从规划、实施到验收的重要法律依据[1]。
1.2 合同管理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法律保障
工程合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对承包方与发包方的权责进行明确。在合同持续期间,承包方需结合图纸要求对施工区域进行全面的检查,结合确定的设计图纸开展具体的施工,保证工程的安全性,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内容,最终向发包方提供达到既定质量要求的工程产品。发包方也需按照既定的时间要求向承包方支付阶段性的资金,并按时对工程进行验收,并完成尾款的清算工作。合同所约定的双方权责均是对双方行为的规范,合同双方需严格依据约定执行,并从法律角度对双方的经济利益做出有效的保障。
1.3 合同管理是处理项目纠纷的法律依据
实施项目建设时,发包与承包商需基于自身的角度进行协商,能够结合约定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但在此期间也会产生各类问题,此时合同便可发挥重要的功能。其可作为标准的法律依据,因此双方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2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2.1 合同订立阶段
订立合同时,需加强对其形式的科学管理,重点对设计和采购等环节进行管控,运用科学的手段合理压缩工期,及时降低市场风险,尤其重视合同的起草和审查等方面的工作,选择适合的地点进行谈判,并提供充分的论据说服对方。此外在起草合同时还需注意保持合同的法律效力,集思广益完成合同的制定,充分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尽量规避风险,以创新思维对合同内容进行不断的完善。
2.2 合同执行阶段依据合同执行项目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和人员
需进行交底工作。对外交底便是对合同第三方进行交底工作。交底工作的实施效果可对合同的执行产生直接影响。履行合同和对过程进行监控期间,需格外重视对信息的管控,重点对来往的合同文本进行及时和妥善的处理,避免执行合同期间发生歧义。相关方需保持密切的沟通联系,还需建立科学的文本管理机制。如果合同需变更或者索赔,则赔偿的原则便需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准备充分的索赔证据,并标明人工和材料价格变化的具体计算方式[2]。
2.3 合同决策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制定更有效的策略和规划,需全面掌握合作方所具有的设备、技术、管理能力、营业额及经营规模等信息,为顺利实现合同约定的目标提供保障前提。在双方协商合同的具体款项内容时,需严格依据市场条件确定,结合以往的经验对后续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估,从而保证合同能够使双方利益达到最高水平。此外还需掌握合作方的财务情况,直接体现出其真实的经营情况,更需准确预估其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定期开展合同的总结,以管理失误作为教训,避免此后再发生类似的情况。
3 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有效策略
3.1 合同监督管理
合同双方需形成科学的评审体系,尽量降低发生法律风险的几率,及时确定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足,对合同的落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进,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并对各工程小组进行指导和解释,并在工程实施期间进行科学的管理。更为重视合同的有序管理,降低索赔的可能性,施工索赔涉及到经济、合同控制等多个法律学科,需意识到劳务合同是项目开展全过程均需依据的重要标准,结合国家的政策严禁将工程主体分包,此外还需积极挖掘社会的资源参与项目的实施。
3.2 合同进度管理
该方面需有效渗透到工程准备、实施和核验等各个环节,部分项目还具有隐秘性较强的重要验收部分,在对进度进行科学控制期间,合同管理相关人员需结合具体的情况对项目的实施周期和具体的进展进行检查。在项目开展前的准备阶段签署合同,合同双方需对工程时间及关键部分进行确定,承包方还需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保证工程能够达到预期的质量要求。合同管理人员需结合合同规定对值班及现场人员进行监督,并对技术人员开展系统培训,重点传授工程所需使用的技术知识。在工程的实施期间,管理者也需实时了解工程的进展情况,明确实际情况与计划的差异,并及时与工区等负责人进行协商,分析问题的根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进入竣工环节,合同管理者还需督促承包方准备好竣工所需的各类文件材料,依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展合同的核查,圆满完成决算工作环节[3]。
3.3 合同质量管理
质量控制所涉及到的内容较多,如果某个环节出现问题,便会直接影响到整个工程质量的水平。合同管理人员需在工程准备期间,与承包方协商确定合同规定的图纸及质量水平等内容。如火电工程中的物资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便需与承包方确定物资的具体类型、单价、运输方式等,并在具体实施期间与现场管理者共同检验,保证项目质量达到预期要求。正式实施项目前,合同管理者还需确定承包方提供施工的具体规划内容、技术及安全等方面的措施等,并将上述内容作为合同的附加内容,为工程具体实施提供参考依据。具体施工时,管理者还需与现场管理人员共同对每个环节的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3.4 合同成本管理
对合同成本进行控制,是与承包商达成一致意见,在合同规定的成本范围内完成项目的实施,此外还需承担质保责任。通常招标合同价款均以最终中标价确定。对于非招标工程项目,合同价款是承包方确定并通过核验的预算价格,因此合同成本便在整个项目中发挥较为关键的作用。在项目的准备阶段,合同管理人员需与承包方负责人再次确定工程的实施方案及进度规划。通过协商,工作人员便可就形成的偏差进行沟通解决,并保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善偏差。此外在项目实施期间,合同管理人员还需认识到现场是否发生设计图纸及合同约定需要调整的部分,严格控制项目的实施成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尽量压缩成本投入,实现合同成本管理工作的最大价值。
4 结论
总之,合同管理是企业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法宝”,作为新时期合同管理人员,要树立工程建设全过程合同管理理念,分阶段实行重点管理,进一步为火电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开展提供有效保证。
参考文献
[1]毛裕国.建筑工程项目风险与全面风险管理[J].冶金管理,2019,(21):96 ~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