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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道路运输;交通事故;3C4E;安全生产
1 引言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控制就是采取针对性的有效的对策措施,消除或控制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危险因素,从而预防事故发生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目的。目前,影响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危险因素尽管有人(主要是驾驶员)、车、道路环境和安全管理四大因素,但车、道路环境因素实际上可以通过企业的安全管理加以控制。因此,改善道路运输企业生产安全状况最重要的是企业要建立一个科学的交通运输事故控制与预防体系,采取一系列有力的、行之有效的措施控制和消除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驾驶员方面存在的不安全行为,而这一切决定于道路运输企业对安全管理的态度和安全管理水平。
2 建立科学的道路运输事故控制与预防体系
尽管通过运管部门的不断努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有了一定的基础,但相当一部分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管理人员不落实,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完善,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一些企业不知道企业安全管理应该管什么?怎么管?
在我国工程质量管理中,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而采取的“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即“三控制”(即3C)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有效地预防和避免了工程质量事故地发生。借用工程质量“三控制”的这种全过程控制的思想,根据企业生产事故发生三个阶段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工程技术对策、教育对策、法制对策和应急救援对策”(即4E对策),便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
从横向讲,整个事故控制和预防体系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事故前的控制预防工作,即采取一系列对策措施控制事故发生。第二部分是事故中的控制预防工作,即通过建立企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尽可能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第三部分是事故发生后,通过总结教训、提高认识、完善措施,通过对事故的处理达到预防控制事故的效果。纵向来讲,每个部分分别从安全管理、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术措施入手。
3 建立和健全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3.1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企业没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人员,就无从谈企业安全管理。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颁发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已明确将道路运输列为高危行业。因此,作为高危行业的道路运输企业,一定要根据《交通汽车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如安全处、科、股),并配备相对稳定,责任心强,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能运用专业知识和规章制度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3.2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
根据国家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其他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经验,道路运输企业不仅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体系,而且每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要有科学完善的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规范企业员工行为的作用。
(1)进一步完善驾驶员管理制度。
应当包括驾驶员聘用制度、驾驶员行车安全管理制度等。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企业驾驶员档案建设,建立驾驶员电子信息库。
(2)行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运输企业应重点对安全管理人员、驾驶人员、维修人员、乘务人员、车辆安全技术检查人员等进行以业务和技术为主要内容的行车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行车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对企业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时间、具体内容、形式及方法、要达到的效果等做出明确的规定。
(3)严格车辆管理制度。
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管理,建立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对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及职责做出明确规定;严格车辆维修、检测,规定车辆维修、检测时间、机构、程序、内容等。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和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4)完善落实安全交底制度。
借鉴矿山、建筑危险行业成功经验建立安全生产交底制度。主要是在出车前和交接班,对行车途中恶劣天气、道路环境、危险路段、经营线路交通状况等影响行车安全并应注意的问题和措施,通过安全交代卡、提示牌、召开出车前班组会议或者通过电话、短信提醒等形式告知驾驶员。
(5)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安全奖惩制度。
目前,道路运输企业都制定了奖惩制度,但大多数存在奖惩不够合理的问题。企业应该根据具体的考核指标、考核方案,征集驾驶员的意见,根据自身企业的承受程度,确定最能激发员工积极性的奖金比例。例如可以施行
“721”工资,“7”即生产任务或管理任务工资,“2”为安全生产工资,“1”为安全教育培训工资。还可以实行安全积分奖金,通过设立各种考核指标转换为安全积分,用积分乘以单位积分奖金数,使其能够直观算出所得的奖金数额,调动各级各类人员的安全工作积极性,使得每个人的安全目标都和安全生产的总目标相结合。
(6)建立科学的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以道路运输企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逐级向下分解,使各级安全目标明确、具体,各方面关系协调、融洽,把企业的全体职工都科学地组织在目标体系内,使每个人(尤其是驾驶员)都明确自己在目标体系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通过每个人的积极努力来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7)强化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运输企业行车安全监督、检查应包括日常常规检查、安全重点检查、安全综合检查、节假日前检查等。
(8)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和发生重大、特大行车事故时应及时开会处理。
安全工作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文件、指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本单位近期内行车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措施,布置开展安全活动。
(9)建立完善安全活动制度,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组织安全活动(“安全活动日”、“安全活动月”)是企业进行全员安全意识教育、企业安全文化建设非常重要的形式。同时,通过组织安全活动还可以增进员工对企业的感情,增加企业的凝聚力。
(10)企业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运输企业应建立行车安全档案制度,包括基础资料档案、行车事故档案。目前,道路运输企业普遍存在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多数企业没有对安全档案管理的内容、人员、要求等作出规定,档案资料零散。
(11)事故应急管理和统计报告制度。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在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效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环境的危害,是控制事故的重要措施。
(12)安全经费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安全经费的提成、使用、审批制度。提取的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比例应符合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的《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客运企业按照营业收入0.5%、普通货运企业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1.5%提取;主要用于:预防事故及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防范、整改等方面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购置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用品费用;安全检查与评价费用;车辆安全状况检测及维护系统、工具附属安全设备费用;宣传、教育、培训及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费用;安全科技创新等的开支。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宣传学习要到位;管理制度要规范;制度执行要到位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客运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想让安全工作潜移默化地在员工和驾驶员心中生根发芽、客运站要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订,具体实效如何,关键看制度能否落实到位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汽车客运站安全管理是客运生产安全管理的源头。直接关系着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加强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是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工作,我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首先是宣传学习要到位。“客运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想让安全工作潜移默化地在员工和驾驶员心中生根发芽。除了日常的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之外,还要让安全文化深入人心。客运站可以利用黑板报、大屏幕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张帖标语、挂横幅、广播播放安全语、悬挂卡通警示图、车站小报的安全栏等多种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并利用每日的班前会时间,喊安全口号,学安全小常识,安排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等,使每一位员工心中安全明灯常亮,脑中安全弦常绷。
其次是管理制度要规范。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安全的保障和前提。客运站要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且要针对不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和充实制度。如:车站“五不出站”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酒精测试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内部治安制度、消防安全制度和恶劣天气叮嘱提醒等制度以及客流高峰期安全应急预案和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方案都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补充。力求目标明确,职责分明。
再次是制度执行要到位。安全管理制度一旦制订,具体实效如何,关键看制度能否落实到位。若是工作人员责任心、原则性不强,对待工作得过且过。那将会导致安全工作功亏一溃。我们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同月考核、季考评结合起来,同工资挂起钩来,力争严把“三”关。一是旅客进站关。车站利用封闭式管理的优势,在旅客的出入通道,进站口和大门口配备专人严查“三品”,把“三品”堵截在站外车下,确保“三品”不上车。二是车辆营运关。凡是每日营运车辆都无一例外地接受安全检查。从车辆的转向、制动、底盘、灯光的安检到驾驶员行车的各类营运证件是否齐全有效,从车辆消防器材的配备到做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都一一进行检查。检查不合格,不予以报班售票,不准车辆运营。三是出站复查关。车站源头管理最重要的关口——复查。每辆即将出站运营的车辆一定要在出站口进行最后的安全检查。站务员认真核对车辆安检合格单,三品检查记录,核定载客人数和实际乘车人员,进行检查记录和登记,并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明确责任后方可出站运营。这样不仅堵绝了车辆带病出站,超员出站。而且严格了“五不出站”制度,有力地保障了汽车客运站安全源头管理的系数。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安全组织机构健全。
2、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各科室负责人与各小组及一线员工层层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并严格执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各部门负责人对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对违反责任制的人员能够做到及时进行提醒、教育,对考核结果进行奖罚。
3、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情况
安全科安排专门人员坚持每天对各培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对教练员每天培训前车辆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根据培训现场情况,配备各类安全警示标志牌,
4、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办公室及教培处利用周例会及时传达了县运管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县冬季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对全校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企业规章制度、安全基本知识、应急救援预案学习等。
二、现场培训安全情况
日常培训当中教练员都能做好对培训车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填写车辆使用、维修和保养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立即进行维修。培训过程中,教练员都能做好随车指导,系好安全带,场内培训油门顶牢,让学员在安全区域等待,不在车上做与培训无关的事。
三、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个别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仍有不系安全带现象;2、车辆检查资料、记录不齐全;3、安全培训现场图片和文字资料不完备。4、部分灭火器临近过期。
四、采取的整改措施
为确保生产安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安全科对自查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及时的整改: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监管和整治,全力预防和减少群死群伤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实现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重点车辆道路交通事故明显减少,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
(一)清理排查阶段
1、加强重点车辆摸排。一是摸清底数。交警部门要立即对辖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检验、审验情况进行统计,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监管责任落实到辖区中队及民警。二是建立台帐。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要建立一车一档,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单位、企业、车辆、人员基本信息,重新核对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准确有效。三是落实情况。对于逾期未检验的重点车辆,要逐车排查车辆状态及未审验的原因。对于逾期未审验和未提交体检证明的驾驶人,要逐人查询驾驶证状态,核对联系方式是否有效,查明未检、未审原因,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提高工作针对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建立黑名单制度。一是交通运输、公安、教育、安全监管等部门联合出台市“营运车辆驾驶人黑名单制度”和“营运驾驶人退出制度”。二是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包括站场经营者,下同)、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道路运输质量信誉及源头治理档案,对存在不良记录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从业人员实施重点监管,对安装和使用GPS动态监控系统情况开展一次全面摸底排查。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强化校车管理。完成对校车使用单位、运营单位,专用校车、过渡时期的非专用校车以及校车驾驶人的排查摸底,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在月日之前申请办理相关营运手续、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和校车驾驶资格。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
4、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综合监管,督促各镇政府、办事处、管委及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责任单位:市安全监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
1、加强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的源头管理。一是全面落实重点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及驾驶人审验工作,对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严格把关。二是督促车辆所属单位落实专人负责大中型客货车检验、驾驶人审验工作及事故、违法、记分的清理工作,建立车辆技术档案和驾驶人管理档案。三是每月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清查,对未及时清理交通违法记分,逾期未审验、换证,机动车临近检验期限以及逾期未检重点车辆,要通过交通安全信息平台发送手机短信、书面通知等方式督促重点车辆驾驶人参加审验、换证、清理交通违法记分,对逾期未审验、换证的,要书面告知运输企业,使客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100%,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检验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2、强化路面管控。一是加大对重点车辆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把检查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人驾驶资格情况作为路面执勤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发现存在机动车逾期未检验,安全状况不符合标准,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换证的,要严格依法处罚,并抄告机动车登记地和发证地车辆管理所。对发现轮胎花纹深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按照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责令驾驶人消除违法状态。二是每月根据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采集的监控记录资料,依法查处超速、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3、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的从业资格监管。一是规范客货运驾驶人职业准入关。对客运、货运尤其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驾驶人的资质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经整改仍不达标的,要责令停业整顿;经停业整顿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要取消其营运资质。二是强化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组织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三是对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二客一危”车辆(即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要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四是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诚信考核,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调离驾驶人工作岗位。五是严格落实客货运驾驶人聘用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严格对新聘用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从业资格和安全驾驶记录进行审查,不得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人。督促企业每月将聘用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全面落实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一是对重点车辆要采取登记备案制度,对交通违法行为频发的车辆及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二是对营运大中型客货车发生一次造成3人(含)以上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由市安监局牵头,联合监察、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责任调查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市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调查处理工作意见(试行)的通知》(政办发〔〕1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追究。三是依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考核问责工作的意见》(厅字〔〕33号),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问责规定,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监察局
5、强化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一是加强中小学校车及过渡时期非专用校车的日常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定期教育制度。二是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三是督促学校与校车服务提供者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措施。四是对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校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五是月底前完成全市在用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的审核、申报工作,教育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组织校车服务提供单位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自查,对过渡时期的校车进行一次安全技术临检。月日起,对驾驶人不符合条件和校车安全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要责令停止接送学生,并将符合条件的校车及驾驶人及时建立台账,抄送公安、交通部门。
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
市政府抽调专门人员组成整治工作测评组,对照工作目标,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三、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加强协调配合。每月召开一次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专题会议,加强协作沟通,强化工作联动,搞好配合衔接,重大问题、紧急事项及时报告或通报,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立足“两个根本”,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隐患,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健全生产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牢守安全生产基本盘,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0周年。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15日起至7月25日,为期40天。
第一阶段,隐患排查阶段(截止6月25日)。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全面排查辖区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对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镇安办。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截止7月25日)。重点对第一阶段不能完成整改的安全隐患要严格实行整治措施、时限、责任、资金、预案“五落实”,集中整治;镇党委政府将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的方式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发现问题隐患整治到位,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三、整治重点
1.煤矿。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坚决打击煤矿“六假六超三瞒三不”非法违法行为。开展煤矿主体责任专项执法检查,全面排查煤矿安全生产机构、制度、责任体系、投入保障、教育培训、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诚信体系、应急体系的落实情况,清理整治煤矿外包工程和劳务派遣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回头看”和“三查”执法检查,查处煤矿三年行动“两个清单”、安全监控系统、通讯联络系统、基础管理资料、自救器管理专项整治不力的行为;查处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抽掘采不符合规范,不落实停产、减产、限产继续生产等行为;查处煤矿通风系统不合理、不稳定、不可靠,瓦斯抽采不达标,两个“四位一体”措施不落实,违规动火作业和爆破作业等行为;查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不力,水害威胁未查清,安全防范距离不达标,“三专两探一撤”措施不落实,采空区积水防治“四步工作法”要求不落实,擅自采挖各类保安煤柱等行为。强化风险管控,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风险辨识研判管控制度,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报警追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煤矿瓦斯超限、暴雨蓝色预警停产撤人制度。〔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2.非煤矿山。重点整治超层越界开采、不按设计建设生产,使用干式制动器的无轨车辆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矿山实施关闭前突击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已经关闭矿山死灰复燃;尾矿库未批先建、未经审批擅自加高扩容、擅自改变筑坝方式、冬季放矿不规范;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油气增储扩能过程中抢工期、抢进度、设备设施超强度运转等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要紧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企业、化工园区以及沿江沿河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规划布局和安全准入,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检查、硝酸铵生产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化学品储罐集中区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等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落实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规定和安全风险承诺公告制度;督促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危险化工工艺精细化工企业完成四项整治任务“清零”;督促重大危险源企业落实安全包保责任制;坚决防范硝酸铵、硝化棉、氯酸钠等高危和易制爆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的安全风险。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严格核查从业人员资格,切实落实装载(充装)等环节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打击“挂靠运营”、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三超一改”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生产企业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化工原材料库、批发企业仓库和化学实验室的监管,严禁性质不相容化工原材料混存、改变设计用途储存、超高堆放或堵塞通道。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高温停产措施,提前做好消耗性生产计划,有序停产;严格落实防汛、防雷、防雨、防潮等安全措施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次生事故。〔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镇交管站〕
4.消防安全。要紧盯高层建筑、宗教活动、文物古建、红色旅游景点、石油化工、医疗防疫等重点领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力完成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线标识施划;组织村社开展“网格化”消防安全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对家庭作坊、群租房、“三合一”、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等高风险区域监管力度,整治擅自改建、违章搭建以及违规操作、违规住人、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违法行为;针对电气火灾高发和电动自行车、储能站等新业态、新能源火灾的特点,开展火灾风险研判和集中整治。要紧盯“建党一百周年”一系列重大活动消防安全,采取约谈、值守、巡防、关停、取缔等超常措施,督促活动举办单位周密制定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方案,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措施,确保活动安全。〔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5.森林防灭火。重点排查24小时值班值守和巡山护林制度是否落实到位;重点林区、重要设施和重要目标、重点人群和入山火源是否管控到位;是否多种方式开展防火宣传和警示教育,常态化开展野外火源专项整治行动,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及时制止、批评教育,对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输配电线路隐患、林下可燃物清理和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等方面是否持续深入抓好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台账管理,及时整改销号;是否全面做好应急准备,备齐防火物资和防护装备,各类专业、半专业和应急队伍是否随时待命,能够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快速安全处置。〔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公司、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6.道路和水上运输。要盯紧看牢“两客一危一货”重点领域,持续强化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严惩重罚“三超一疲劳”、分神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驾驶员监管和安全教育培训不扎实,车辆技术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不到位,“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路隐患,及时规范临水、临崖和坡陡弯急处及易受灾路段的安防设施、警示标志标牌。严把船舶适航关和船员适任关,坚决查处“六不发航”、签单发航、“救生衣行动”、水情传递、恶劣天气禁限航等规定不落实行为。要加大赶场渡、学生渡、风景旅游区等巡航巡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载、冒险航行、非客渡船载客等违法行为。要加强对辖区客渡船、旅游船、涉砂船、餐饮囤船等船舶锚泊停靠和值守人员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一船一策”,坚决防止发生跑船、走锚、碰撞等险情。要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依法依职责强化托运、承运、装卸、罐体清洗等环节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电子运单管理制度。要深入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深化港口在役危险化学品储罐安全治理,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存储装卸作业安全管理。〔牵头领导:各村、责任单位:镇综合执法办公室、文广站、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7.建筑施工。重点整治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违法建设行为,无相关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及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行为;突出抓好事故多发的深基坑、高支模、高边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重大隐患排查整治,以及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现场管理、安全防护情况;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宝四口五临边”“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严格易燃物品存放区、临时用电及活动板房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定期检查检测和维护保养,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势头。〔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8.燃气。要深刻汲取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全面深入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燃气经营企业无经营许可或超经营许可范围开展经营活动,坚决打击瓶装液化气非法储存、运输、充装和倒装等行为;切实加强对管道燃气城市门站、输配气站和主管网等关键设施的日常巡查,集中组织人口密集区、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居民小区、安置区、餐饮店的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等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等情况。指导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中实施燃气设施保护方案,严防“野蛮施工”导致燃气泄漏爆燃事故的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应急管理办、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9.地下管线。要对全镇供排水、通讯、电力、油气、工业管线等所有类型地下管线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整治,及时维修更换老旧管线和问题管线,确保安全;要全面排查城市建设施工,对施工队伍开挖区域的相关手续、保护措施进行重点检查,深入评估施工对地下管线的影响,对存在相关问题的坚决做到及时整改处理,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0.工业行业。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厘清安全管理责任,配齐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做好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价,坚决整治建设和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事故隐患和安全问题;围绕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钢铁(8项)、铝加工(7项)、粉尘涉爆(6项)和有限空间作业(4项)重点内容,着力整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机构缺失、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应急演练走过场等突出问题。紧盯涉易燃易爆粉尘场所、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场所、高温熔融、金属场所,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安全措施;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和作业监护制度,严防盲目施救。〔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1.农业农村安全。农业机械方面,重点整治变型拖拉机牌证核发、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假牌假证、违法载人、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拼装改装、客货混装,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水产养殖渔业船舶方面,重点设施设备检查,严厉打击渔船带病作业、渔船非法捕捞、违规载人载物等各种违法行为;检查辖区内的渔港、鱼塘和水库堤坝、河堤沟渠等渔业设施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农村沼气方面,重点检查沼气工程设计、建设、管理以及户用沼气日常使用维护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防户用沼气池“出料”和“清池”环节沼气中毒风险。农(兽)药饲料生产方面,要对照生产许可要求,重点检查企业设备和制度,是否落实好防雨、防洪、防雷电、消防灭火等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演练。畜禽养殖及屠宰领域,重点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屠宰加工企业液氨泄漏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涉山涉水休闲农业领域,检查休闲农业管理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提示是否配备到位,对存在洪水、泥石流、滑坡等风险的区域是否进行封闭。农业生产设施用房方面,重点检查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点及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点的提灌泵站、水产畜牧养殖屠宰用房、农产品冷链仓库、农业生产塑料大棚等农业生产设施用房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措施情况。农业园区:重点检查园区内企业落实安全制度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2.文化旅游。重点整治旅游包车无资质运营、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检查文化旅游景区、游乐场所、影院、歌舞娱乐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超过最大承载量应急预案和防拥挤踩踏应急预案制定落实情况;玻璃栈道、滑雪滑冰、热气球等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管理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文广站、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3.校园安全。围绕校园安全三年安防建设,重点检查校舍、宿舍及建筑设施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到位、日常维护、运行是否正常;校园交通、危险地段、校园周边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工作是否落实;校园安保人员及器材是否配备到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是否开展;是否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教学内容。〔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辖属学校、镇应急管理办、镇食安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4.特种设备。要全面排查整治化工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硝化、氯化、精细化工等企业在用二手设备、老旧设备为重点,坚决整治未办理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和未履行报废手续的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工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建材、油脂、印染、冶金、火力发电等企业在用的有机热载体锅炉、快开门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叉车、电站锅炉为重点,坚决整治无证上岗、违章操作、安全附件损坏、安全保护装置失效、电站锅炉范围内压力管道流量计未经法定检验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燃气行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天然气输配企业和液化石油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等为重点,坚决整治城镇燃气管道未经法定检验,以及非法充装超期瓶、报废瓶、翻新瓶,气瓶检验机构超核准范围检验,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突出问题。要全面排查整治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学校、医院、商超、车站、旅游景区、主题乐园等场所为重点,坚决整治电梯应急报警装置失效,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索道未按安全技术规范检查维护,非公路旅游观光车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在用特种设备未经使用登记、未经法定检验、未开展应急演练等突出问题。〔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5.民爆物品。重点整治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和使用爆炸物品,未经许可、备案,非法从事爆破作业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为非法采矿提供爆破器材或者爆破作业服务等违法行为,以及民爆物品账证相符、账物相符、流向可查可追溯的执行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6.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整治油气、危险化学品输送等管道是否与居民区、学校等人口密集区以及建(构)筑物、铁路、公路、港口、市政公用地下管线及设施、电力设施、其他强腐蚀性管道及设施等有安全保护距离,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是否落实防雷、防静电和绝缘保护措施,以及维护运行、行政许可、巡查检查等情况。〔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7.商贸流通。整治辖区公路货运场站、物流仓储企业、场站内运输车辆及装卸过程安全管控和商贸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应急设施配备不足、大型商业综合体未开展达标和示范建设等问题;整治仓储物流区域内存在的“二合一”“多合一”、违规使用电气焊和明火作业、储存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堆放物品不满足安全间距要求等问题;严厉打击非法储运危险化学品等严重违法行为;重点排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的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等隐患,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18.食品生产安全。按照《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开展整治工作。〔牵头领导:责任单位:各村、镇食安办、镇应急管理办、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交管站、镇项目办、镇派出所、镇自然资源所、镇生态环境办公室〕
电力、危险废物、各类园区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对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好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结合辖区实际和集中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抓好工作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将成立全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镇长任双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成员单位及镇办公室(站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二)压实安全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各村、镇辖属各单位(企业)要以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为抓手,充分利用“两书两函”工作制度,压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管责任、综合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严格按照“四铁”和“四不放过”要求,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严格监管执法,绝不搞下不为例,绝不以整改代替处罚、以处罚代替监管,对在集中整治期间因工作不力导致生产安全事故或群死群伤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从严追究。凡在督查检查过程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一律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