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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
1.加强理论学习。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政策宣讲、学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原原本本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中的精神实质和时代意义,坚持以上率下、联系实际学,真正把学习当做工作开展的第一道工序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
2.指导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排查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剩余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加快推进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坚持不懈抓好各项政策和措施落实,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采取差异化帮扶措施,努力降低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工作影响,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全面完成,确保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全面完成年度脱贫目标任务
3.完成剩余人口脱贫。聚焦613户1645名剩余人口脱贫,摸清底数,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时给予低保兜底保障,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确保小康路上不落一户、不少一人。
4.继续坚持“四个不摘”。坚持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切实防松劲、防懈怠。持续强化扶贫对象和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全面加强扶贫项目资金和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精准施策,开展精准帮扶,切实做到精力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
5.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进一步巩固60个贫困村出列成果,确保87135名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不返贫。对前期摸底的1373名脱贫监测户和3184名边缘户,及时提供精细帮扶,防范返贫和新增贫困。继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大对非贫困村和边缘户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6.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积极开展肺炎疫情防控,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干部作用,开展宣传引导、生产指导、帮扶督导和民意疏导工作,摸清底数,分类开展精准帮扶,解决好贫困群众外出务工、生产发展和产品积压、扶贫项目复产复工等问题,切实将疫情对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影响因素降到最低。
三、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
7.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排查,围绕实现“三保障”、落实“三精准”、抓好“三落实”,重点围绕脱贫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调查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及安全饮水实现情况、获得帮扶情况、参与脱贫攻坚项目情况等,全面排查2014年建档立卡以来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在6月底之前切实整改到位。
8.开展“动态清零”工作。狠抓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应补尽补”。全面落实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完善农村危房改造常态化机制,实行“应改尽改”。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建后管养。3月底前完成“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再排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全力补缺补差。6月底前,全面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新增问题。
四、坚决攻克深度贫困堡垒
9.打好深度贫困歼灭战。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目标,继续对8个深度贫困村在政策、资金上予以重点倾斜,统筹各类资源、加大支持力度。加大对贫困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特殊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力度,全面落实低保、医保、养老保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
10.开展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对剩余贫困人口较多的5个乡镇及贫困发生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倍以上的14个村进行挂牌督战,督促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帮助解决问题。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动态清零、扶贫小额信贷清收等重点工作挂牌督战,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研判形势,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工作指导,及时解决制约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突出问题。
五、精准落实帮扶举措
11.持续加大产业扶贫力度。继续深化“四带一自”“三有一网”扶贫模式,巩固产业扶贫成果。结合疫情防治工作,推动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带贫机制。大力解决产业扶贫中出现的滞销等各类影响稳定脱贫的问题。加强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运维管理,确保村集体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在扣除土地租金、运维费用等必要支出后80%用于贫困人口,支持鼓励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继续实施电商扶贫和旅游扶贫。
12.持续推进就业扶贫。继续深化“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扎实推进就业扶贫工程,降低疫情对贫困户家庭工资性收入的影响。加大就业帮扶工作力度,巩固就业扶贫成果。加强扶贫车间建设,提升带贫能力,给贫困家庭劳动力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优先使用贫困家庭劳动力,促进贫困地区劳动力稳定就业。开发并规范管理扶贫公益性岗位。
13.做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坚持户贷户用户还原则,对贫困群众因疫情影响的春季生产和后期恢复生产资金需求,做到“能贷尽贷”,适当延长受疫情影响还款困难贫困户的还款期限。加大“户贷企用”清收力度,做好实时跟踪监测,继续执行提醒、通报、预警、约谈、司法到期回收等机制,确保完成3.66亿元到期贷款回收任务,强化扶贫小额信贷逾期风险防范。
14.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的原则,深入实施产业带动、就业扶持、“两基”提升、社区融入“四大工程”,增强搬迁贫困群众稳定脱贫和自我发展能力,努力实现“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目标。
15.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结合农村“三变”改革和“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协调相关部门有序推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实施。折股量化和收益分配向弱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倾斜。指导乡镇、村结合实际,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带动贫困户增收。
16.深入实施消费扶贫。以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试点先行县为契机,以消费扶贫为抓手,以拓展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积极创新扶贫方式。持续推进贫困地区农产品进高校、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进商超、进电商、进电视、进深加工“八进”行动,拓宽贫困地区农产品流通和销售渠道,多措并举解决好产业扶贫中的“卖难”问题。积极争取各级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民营企业、公民个人等参与消费扶贫。
六、加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
17.扎实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成300公里农村公路扩面延伸工程计划任务。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确保剩余贫困人口饮水安全“不落一人”。持续加大农村电网建设,有效解决农村电网“卡脖子”问题。重点做好水电供区电网改造,提升农村电网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光纤网络向自然村延伸,夯实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18.扎实补齐基层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着力做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加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设施条件,加强基层医疗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扩大乡村文化惠民工程覆盖面。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加快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扎实推进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19.扎实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短板。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大革命”和“三大行动”。加快推进农村改厕问题排查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以“五清一改”和“四净两规范”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着力改善村容村貌。启动实施2020年度省市中心村规划建设,继续抓好美丽乡村示范村和重点示范村创建。
七、提升脱贫攻坚管理水平
20.持续深化综合问题整改。继续推行“清单管理、专班督战、四季攻势、闭环调度”工作机制,统筹推进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反馈的各类问题整改,扎实开展“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坚持全面排查、一体整改、一体推进,以问题整改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
21.继续完善建档立卡工作。按照省扶贫办统一部署安排,及时开展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清洗工作。强化建档立卡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服务功能,加强数据比对与分析。开展数据摸排,提高数据质量,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做好贫困监测和建档立卡两套数据的衔接。
22.加大扶贫资金监管力度。充分运用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全面掌握资金安排、拨付、支付进度。全面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压实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绩效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多措并举推动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23.强化扶贫项目规范管理。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围绕“补短板、强基础”,加大对产业就业补贴、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的项目支持力度。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公开公示制度,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全面落实扶贫项目运维管护机制,完善扶贫资产登记制度,突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持续发挥扶贫功效。
24.扎实开展普查试点和全面普查工作。积极开展全省脱贫攻坚普查试点工作,对先行试点的3个乡镇6个村加强指导,及时总结经验,为完善省普查方案提出建议。认真细致做好全市普查工作,摸清贫困现状,精准掌握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研究提出解决措施,确保高质量通过国家全面普查。
八、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
25.做好精准帮扶工作。加强对驻村工作队的指导、培训和管理力度。继续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工作。防疫期间,帮扶责任人要适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和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精准帮扶,因村因户因人制定并落实好“一村一计划、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扎实做好县域结对帮扶,进一步加强与贵池区和桐城市对接合作,推动结对帮扶各项措施落地生根。深入开展“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组织开展“10.17”扶贫日系列活动,继续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推动需求对接,助力脱贫攻坚。
九、强化脱贫攻坚总结宣传
26.做好脱贫攻坚总结宣传工作。分类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工作总结。县级重点总结以脱贫攻坚统领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带来的巨大变化、历史成就、经验启示等。乡镇重点总结具有特殊性、典型性的做法、成效和经验等。村级重点总结产业发展、村容村貌、治理能力、内生动力等方面的显著变化和经验启示等。做好2014年以来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启动“十四五”巩固脱贫成果规划编制工作。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讲好故事,展现我市良好形象,表彰一批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个人。组织参加“2020年全国脱贫攻坚奖”评选。
十、进一步强化攻坚责任
27.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乡脱贫攻坚指挥部牵头抓总作用,坚持综合督导和专项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问题和挂牌督战相结合,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区)、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各级干部的责任,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28.强化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严格落实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市本级按照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20%以上增列专项扶贫资金预算。确保清理回收存量资金可统筹部分的50%以上用于脱贫攻坚。抓好涉农资金整合。持续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脱贫攻坚提供资金支持。
医院需要发展,就必然需要发展资金,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生活的水平要求不断提高,医疗行业的竞争也是异常激烈,在这种情况下,医院的发展如果单纯依靠政府的投入是很难得到好的发展的,所以,筹资工作对医院的发展就变得不可或缺了,只有将筹资工作做到位,才能使医院得到稳步的发展。虽然目前筹资的方法有很多,但是最主要的方法还是来源于政府的财政补助、药品的差价收入以及医疗服务收入三大种。可是由于政府对医院补助金额的下降;药品价格大幅度降价以及政府为了保持社会稳定而对医疗价格进行的调整使这三种筹资渠道的资金也逐渐降低,从而不能满足医院的快速发展。因此,医院在筹集资金方面不能按照传统的方法来实现,必须拓宽渠道,结合医院的具体情况多形式、多渠道去筹措资金,以此来解决医院在资金方面短缺的问题。
(一)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现在已经广泛被采用,也是医院筹集资金的一个主要渠道。医院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承受范围和未来的发展潜力,争取信贷资金用于医院未来的发展,医院在贷款中要注意,尽量争取低利息、贴息的专项贷款和扶贫贷款,这样可以减轻医院的经济压力。
(二)医院股份合作经营
股份合作经营是目前企业发展常用的一个方法。对于医院来说,医院股份合作经营,医疗技术合作,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弥补企业资金周转的问题,还能够为企业带来先进的管理模式和新的机遇,大大提升了企业的发展空间。
(三)并购其他医院
以较低价格对一些小型医院进行并购也是企业筹集资金的一个重要手段,医院应该将自身的优势尽数的展现出现,在医院所在的区域范围造成较大的影响力,结合医院所处的具置以及周围的环境,对其他小型的医院进行并购或者将小型医院设为分院,这些方法都可以为医院的发展筹集资金。
成本管理机制
在医院财务管理机制中的成本管理机制主要包括材料成本管理、设备成本管理以及其他费用管理三方面。多年来,由于医院的财务管理体系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系统,所以在与业务收入有关方面的费用和损失都没有一个准确的计算,这样就会造成医院资金的使用没有一个准确的记录。所以,医院在财务管理方面要有健全的成本管理机制,从而进行系统化的资金管理。
(一)材料成本管理
医院所使用的材料,除了一些治疗仪器和相应的基础设施外,还有卫生材料以及药品等流动资产,这些资产是材料成本管理的主要目标,医院如果想要降低采购的成本,就要对这些卫生材料和药品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购物方法,如实行招标采购、运用物流配送等方法都是节约材料成本的重要手段。
(二)设备成本管理
一般情况下,医院里使用的设备不会出现经常更换的情况,这方面主要是针对大型设备的更换,随着科技越来越发达,医院的设备也在不断进行更新,一些落后的设备一段时间后就会遭到淘汰,对于这些旧设备的处理,医院要进行折旧纳入科室成本核算。对于新设备的使用,医院也要做到将其日常的使用情况重视起来,检查设备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这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医院的开销成本。
(三)其他费用管理
除了上面所提到了两项成本管理,医院对成本管理机制应该从多方面抓起,一些日常生活中的小细节,比如说临床科室、医技部门所消耗的水、电、气等,这些由于涉及的内容比较复杂,在成本的管理上有一定的难点,所以财务部门对这方面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
资产管理机制
目前,医院的高层对钱财的重视远远超过了实物,这样的思想在财务的管理上是错误的,资金是医院活动的主要成本,在医院的运营过程中有着不可获取的作用,是医院创造效益的主要途径。就目前情况而言,对财产管理混乱的表现有很多:比如说在一些小的医院里面,资产使用上铺张浪费;财务管理与实物管理出现脱节;对固定资产的投资、租赁没有一个统一的严格规定,这些情况都会给医院的财务带来很大的麻烦。
因此,明确医院的财务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医院财务管理制度的合理构建是医院运行的首要保证,医院应严格控制固定资产的拥有量,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筹资管理制度、成本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的制度都要进行完善,这样医院的运行才能到得到最终保障。
结语
关键词: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问题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之一,随着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从2013年1月1日起所有的事业单位开始施行新制度。解读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变化,我们需要从出台形式、会计科目、账务处理、报表等方面进行思考和分析。笔者结合自身工作,对新旧事业会计制度进行比较,对产生的困惑加以探讨。
一、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变化
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执行,标志着我国政府会计的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较之原来的会计制度发生了许多变化,从不同角度反映了事业单位会计领域未来改革的方向及会计目标逐渐从服从预算管理向受托责任观和信息有用性的转变。笔者根据工作实际,总结出新旧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包括以下几点:
原“现金”科目现更名为“库存现金”,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中“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固定资产”科目,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提高,具体的金额标准定为一般设备1000元和专用设备1500元;新制度设置 “应缴税费”科目,用于核算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新制度设置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本科目为新增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再核算事业单位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偿还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事业基金”科目取消设置“一般基金”和“投资基金”明细科目,其核算范围不包括财政补助结转和财政补助结余;“专用基金”科目,目前学校按具体的核算要求主要设置“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及“扶贫基金”等明细科目,不再设置“社保金”和“住房公积金”明细科目;“事业结余”科目,本科目仅核算事业单位一定期间除财政补助收支、非财政专项资金收支和经营收支以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新制度中取消了 “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新增“在建工程”科目,具体核算事业单位已经发生的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
二、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具体工作中的应用及思考
面临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出现的诸多变化,认真领会并加以应用,对更好地进行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政府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和效果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
新制度中 “库存现金”的核算内容虽然与原制度中“现金”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但新制度中对“库存现金”科目具体使用的规定与实际工作中存在差异。制度中规定收取的现金账务处理是,借:库存现金 贷:相关科目,但是实际工作操作中收到现金当天存入银行,账务处理为借:银行存款 贷:相关科目。
新制度中“固定资产”科目变化较大,由于固定资产价值标准提高,原账中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实物资产,将有一部分要按照新制度转为存货。转账时,应当根据重新确定的固定资产目录,对原账中“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处理。就目前笔者所在单位而言,前期已入账但尚未达到新制度规定标准的固定资产大部分都已按规定报废,基本不存在转入“存货”科目中的情况,从而也不用调整“事业基金”科目。但是从实行收付实现制的事业单位,如笔者所在的学校,根据现在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是否可以先通过设置辅助账登记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进行过渡,待成熟后再考虑计提。
新制度中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其核算内容包括了原账中上述三个科目的核算内容,地方津贴补贴及其他个人收入并为“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的两级明细中,并包括单位部分应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现账务处理:第一步计提时,借:事业支出贷:应付职工薪酬 第二步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财政补助收入 第三步收到代扣款项时,借:银行存款 贷:应缴税费及个人代扣款项相关科目及明细;与原账的区别是将应付工资科目转换为应付职工薪酬,相关税费计入在应缴税费科目中。原账中单位绩效工资部分全部记入一级科目“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现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的两级明细科目中,原账中的精神文明奖和综合治理奖是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奖励金中反映,离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是与工资合并记入事业支出中但未分开做账,现记入“应付职工薪酬”下设的两级明细科目中;这样可以集中的、全面的反映单位为职工支付的各种薪酬,便于核算和查询。
新制度中“事业基金”科目的核算范围较原制度中“事业基金”科目发生变化,转账时,将原 “事业基金”科目所属“投资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分析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并对所属“一般基金”明细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转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转”科目;对属于新制度下财政补助结余的余额转入新账中“财政补助结余”科目;将剩余余额,转入新账中“事业基金”科目。设置“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应将原账中“固定基金”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中“专用基金”科目,学校按照实际工作的需要,在“专用基金”科目下设明细科目分别为:“国家助学金”核算国家拨付的高中助学专项资金;“学校助学金”,核算按事业收入百分之五计提的专项助学资金,用于学校品学兼优及困难学生的一项专项资金;“扶贫基金”核算专门用于贫困学生的社会捐赠基金,必须是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基金收入。
在新制度中对“财政补助收入”及“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设置做了调整,在“基本”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和“公用”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新的科目设置主要是对应了公共财政核算的内容。但在笔者单位,原来收支科目下先设置的是“支出功能科目”, “支出功能科目”下再设“基本或是项目”,实际工作中笔者感觉按照原设置更加便于查账和与财政部门对账。
新制度未设置“拨入专款”、“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单位原账中:年末“拨入专款”与“专款支出”对冲转入“其他应付款”中,转账时,应将原账中“其他应付款”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的贷方。因取消了“拨入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在实务中,有取得非同级财政拨入款项,主要是专项经费用于教育教学发展的,应在哪个科目中核算呢?能否记入“其他收入”及“事业支出-非财政”中核算,如是上级主管部门拨入专款,在上级部门列收列支后,下级单位是否可以在往来中进行核算,这样可以避免双收双支。
按新制度的要求,在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核算基本建设投资的同时,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单位会计“大账”。但是笔者所在单位基建账合并自2009年至2013年五年来,涉及的工程有:抗震加固工程四栋教学楼,拆除新建三栋教学楼,新建一栋教学楼,目前已审计终审的有五个项目工程,但尚未交付使用资产。基建并账面临几个问题:第一,是基建户几年来产生利息的处理;第二,是前期基建账中没有但基建决算报表里却有的项目的处理;第三,是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为了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是否可以将这些问题解决和整理清楚后,再将基建账并入。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规定学校食堂不允许外包,但实际情况是部分学校食堂是对外承包的,那么如何进行管理及核算?食堂上缴的管理费如何列支?是否可以直接做收入?如未外包的食堂,可否采用高校食堂管理办法和食堂管理细则进行财务管理。学校设立食堂确实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有寄宿生的学校,所以更加迫切的需要有规范的、系统的、务实的食堂会计管理制度。
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推进,其内外环境都发生了变化,一些新的管理要求出现,完善了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办法,将结余改为结转和结余;核定收支涵盖了事业单位的全部收支;并针对性解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的一些共性和突出问题如引入在建工程、非流动资产基金等核算单位的基建工程等。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根据新要求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将新制度认真落实到每个环节,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完整、可靠,有利于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促进预算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评价,可以有效提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水平。
社会在改革中进步,事业在改革中发展,工作在改革中推进,生活在改革中和谐。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召开财税改革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全省财政改革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目标,全面推进财政体制、国有资产管理、支农资金整合、非税收入管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等六项财政改革和深化地方税费征收保障工作。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十分重视,会前专题听取财税部门关于财税改革工作情况汇报,研究了如何推进我县的改革进程。刚才财政局长黄永东、地税局长讲得很具体,我再就如何深化认识、强化措施确保改革取得实效讲三点意见。
(一)不断推进财税改革是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1、从理论上讲财税改革是构建公共财政的客观要求。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财政收入年万亿增长。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财政体制将逐步向现代公共财政体制的方向发展。公共财政的核心内容是指财政资金供给主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简单地说就是公共收入要为公共服务,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祖国大地、让改革成果国民都能享受。推进财政体制改革,有利于增强省级宏观调控能力,有利于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建立和民生支出政策的落实。建立公正合理的资产配置标准与规范透明的资产购置审批程序,是编制部门预算和实施政府采购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从过去只注重资金分配向既注重资金分配又注重实物管理转变的重要措施。整合支农资金既有利于政府职能转变,克服公共财政“缺位”和“越位”现象,也有利于加强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是建立公共财政的必然要求。推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就是要解决收入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的问题,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实行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有利于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和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机制,巩固和扩大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使广大农民进一步享受到公共财政带来的实惠。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就是要规范财政支出行为,确保财政资金按预算编制及相关要求,拨付到公共需要的地方,使公共财政服务于公共需要的职能最终得以完全体现。
2、从客观上讲财税改革是县域经济发展现实需要。年,我县财政总收入2.2亿元(税收千万元以上1户、500万以上2户、100万以上10户、50万以上14户),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总额只有1.338亿元,当年支出近16亿元,是个典型的吃饭型财政。由于政府可支配财力有限,许多该办的事捉襟见肘。如何有效地聚集财政收入,整合财政资源,统筹有限的政府财力,通过财政分配和再分配的手段,将政府财政资金安排在最需要公共财政支持的地方,并通过最简捷的支付方式实现,最大程度地支持全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是我们面临的非常现实的问题。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非税收入等改革,就是更好聚集财力,增强政府发展经济的调控能力。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就是统筹财力,集中力量办大事。按照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思路,统筹使用,有利于逐步规范政府支农资金投向,合理有效配置公共财政资源,提高支农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对各单位财政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按部门预算要求使用,从根本上杜绝财政资金被挤占、挪用、截留等现象的发生。
3、从长远角度讲财税改革是源头治腐的关键措施。近几年来,我县重点推行了财政四项管理制度改革,在源头治腐方面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一些改革还没有做到全面覆盖,效果还没有充分发挥。如部分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没有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还有待完善。支农资金安排的范围、标准及项目检查验收等环节,缺乏统一性、规范性和完整性,容易导致资金安排的随意性。同时,四项管理制度改革要还是围绕资金这条主线展开的,基本上还没有涉及到单位的资产管理。由于资产管理滞后,少数单位在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等违规行为,缺乏公开公正的营运机制。有的单位除将部分“非转经”收入用作弥补办公经费外,相当一部分主要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及吃喝接待,甚至有的将经营收入不入帐而作为“小金库”的来源。“非转经”收入是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不强化管理,必然导致管理的漏洞和腐败现象的产生,同时也将导致分配不公。因此,推进六项财政改革,将从源头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良好的经济秩序奠定坚实的基础。
4、从政治上讲财税改革是工作安排、政策要求。首先,每项工作上级党委和政府都是慎重研究,着眼全局考虑,比如说“十二五”规划发展区域确定、财力安排方案等。其次,每项工作上级都有红头文件,讲政治就是要服从,结合本地实际抓落实,有些工作要创造性落实,比如乡财县管、国库集中支付、部门预算等。再者,有些政策是严肃的,需要我们无条件执行,如:国家土地、矿产、招标、税收等政策,只有执行义务。
(二)强化措施,结合各自实际,扎实推进财税改革工作
1、关于财政体制改革
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自年运行以来,充分调动了各级人民政府发展经济、增加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了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和经济结构的合理调整,对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政策调整,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运行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年月10日,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从年1月1日起对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和完善。
一是国家税收分享政策调配的利与弊。新的财政体制对我县的收入规模、财力情况及今后经济、财政发展等方面都将产生较大影响。从不利方面看:①直接减少地方可用财力。省财政以年省级收入为基数实行定额补助,对税收增量部分不再实行税收增量返还政策,将直接影响地方的既得财力;②按地方税收收入增长同比上解省级收入,县域经济发展越快,省财政集中财力越多;③虽然省财政建立了激励机制,但我县在收入增长、争强进位上潜力有限,基本难以享受到激励政策的补助。但从另一方面来看,对我们这样的贫困县也有有利的方面:①省级集中财力大幅增加,增加了省级的调控能力,将有利于加大对贫困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地方财政保障能力,加大对民生支出的补助力度;②省级收入下划地方,增加了地方收入块头,有利于真实反映我县经济实力和地方收入规模;③减少了收入分成级次,提高地方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增强了地方政府调控能力。
为确保新的财政管理体制顺利实施,财税部门要提高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强化对税源的科学预测分析,挖掘税收增收潜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做到依法征税、应收尽收。要严格税收执法,整顿税收秩序,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种偷、逃、骗、抗税等违法行为,坚决制止和纠正越权减免税以及“先征后返”等变相减免税问题,确保财政收入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及时足额入库。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审计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衔接,做好各项收入划分、征缴、报解、入库及国库资金调度等工作,完善税收征管和国库运行软件,保证新财政管理体制下各级财政国库资金正常运行。同时,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税务稽查、审计检查职能,加强对各项财税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是我县财政体制运作情况。在这里,要特别指出是我县的乡镇财政体制,充分体现了县乡的一致性。为减轻乡镇一级政府的运行压力,我们按照“明确事权、划分财权;乡财县管、三权不变;统一收支、目标考核、促进发展”的原则,对乡镇实行了“统一财政收支、收入目标考核、政策奖励”的财政管理体制,取消了乡镇财政收入与支出挂钩的财政管理办法,只对收入任务进行目标考核。乡镇的所有支出均按照全县统一的政策口径予以保障,特别近年国家和省政府出台公务员津补贴政策、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卫生绩效工资等重大增支政策都由县政府统一预算,确保了县乡支出的一致性,解决了分灶无饭吃的局面。
三是大家关心的公务员津补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工作。①关于时间问题。国家规定国家公务员从2007年7月开始执行,义务阶段教师年1月开始执行,公共卫生和基层卫生单位分别于年1月和10月开始执行,其他对象也应从年7月1日开始,但目前实行的是过渡期补助。②关于标准问题。公务员原标准5000元/年,根据《湖北省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精神,我县按照“就高不就低、待遇最大化”的指导思想,经过积极向上汇报争取,市政府按省定最高标准批复了我县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方案: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在原有基础上人月均增加300元,机关离、退休人员分别按在职同职级人员标准的90%和75%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在原有6296元基础上月人均增加300元,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在原有6200元基础上月人均增加300元;尚未实施绩效工资的事业单位执行标准为人月均300元,离退休人员按同岗位在职人员标准的90%和75%掌握。第二步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省财政按人月50元补助,即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由人年2400元增加到3000元,县财政另按人均3800元配套,年增加财政支出2941万元。年按省定标准,按年实际兑现人数测算,年将增加财政支出4334万元。③关于兑现要求。按政策不能多不能少,财政分类统标补助,谁主管谁负责保稳定。
2、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是指国家交给行政事业单位占用、使用的财产和政府为实现公共职能而建设的公用设施、公共工程以及其他各种处于公共服务领域中经济资源的总和。我在这里重申两个观点:①财产是人民的,不能把国家财产当自己单位或自己私人财产;②法律规定国有资产管理权是国资委,不是个人。行政事业单位所占用的资产是政权建设和国家机器正常运转的物质基础,也是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责和促进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管好用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对于稳固政权基础,公平财政分配,维护财经秩序,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和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各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单位自的扩大,现行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日益暴露出一些漏洞和问题,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严格把好“三个关口”,全面加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一是严把资产“配置关”。凡是规定了配备标准的资产,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标准进行配备,不得超范围、提高标准。对没有规定配备标准的资产,要从实际需要出发,从严控制,合理配备,防止和避免资产损失、浪费。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规定限额以上的资产,必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将资产购置项目列入单位年度部门预算,未经批准,不得列入部门预算,也不得列入单位事业支出。二是严把资产“使用关”。对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使用,重点是保障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因此,行政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资产管理制度,通过资产清查掌握单位资产状况,做到账账、账卡、账实相符。行政事业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和担保,必须先报经财政部门审批。建立行政事业单位长期闲置、低效运转和超标准配置资产的调剂机制,促进资产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是严把资产“处置关”。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国有资产要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要全部作为政府非税收入,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3、关于支农资金整合改革
①近年来,国家、省、市县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力度,部门争取的力度也较大,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目前,涉农专项资金类型较多,就农、林、水部门涉及的专项资金类型来说,就包括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病险水库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生态环境治理等大大小小项目十几个,但绝大部分资金规模较小。在项目安排当中,各部门间的协调沟通不充分,缺乏全县农业、农村经济整体发展思路,导致区域性、有规模的项目较少,难以形成规模效益。另外,财政支农支出分部门管理,通过部门分口垂直往下分配,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资金被截留、挪用,“跑、冒、滴、漏”现象难以避免。在现行管理体制下,对现有财政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对于集中资金,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②整合支农资金的核心在于整合资金、整合资源、整合力量,要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办难事,这是上级要求和工作方向。③要改变过去平均分配资金、“撒胡椒面”的做法,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企盼的事情摆在财政支持的最前沿,通过整合工作的实施,真正做到集中财力办大事、办实事。各职能部门在开展整合工作中,要按照“统筹安排、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各记其功、分类总结”的原则,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作为整合牵头单位的财政局,要多做协调工作,主动与涉农部门沟通,为政府当好参谋。要会同发改、农业等单位,在制定全县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确定项目论证过程中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听取各部门的意见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呼声,科学制定全县支农规划,确保财政支持的项目更加符合我县农业、农村发展的实际。同时,财政部门要注意收集和发现整合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不断积累经验。
4、关于非税收入管理改革
从近年来我县非税收入的管理情况来看,较好地落实了“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规范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管理,治乱减负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少数单位的部分预算外资金没有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政府调控能力,给进一步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小金库”治理工作带来难度。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政府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的必然趋势。各单位要提高认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发〔〕60号)精神,从今年起将全部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所收的所有非税收入,必须直接缴入财政部门设立的“非税收入汇缴结算帐户”。除此之外所有帐户均不得缴存非税收入,否则将按私设“小金库”进行查处。同时,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综规〔〕14号)精神领用票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行政事业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的凭证,不能代替发票作为单位收支的会计凭证,更不能作为单位收支发票入帐,一经查出将按照《会计法》等相关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5、关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改革
近年来,特别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县农村的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大的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得到了较大的提高。但是,由于我县财政困难,对农业农村的投入还严重不足,广大农村出行难、饮水难、居住环境差、生产条件简陋等问题还未得到根本改变,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对于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年6月21日,省综改办在鄂州市召开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现场会。在这次会议上,我县被纳入全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县。
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一是必须以村民民主决策、自愿投工投劳为前提,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不断完善村民投工投劳管理办法,规范民主议事程序,明确议事范围,确定限额标准,细化管理措施,正确引导村民自愿投工投劳。二是各乡镇和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在县综改办的指导下,分工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健康发展。财政、农口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掌握了解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和奖补资金的兑现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交通、水利、城建等相关部门要积极做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规划、论证、工程设计、质量监督与预算审核等工作。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跟踪检查和审计监督,对村民举报和违反相关政策的问题,要及时查处。三是各乡镇政府要加强发动和引导,组织村干部和农民开展筹资筹劳和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等具体工作。村级组织要充分依靠群众,组织发动群众,积极开展一事一议活动,搞好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和管护,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
6、关于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改革
从2002年开始,我县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体制进行一系列改革,先后实施了会计集中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等改革。实施这些改革都是根据当时发展形势作出的科学决策。近年来,我国先后推行了一系列财政改革,其改革的方向和主要形式是逐步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即“三个直达”:收入直达财政专户、工资直达个人帐户、专项资金直达供应商或项目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是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迈进的重要步骤,也是强化资金管理,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同时,实施这些改革也是落实上级的重大决策具体体现。2000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试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和零户统管工作的通知》,2001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印发了《关于推行财会集中核算制和零户统管的实施办法》,2002年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抓好财会集中核算工作意见》的通知,根据上级要求,我县于2002年推行了会计集中核算改革。集中核算改革使会计的事权和人权分离、会计人员相对独立、会计服务趋向社会化、会计职能作用得到全面发挥,进一步规范了单位的财务,可以说这是财政改革走向良性发展起始阶段。
200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见》,我县于同年6月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纳入改革的县直主管单位、二级单位和乡镇,共计176个预算单位(县直64个主管部门、94个二级单位和18个乡镇)的所有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推动源头治腐工作深入开展,我们要以实现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为目标,以健全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为重点,以实施制度创新和信息化管理为手段,进一步扩大改革的单位和资金范围,积极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建设,努力将包括乡镇在内的各级预算单位和各类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和财政动态监控的范围,为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此次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明确预算单位会计主体地位。会计集中核算是国库集中支付的过渡阶段,将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退还给预算单位,强化预算单位作为预算执行主体的支出管理责任,是进一步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必要途径。只有将会计核算业务全部退还给预算单位,才能称得上是真正意义的国库集中支付。预算单位退账工作不是我县独创,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推进市县国库集中支付全覆盖实施意见的通知》(鄂财库发〔〕15号)中,明确要求进一步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的转轨工作,将财政部门的会计核算业务逐步退还预算单位。同时,从全市预算单位退出会计核算中心情况看,各县都在积极行动,除竹山没有成立会计核算中心不存在转轨外,丹江、郧县年前已全部退完,市直、房县、竹溪也于去年开始为部分单位退账。我县预算单位退账工作从今天大会开始,明确的35个退账单位都要按照财政部门安排,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会计及会计档案移交手续,积极参加财政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连接国库集中支付网络,办理规范的支付业务。对暂时未退账的单位,预算单位要建立辅助账务,在财政部门与预算单位之间形成权责分明、程序规范、相互制约的机制,并积极创造条件力争早日完成退账工作,最终达到将财政部门的所有会计核算业务全部退还预算给单位。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县委、县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无条件地支持和配合退账工作。预算单位特别是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强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退账工作的领导,全力支持和配合抓好此项工作。
7、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地方税费征收保障机制
一是抓住新的重点,运用房地产评税技术,并于7月1日在全省上线运行。①新时期房地产税收是新重点;②房地产评税制是新制度;③上网上线运行是新机制;④此工作城镇是重点,乡镇是新区;⑤地税、房管、国土、物价、住建要对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开发项目采集相关数据,6月15日前要完成。二是加大护税协税力度。县直单位已有13个部门建立了协税护税网络,今后税护税机制要延伸到所有乡镇。凡是土地整理、水土保持、通村公路、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涉税项目,乡镇政府都要严把发票关,结算工程款项必须凭地税机关开具的建筑安装发票,坚决杜绝建筑方以水泥、钢筋等材料发票来冲减工程的应税款项。房管、建设、国土、交通等部门,主要是涉及房地产开发、重点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城镇建设的单位,要加强涉税信息共享、税收源泉控管。去年,县政府与县直13个部门签订了责任状,今年我们将对责任状进行考核,全面盘点,对协税护税到位的单位予以重奖,对少数完成任务不好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三是依据上级规定,出台支持工商企业和民营业主发展优惠政策,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三)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六项财政改革
1、加强组织领导。财税改革工作牵涉面比较广,也比较复杂。因此,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是保证改革能不能顺利实施的关键。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行财税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落实专班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六项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落实到位。作为六项改革牵头单位的财政局和协调服务的地税局,要统筹安排好改革的各个步骤,做好协调工作,认真落实好改革各步骤的实施工作。
2、强化协调配合。推行改革势必影响到有关部门、单位的利益,因而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思想认识不统一的问题。我要特别强调,六项改革是县委、县政府经过综合考虑,慎重作出的科学决策,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阻挠改革。财政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将各项改革措施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提出可供操作的办法,真正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新、老管理模式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对各项改革措施进行跟踪研究,认真吸取各部门、各单位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改革措施。新闻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六项财政改革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监督,为改革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关键词: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
一、国拨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存在的问题
目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资金有扶贫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国债专项资金。这一资金管理制度的实行,克服了过去资金运行中转环节过多,资金到位迟缓,部门、乡镇截流挪用等诸多弊端,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解决了资金使用效益低的问题。同时,也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的职责权限,使资金、物资、账务既分离又统一,有利于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协作。我们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这种管理模式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报销单据不合规,甚至是虚假的。如有的乡镇财政所直接以拨款单作为报账依据,形成以拨代支;部分设施购货发票不真实,从不同单位购置的不同货物,却是连续编号的税务发票。
二是有的项目资金使用无预算,也有的主管部门与承建单位没有签定合同。项目实施实际需要多少钱,工程质量如何保证,没有一个合法合规的说法。
三是没有建立起与报账制相互配套的会计核算制度和办法。致使会计核算五花八门,也有的县市财政部门对建设单位报来的原始凭证审核签章后退回项目单位入账,只留下凭证复印件记载财政账目。
四是对形成资产的资本性支出和未形成资产的费用性支出未予分别核算、分别管理。
五是实行县级报账制的范围较窄,没有扩大到所有的国拨项目资金。就是实行县级报账制的项目,不少县(市)也未将自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纳入报账制管理。村民自带工具出工劳动,得不到相应的报酬,建设资金被吃喝,甚至被少数人贪污,造成干群关系较为紧张。
六是项目建设的后续管理未跟上,对资产的形成、管护、处置和费用性支出的核销,缺少必要的程序,项目完工对形成的资产也未办理移交手续。致使部分国拨专项资金没能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影响了资金效果的正常发挥。
二、完善国拨项目资金县级报账制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县级报账制的范围。建议在现有扶贫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国债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基础上,将所有的国拨项目资金都纳入到报账制范围,并将群众自筹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也纳入到县级报账制范围,以充分反映出项目资金的全貌。
(二)择优选好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的选择上,对能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一律采用招、投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对实行公开招标的承包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标底进行测算,择优选定施工单位。选定的施工单位必须有法律效力的承包合同和工程预决算。对不宜实行公开招标承包的工程,应由施工单位编报较为详细的资金预算,由项目主管部门聘请有关专家严格把关,并将项目资金预算以合同的形式明确下来,对如何保证工程质量等条件,也要在合同的有关条款中予以注明。
(三)严格项目资金的报账程序。(1)实行公开招标的承包工程,在报账时,必须提供合格的工程支出原始凭证,承包合同副本,工程(全程或阶段)验收单及工程结算单和工程款税务发票等。实行公开招标的承包工程,可以按工程进度进行阶段性报账,也可以按工程竣工后一次性报账。县市财政部门办理工程结算,并留足5-10%的承包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未出现质量问题,再将预留的质量保证金如数拨给承包单位或承包人。(2)未实行承包的工程,可实行阶段性报账。阶段性报账时须提供合格的工程支出原始凭证、施工现场记录、阶段性工程验收单;工程完成后报账时需增加工程概预算、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工程竣工图、工程决算及工程验收总结等。报账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工程行政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签字,并填制“报账清单”经县市项目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县财政部门审批报账。为防止单位报假账,财政部门应会同项目主管部门,做好报账后项目资金的追踪问效工作,并采取与原设计要求对比,项目进度与报账是否同步等方法验证其报账票据的真伪,确保项目实施后的效益。对于有明确受益村的项目,其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报账单位为该受益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受益村的,由乡镇组织施工,乡镇人民政府的财经办,按照报账制程序和要求,负责向县财政部门报账,以杜绝以拨代支现象的发生。
(四)规范县级财政报账制的会计核算办法。为进一步完善报账制管理,根据企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借用财政部门精通会计知识的优势,从项目资金的筹集、报账、拨款到项目资本性支出归集等项目的日常核算,交由县级财政部门办理。项目建设单位只就自筹资金的收缴,项目资金的付出以及向财政部门报账回补资金进行简单的核算。并实行一项一结制度,某项目完工,应及时将县级财政部门负责登记的会计核算账目,与项目计划、预决算报告、项目验收单等资料归集在一起,以方便各级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检查。根据上述思路,对负责报账制的财政部门和项目建设单位的会计核算设计如下:
1.县级财政负责报账股室的账务处理:
(1)收到项目建设单位交来自筹资金,开列收据,并将款项存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专户时:借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贷记“自筹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
(2)收到本局预算拨入专项项目资金,存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专户时:借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贷记“拨入专项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
(3)收到本局预算拨来本级项目配套资金,存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专户时:借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贷记“配套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
(4)预付工程款时:借记“预付工程款——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贷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
(5)项目建设单位或承包工程的单位(承包人)报账时:借记“在建工程支出——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费用性支出”账户(未形成资产的支出如培训费等),贷记“预付工程款——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报账回补资金大于预付工程款部分)。
(6)农民投工投劳的报账程序。村民参与劳动施工的,应凭农民签名的出工量和工时报酬报账单报账。为避免虚假成分,在工程完工经有关部门检查后,要将签名报账单复印并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7)工程竣工A:凭工程预决算报告、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签署的验收单和有关报账的原始凭证,借记“在建工程支出”账户、“费用性支出”账户(未形成资产支出如培训等),贷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B:将项目的群众自筹、拨入专项资金和县市配套资金与工程结算支出、费用性支出对转。对于未形成资产的费用性支出,经审核无误后予以核销。对于形成资产部分,按其归集的价值,由县级财政部门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通知项目建设单位,记入固定资产,并按照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严加管护。其会计分录为:借记“群众自筹——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配套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拨入专项资金——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贷记“费用性支出”账户(未形成资产的支出如培训费等)、“在建工程支出——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
群众自筹资金、县市配套资金和国拨项目资金,与该项目的在建工程支出、费用性支出相抵后的正数为项目资金结余,记入“项目资金结余——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的贷方。将项目结余资金返还给项目建设单位时,借记“项目资金结余——XX村或单位XX项目”账户,贷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收支相抵后的负数为项目缺口资金,应对照项目预算查找原因,对确属正常超支,应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将项目缺口资金,向本村村民张榜公布,待缺口资金集齐后,缴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借记“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存款”账户,贷记“项目资金结余”账户。
2.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处理:
以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账务处理为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可参照执行)。
(1)收到群众交来自筹资金时:借记“现金”或“农经站存款”账户,贷记“应付款——应付财政部门项目自筹款”账户。
(2)将自筹资金上缴财政部门时:借记“应付款——应付财政部门项目自筹款”账户,贷记“现金”或“农经站存款”账户。
(3)收到县财政部门预付工程款时:借记“农经站存款”账户,贷记“应付款——收到项目款”账户。
(4)项目支出时:借记“应付款——付出项目款”账户,贷记“现金”或“农经站存款”账户。
(5)收到报账回补资金时:借记“农经站存款”账户,贷记“应付款——收到项目款”账户。
(6)项目结余资金退回时,借记“农经站存款”账户,贷记“公积金”账户。
(7)项目资金出现缺口,村合作经济组织资金筹集的会计处理,详见本账务处理(1)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