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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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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范文第1篇

【关键词】总承包;分包管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GB/T50430质量管理规范

一、我国建筑工程总分包管理模式的现状

2001年建设部开始施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将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大序列,建立了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总分包管理构架。但由于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市场化程度不完善、法制制度不健全,各方主体法律意识淡薄,存在有法不依、依法不严的情况,形成层层分包、指定分包、挂靠分包等不规范的经营行为。在工程项目实施中,总承包单位的权利与责任常常会不相称,对分包的管理控制出现各种状况,矛盾重重、纠纷不断。

二、我国质量管理运行的现状

十多年前,取得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曾是建筑企业取得招投标资格的准入指标,掀起了一股认证狂潮。但从实际运作情况看,ISO9000质量体系并未真正融入到实际的施工管理中。企业为了证书而认证,存在弄虚作假、内外“两层皮”的现象。为此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2011年起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50430-2007)。

GB/T50430的颁布突出了建筑行业的本土化、行业化的特性,与现行管理模式一致,便于企业在日常管理中运行质量体系工作,尤其在分包管理控制方面,对总包企业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质量管理体系对分包管理的条款要求

1.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中对分包的定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作为国际标准能通用于各个行业,在ISO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定义“供方”:提品的组织或个人,并注明在合同情况下供方有时称为“承包方”(在建筑行业俗称的分包)。

2.GB/T50430质量管理规范中对分包定义。在GB/T5043-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9分包管理”的条文解释中指出:“施工企业应明确在本企业中存在的分包的类别,如劳务、专业工程承包、设施设备租赁、技术服务等,并根据所确定的分包类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四、基于质量管理体系对分包的管理控制

基于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总承包企业在对分包方的管理控制不再是原来传统的理念,即安全不出事故、质量不出问题、进度不出计划的“三不出”要求,而是更多地要求总承包企业做到事前有策划、事中有控制、事后有评价的PDCA循环过程,这个过程不仅仅指分包管理的大过程,也要求分包管理的每个各环节都遵循的原则。

1.分包方的选择。分包方的选择应严格执行准入制度:首先企业各主管部门参与审核分包方的企业合法资质(包括法人资质、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当前承担分包项目的质量保证能力、承担本项目特殊内容的能力、以往的工作业绩、人员结构和素质、机具装备、财务状况、信誉等,现场调查分包方的施工能力,必要时还可对分包方进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企业通过严格的分包方审批程序,建立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以便择优选用。需要注意的是在GB/T

50430中强调总包应将设备租赁和技术服务分包方纳入评审,如塔吊设备租赁单位、预算软件的服务商。

2.分包方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质量管理体系中是一个重要环节,不仅仅是经济效益的代名词。特别是一些大型分包工程,工程规模大,时间跨度长,合同管理若不及时跟上,容易出现管理漏洞引起纠纷;有些分包方只管干活抢进度,不及时签定合同,一旦遇到经济敏感问题和市场行情的波动,双方极易引起扯皮和经济纠纷。因此分包合同签订必须合法、按体系规定程序进行审核,避免分包合同与中标文件、总包合同相违背的情况出现。根据合同性质约定关键条款,如数量、价款、质量、安全、验收标准、变更、奖罚、履约担保、材料供应、结算支付、违约赔偿、争议管辖等条款。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建立分包合同台账,做好合同的跟踪管理,确保分包工程按质按时完成,帮助分包方及时做好现场签证以及合同变更。分包工程结束后,各种变更、签证的签字审批手续真实完备,工程量复核无误,便于审计结算。

总包方应加强:(1)签约时授权委托手续到位。分包方的签约人原则上应为其法定代表人,如是人应提交单位盖章、法定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具体委托内容和授权权限。(2)资质等级符合工程施工要求。验证专业分包方的施工等级资质、劳务分包的施工等级和范围,避免资质等级超范围、超等级施工的现象。

3.分包项目实施过程的控制。(1)分包方进场的确认和验证。在GB/T50430中明确规定应对分包方进场进行再确认,虽然总包项目部会将分包方的资质资料报监理审批,但项目部往往忽视再确认工作的重要性。再确认工作要求项目部应根据分包合同对进场的分包队伍进行验证,包括:分包方从业人员的资格和能力(如特殊岗位上岗证)、施工或服务的专项方案等方面,总包方经常会遇到,之前现场考察的分包队伍综合素质高、施工质量过硬,实际进场的管理班子素质差,管理能力弱;原来采购计划中的原材料与实际进场的材料不符,这些都是项目部进场再确认的重要工作,以确保签订的分包合同无偏差。同时,项目部对进场的分包队伍需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应事前策划,具体包括:技术、安全、工期、质量要求、施工工艺和验收标准、上下道工序搭结(含与其他分包方的搭接)、使用的材料、施工机具、以及环境要求、成品保护等内容。交底的内容可根据需要确定口头、书面或培训的方式,但必须确保实际操作人员均已获得交底,并有书面的签字记录。(2)分包方管理活动的监控。总包项目部对分包方的施工过程的管理常常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只要监理不提意见就得过且过。对于分包的管理,应事前明确监控内容和监控重点,凡涉及到关键、特殊过程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过程程序进行控制;原材料需现场抽样复试的,按见证取样程序操作。项目部的各管理人员依体系中规定的岗位职责,监督检查分包方的施工项目,发现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及时开具检查单,制定预防或纠正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并限期进行整改和验证,形成检查-制定预防或纠正措施-实施-验证-再检查的PDCA循环过程。注重监控过程的记录,真实地反映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做到有记录有追溯、有措施有整改、有责任人有验证。企业主管部门还应定期到项目部进行检查,不定期抽查,验证项目部对分包的管理力度和有效性,做到持续改进。(3)分包项目的验收。总包项目部根据事前策划的验收标准和检验批,做好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如是隐蔽工程,隐蔽和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经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对于一些重要部位和分项工程,分包项目结束时由项目部先预验收,必要时企业主管部门参与验收,然后报监理验收,并及时收集工程质量资料,确保整个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的完整性。

4.对分包方的评价。在分包合同签订后,总包方应根据分包项目的时间跨度和重要性,制定履约情况分析的时间节点和评价内容,由项目部和相关部门对分包方按计划进行评价,包括:(1)施工过程中的评价:以安全、文明、质量和工期为主,当分包项目出现偏差,项目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与分包方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偏差产生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跟踪复查。(2)验收结束后的评价又称复评:是对分包方综合能力的评价,由项目部的管理班子成员对分包方施工过程的考评,报企业各主管部门复评,企业可据此作为重新评价、选择分包方和改进分包管理工作的依据。

5.分包方的风险管理。质量体系管理本身就是不断持续改进的过程,企业应意识到对分包方风险的管理的必要性。分包风险识别的内容包括分包方的组织管理机构、技术能力、管理人员和配套技术工种、配套的施工机具、适当的专业施工经验、所施工项目所需的其它要求,是否能满足施工项目要求,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偏差,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时,应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和有关主管部门,对其进行风险评估,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不能履约情况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财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也应加入到质量管理工作中,防范资金和用工风险。(1)财务和资金风险。财务部门联合预算部门监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依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分包方的工程款必须支付至其公司账户,防止个人捐款而逃;民工工资支付优先于备料款和其他生产款项;避免预付款大于最终结算款等超拨超付现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管理的力度,有效降低财务危机和风险。(2)用工管理风险:分包用工管理不合法,总包负有连带责任。总包在用工管理上要引导、督促、约束分包队伍走合法道路。民工进场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及时登记用工信息,并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安全教育等工作。按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社会保险或人身意外险等商业保险。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和防护,按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报酬,不得违规强令工人违章作业。一旦有用工矛盾的预警信号,需及时制定预防措施,处理好民工的用工矛盾。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范文第2篇

关键词:分包;质量;进度;控制

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所谓“分包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因为市场原因或工期太紧,或分包工程专业性太强,为了保证总承包合同质量、工期的实现,往往需要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或几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施工的分项或分部工程。因为是总包工程的一部分,一旦质量、进度得不到有效控制,就会对总承包单位的总体质量、进度和信誉带来很大的影响,亦会引起发包方索赔。如何有效地控制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和不引起发包方索赔,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队伍

对分包队伍的选择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1 施工资质应满足分包工程的要求;

1.2 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有相关的工作经历或经验;

1.3 分包队伍的以往业绩和社会信誉较好;

1.4 在建类似工程情况;

1.5 最好和本单位以往合作过且评价情况良好。

根据以上要求选择2~3家单位进行比较后,择优确定分包单位;然后,总包单位要与分包单位签订一份明确的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不管分包队伍与总承包单位的关系如何好,都不能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分包合同或协议书。而且作为总承包单位,还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分包工程的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工期、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竣工移交、竣工结算、合同价款调整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另外,总承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还需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的方式如质量监督、安全检查、施工配合、分项评定等,均应在分包合同或协议书中明确。

2. 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图纸会审

分包合同或协议书签订后,总包单位应及时将分包工程的施工图纸发放给分包单位,并组织分包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施工图会审。分包单位若因故不能参加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施工图会审,则作为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进行详细审查,对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中存在的不清楚的或相互矛盾的地方,列出问题清单,并与总包单位达成共识,由总包单位在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时,将本单位审查图纸发现的问题和分包单位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一并在图纸会审上提出,请建设单位 给予明确答复。

3. 对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

图纸会审后,总包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应对分包单位编制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审批时应考虑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能满足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要求和分包合同要求,是否能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特别是工期紧张需要交叉作业的情况下,施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并便于实施),是否能满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若不能满足,应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给予完善。待补充完善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重新审查认可后,才能同意分包工程正式开工。

4. 动态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施工设备

分包工程开工前,总包单位的现场项目部应核查分包队伍的主要进场人员、设备。针对现阶段建筑市场仍有一些不规范的地方,为防止分包工程被转包出去,总包单位核查分包队伍的实际进场人员和进场施工设备显得尤其重要。核查时主要以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依据,核对现场实际进场的人员与分包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确定的项目部人员是否一致、实际进场的设备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配置的施工设备是否一致;若发现有不一致的地方,总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应及时向分包单位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或做出必要的说明,直到符合规定的要求。

分包工程开工后,为了保证分包工程质量和进度,总包单位还要不定时的对分包方的施工人员和设备进行动态考核,看是否科学的满足现场实际需要。通过动态监控,保证分包工程进度、质量满足总承包合同约定。

5. 分包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分包工程开工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应督促其进行技术交底,并通过质量安全检查对分包工程的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1 对材料、半成品、设备的监督检查:材料、半成品、设备的质量是工程质量的基础,其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选用不当,会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甚至造成质量事故。所以,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选择信誉良好可靠的供应商,选用有产品合格证、社会信誉好的产品,对国家有要求复检的,应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5.2 对施工工序质量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工序质量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施工工序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工序质量是否满足现行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要的关键工序,如桩基础的混凝土浇灌过程等,总包单位还应派人进行全过程的监控。对需要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总包单位的质检人员应参与隐蔽验收,并督促分包单位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地方,特别是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勒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允许进入下一道工序,以保证将质量隐患消灭在工序施工过程中。

5.3 对施工进度管理:总包单位应要求分包单位按照 《施工组织设计》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每月(必要时每周)的施工进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进度满足合同要求。因工地特殊情况不能按计划施工或因天气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需要调整施工进度时,分包单位应以“工程联系单”等书面形式上报总包单位审批确认。分包单位应根据审批结果,及时作出赶工措施或合理调整进度计划,满足总包方总体进度要求。

5.4 现场施工人员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现场施工人员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核实,特别是对要求持证上岗的人员,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电工、焊工、机械操作工(包括桩机操作工、搅拌机操作工、起重机操作工)、架子工等,应检查人、证是否相符,证件是否有效。若发现有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应勒令分包单位限期更换,并将过期的特殊工种操作证送年审,直到符合要求为止。同时,核实分包方劳务作业人员人数,是否满足分包工程进度需要,及时发现情况,及时通知分包方整改。

5.5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的监督检查: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对分包工程施工中的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特别是垂直运输设备,应要求有安装、拆卸方案,并由有资质的单位安装验收后方可使用。

5.6 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总包单位的现场安全员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其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可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逐项评分,若发现有安全隐患,能马上整改的,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不能马上整改的,应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结束,检查人员应对其进行复查,直到复查合格。

6. 分包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工程完工后,总包单位应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和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收。

6.1 实物质量验收:当分包单位完成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后,总包单位应要求其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竣工报告》,上报总包单位。由他们组织对分包工程实物质量检查验收,同时应检查是否按图施工、是否满足经审批的分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要求等。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复检合格。

6.2 竣工资料检查验收: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范要求和分包工程所在地档案馆要求的内容整理分包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和档案,并移交给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技术人员应对其进行审查、核对,若发现技术资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应要求分包单位补充齐全或按真实情况填写。

6.3 工程保修书:分包单位向总包单位交付工程产品时+应附《工程保修书》。《工程保修书》的内容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明确期限和分包单位的保修承诺。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范文第3篇

【关键词】劳务;分包;成本;对策

1. 劳务分包市场的现状

劳务分包行为在建筑市场大行其道,总分包制的优势是合同关系简单,便于总包统筹考虑,有利于充分发挥总包单位的技术和管理优势以及分包商的专业特长。但现阶段我国工程分包市场混乱、管理无力,分包市场问题很多。劳务分包市场呈现出三个特点:

(1)项目多、大项目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多,这对总包商的资源调配能力和项目分包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这就要求总包商必须选择有资质的专业分包队伍,决不能用“挂靠”的闲散人员。而且,总承包商也应加快培养各类专业管理人才,才能更好地适应项目管理需要。

(2)在“三多”中,高精尖项目越来越多,如高速铁路、跨海大桥等等。这对分包企业的专业性和实力要求越来越高,不具备相应的实力,就难以分包高精尖项目。

(3)近年来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不断加大,海外劳务需求和专业分包也不断加大。据商务部统计,2009年前11个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647.7亿美元,同比增长37.5%,新签合同额1065.1亿美元,同比增长20.9%。如此大量的海外承包项目,不仅需要分包企业必须具备海外市场竞争能力,具有相应的海外建筑市场的复合型人才,而且劳务分包企业还要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和文化特点,分包队伍之间还要变“各自为战”为“抱团取暖”,相互合作,利益共享。

2. 分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分包商选择不规范。承包商不重视分包单位的素质是否与分包工程质量要求相适应。例如选择分包队伍时没有详细调查该单位的资质等级、业绩状况、技术质量管理人员配备及施工机具技术状态等。分包队伍选择不规范。如受人为因素的影响,违心地使用有“关系”的队伍,使用一些无资质、低资质、低素质的队伍,一旦出了问题,责任和损失全由企业承担,造成项目亏损。有的项目经理对分包队伍重包轻管、以包代管,安全质量事故频发,损害了企业的信誉和形象,丢失了市场。

2.2 分包合同条款不完备或模糊不清。签订分包合同不规范,重要条款缺乏斟酌,随意性大。有的是管理者经验不足、考虑问题不周所致的,也有多种客观条件制约的因素,还有个别人受利益驱动,内外勾结,出卖企业利益,谋取个人好处。例如:分包合同中没有制定详细的质量条款。对达不到规定质量等级、发生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违反操作规程和施工规范规定以及不执行技术指令而发生返工损失等,没有相应的处罚或赔偿约定。分包合同条款不完备或模糊不清。有关税费、施工人员各种保险费上交额、领用的材料、使用设备和水电等费用的扣取方法及有关超定额用量的限制条款不明确,易造成资金的浪费和流失。

2.3 缺乏有效的监控手段,工程成本、进度、质量不尽人意。承包商对分包行为的管理不严。由于缺乏经验和足够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管理人员水平不高或素质低下,往往利用不好或错误利用自己对分包商的管理权,对工程的施工造成了很大的影响。有的承包商在施工管理过程中疏于管理,存在严重的“以包代管”现象。对分包中出现的问题不懂如何处理,出了问题相互指责、逃避责任。承包商在整个工程进行过程中,自始至终对分包的管理机制不存在或不健全,使工程项目受到损失。

(1) 分包结算程序不严格。分包结算的全过程往往由项目部包办,而不是分包方上报后由项目部组织有关业务人员审核。分包结算资料中缺少完整的支持性材料,工程量的签证主观性和随意性较大,易产生操作层的浪费和舞弊现象,使分包成本控制的难度加大。

(2)分包商工程质量不佳。分包队伍如果技术管理力量不足,缺少各专业技术人员,致使施工措施、规范作业、现场质量控制等方面工作不到位甚至出现问题。由于技术措施不完善不到位而引发的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尤其严重,由于质量控制不严格而影响工程进度及出现质量问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3)分包商工期拖延。目前很多分包商并不是仅仅有一个工程,而是同时进行几项工程,分包商为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只考虑降低自身的施工成本,忽略项目的进度和整体性,常常妨碍到其他分包商的工作。项目经理对现场的协调管理水平不够,由此而造成工期拖延。

2.4 工人技术素质不高,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组织协调混乱。

(1)分包商方面技术素质不高。有的分包商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素质不高,文化素质偏低,大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大部分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甚至文盲。他们对施工技术知道甚少甚至不知,有些虽然实践经验丰富,但缺少理论指导,很难在技术方面得到全面提高。另一方面分包单位人员的流动性较大,对分包项目没有长期负责的态度,对于持续推进管理的精细化带来了较大的困难。

(2)承包商方面管理水平低,逃避自身义务。承包商将分包工程包出去以后,不闻不问或是办事拖沓,将自己应尽的义务视为分包商的职责。而分包商的合理要求难以得到满意答复,久而久之,分包商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以至于不服从管理,对分包工程的管理失去了控制。如承包商管理人员不重视提高分包队伍自控能力。对分包队伍管理组织及人员不固定的问题不干涉,不对分包队伍操作人员组织岗位技能培训。不尊重分包队伍及操作人员的人格,态度简单粗暴,甚至以辱骂代替管理。不关心分包队伍职工的生活,不干涉分包队伍内部劳务工工资拖欠问题等。

3. 分包管理问题的原因分析

分包工程出现以上问题,从承包商的角度上说,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 质量意识不强,对市场的竞争认识不足。对质量与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关系缺乏足够的认识,没有把工程质量与企业的美誉度和生死存亡联系起来,没有把对分包商的施工质量管理作为管理核心问题来抓。

(2) 缺乏对合同重要性的认识,没有认识到合同条款对分包队伍的约束作用。在分包合同,工程结算的管理、程序和审批权限上不规范,使得出现问题无法有效制约分包商,导致纠纷发生,企业利益受到损害。

(3) 管理力量不足,不重视过程控制。对监管不利可能发生的问题及隐患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想“以包代管”。或者现场监管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4) 等级观念严重。认为分包队伍及农民工低人一等,对弱势群体缺乏足够的关心爱护,对操作人员的潜能认识不足。由于上述原因,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分包商的管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给施工企业带来了经济利益。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范文第4篇

【关键词】工程分包风险防范

近年来,国内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加剧,工程项目的管理模式趋于规模化。由于工程项目具有周期长、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多、专业分工细等特点,单靠总承包单位自身的力量难以完成合同的工程量,需要利用其他单位的力量,共同完成合同履约和风险的承担。但是,由于目前分包队伍能力参差不齐,承包形式多种多样,加之施工企业在分包管理上的忽视和漏洞,使得涉及分包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下面笔者就分包工程中经常出现的风险和防范措施总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违法分包的法律风险

《建筑法》《合同法》都明确规定,工程发包时,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只有具备相应资质,才具有从事建筑施工的资格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否则,一旦发生纠纷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不愿承担责任而发生诉讼,作为发包方的施工单位就可能面临因分包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法院认定分包行为无效,最终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防范措施

施工企业在进行工程分包时,要依法严格进行。依据《建筑法》及《合同法》规定,建筑工程可以分包,但不允许转包。同时,施工企业在发包工程时,要注意工程分包需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①.须经业主同意;②.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③.不允许肢解分包;④.分包方必须具备承揽工程的相应资质;⑤.分包方不能再次分包。

二、工资发放监督不力的法律风险

包工头拖欠工资的恶劣行为不仅令许多农民工拿不到钱,也让一些作为发包方的施工企业蒙受了不白之冤。按常理,作为发包方的施工企业对包工头所雇的民工并不负责工资管理的义务。然而国家及相关政府部门从稳定和和谐出发,制定政策和法规,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农民共拿不到工资,一旦发生诉讼,势必企业垫付,如果发包方垫付工资后,再向包工头追偿几乎无望。

防范措施

选择有资质、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施工企业作为分包队伍。这样,不仅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有保证,而且也意味着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保障。即使负责人携款而逃或恶意拖欠,但“跑了和尚跑不了庙”,其所在的企业应承担责任。同时发包方应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约定履约保证金,对工程款支付进行严格的控制,严禁超付资金,监管分包方的资金流向。

三、印章管理不善的法律风险

公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司法实践中,是否盖有公章往往成为判断民事行为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分包单位对外签订的合同,一旦盖有总包单位的公章,发生诉讼时,就要承担责任。

防范措施

印章要安排专人保管,建立严格的使用和备案制度;禁止出借和出让公章,或给他人出具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或介绍信;作废的公章要及时销毁处理,还应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声明。

四、随意签字带来的法律风险

总包单位的有关管理人员,职责不清,对分包单位的经济合同代表分包方随意签字。一旦引起合同纠纷,势必承担连带责任,甚至承担所有的风险。

防范措施

对总包单位的管理人员,交待清楚管理职责。对分包单位的经济合同一律禁止签字。如果非签不可时,首先请示总包单位的有关部门,得到允许后方可签字,经济合同的文本要在有关部门备案,监督合同的全部履行。

五、合同签订审查不严的法律风险

一些不法分子为了达到与总承包公司签订分包合同的目的,往往通过伪造资质证书、印章、授权委托书来洽谈合同,如果总承包单位没有进行合同签订前详细的资信调查与核实,便很难发现对方的造假行为,继而双方将会以一份无效协议作为合同履行的基础。无疑,这将存在着极大的风险,一旦对方出现履约能力不足出现质量、安全、工期或恶意工资拖欠等问题,不法分子将一推了之,甚至逃之夭夭,最终出现索赔无门的结果。

防范措施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做好对分包方资信情况、签约资格及履约能力的审查工作。严格审查分包方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书等证件;审查有关经办人员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对象、授权范围、授权内容及授权期限是否明确;审查分包方的人员素质、机械设备、资产负债状况,通过这些审查,了解分包企业的施工实力,判断分包方是否具有施工能力。

六、命名不规范的法律风险

有些施工企业在分包管理中,为了内部管理方便,将一些分包队伍纳入下属序列进行命名,例如:第几工程处、第几项目部等,有的还以文件、会议纪要、发放工牌、安放标志牌等形式进行序列管理。一些不良分包队伍便堂而皇之以总包企业下属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购买货物,发生债务后便枉法把企业身上推,而发包单位也极有可能因承担风险。

总包对分包的管理措施范文第5篇

在当前建筑施工,较多的是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承包是指从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实行全过程的承包,与总承包相对应的就是工程分包活动,即承包商将其承担的部分工程承包任务通过分包由另外的承包商进行实施的行为。本文着重探讨如何加强对劳务分包的管理。

一、当前项目劳务分包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现象及原因:

1、分包商项目班子管理能力差,没有得力的领导

现场施工队伍很多都是因为个人承包,但是承包人并非该一个项目,故经常不在项目甚至一个工程结束共计到现场几次。此问题出现后使劳务队现场无真正管理人员,出现某些细微事情没人能做主,导致了工期延误等问题。

在民工队伍中存在一种现象,谁给我发钱,我就听谁的。由于劳务队伍无领导在现场,致使一些质量、安全等问题相继出现,项目部下达的命令无人落实。总包单位及甲方、监理等督促也落实不了,最终只能等劳务队伍领导来解决,往往因为某个分包队伍而影响整个工期,进而影响到总包的形象。

2、人员素质差,野蛮施工,不听指挥

一些分包商从现场管理人员到具体操作的工人都是临时拼凑的,农民意识较强,对一些施工规范要求总觉得无所谓,认为总包单位是小题大做,现场出现了问题或者项目对质量、安全等要求,总是落实不了,更甚的是有些分包商有时候也指挥不动民工队伍。

3、其他现象

一些项目分包队伍随意浪费材料,更甚的一些民工偷盗现场材料。分包队伍直接与监理接触,将总包现场管理架空。

4、以上各种现象就其原因,主要是管理问题,选择好的分包队伍,以及加强总包现场的管理是关键。

二、怡购清华园在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方面着重做了以下几点,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精选队伍

在公司总部有工程部、技术质量部、安全部、合约部等部门统一考核分包商,编制“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册”

针对具体项目特点,有合约部牵头,负责劳务分包的招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对拟选用的分包商,应从以下方面对其进行评价:

是否符合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对分包工程的资质要求;

资源配备情况能否满足要求,包括各专业施工人员的数量和能力,必要的硬件、软件等;

有无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以往施工的类似项目情况;

是否具备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保证能力;

满足具备顾客提出的特殊要求的能力;

其他需要评价的情况。

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引入竞争机制,杜绝人情关,严格按照招标流程选择队伍,劳务分包商确定后,由合约部门起草合同,合同必须由工程部、安全部及具体项目部进行评审,要做到与具体项目结合,条款明确,防止合同实施过程中的扯皮推诿。

在公司上述正确机制的引导下,清华园项目精选了2家土建分包商和一家水电分包商。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管理

公司各部门并没有在选定了分包商后就万事大吉,在工程施工中定期组织对分包商的考核,从资金、质量、进度、材料、人员机械的配备等方面进行考核打分,对存在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年度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制定“合格劳务分包商名册”的依据,对分包商产生很大威慑力。

现场项目部对分包商的管理

(1)、以人为本,做到人文管理,树立起民工也是我们兄弟的观念,对分包队伍的住宿生活条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提供,不含糊凑合,做到对工人的关心照顾,项目部经常检查督促分包商改进这方面的工作,夏天做好防暑降温,冬天检查民工的取暖,让工人们切切实实的感受到温暖。

(2)、加强对分包队伍的资质管理,不允许存在挂靠、转包现象。项目部经常检查,分包单位进场时就及时提供分包单位资质、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资质及联系方式、特殊工种上岗证等,有项目部向监理报验。我们要求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杜绝了民工队群龙无首、一盘散沙,有项目部直接来领导民工作业的现象。

(3)、严格管理流程,所有的工程设计变更、联系单、中间报验等均须有劳务分包向项目部提出,再由项目部向监理、业主提出,在施工中项目部及时检查跟踪,保证工期、质量,分包商、项目部各自做好自己的技术资料,做到分工明确。

(4)、在质量管理上面,首先是要树立全员、全过程质量意识,开工前我们对民工进行保证质量,严格按照图纸、规范施工的教育培训。同时要求分包商加强现场的技术力量,带班工长必须有3年以上的相关经验。

(5)、在安全管理上面,首先加强宣传教育,每一个新进场的工人都经过了安全教育,每道工序都做到安全交底,培训交底我们做到通俗易懂,使工人明明白白。其次要求分包商提供切实可靠的安全设备,安全三宝必须配齐,分包队伍自带的设备必须提供安全证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人证相符。

(6)、在进度管理上面,开工前由项目部将计划分段,制定节点计划,每一周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分包商在人员材料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检查。

(7)、加强对现场各个分包队伍之间的协调工作,对并行的分包队伍引导进行帮扶对比,在竞争学习中提高,对不同工种、不同工序的分包队伍加强成品保护教育,并制定周密的工期工序计划,防止误工。

(8)、在材料管理上面,对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材料,要求提前提供合格证书、检测报告、材料样品等,对不符合设计、合同要求的一律不准进场。分包商须提前向项目部提供所需材料的计划,项目部专业负责人对材料计划进行审核,确定用量及提供日期,以防止超量及耽误工期。制定严格的奖惩细则,由项目部预算人员及项目所有人员参与制定材料用量标准,给出合理的损耗量,具体现场有施工员、材料员共同对浪费材料现象进行管理,发现钢筋长料短用,落地灰不再次利用,乱砍整砖等现象严格按照规章进行处罚。对小型材料建立领用制度,并且现场临水、临电制度限额,分到各个队伍头上,杜绝浪费。

(9)、对于工程款的拨付,严格按照分包合同执行,有项目部与合约部共同核定分包队伍完成的工作量,杜绝超付。除了公司与分包商签订的分包合同条款明确外,我们现场项目部也针对上述各条制定了严格的奖惩细则,发现分包商违反规定的,通过口头、书面等形式要求立即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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