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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政府投(融)资项目的评审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是指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算进行评估和审查以及对有关财政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情况进行专项审核的行为。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遵循合法、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应规范评审程序,严格评审标准,保证评审工作的客观公正。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包括使用中央、省、市级财政性资金进行投资建设的项目,具体评审范围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类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三)预算外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
(四)政府性融资安排的建设项目;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安排的维护修缮和更新改造项目。
上述范围内纳入评审的额度为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的工程类项目和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重点修缮及更新类等项目。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的内容包括:
(一)项目预算;
(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由市财政局所属的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市评审中心)进行。
第八条市财政局是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管理制度,指导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业务工作;
(二)根据财政预算安排及有关项目投资计划确定政府投资评审项目,提出评审要求并下达评审任务;
(三)负责协调市评审中心在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中与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的关系,会同有关部门对经确认的评审结果进行处理;
(四)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批复市评审中心的评审报告。
第九条市评审中心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政府投资项目政策等有关课题的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信息资料;
(二)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评审;
(三)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招标的有关工作;
(四)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和项目绩效评价;
(五)接受并完成上级财政部门所委托的评审任务。
第十条市评审中心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组织专业人员依法开展评审工作,对评审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二)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内容出具报告书。报告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概况、评审依据、评审范围、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结论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合理确定评审结论,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市评审中心对项目进行评审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向市评审中心提供投资评审所需的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积极配合市评审中心的调查取证工作,不得拒绝、隐匿或提供虚假资料;
(三)对市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结论,应在收到评审结论3日内进行核对并签署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不签署意见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第十二条市评审中心对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算可以进行全过程评审和单项评审。
第十三条市评审中心在评审过程中需对项目建设的设计、监理等资料进行核实、取证时,有关单位应予以配合。
第十四条市评审中心对建设单位送审资料完整齐全的建设项目,自送达之日起,投资额在500万元以内的,8个工作日之内评审完毕;投资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的,12个工作日之内评审完毕;投资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的,15个工作日之内评审完毕;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20个工作日之内评审完毕。特大型建设项目,评审工作日可适当延长。
市评审中心应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在规定的评审时间内完成评审任务。
第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先评审后招标的程序。市财政局以评审结论为依据安排项目资金计划,建设单位招标的最高限价不得突破相应的财政项目资金计划。市财政局和市政府投(融)资机构按招标后签订的施工合同拨付工程资金。
第十六条因特殊情况不能纳入评审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市政府批准后直接进入招标投标程序。市财政局依据招标结果,考虑前期费用等因素下达建设项目预算。
第十七条市评审中心不得向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所需费用由市财政安排解决。
关键词:政府投资 项目管理 思考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社会的文化、生活需要,以及出于政治、国防等因素的考虑,由政府通过财政投资、发行国债或地方政府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国家财政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贷款兴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由于政府投资项目基本上都属于不能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解决,才需要财政资金的投入,与一般投资项目相比,呈现如下的特点:非盈利性、更严格的管理程序和社会公众关注性高。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财政收入不断增加,政府投资项目规模越来越大,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虽然各地均已开展工程管理模式的探索和试点,但由于政府投资管理受多重因素影响,管理难度较大,如何顺应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强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未完全实行代建制管理方式
近年,我国各地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进行尝试,但由于多种原因,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仍通过成立临时管理机构等方式进行项目管理。由于传统管理方式为非专业化、职业化管理,普遍存在管理不规范;加上资金管理者、建设管理者与建成使用者又是三位一体,没有形成相互制约的机制,缺乏监督约束,违规操作时有发生,浪费现象普遍,造成很多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胡子”工程、“钓鱼”工程大量出现,严重影响了概算控制和建设资金效益。
(二)项目前期工作缺乏深度
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了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和编制工程概预算,及按照管理权限提请审批立项。这个阶段的工作在整个项目建设程序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项目没进行详细的前期准备工作,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流于形式、地质勘察马虎、图纸设计粗略等,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工程量大、投资额超概严重、施工索赔等问题。
(三)建设过程中各项管理工作不到位
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虽各地都先后出台涉及招投标、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程建设监理和现场签证等管理制度,但由于管理工作的不到位,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表现出如下诸多不规范问题:肢解项目规避招投标、先进场再行招投标、施工单位冒牌子进行投标和“串标”、“围标”现象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及财务核算不准确;施工签证不规范、不及时和串通虚假签证;工程建设监理存在无人监理、监理人员把关不严和建设单位临理不力,形成监管的漏洞。
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对策
(一)全面实行代建制管理方式
代建制是世界上一种比较先进和成熟的项目法人运作方式,经过我国多年政府投资模式创新体制改革,应该说各地在实行代建制管理模式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由于部分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未完全实行代建制仍采用传统的管理模式,而传统模式不能很好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使用-监管”职能的分离,所以需要全力推进代建制管理。代建制主要有两种:一种是设立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另一种是通过招投标方式在已有专业工程管理公司中选择。实行代建制,就能很好地消除上述职能不分的弊端,也有利于发挥专业工程公司的作用,最终达到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提高效益的目的。
(二)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坚持科学的决策规则和程序。项目一般都应经过符合机构的评估论证,重大投资项目则要经过专家评估论证、提交同级人大的审批,减少决策的盲目性。还要逐步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将对项目的决策纳入到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增加投策决策的透明度,提高决策的民主化。
(三)规范科学管理
首先,在设计、施工、监理和供应等实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招标,择优选择,杜绝工程招标过程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次,严把招投标程序的合法合理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施阳光工程。再次,把好合同关,做好招投标与合同一致,减少项目实施的变更与索赔。第四,把好项目管理关,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及时做好签证。第五,提高建设单位财务管理能力。加强财务的会计核算工作,把好资金使用关。
(四)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
既要建立健全法律与政府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活动;也要建立和完善政府多部门联动的立体监管系统,投资主管部门、建设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审计及监察部门,要依据职能分工,对项目的管理进行相互监督。还要建立政府投资后评估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开展对投资项目完成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评估,促进项目的廉洁高效,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对违反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一定要严惩不贷。
三、结束语
现阶段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除了需要全面实行代建制先进管理方式,还要健全投资项目的决策机制及建设过程中规范招投标、合同和监理等系列工作,当然对项目的监督管理机制的完善也必不可少,上述工作任务繁重、意义深远。
参考文献:
二、成员单位职责
一)发改局
1负责建设项目的申报审批。审核和上报项目初步设计。按权限和有关规定审批、审核和上报项目建设书(立项申请)或可研报告;依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立项申请)或可研报告。
2负责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安排下达县级财政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转下中央预算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
3指导和协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对重大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批准招标方式和范围。
4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对项目资金使用、施工、监理进行全过程稽查。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管。
5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组织财政、审计、住建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二)国土资源局
1负责做好建设用地规划审查。
2负责预留建设用地指标。
3负责做好建设用地预审。
4负责做好建设用地征收报批工作。
5依法做好土地供给。
三)规划局
1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规划指标及用地性质的确定。
2负责城镇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审查报批各类建设用地规划,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审定工业、民用、商务等各类建筑工程。城市道路、桥涵、路灯及供水、排水、供气、热力、电力、通讯、防汛、环卫、绿化等各项市政工程以及城市广场、雕塑、文化小品的规划,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规划监督和竣工规划验收工作。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并核发《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书》
5参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审定全县范围内涉及全局性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要基础设施的选址和建设用地规划。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负责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管理。
2负责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
3负责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批发放。
4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5负责督促建筑项目严格执行50%建筑节能标准。
6负责商品房开发项目的预销售的核准和开发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五)工信局
1按照权限审批、核准或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做好项目建设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环境保护局
1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受理。
2负责建设项目环境评价。
3负责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4负责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
5负责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七)财政局
1及时了解和掌握政策信息。配合、服务好各部门争取项目。
2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的预决算工作。
3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项目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并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可靠运行。
八)监察局
1负责检查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遵守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督促行政(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中介组织(机构)指导和管理,健全和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3受理项目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不规范行为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反映、控告、检举。
4调查处理项目建设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九)审计局
1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下达、资金拨付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总预算或概算、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单项工程结算、年度决算、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工程造价审计进行管理和监督。
5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对违纪的相关责任人、施工单位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十)统计局
1负责全县固资产投资完成情况的收集、整理和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2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统计与监测。及时将监测情况反馈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3负责提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的责任目标考核工作。
4综合整理和提供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的统计数据。
十一)安监局
1负责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负责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审批和监督检查。
十二)地震办
教育、卫生等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评执法和一般工程抗震设防监管。负责重大建设项目。
十三)消防大队
负责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监管及验收。
三、联席会议规程
1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主持召开。若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和其他项目可不定期召开。
2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汇总后报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困难和问题。主要讨论前期项目是否立项建设。
3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
4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起草。经会议召集人审核、签发后印发。
四、联席会议运行机制
1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5日前将上月项目管理情况报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
摘 要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任何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都离不开资金的运动,资金管理能力弱影响企业可持续竞争力的提升、影响到公司的资本市场战略及未来发展前景。投资管理公司和一般公司相比,财务管理涉及的环节众多,需要处理的各项利益错综复杂,而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核心。本文阐述了投资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现状,并分析了目前很多投资管理公司存在的企业内部资金管理问题和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资金监管的问题,提出了相应对策。本文通过对一些成功投资管理公司的管理经验的分析和研究,探索出一套较为系统、全面、有效的管理方法和手段。
关键词 资金管理 共赢 效益 风险
前言:在追求效益、资金风险重重的经济大环境下,投资管理公司作为专业从事资本经营的企业,时刻面临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投资管理公司财务管理包括两方面含义,即风险投资机构本身及对所投项目企业进行财务管理。投资管理公司开展资本经营,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其中对所投项目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投资管理公司财务管理的重中之重。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和所投项目企业有各自平等、独立的法人地位,因此,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更要讲究方法和技巧,必须妥善处理各利益相关方关系,才能达到投资方和经营方共赢的目的。本文将从投资管理公司如何做好内部资金管理和对所投资的公司资金监管这两个方面进行探讨,总结出投资管理公司如何规避风险、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一、投资管理公司资金管理的特点
(一)投资管理公司需要在竞争与合作中达到双赢
投资管理公司相当于媒介,其在资本运行中起着中间联系的作用,为其它一切在管理上或者是资金上有困难的公司提供资本运作策略与企业管理方针并为其引入投资与合作伙伴,使其实现企业的复兴,从而使合作得到双赢。
(二)资金是投资管理公司运作的“血液”
投资管理公司围绕资本运作开展经营,因此和一般公司相比,其资金管理尤为重要。资金一旦发生问题就难以生存,经济活动必将陷入困境。
(三)资金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
由于经营者相对于出资人,同资金的联系更紧密,有可能在使用资金过程中偏离出资人的利益,加强控制才能保护出资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投资管理公司资金管理的现状与问题
投资管理公司通过占有其他企业一定份额的股权,以股东身份参股、控股所投项目企业,并依法进行产权管理,开展资本经营,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但是投资公司在业务拓展过程中,仍然会遇到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一)风险管理控制能力差,资金管理能力弱
管理者的专业管理知识较为欠缺,管理思想落后,管理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等,无法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环境和金融环境,这些直接因素都可能会导致投资决策的失误。这些问题影响了企业可持续竞争力的提升,影响到公司的资本市场战略及未来发展前景。
(二)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内控制度不完善、资金管理漏洞多。财务人员素质相对不高,资金使用缺乏计划,资金使用结构不够科学。
(三)对被投资企业资金管理与控制难以实现
由于投资管理公司和所投项目企业都有各自独立的法人地位,投资管理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制度和财务人员不具有天然的管理权限,加上当前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这些都会增加对被投资管理公司进行科学有效管理的难度,所以投资管理公司对所投资企业的财务管理与控制难以实现。
三、改善投资管理公司资金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风险管理控制能力
在面临持续变化的外部市场环境和金融环境下,提高风险管控能力是投资管理公司最重要的工作。加强风险管控不能“纸上谈兵”,需要真正将管控体系落实到资金流通的各个环节,通过严格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的机制,将全方位风险管控落到实处,从而实现资金安全有序运行。要做到实时洞察、严格控制;要密切关注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密切关注金融市场的变化,及时规避风险,改进策略。从资金的不同的生命周期进行管理以保护资金的安全,包括投资前尽职调查(包括资信的审查),投资中的密切关注和监控,投资后的归纳和分析。要制定严密的合同,减少风险的发生。
(二)加强内部资金管理的方法
首先,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管理需要重点考虑预算管理、风险管理及日常管理三个方面的要素,必须设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选择合适的资金管理模式,健全相匹配的资金管理制度。
其次,全面提升投资管理公司的财务管理水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不断发生变革。为尽快适应这种变化,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门需要根据国家财税政策的调整及财务会计制度的变化,向国际会计准则靠拢,以适应投资管理公司国际化的步伐。投资管理公司应有较高的财务前瞻性和较综合的财务管理能力,大力培养高素质的财务人员,对被投资管理公司做财务分析,使用规范、标准的动态反映,满足投资管理公司在管理方面的要求。
再次,加强资金计划管理。资金活动错综复杂,如果没有完善的资金使用计划就很难对资金进行内部控制,也无法将财务风险防范落到实处。如没有制定完备的资金计划管理,盲目的筹资会造成大量资金闲置,降低企业资金使用效率;而如果产生计划外的不可预计费用,只能增加短期借款来维持企业的运营,使得企业财务风险加大。日常要通过加强管理来提升资金流通效率。
最后,优化资金结构。企业的资金趋于分散,势必导致企业资金管控难度加大。从现实情况来看,很多上市公司并非缺少资金,而是缺乏对资金的有效利用及合理调配,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企业资金的流通效率,甚至还关乎着企业业务拓展及未来市场发展。在集团及成员单位对于资金需求持续提升的形势下,迫切需要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强对于资金的集中管控,从而更合理高效的调配企业资金,这也是解决企业资金流通问题的关键。在有效降低企业内部资金流通成本的同时,也就避免了因资金流通不畅而出现的诸多问题。
(三)加强对所投资管理公司的资金管理的力度
第一,参与制定财务制度。
尽可能实现对所司财务人员进行控制。随时掌握被投资管理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为保证投资管理公司的利益,投资管理公司应根据所投项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直接参与或牵头制定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所投项目企业重要财务决策的审批程序和账务处理程序,完善对资金、存货、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各项资产的管理制度,提高各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可靠性与可比性,以实现对被投资企业财务状况的动态管理和动态监控。
第二,委派财务经理。
通过向被投资企业委派财务经理,控制掌握其财务活动,从而更全面的掌握被投资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为投资管理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财务保障,便于投资管理公司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实际工作中投资管理公司根据投资协议的规定,外派的财务经理需每天工作在被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各项资金运转实行联签,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动态跟踪管理,确保投资管理公司的经济利益。派出的财务经理纳入投资管理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编制,定期向投资管理公司述职,并进行统一考核奖罚。委派的财务经理在被投资管理公司管理层中的主要是发挥其监督职能,通过对企业的重大经济活动的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促进企业内部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确保投资公司利益最大化。
第三,充分利用审计管理手段
审计管理是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手段。投资管理公司在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需委托会计事务所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告和经营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委托条款,从机制上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履行审计程序,确保审计结论的科学合理。在审计之前,还应与审计人员对被投资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进行分析,制定审计计划和重点,然后再进行目的明确的审计。通过事务所对被投资管理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有关的会计凭证、账簿及所有经济业务进行审计,来掌握被投资管理公司报表的编织方法和会计处理方法是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经营成果、财务状况的披露是否真实。审计结束后,投资管理公司要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论进行适当的复核。对于审计出的问题,投资管理公司应及时督促被投资企业进行整改,同时把整改结果作为下一阶段投资的依据。
四、结论
高效资金管理是企业发展的“固本强根”之道,尤其是在外部经济环境存在诸多不利因素的环境下,公司所面临的资金风险有可能进一步加大,投资管理公司作为专门从事资本运作的机构,加强资金管理更是迫在眉睫。通过分析和研究,本文为投资管理公司探索出了一套较为系统、全面的资金管理方法和手段。各投资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需要不断地借鉴国内外成功的经验,根据被投资企业实际情况,对上述多种形式的管理方法做适当的调整和选择,使财务管理既全面又留有缓冲余地,达到松紧有度的管理,实现多方共赢。
参考文献:
一、严把政策执行关,坚持依法依规到位。该局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严把政策执行关,把工程项目建成为民心工程、效益工程、廉洁工程。一是严格审查招投标程序的执行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严格审查确定招投标人、编制招投标文件,把握招投标文件与中标合同的实质内容,除审查工程项目招投标资料编制内容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外,还重点把握其实质性内容,认真查看投标文件是否与中标合同保持一致;严格审查招投标人之间的关系,根据招投标容易出现串标、围标现象,挖掘线索、了解招投标人的股东结构、投资比例及其变化情况,查看招投标人之间或者投标与投标人之间的重要协议和资金流向,审查评审委成员的背景与资格。二是严格审查合同约定的执行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严格合同约束,建立健全合同底线分解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制度、合同总结评价制度,认真规范合同文本内容,杜绝合同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现象。三是严格审查项目预结算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严把工程项目预算关、签证手续关、工程质量关、价格材质关、定额套用关、取费标准关、项目效益关,促进工程项目效益最大化。
二、严把审计程序关,坚持监督监管到位。该局坚持阳光审计,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监督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的有关单位,有效发挥“免疫系统”的作用。一是政府投资送审项目审计由业主单位直接送审向业主单位交重点办审核复核后送审计局审计转变;二是政府投资签证项目审计由事后审计向审计局派人到县重点办全程跟踪审核,经重点办、业主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审计特派员、纪检特派员签证后送审计局审计转变;三是政府投资资金审计由以工程核减审计为主向工程建设程序、制度管理、财务决算审计并重转变;四是政府投资对象审计由以建设施工单位审计为主,向既审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又注意延伸到设计、采购、管理等其他相关单位转变;五是政府投资绩效审计由真实合法审计向真实、合法、效益审计兼顾并突出效益审计转变;六是政府投资问题审计由查违纪违法问题为主向查违规问题,最大限度地规范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转变。通过内部监管、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
三、严把外聘中介关,坚持制度规范到位。该局坚持用制度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风险防范力度。一是建立中介委托摇号制。委托县财政采购办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网上公开报名、专家公开审查、公共资源中心公开摇号,录用了10家实力较强、资质较高的中介机构,且每个项目委托中介审计都经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摇号确定。二是建立项目中介约谈制。对500万以上项目,实行分管领导定期对项目主审和聘请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就项目完成时间、质量要求及廉政纪律进行约谈。三是建立重点项目全程二审制。对1 000万以上的重点项目实行二审,在一审的基础上,从聘请中介机构库中随机抽取二审单位实施。四是建立二审费用一审支付制。即项目中介二审过程中核减率较大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一审实施单位支付,将核减空间压缩在一审过程中。五是建立在手项目限时限额制。规定中介机构库存项目数额,避免大量项目同时滞留在某一中介机构。六是建立审计质量考核淘汰制。制定聘请中介机构管理办法,按年度进行百分制考核,实行末位淘汰。七是建立重大项目跟踪负责制。对政府投资2 000万元以上项目,在聘请中介审核的基础上,该局固投组分别进行跟踪审计,严防审计风险。
四、严把项目变更关,坚持审计内容到位。该局注重政府投资项目设计概算、施工图、合同价、工程量清算、工程结算等内容的审计,认真把好图纸变更、工程量增减和隐蔽工程结算关。一是注重审计项目概算的合规性。重点审查概算所列工程项目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前期决策批准的项目内容、项目各项指标是否符合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立项批文的标准、各项费用是否发生、计价依据是否合规、费用之间是否重复计算以及投资额是否控制在批准的投资范围内。二是注重审计施工图预算的正确性。重点审查所编预算与施工图纸是否一致,查证各项计算是否与有关规定一致,是否有虚假或错漏,验证其可行程度,检查各分项工程是否完整无缺和预算量、计价、计费是否真实、准确。三是注重审计工程项目合同的合法性。重点审查合同范本是否规范、签合同人与投标人是否一致、各项约束指标政策是否遵循了依法、公平、公正原则。四是注重审计工程量清单的完整性。重点审查标底的编制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费用与清单外费用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漏项或重算现象。五是注重审计工程结算的真实性。重点审查前期、中期、后期结算方式是否合理控制了工程造价,合同付款方式以及可调价的调整因素是否合理,计算单位工程经济指标是否与该地区工程造价指数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