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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 年 月 日起至二 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2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农村种值业的发展,改变传统陈旧的农业耕作形式,甲方将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_________乡______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农用耕地承包给乙方使用。四至方位东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为农业种植。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经营。
三、土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地承包经营期限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地上物的处置
该地待合同期满或解除合同后,所承包的土地归还甲方并复垦。
五、 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土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_____元,承包金每年共计人民币_____元。
2.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年度的承包金。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按照合同约定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3.保障乙方自主经营,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权益。
4.协助乙方进行地边地界的临时问题的处理和土地应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和购置财产的所有权。大棚赔钱归乙方所有。如丧葬损失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6.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转包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2.转包时要签订转包合同,不得擅自改变原来承包合同的内容。
3.本合同转包后,甲方与乙方之间仍应按原承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乙方与第三方按转包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八、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员的变更,都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本合同期满,如继续承包,乙方享有优先权,双方应于本合同期满前半年签订未来承包合同。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土地利用的实际总投资额和合同未到期的承包金额的20% 支付对方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
十、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荒芜土地、破坏地上附着物的;不按时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范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农业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及中央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为完善、规范土地二轮承包管理,保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益,特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标的和期限
甲方将本集体经济组织第 村民组农村集体所有的 亩土地发包给乙方承包,从事农业生产。土地二轮承包期限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土地,制止乙方损害承包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2、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及时规范办理好因国家征收、征用、集体占用土地及农户流转土地的相关手续,搞好土地档案管理。及时调处土地承包经营中发生的矛盾和纠纷,维持正常的生产秩序。
5、执行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生产设施建设。
6、负责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置产品。
2、承包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征用和集体道路、水利建设等公益事业占用,应自觉服从,但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承包村镇规划区内耕地,因农户建房需要的,应当服从甲方的安排。
3、维持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弃耕抛荒,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积极配合村集体经济组织搞好项目农业园区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
4、采取转让、互换方式流转土地的,须经甲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或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的,流转合同报甲方备案。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干涉乙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乙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市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甲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涉及国家征收和征用、集体占用和规划区内农户建房等需要,乙方不服从安排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乙方承包土地发生变化的,应于当年去甲方处办理合同、清册、证书等相应变更手续。乙方放弃办理,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拒绝办理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其它事项: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颁发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土地承包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作废。
2、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姓名: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立、合并的,应当变更土地承包合同。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方、承包方和乡镇经管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行业背景分析
我国城市居民一般能收看到30~60套有线电视电视节目,而广大边远农村地区只能接收到2~5套无线电视节目,而且效果都不太理想,有的地区到目前为止仍然是电视的“盲区”。在中国现有的农村电视收视群体中,无线覆盖仍然是主要的接收方式,然而过去各种农村无线电视覆盖方式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我国有大约三分之二的电视用户通过模拟无线方式接收电视信号,目前全国共有3.7亿户家庭,其中依靠有线接收为1.26亿户,无线接收为2.21亿户,大多数分布在城郊和农村,用户分散,管理难度大。这么多的农村用户,他们跟城镇居民一样同属于我国公民,他们有理由跟城镇居民一样享受现代文明,享受一样多的电视节目,而不是几套覆盖效果不佳的电视节目。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让老百姓都看上数字电视,不仅是我们的口号,也应该是我们的目标,应该得以实现。
但是,如果通过有线方式来覆盖这2亿多户的用户,存在太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投入资金大、建网周期长、可靠性低,抗自然灾害(风、雪、雨、雷)的能力不强,网络故障率高、维护成本高,在雷击密集地区,往往一次雷雨天气过后,网络中有源设备损坏率在20~30%,严重的可达到50%,让维护人员疲于奔命,每年投入的维修资金几十万甚至上百万;有线网络使用周期短,一般情况下,有线电视网的使用周期为8~10年,环境恶劣的地区有线网络也只有5年左右使用周期,网络老化之后,信号质量无法保证,故障率倍增,必须再次投入布设新的网络。此外,广播电视信号数字化是发展的必然结果,国标地面数字电视不但能够有效解决“村村通”工程主要考虑覆盖率的问题,而且,系统采用MPEG数字压缩方式,可大量的节约频率资源,在原来只能传送1套模拟节目的8MHz带宽内,可高质量的传送8~10套数字电视节目,实现覆盖区域用户全部收看丰富多彩的数字电视节目。仅需增加几个频点,即可把相当于城镇有线电视节目数量的几十套高质量的数字电视节目覆盖农村地区,让本地电视、体育影视、央视专业加密收费频道等节目进入每一个家庭,实现真正的村村通、户户通数字广播电视。
根据这样的要求,我国制定了一个被命名为“数字电视地面多媒体广播(DTMB)”的标准。这个标准(简称“国标”)2006年8月正式对外公布,成为我国广播领域里唯一的强制性的标准,从8月1日开始执行。广电总局的规划是2008年开始全面推广地面数字电视,2015年关闭模拟电视。2008年6月底,也就是奥运会开播之前,我们国家的六个奥运城市(北京、天津、沈阳、青岛、秦皇岛)以及广州、深圳两个城市,通过地面数字电视广播方式传输的高清电视开播,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更是走在前列。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今年年底我国将在更多的城市进行试点播出高清电视。
数字电视有三种传输方式:有线宽带网、空中(地面覆盖)和卫星传输。空中和卫星传输属于无线数字电视传输。目前,虽然地面数字电视市场还没有迎来爆发式增长,但是其美好的发展前景却是毋庸置疑的。地面数字电视技术即可以满足新媒体业务的需求,包括车载、楼宇、便携的商业模式正在形成,又可以向广大农村提供优质价廉的服务。地面移动数字电视有很多内在的优点:一方面,在技术上地面传输方式的建网成本相对较低,其工程成本大约是有线覆盖的1/5,而后期维护成本也大大降低;建网周期特别快,可靠性高,抗自然灾害(风、雪、雨、雷)的能力强。卫星电视广播用于农村覆盖时通常的做法是先在村里把卫星信号在一点接收下来,然后再用其他手段传到每户。由于卫星的大面积覆盖特性决定了它无法传送本地区节目,这也使得卫星电视广播业务难以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在无线传输中,国标地面移动电视更优越其它无线传输方式(MMDS、MUDS),其主要表现在:国标地面数字电视由于信号穿透力性和抗干扰性都很强,受地理环境(丘陵、湖泊、高楼、森林树木)和天气(雨、雪、风)影响很小;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支持移动和便携接收。另一方面,在业务模式上,地面数字电视业务目前所面向的市场较为明确,盈利模式相当清晰。国家的大力支持也将为这一市场的加速发展起到关键作用。
由此可以见,国标地面数字电视是解决我国广大城市郊区和农村用户看好电视最佳途径,在不久的将来,国标地面数字电视的发展将是紧跟有线宽带网的第二大网,甚至有可能在尚未开展有线数字电视的地区,直接成为有线数字电视的标准。
国标地面数字电视系统方案概述
地面数字电视覆盖传输系统的设计指导思想是将数据检测与信道估计分别对待,以获得最佳接收效果。该方案融合了各方面提出的方案的优点,采用了频谱效率高、抗多径干扰能力强、适用于宽带信号传输的TDS-OFDM技术,纠错编码采用了最新的低密度校验码(LDPC),信道估计采用了时域的伪随机(PN)序列作为参考信号。与现有的数字电视传输标准(欧洲的DVB-T、日本的ISDB-T、美国的ATSC等)相比,国标地面数字电视DTMB采用的TDS-OFDM技术是一种时域信号处理与频域信号处理相结合的创新技术,具有多项基础性技术发明。
和国外现有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相比,DTMB具有多项鲜明特点和领先水平:它有中国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有相关的集成电路芯片技术及设计、开发能力;适合我国国情,与模拟电视广播系统兼容,可充分利用现有无线发射台站,建设成本低;综合性能(抗干扰能力,接收性能、传输速率和容量等)优于国际上三个现有的数字电视传输标准;具有可扩展性,在同一平台上支持固定、便携、移动和手持接收设备;融合了无线通信技术,使系统能实现多媒体服务,具有进一步发展的潜力。
国标地面数字电视为上海高清ADTB-T单载波与清华凌汛DMB-T多载波融合方案。我们按覆盖、接收效果对比,对原有设备的兼容性与利用率、前端发射设备性价比等进行多方比较,推荐上海高清ADTB-T单载波方案,这是一套非常适合广电城乡市场的质优价廉的数字电视方案。
几种无线电视覆盖方案对比
微波传输覆盖(MMDS/MUDS)
MMDS称为多频道微波分配系统。MMDS是一种通过视距传输为基础的电视分配传输技术,按着 GY/T123-98标准规定,它的正常工作频段为2.5GHz~2.7GHz,即 S 波段,能容纳23个 PAL制频道。(MUDS 则是把 DVB-C 标准搬到 UHF频段,而不是数字MMDS 的 S 频段)。MMDS技术自九十年代初进入我国,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近几年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MMDS技术正全面从模拟系统转向数字系统的,而且从 S 波段向 U 波段延伸。对于广播电视而言,城市可以采用 HFC扩大网络覆盖,但对广大农村,尤其是地形复杂的山区及偏远贫困地区,采用HFC是不现实的,MMDS仍然是非常有效的覆盖手段。因此随着MMDS系统采用数字压缩和数字传输技术,扩大频道容量,提高系统可靠性,MMDS又有重新崛起的势头。近两年在农村地区出现了一批MMDS数字电视运营机构,这说明数字电视在农村是有市场的。然而,数字 MMDS 系统基于DVB-C 标准,而DVB-C 本来是为最可靠的同轴或光缆系统传输的数字电视而制定的标准,信道特性属于高斯信道模型。把 DVB-C 系统直接搬到开路的 S 波段,如果是视距传播,还属于高斯信道模式。但如果接收点周围有丘陵、湖泊、高楼、森林树木,或者室内固定接收时,信道就变为了瑞利信道模型;如果移动车载接收,信道就具有时变性,用莱斯信道模型描述,而DVB-C 所采用的技术对瑞利和莱斯信道模式是不适合的,会产生很多问题:
只适应于平原环境,不适用于丘陵、湖泊、高楼、森林树木等环境;
由于不能有效抵抗多径干扰,对用户天线的稳定性要求过高,天线摇动时容易误码;
由于不能有效地抵抗多普勒频域,不支持移动和便携接收;
由于穿透力弱和多径干扰,不支持室内天线接收;
没有省电机理,不支持手持设备的接收;
纠错性能差,抵抗干扰能力弱,不能很好地抵抗电器和汽车火花等脉冲干扰;
不能构建同频网(SFN),不利于频率规划和提高频率利用率;
不能有效地抵抗同频道干扰;
受温度、雨雪天气影响大,对树木等障碍物的穿透和绕射能力差;
我国明确规定,不再采用MMDS和MUDS传输电视信号,原建的MMDS和MUDS系统,要在近期强制更新升级为国标地面数字电视系统。
卫星覆盖
目前,卫星电视广播用于农村覆盖时通常的做法是先在村里把卫星信号在一点接收下来,然后再用其他手段传到每户。同时,由于卫星的大面积覆盖特性决定了它无法传送本地区节目,这也使得卫星电视广播业务难以得到很好的推广应用。
在我国很多地方默许农村用户使用C波段卫星接收天线接收中星6B的卫星电视信号,但不容易对用户进行管理,用户收看国外电视节目的现象屡有发生,给我们的意识形态宣传造成负面影响;近期中星9号直播卫星的开通,虽然情况略有好转,但一样无法让用户收看到当地节目、体育影视、专业收费频道等,这让农村地区在视听享受上仍远落后于城镇地区,而当地领导、政府的政策、精神也无法及时传达到农村电视用户家中,当地电视广告市场也难以在农村地区有所收获,这是非常遗憾的事。缺失本地化节目,永远是卫星电视的软肋,也是卫星电视无法取代地面数字电视的最重要原因。
国标数字地面电视是无线电视覆盖的最佳方案
国标ADTB-T单载波数字地面电视(以下提到的数字地面电视除特别说明,均指国标ADTB-T单载波数字地面电视)借鉴了数字通信领域近年来取得的最新技术成果,适合中国国情的地面数字电视广播传输系统。与现有的数字电视传输标准相比,此方案是一种时域信号处理与频域信号处理相结合的创新技术,从而可以同时发挥数字信号处理在时域和频域的特点。和国内外数字电视无线覆盖相比国标数字地面电视是无线电视覆盖的佳方案:
国家政策的支持,符合国家标准,为农村的地面覆盖铺平道路;
建网成本低、组网快, 可以利用现有的微波链路、高山发射站和模拟发射机;
支持邻频传输,可有效利用闲置的频率(邻频传输在单载波数字电视上非常容易实现,为节省开路频道资源提供了技术保证);
抗多径干扰能力强,支持农村室内天线接收;
调制方式采用了TDS-OFDM技术,频谱效率高,适于宽带信号传输;
采用了最新的纠错编码 LDPC 码,抗干扰能力强;
能够实现更大的信号覆盖范围(在实际应用中,在无遮挡地区,单频道数字功率20w可覆盖半径超过35km的范围,基本覆盖每个县的农村地区,用户端使用简单的八木天线即可完美接收数字电视,这在其他调制方式和模拟电视看来是不可思议的);
能够更好地支持城域、省域单频网,使组建全国的数字电视无线网成为可
支持移动电视和手机电视,为地面数字电视的可持续发展做好了技术上的准备。
在战争、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发生时,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可能会被严重破坏,而地面数字电视可在最短的时间内恢复通讯,这在抢险救灾、稳定人心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农村ADTB-T国标单载波系统市场大有可为
我国有线电视网络发展未来的空间还有多大,是有线电视运营商十分关心的问题。统计在册的1 亿有线电视用户绝大部分属于城镇用户,目前我国拥有3 亿多台电视机,尚有2 亿农村用户还不能收看有线电视。这2 亿多用户使得有线电视市场潜力巨大,是未来商家、运营商争夺的主战场。由于资金、技术、投资回报等等诸多问题,使得目前的农村广大电视用户只能收看有限的电视台信号,不能收看丰富的电视节目。因此现阶段我国应大力发展网络基础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用户,同时提高网络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加大投资回收力度,而不是过多的强调有线电视数字化的进程。国标ADTB-T单载波地面数字电视系统,以稳定优异的质量保证、相对低廉的价格,为在农村地区完成数字电视覆盖,做出物质上的保证。作为国标系统,不可能朝令夕改,其政策风险不复存在,反而是各地方政府会积极予以政策和资金扶持的。投资城乡地面数字电视,可以为各地广电部门找到一条低成本的合法可行的经营之路,必然会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得到经济和政治上的回报。
财务分析
基本数据
投入部分:数字前端、ADTB-T国标单载波系统 前端及基站、收费管理系统、末端解扰器、运营费用、维护费用;
收入部分:初装费、收视费;
说明:由于ADTB-T国标单载波系统前端基站的功率不同、补点基站数不同,价格差异也大,为了便于分析,我们以一万户为计,信道数为5,若每个频道传输8 套节目,则共有40 套电视节目。按照农村现在普遍的收费标准,初装费为每户每年380 元,收视费为12 元/月。运营成本是网络收入的10%,维护成本每年是设备投入的10%。
财务分析
收支分析如下:如果达到1万用户,在不发展新用户的情况下,网络收入为180 万元,以后每年如此,若再发展用户收入更可观。用户数量越多,网络收益就更大,可以看出ADTB-T国标单载波数字数字电视系统在农村的经济效益还是很显著的。即使由于各种原因发展不利,第三年也可收回ADTB-T国标单载波系统成本。这是保守的算法,实际上即使加上管理人员开支、行政开支、维护开支等,第三年后也应该可以进入盈利期,这是当前很多业务都无法比拟的,尤其在金融风暴的今天,资金需要寻找安全的投资项目,城乡国标数字地面电视项目是很有吸引力的。
另外,由于本系统的CA 可以实现单套节目收费,可以对任何节目授权,因此,还可以增加一部分增值业务收费。扩大数字电视收视范围,还可以扩大当地电视广告受众群,也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而从完成村村通数字电视广播造福老百姓、传播党的声音来看,其政治意义更是不可估量。
从以上分析来看,农村发展ADTB-T国标单载波系统,是最好的解决城乡地区数字电视传输的方式,无论是从网络的技术解决方式,还是从资金投入来说,都是农村数字电视的一场革命。■
【参考文献】
1、广电总局《国标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
2、深圳市数视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公司CASSMS BOSS宣传资料》
3、桂林市思奇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昭通ADTB-T系统方案设计书》
申请人xx与被申请人xx及xx林地侵权纠纷一案,不服xx中级人民法院(2019)x民一终字第xx号民事判决和xx县人民法院巴民初字第95号民事判决不服,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请求撤销xx县人民法院(2019)巴民初字第95号、xx中级人民法院(2019)x民一终字第620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
二、一、二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990年初,我所在的xx镇南山村委会与申请人协商将本村九组地头北现王振承包的土地南的3.7亩土地承包给我,承包期限二十年。当时因是荒地,又是沟沿的上坡,再加之当时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是口头协议。
1990年的春天,我找了本村的许峰用四轮车翻地,量晒一年后,1991年和1992年连续种了两年地,1993年我见该地坑洼不平,种庄稼不长,买了树苗,栽植了柳树和杨树。XX年当时的村书记朱华找我让交承包费,我于同年8月20日交给村主任张广300元(有张的证实),后来,朱华说少又让交,我于同年的11月28日又交给朱华600元(有证据证实)。
XX年12月30日,村委会找我让延长承包期限四十年,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并在镇林业工作站备案。
2019年7月份,王振将我栽的树砍掉,被我发现后制止。后王起诉至法院,称我侵权,要求承担侵权责任,并判令我与村里所签订的合同无效。一审败诉后,申请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我提出再审。我认为:一审、二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主要理由如下:
一事实不清
(一)我与xx所承包的林地不是一块地,从xx和我各自的合同四至就能印证该事实。
xx提交的植树造林承包合同书第二项记载:“承包在四至为西至崔德房东大道,东至二龙灌渠山洪交叉西沿;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在25亩承包地中包括山洪交叉北二龙灌渠内属南山村所有地段(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垤渠沿底,西至渠沿底”。
从上述合同记载的四至说明:
1王承包的地块为两部分:前部分双方引起争议的地块,后部分在距离该地块以南两公里的地方,与本案无关。
2实际上王所承包的地块是一条东西走向的荒沟,南至旱渠沿底---北至旱渠北沿底,东西是长度,南北是宽度,从两个“底”字不难看出王振承包地在南北界限上只涉及沟底的土地面积,沟两侧的斜坡均不在其合同之内。此沟底最宽处有50多米,最窄处有15多米宽。荒沟北坡是张洪与李贵的承包地,而荒沟南坡就上我所承包的林地。
3自王承包以来,对其荒沟从未治理过,沟里长了一些树毛子,至今未裁过一棵树。从上述的四至也证明:(宜造林部分五亩)四至为南至山洪交叉口,北至二龙渠第一座小桥南,东至渠沿底,西至渠沿底。这说明只有第二块地适宜造林。而这块地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