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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税法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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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是税法的表现形式

税收是税法的表现形式范文第1篇

关键词:税法;税务会计;税务会计模式

一、引言

税务会计是在财务会计的形成发展过程中逐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会计分支。企业的一般会计事项处理遵循企业会计准则,而涉及到税务处理部分又必须服从税法的规定,这样当企业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不一致时,就需要税务会计进行相应的调整。那么是否应该建立一套独立完整的税务会计体系,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是否应该分离的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后文将比较分析国际主流的三种税务会计模式,并结合我国目前的企业组织形式、法律环境和经济体制环境提出我国理想的税务会计模式选择。

二、税务会计模式的比较与分析

1.英美模式

英美模式是典型的财税分离模式,在这一模式下,财务会计有充分的独立性,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存在着差异。财务会计遵循公认会计原则进行各个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不受税法约束。当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产生矛盾时,财务会计按照会计准则进行处理,纳税事项由税务会计另行处理,而不是在财务会计核算资料的基础上依据税法进行调整。

它的表现形式是:制定会计准则并以此规范财务会计的处理方法;依据税法规定建立专门的税务会计体系处理纳税事项。实施这一模式通常应具备以下条件:自由发达的市场经济体制;企业对外开放程度高;政府对经济的直接干预程度较低。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公允、真实、可靠的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有效的将这些会计信息传递给企业利益相关者以帮助其做出经济决策,从而保护了他们的利益。因此,英美模式又被称为“投资者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但这一模式突出的一个缺点就是:企业同时编制遵循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两套会计报告增加了企业会计核算和纳税调整的工作量,从而增加了企业的成本。

2.法德模式

法德模式时典型的财税合一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不允许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存在差异。财务会计实务处理严格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由此确定的会计收益与纳税收益完全一致,不需要作任何调整,直接以会计收益作为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它的表现形式是:制定统一的企业会计准则,在企业会计准则中融入税法的规定,通过企业会计准则规范会计行为。实施这一模式通常应具备以下条件:有计划的市场经济体制;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政府对经济的干预程度高。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由于企业可以直接以会计收益为依据计算应纳税额,而无需作任何的调整计算,因此企业无需编制两套报告在一定程度上节省了工作量和成本。财务会计受税法约束,会计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和实现政府税收服务,因此法德模式又被称为“政府(税收)导向”的税务会计模式。但这一模式也其缺点:财务会计对企业收入、费用、利润的确认和计量受税法的直接影响,这违背了会计核算的真实公允要求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信息特定为税务当局服务使得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发展受限。

3.混合模式

混合模式是兼有财税分离与财税合一特点的模式。该模式的特点为依据税收法律、法规对财务会计进行协调,即税务会计是一种纳税调整会计方法体系。采用这一模式的国家典型代表有日本,日本的“企业导向型会计模式”强调会计为企业管理服务,其会计准则的制定宗旨是公平税负,促进企业会计方法的统一。

日本的混合模式的表现形式是:税务会计为依据税法,对商法和证券交易法规范的财务会计进行调整的会计。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较为灵活,实用性强,避免了单一模式的缺点。其缺点则是:企业处理纳税事项的成本也会增加,但与英美模式相比,其成本会降低。

三、我国理想的税务会计模式选择

税务会计模式因特定的社会环境,不同国家会计规范、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报告手段及会计目标等的不同,税法对会计的影响不同而存在差异。基于我国企业组织形式、法律环境和经济体制环境的实际情况以及混合模式本身具有实用性强,避免单一模式的缺点的优点,目前在我国理想的税务会计模式应该是混合模式。

1.企业组织形式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以及国有企业股份制改制的影响,我国股份制企业在企业组织形式中占比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重要。因此,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应该是真实公允的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服务于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单纯为政府税收服务。这就促使了税务会计要脱离财务会计。

2.法律环境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制订是由政府部门主导,即财政部负责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于此同时,政府立法机关负责税法的制定。由于会计准则和税法的制定均由政府部分主导,这使得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之间的协调产生了较大的可能性。

3.经济体制环境

我国现行的经济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既没有达到完全自由开放程度也不是完全的计划市场经济。我国的经济体制要求发挥市场经济的调节作用也强调政府的干预的重要性,这就需要会计为广大投资者服务的同时为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服务,税务会计模式采用兼有两者特点的混合模式。

综上所述,混合型的税务会计模式将是我国理想的税务会计模式选择。

参考文献:

税收是税法的表现形式范文第2篇

关键词:民营企业 日常会计核算问题 涉税风险

税务风险是企业主要财务风险之一,目前绝大数企业将税务风险的产生归结到财务人员账务处理水平较低,外部关系处理不好等,而没有意识到其根源是企业管理中自身问题所致。本文从自身实际出发,揭示与分析涉税风险的表现、会计核算中的问题、根源及规避措施。

一、企业主要涉税风险分析

(一)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涉税风险

1、企业固有管理模式造成经营环节中税法意识缺失所导致税务风险

企业经营活动中均有固有的管理模式,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特别是民企强调快速扩张,往往为盈利而忽视法律风险,管理上只注重销售环节,财务人员很难跨部门实现全面管理,同时在经营管理中财务部门常常出具保守意见,往往不受到领导的采纳和重视,管理上的漏洞导致税收风险增大。

2、企业税收政策不正确套用所导致税务风险

部分财务人员对税收理解不到位,不能充分运用这些优惠政策,只是生硬机械的利用各种可能的手段去套用,甚至是在账上报表上作假,以达到少交、不交税的目的。且企业往往都是在经济业务发生后,才对业务进行税收政策套用,而不是事前以税收政策为导向去设定企业行为,以致造成财务人员在既定的事实前,为粉饰报表,只能试图更改数据,造成财务数据失真,从而引发税务风险。

(二)会计日常核算中的主要涉税风险

财务人员在财务会计、税收政策、企业管理等方面专业知识欠缺,易在财务核算中忽视税法出现如下问题:

(1)往来业务所涉及到的税法问题。借款问题,表现为股东抽逃资金,股东及家属、员工借款长期未还造成借款长期挂账,收入不及时确认而放在往来账中等。抽逃资金会导致工商年检部门认定为出资不实,借款长期未还涉及股东、员工个税问题,收入不及时确认涉及隐瞒收入偷税问题。这些问题在民营企业中普遍存在,也是工商税务部门每年检查的重点。

关联方之间借款无利息所涉及到的税法问题,表现形式为母—子、子—子、孙—子公司间,借款无息,关联方之间收费过低。近年来税务稽查对企业间借款不支付利息问题加大了查出力度,几乎达到每户必查借款的地步,近期因此补税的企业数量也有所增加。

向个人借款无税问题,表现形式为无借款合同、借款不是用于企业经营、利息过高。这导致企业有非法集资嫌疑。我国法律规定,若借款利率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则不受法律保护,且由于利息可以抵减税前利润,因此过高的利息支付使企业亦有逃税的可能性。

(2)发票所涉及到的税法问题。表现形式为发票全称不全,内容不合理,大量办公用品、交际应酬、会议费等花销支出与企业性质不符等。这会导致财务数据失真,使企业涉及商业贿赂,且大量不实费用支出会使企业面临逃税风险。

(3)发放工资及补贴涉及个税问题,表现形式为虚列人数、以其他票据代替工资、工资与劳务费支付混淆、不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等。这会导致劳动用工纠纷,企业股东和高管涉及个税风险。

二、民营企业涉税风险产生的根源

(1)民营企业股权结构单一,大部分为家庭式企业,采用独断的个人决策,常常为取得利益而忽视风险,法律观念淡薄,企业战略决策易失误,投资风险较高。

(2)民营企业资金不到位,在使用上有较大的随意性。部分民营企业虽然建立了预算制度,但无法有力执行,使制度形同虚设,资金的统筹和控制随意,营运资金时而不足、时而过剩,影响正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经济合同业务中,往往与税务机关的许多纳税争议均源于经济合同中涉税条款不明确,对税收政策不理解。如果经济合同中没有针对性的约定条款,一旦被税务机关认定错误,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将得不到保护。

(3)民营企业股东私人消费与企业账目混同,公私不分。由于当前民营企业往往将企业活动与股东个人经济行为混为一谈,对一些费用情况较难划分是“个人消费”还是“公务消费”,所以在税务人员在对这类企业进行所得税检查时,就带来涉税风险。

(4)民营企业会计制度、内控制度均不健全,会计资料的真实和完整性令人怀疑,存在无票收入、白条抵账、开具虚假发票等问题。大多数的民营企业为节约人工成本,对会计职责的分工不明确,会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而这些职位之间是不相容的,这就增加了财务风险。或即使会计职责分工明确,也没有严格的内部控制和核算程序,无法形成对财务的严格管理。

(5)民营企业为了追求利益,存在着迟缓纳税和偷税问题,这也是导致涉税风险产生的原因之一。

(6)民营企业的会计人员属于民营企业所有者的雇员,这就使会计人员并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切身利益受到民营企业所有者的制约,因此无法自主地行使对所在企业的会计监督,使会计人员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会计监督的作用难以发挥。

三、规避企业财务核算涉税风险的探讨

涉税风险产生的部分原因是由于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对税收政策理解偏差,专业技术水平有限,政策运用能力不高,会计处理不当,更主要的原因是由于民企法制观念淡薄,受经济业务中的利益驱使而进行财务舞弊,为避免财务信息、会计资料失真,有效规避涉税风险,企业应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

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与学习。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纳税意识,对典型的涉税案件,财务人员和管理者都要认真学习,管理者要在经济业务中正确的运用法律自我保护,除关注双方经济合同的权利、义务及法律风险,还要关注涉税条款等。

财务人员要及时、系统地掌握税收政策及其变动,并善于和领导沟通,对经济业务要有提前的预判性,用财务去事前引导企业管理,而不是事后简单去讨论如何做账。财务人员要有自我检查、自我纠错、自我补救、防范风险扩大的能力,并应结合本企业的行业特点、规模以及同行业企业的同期财务数据,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消除企业以前财务数据的失真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会计核算制度、报销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完整的会计账簿,不得设账外账。将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活动都在会计监督之下进行。

企业在部门及机构设置上应该设置独立于财务之外的税收风险部门,监控和检查企业整个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税收风险,对风险发生可能性进行分析、风险影响程度进行分析、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各部门间进行沟通且建立报告机制。

国家应重视财务监督的重要性,可以逐步改变企业会计人员的单一雇佣的窘况,可以通过地区财税部门扩大编制,将区域内会计人员统一成立组织管理,企业将所在企业的会计人员的工资上交到地区财税部门,国家同时按编制在给予企业会计人员部分补助,统一发放工资,区域企业财务人员成立会计组织,对组织内的会计人员的奖惩、工作变动有权和企业人事部门协调并做出最终决定权。这可以使会计人员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地位,其切身利益不受到民营企业所有者的制约,因此可以自主地行使对所在企业的会计监督。

四、结束语

税务风险是企业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之一。财务管控制度的薄弱性是造成其财务数据失真、税收风险加剧的主要原因。因此,民营企业应在会计日常核算中,按税法要求加强财务核算控制及会计核算监督,提高私营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以降低企业税收风险。

参考文献:

[1]曹俊华.企业涉税风险的规避[J].商业经济,2012(3):106—108

[2]陈燕辉.企业涉税风险分析[J].税收与税务,2007.(8):29—30

税收是税法的表现形式范文第3篇

关键词:税务文化;和谐社会;法治观念;以人为本

中图分类号:F8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2-0055-02

1 税务文化的内涵

德国汉堡大学比格・纳瑞教授认为:“一国特定的税收文化是与国家税务制度和税务执法活动联系在一起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总和,它历史性地扎根于该国的文化。”美国乔治・埃塞基亚和马修・默里教授在分析转型国家税收文化时采用了纳瑞的定义,而且指出,税收文化反映了一国税务正式规则级次和正式规则在涉税习俗中的运用程度,包括税务法律、税务管理和纳税遵从三个部分。

国内公认的税务文化概念是:广大税务工作者在继承和弘扬先进文化的实践中,以共同的目标、共同的价值取向为基础形成的管理理念、制度体系和行为准则的总和,包括: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四个层面的文化成果,构成一个有机的税务文化整体。

(1)物质文化,是指税务部门组织收入和为实现税收职能而进行的物质建设所创造的物质成果。它处于税务文化的最外层,表现为工作场所、办公设施、征管装备、社区环境等。

(2)行为文化,是指税务人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产生的活动文化,主要表现形态为行为规范、行为组织和行为管理,处于税务文化的第二层。

(3)制度文化,是指税务部门为协调征纳关系、规范税收执法、强化行政管理等制订的各种规章制度所反映出来的文化成果,处于税务文化的第三层,包括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管理机制等。

2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重大意义

(1)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体要求的一项具有全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新举措。

(2)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是税务部门树立以人为本理念,提高执政能力,促进依法治税,赢得广大纳税人对税务工作认同、支持和配合的有效手段。

(3)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是税务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增强新本领、开创新局面的现实需要。

(4)加强税务文化建设是税务部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税务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思想作风硬、业务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干部队伍的需要。

3 当前我国税务文化建设存在的误区

(1)表现形式简单化。片面理解税务文化的内涵,把税务文化建设单纯看成是唱歌、跳舞、打球、讲座、培训等活动,使税务文化建设简单化、文体化。

(2)成果反映形式化。不注重税务文化底蕴的积淀,一味追求外在形象,本末倒置,导致税务文化建设流于形式。

(3)具体实施表象化。认为税务文化建设就是创造优美的环境,注重衣冠服饰的标准统一,设备摆放的整齐划一,使税务文化建设表象化。

(4)工作标准肤浅化。认为悬挂标语、制度上墙、成文成册就是在搞税务文化建设,没有认识到税务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长期积累、总结和提炼。

(5)文化建设无用化。认为税务文化建设是务虚,没有认识到它是一种实用的管理方法;认为税务文化建设高不可攀,无从下手,敬而远之。

4 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政策建议

4.1 转变观念,是加强税务文化建设的前提与关键

(1)法治观念。我国社会文化底蕴深厚,最贫乏的就是法治观念,突出表现在:

①治税思想上的税收法定主义缺失。税法没有统一的宪法来源,宪法仅规定公民有纳税的义务。目前仅有《税收征收管理法》、《个人所得税法》和《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三部税收法律。税收立法还存在体系复杂(存在大量补充规定和修订条款)、修订频繁等问题。

②反映税法弱地位的“政策之治”。实践中是弹性易变的税收政策而非税法扮演主要的规范角色。税收政策透明度差,容易被税务人员滥用而成为寻租的工具,滋生腐败。

③税法内容的义务本位取向。2001年新《征管法》强化了纳税人权利保护,但税法义务本位的性质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纳税人义务一直是我国税法规定的重点与核心。

(2)加强宣传,培育良好的税务文化环境,提高全社会的依法自觉纳税意识。

要改变纳税人纳税意识淡薄,对税收有抵制情绪的局面,在全社会形成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重点在于宣传。

①进行各种形式的税法普及宣传,有计划、系统地进行税收法律的培训、辅导和教育,使税法广泛深入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形成“以依法纳税为荣,以偷税漏税为耻”的社会氛围。

②加强社会舆论导向,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地开展税法宣传教育活动,树立和表彰纳税先进单位,打击偷逃抗税行为,塑造自觉、诚信、依法纳税的观念。同时,为企业、公民提供广泛的税收法律服务,着力提高纳税人的权利保护意识,创造公平、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

③加强税法教育是基础性和超前性的工作,在中小学到大中专院校的正规系列教育中,充实税收基本知识,开设税法课,从基础上提高全民税收法律意识。

(3)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严格税收立法,强化税收司法,提高税收法制化水平。

①立法尽快跟上,构建完整统一的税法体系。坚持税收法定主义原则,适时制定税收基本法,把立法原则、税权划分、税收管辖原则、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等以法律形式明确下来,逐步建立起以税收基本法为主导,以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为两翼的三位一体的、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

②司法尽快强化,加强税法的刚性,税收处罚必须有足够的震慑力。严格依法治税,杜绝对税收违法的弹性处理。

(4)坚持以人为本,在服务细节上下功夫。

①在创新载体上,积极搭建、完善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系统、网站三个平台,整合服务资源,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丰富网站服务功能,着重建设互动栏目,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纳税人的参与积极性,满足纳税人的纳税服务需求。

②在创新举措上,依托信息化建设,实行税务机构“扁平化”管理,推行“一站式”集中办税服务,将纳税人相关的涉税事项集中整合在纳税服务场所办理,形成“统一受理、内部流转、限时办结、窗口出件”的一站式服务格局,为纳税人提供快速、规范、便捷的服务。对涉税咨询、投诉举报、税务登记、申报征收、发票领用、涉税核准审批等事项提出统一标准和要求(服务热线的解答与实际办理时的要求必须一致),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开展“网送税法”服务,面向全体纳税人提供及时、人性化的税法服务。开展提醒服务,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及时通知纳税人应办理的相关业务,避免纳税人因疏忽或不知情导致损失。积极开展信誉等级评定,引导纳税人诚信纳税。

4.2在创新机制上

(1)建立健全沟通机制,深入了解纳税人的需求,改进服务方式。一是开展问卷调查,征询纳税人的意见;二是通过纳税评估、税收审计、稽查、税源调查等,发现纳税人的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纳税服务;三是检查自身工作表现,查找存在的错误和纰漏,加以纠正和改善,更好地满足纳税人的要求。

税收是税法的表现形式范文第4篇

税务风险管理税务风险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分支,因为企业的各项活动均会导致相应的会计核算,而会计核算的方法直接导致企业税务核算,因此,税务风险的管理,也就是企业内部控制中对于税务一方面的管理。

税务风险表现形式为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

企业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企业纳税行为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应纳税而未纳税、少纳税,从而面临补税、罚款、加收滞纳金、刑罚处罚及声誉损害等风险;另一方面是企业经营行为适用税法不准确,没有用足有关优惠政策,多缴纳了税款,承担了不必要税收负担。

税收风险及应对措施风险1:由于税收规定较繁琐,政策变化更新速度快,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无法很准确的把握其当期规定,造成信息滞后的风险

应对措施:负责税务的人员应及时整理最新下发的政策,深入研究,发现对企业的影响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风险2:一些生产处理流程,导致的潜在的税务风险。业务本身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涉及到一些混合销售或销售时点的问题,企业往往不能很好的区分,这些知识是业务处理人员的盲点,会计人员的处理已经存在滞后性,不能挽救已经造成的税务错误。

应对措施:必须从业务处理流程上入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税务风险

风险3:由于决策者在决策时未对税务进行研究,造成无意识的少缴或多缴税款。

应对措施:在企业做决策时,提前咨询一下相关人员。

税务风险管理制度税务风险管理组织机构、岗位和职责;

税务风险识别和评估的机制和方法;

税务风险控制和应对的机制和措施;

税收是税法的表现形式范文第5篇

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税收,税收征管过程就是把潜在的税源转化为现实税收收入的过程。税源监控是税收征管的起点和基础。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和信息网络时代的不断成熟,税源分布的领域越来越广,税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越来越强,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如何选择有效的税源监控方式,减少和避免财政收入流失,成为优化税收征管方式的现实问题。

一、当前财政收入流失的表现形式

就社会整体而言,财政收入流失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他可以在任何一种社会背景的不同范围内发生。只是在每个历史时期, 财政收入流失的表现形式和原因有所不同。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税源所依存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环境无时不在发生变化,税源的流动性和可变性大大增强,税源失控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实际工作中税源失控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制度性流失

制度对纳税人的行为选择具有最直接的支配、影响作用。税收制度以具有一定强制性的力量要求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按制度所规定的方式选择纳税行为。如果制度性安排不公正,或者有严重缺陷、漏洞,那么,纳税人就可能身不由己地选择偷逃税行为。如假“三资”企业、假福利企业、假校办工厂的泛滥,在很大程度上就源于制度上的缺陷。

(二)管理性流失

管理性失控是指由于税务机关管理缺位而造成的税源失控。如漏征漏管户大量存在就是管理性失控的突出表现。有相当一部分纳税人只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办理税务登记,更谈不上纳税了;有的纳税人虽然办理了税务登记,但是没有固定的场所,长期不申报纳税。

(三)机制性流失

机制性失控是指由于税收征、管、查等环节职责不明确或者相互脱节,以及国、地税之间或税务机关与其他部门之间缺乏配合、协调而引起的税源流失。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和保全措施得不到有关部门的配合,也会引起税源的流失。

(四)信息性流失

有很多纳税人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所反映的税源状况不真实,隐匿收入、少报收入,甚至造假账的现象时有发生。如果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税源信息征税必然会造成税收流失。同时,由于税务机关难以准确掌握税源信息,致使很多税源在生产、销售等诸多环节中被转移或隐匿。

(五)政策性流失

主要指个别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或者违规减税、免税、缓税而造成的税源流失。

二、税源监控方式的有效选择

税源监控是一个极为复杂的管理活动。税源监控方式的选择必须与税制结构、征管现状和法制环境等相适应。

(一)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税制结构相适应

我国现有的税制结构仍然是以流转税为主体的复合税制结构。其特点是税种多,纳税程序繁杂,政策法规变化性强。在这种税制结构下,税源监控既要重视源头监控,又要重视过程监控。如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主要实施过程监控,要全面、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资金运用、财务核算等各个环节的情况,有效控制税源去向和真实性,光靠企业上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远远不够。应当说,在传统的税务专管员管户制下,税务机关对税源信息的了解和掌握比较充分和全面,有一定的征管主动权。因此,对传统的管户制不能全盘否定,要保留其优点。如建立税收管理员制度,既可以克服“征纳职责不清、权力过大”的弊端,又借鉴了税源信息掌握到位的优点,增强了税源监控的针对性。

(二)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纳税人的素质状况相适应

总的来看,我国纳税人的整体素质比较低。突出表现在虚假税收信息泛滥,偷税、逃税、骗税、抗税等行为屡禁不止。纳税人素质低的主要原因是纳税人道德的缺失,社会舆论对其也缺乏应有的谴责。有的人对流氓、贪污等犯罪行为深恶痛绝,而对偷逃税者则等闲视之,甚至同情。在这样一种对税收认知程度比较低的环境下,靠纳税人自觉反映税源的真实性是很困难的。因此,税务机关必须把税源监控的着力点放在对纳税人的日常管理上。可采用对重点企业实行专门管理,对零星税源实行“巡片”“分段”管理等方式,随时掌握和控制税源的变化情况。同时,积极推行纳税信用等级管理方式,对依法自觉纳税的纳税人予以表彰和鼓励,对纳税信用很差的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在此基础上,还要针对纳税人业务素质较差的实际情况,实行纳税辅导制度和纳税督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纳税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税源监控方式要与现代化的科技手段相结合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仅纳税人的数量越来越多,纳税人偷税、逃税、骗税的手段和方法也越来越先进,税源监控的难度越来越大。要提高税源监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必须充分运用现代化手段,特别是要积极推行电子申报方式、电话申报方式,积极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审计、海关等部门实行计算机联网,广泛推行税款数控机。建立严密的发票管理及防伪系统,改革银行结算方式,严格控制现金结算的范围和数量,使税源监控的方式更加科学严密。

(四)税源监控要与社会力量有机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