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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石油公司 碳资产管理 管理模式
在应对气候变化成为全球共识的情况下,我国受到越碓酱蟮墓际压力。按照巴黎气候大会达成的协议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将建立以5年为周期的全球盘点机制,我国的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将进入新阶段,碳排放权交易已经成为我国推进节能减排、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抓手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工具。国家在七省市碳交易试点的基础上计划于2017年试运行全国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石油天然气生产储运和炼油化工是仅次于煤炭发电的第二和第三大温室气体排放源,将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扮演重要角色。国内碳市场建设速度很快,2016年1月,国家发改委《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石化企业于2016年6月30日前将碳排放数据上报;同时《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已在国务院履行立法程序,开展碳资产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跨国石油公司碳资产管理现状及启示
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受到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权和减排量额度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产品,称为碳资产。碳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碳盘查、减碳解决方案(低碳路线图)、信息公开(碳披露、碳标签)、碳中和、碳交易和碳金融等。
主要跨国石油公司都十分重视碳资产管理和新机制的探索,将绿色、低碳、可持续纳入发展战略。国际石油公司以英国石油公司(BP)、壳牌石油公司(Shell)等走在碳资产管理前列,为其他国家和地区碳资产管理和碳交易提供宝贵的经验。
(一)提前部署碳资产管理研究和模拟交易,把握先机
英国石油公司于1998年9月建立内部碳交易体系,目标为2010年前将碳排放在1990年的排放基础上减少10%,在这个基础上BP加入了欧洲碳排放交易体系,随着各个国家和地区政府的管制,BP又陆续加入了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加州、中国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壳牌石油公司于1998年开展气候变化及其对壳牌公司全球业务潜在影响的研究,结论是气候变化方面的领导地位将是一个构建品牌和声誉的商业机遇,在与制定规则的政府进行谈判握有发言权对公司十分关键。壳牌创建二氧化碳交易平台,参与先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运行的丹麦和英国的排放交易体系,在2002年壳牌在丹麦和英国的体系之间做成了第一笔互换交易。从交易角度来看,内部试点体系重要经验:控排企业的参与战略是减排责任在最低成本的基础上得到履行。
(二)制定集团层面统一战略,主动履约
大型跨欧盟成员国经营的企业普遍采取了集团层面统一制定战略,专业化交易公司集中运作的碳资产管理、决策和执行模式。埃克森美孚的碳管理有非常明确的量化目标,其2009年碳排放比2008年减少了300万吨,幅度约为2%。其全球炼化厂2012年比2002年至少提高能效10%。壳牌公司成立了一个由高级主管领导的新的二氧化碳部门,该部门的重要任务包括参与制定壳牌公司的二氧化碳战略并开发支撑该战略的相关技术。在实践中除满足各自集团内履约需求外,还将碳交易作为新的市场机遇,通过专业化碳资产运作获得额外的收益。欧盟碳交易体系在法律层级、试点设计、配额总量设定、市场调节机制、配额延续性、交易规则透明度与交易平台发展等方面,既有值得国内借鉴的经验,也存在需要避免的教训。
(三)多部门联合组成碳资产管理工作组,专业管理
BP每家实体企业都有一个碳排放工作组和管理委员会,由政策法规、合规、策略、交易、财税、采购、销售、法律、宣传和系统建设方面的成员组成,企业具体负责温室气体的监测、报告、核查(MRV)和企业所在区域碳排放控制履约。BP总部在碳减排解决方案、新技术及新合作模式、全球碳减排交易、安全及操作风险四大方面为BP下属企业提供支持服务,其中综合供应和交易(IST)部门对BP全球的碳资产价格变动风险进行管理。同时,IST下还设立全球排放的交易部门,目标以最小限度地降低BP集团合规的成本并且通过这种优化来最大限度地提高IST的收入,全球排放的交易部门分布于伦敦、新加坡和休斯敦,可以覆盖BP集团内履约企业的全球范围的交易需求,并对碳资产风险进行集中管理和屏蔽。
二、我国石油企业碳资产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石油石化行业碳资产管理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国家法律约束和企业内部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国家发改委已起草《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条例(草案)》并提交国务院审议,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管理办法。随着2017年全国碳市场建成运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大部分公司将被纳入碳市场,但与跨国石油集团公司管理理念和方法相比,我国石油公司碳资产管理起步较晚,由于中央企业跨地域、跨行业经营,大多对碳交易政策采取观望立场,相关企业面临着较大的管理压力,缺乏在碳资产管理方面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目前国内碳市场建设速度很快,没有太多时间留给企业适应规则,主要存在问题如下:
(一)能力建设不足
控排企业是碳市场最重要的参与主体。碳交易政策在国内属于新生事物,之前纳入试点地区的企业积累了部分经验,但其他大部分石油企业下属公司并不了解碳交易对未来发展的影响,这将会影响碳市场的发展和活跃度。国际经验表明,BP、Shell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2005)开展之前均已在内部开展了碳资产管理研究、工作和模拟交易,为正式碳交易做好准备。2016年3月19日全国首个碳市场能力建设中心落户深圳排放权交易所,该中心将全面服务全国碳市场建设,协助国家发改委加快推进非试点省市碳市场能力建设。
(二)缺乏高质量监测、核查体系
准确的核算数据是上市公司碳排放数据披露和进行碳交易的基础。为建立统一的标准和相关制度,发改委出台《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和《中国石油化工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其中为所有的排放源都给出了缺省排放因子,该因子是为没有能力自测的企业参考使用,但多数企业往往仅满足于使用缺省排放因子,并不注重排放因子的实测。但这些缺省排放因子很多是针对十年前的技术情况,不能反映现今的技术水平;另外对于具体企业而言,企业不同情况不同,比如逸散排放在不同区域的差异较大,因此导致数据误差。而国外企业如BP每年需要在工厂层面做碳排放监测计划,实时监测后提交第三方机构审核。
三、石油企业碳资产管理发展方向
距离全国统一碳市场的时间越来越近,对于重点碳排放行业石油行业,全国碳市场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根据跨国石油公司的对比及差距,我国石油企业的碳资产管理应立足于国际化管理,从发展战略、管理标准、管理模式和低碳会计等层面出发,从体制方面进行创新,构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运行模式。
(一)发展战略层面
在发展战略层面上,在管理层面把碳减排目标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的综合决策和投资成本中,从战略高度上重视碳资产管理,强调低碳在价值创造、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突出地位;目前除了部分石油企业开始尝试进行碳资产管理,但碳资产管理意识的缺失以及管理能力的限制,不但影响企业对碳资产价值以及减排成本的评估,最终也会在投资决策和预算制定方面影响整个公司。通过组织结构调整保障战略目标的执行,建立专业机构或部门策划和推进温室气体的减排工作组织、协调企业及各子公司的碳交易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的温室气体排放管控机制。
(二)管理标准层面
在管理标准层面上,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的《中国石油和天然气生a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中国石油化工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企业碳排放核算将更加规范、透明和具可比性,包括碳排放核算的方法论、排放源粒度、监测计划、数据来源、排放报告的内容和格式都会有统一的模板和填报要求。目前国内几大石油公司之前都有各自的企业标准,有一定的数据计量基础,但还需将企业现行温室气体核算标准与之对接,按照发改委指南与报告要求,调整核算方法、参数,高效出具符合格式与内容要求的报告报表,分批、有序推进地区公司碳盘查能力建设工作;同时针对企业自身情况出台碳资产管理办法。
(三)管理模式层面
在管理模式层面,建立实施碳资产管理强有力保障和支撑体系,包括组织机构、信息平台、监测系统、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增强控排企业的能力建设。石油行业主要为央企,地理分布广泛,建立集中管控模式可充分发挥系统内碳资源优势,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和绿色发展目标。小型石油企业也可借助碳资产管理专业机构提供的进行节能减碳咨询服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碳资源整合;整合碳资产管理工作,满足国内国际政策要求;实现企业碳资产保值、增值。
(四)低碳会计层面
在低碳会计层面,完善企业碳排放权的会计计量和审计制度。企业获得的碳排放配额,会因节能减碳而成为企业潜在的碳资产,为企业创造财富,也会因为超排而成为潜在的碳负债,给企业带来损失。企业除了关注销售、采购、生产、盈利、现金流量等单项预算组成的责任指标体系外,还应该清晰地了解自身的“碳足迹”,即从产品设计、能源结构选择、低碳技术研发、投融资安排等各个环节发掘碳价值,提前预测企业未来的碳排放量。通过碳会计,一方面有助于制定低碳发展战略,优化配置碳资源,不断提升碳资产管理水平;另一方面可以发挥会计计量的绩效考评功能,激励和约束企业全员、全部门的节能减碳,共同提高碳资产管理效益,实现企业的低碳可持续发展。Z
参考文献:
[1]方施.企业碳排放权会计核算体系研究[D].大连:东北林业大学,2012.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粮食部门的国家粮油仓库(包括粮管所、站,国家粮油加工厂、饲料厂等)。其他部门粮油仓储设施的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是完成国家粮油经营任务最基本和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仓储设施是各级粮食部门和粮油仓库的职责,也是粮油仓储企业管理的基本任务之一。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包括仓库产权区内的土地、货场、晒场、各类仓房、油罐(池)、罩棚等粮油储存设施和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库区内外专用道路、围墙、护坡、供电、供暖、给排水、器材库、药品库、消防设施、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烘干、维修、清理车间检验、调运、保管、经营业务用房等生产附属设施。这些设施均属国有资产。
粮仓机械的管理,除按《国家粮油仓库仓储机械管理办法》执行外,还必须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仓储设施管理,是指各级粮食仓储行政管理和粮油仓库的管理部门,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其建设、布局、使用、维修保养、转让、改用、占用、报废和拆除等活动所进行的协调、监督、引导、服务以及对计划的审批、控制所进行的管理。
第六条在粮库经营机制向市场经济过渡期间,粮库仓储设施的管理,亦必须按此办法执行。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商业部报告。
第七条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粮油仓库,要将仓储设施的管理纳入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计划,设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研究仓储设施管理的重大问题,检查指导仓储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仓储设施的建设
第八条粮油仓库网点的布局,应有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库址选择必须符合粮源充足、交通便利、粮食流向合理,有利于防汛、防火,有利于经营管理、经济效益好的原则。新建和扩建粮油仓库都要进行充分的经济技术可行性论证,并按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粮油仓库规模的确定应根据所处经济区域,粮食产销发展趋势,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据此绘制建设规划总平面图,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库内布局要贯彻一次规划、分期实施原则,一般不能随意更改或变动。如确需修改,亦应上报批准。
第十条粮油仓库新建专用铁路线、专用码头、仓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包括筒仓)、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车间,购置铁路、公路专用车辆、水路专用船只等,须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其他仓储设施的新建和购置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第十一条在仓库建设中,无论新建、扩建或改造,无论资金的来源渠道如何,凡在库内进行的建设项目,都必须符合库区统一规划布局。
第三章仓储设施的使用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粮油仓库要科学、合理使用仓储设施,在保证其完好、安全的前提下,尽量提高利用率。一个仓库的容量利用率,不得低于设计容量的90%。
第十三条粮油仓库的所有仓储设施都要分别建立档案,其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下列项目: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固定资产财务资料;
(二)建设及投入使用的时间;
(三)库区平面布局、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
(四)审批文件、建设(制造)单位、验收单位及验收资料;
(五)工程预、决算资料;
(六)实际技术指标、设计技术指标及运行使用状况;
(七)大、中、小修及技术指标的有关资料;
(八)其他有关资料。
仓储设施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要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粮油仓库要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指导下,根据设计生产能力和技术状况,对各类仓房、油罐(池)、烘干车间等制定科学的使用定额,并严格遵照执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提高使用定额,严禁破坏性使用,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一般每六个月检查一次。对储粮仓房等主要设施要及时维修、保养,对露天金属结构的设施,要定期进行防锈蚀处理。
第十六条粮油仓库提取的仓储设施折旧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等,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章仓储设施的转让和改用
第十七条国家粮油仓库的仓储设施,属国家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转让、改用和占用。粮油仓库作为国营企业,有使用库内仓储设施的权利,也有维护保养和管好的义务。
第十八条因特殊情况,确需撤销、合并或改用、占用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的部分或全部时,必须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农业结构调整、交通条件变化等原因需要撤销、占用或合并的库点,必须首先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撤、占、并的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并办好有关财务、档案的手续后方可生效。凡撤、占、并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二)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规划等,需要全部或部分占用粮油仓库区域(包括设施)时,必须首先由占用部门根据上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的批文提出可行性报告材料,并同意在适当地点补偿占用粮油仓库相应的场地及其储粮设施的条件下,再由库点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报告,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生效。凡占用1500万公斤以上(含1500万公斤)仓容的粮油仓库,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必须征得商业部的同意。
(三)粮食部门的粮油加工工业、饲料工业、食品工业、多种经营等的发展,需要建厂时,提倡仓、厂结合,统筹规划,但一般条件下应自行征地建设。因特殊情况需要改用、占用粮油仓库部分场地和仓房时,必须在符合库内总体布局并实行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或使用的前提下,由建设单位所在地粮食主管部门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上仓储部门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生效。
第十九条在现有粮油仓库中,属于占用市(地)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教堂、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当地政府又要求归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规定批准部分或全部退还,但地方政府一般应在适当位置补建相应仓容的仓房。
第二十条粮油仓库内已有的粮油加工、食品加工、饲料加工厂,凡财务与仓库脱钩,单独核算的,对加工厂所占用的场地和仓房,既可采用固定资产划转方式,也可采取每年收取土地和仓房使用费的办法,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仓储设施的改造和建设。凡财务没有与仓库脱钩,只是作为仓库本身开展多种经营的项目,也必须符合库区总体规划,合理布局,保证仓库安全,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二十一条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在满足本业使用的前提下,企业可对其暂时空闲的设施,开展代储代运业务,收取合理费用,但不得危及库存粮油、仓储设施以及人身安全,不得转让产权。
第五章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第二十二条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一般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达到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并提足折旧费;
(二)经技术鉴定确认无修理和使用价值。
因地震、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和设计建造质量等原因,虽未达到报废年限,但经有关部门的技术鉴定,确认无使用和修理价值的,也可视同具备报废条件。
第二十三条对容量250万公斤以上的仓房、30万公斤以上的油罐(池)、日处理量10万公斤以上的烘干机、铁路专用车辆等规模较大设施的报废,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并报商业部备案。其他设施报废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粮食主管部门自定。
仓储设施的报废和拆除,如果涉及到冲减国有资金,需由粮食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第二十四条粮油仓库对经批准报废的仓储设施,要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及时作财务处理。同时,应如实核减有关统计报表的数字,以保证固定资产和仓储设施能力等统计数的真实性。
第六章附则
【关键词】固定资产;信息化;全寿命管理
保定供电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是国有特大型企业,担负着保定市3区22县(市)的供电和22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规划、建设、维护等任务。多年来,公司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电力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三抓一创”工作思路,积极落实科学发展观,企业改革、发展和稳定等各方面工作均取得显著成效,多项业绩指标名列河北省电力公司系统前茅。
国家电网公司刘振亚总经理提出建设“一强三优”的现代公司管理目标,资产优良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是改进资产管理的最有效途径之一。多年来,我公司在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尝试和探索,为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和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公司固定资产的特点
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生产力要素之一,是企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是企业产生效益的源泉,固定资产的结构、状况和管理水平等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运营和发展。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属于非流动性资产,随着使用和磨损,通过计提折旧方式逐渐减少账面价值。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对固定资产进行后续计量的重要内容。
作为典型的电网企业,我公司固定资产具有一些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固定资产的特点,具体表现为:
(一)固定资产价值量在企业资产总额中占特别大比重
供电企业不同于其他行业企业,存货较少,因而固定资产占资产总额比重较高,一般大于70%。固定资产管理水平高低直接决定着“资产优良”目标能否实现。
(二)固定资产种类繁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表,固定资产分为输电线路、变电设备、配电线路及设备等十六大类。其中每大类中又区分为若干小类,每一类资产都有多种设备,庞大的资产种类给管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三)固定资产分布特别分散
电网企业固定资产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分布广泛,从地域上看,从繁华市区到边远山村,从现代化工厂到农家大院,电力设备遍及每一角落。从管理权限上看,涉及多个资产管理部门,包括总部资产、农电资产及托管资产等。由此造成管理难度很大,不易掌握和管理。
(四)固定资产更新比较快
电网企业要超前发展,就要高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才能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因此,电网企业必然要不断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以我公司为例,固定资产的年均增长速度在18%左右,接近本地GDP增长速度的2倍。
(五)固定资产核算受政策变更影响大
电网企业属于资金密集型企业,固定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很大,固定资产目录调整、折旧政策的变化与调整都会对企业成本产生较大的影响。
鉴于以上特点,传统管理方法已经难以适应公司高速发展的需要,伴随着固定资产规模日益扩大,亟待转换思路,运用现代管理手段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的弊端
(一)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尚待理顺
目前实行的仍是固定资产分级归口管理体制,各个部门分工负责:财务部门负责价值管理,生技部门负责技术管理,保管使用单位负责实物管理。由于缺乏统一协调,各部门之间难以理清分工合作的责任、权利,不利于管好用好固定资产,如有的保管使用单位不清楚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尚可使用年限,盲目报废固定资产等。此外有些单位在实物管理中,不能保持完成统一的固定资产卡片数据,管理混乱。
(二)价值、技术与实物管理结合不够密切,管理缺位
固定资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从立项建设到完工,再到实物管理牵涉到多个部门,只有密切配合和经常沟通才能做好此项工作。以我公司为例,固定资产卡片有48000多张,如果要求财务人员每一张卡片都一一核对到实物的话,明显不切合实际,这就要求价值管理、技术管理与实物管理加强配合,需要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密切配合。
(三)农电资产管理不到位
到2006年底,我公司农网改造已形成固定资产占公司固定资产总额的44%,这部分资产散布于各县级供电企业,我公司对这部分资产的管理基本上限于账务核算部分,账面核算准确性也较差,价值管理、技术管理与实物管理长期脱节,并且对这部分资产的维护和保养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要做到对这部分固定资产实际意义上的管理,还需要相关的配套措施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固定资产管理的信息化实践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日益普及,人们已越来越借助电脑和网络开展各项管理工作,固定资产的信息化管理是大势所趋。多年来,我公司致力于固定资产管理的探索与创新,特别是在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绩。
(一)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的主要任务
1.反映和监督固定资产的收入、调出、保管、使用以及清理报废等情况,采集、建立和维护相关资料,主要体现为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客观及时反映固定资产实有数额和增减变动历史数据。
2.根据有关规定,正确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以便正确计算成本,保证固定资产再生产资金的需要。
(二)固定资产信息系统的主要特征
作为财务信息化建设的一个子系统,建成后的固定资产信息子系统具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1.数据量大,数据在计算机内保存时间长。由于固定资产卡片较多,而且反映每一项固定资产的信息项目也比较多,为了便于企业各部门随时掌握固定资产的详细情况,系统内需要保留每一固定资产的详细资料。为了加强企业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保留必要的审计线索,即使是已淘汰的固定资产的资料也必须保留。
2.数据处理的频率比较低,数据处理方式比较单一。除了系统初始设置时需要输入大量的固定资产详细数据外,在系统的日常业务处理中一般只需要输入少量的固定资产变动数据、每月计提折旧以及必要时输出报表和统计分析数据,数据处理的频率明显小于其他会计信息子系统。虽然计提折旧的工作量较大,但计提折旧的算法比较简单,数据处理比较容易。
3.数据综合查询要求较强,数据输出主要以报表形式提供。为了满足企业对固定资产核算和管理的多方面需要,建成后固定资产信息系统具有较强的查询和分类统计功能。
(三)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的实践
领导重视是实现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的关键。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有企业领导的参与、支持。我公司在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过程中,积极向市公司、省公司财务部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有关领导都做出专门指示,以保证系统应用的顺利进行。如果说,“科教兴国”是本世纪我国的发展战略,那么“科技兴企”就是保定供电公司的企业管理精髓。现在将信息技术、先进的管理方法引入企业管理中来,已经在保定供电公司形成风气。
我公司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起步于上世纪末,从1999年开始,我们为信息化建设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基础资料基本备齐。在省公司财务部的高度重视下,公司财务部设立了专职电算化岗位、固定资产管理岗位,制定了《保定供电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保定供电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为系统的实施进行了必要的组织准备和制度建设。从2000年起,我们将所有资料数据录入,做成完整的数据库,并运用远光固定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同时与远光账务核算系统建立链接,使得固定资产卡片变动与账务变动同步,有效地保证了固定资产账卡一致。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于2002年正式投入运行。(四)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的效果
1.规范了固定资产卡片等基础资料,使得固定资产数据查询快捷方便。我公司原来的固定资产卡片为纸质卡片,且资料不全,账卡不符。经过信息化建设规范,固定资产账卡相符,卡片数据从开始的8000多张增加到现在的48000多张。根据精细化管理的原则建立固定资产统计查询方案,在数据库里可以从保管使用单位、固定资产构成分类及资产性质等方面查询到各种信息,使得固定资产的数据查询成为举手之劳。固定资产的任何变动包括新增、调入调出、报废及出售等都与账务管理系统及时核对,保证固定资产的账卡同步变化。
2.信息化建设保证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准确性。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来说,信息化建设最大的好处就在于按单张卡片提取折旧,从而保证了固定资产折旧的准备性。我公司原来按固定资产类别分类提取折旧(可能现在还有很多单位分类提取折旧),由于卡片量大,无法区分某一类别中是否有超期服役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化建设以后,对于超过计提折旧年限的卡片,系统会自动过滤掉,不再参与折旧计算。
3.信息化建设节约了大量活劳动,使得财务人员将更多的精力专注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其他重要方面。电网企业每年的电网建设都会很大,都会形成大量的固定资产,一个基建项目少则几百张卡片,多则上千张卡片,仅手工制作卡片就是一项十分耗费时间的工作,信息化建设后仅需数据转换就会完成卡片形成过程。通过固定资产卡片计算所取得的数据能够很快完成,既省略了手工状态下的复杂计算,也提高了核算的准确性。
四、后续工作设想
我们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在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上,保证会计数据的真实和准确,但由于自身的限制,还有一些方面需要加强和提高,在适应现代企业要求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一)继续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信息化系统
我公司目前采用的固定资产管理软件是远光会计软件,由于该软件的固定资产系统应用不是很广泛,软件本身的功能不太完善,我们将与软件公司长期合作,持续完善和提升软件功能,优化软件程序,在固定资产卡片数量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提高运算效率。拓展软件管理功能,使得软件在给定条件下,能够自动预警和提醒财务人员做好管理工作。完善数据接口,使得软件在卡片数据导入导出方面更加便捷。加强数据库安全,避免数据库遭受意外破坏。建立完善的固定资产数据网,实现数据共享,使各部门、各级固定资产管理人员都能根据授权使用同一数据库进行查询、操作与管理。
(二)进一步理顺固定资产管理体制
由于目前的分级归口管理体制缺乏统一组织,很难做到统一领导,协调一致。建议统一研究固定资产管理中出现的体制问题,提出解决方案。研究固定资产的更改、更新方案,使价值管理、技术管理和保管使用有机结合起来,达到固定资产的有效使用。由于电网企业大规模的农网造成,形成的大量农网资产,我公司44%的固定资产属于农网资产,分散于各县电网企业,实际上只能进行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背离。在当前农电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的情况下,应当尽快出台管理办法,如委托代管、有偿使用等方式,以明确责、权、利,既高效率地发挥这部分资产作用,又方便管理。
关键词:高校;内部控制制度;财务
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蓬勃发展的势头为人们所关注,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社会市场化竞争的发展,使得人们对教育的需求日益增加,各大高校也开始利用这个机会,迈上了快速发展的道路,然而学校资产却因此而日益减少,甚至亏损的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国家对高校管理体制进行了新的探索和尝试,实施了高校对资产自主分配权的改革措施,内部控制制度的运用使得高校财务管理中的会计工作内容逐渐增加。然而,高校作为一个特殊的非盈利组织,这种内控制度也是有利有弊,需要不断完善。
一、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特点
高校这种非盈利组织的组织结构比较特殊,具有不同于其他组织的一些显著特点,它的产品是公共的,办学形式也是政府参与或主办的,政府作为出资者,享有学校的所有权却并不参与经营,而是委托校长负责。由此可见,高校的内部管理仍然缺少所有者,这样容易导致高校组织结构臃肿、控制力度不够等问题。
高校的内控风险来源渠道呈现出了多元化的态势,高校与企业相近,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并存,风险种类一致。然而,由政府主办或参与办学的高校,它的风险来源就较为复杂。一种情况是政府的拨款或补贴造成的,容易引发多种经费使用不当的现象。还有一种情况是金融机构也可以向高校发放贷款,金融机构了解高校是政府所有的性质,愿意向高校放出贷款,财务风险由此产生。在经营方面,高校经营范围比较广泛,可以自主开办工厂、出版社等,这也导致了高校的经营风险异常复杂和特殊。
虽然大多数高校是政府所有,具有党政相结合的行政管理体制特点,但高校的管理机构主要实行校长负责制,不仅要负责管理学校的建设、学术、行政等,还要负责学校日常的经营活动。高校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不统一,容易使高校内部控制产生权责划分冲突,在内部控制中不易协调。
二、我国高校内部控制的现状分析
高校改革的步伐逐渐加快,活力和潜力也逐步被激发,高校则在学术和管理上开辟了新的出路,开展了一些新的经营活动,例如与其他企业的合作、合资等,开办三产、创办经济实体等商业化模式愈发明显,导致了高校的资金来源渠道越来越多,高校的管理也日趋多元化。然而高校的某些职能部门管理不能面面俱到,业务经营产生的错误不能得以迅速有效地纠正。高校的内部控制制度由此产生,从目前高校的内控现状而言,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制度设置和实施过程都有所欠缺。
(一)对控制制度认识不足,控制制度设置不完善
我国高校主要分为两种财务管理体制,一种是集中管理,一种是分级管理。学校的预算管理是将收入与支出全部纳入管理体系中。然而,很多高校的管理模式还停留在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只是单纯靠执行预算管理来经营,觉得内部控制制度设置是多余的,认为预算就是内部控制的思想是错误和片面的。很多高校只是复制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而未根据学校自身情况建立适合学校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些学校虽然认识到了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却没能很好地发挥其作用。
(二)会计基础工作不扎实,监督制度不完善
部分高校财务会计人员工作经验缺乏,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还有部分高校岗位设置不合理,会计人员身兼数职,会计和稽核工作都由一个人完成,岗位责任不明确,监督体制不完善,这样违背了财务基本的回避制度,会计信息也会有所失真,监督职能的削弱会导致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三)制度授权不明确,权力失控
高校内部授权标准大多不统一,多是由负责人签字执行,授权尺度不容易把握,经费开支和行政权力相关联,内部控制中的监督制度就形同虚设了。这样极容易造成经济问题,由一人说了算的财务管理能够衍生出很多资源浪费、违法违纪的现象。有些部门为了各自利益,挪用公款或私设小金库,以致内控制度执行困难。
(四)资产账目作假,资金管理不严
很多高校单独设立了资产管理部门,便于学校资产的管理,却容易造成会计工作的不便,职责和权限过大,资产管理容易失控。资产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只起到盘点的作用,监督职能相对薄弱,会计账簿的记录和实际的财产不相符。财务部门产生各自购置资产的情况导致账外资产不实。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大型建设项目和设备的配备也需要资金保证,学校在资金的筹措和合理使用方面也极易给内部控制工作带来挑战,资金管理急需制度化和规范化。
(五)审计机构设置不科学,资金风险加大
我国高校的审计部门隶属高校纪检部门,又要辅助高校内部管理,有的审计部门还隶属于财务部门,行政关系复杂使得审计设置极其不科学,缺乏相对独立性。高校教学改革,需要学校筹措更多资金,在面对政府拨款、科研经费下发、企业合作资金以及校办工厂收益等多渠道业务收入时,高校需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高校中计算机使用率普遍较高,系统更新等操作遗留的痕迹也容易给审计工作带来风险,这对审计工作者的职业素质要求较高。
三、完善我国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议
(一)重视高校内控的环境和“人”的因素
高校多依靠财政拨款运营,缺乏生产经营意识,风险意识也相对薄弱,由此导致内部控制不到位,意识观念淡薄。市场经济的日渐复杂,高校内部财务活动也越来越繁多,收支规模的加大让高校领导和财务相关工作人员意识到了经济风险的存在,也让他们深感责任重大。内控制度需要学校全体教职员工共同参与,在组织、人事、行政、教学等各方面都做好控制,充分发挥其作用,管理出效率,让内部控制制度不流于形式,更要提高学校管理者对内控的认识,健全控制体系的设置,降低财务风险,实行自我约束,防范违纪行为。同时,管理者要注重人才培养,提升财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养,让其能够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会计和审计工作,履行好应尽的职能和义务,减少技术失误。
(二)健全财产清查制度,资金管理到位
高校内控管理制度的健全也体现在财产清查制度的建立,强化相关职能管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对财产物资进行准确核查,能够及时减少物资亏损和浪废现象,并且明确产生的原因,以便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杜绝类似事件再发生。合理清查财产、健全岗位责任制都要有关部门的配合,依据相关规定落实。另外,由于我国高校多依靠政府拨款,也容易导致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财务预算制度不能发挥其真正的作用,资金利用效率低下,浪费甚至违纪现象层出不穷,资金管理制度也有待完善,并且要实施严格透明的财务管理,在强化预算的同时,及时监督执行情况,通过收支情况分析完善资金管理。
(三)强化内部审计工作,调整内审人员结构
内部审计部门在规模上虽然不大,但却在高校内部运转中起着重要作用,所以在机构职能的设置上不仅要与财务部门分离,还应直接向主管财务的领导直接汇报。合理设置内审机构,强化内审职能,对学校财产和资金安全都能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
内审机构的职能之一是对全年工作的审计规划,对一定时间内的审计工作作出详尽规划,让内审部门明确一年的工作目标,按计划地执行审计工作。在制定规划时要按照内部审计资源,结合学校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依据部门资源,作出合理建议。
高校审计任务随着高校不断改革深化而日益繁重,学校的经济状况和财务收支状况都需要全面审计,内审机构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对其人力资源的配置做到相对合理。专业人才要发挥好相应的作用,如计算机技术人才、法律人才、高级管理人才等,人才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内审工作完成质量,所以高校可以充分利用其人才基地的优势,不断加大对相关人才的培养,制定合理的内审人员组织结构,为高校的内审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四、结语
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让高校逐渐向市场化迈进,高校要在管理上适时转变观念,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高校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为高校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内部控制体系运行的情况也是高校内部管理的问题,很多高校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对内部控制制度一知半解,不能真正领会其内涵,内控工作仅仅流于形式。因此,高校要尽快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率,在利于高校教育发展前提下,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参考文献:
[1]张劲松.高校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缺陷分析[J].财会讯,2007(12).
[2]汪惠兰.高校内部控制缺陷浅析[J].财会通讯,2010(03).
[3]余晓林.公立高校内部控制制度的缺陷及完善措施[J].财会研究,2010(09).
[4]张兆许.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制度浅谈[J].中国乡镇企会计,2011(04).
关键词:金融产品 REITs 房地产 国际比较
中图分类号:F830.59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6-1770(2008)04-055-04
一、 引言
我国房地产业高度依存于银行贷款,有资料显示我国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业贷款的支持。国家为了防止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最终转嫁到商业银行,进一步限制了房地产业的融资渠道。因此在此政策环境下,房地产企业急于寻找新的融资渠道,以解决开发和经营的资金问题。
近年来,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和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的股权类投资产品――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越来越受到我国房地产行业、证券业和国家相关部门的关注,在中国推出REITs的呼声越来越高,因此对目前国际上各REITs市场进行比较,不仅可以借鉴各国发展REITs产品的经验,而且对开发适合我国证券市场和房地产行业发展需要的投资产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 REITs产品的国际比较
(一) 产品发行的法律条件比较
美国作为REITs的发源地,对REITs有着比较完善的相对法律体系。美国法律对REITs的财产性质、资产运用、收入结构、收益分配作了详细的规定,并且对其业务性质做出了强制性约定。日本于2000年11月修改了投资信托法,修改后准许投资信托资金进入房地产业。新加坡在2001年颁布了《新加坡房地产基金指引》。中国香港于2003年7月30日香港政券和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香港证监会)颁布了《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守则》对REITs的设立条件、组织结构、从业人员资格、投资范围、利润分配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香港REITs的发行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REITs中有投资者、受托人和管理人三个主要的法律实体。投资人作为REITs的投资者,拥有REITs的资产并对其有最终决定权,并对REITs产生的收益拥有收益权。委托人,接受REITs的委托,以信托的方式为基金持有人拥有不动产并监管管理人。管理人接受REITs的委任负责REITs资产的管理和运营,并且管理人和受托人要保持相对独立性。REITs中核心的法律关系有:
1) REITs作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之间的信托法律关系;
2) REITs与投资者之间投资者作为受益人的法律关系;
3) 信托公司与管理人之间的委托管理的委托法律关系。
下面基于REITs发展比较成熟的美国市场和对我国发展REITs有较强借鉴性的新加坡、香港市场
在REITs方面的法律规定,对三者在REITs分别从组织结构、资产要求、收入要求和长期负债要求等几个方面作一比较。(见表一)
(二) 组织结构比较
由于美国REITs最主要的法律条件来自于针对REITs的税法,因此相关税法演变以及REITs对市场变化的适应是决定美国REITs结构发展和演变的主要因素。美国REITs的主要结构可以大致分为三类:1、UPREITs和DOWNREITs,REITs不直接拥有房地产,而是通过拥有伞形结构中的合伙人制的实体间接拥有房产;2、“双股”(Paried-Share)和“合订”(Stapled)结构,由REITs和运营公司组成,股东同时拥有两个公司的股票,并把两个公司的股票合订在一起以一个单位进行交易。3、“纸夹”(Paperclip)结构,其具有“双股”结构的优势,又可以避免税收立法的限制。
亚洲国家(包括香港地区)的REITs结构的突出特点是强调受托人和管理公司的功能。以香港为例,REITs的专项法规对受托人、管理公司、物业估值师的条件和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值得注意的事,在规范受托人和管理公司责任的同时REITs的专项法规强调了受托人和管理公司的相互独立性,从结构上避免资产管理过程中潜在的利益冲突(见下表)。
以香港为例,REITs的专项法规对受托人、管理公司、物业估值师的条件和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值得注意的事,在规范受托人和管理公司责任的同时REITs的专项法规强调了受托人和管理公司的相互独立性,从结构上避免资产管理过程中潜在的利益冲突(见下表)。
亚洲国家的REITs结构上与美国REITs相比有以下几个显著的特点:第一,亚洲REITs很大程度上借鉴美国REITs的结构,以信托计划为投资实体,由房地产管理公司和信托管理人提供专业服务;第二,在REITs专项法规中规定各参与方的资格和责任;第三,由于REITs在亚洲的发展历史较短,并且REITs的形成是满足法规要求的结果,REITs在亚洲没有形成由市场环境所致的结构变异。
(三) 规模和种类比较
从上表可以看出,至2006年底,美国总共有183只REITs在证券交易市场上市,总市值达4380亿美元,其中138只为权益型REITs,占总发行量的75.4%,市值达到了4007亿美元,占总市值的91.4%;38只为抵押型 REITs,市值为291.95万亿美元,占总市值的6.62%;只有7只为混合型REITs,市值仅有81.3亿美元。权益型REITs从数量上和市值上都占绝对的多数。
澳大利亚REITs称为LPT(Listed Property Trust),总共发行65只产品,市值达到了726亿美元,规模仅次于美国是全球第二大REITs市场。澳大利亚REITs是以其投资方向来分类的,按投资物业种类的重点可以分为:混合型REITs、商场物业、写字楼、工厂物业和宾馆物业。比例最大的三个类别依次是商场物业占39.9%、混合型32.7%、写字楼30.4%,这三项共占总投资90%。
新加坡REITs称为LPT,产品数量为6只,市值达71亿美元;香港有3只REITs,市值达75.6亿美元,都属于权益型REITs;日本有30只REITs,市值有290亿美元。就亚洲市场的REITs来看,目前总市值约为420亿美元,日本占其中的65%,新加坡占17%,香港占18%。虽然目前日本REITs在亚洲市场份额上处于领先地位,但是由于目前日本利率持续走高,其市值会受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可以预计未来亚洲REITs市场的发展动力在新加坡和香港。
纵观整个REITs市场,美国和澳大利亚REITs市场是最成熟的市场,其REITs市场市值占全球市场的76.56%,澳大利亚占15.13%,亚洲仅占8.31%。
(四) 收益率比较
从上表可以看出,北美的收益率均超过了5%的水平,并且高于同期欧洲和亚洲的收益率水平,1997-2006年10年间平均收益率达到了6.483%,其次是欧洲为4.204%,亚洲3.865%。由以下数据可以看出,美国的REITs市场仍然是发展最成熟的市场。
REITs作为一种信托产品也有期限的限制,只是相对于其它信托产品来说期限相对较长,下面比较美国、欧洲和亚洲各期限水平REITs的收益率情况。
从上表可以看出,美国REITs市场各期REITs的收益率均高于欧洲和亚洲,各期收益率的均值达到了5.568,亚洲为4.282,欧洲只有4.09。并且美国REITs市场具有随着信托期限的增加,其收益率也在增加的特点,符合风险越高(计划期限越长风险越高),收益越大的基本规律,但是在欧洲和亚洲市场却看不到这个特点,尤其是在亚洲市场10年期REITs收益率最低,这也充分说明美国REITs市场发展最成熟。
REITs是一种收益与风险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并且其收益与股票和债券的收益的相关性都比较低的投资产品。据美国REITs协会统计,从1995年6月到2005年11月的10年间,与股票指数相比,REITs的长期收益率高于罗素2000指数、标普500指数和纳斯达克指数,但波动率明显低于大多数股票指数。其中, REITs 10年间平均年化收益率为14.29%,而同期标普500指数、纳斯达克指数和债券值数的平均年化收益率分别为11.41%,10.40%和5.07%,如表七所示。
三、 结论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发展不仅有利于改变我国房地产企业融资渠道过于单一狭窄的现状,缓解其融资压力;也有利于改善金融产品结构和增加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促进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稳步健康发展,而且可以使广大中小投资者分享我国房地产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成果。
从2007年央行指定联华信托和中信证券为国内REITs的试点机构,就可以看出目前我国政府监管机构也在积极探索我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发展路径和适合我国的组织结构,房地产投资基金的产生是我国房地产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从以上比较结果可以看出,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应该注重以下几点:
1、组织形式。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有信托模式和上市公司两种模式,而我国适宜于采用信托模式。首先,信托模式作为一种特殊的融资模式,它具有风险隔离功能,能有效地保护投资人的利益;其次,我国资本市场上有大量的信托公司或者证券公司,银行的信托部门,具有丰富的信托资产管理经验。
2、组织结构。根据香港和新加坡的经验,REITs的组织结构中必须强调受托人和管理公司的相互独立性,从结构上避免资产管理过程中潜在的利益冲突。
3、资产组成。REITs 是具有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收入和收益的投资产品。决定这种投资产品特性的主要因素是对投资目标和收入分配的规定。投资目标要求主要是REITs 必须以产生收入的房地产为投资目标;收入分配的要求是保证公司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以分红。对投资目标和收入分配两方面的要求对形成REITs 产品特性(相对稳定的现金流收入和收益)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在房地产信托业务的专项管理办法中,必须对REITs的资产资产要求、收入要求、红利分配要求以及负债要求等作详细的限定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