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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房地产行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和税务稽查的重点领域,伴随全行业“营改增”的日益临近,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开展税务筹划显得十分必要。笔者从探讨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出发,研究了不同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税务筹划策略,进而总结出现阶段我国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并给出建议:本文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从增强税务筹划意识、培养税务筹划专业人才、加强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等几个方面提升税务筹划在企业中的实际效用。
关键词 :房地产 企业税务 税务筹划
随着国家鼓励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对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层出不穷,以税收为杠杆已成为房地产调控的方向之一。税务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降低税收负担、实现企业效益、增强自身市场竞争力的有效举措。
所谓税务筹划,就是指纳税人在复杂的涉税环境中,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通过合理安排和策划企业的经营活动,以规避涉税风险,控制、减少税负,以达到税后经济效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意义
(一)税务筹划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合理降低税收负担的必然要求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负偏重,税收种类众多,包括契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企业所得税等。同时,由于房地产交易金额大,开发企业所缴纳的税收金额随之较大,税务筹划对税额的影响也就很显著。此外,近年来房地产开发企业受到国家抑制房价上涨宏观政策的影响,获利空间大大缩小,迫使房地产开发企业需求成本优势。因此,需要合理有效的税务筹划来减轻税收负担,提高企业的获利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二)税务筹划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对多变政策的有效手段
目前,我国针对房地产行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繁复多变,这就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遵守多变的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寻求竞争优势。通过税务筹划既能帮助开发企业降低税收成本,又能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筹划的过程中实时掌握当前的宏观政策,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制定发展规划,有利于使企业经营紧随国家政策、降低企业风险。
(三)税务筹划是税务主管机关健全房地产行业税制的重要渠道
良好的法制环境,健康、公平的市场规则为房地产行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税收筹划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利用政策空间或通过平衡税负来实现企业效益。税务管理机关通过对纳税人税收筹划行为选择的分析和判断,发现政策漏洞,有利于健全我国税制,符合房地产行业长远发展的需要。
二、不同阶段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策略
(一)前期准备阶段税务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前期准备阶段的税务筹划主要涉及企业组织形式和项目开发方式等。首先,企业组织形式的不同,导致税收处理差异很大。企业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分为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形式,从而产生税务筹划空间。其中,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可以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但是在亏损时不能从总公司获得抵亏收益。相对于子公司,分公司亏损时则可以抵消总公司的利润总额以降低应纳税款,但是总公司对分公司的风险承担连带责任。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根据分支机构的盈利能力来选择正确合理的组织形式。其次,土地获取来源不同,项目开发方式就不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从政府一级市场直接通过招拍挂购买土地,也可以从自然人或非政府单位等二级市场购买。从非政府单位购买土地时就涉及直接购买还是转让合并的选择问题,前者发生土地使用权的转移需要缴纳契税,后者不涉及土地所有权转移,不需要缴税。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更倾向于以转让合并的方式来获得节税效益。
(二)开发建设阶段税务筹划
开发建设阶段的税务筹划主要包括施工设备的筹划和利息扣除方式的筹划。第一,在可以规避甲供材料税务风险的情况下,建设方采购设备优于施工方采购。房地产开发项目具有开发周期长、项目金额大等特点,其施工设备的采购金额也很大,涉及的应缴税款也就很多。如果施工设备由建设方采购,而非交由施工方自行采购,就可以避免缴纳营业税,虽然建筑施工合同金额减少,但是双方收益都会有所增加。第二,权益资本筹资优于负债筹资。负债筹资中,企业采用据实扣除方式,借款利息费用较高;权益资本筹资中,采用比例扣除方式,利息费用低。
(三)商品房销售阶段税务筹划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阶段的税负主要是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选择交易方式上存在税务筹划空间。如果企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这些税收无可避免,但如果采用转让子公司股权方式就可以规避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从而合法减少纳税支出。此外,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可以在不降低企业收入的前提下对房屋销售价格进行分解以减少税收支出。这样做的依据是开发企业的经营业务的广泛性,既包括房屋销售业务,又有装修业务,若将二者价格分开计税就可以在装修业务中免去土地增值税。
(四)物业持有阶段税务筹划
在物业持有阶段,通过对持有方式的合理选择,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务筹划可以大大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一是通过从房屋出租业务转变为投资业务。房屋出租需要缴纳营业税以及附加税费、房产税和企业所得税,而将房产用于投资,则不征收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企业所得税。二是通过合理分解租金收入。如果出租房屋包括家具、家电以及电话费、水电费等代收费用,应当分别进行核算,使房屋租金仅包括房屋本身的使用费,将家具、家电的出租改为出售,将电话费、水电费改为代收,就可以合理降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以及附加税费。
三、房地产行业税务筹划存在的问题
虽然合法合规的税务筹划能够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成本,但具体的纳税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税务筹划认识不足
房地产业内长期以来对纳税筹划问题重视不够,这就导致了很多企业对税务筹划认识不足,不能清楚地区分税务筹划的合法性和偷税逃税的非法性,甚至有一部分企业认为税务筹划就是偷税漏税,这也是现实中房地产企业普遍存在偷税漏税现象的原因之一。从另一个角度看,由于在过去传统的经济体制下,企业缺乏自身独立的经济利益和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具备产生企业纳税筹划的前提条件,客观上限制了理论研究的发展,企业的纳税意识也相对薄弱。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专业人才缺乏
税务筹划人员不仅需要具备税收、会计、财务等方面的专业基础,而且要熟悉企业的整个经营流程,同时还要能够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制定适合企业自身的税务筹划方案。因此,人员的素质要求较高,必须是复合型人才。而我国在税务筹划的人才培养与储备方面就有所欠缺,税务筹划人才队伍的建设与我国的现实需求仍有差距。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对风险管理重视不够
税务筹划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节税效益,但不尽合理的税务筹划带来利益的同时也蕴藏着巨大了的风险。税务筹划的风险是指企业在进行税务筹划的过程中,由于税务筹划方案本身存在问题或者受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是税务筹划的结果偏离预期的目标,导致企业未来经济或者其他方面的利益损失的可能性。导致税务筹划风险的原因可能来自外部的客观环境因素,也可能来自企业制定和实施税务筹划方案的主观判断失误。实际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往往只重视节税利益的多少,而忽视了对税务筹划风险的管理,规避税务筹划过程中的潜在风险是房地产开发企业真正从税务筹划中获益的有效保障。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意识
要想增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意识,首先要明确税务筹划和偷税漏税的区别,确保税务筹划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拒绝偷税漏税的违法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来说,要认识到税务筹划能够给企业带来的实际经济利益,正确理解税务筹划的含义,提高税务筹划的意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者来说,不仅要加强对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观念,还要对企业税务筹划活动予以支持,设置专门的税务筹划机构、从外部聘请会计事务所的专业服务和设置专职的税务管理人员,以便于税务筹划贯穿企业整个生产经营过程。
(二)重视培养税务筹划的专业人才
一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加大对税务筹划人员的培养力度。不仅要加强税务筹划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力度,还要定期对这些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监督检查,必要时要从外部聘请专业会计师处理复杂综合性税务筹划业务。另一方面,还要加快提升税务筹划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在处理企业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过程当中,税务筹划人员应当坚守职业道德;在制订与执行任何税务筹划方案过程中,要坚持合法原则,不可因企业的私利损害国家利益,应立场鲜明地维护税法的权威性。
(三)提升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风险管理
有效的风险管理能够促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务筹划达到预期节税效果,因此,风险意识应当贯穿企业税务筹划的整个过程。首先,企业应树立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的理念,制定税务筹划风险管理目标,其次,建立健全税务筹划风险评估的方法和程序,制定风险控制方案。最后,建立税务筹划风险管理考核制度,对风险进行实时监控。此外,对税收政策变动的准确把握、密切关注税收法律法规的变动,也是降低税务筹划风险的有效方法,尤其在当前房地产行业纳入“营改增”的宏观背景下,关注实时政策显得尤其重要,这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学习,定期更新税务筹划人员的专业知识。
参考文献:
[1]赵晓莉,赵德彦.利用税务筹划促进房地产行业经济发展的探究[J].山西建筑,2014.
一、税务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一)准备阶段的税务筹划
(1)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以及结构。个人独资、合伙制以及公司制是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前两者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制则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务机关还要对股东的股息红利征收20%的税。尽管从缴税方面考虑,前两个组织形式对促进企业的发展更为有利,但是,在财务管理以及公司治理方面却也是各有利弊。因此,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和分支结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相关税额由总部统一缴纳,总部可以利用分支机构的亏损抵扣部分盈利所得,从而实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但是,总公司却是要为分支机构承担部分连带责任。子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在税款上需要自行缴纳。总公司无法借其实现纳税额降低,但亦不需要承担过多的连带责任。所以,在选择组织结构时,需要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以及产业关联等因素慎重选择。
(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具有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等特征。这些特征使得企业的融资难度加大。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信贷、吸引外资、资本市场融资等。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融资方式有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前者无需偿还,但是,要分给投资者股利,相对筹资成本偏高;负债筹资虽然筹资成本低,但是,需要向投资者支付大量利息,但利息可以用来抵税,不过容易引发企业资本结构或者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风险。另外,融资租赁也不失为一个好的融资方式,其能够有效降低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并且,还能使得该方式下购买的固定资产用于“双重抵税”。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根据自身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进行全面考虑。
(3)选择适当的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的选择,主要从地址以及规模两方面进行考虑。目前,在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当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出售时,其增值额尚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并不征收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为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单位面积价格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并为税务筹划人员提供了广阔的税务筹划空间。
(二)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税务筹划
(1)选择合理的建设方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方式可选性较强,例如:代建方式以及合作开发等。选择合作开发模式时,如果是甲方出资,乙方出地,项目建成之后,双方按照之前的约定分配房产,土地增值税暂免征收。同时,对于以不定产投资入股的一方,税法规定其亦是需要与合作者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但其在转让股权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选择代建方式时,代建方向客户收取一定的代建费,由于房地产权属并没有发生转移,所以,其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
(2)成本费用以及利息的合理扣除。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应该充分借助“利息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成本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将负债筹资中产生的利息算入到抵税额中。税法中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费用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例如: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在计提折旧或者摊销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可以进行全额扣除等。像“业务招待费”等限额扣除的成本费用,企业应尽可能将其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像“广告费”之类的在限额扣除之外的部分可以递延扣除的成本费用,房地产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需求合理安排其活动费用使用量。像“罚金”等无法进行税收抵扣的成本费用,房地产企业需要尽力避免引发罚金缴纳行为的事件发生。
(三)销售阶段企业的税务筹划
(1)确定最优的销售价格。房地产销售价格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利润获取量,但是,在税收等因素的影响下,并不是价格定得越高,企业的获利越大。从税收缴纳方面来看,房地产企业进行销售价格确定时,要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条件作为重要的价格制定参考依据。表1为我国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
(2)企业销售收入的税务筹划。按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上可以进行如下几种税务筹划:一是组建单独的销售公司,对“收入”进行有效分解。成立的销售公司可以借助转销或者代销等方式对收入进行分解。其中,代销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向代销公司支付的代销费用可以作为成本费用,并作为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抵扣项。而代销公司的代销收入亦是可以作为企业所得税的抵扣项,从而达到合法降低企业纳税额的目标。转销过程中,房地产商的销售价格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压低,从而降低土地增值额,进而达到节税的目标。二是分签合同,达到分解“收入”的效果。尽管精装房的装修费用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但是,大幅度增加的销售价格同样会使企业的增值税大幅度增加。在这一情况下,房地产开放企业可以采取转包“装修项目”或者自设装修公司的方法,达到降低应税收入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借助“差额方式”达到降低营业税负担的目标。三是借助促销方式,分解“收入”。类似于“价格折扣”的促销方式,能够为企业实现应税收入降低的目标,进而促进税负降低。但是,这类方法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相关税法规定,否则,很可能引发企业税务筹划风险。
(四)保有阶段企业的税务筹划 当房地产企业的库存出现大量积压时,很多房地产公司都会选择租赁方式来加大企业的经营效益,进而减轻因产品积压而引发的资金压力。借助科学的税务筹划在很多时候能将这一行为产生的利益最大化。
(1)选择合理的出租方式。税法规定,房地产企业因存量房出租而获取的资金也是需要缴纳各类税款的,例如营业税、房产税以及企业所得税等。这同样增加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负担。但是,如果房地产企业将原先的“出租”改成经营“投资”,则仅需要缴纳一定的企业所得税,如此,企业的税负压力将大幅度降低。
(2)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处理方面,会计准则中的处理方法主要有:成本法,该方法对企业的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在规定的年限内可做计提折旧处理。权益法则是采取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由公允价值变动决定的,不进行计提折旧。相对于权益法,成本法更适合房地产企业,因为,其可以将资产的折旧费用作为税前抵扣额,从而有效降低房地产企业的税负。
二、房地产企业在不同阶段税务筹划的风险对策
(一)准备阶段 房地产企业在准备阶段主要涉及到组织形式的选择以及融资方式的确定等工作。相对来讲,税收征管部门在房地产企业分公司的监管力度上还是要弱于对子公司的监管,同时,分支机构一旦出现亏损,出现的亏损额也是可以用来进行母公司利润抵消的。所以,房地产企业在决定是设立分公司还是子公司时,要对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进行科学、合理的预测分析;房地产企业获取土地的方式主要有并购和直接购买。如果是直接购买,企业则必须缴纳一定的契税,但是,采取并购方式则因未发生土地转移而不用进行契税缴纳,这样便可以为企业节省大量的税款。目前,国内多数的房地产公司都是按照 “先买地,再创建项目公司” 的传统流程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如此,便会因为出现了土地权属转移而使房地产企业增加大量的契税负担。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指出:子公司拥有所有的权利,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把子公司的名字填写到土地财政票据抬头处,并用其名义进行土地使用证办理,如此便不会产生与“票据不合规”相关的风险;多数情况下,银行贷款都是房地产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在银行贷款政策日益“苛刻”的情况下,企业的贷款难度显著增加。所以,更多的企业将融资的关注重点转向了非金融机构,而在融资过程中,合规的单据则成为了税前抵扣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所以,房地产企业要积极与征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严格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从而将结算利息费用充分利用起来,以实现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的任务。
(二)开发建设阶段 在该阶段,房地产的开发成本费用归集对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额多少具有重要影响,所以,房地产企业应该在遵循税法规定以及会计准则的前提下,根据企业该项目的预征利润率,选择合理的成本费用核算方式,尽量为企业获取“节水效益”,从而促进企业的资金供应链周转正常。同时,房地产企业在制定投资计划时,要对企业所得税的转回问题进行全面性的综合考虑。如果施工项目外包给其他企业,在合同签订时,要明确规定合同价款以及发票的取得方式,从而有效避免不合规风险的出现。
(三)销售阶段 该阶段,税务筹划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确定销售收入,进而最大限度地降低增值额。房地产企业应该根据上文给出的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规定,合理进行销售价格制定。在开发项目整体转让过程中,房地产企业应该对企业执行的税务筹划方案是否真能达到节税作用进行综合测算,从而有效避免其他税种税额增加值超出某税种的节税额的情况出现。
(四)保有阶段 在这一阶段内,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常是同时进行房产的租赁和投资联营活动。其在物业费、经管费以及租赁费的制定上不仅要以市场价格为基本依据,还要积极地与相关的税收征管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并尽可能争取征管部门的认可与支持。在将“租赁”转为“承包经营”时,房地产企业要办理相应的营业执照,并将这项经营活动作为自身经营范围内的一部分,同时,将“经营人”的角色赋予“承租人”,并对其经营活动进行
三、实例应用
(一)对房地产的增值率进行适当控制 该房地产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其严格遵循国家的相关税收法规,合理制定企业的税务筹划方案。其在实际的生产与经营过程中,主要涉及到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房产税等。目前,我国的土地增值税主要是采用四级超率累进模式,该房地产公司在进行房价制定时,对土地增值税临界点进行了充分的考虑。例如:税收因素对销售利润的影响等。具体分析如下: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合理制定。某期工程可作为商品房出售的总面积为20357平方米,需要支出的费用(包括税金)为3619万元。有两种销售方案,第一种,每平售价为2110元;第二种是每平售价2210元。如果按照售价2110元销售商品房,房地产公司的销售收入为:0.211×20357=4295.327万元,增值额为:4295.327-3619=676.327万元。增值率为676.327÷3619=18.7%,未超过20%的临界点,企业的最终利润为676.327万元。如果按照2210元一平进行商品房销售,则销售收入为:0.221×20357=4498.897万元。营业税增加额为:(0.221-0.211)×20357×5%=10.1785万元。教育附加费增加了10.1785×3%=0.305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加了10.1785×7%=0.7125万元。最终的增值税额为:4498.897-10.1785-0.3054-0.7125-3619=868.68万元。增值率为:868.68÷3630.1964=23.9%,超过了临界点20%,需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868.68×30%=260.60万元。企业的实际利润为:4498.897-3630.1964-260.60=608.10万元。通过比较两种方案的获利情况,该房地产企业应该以每平2110元销售商品房。
(二)该房地产租赁业务的税务筹划 该房地产企业在从事房地产的投资、开发与销售的同时,出于扩大企业经营范围和发展规模以及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目的,对部分房屋进行对外出租。该房地产企业准备将一栋闲置的写字楼租给某商贸企业,租期为6年,租金为600万元/年,其中包括一些家具和电器费用,还有电话费、水电费。房地产企业当年购置这些家具、电器的不含税价格为54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6年,且每年所支付的电话费为24 万元,水费为18万元,电费为24万元。则房地产企业应缴纳营业税600×5%=30万元;房产税600×12%=7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0×7%=2.1万元;教育费附加30×3%=0.9万元。家具、电器的成本为54+54×17%=63.18万元;每年的使用成本为63.18÷6=10.53万元;电话费、水电费成本为24+18+24+18×13%+24×17%=72.42万元,则房地产企业每年的利润为600-30-72-2.1-0.9-10.53- 72.42=412.05万元。现对企业进行如下税务筹划,将写字楼的租金减为一年510万元,家具和电器卖给商贸企业,每年支付费用15万元,电话费和水电费改为代收。筹划后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情况如下:应缴纳营业税510×5%=25.5万元;房产税510×12%=61.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5.5×10%=2.55 万元。房地产企业的利润为510-25.5-61.2-2.55+(15-63.18÷6)=425.22万元。对于商贸企业而言,购买家具、电器所包含的增值税可以扣除,所缴纳的水电费中包含的增值税也可以从中扣除,因此,商贸企业每年所需费用为510+15+24+18+24=591万元,每年增加进项税额15×17%+18×13%+24×17%=8.97万元。经过筹划,房地产企业的利润每年增加 425.22-412.05=13.17万元;商贸企业每年节约租金600-591=9万元,进项税额增加8.97万元,是交易双方都获得了明显收益。
参考文献:
[1]高鸽:《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研究》,吉林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论文。
就目前房地产企业对自身的税务筹划工作来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工作没有得到实际的实施,房地产企业并没有根据自身不同的实际情况开展税务筹划工作,很多的房地产企业的税务设计方案都轻视了业务实际特点,违反了具体分问题具体的实际原则,甚至违背了房产企业的特有属性(2)一些房地产企业在增值税规划过程中,没有按企业具体实际进行税务筹划工作,也不注重个体的税务规划工作,其中在税务筹划中缺失科学化分析,因此难以给企业增值税税务筹划方案提供必要的参考信息。(3)同时,房地产企业在税务规划中,实行的是超额累计税率,根据增值额占比进行累计税率。在《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中,企业财务费用支出中,能提供金融机构相关证明并且按房地产相关项目份额计提利息的,准许按实扣除,但不应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额。因此,房地产企业应政策优惠上进行具体相关性税务筹划工作,减少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促进房地产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工作
(一)明确税务筹划空间
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额主要是以其收入与可扣除项目为主要依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房地产企业税务负担,即加大了房地产企业的应纳税额。由于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过程时间周期性长,工程建设资金数额较大,经济业务复杂繁多,使得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过程难度加大,因此房地产企业应对自身经济业务税务涉及范围有明确的规定,了解土地增值税税务筹划空间临界,及时规划财务预算,保障税务工作的合理有序进行,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二)合理选择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法
税务筹划工作的质量共同依赖于税务筹划空间的合理界定和税务规划的合理化与科学化,所以增值税的税务筹划工作要合理有序开展就必须结合房地产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加以相应科学化的税务筹划方案,方可给房地产企业带来发展机遇。由于土地增值税的税务筹划是以控制或减少相关纳税额为目标,因此,房地产企业应综合分析土地增值税纳税额的影响因素,在保证按法律相关规定的情况下,结合其实际纳税份额分析增值税占比,并在规划增值税额的前提下,通过增加税额扣除和收入分散法,选择合理化、科学化的土地增值税筹划方案,给房地产企业降税,促进房地产企业持续发展。
1.分散收入法。房地产企业应按法律相关规定,在两个及其以上纳税人间分担应纳税额,以此实现减少企业税务负担。房地产企业可以通过加大与其它相关企业合作力度,分散资金纳税额,同时还可以通过分散地产模块来获取政府税务优惠,比如开发性地产、租赁类地产和商业地产等等,分散企业投资模式,以此获取超额利润,一定程度上能降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税务负担。房地产企业通过不同的销售合同确定相应的收入,由于商品房毛胚房销售收入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金,装修收入则不需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可以降低毛胚房售价,提高装修费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降低房地产企业纳税额。
2.增加扣除项目法。增加扣除项目法是房地产企业在合法前提下通过适度增加扣除项目,以此调整税务扣除额,给企业减少相关纳税额,促进房地产企业发展。由于增值税额与扣除项目额的合计比率是影响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的重要因素,因此在土地增值税率不变的条件下,对扣除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规划,充分利用扣减项目对土地增值税额进行调整,在扣除项目额的实际调整过程中,不断对房地产企业的开发成本费用进行合理的规划,以实现减少税费的目标。按照我国税法的相关规定,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分别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以及其他扣除项目。在其他扣除项目扣减的过程中,房地产企业的纳税人可以按照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及房地?a开发成本之和的20%进行扣减。作为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期间费用的扣除并不全是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扣除,而是按照企业支付土地所有权的金额及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的5%进行扣除。在企业的税收筹划中,纳税人可以将一部分的期间费用进行合理的筹划,将一部分期间费用直接的转到成本中,一旦在税收筹划之后进行转移,就属于偷税行为,因此在事前进行相关筹划是十分重要的。
关键词: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研究
中图分类号:F293文献标识码: A
一、房地产企业税收特点
1、合法性
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是在不违反相关税法、符合税法相关规定条件下进行的具体税务工作。之所以能够有效的降低纳税额,是因为多种纳税方法的存在,可以对纳税人税负产生影响。
2、筹划性
纳税义务一般具有滞后性。在房地产企业中,只有当经营活动发生后,才产生了相应的房地产企业纳税义务。税务筹划是在对现行的政策、税法以及会计理论充分了解的基础上,与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活动相结合,有目的、有计划的选择相对税负较轻和经营收益最优的决策方案的活动,这种活动的提前性决定了税务具备筹划性的特点。
3、目的性
房地产企业进行税务筹划的最终目标是为了实现纳税负担的降低,这也是税务筹划行为产生的原因。如可避免的名誉、经济损失、涉税实现零风险等目标都是在这个目标下展开的。
4、多维性
以时间角度来看,税务筹划贯穿于整个房地产企业经营生产活动周期内,每一个可能产生纳税的环节,都可以进行税务筹划行为。以空间角度来看,本企业的税务筹划行为可以与其他参建企业进行联系,寻求共同降低税负的方法。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筹划的必然性
1、有利于降低税收负担,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国房地产企业涉及到种类繁多的税收,直接导致房地产企业税收负担重的问题。目前,房地产企业所负担的税收不仅包含一般企业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还有房地产企业所独有的土地增值税以及在各环节所交纳的契税、房产税等。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所负担的税负很重,而税务筹划可以有效的改善这一现象。
2、有利于改善财务管理,提高核算水平
税务筹划是在房地产企业经营发展目标前提下对企业的财务管理活动进行规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运用资金,增加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可能因多交税而占用企业的资金用量,从而增加企业的经营收益,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因此从客观上就对房地产企业的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的提高有推动作用。
3、有利于增强纳税意识,降低涉税风险
税务筹划有利于房地产企业增强纳税意识,纳税人客观存在着减少纳税的动机,这种动机可能是合理避税、节税,也可能是偷税。国家每年都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减少偷税行为,增强反避税的能力。因此,纳税人利用税务筹划对其经营活动进行规划,在纳税减少的同时,有利于增强纳税意识,降低涉税风险。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
1、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本条例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人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基本税率为25%。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人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征收,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人减除《条例》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金额包括: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税率: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3、营业税
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生营业税应税劳务时主要涉及以下两个方面:
3.1 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3.2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本税目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建筑物或构筑物、销售其他土地附着物。
营业税计税依据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或转让土地使用权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对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价格明显偏低而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按下列顺序核定其营业额:
①按纳税人当月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提供的同类应税劳务或者销售的同类不动产的平均价格核定;
③按下列公式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上列公式中的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税务机关确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划归营业税税目转让无形资产范畴,税率为5%,销售不动产划归营业税税目销售不动产的范畴内,税率为5%。计算公式=营业税计税依据×5%。
四、税务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中的具体应用
1、准备阶段的税务筹划
1.1选择恰当的组织形式以及分支机构
个人独资、合伙制以及公司制是目前房地产企业的基本组织形式。根据我国税法规定,前两者可以免交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制则需要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务机关还要对股东的股息红利征收20%的税。因此,企业在选择组织形式时要根据自身的战略发展需求进行合理选择。企业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其相关税额由总部统一缴纳,总部可以利用分支机构的亏损抵扣部分盈利所得,从而实现降低纳税额的目的,总公司却是要为分支机构承担部分连带责任。所以,在选择组织机构时,需要根据实际的运营情况以及产业关联等因素慎重选择。
1.2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
通常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经营周期长、资金需求大等特征。目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银行信贷、吸引外资等。其中,最主要的两种融资方式有权益融资和债务融资。前者无需偿还,但是,要分给投资者股利,相对筹资成本偏高;负债筹资虽然筹资成本低,但是,需要向投资者支付大量利息。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根据自身当前的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求等进行全面考虑。
1.3选择适当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的选择,主要从地址以及规模两方面进行考虑。目前,在我国的土地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当纳税人建造商品房出售时,其增值额尚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并不征收纳税人的土地增值税。这一优惠政策,为房地产企业的商品房单位面积价格制定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并为税务筹划人员提供了广阔的税务筹划空间。
2、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税务筹划
2.1选择合理的建设方式
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房地产项目的建设方式可选性较强,同时,对于以不动产投资入股的一方,税法规定其亦是需要与合作者共同承担投资风险,但其在转让股权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2.2成本费用以及利息的合理扣除
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其应该充分借助“利息费用可以资本化计入成本费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最大程度地将负债筹资中产生的利息算入到抵税额中。税法中对房地产企业的成本费用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3、销售阶段企业的税务筹划
3.1确定最优的销售价格
房地产销售价格直接关系到房地产企业的利润额,但是,在税收等因素的影响下,并不是价格定得越高,企业的获利越大。从税收缴纳方面来看,房地产企业进行销售价格确定时,要将土地增值税的征收条件作为重要的价格制定参考依据。
3.2企业销售收入的税务筹划
按照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原则,在企业销售收入的确定上可以进行如下几种税务筹划:一是组建单独的销售公司,对“收入”进行有效分解。代销过程中成立的销售公司可以借助转销等方式对收入进行分解。转销过程中,房地产商的销售价格可以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压低,从而降低土地增值额,进而达到节税的目标。二是分签合同,达到分解“收入”的效果。尽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采取转包“装修项目”或者自设装修公司的方法,达到降低应税收入的目标。同时,还可以借助“差额方式”达到降低营业税负担的目标。三是借助促销方式,分解“收入”。类似于“价格折扣”的促销方式,能够为企业实现应税收入降低的目标,进而促进税负降低。但是,这类方法在执行过程中,要严格遵照相关税法规定,否则,很可能引发企业税务筹划风险。
结束语
房地产行业投资是目前促进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的一个关键因素,随着房价的一轮轮的飙升,房地产企业成为税收重点审查对象。希望通过本文对房地产企业在税务筹划中几个方面的分析,增强房地产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与纳税意识,合理降低税负,减少涉税风险,增加收益。
参考文献
[1]王园康.浅析如何进行房地产企业的税务筹划[J].经营管理者,2014,23:57.
[2]赵洪燕.税务筹划在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中的应用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4,24:64-65.
关键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防范
一、税收筹划的内涵
税收筹划顾名思义,是企业在税收方面做出的一种筹划行为,又称“合理避税”。税收筹划是指企业在法律和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前进行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方案以达到“税收利益最大化”的一种企业理财行为。其中,“税收利益最大化”不仅要实现税负最轻,还要兼顾税后利润最大化等目标,提高企业整体利润水平。税收筹划有利于农产品物流企业提高财务规划能力,合理降低经营中的税收负担,降低现金支出,优化现金流,从而提高企业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保障运营安全。
二、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
税收筹划的系统风险主要是由企业外部因素引起的风险,如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企业无法实现税收筹划目标,从而给企业带来一定的损失。系统风险多来源于企业外部,企业难以对外部因素实施有效控制,这些风险对企业税收规划造成的消极影响也很难确定。对农产品物流企业而言,税收筹划的系统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税收法律风险目前,我国还没有税收的基本法,税法中的相关规定比较抽象和宽泛,使得地方税务部门很难严格参照执行,只能根据自身在长期征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地方税收征收细则来实施管理,这一现象使得地方法规的效力高于上位法,从而导致税收中存在一定的混乱。再者,现在的税收法规与一些司法解释过于繁杂,甚至存在矛盾,导致企业在制定税收筹划方案时难以做出准确判断,有法却不知该如何依,依哪个,形成了有法难依的尴尬局面。2.税收自由裁量权风险税收自由裁量权是法律赋予税务部门的权利,税务部门在实际操作执行过程中面对的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多种多样,难以做出统一的裁决,因此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为税务部门保留一定的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允许税务部门在法律法规授权的范围内,以公平、公正、合理为原则,自行做出行政决定,有利于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用条款,提高税务行政效率。税收自由裁量权在为税务部门提供工作便利的同时也可能带来一定的风险,这主要是由于税务员知识和素质水平不一导致的。其一,税务员可能为了自身利益,利用税收自由裁量权扭曲正常执法行为,给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难以规避的风险;其二,税务员可能受到自身知识水平的限制,在判断税收筹划行为的合法性时做出错误判断,使农产品物流企业蒙受非法避税的惩处;其三,有些税务员可能为了避免麻烦或出于偷懒的心理在工作中“不作为”,使得农产品物流企业难以享受应得的税收优惠;其四,税务员也可能受到上级税收任务的影响,在执法过程中过于严格,从而影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的实施。此外,也有一些税务部门为增加收入,对不合法的税收筹划没有进行事先公示而直接在事后收取罚款,给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和损失。
三、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风险的防范
由上文可见,农产品物流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面临众多风险,企业必须积极采取措施进行防范才能保障税收筹划工作的顺利实施,达到税收筹划的目标和效果。农产品物流企业防范税收筹划风险主要应做好以下方面。首先,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必须深刻理解税收筹划的定义,树立税收筹划观念,在遵法守法的前提下合理避税,通过合法的税收筹划活动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正确的税收筹划观要求企业在税收法规的约束下,以合法纳税为前提实施筹划活动,企业须知,合法纳税是义务和根本,税收筹划是合法的经营手段,有利于企业利润的增长。其次,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认识到税收筹划带来的净利润的增长是有一定限度的,也就是说,税收筹划的规划空间不是无限扩张的,企业不能把眼光都放在税收筹划上,不能过度依赖税收筹划来实现利润增长。企业必须树立合法纳税的观念,对农产品物流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只是一项可以提高企业收益的技术,企业要在守法的基础上利用税收筹划技术获取更高的利润。此外,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管理人员还要建立系统的筹划观念,税收筹划工作是一种管理行为,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公司各个部门的协调与配合来共同完成。某一部门的疏忽可能导致整个税收筹划安排的失败,因此,农产品物流企业必须在企业内部建立完善的税收筹划系统,强调税收筹划工作的重要性,平衡税收筹划工作的收益与风险,达到最优的利润水平。
四、结论
随着农产品物流企业的发展,税收筹划工作成为企业经营管理中重要的一环,积极了解并防范税收筹划风险十分必要。目前,农产品物流企业税收筹划主要包括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其中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税收法律风险和税收自由裁量权风险,而非系统风险主要包括税收筹划人员风险和税收筹划操作风险。针对这些风险,本文提出了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包括树立企业税收筹划观念、降低税收筹划法律风险、化解税收筹划人员风险、协调企业内部筹划机制、建立筹划风险预警机制等。通过合理的预防与调整,农产品物流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将逐渐降低,税收筹划安排将日趋完善。
参考文献:
[1]李洁.浅析中小企业的税收筹划风险及防范[J].电子商务,2010,10: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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