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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献综述
消费金融有狭义和广义的范畴,狭义的是与消费尤其是短期的简单消费直接相关的融资活动,广义的是不仅局限于日常生活的消费,还包含了对所有资源的非生产目的的使用和消费。消费金融问题可以从不同的角度来考虑。从消费者行为的角度来研究消费金融问题,主要是关心消费者的金融选择。生命周期理论对消费者的行为目标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描述,即基于一生的考虑来做出消费安排以实现消费效用的最大化。消费的生命周期理论最早是由Modigliani和Brumberg(1954,1980)提出,消费者会根据自己的财富和收入情况,再加上对未来的预期,最佳地安排其生命周期中的消费来达到效用的最大化。在此基础上允许储蓄投资到无风险资产之外的资产,如股票在内的投资组合,这是Samuelson(1969)和Merton(1969,1971)投资组合的选择问题。从理论方面来看,近期的行为金融学发展对生命周期的理论基础,如理性选择理论和理性预期假设都提出了异议。从家庭视角来研究消费金融问题,主要是从家庭的总体资产和负债情况、家庭的资产配置和家庭的住房资产与消费方面着手。家庭可以通过金融的角度在时间和风险两个方面进行配置,从而做出最佳的安排。从金融市场的角度来研究消费金融,主要是考虑消费者的金融行为受制于他所处的金融环境,尤其是相关的金融市场的影响。从消费金融市场的供给、需求和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谈对消费金融的影响。Merton&Bodie(1995)提出的从金融功能的角度来分析金融市场的结构、变迁以及监管理论,它的出发点是界定金融市场的终端使用者所需要的各种基本金融功能,如支付、投资和风险分散等,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如何形成各种市场和机构来有效地实现各种金融功能。消费金融公司是金融市场上的主体之一,本文主要从消费金融公司的角度来研究消费金融。我国的消费金融公司是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为国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小额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我国主要有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和捷信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国外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以美国和欧盟为代表,发展已相当成熟,对消费金融公司已经集中到了微观层面进行研究。SidneyCoftle(1960)论述了消费金融公司的盈利性问题,指出消费金融公司在回报率的大小、回报率的稳定性、回报率的增速等方面都超过其他产业。George?J?Benston(1977)在其发表的论文中研究了利率上限对消费金融公司贷款成本的影响,认为贷款成本同利率有关系。我国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刚刚开始,研究内容也主要侧重于理论方面,林跃均(2002)探讨了消费者信用调查、管理和法律等方面的问题,还提出了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议。王杰峰(2005)分析了我国消费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因素,提出了银行如何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问题。张奎(2009)对消费金融公司产品和信用卡产品进行了对比。张满、许黎莉(2009)分析了制约我国消费信贷发展的原因,并针对这些原因给出了对策。
二、消费金融的理论分析
(一)消费金融的内涵所谓消费金融,是指为满足居民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服务。居民的消费需求不仅取决于当期可支配收入,同时也和未来的预期收入有关,而持久收入是消费金融的主要前提,只要消费者预期未来收入,便可增加现期消费,当消费者的现期收入不能满足当期需求时,消费者就可能通过借贷预支未来收入来满足当期需求,消费金融也由此产生。
(二)消费金融的理论基础1.凯恩斯有效需求不足理论。1820年,英国经济学家马尔萨斯发表《政治经济学原理》,提出社会有效需求不足。1936年,凯恩斯发表《就业、利息、货币通论》,重提有效需求不足,并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社会总是处于总供给大于总需求的状态,总需求不足导致商品滞销,存货充实,生产缩减,解雇工人,总失业增加,造成经济衰退。为解决经济衰退的问题,凯恩斯的有效需求不足理论提出整个社会要更加重视消费的作用,提高消费需求,这一理论也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但是这一理论也存在一些缺陷,二战后,凯恩斯主义盛行,出现了所谓“繁荣”的景象,但好景不长,从20世纪60年代到80年代初,西方国家先后出现了凯恩斯主义所不能解释的经济停滞现象———失业增加,通胀加剧。2.持久收入假定论。弗里德曼的持久收入假定论认为,决定消费者消费支出的主要不是现期收入,而是持久收入。消费者的收入分为一时收入与持久收入,把消费者的消费分为一时消费与持久消费。弗里德曼认为,消费者在某一时期的收入等于一时收入加上持久收入,消费者在某一时期的消费等于一时消费加上持久消费。弗里德曼认为四个关系量之间,只有持久收入和持久消费之间存在着固定的比率。以Cp表示持久消费,以Yp表示持久收入,二者的关系可以表述为:Cp=KYp。K依赖利息率、消费者偏好、消费者总物质财产等因素而变动。持久收入假定强调了消费者未来收入与消费之间的关系。只要消费者未来预期收入向好,便可增加现期消费,若现期收入不能满足现期消费支出时,可以根据持久收入的未来预期结果,暂时向消费金融机构借款,将持久收入转化为现实收入,进行提前消费,此假定为消费金融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三、我国消费金融的发展现状
(一)我国消费金融的产生背景1.2007年8月,次贷危机开始席卷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要金融市场,在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下,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引起的金融危机同时也影响到了中国的经济发展。出口作为拉动我国经济的“三驾马车”之一,在次贷危机影响下,受到了强烈的撞击。为了缓解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我国急需刺激内需消费来拉动经济增长。2009年8月,我国出台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这一新型金融机构的出现正好符合这个时期的发展需求。在短期看来,建立消费金融公司能通过促进扩大内需来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而从长远看来,建立消费金融公司能够解决中国经济过渡依赖投资和出口的问题,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2.我国的消费金融业务的95%是由商业银行提供,其他机构提供的个人消费贷款占比较低。由于商业银行在消费金融领域处于垄断地位,同时能够提供的消费信贷产品仅有住房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等有限的几种,造成我国消费金融产业发展水平较低。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产生巨大的耐用品消费需求和发展型消费,银行和汽车金融公司所提供的信贷品种已难以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而居民旅游、教育、购买耐用商品等一般用途的个人消费等方面的信贷金融服务仍然较为欠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正好弥补了这一缺陷,在提供消费金融融资服务方面定位更加明确,服务方式趋于专业和灵活,使消费者在融资时更加方便和灵活。
(二)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我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出现较晚,从2009年才开始在北京、天津、上海和成都四地进行试点。作为国家首批试点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有以下几家:
1.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北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由北京银行独资控股。在秉承《试点管理办法》的精神下,经过一年发展,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发放贷款已从开业之初的几万元,到目前已经成功突破6000万元,平均每月放款规模超过500万元。一年来,北银消费金融公司积极倡导合规经营,狠抓风险管理,确保了公司的稳健发展。
2.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四川锦程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3月1日在成都成立,该公司由成都银行与马来西亚丰隆银行组成战略合作者,共同出资组建,是我国首家中外合资消费金融公司。公司注册资本3.2亿元人民币,其中成都银行出资占比51%,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出资占比49%。
3.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中银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6月12日在上海正式成立,该公司由中国银行、百联集团及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由中国银行控股,注册资本为5亿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依次为51%、30%、19%,是目前试点的四家消费金融公司中规模最大的一家。4.捷信消费金融公司。2010年2月,银监会批准在天津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经过8个月的筹备,捷信消费金融公司于2010年12月1日正式开业。公司由中东欧大型私有投资集团PPF全资建立,是国内首家外商独资消费金融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PPF集团于2004年8月登陆中国从事消费信贷业务,这为天津捷信创造了良好的起步基础,同时PPF在欧洲还拥有自己的消费金融公司,这种独特的优势也有利于帮助天津捷信快速转入消费金融公司的轨道。综合以上四家消费金融公司的投资机构可以看出,这些投资机构都有经营消费信贷业务的经验,对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其中,三家消费金融公司都由商业银行控股,这就让人担心我国消费金融公司是否会成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新载体,从而影响消费金融公司的独立发展。由于消费金融公司正处于试点阶段,《试点办法》对其经营的地域范围有明确的限制:在未经银监会批准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在其所在地之外省市设立分支机构。总体来说,消费金融公司还是一个新兴事物,其存在的家数和公司的规模还有待提高,其发展的道路还有待摸索。
【关键词】消费金融公司;金融创新;扩大消费;风险控制
引言
中国银监会在2009年8月13日正式公布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允许成都、北京、上海和天津四地符合条件的股东发起成立消费金融公司。2010年3月初,北京首家消费金融公司已经正式亮相开始营业。所谓的消费金融公司,是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其贷款不涉及房贷、车贷,其经营方式的核心标志,就是要满足短期、小额、无担保、无抵押的条件。
这种新的金融机构出现将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有利于我国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通过增加消费、扩大内需,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增加了一个新的金融机构品种,有利于完善我们国家金融组织体系,能够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但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且不需要抵押和担保,消费金融公司将面临非常大的信用风险。
一、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
1.消费金融公司或将成为中国城镇化和消费升级的重要支撑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并进入城市化快速推进期,这必将带来消费结构的升级。城镇化与消费升级将产生巨大的耐用消费品需求和发展型消费需求,从而产生强烈的消费信贷需求。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可谓正当其时,其小额消费贷款将为我国城镇化提供消费信贷支持,将对改变我国居民消费模式、推动居民消费产生积极作用。短期来看,消费金融公司提供的耐用品消费信贷或许对政府推出的“家电下乡”产生积极支持作用。农村居民对家电的需求体现为有购买力的需要。农民务工和农副业收入有明显季节性,在储蓄不足以支付大额支出情况下,农村居民对短期消费信贷的需求十分强烈。因此,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大力发展耐用消费品贷款和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将能逐渐满足农村居民的消费信贷需求,改善流动性约束,推动家用电器在农村地区的普及,并逐步推进消费升级。
2.促进我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
中国消费水平一向很低。按照国际惯例,一国人均GDP超过2000美元,消费将进入快速增长期。但中国在2007年人均GDP达到2456美元,最终消费率仍然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这当然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有关,与中国社保体系的不完善有关,但是与中国的消费渠道消费方式以及与支持消费的手段不足,也有一定关系。
另外,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目前从事消费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类型很少,只有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两类机构,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且主要以住房按揭贷款、汽车贷款和信用卡业务为主。有人以为消费金融公司只是一个新的金融品种,不见得可以扩大消费。但根据苏宁电器的部分零售网点在2009年4月份的调查统计,因有消费信贷的支持而销量增加了40%。可见消费金融公司这个新的金融品种是能够促进消费的。因此通过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可以促进个人消费的增长,从而推动制造商和零售商产销量增长,并带动相关产业的需求,改变GDP对出口和固定资产投资的过度依赖。
3.有利于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
随着我国金融消费者消费行为的日益成熟和内需不足条件下金融产品买方市场的形成,金融消费者强烈呼唤着个性化、差异化的消费金融服务。消费金融公司在满足消费者需求多样性、提高消费者生活水平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这一金融服务方式目前在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均已得到广泛使用。在发达国家,消费金融公司主要面向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消费金融公司由于具有单笔授信额度小、审批速度快、无需抵押担保、服务方式灵活、贷款期限短等独特优势,广受不同消费群体欢迎。我国目前消费贷款占贷款总额的比例不到12%,而且消费信贷业务品种主要限于房屋和汽车,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对于丰富我国的金融机构类型、促进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体系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对于金融市场的发展来说无疑是好事,既丰富了我国金融机构的类型,打破了商业银行集体垄断,而且属于金融产品创新的范畴,有利于提高金融业的整体服务水平。
然而,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事实,消费金融公司在中国还是一个新鲜事物,发育起来要面临一系列问题,下面本文将具体分析。
二、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能存在的问题
1.国内消费环境难以支撑消费金融公司的未来发展
从趋势上看,中国的消费金融无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国内居民“高储蓄、低消费”传统文化决定了消费金融发展的空间比较有限,这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习惯正好相反。特别是,在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的国情下,为应付医疗、养老和子女教育,居民即使有钱也不敢花,要求国内消费者进行较大规模的主动负债来消费更是缺乏现实性。在我国,大多数消费者通常是尽可能选择即时支付和一次性支付,以避免利息支出,这导致消费信贷严重滞后于消费需求的增长。以汽车信贷为例,近年我国私家车以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但利用银行信贷的比例不足10%。发达国家贷款购车的比例一般在70%左右,美国更高达80%以上。就信用卡而言,虽然越来越多的国人拥有一张或几张信用卡,但大多数人只是把它当作一种支付手段而已。因此,消费金融公司经营发展的环境并不十分理想。
2.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狭小,其发展空间非常有限
《办法》对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进行严格限制,把个人消费贷款的最大的两个业务,即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汽车消费贷款均排除在外,消费金融公司仅仅是对除这两部分业务之外的消费贷款进行“补缺”,其范围主要包括个人耐用消费品、婚庆、教育、旅游等消费贷款。客观地讲,“补缺”部分具有一定潜在需求,但现实需求不大。具体来看,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客户一般是有稳定收入的中低端个人客户,包括年轻人群、年轻家庭或家用电器需要更新换代的家庭。尽管年轻人有着旺盛的消费意愿,并且对于新型便捷的消费模式有着强烈的尝试意愿,但从短期来看,这些潜在需求是否能够被有效地激发还有待观察,特别是对于目标客户群体是否真的具有强烈意愿通过消费金融公司渠道进行像婚庆、旅游之类的消费,还存在着很大的变数。因为,小额信贷公司已有的发展经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较好的参照。与消费金融公司比,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更加广泛,但当前我国小额信贷公司发展非常缓慢,几乎没有起到成立之初预期的作用。
3.由于我国的信用体系不完善,导致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控制非常困难
在我国信用体系尚未完善的情况下,消费金融公司的小额信用贷款由于没有抵押和担保,实际上面临很大的风险,这对消费金融公司是一大挑战。首先,消费金融公司的风险定价可能面临两难。一方面,可能由于其高贷款利率吓退诚实的消费者,而抑制贷款需求;另一方面,如果贷款利率过低,消费金融公司难以覆盖巨大的风险,埋下风险隐患。其次,缺乏有效的信用评估系统。由于对个人信用状况缺乏完善的信用体系,在客户选择和审批流程上,消费金融公司必须建立科学的客户信用评分系统,以有效控制信用风险。基于现有的体制安排,消费金融公司只能借助央行征信系统对客户的风险进行识别。但是,由于大多数客户从未涉足商业银行信贷,信用记录难以查询,因此,消费金融公司评估客户信用以及审批贷款的成本较高,面临的信用风险也比较大。第三,缺乏完善的催收贷款体系。《办法》规定,催收贷款不得采取威胁、恐吓、骚扰等不正当手段。在西方发达国家有非常正规的应收账款催收公司,因此应收账款的处理成本较低。而我国目前还没有这类的合法的专门公司,当客户违约时,其所能够采取的最好的清收办法只能是上门挨户索要。这种方法成本太高,风险也比较大。
4.大型商业银行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能缺乏足够的兴趣
目前国内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的主流看法是:长期看好,但短期很难乐观。商业银行尤其是大型商业银行对其积极作用表示质疑。一些商业银行认为,目前银行已经可以开展消费金融业务,而且有了相应的消费金融产品,不一定非要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属于一个新生事物,它所需专业化的体制、流程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当前适合消费金融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环境也不十分成熟,商业银行不会积极进行尝试。国际经验也表明,商业银行很少介入或者直接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主要是由商家来做的。例如,全球最大的工业巨头通用电器公司旗下的通用电气消费金融公司目前已经成为消费金融领域的巨头,它成功的重要秘诀是它在工业消费品及个人消费品领域与众多消费者形成的广泛而紧密的商业关系,这是其相对于商业银行的一个比较优势,有利于获得与消费金融有关的客户群体和开展更为直接便利的消费金融服务。
另外,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属性和特征并不适合商业银行直接来做。从机会成本来看,《办法》规定设立一家消费金融公司需投入3亿元资本金,对比设立一家商业银行10亿元、设立一家分行1亿元的注册门槛,3亿元资本金的注册门槛的确不能算低。如果商业银行将相应资金投入银行传统分支机构的建设,那么,相应资金可以建设3家分行,30家支行。而且,根据商业银行机构建设的规律,新建机构在一年半左右就可以实现盈利。因此,两者相比,从盈利方面看,投资建设传统的分支机构对商业银行更加有利,设立消费金融在经济方面考虑是不划算的。
5.消费者对消费金融公司也不一定认可
消费金融公司最大的客户群应该主要是年轻人,但现在年轻人大多数已经变成了信用卡一族,消费金融公司能否获得消费者青睐难度极大。有些消费者就明确表示,“信用卡同样可以办理分期付款,只需交一笔手续费就可以,为什么要通过专业消费金融公司呢?”因此如何吸引消费者通过消费金融公司贷款的方式来消费,也是消费金融公司面临的一大难题。
三、结论及建议
总之,从目前我国的消费文化、市场环境和商业银行的经营现实看,消费金融公司的发展前景不是很乐观,对其启动和促进国内消费的作用也不能高估。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消费金融公司的作用,笔者提出以下建议:
1.尽快完善个人用户的信用体系
如果要求消费金融公司的经营无担保、无抵押,从金融风险控制的技术上,就要求有足够完善的个人用户的信用体系。一方面,政府要统一规划和指导信用体系建设。在部门建设的基础上,负责纵向和横向联网,使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达到起点高、步伐快、全面、准确、快速的目的,真正起到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作用。另一方面,实行市场化运作。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的运作模式,在美国普遍使用以商业征信公司为基础的社会信用管理方式,遍布美国的个人征信公司、追账公司等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包括资信调查、资信评级、资信咨询、商账追收等,完全实行市场化运作。
2.尽快出台消费金融公司业务操作细则
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属于一个新生事物,它所需专业化的体制和流程。因此银监会等政府部门要会同商业银行等机构一道设计出符合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运作的流程及操作细则,这方面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有非常丰富的经验,我们国家可以根据我国的国情适当参考。
3.加大宣传力度,消除人们认为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能出现美国次贷危机的想法
由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对美国及其全球造成的巨大影响,人们一谈到消费金融公司,就会联想到,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会产生类似美国次贷危机的问题。美国次贷危机的发生原因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当然比较直接的原因是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放松了对信用状况不佳的低收入者审查的力度。因此,我国消费金融公司为了避免类似的问题发生,要加大审查力度,不能因为快捷,而放松审查。要绝对避免消费金融贷款成为中国版“次贷”。当然由于银监会对资本充足率、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及同业拆入资金比的较高要求,将有助于消费金融公司的健康运行。
参考文献
[1]张奎.简析消费金融公司对信用卡业务的影响[J].中国信用卡,2009,6.
[2]孟思奇.时评:消费金融公司能给百姓带来什么?[N].中国经济时报,2009-8-25.
[3]劳佳迪.上海消费金融公司雏形已现[N].上海商报,2009-8-19.
关键词:汽车金融公司模式
一、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发展的现状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发展更加迅速,与汽车生产息息相关的金融服务也日益得到重视,特别是政府近几年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令,汽车市场上的相关主体生产商、经销商以及商业银行等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回应。2004年8月,通用汽车(GeneralMotors)成立国内首家汽车金融合资公司,紧接着,福特、大众汽车金融公司相继成立,国内车贷市场上掀起了一股汽车金融服务的竞争热潮,国内汽车金融市场出现了合资汽车金融公司“逐鹿中原”的竞争局面。国内汽车生产商及商业银行应如何应对竞争激烈的车贷市场,我国汽车金融服务应如何发展,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
汽车金融服务的起源是在上世纪20年代前后,由汽车制造商向用户提供汽车销售分期付款时开始出现的。它的出现引起了汽车消费方式的重大变革,实现了消费者购车支付方式由最初的全款支付向分期付款方式转变。这一转变虽然促进了销售,但大大占用了制造商的资金。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张、消费市场的扩大和金融服务及信用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汽车制造商又开始利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这一位国家法律所认可的公司载体形式来解决在分期付款中出现的资金不足问题,从社会筹集资金。这样,汽车金融服务就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融资-信贷-信用管理”的运行过程。
按照西方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当一国人均GDP达到700美元时,便开始进入汽车消费时代。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人均首次突破1000美元,达到1090美元;2004年,我国人均GDP达到1269美元;2005年,中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达到1703美元。这些数据表明,我国正在进入汽车消费时代,并且能够成为我国又一新的经济增长点。目前我国汽车消费结构已经发生变化,私家车消费市场逐渐成为汽车消费市场的主力需求。2001年私车消费比例达到47.1%,2002年超过56%,2003年增至62%,2004年大幅增加为93.7%。汽车消费尤其是私车消费的持续走高,迫切需要完善的汽车金融服务。然而,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严重滞后,汽车消费信贷占汽车销售总额的比例不足10%,而其他国家如美国的比例为93%,英国为80%,德国为75%,日本为44%。另外,国外成熟的汽车金融服务,不仅向消费者提供信贷服务,而且向汽车厂商、经销商等提供涉及汽车生产、流通、消费、租赁、维护、回收等多环节的全方位、多样化的金融服务。因此,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与国外汽车金融服务业的差距,不仅显示了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的滞后性,更说明了我国汽车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潜力与迫切性。以美国为例,福特信贷、通用融资、戴-克财务、丰田财务等4家专业汽车融资公司占新车贷款销售份额39%。
二、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难点
1.发育不成熟的信用环境
汽车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是完善的信用评价体系。我国由于处在市场经济发展初期,社会征信体系还未发育成熟。消费者信用记录非常分散,企业难以掌握完整的客户收入以及信用情况,而健全的个人信用制度能为汽车金融企业的发展提供切实保障。由于国内还未形成完整的全面的信用评价体系,导致整个社会个人信用评价成本较高。由于以上原因,再加上消费者诚信意识缺乏,使我国个人车贷的账率居高不下。据统计,2003年前9个月,中国汽车贷款总量为1800亿元,其中坏账为945亿元;占车贷总额一半以上;2004年前9个月汽车贷款总量为1683亿元,其中坏账高达1000亿元。一度车贷的相关保险业务几乎陷入停滞,这在相当程度上成了汽车金融服务发展的一个路障。
2.审慎的政策环境
首先,运营资金太少是导致目前国内已经成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缺乏竞争优势的主要原因之一。其次,融资渠道狭窄,投资手段单一。在国外,汽车金融机构资金来源包括:商业票据发行、公司债券、购车储蓄、以应收账款质押向银行借款、商业银行等机构投资者出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证券化等。但国内汽车金融公司只能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三是信贷风险也使汽车金融公司不敢贸然开展大宗业务。
目前,鉴于国内金融环境,我国关于汽车金融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比较谨慎,2003年10月3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11月颁布了《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细则》,2004年8月17日又颁布了新的《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为避免金融风险,目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开办的业务比较有限,对汽车金融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很多不利,具体表现在:
(1)具体业务的限制
《办法》规定,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可以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提供购车贷款业务,办理汽车经销商采购车辆贷款和营运设备贷款,转让和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向金融机构借款,为贷款购车提供担保,与购车融资活动相关业务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的其他贷款业务。
以上业务界定对汽车金融公司在国内开展其他业务实质上设置了许多障碍,比如租赁业务。在国外,租赁业务是国外汽车金融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而国内发育不成熟的汽车市场导致汽车价格波动较大,影响了租赁业务的开展。另外,汽车抵押融资涉及的相关政策也未做明确规定。
除此以外,《办法》还禁止汽车金融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汽车金融公司。这就限制了部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国内的扩展。
(2)融资方面的限制
对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在融资方面的限制主要是融资渠道的限制,按照规定,汽车金融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亿元人民币,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这样巨额的资金需求需要汽车金融公司多方筹集。而目前我国汽车金融公司只允许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的存款,转让出售汽车贷款应收款业务,并且同业拆借最长期限仅为7天,同时又不允许汽车金融公司进入如企业债券这样的公开资本市场,这样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问题将成为其发展的最大瓶颈。
(3)对贷款利率的限制
《细则》规定,发放汽车贷款的利率,可在央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基础上,上下浮动10%~30%,与央行对商业银行的规定基本一致。鉴于目前我国尚未放开利率管制,这使得汽车金融公司在具体业务操作上无法发挥优势。
3.汽车产业本身的波动
中国汽车产业正处在成长期,而这一时期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波动特别大,这种波动除了体现在产销量方面,还反映在不断变化的价格方面。车价近几年迅速下跌,大幅压缩了厂家利润空间,也让消费者对国内汽车价格失去信心,这无疑增加了那些准备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融资买车的用户的还贷机会成本。
发育不成熟的国内汽车市场是汽车金融业务开展的一个最具有杀伤力的阻碍因素,也是未来政策研究者和制定者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4.难以回避的金融风险
汽车金融公司是资产负债限制较多的一类专业化金融机构,它的风险分散机制不如商业银行灵活。因此,相对来说汽车金融公司的风险集中度较高。《办法》规定汽车金融公司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将5亿注册资金押在同一个地方风险太大。汽车金融公司并非专业金融机构,因此其主要目标并非盈利与金融安全,而是做好服务和促销。公司如果为了促进汽车销售向消费者和经销商过度让利,将造成高昂成本下的经营风险。汽车金融公司同时也向经销商发放贷款,这样风险可通过经销商来加成;公司并就贷款购车提供担保,形成了担保风险,可能形成风险集中放大效应。
三、我国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前景
1.市场广阔
我国汽车金融服务面临着非常大的市场空间。据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对中国汽车市场的预测,今后几年,中国小汽车需求将保持20%到25%的年增长率,私家车增长速度将达到33%的水平。目前中国有购车能力的家庭大约为700万户,到2008年将增加到4200万户。预计到2010年中国能成为全球第三大汽车市场,仅次于美国和日本。在全球私人用车的销售中有70%是通过贷款方式销售,而我国目前贷款销售仅占汽车销售的20%,还远远未达到这个比例,我国的汽车金融服务有非常大的发展空间。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25年中国汽车市场将达到1500万辆,整个市场销售额至少会达到15000亿元,即使未来20年中国信贷购车比例只有国外平均水平一半,汽车金融业也将有5000多亿元市场容量。全球汽车销售中70%通过汽车信贷销售,而在中国目前不到20%。显然,市场发展空间非常大。在此背景下,汽车金融公司发展前景较为乐观。
2.专业汽车金融公司的优势
相对于其它金融机构,无论在批发还是零售业务方面,汽车金融公司都有着天然优势。在零售方面,虽然汽车金融公司利率略高于银行(比银行高出20%左右),但是由于汽车金融公司不需要第三方担保,为消费者减免了一笔“担保费”,因此总体而言其利率并不高。另外,相对而言,通过汽车金融公司办理车贷业务,手续更方便,时间也更短,这是吸引客户的主要原因。在批发领域,汽车金融公司可以凭借雄厚资金实力为经销商提供资金服务,减缓了经销商资金压力。
汽车金融公司在个人车贷具体业务方面,也有较大的发挥余地,如2006年开办汽车金融业务的一汽大众推出弹性贷款,期限可放至5年,汽车金融公司还贷方式也更为灵活。有些公司甚至可以“旧车置换抵消首付”。这些灵活、优惠的贷款方式无疑使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赢得较大竞争优势。
同时,汽车消费信贷并不是汽车金融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涉及汽车消费过程的方方面面,如贷款担保、保险、理赔、零部件供应、维修保养、旧车处理、经销商的中短期融资等。
除此以外,汽车金融服务是汽车制造商价值链延伸的重要部分,汽车集团自己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由于其对母公司汽车销售有巨大支持作用,可以得到母公司强大的资金支撑。
四、我国发展汽车金融的对策
1.大力发展汽车产业
汽车金融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一个环节,它的发展是以汽车产业为基础的,尤其是在汽车产业发展的初期,可以说汽车产业的发展状况直接决定着汽车金融业的发展。前期我国汽车金融业发展受挫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我国的汽车产业发展还不成熟。发展汽车产业本身,就是对汽车金融服务业的最大的支持,我们应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汽车产业的扶持力度,在政策上以及市场环境上给与其发展的空间。只有汽车产业的发展步入良性轨道,汽车金融服务才有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汽车金融服务的发展反过来又会进一步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
2.创立良好的金融信用环境
一是要加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研究和颁布工作,消除政策性瓶颈,尝试逐步有条件地放开对汽车金融机构融资的限制,让它们既可获得银行贷款,又可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实现汽车信贷资产证券化来向社会筹集资金,真正扩宽汽车金融企业的资金来源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汽车金融产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减少系统性风险。发达国家汽车金融业务无不是建立在相当完善的个人信用体系基础上的,而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几乎为零,汽车金融公司很难掌握储户的综合信用状况,这就造成了手续繁杂、担保限制过多等弊病,极大地制约了汽车金融业务的开展,所以必须建立权威性和统一性兼备的个人信用制度评估和查询系统,实现信用资源信息的共享。2003年11月14日,国务院批准的人民银行信用管理局正式挂牌,表明信用管理在政府行政层面正式揭开了帷幕。2005年8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了《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这将促进我国征信业稳定健康发展,对中国汽车消费信贷业的发展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但是,由于信用数据收集、评估流程复杂,所以信用体系建设还任重而道远。
第三,扶持汽车金融中介机构,促进银企合作。现阶段针对信用缺乏和银行门槛过高的弊病,应该出台相关措施促进银企携手合作,扶持一些担保中介机构,让汽车信贷担保公司站在公正立场上,协助银行有偿处理贷前审查、贷中担保、贷后监督的工作。
3.探索近期适合当前形势的汽车金融公司运作模式
从长远看,专业的汽车金融公司将在未来的市场中占主要地位,但从目前来看,由于我国快速发展汽车金融服务的相关条件还不成熟,汽车金融公司当前的运作模式应尽量与市场上各种金融主体尤其是银行的合作,通过合理分工建立广泛的合作关系。
根据《办法》,汽车金融公司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并且同一法人不得投资一个以上的汽车金融公司,限制了汽车金融服务的辐射范围,而商业银行遍布的营业网点则弥补了汽车金融公司业务在地域上的不足。其次,当前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方面也需要加强与商业银行的进一步合作。
目前我国应适度发展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拓展其资金渠道,给汽车金融公司更宽的金融范围,将供给方培育成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在进一步规范发展商业银行汽车贷款业务的同时,应加快培育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进一步研究汽车金融公司可能的融资渠道,包括发行债券、同业借款或资产证券化等,从而使专业性汽车金融公司专业优势和资金实力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同时,还要建立汽车金融公司与汽车生产企业、汽车特约销售和售后服务企业以及二手车销售企业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在全方位为消费者服务的同时,做到联手规避风险、承担风险,这样就可以让消费者有更多选择,也可以与不同性质的金融机构共同分担风险,保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稳定健康地发展。
继上汽通用、大众、丰田、福特、戴-克集团、北京现代和沃尔沃在国内成立汽车金融公司后,国内银行首次参股汽车金融公司,由东风汽车、中国银行与法国标致雪铁龙集团2006年8月共同在京宣布,三方合资的东风标致雪铁龙金融公司正式开业。这些汽车金融公司的相继开业,无疑对国内汽车金融服务业务的丰富和深化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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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消费金融业务;商业银行;消费金融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31(2013)05-0069-03 DOI:10.3969/j.issn.1003-9031.2013.05.16
一、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发展概况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为了改变我国依靠投资和净出口的发展经济的模式,促进经济发展向消费方面转型,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促进我国的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我国消费金融市场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1]。商务部的《2011/2012年中国消费品市场发展报告》显示:2011年我国消费规模达18.4万亿元,特别是第四季度达5.04万亿元,首次季度消费突破5万亿元;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比达到39.02%。另据中国人民银行的统计数据:2005 年至 2012 年,消费贷款余额由 2.19万亿元增长至 10.44万亿元,占比由 11.25% 增长至16.57%。其中短期消费贷款余额由 0.12 万亿元增长至 1.94万亿元,7年增长了15倍(见表1)。
受到2008年金融危机以及仍在持续的欧债危机的影响,我国出口势头减弱,扩大内需成了我国保增长的重要动力。2009 年8月,银监会正式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并正式启动了消费金融公司试点审批程序。2010 年1 月 6 日,中国银行、北京银行和成都银行分别在上海、北京和成都三地率先试点成立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通过金融杠杆的作用促进消费,成为扩大内需的新力量。一方面,它能够提供比商业银行更加专业和便捷的服务,进一步细分金融市场,拓宽消费者的融资渠道,能够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另一方面,它的成立有利于完善我国金融体系,是促进中国经济从投资主导型向消费主导型转变的需要。
二、商业银行业务与消费金融公司业务的比较
(一)业务范围的比较
根据《试点办法》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可经营的业务主要是:一是一般用途个人消费贷款,包括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经销商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约定的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车)的贷款;二是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包括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个人及家庭旅游、婚庆、教育、装修等消费事项的贷款。这些业务和商业银行提供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有交叉,与商业银行开展的业务有相同之处。但同时可以看出,目前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仅限于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耐用消费品贷款两类,前者通过经销商发放贷款,后者由消费金融公司直接对个人发放。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不能发放房屋和汽车消费贷款,而这两项在消费信贷中占比较大,因此,与商业银行相比较,消费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比较单一。
从我国居民消费结构比较来看,2008—2010年,各类型的消费比重都比较低。其中,商品及服务消费类型比重最低,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占我国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消费的支出比例也偏小,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总体来说,个人消费比重比较低,这也符合我国一直以来个人消费不足的现状。因此,个人消费信贷提升的空间比较大,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可以促进个人贷款的业务量提升,必然会加剧与商业银行的竞争[2]。
(二)吸引资金容易度的比较
《试点办法》规定了“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应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最近1年年末总资产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等条件,出资人准入门槛较高。由于其不能吸收公众存款,资金来源主要是自有资金,来源有限。虽然第十六条还规定,消费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办理信贷资产转让、境内同业拆借、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以及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等方式筹资,但同业拆借期限过短,发行金融债券融资成本高,所以消费金融公司可能会面临资金不足、成本较高、筹资困难等问题,这与商业银行相比是一大劣势。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第一,由于客户存款是商业银行负债的最主要来源,尤其近年来公司存款的份额越来越大,《试点办法》提到境内外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消费金融公司,这将会大大减少商业银行的存款来源;第二,同业存放及拆借是商业银行的第二大资金来源,消费金融公司的加入可能会造成一部分资金的转移,影响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的稳定性;第三,从美国消费金融公司的多年运作经验来看,大部分资金来源是依靠公司债券、市场票据等方式,可以预见,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消费金融公司必定会加大通过办理信贷资产、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以及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筹资的力度。
(三)经营风险上的比较
与商业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的整体经营风险比较高。第一,在消费金融公司取得贷款无需抵押担保,客户自然定位在无法获取商业银行贷款的中低端客户。然而目前我国个人征信体系尚不完善,消费金融公司要在短时间内完成严格的信用审查并做出其还款能力的判断不容易,其中隐藏着违约风险。第二,消费金融公司不准吸收存款,但可以发行债券或者向银行借款。如果消费金融公司发生资金流枯竭和其他经营问题,很可能会波及投资人和银行。第三,消费金融公司的目标群体主要是 “月光族”,但是由于目前金融危机的影响尚存、经济不景气,潜在的客户人数呈明显下降趋势。大部分其他群体仍受“量入为出”的传统思想影响且短期不易改变,信贷消费的空间缩减。
(四)经营渠道上的比较
相比银行的固定有限的经营网点,消费金融公司在网点和渠道建设上更有优势。第一,可以覆盖其自身网点,还可与各大零售商、大卖场结盟,网点设置灵活,易形成地域优势。第二,消费金融公司的出资人主要是国内外的金融机构以及符合资本条件的其他非金融机构,这些非金融机构自己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在发展客户、办理信贷业务时具备独特的优势,对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形成竞争。
(五)信贷利率与信贷额度上的比较
第一,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按照借款人的风险定价,但是上限是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如果按照目前我国的贷款基准利率和这个倍数计算,最高可达到20%以上,远远超过了银行一般的信贷利率,这显然对消费者的吸引力不够。第二,消费金融公司的贷款最高额度为月收入的五倍,而银行是根据借款人的基本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情况测算贷款额度,一些信用卡的金卡额度高达百万元,其上限远远超过消费金融公司的额度。
(六)业务操作上的比较
与商业银行相比,消费金融公司主要为个人办理小额贷款,审批速度较快,通常是无担保无抵押,只要客户的信用状况良好,就可以在短时间内办理成功。而商业银行提供信贷服务时,需要抵押担保条件,而且审批流程多,审批速度较慢。
三、消费金融公司的成立对商业银行业务的冲击
(一)消费金融公司在短期内对银行的冲击较小
短期来看,目前消费金融公司在我国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尚存在一些局限性。首先,《试点办法》对其设立和经营范围做了明确规定,使得经营规模和银行相比差距较大。其次,与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金融市场不同,我国金融市场主要是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而不是多元化的金融机构主导,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在渠道建设和客户覆盖率方面占据明显优势,这不利于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再次,我国消费金融市场的存续时间尚短,产品种类有限,消费者的需求比较单一,这使得消费金融公司的创新产品短期内还难以被消费者认同。所以,在短期中,消费金融公司对银行的业务冲击较小,难以对银行的信贷业务构成威胁[3]。
(二)消费金融公司在长期内将与商业银行业务互补、相互竞争发展
长期来看,在比较成熟的美国消费金融市场中,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均衡发展,都是不可或缺的力量。从长期角度考虑,随着国内金融市场和各项监管制度的逐渐完善和成熟,对消费金融公司的政策限制会逐步放松,消费金融公司的优势将会得到更进一步的释放。随着消费金融市场的成熟,客户对消费金融业务的需求会不断扩大。银行的抵押贷款制度将信用不够的小客户排除在外,而这种无抵押小额高风险业务正是消费金融公司的主要业务。另外,随着政策的松动,消费金融公司将会和银行同步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并且消费金融公司的资金成本也会不断降低。因此,从长期来看,消费金融公司与商业银行形成业务互补发展、互相竞争的关系。
四、我国商业银行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措施建议
在现阶段,为了使商业银行更好的竞争力,有必要开展消费金融业务,充分应对来自消费金融公司的竞争。
(一)创新组织结构,形成链式服务
从2004年开始,国内商业银行纷纷提出转型发展,拓展零售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向个人、家庭和中小企业提供的综合性、一体化的金融服务,包括存取款、贷款、结算、汇兑、投资理财等业务。零售银行业务代表了未来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单个客户,商业银行可以按照事业部制的组织结构,即将信用卡业务、住房贷款业务、汽车贷款业务等有关消费金融的业务组合起来,形成一个部制,可以提高审批效率,简化流程,从根源上解决信贷供给不足的局面[4]。另外,商业银行在网点渠道上有着天然的优势,覆盖全国各地,应该充分发挥客户经理的客户资源优势,加强与客户的沟通,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做好客户的理财业务,对客户开展针对性的消费金融业务。将理财业务与消费金融业务叠加起来,定位单个客户,形成一站式链式服务模式。
(二)加强产品创新,重视合作共赢
创新是永恒的话题,对于处于转型时期的中国,创新商业银行产品尤为重要。商业银行必须积极收集各方信息,深入调查客户个性需求,加强与保险、投行、信托等金融行业的合作,研发适合客户个性化需要的产品,并完善相应流程。商业银行可以利用信用卡资源,与大型的商场开展充分的合作,与合作方在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模式下,达到双赢局面。例如与汽车经销商合作的汽车消费贷款,和大型卖场合作推出大型家电等耐用消费品的分期付款。商业银行还可以按照产业链条,从制造—消费方向层层与商家开展合作,将消费金融服务包含其中,使消费者能以更优惠的价格、更便捷的方式享受到一体化服务。
(三)重视品牌建设,拓宽消费群体
消费金融具有典型的服务特征,品牌无疑对消费者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和对手竞争的有力法宝。首先,当前我国商业银行创新能力不够,差别化经营与国际水平相差较大,服务同质化。收入来源大都靠利差,客户定位倾向大客户。虽然战略趋同是发展的必经阶段,但是战略趋同也是优胜劣汰的过程,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尽快形成各自的经营特色,奠定市场基础。其次,各银行要加大对自身品牌和特色业务的宣传,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并与大型商户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和品牌互相推广模式,提升客户信任度。
(四)规范个人信用体系
目前我国的征信系统比较滞后,不对称信息会引发借款人的道德风险,银行为了规避风险必然通过提高利率,反过来引发贷款人的逆向选择,那么借款者市场上必然会出现信用级别比较低的人群占大多数。所以,完整有效的个人信用体系是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重要前提。
(五)把握利率市场化的机遇
2011年“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强金融市场基准利率体系建设。中国人民银行于2012年7月5日再次宣布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利率,并将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下限由此前的0.8倍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7倍,这些均表明利率市场化正进入加速阶段。
利率市场化为商业银行创造了自主定价的空间,但因为利率的期限结构将变得更加复杂,同时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不高,经营模式还未根本转变,因此对利率变动反应不够敏感,可能将承受较大的利率风险,增加管理难度[5]。商业银行应该把握利率市场化的机遇,强化风险管理和经营模式的转变,创新信贷产品设计,同时发展与存贷差关系较弱的中间业务(如理财业务和银行卡),积极发展消费金融业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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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陈溪,郭小波.消费金融公司发展对银行信贷业务的挑战与启示[J].国际金融,2011(9):55-59.
一、资本结构、财务分析概述
对于资本结构定义而言,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方面而言,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全部资金的构成,以及这些构成的比例关系。而狭义的资本结构,指的是企业所获取的长期资本项目和这些项目之间的关系,是对公司长期债务资本与权益资本所呈现的比例关系的体现。[1]不同的资金来源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从而对企业的资金成本、经济效益产生不同的影响,影响着企业的未来长远发展。对于财务分析而言,它是根据报表资料、会计核算等,通过一系列专门的方法与分析技术,科学分析、评价企业的筹资活动、经营活动等的运营能力、偿债能力经济管理活动。
而对于上市的金融公司而言,其经营对象是货币等金融资产,通过金融产品与服务获取收益,其资本结构受股权结构、盈利能力、成长性、经营风险等因素的影响,其财务分析需要全面考虑这些因素,对经济管理活动进行科学、准确的分析,确保上市金融公司的顺利运营,实现效益最大化。同时,上市公司面临的是全面经济,市场更加复杂,对财务的分析更加全面、科学,确保对各种因素进行考虑,寻求合理的企业发展方向。
二、上市金融公司的资本结构与财务分析现状
(一)资产的负债率偏低
资产负债率是对资本结构最基本的反映,我国上市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为46%,上市公司平均资产负债率53.7%,上市金融企业资产负债率明显偏低。而在发达国家,规模大的公司其资金的筹措能力较强,融资的渠道更多元化,其负债比率更高。但是,我国金融上市公司具有较低的负债比,其中股权融资所占的比例高,缺乏对债务融资的利用,这样便不利于公司盈利能力的发挥,对公司财务造成影响。
(二)较高的短期流动负债水平
公司的短期负债与长期负债比率,即为公司的负债结构,对负债结构理论进行分析,公司较为的合理的负债水平是短期负债比在50%左右时。[2]但是,我国上市金融公司具有较高的短期负债比,其商业银行的资金贷款是主要的资金来源。在这种情况下,流动负债水平较高,市场环境的变化将对企业的财务造成直接影响,影响企业的资金流动性与资金周转,从而使公司的流动性风险与信用风险增加,是公司经营处于不确定状态。
(三)忽视动态分析
在目前的财务分析中,主要采用的分析方法是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对企业的收益状况、财务结构进行静态的反映。[3]但是,对于企业资金运动的动态反映,没有相应的指标反映对现金流量表进行表示。在上市金融公司的财务分析中,动态分析的忽视,便不能对企业的资金状况进行及时地反映,影响对企业盈利能力、市场风险的及时掌控,不利于企业的安全运行。
(四)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忽视
目前所利用的财务分析中,主要集中于对企业外部信息的分析,例如,注重满足企业债权人、投资人的要求,对企业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因素的分析评估较为重视,而忽视了企业内部预测、决策研究,对企业如何筹资、投资管理,如何收益分配管理等缺乏分析,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了解不全面。管理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企业内部经营管理是对企业各种指标、生产水平、经营实力的把握,是对企业问题的及时发现,解决。在我国的上市金融公司内部,经营管理的忽视,不利于领导者对企业状况的了解,企业发展方案的制定,也不利于资金的合理使用。
三、我国上市金融公司合理进行财务分析
(一)注重对各种因素的综合权衡
根据企业的历史资编制财务报表,报表对企业过去财务状况的反映,是对企业未来的估计。正确评价企业的综合状况,需要结合企业的市场发展前景、国民经济状况、竞争对手情况等,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结合企业的管理水平,对企业进行正确的财务评价。同时,还应根据企业的营运能力、获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指标,分析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项目,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资金运行情况近系统分析,科学反映企业的未来发展。
(二)避免风险发生
财务的外部分析、内部分析是财务分析的两大部分,不仅需要满足企业的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求,还应对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需求进行满足。[4]财务分析,应合理区分外部分析与内部分析,综合分析企业财务状况。对于内部分析,应根据企业、市场需求,设置合理的分析指标,帮助企业揭示其深层次的财务信息,合理避免一些风险因素,避免潜在缺陷。此外,还应灵活地应用分析方法,深入剖析企业所发生的异常现象,达到对企业的全面认识。
(三)综合运用指标
注重指标的可比性,剔除不同于会计方法的影响差异,同时剔除个别原因,对企业进近同行业的横向比较。上市金融公司的财务人员还应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指标,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动态分析与静态分析、个量分析与总量分析,综合运用各种方法,使各种方法相互补充、取长补短,从而使财务分析的总体功效得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