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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1974/nyyjs.20160932122
所谓的农用地分等指的就是在对农田进行利用耕作的时候按照一定的标准对农田进行一系列的划分,目的就是能够在相关的农业工作中实现按照不同的地基地质来进行不同的耕作工作。我国的农用地分等的举措在提供相关的土地使用的信息同时,还可以做到对我国土地的相关质量、可利用程度以及所能达到的经济效益进行科学、合理以及准确的判别。
1 关于我国农用地分等
1.1 具体应用
为保证19.7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指标的落实,宁夏编制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依托中北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工程项目建设14万hm2,依托“十二五”生态移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0.67万hm2,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在黄河和清水河流域新建5.07万hm2,并编制了2012―2015年分年度《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年度方案》。工程涉及5个地级市18个县(市、区)和6个国有农场,其中2012―2013年度共实施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成1.33万hm2高标准基本农田。
1.2 具体实施过程
宁夏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坚持节约土地、合理使用的原则,通过采取适当的水利措施、农业措施、田间道路建设措施和林业措施,达到“田地平整肥沃、水利设施配套、田间道路畅通、林网建设适宜、科技先进适用、优质高产高效”的总体要求,提高农田基础设施配套程度,推行节水灌溉和其他节本增效技术,解除制约农业生产的关键障碍因素,合理布设农田防护林网,增强农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稳步提高农业特别是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增强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达到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总目标。按照一定的方法先对宁夏地区的相关土地质量进行测量,然后根据测量的结果再对土地进行三六九等的划分之后就可以对其进行有效的利用。简单地说,就是根据土地的不同特性在进行农作物的种植的时候选取不同的品种,以此来达到农作物高产高质量的目的。
2 应用成效
2.1 耕地质量建设成效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通过土地平整、水利设施配套、盐碱地治理等措施,粮食产量所有提高,项目区内的耕地质量均有所提升,但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显著。耕地质量提升程度较低的主要原因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耕地表层的耕作土壤有一定程度的扰动,耕作层土壤养分、生产能力仍需2~3a的恢复,所以目前耕地质量提升程度并不高。
2.2 社会效益
通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改善了项目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产业结构调整,吸收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当地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通过土地整理,增加了有效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强了农业发展后劲,保证了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通过水利工程建设,提高了渠系质量,有效地防止了渠水渗漏,改善了农田排灌条件,改良土壤,减轻土壤盐渍化;通过农田防护林工程,增强了项目区耕地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了耕地的生态价值和景观价值;同时,耕地的集中连片和机械化率的提高,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减少农作物生产成本及损失。
2.3 经济效益
通过2012―2013年度宁夏11个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共增加了238.39hm2的农田灌溉面积,改良盐碱地8980.79hm2,栽种各种树木501961万株,项目区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路通畅、渠配套、旱能灌、涝能排”的格局;原有土地生产能力大幅提高,项目区粮食单产平均增加1000kg/667m2,为实现宁夏粮食“十二连增”和现代化农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增加了农民收入,项目区农民因粮食、蔬菜和经济作物增收及参与工程建设人均年纯收入增加近千元。
2.4 生态效益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是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农田水利配套设施建设、土地平整、田间道路建设及农田防护林网建设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改变灌溉方式、渠道砌护、沟道清淤等水利措施,避免因大水漫灌造成的土壤板结和水土流失,减少渗漏损失,节约了水资源;农业用地结构的合理搭配,渠、沟、路、林统一配套规划和合理布局绿化,提高了项目区农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多样性;提高了项目区内耕地的保水、保湿、保肥、防风防沙、防治土壤盐渍化、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一定程度的改善了项目区小气候,起到了防旱固土、净化空气、美化环境的作用,改善了项目区内的生态景观。
我国对于农业用地的重视度是十分强大的,尤其是关于我国的相关的农业用地的方面。因为,我国的面积虽然是国际的前几名,但是,我国的人口却也是最多的,因此,人均耕地水平就相对偏低了。所以,如何提高我国基本农田的产量以及质量就是迫在眉睫的事了。而农用地分等这一举措就恰好可以解决我国目前的困难。
一、科学编制规划,合理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
松原市分别于1999年、2001年完成了市、县级和乡镇级规划的修编工作。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广泛征求意见,按照规划指标,合理分配、科学布局和落位,遵循四个原则,做到三个一致。三个一致是;基本农田保护期限和数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期限和数据一致;二是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基本农田保护率与上级规划下达的控制指标相一致;三是基本农田在图上的落位与实际地块位置相一致。坚持四个原则是:一是在划定建设预留地时,要实事求是,充分考虑城、镇、村人口的发展及经济建设用地的需要,合理确定建设预留地指标;二是正确处理好建设用地预留与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关系,在充分预留建设用地,保证城镇发展,能源、交通等重点项目的用地需求的前提下,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三是通过改良、整理可实现高产、稳产的中低产田,也要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四是对已列入实施生态退耕的耕地,不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在现有耕地106.53万公顷,划定出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88.69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7%,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117个,保护地块48902个,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122个,编汇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为巩固松原市商品粮生产基地,巩固粮食主要区的地位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二、强化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
为落实基本农田保护责任,松原市建立和实施了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纳入全市国土资源目标责任管理体制,市政府、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分别与县政府、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乡镇村层层签订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指标、用地计划指标、土地开发复垦指标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实行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的层层包保管理体制。按照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定期安排调度,随时监督检查,每年年底进行考核验收。
三、健全并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各项基础工作,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力度
几年来,松原局围绕如何保护基本农田,拓宽思路,创新出新,探索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加强耕地保护的措施。一是建立了基本农田保护档案,补充和完善了县、乡、村基本农田保护图、表、卡、薄、册;二是签订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签订到村1234份,签订到农户503036份;三是更新和增设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全市达到374个,其中2004年投资近100万元,统一制作新增设的永久性标志牌120块,大型宣传牌7块,分别设立在国、省、县、乡级主要交通道两侧;四是加大基本农田保护的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报纸、电视、宣传单、挂图、手册、标语、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各阶层,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基本农田划定和保护的重大意义,提高人们基本农田保护意识。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法制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基本农田保护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调动全社会的力量来共同保护基本农田。五是完善了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制度、基本农田保护区用途管制制度、占用基本农田严格审批与占补平衡制度、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制度、基本农田环境保护制度、基本农田保护监督检查制度。六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规范性文件。七是开展全市基本农田保护情况大检查。通过这些工作,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基础性工作的芝,进一步强化了基本农田保护意识,促进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保护好基本农田的同时,保障经济发展用地的需要
松原市局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在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前提下,正确处理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在规划下对占用的基本农田进行调整和补划,支持我市的经济发展,为我市城、镇、村及经济建设的发展提供了充足的建设预留地,满足了我市经济发展建设项目用地的需要。在自2003年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以来,在从严从紧的土地政策情况下,采取灵活的措施,批准了聚四氢呋喃、百万吨玉米深加工等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为203公路、科铁公路办理了提前开工批复。在省国土资源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2004年一些重点项目用地都得到了批准,并开工建设,保证了全市经济快速发展。
五、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理力度,稳定基本农田面积,提全面开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提出的实施铁路线两侧生态与生产力提升工程的战略决策,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美化铁路沿线生态环境面貌、提升生产能力为目标,开展线两侧田园风光建设、生态环境建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通过农田建设、环境整治,生态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等措施,提升铁路沿线农业农村综合生产能力,改善铁路沿线的生态环境面貌。
二、建设原则
(一)铁路线沿线田园风光建设工程:解决沿线农田排灌为核心,以发展节水型现代农业、解决群众饮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以实施排灌设施改造、中低产田改造为突破口,把农田建设与发展设施农业、现代农业相结合,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生态旅游相结合。对整治范围内的沟、渠、田、林、路、湖泊进行以综合整治,做到沟渠顺畅,排灌畅通;将沿线观瞻范围内的农田整理成为东西向的条田档,坚持因地制宜,利用地形地貌特点,宜田则田,宜园则园,宜水则水,宜林则林,营造铁路沿线高标准的田原风光。
(二)铁路线沿线生态建设工程:坚持统一规划,突出特色,立足自然环境和现实条件,以铁路为中轴线,以塑造田园风光和生态景观为主题,兼顾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立地条件适地适树,乔、灌、花、草相结合,由责任单位负责进行密植绿化;选择耐水湿、耐盐碱、抗严寒、抗干旱的乡土树种为主,达到多树种、多林种搭配的景观防护效果;坚持湖泊、湿地、农田、林网、庄点绿化相结合,保证生态景观效果和工程质量。
(三)铁路线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以改善农村城乡环境面貌、推进城乡统筹可持续发展为目的,坚持“规划先行、典型指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以投入的最小化,取得整治效果的最优化。以线沿线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按照行政管辖区域分段负责,着力解决铁路沿线环境面貌的“脏、乱、差”问题,切实改善铁路沿线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
三、目标任务
(一)铁路线沿线田园风光建设工程
在铁路沿线米以外至米范围内,规划实施田园风光建设工程,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万亩,整治池塘、低洼地亩。通过整治,初步形成树成林、田成方、沿线产业布局科学合理、特色鲜明的新风貌。
1、建设高标准农田亩
镇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四址界线为:东至铁路,西至扬水支渠东林带,南至西干渠,北至景观水道,主要任务是清挖支斗渠条公里,整修农田路条公里,整修路旁林带公里亩,整修高速公路以南铁路西侧米范围内林带亩。
园路街道办事处完成林带平整亩,四址界线为:南起景观水道,北至区养殖场,铁路西侧米范围内的林带整修。
镇完成高标准农田亩,其中:完成铁路西侧亩,四址界线为:南起,北至界线,西至新梁公路西林带,东至铁路东侧所属耕地米。主要任务是清挖支、斗、农渠条公里;修整农田道路条公里;整修林带条公里亩;新开挖湖泊湿地亩。
完成林草场队农田亩。四址界线为:东至园林二队居民点,西至国道,北至村,南至北,主要任务是清挖支、斗、农渠条公里,整修农田路条公里。
完成高标准农田亩。四址界线为:南起镇界线,北至农场界线铁路西两侧各米。主要任务是整修林带并造林亩,清挖支、斗、农渠条公里,整修道路条公里。
农场完成高标准农田亩。四至界线为:南起界线,北至第二农场渠,铁路专运线两侧各米。主要内容是整修林带亩,新挖渔池亩,清挖支、斗、农沟条公里。
2、完成“秋季三项任务”亩
其中,机翻地亩,;秋施肥亩,秸杆还田亩,其中两镇各完成机械秸杆还田亩。
3、完成畦田建设亩
其中:镇亩畦田在建设片区内完成,镇亩畦田要求集中连片完成。
铁路沿线田园风光建设工程由农牧水务局牵头,两镇组织实施。
(二)铁路沿线生态景观建设工程
铁路沿线米以内为铁路保护区范围,只能进行绿化。对绿化范围,采用密植方式,体现田园风光。种植耐盐碱、耐贫瘠、适应当地立地条件的乡土树种,以灌木为主,适宜地段可营造经济林;对现有原生态地段采取措施进行保护,保持生态原貌。对沿线农田区域,可自铁路线向西延伸米,营造大网格的农田林网;对芦花地区铁路沿线铁路保护区范围以外的池塘、低洼地进行改造,发展以“农家乐“等形式的适水产业;沿线节点可依地顺势营造园林景观。
铁路沿线生态景观建设工程总规划面积亩,其中:镇芦花地区亩,农场亩,镇沿线亩(规划好的米铁路保护控制线),对以南铁路保护线以内成型林带的缺株断带进行补植。今年,结合秋季农田建设,完成规划地段的林带整修,个别地段今秋可进行栽植。
铁路沿线生态景观建设工程由园林管理局牵头,两镇、有关街道组织实施。具体建设内容以农牧水务局、园林管理局与两镇、有关街道共同核定的设计图纸为准。
(三)铁路线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1、整治范围和内容。此次整治范围为铁路线沿线区段米的控制保护范围。对于农田区域或空旷地段,整治范围可扩大到米;对整治范围内现有的合法建筑物进行美化粉饰,按照行政管辖区域,对整治范围内的有碍观瞻的圈舍、灰厂、砖厂实施搬迁;由所在的乡镇、街道、农场组织实施。对整治范围内违章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依法清理。
2、整治任务。重点解决线沿线区段整治范围内的环境卫生面貌“脏、乱、差”问题。对线沿线铁路保护带范围内的城乡道路、公共场所、小区和村庄、城乡结合部、农田等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治理;各责任单位要切实加强管辖区域内的环境整治,确保责任区内环境卫生面貌整洁,卫生设施完好,并通过此次整治,建立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对铁路控制线范围内的庄点进行规划,实施以道路硬化、围墙砌护、改水改厕、院落清理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综合整治,美化绿化生产、生活环境。
(1)镇完成铁路西侧西干渠至高速景观水道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是清理垃圾、打垅畦田,摊平景观水道南侧公路桥下的土方,并进行绿化美化。
(2)园路街道办事处完成铁路西侧四至山路段的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是清理沿线垃圾,对一时不能拆除的旧房及垃圾场协调所有权单位修建加高围墙并进行粉饰美化。
(3)山路街道办事处完成铁路西侧,山路至段的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是,清理公路两侧的垃圾,协调公路东侧的个体户及企业修建加高东围墙并粉饰美化,对公路两侧的树木进行涂红刷白。
(4)镇完成南起,北至界线,西至新良公路西林带边界,东至所辖土地铁路东范围内的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是清理垃圾、平整林带;拆除新公路以东的自建厕所和废弃扬水站、渔池看护房;拆迁顾家桥村8队庄点东边一排农户的土坯房,修建东围墙并美化粉饰;三闸村1队、队,良渠稍村的队、队庄点东侧墙体整理和美化粉饰,良渠稍村7队铁路平交道口处的围墙粉饰;摊平废弃的平交道口土堆并种植树木花草;将铁路涵洞进出口整修成造型美观大方的树池,公路两侧的树木全部进行涂红刷白。
(5):完成南起镇界线,北至农场界线,铁路东西侧各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是清理垃圾,加高修整并粉饰面向铁路的墙体。
(6)农场:完成南起界线,北至第二农场渠铁路东西侧各米范围内的环境整治,主要内容是清理垃圾、修整渔场及加高修整并粉饰其他建筑物面向铁路的围墙,拆除铁路东侧的零星土坯和危旧房屋。
铁路沿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由爱卫办和建设交通局牵头,两镇、各有关街道组织实施。
(四)有关协调事项
根据属地管理和土地权属的原则,凡铁路沿线属铁路保护地界范围内的目标任务,请各单位、各部门积极协调铁路相关部门,由铁路相关部门予以支持并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一)铁路沿线田园风光建设工程:
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年月日月日)
1、 年月日前,召开区铁路区段沿线生态与生产力提升工程及年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动员大会,安排部署铁路沿线田园风光建设工程任务。
2、各镇在月日前分别召开镇、村动员大会,进一步细化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村、组,落实责任,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安排。实行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包片,层层落实责任制。农牧水务局要分派技术人员负责做高片上的技术指导。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月日月日)
两镇要认真组织,尽早安排,落实镇村干部包扶责任制等好的做法,每个镇要建设个以上的示范片,以典型示范带动全面工作,掀起建设热潮。
督查组和技术指导人员要加强工作督查和技术指导,促进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按照区、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标准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全面提高农田基本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三阶段:检查评比阶段(月日月底)
对照秋季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标准,对各责任单位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结合市农田水利建设检查验收效果兑现以奖代补资金。
(二)铁路沿线生态景观建设工程:
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年月月,落实造林地块,编制规划、作业设计,做好造林前整地、工程招标、苗木招标工作。
年月日前完成造林地块的落实工作;月日至月日前完成编制规划、作业设计工作;月日开始,结合实施田园风光建设工程,全面做好造林前的整地工作,要将造林地块全部整成小畦田方式,灌足冬水,为明年春季造林打好基础。同时,在立地条件好的地段可以进行秋季造林。
第二阶段: 年月月为春季造林工工程实施阶段。年月底前完成土方填换、土地平整、水利设施安装等工作;月初开始按树种萌芽适宜期进行栽植;月中旬前完成全部栽植工作。
第三阶段:年月月为营造林抚育管护期,主要抓好林木管护工作。月初进行现场抽查,对成活率达不到的由责任单位进行补植。
(三)铁路沿钱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 年月日前)
由爱卫办牵头,两镇政府和有关街道、村委会配合,对铁路沿线露天厕所、垃圾、废土堆进行调查摸底;由建设交通局牵头,两镇和各有关街道配合,对铁路沿线的违章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并将汇总结果报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由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经费测算以及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年月日至月日)
按照整治方案和责任分工,两镇、各有关街道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对铁路沿线整治范围内的村庄环境面貌进行综合整治,重点是拆除乱搭乱建的土坯房、庄点巷道硬化、粉刷墙面、砌护围墙、实施绿化,确保整治取得明显效果,并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 年月日至月日)
组织财政局、建设交通局、农牧水务局、扶贫办、城管局(爱卫办)等相关部门对整治工程内容、质量等进行全面验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整治工作的整体效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两镇、各有关街道、部门要理清工作思路,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意识,形成强大合力,狠抓工作落实。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指导的工作格局。为推进工程建设扎实开展,取得失效,专门成立技术指导小组和质量验收组、宣传报道组、规划组和及效能考核组,技术指导和质量验收组负责制定和告知和指导各有关单位施工技术标准,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规划组抽调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编制工程规划并指导监督工程规划实施;宣传报道组由宣传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负责对工程的总体进展、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报导;效能考核组由效能办、督查室组成,负责对工程完成效率质量、机关干部义务劳动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各工作组既要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又要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工作开展。农牧水务局、园林管理局、爱卫办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规划设计、施工组织、质量检查、工程验收等方面搞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对三项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指导,把好工程质量关等,确保三项工程按计划、高质量完成。
(二)科学规划,讲求实效
结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立足高标准、高质量,修订完善实施方案和技术标准,提高铁路沿线生产力与生态提升工程的建设标准。在规划设计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科学和自然规律,因地制宜、合理设计,尊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既要着力解决好当前的问题,又要考虑长远,把铁路沿线生产力与生态提升三项工程和功能布局、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结合起来,实现统筹规划、综合治理、整体推进。
(三)加强管理,确保质量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质量。要建立农民投工投劳管理制度,在开工前认真测算投劳数量,按照工程轻重缓急,统一安排人力物力。要严格按照农业、林业、水利及新农村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建设,做到建设一片,见效一片,严禁走过场。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设计放线,在规划设计、施工组织、质量检查、工程验收等方面,工程术人员要亲赴现场做好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同时采取“一事一议、民主决策”的方式,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做到建设有亮点,整治有突破。
改革的动因
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给农业和农村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严峻的挑战。《中国统计摘要2010》的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村民委员会数量从2005年到2009年逐年减少,全国平均每年减少2000多个村民委员会,平均每天有20个行政村消失。对新生代农民工的调查统计得出,只有8.8%的农民工愿意“退休”后返乡务农。农业生产关系若再不调整,再过5-10年,农业劳动力将会出现后继无人的现象,农田搁荒问题将会愈演愈烈。
(一)组建合作农场是推进城乡一体化的迫切需要。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农户逐步向城镇或新型社区集聚,农民离农田较远,耕作不便;加上土地零散,实现规模经营需要一定的土地整理投入,一般农民又无法承担,迫切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引领农民发展现代农业。
(二)组建合作农场是开发农村人力资源的客观需要。在经济发达地区,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就业或创业。在经济欠发达地区,青年农民“跳出农门”外出打工的人数越来越多,青壮年劳动力由于种地收入太低、种地条件太苦和不体面又不愿回村耕种。目前农业劳动力老化、弱化、兼业化现象十分突出,迫切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批有知识、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职业农民队伍。
(三)组建合作农场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必然需要。分散的小农经营带来农业科技难入户,农产品质量安全难控制,农业产业结构难调整,农产品市场供给难保障等问题。一方面农产品和食品价格居高不下,另一方面农业比较效益低下,迫切需要提高农民组织化、土地集约化、农业产业化水平。
(四)组建合作农场是实现强村富民的内在需要。致富农民,首先要减少农民。合作农场使得“让更少的农民,耕种更多的土地,获得更多的收益,过上更幸福的日子”成为可能。同时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又使农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农业成本进一步降低,农产品产量、质量进一步提升。因此,迫切需要规模生产、集约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进而提高经济效益。
太仓的实践
兴办合作农场是江苏省太仓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大背景下创新农村经营体制机制的又一新举措。太仓市探索发展了以村集体经营为主体的合作农场。合作农场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以土地、劳力、资金等形式入股,从事农业生产、加工、销售的新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近三年的实践证明合作农场不仅具有生命力,而且保持着旺盛的发展势头。其基本做法是:
(一)强化宣传发动。太仓市委、市政府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条件相对成熟的部分村先行先试。在全市农村组织开展了“服务好每个农民、管理好每块土地”的讨论活动,特别强调各村要牢牢掌控集体资源,紧抓夏收夏种、秋收秋种等关键时机,推进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大力发展合作农场。通过各类会议和讨论活动,讲深讲透发展合作农场的目的及意义,统一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思想,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组建合作农场是加强集体资源管理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举措,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手段,也是强村富民的重要路径。
(二)强化政策驱动。2011年4月,太仓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明确了发展合作农场的方法和形式、发展合作农场的基本原则、组建合作农场的基本条件和程序、发展合作农场的主要政策措施、加强对发展合作农场的领导等。对发展合作农场主要有五条政策措施:一是积极引导兴办合作农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方式,向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做好宣传和知识普及工作,积极引导,加强指导,增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合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二是加大财政、信贷扶持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资金,作为贷款贴息,并在土地整治、农业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扶持合作农场发展。合作农场经营所上缴的税金中地方留成部分实行全额奖励。种植水稻面积200亩以上的合作农场,由财政下拨专项资金进行扶持,扶持金额为每亩每年400元,其中市、镇财政各补贴200元。对合作农场购置农机具给予优先扶持。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积极为合作农场提供信贷支持。三是依法减免合作农场税收。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规定,合作农场(参照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四是支持合作农场参与粮食和农资经营。合作农场可以开展化肥、农膜、农药等自用农业生产资料的购销业务。经批准,合作农场可以接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委托,向本组织成员农户代购粮食;所兴办的粮食加工企业,可以为成员代加工自用粮食,并对自建粮食烘干设施给予财政补贴。五是保障合作农场建设用地。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通知》(苏政发〔2009〕13号)精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照农用地进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机械存放场库用地,按照农业生产用地办理手续。合作组织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建设用地,由当地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用地计划,积极提供用地服务。《关于发展合作农场的意见》的出台,为推进全市合作农场的组建起到了指导、激励作用,促进了合作农场有序、规范、健康发展。
(三)强化示范带动。2010年5月,太仓市选择城厢镇东林村、电站村、沙溪镇半泾村、双凤镇勤力村作为市级试点村,逐步形成了粮食合作农场的东林模式,园艺蔬菜合作农场的半泾模式,林果合作农场的电站模式和水产合作农场的勤力模式,为全市树立了一批成功典范。
(四)强化上下联动。合作农场建设工作由市委农工办扎口管理。在组建合作农场时,采取自上而下指导、自下而上申报的方式,上下联动,规范操作。合作农场首先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发起,农民参股实现合作经营,通过依法组建并经工商登记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组建合作农场遵循四条基本原则,即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原则、坚持农民自愿的原则、坚持合作制分配的原则和坚持紧密利益关系的原则。组建合作农场必须具备四有条件,即有明确的发起人和一定数量的成员,有共同的专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具体的合作内容,有比较规范的合作农场章程,有一定的经营要素基础。在操作程序上,接受市委农工办具体业务指导,由村提出申请,经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委农工办审批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颁发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经批准登记的合作农场,凭营业执照,到经营所在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组建并经工商登记成立的合作农场,其生产经营活动及财产收益受法律保护,并以自有资产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组建时操作到位,为组建后规范运行奠定了基础。
初步的成效
太仓市在发展合作农场的实践中,虽然经历时间不长,但已初见成效:
(一)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得到加强。合作农场的组建,一是解决了农民进城、进镇、进区集中居住后农村集体土地经营管理问题;二是解决了长期以来农田分散,农业基础设施薄弱,高标准农田建设滞后于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等历史性欠债问题;三是解决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的问题。通过组建合作农场,把集体的土地资源掌控好、经营好、管理好,有利于整合土地资源、统一规划布局、形成连片种植、提高经营效益。城厢镇电站村通过平整土地,整理坡地,复垦宅基地,合理配置河道用地,耕地从3080亩增加到3983亩,增加近30%,做到田成方,路成网,树成行,渠相连,河畅通,一派美丽的田园风光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二)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得到提升。合作农场的兴建,为农地经营培育了一个新的主体,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在太仓市已组建的100家合作农场中,经营的土地面积达18.21万亩,占全市确权发证土地面积的51.15%,其中经营面积超1000亩的有87家,500亩以上1000亩以下的16家,200亩以上500亩以下的有7家。经营规模最大的新区小桥合作农场达4405亩,城厢镇的海丰、沙溪镇的胜利、浏河镇的稻花香等9家合作农场分别超过3500亩。全市合作农场平均经营面积1821亩,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提升了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三)农业现代化水平得到提高。合作农场具有集体经营和合作经营的“双重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业机械购置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使得农业基础更牢。合作农场内部完善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定产量、定成本、定报酬、定奖赔,使得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更有活力。合作农场一般选配年龄较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本村农民负责生产经营,一批大学生村官相继走上了合作农场场长岗位。合作农场实行统一种子、统一肥药、统一机耕、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让“更少的农民种更多的地”变为现实,使得农民队伍更优化。
(四)农民务农收入渠道得到拓宽。农民土地入社拿租金,全市平均按每亩800元计算。劳动力入社拿薪金,全市实际参与合作农场生产经营的职业农民数1877人,人均管理土地97.2亩,按每亩管理费300元计算,人均基本报酬近3万元,根据核定的产量和成本给予职业农民绩效奖惩。资金入社拿股金分红,一般按入股额的10%保底分红。村合作农场盈余部分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后还进行二次分配。城厢镇东林村去年来自合作农场的二次分配人均200元,共计60万元。
(五)村级集体经济得到壮大。兴办合作农场,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开辟了新的路径。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是村土地资源变多了。一般每个村可增加20%的耕地,村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能获得与农民等值收益。二是生产成本变低了。灌溉用水节约了50%,管水员节约了80%,农药、化肥节约了20%,连片种植机耕、机收省油10%。三是产量质量变高了。每个村平均提高产量在10%以上,引进新品种,农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更加明显。据对全市合作农场经营收益的初步统计,夏秋两熟每亩产出的收入扣除各项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和土地有偿流转费(租金、保底分红)后,纯收益在400元左右(不含各项补贴),仅此一项,全市100个合作农场为村级经济增加了7284万元,村均增收75.09万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明显。
有益的启示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合作农场在太仓的成功实践,可以得到许多有益的启示。
启示之一:农村土地流转后经营的主体可以是集体、个人、工商企业,但最有效的主体应该是能兼顾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能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主体。
当前,有些地方把流转土地发包给个人或企业进行经营,流出土地的农民只能得到较少的流转费,经营土地的个人或企业因发展高效农业而获得了大部分的土地经营收益,农民和集体是省心、省力、省事了,但失去了农民持续增收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源和活力,失去了稳定粮食生产和保障市场供给的能力,失去了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态环境的动力。而太仓市的合作农场却走出了一条截然不同的路子,土地由村统一经营,保障了粮食生产和市场供应。这既改善了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生态环境,又使土地经营的所有收益归村集体和农民共享,从而促进了农民增收、农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启示之二:在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农业经营方式可以是家庭经营、公司+农户合作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经营、村集体合作农场经营,但最有效的经营机制应该是能够充分调动所有者、生产者、经营者的积极性,发挥最大经济效益的机制。
前三种经营方式较难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如果仅由集体统一经营,没有好的经营机制和运行模式,就必然会“穿新鞋、走老路”。太仓市的合作农场在经营管理上采用“大承包、小包干”和“成本核算、绩效挂钩”的方法。这消除了人们对合作农场是吃“大锅饭”的担忧,充分调动了各方的生产积极性。
启示之三:推广新品种、新装备、新肥药、新农艺等各项农业科技的根本是让各项措施“下得了地”。
近年来,各种农业科技进步的成果层出不穷,但是真正转化成生产力的寥寥无几,究其原因,主要是农业经营主体老化弱化兼业化。太仓市的合作农场依托村集体经济实力,引进科技项目,实施科技富民工程。东林合作农场引进富硒技术生产大米,亩均效益是常规种植的12倍;电站合作农场引进江南大学食品加工技术和上海理工大学冷链物流配送模式技术,亩均效益是常规种植的10倍;勤力水产合作社引进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龙虾青虾套养技术,亩均效益是常规养殖的8倍。农业科技的进步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
启示之四:农民增收可以拓宽农业、就业、创业、物业等多种渠道,但最有效的方法应该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使务农人员收入与其他人员的收入大体相当。
本文对土地利用总规划修改(以下简称“规划修改”)进行综合研究,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坚持规划修改后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耕地不减少的原则,在避让基本农田保护区,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前提下,对规划建设用地布局进行调整。重点分析当前规划修改涉及的主要内容,运用个别案例展现规划修改四个方面,并从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生态用地等几方面评估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的影响,最终保障规划修改的科学性、可行性。
关键词:规划修改指标布局
中图分类号:U412文献标识码: A
一、规划修改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围绕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耕地保护为重点,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并满足合理的建设用地需求,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有效参与宏观调控,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规划修改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指标,对规划的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进行局部修改,推进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使得规划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经济发展。
(二)原则
1.总量平衡原则
规划修改方案编制过程中不突破规划约束性调控指标,确需突破的,应先通过上级规划修改进行统筹平衡。规划修改在不突破规划约束性指标的前提下,对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进行布局调整。
2.空间管制原则
规划修改方案在确保允许建设区面积不增加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和扩展边界进行调整,不改变城乡建设用地禁建边界,不占用土地整治项目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区。
3.保护耕地原则
规划修改方案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基本农田,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目标的实现。
4.节约集约原则
贯彻资源利用节约优先战略,最大限度提高各类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规划修改涉及的用地标准,严格落实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要求,准入条件和行业用地标准等。
5.改善生态原则
按照保护优先、兼顾治理的要求,注重土地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避让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和风景旅游用地区,确保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基础性生态用地比重不降低,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6.公众参与的原则
规划修改方案的制定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下开展,广泛听取规划修改涉及区域社会各界的意见,采纳合理性建议,并对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充分听证、论证,提高规划修改方案的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三)目标
1.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保障科学发展用地
通过规划修改,优化各类建设用地布局,修改规划建设用地实施时序,有效保障重点区域和重点项目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统筹城乡土地利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通过规划修改,统筹城乡和区域土地利用,科学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引导城乡建设用地集聚布局,促进各类产业规模和节约集约用地。
3.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强化土地宏观调控
通过规划修改,完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程度,保持规划的现势性,提高土地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规划修改方案
1.规划调控指标修改
以某县规划修改为例,规划建设用地调入地块均避让了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建设用地的调出地块大于建设用地调入地块,以保证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
规划建设用地调入296.5188公顷,共64个地块,分布在八宝镇、八棵树镇、金沟子镇、靠山镇、老城街道、莲花镇、庆云镇、新城街道、兴开街道、业民镇、中固镇等;规划建设用地调出334.0762公顷,共567个地块,分布在八棵树镇、金沟子镇、李家台乡、莲花镇、庆云镇、兴开街道、业民镇、中固镇、城东乡、上肥地满族乡、林丰满族乡等。
2.土地利用结构修改
(1)调入地块
规划建设用地调入地块296.5188公顷,占用农用地288.0729公顷,其中耕地266.8880公顷,园地7.0306公顷,林地6.7786公顷,其他农用地7.3757公顷;其他土地5.9475公顷,其中自然保留地4.5906公顷,水域1.3569公顷;建设用地2.4984公顷,其中城镇工矿用地0.0344公顷,农村居民点1.148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1.3153公顷。
(2)调出地块
规划建设用地调出地块334.0762公顷,占用农用地1.7899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332.2863公顷。为保证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调控指标范围内,将建设用地332.2863公顷复垦为耕地265.8291公顷、园地28.3515公顷、林地16.2760公顷、其他农用地21.8297公顷。
规划修改后,农用地增加46.0033公顷,其中耕地增加0.7310公顷;其他土地减少5.9475公顷;建设用地净减少40.0558公顷。
3.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修改
规划建设用地调入地块涉及有条件建设区279.8679公顷、限制建设区16.6509公顷调整为允许建设区;规划建设用地调出地块涉及将允许建设区334.0762公顷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1.7899公顷、限制建设区332.2863公顷。
规划修改后,允许建设区减少37.5574公顷,有条件建设区减少278.0780公顷,限制建设区增加315.6354公顷。
4.土地用途分区修改
规划建设用地调入地块涉及将一般农地区276.2811公顷、林业用地区6.5937公顷、其他用地区13.6440公顷调整为城镇村建设用地区;调出地块涉及将城镇村建设用地区334.0762公顷调整为一般农地区。
规划修改后,一般农地区增加57.7951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6.5937公顷,城镇村建设用地区减少37.5574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13.6440公顷。
三、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1.对耕地和基本农田目标实现的影响
(1)对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的影响
规划修改不涉及对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的修改,不减少耕地和基本农田规模,不改变基本农田布局,规划修改后耕地增加0.7310公顷,符合《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的要求,保证规划修改后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数量不减少。
同时,规划修改增加的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涉及在建和已建的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不会对项目的建设和实施产生影响,不影响项目建设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
(2)对耕地质量的影响
依据农用地分等成果,确定规划调入、调出地块中耕地的利用质量等别,得出调入、调出地块平均利用质量等别分别为11等和10等,确保规划修改后耕地利用等别有提高。
2.对建设用地目标实现的影响
规划修改在符合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和土地用途分区的土地利用调控方向,修改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和土地用途分区避让了禁止建设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确保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对允许建设区进行优化集中布局,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以得到更加充分有效的利用,促进了城乡建设用地的集中布局和集聚发展,提高了建设用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程度。
3.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