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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真的学习和总结,在园林系“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的过程中,广大党员干部的态度是端正认真的,思想是高度统一的,措施是积极到位的。
一、积极贯彻,认真落实
在学院动员大会召开之后的当天下午,我系立即召开了在校教职工会议,传达了刘乃民书记关于作风年建设动员报告的主要精神,重点讨论了如何在学生中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并形成了初步意见
2月23日,召开了园林系系务会议,进一步全文学习了刘乃民书记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分析了园林系思想、工作、纪律等作风方面的现状;研究了园林系如何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议定了园林系“作风建设年”活动初步意见,部署了学习安排。
21日,召开了全体学生干部大会,传达了院党委有关“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有关精神,并对在学生中如何落实并监督这一活动进行了部署和要求。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和分析,园林系广大的党员干部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在以下几个方面达成了共识:
1、园林系干部在作风建设上总体是好的,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园林系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刘书记的讲话精神,并用以指导作风建设的各项工作。开展好作风建设年活动,不仅是和中央、省委、院党委保持一致的问题,而且是对我们广大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提高自身素质的一个促进。
3、抓好“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是园林系09年抓好精品课程建设、搞好本科函授教育、强内涵、拓外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成效的重要保证。
4、这项项活动需广泛延伸了学生中去,因为学生是我们服务的主体,同时也是我们思想作风建设的有效监督。
三、制定措施,分类指导
在认真的学习了有关文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之后,园林系结合本系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具体措施。
1、分类指导。
在认真贯彻落实学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园林系坚持“分类指导,严格要求”的原则,按教职工的工作岗位职责及性质,将全系教教职工分为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和实验员、辅导员、秘书四方面,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加强作风建设十八条基本要求,分发到每一位教职工的手中,要求大家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2、组织保障。
园林系成立了以系党总支书记、主任葛伟为组长,崔向东、孙亚楠为副组长,杨炳武、李莉和郭国友为成员的园林系作风建设年工作领导小组。
3、制度保证
在学习了刘书记讲话及学院《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园林系“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已上报),并将严格执行。
4、加大宣传。
明确了专人负责园林系“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专题网页,并出版了第一期校内宣传板报。
5、多办实事。
经系务会研究,确定了本学期为教师改善饮水、办公条件;预留专项资金加大精品课程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强为学生联系就业;搞好毕业生离校服务等四件实事。
6、制定在学生中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整治活动情况,学习上级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部署我镇扎实开展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成立以书记为组长的大塅镇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领导小组,负责开展活动。
二是出台实施方案。镇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在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十项重点工作,主要加入了以镇机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服务推进“五提工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等方面的重点整治工作,着力打造出镇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特色工作。
三是广泛宣传动员。及时召开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会并组织专题学习,通过走访群众、发放意见函、张贴横幅、公开镇干部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微信公众号、公布举报方式等,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广大群众、社会各界,对本镇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共征求到各方面意见建议35条。
一、时间安排:第三阶段从*月*日开始至*月*日结束。
二、活动内容:在第三阶段,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八到位”。即:一是帮贫济困到位。开展一次“部门(单位)帮村组、支部联建,增强服务功能;干部帮农户,发展联动,增加农民收入;党员帮群众,和谐联创,增进党群干群关系”为主题内容的“三帮三联三增”作风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要求每个部门(单位)至少联系1个村;每名县级领导干部联系3个农户,县直及乡镇机关的科级干部每人联系2个农户,一般干部联系1个农户,帮助他们办1——3件实事,将主题实践活动结果8月30日前上报县委作风办。二是学习先进到位。结合市上先进事迹报告会内容,县委作风办将筛选全县的正面典型进行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自己的学习榜样,组织他们报告自己的先进事迹,并结合实际进行推广,要通过学习先进,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了解实情,体察民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引导和激励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记宗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时时处处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深怀崇民之心,饱含爱民之情,常修为民之德,多办利民之事,始终保持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党的好干部、人民群众的贴心人,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三是制定措施到位。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及建议、自我剖析和民主评议中反映出的问题,并要分远、中、近制定好整改方案,领导干部个人的整改方案要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汇报,接受监督,征求意见修改后,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将整改方案于7月31日前上报县委作风办。四是深入整改到位。要做到即知即改,特别要把为群众帮办实事、解决难题作为重点,下功夫研究解决群众意见最大、最不满意的问题,办好群众希望办,当前能够办好的事情,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整改存在问题,并督促本单位所属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整改措施。每名领导干部针对个人实际落实改进作风的关键措施。同时,要注重查处一批作风不良的典型和案件,对本单位能解决的问题,应限期解决;对涉及违法违纪问题,需移送有关机关依纪依法作出处理的,应及时移送,绝不能包庇纵容。五是完善制度到位。在集中整改突出问题的同时,要完善加强作风建设的考核办法,健全加强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工作制度、管理制度、会议制度、民主制度、领导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廉政勤政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完善监督机制,狠抓制度落实,克服一些部门和单位规章制度形同虚设的问题,以完善的制度约束干部的行为,建立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各单位将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于10月15日前报县作风办备案。六是督促检查到位。各乡镇召开乡镇全体干部职工、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大会,县直各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大会,通报整改情况,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意”加“基本满意”达不到85%的要重新进行整改。民主测评票由督查组发放、回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定期不定期的督查制度。县委作风办在定期督查的同时,将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七是全面总结到位。要对整个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11月10日前向县作风办报送总结材料。县作风办组织督查组进行全面验收,通报工作情况。对整改不彻底、规章制度不完善的要限期整改补课。八是巩固成果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进行“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确保作风建设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11月中旬组织召开总结大会,表彰一批作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总结经验,使全县干部永葆良好的作风。
三、总体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巩固提高,深入整改”阶段的重要性,认真安排部署,搞好组织协调,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领导抓、抓领导”的具体要求,并督促单位所属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整改措施。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党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工作,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机关的工作重点常抓不懈,做到了领导重视、行动速度、组织落实、措施有力。
一是制定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对作风建设的组织机构、建设目标、工作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了细化分解。
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动员。组织机关干部召开专题会议,对“庸、懒、散、软”作风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提出每一个团干部都应该从自我做起,树立良好的机关干部形象。通过广泛宣传,在机关营造了浓厚的作风建设氛围,提高了团干部对新形势下开展作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二、对照目标、进行自查
全体干部根据本部门岗位职责,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相互帮”的形式对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方面及“慵、懒、散、软”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梳理、排查。通过排查,发现本单位机关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个别职工工作作风不踏实,工作效率不高,责任心不强。
二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在涉及到工作纪律考核的力度问题时不够坚决。
三、全员动员、成效显著
通过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团县委机关的全面发展,取得了以下方面的初步成效:
一是干部作风明显好转。这次活动犹如一面镜子,让机关干部职工有了一次重新认识自我的机会,通过查摆问题,准确找到了自身的不足,增强了提高自身素质、提升业务技能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了年轻气盛、盲目乐观的傲气心理,干部职工政治立场更加坚定,工作作风更加务实,能够自觉做到谨言慎行、专心细致、不骄不躁,一门心思干工作,全神贯注搞服务。
二是管理制度逐步规范。通过修订完善各类工作制度,团县委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制度的针对性和操作性进一步增强,初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制度体系,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出勤、值班更加准时,上班淘宝、玩游戏、聊天等现象完全消除,工作效率也进一步提高。
四、制定措施、切实整改
一是解决突出问题,转变工作作风。根据机关干部作风整顿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做好集中整改阶段的各项工作,结合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和措施,严格时限,认真整改,集中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机关干部作风的彻底转变。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内设机构测评活动,强化监督检查、整改落实和结果运用,督促各测评对象及其工作人员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能、改进干部作风、规范行政行为,以一流的干部作风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为“三城共建”,创建“人文社区,美丽乡村”提供坚强保障。
二、重点监测系统及测评对象
(一)重点监测系统
1、行政执法类
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国土、计生、工商、国税、地税、质监、司法、安监、环保、药监共14个单位。
2、综合管理类
商务、财政、民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教育、城建、卫生、科技、人保、环卫、工信、水利、农业、工业园区管委会、粮食、旅游、发改、国资共18个单位。
(二)测评对象
从每个单位中选择若干具有执法权、审批权和管理权,与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设科室或二级单位作为测评对象。
三、测评内容
贯彻落实省《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赣发〔2011〕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创优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吉发〔2009〕9号)的情况;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五个方面、15种突出问题的情况;落实公开服务承诺的情况。
四、组织实施
测评活动在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区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由区效能办牵头,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区监察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五、测评原则与方法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平时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建立“评价-整改-反馈-再评价-再整改-再反馈”的测评机制,真正做到评改结合、以评促改、边评边改。测评活动注重依靠群众,充分发挥监测点监督测评的主渠道作用,主要采取以下方法:
(一)监测点的即时测评:监测点对测评对象到监测点执行公务的情况,或者监测点到测评对象办理有关事项时测评对象的服务情况,或者周围其他企业、群众反映的对测评对象履行职责的情况,通过填报《即时监测表》进行动态、实时测评。每报一次《即时监测表》,视为一次测评。
(二)监测点的综合测评:在即时测评基础上,监测点每月对当月即时测评结果进行小结、汇总,通过填报《综合测评表》进行测评。每报一次《综合测评表》,视为一次测评。
(三)明察暗访监督测评:区效能办组织有关人员或监测小组、监督员有组织、有计划地通过电话或现场咨询办事、查看等方式,对测评对象进行明察暗访,并根据明察暗访情况,对测评对象进行测评。每进行一次明察暗访,视为一次测评。
(四)集中测评:根据测评对象开展干部作风集中整治活动和履行公开服务承诺的情况,组织重点项目代表、工业园区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发展环境监督员、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的社会各界代表进行集中测评。
上述四种方法进行的测评,结果分为五档:为优的,记90分;为良的,记75分;为一般的,记60分;为较差的,记45分;为差的,记30分。
六、统计汇总及计分
整个测评活动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分为两部分,综合满意度占80%,整改情况占20%。
综合满意度=监测点即时测评满意率×20%+监测点综合测评满意率×20%+明察暗访测评满意率×10%+集中测评满意率×50%。
测评满意度=(测评为优的次数×90+测评为良的次数×75+测评为一般的次数×60+测评为较差的次数×45+测评为差的次数×30)/(测评总次数×90)
测评总次数是指每种测评方式测评次数总和。
整改情况是指测评对象对区效能办通过受理效能投诉、发展环境监测、明察暗访、专项效能监察、网上审批电子监察、电子视频监察等手段发现的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以及建章立制的情况。整改情况基准分为20分,采取倒扣分方法进行,扣完为止。对测评中发现的问题,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不予扣分;未按时间节点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3分;对经二次督办或挂牌督办后,仍整改不到位的,每起扣5分;对拒不整改且无正当理由的,每起扣10分。
测评对象总得分=测评对象综合满意度×80+整改情况得分。
七、结果运用
根据测评对象测评得分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原则,分行政执法类和综合管理类排出名次。
(一)对排名在行政执法类前6名和综合管理类前6名,评为满意科室,予以通报表扬,被测评科室主要负责人年度考核定为优秀;对排名在行政执法类后3名和综合管理类后3名,且得分在70分(含70分)以上的,责成其书面说明情况,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二)对得分在70分以下的,督促限期整改,并依据《省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和有关规定,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
(三)测评结果将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对测评对象所在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对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综合绩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作为对所在部门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测评活动放在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分阶段、有重点地抓好落实。各参评单位领导班子要认真履行好管理职责,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督促测评对象强化大局意识,端正态度,严格按要求参加测评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测评。区效能办(作风整治办)要做好对测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监督测评情况,督促有关部门及测评对象切实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