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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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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债务管理办法

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范文第1篇

1.村级组织运转难的原因

1.1村级运转经费难保障2002年全省税改时核定的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标准相对较低,只相当于税改前村提留的一半,村级经费明显减少。如东丰县黄河镇黄泥河村2002年核定的村转移支付资金为38000元,而税改前2001年统筹提留为152750元,其中村提留为76375元,比转移支付标准多出38375元。村级可支付资金明显减少,加之村干部工资的提高,造成了村里该办的事办不了,发展缓慢,举步维艰。

1.2村级经济难发展 一部分村集体经济薄弱,发展无资金、发包无资产、经营无企业、收入无来源,每年只能靠转移支付资金勉强维持运转,新的债务不断发生,严重地制约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1.3村级费用难控制 村级经费的标准已核定8年时间,随着物价指数的增长,各项费用明显增加。如取暖费用比2002年增长近3倍,加之一些不可预见的费用,如防疫、治安、普查、保险、惠农资金的发放等都产生不同程度的费用,造成历年的费用大大突破限额,无法控制。

1.4公益事业的发展难运作 税改后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实行“一事一议”,通过几年的实践,存在着“会难开、事难议、议难成、成难行”的问题,造成筹资尾欠严重,部分村靠借款、贷款、干部垫付来支付工程费用,严重挫伤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新的债务不断增长,因扰了集体经济的发展。

1.5村级债务难化解 沉重的村级债务限制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村级组织的债权缺乏政策和措施支撑,难以清收,村级的债务却不断增长,其原因之一是借款利息的支付,村里每年仅有的收入不够支付利息。而且费用的超支、公益事业的借贷,使村级债务不断增长,严重困扰了集体经济的发展,造成村级组织无法正常运转。

2.对策及建议

面对当前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水平较低,村级组织运转普遍困难的实际,为了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防止农民负担反弹,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两办《关于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中央发[2009]21号)文件精神,加大财政支付的力度,增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保障能力。

2.1加大转移支付资金的力度,明确保障范围 国家适度调整村级补助资金的标准,以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一是适度提高村干部的工资标准,可参照当地劳动力的年收入水平、人均纯收入情况及当地在岗人员的工资水平核定;二是适度提高各项管理费、办公费及其他费用标准,每年应在2~3万元,以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

2.2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公益事业的发展 各级政府加大农村公益事业的扶持力度,加快公益事业的发展,解决“一事一议”难的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

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范文第2篇

关键词:村级财务;规范管理;农村经济

1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云南省兰坪县乡(镇)一级均成立了村级财务代管中心,其机构主要设在乡(镇)农经站,由乡(镇)农经员承担相应职能职责,认真执行《兰坪县农村集体财务及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记账、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提供财务公开资料、统一建档、分村核算的制度,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按月、按季度公示,全面实现了电算化管理。但在财务规范性建设上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部分村委会(社区)的民主理财、民主监督、村务公开等流于形式,造成农村村集体资产流失,农民集体收益分配权得不到保障。

1.1管理制度不健全

兰坪县自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以来,一方面资金管理制度基本上还沿用2010年的资金管理办法。随着新农村建设逐步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断壮大,村级资金不断增加,旧的资金管理办法难以跟上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亟需探索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村级财务运行机制,从而使财务管理跟上时代的步伐。另一方面,由于少数农经站干部和村组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遵章守纪意识不强,在村级财务活动过程中执行制度不严格。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村经济业务发生后报账不及时,甚至出现跨年报账的情形。部分收入未及时入到农经站账户,甚至直接拿单据报账,坐收坐支问题突出;二是部分村委会报账员手内现金余额过大,在换届时,又将上届所移交下届的应收款单据进行入账代管,所代管的应收款有可能变呆账、坏账,一方面挫伤应收款催要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占有村委会的资产。

1.2财务管理监督亟需加强

一是开支审批手续不够完善。少数开支单据或无事由,或无经办人签字,或无审批人审批,或无民主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二是部分票据不规范。部分村组仍有使用三联收据收款或白条单据付款的情况,本应取得正规合法凭证的经济业务,却以非正规票据代替,附件单据缺乏相应的印章或发放人员签章;三是民主监督委员会未能履行监督职能。部分村(社区)民主监督委员会主任与村委会主任为同一人,失去了监督职能,而有的民主监督委员会由于无报酬或民主监督意识不强,不愿参与或不按要求参与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

1.3收支管理不规范,财务公开不完全

农村财务收入主要来源为上级补助、村集体经济组织上缴、村提留、土地补偿款征收等方面,收入来源单一,支出也主要用于村干部补助、平时村级日常事务开支。但由历史与文化因素的影响,有些村干部法制意识不强,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不明确或未起到民主监督的作用,部分村干部在财务支出上未严格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执行,部分村委会在村务经济业务办理过程中,日常生活开支及会议生活费用金额、非生产性费用过大。在财务公开上不明确公开本村财务活动及账目,怕村民反对或有怨言,影响干群关系。

1.4历史原因造成旧账处理不及时

部分村委会应收、应付款中部分款项年限太长,有的己达10年以上,大部分应收、应付款已成呆账、坏账;固定资产中含有以往农村电力输送线路、农村通组公路等,按现有“双代管”,不符合列入固定资产的要求,但代管资产或负债资金,没有统一的相关要求及指导,对于日常的代管工作,部份资金长期挂账,却失去实际意义,反而使村委会资产虚增,应付款使村委会负债增加,从而使村集体资产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失去财务管理的实际意义。

1.5村级财务管理人员配备薄弱,经费紧缺

乡(镇)农经站人员编制少,工作量大,队伍力量薄弱,部分财务管理人员因工作变动导致业务不熟悉,在开展工作中无法统筹兼顾;另一方面,没有专项的村级财务代管和农村财务专项审计工作经费,在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中比较被动,只能按部就班,缺乏统筹规划。

2规范农村集体村级财务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1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

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委托代管机制,注重资金管理的同时并重资产、资源管理,出台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建立相应的资产、资源台账,认真记录村集体“三资”增减变动情况,让村集体“三资”有账可查,有册记载,确实保障村级资产家底清、账册明。积极探索新的经济形势下,制定相应的村级财务账户管理制度、库存备用金制度、开支审批制度、财务公开制度等。细化管理规定,以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以制度管理人,层层落实责任到具体的人和事;切实加强民主理财,强化民主监督机制,让农民群众参与到村级财务决策管理当中来,保障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运行。

2.2提高思想认识,加大监管力度

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是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民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对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和谐乡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要将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统一思想认识,常抓不懈。各级党委、政府和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明确职能职责,认真抓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严格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并针对本地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纠正和完善,创造一个干部清白、群众明白的农村财务管理环境。

2.3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做好村级财务审计监督是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要把村级财务审计监督作为一项常规工作,作为督查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手段,针对乡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配备专门的农村财务审计队伍,加大审计力度,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审计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审计督查,明确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的经济责任。对审计中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确保农村社会的稳定。

2.4完善财务清查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村级债权债务化解实施方案

对至今挂账的应收款、应付款、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将部分已形成事实的坏账、呆账进行核实,做好登记处理。制定相关的债权债务清查方案,针对具体情况做出处理,该销账的进行销账,该清偿的进行清偿,认真化解村级债权债务,使村集体的资产、负债、账面代管金额真实、具体,从而使村级账务更具有参考性和实际意义。

2.5加强支出管理,完善财务公开制度

村级财务委托代管中心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时应严格按照村级财务管理的规定对村级财务实行预决算制度,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的监督作用,严格控制每个村委会资金使用额度,启用备用金限额制度,控制大笔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有条件的村可启用预决算方案,并经民主程序形成决议张榜公布。在财务公开中,按照村民能明白、能接受、通俗易懂的方式将财务收支情况逐笔逐项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并向村民征集意见建议,充分尊重村民意愿,行使民利,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

2.6加强基层财务人员的素质教育

基层财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术水平、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质量的好坏,因此指导及培训现有乡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显得尤为重要。定期或不定的请财务专业人员进行培训,对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财会人员,加强管理,对有条件的财务人员做硬性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加大对村组财务人员及镇会计的财经纪律、思想素质教育,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遵纪守法意识,增强其责任感和使命感,是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的必经之路。

2.7保持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配备财务代管工作经费

参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确保中心和村级财务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果确实因工作需要调换的,必须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根据工作要求及人员情况,按实际工作需要调配,并报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另一方面,配备一定的农村财务管理审计经费,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村级财务清查、清理和村干部任期及离任审计工作,使村级经济活动逐步制度化、规范化。

3结语

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范文第3篇

一、规范村级会计基础工作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西吉县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的要求,开设银行基本存款账户,统一设置账簿凭证,严格规范资金审批权限,规范资产资源处置程序,规范村级会计流程,实施农村集体财务网络监管,全面核算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结算、分配、工程项目等会计事项。在全县范围内统一建立财务操作流程,统一设置会计科目,使财务数据各年度间纵向可比,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动态情况,找出各年度间变化波动,各村之间存在的差距,以指导后年更好、更快发展。

二、规范农村会计委托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必须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必须保持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权“四权不变”的原则,确保财务审批权及监督权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行使。事项必须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其代表会议,村民大会或其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基础上签订规范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乡镇全部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服务中心,下设“会计”“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达到有“机构牌子、有办公设备、有招标大厅、有规章制度、有三资台账、有档案橱柜”的“六有”要求。制作机构牌匾,让“三资”管理制度、招投标流程图上墙。机构要切实提高农村会计服务水平,明确岗位职责,坚持责任到人,强化内控监督。要以村为独立核算主体,建立会计核算账簿。

三、规范银行基本账户设置

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村内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除土地补偿费专用账户外,杜绝其他账户。机构要建立资金内控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开设账户时,必须在指定金融机构预留村集体的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主要负责人章和乡镇农经管理机构负责人章三个印章。支取资金时必须“三章”齐全。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专用章由村财务人员专人保管,专人负责。

四、规范集体资产资源处置

一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统一印制《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台账一式两份,乡、村各一份。各乡镇要在建设村集体财富积累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清产核资、清理债权债务、摸清资产底数,全面登记村集体资产和资源的台账,实行产权登记明细化。二是建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平台。全县农村集体“三资”交易按照招标额的大小和期限长短分别建立乡镇、村两级平台。5000元及以上或承包期限3年以上的集体资产、资源、工程项目交易活动在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大厅进行招投标。小额度和承包期限短的交易活动通过村交易平台实施招投标。平台建设为全县各乡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打下坚实的基础,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处置。

五、健全完善举措规范票据管理

一是要明确对部门要求。通过组织宣传会、发放明白卡等形式,进一步明确村级使用县水务、卫生、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各类项目资金以及经费等所需报账凭证的要求,特别对村级自建工程项目的票据使用,明确统一要求,促进村级财务票据使用规范化发展。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县农经部门应加强与县发改、财政、扶贫等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严格落实《条例》和《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达成共识,科学指导溪镇农经站的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大检查力度。

六、化解村级债务控制新债发生

一是突出政策导向。建议县财政按奖补政策及享受次数由少到多对全县各村进行排名后,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向项目已完成但未列入奖补对象的村予以倾斜。县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充分利用帮扶机会,千方百计筹措资金,逐步化解新建项目产生的债务。二是加强项目审查。坚持“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的原则办公益事业,尽量避免超越实际能力举债建设。

七、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一是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工作。县乡两级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二是加大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的处理力度。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计监督,其作出的审计结论和处理决定,被审计单位和有关人员必须执行。在审计中查出被侵占的集体资产和资金,要责成责任人如数退赔;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及村干部违规违纪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确保审计处理结果的严肃性。

八、稳定和加强农村财会队伍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村级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稳定的专业财会队伍是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基础和保障。要确保村级财会人员具备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聘任上岗,如无违反财经法纪行为应尽量保持稳定,不宜随村干部换届选举而变动。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村级财会人员必须在中心登记备案以接受监督和考核。二是切实加强乡镇从事村级财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已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乡镇,要尊重历史和现实,保持现有工作格局不变。具体工作人员必须掌握财会专业知识,熟悉财经法纪,具备从事财会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并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要求,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未实行村级会计委托的村,要加大对其财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力度,确保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

九、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保障措施

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范文第4篇

年全区农经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党的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实现三大民生目标”的总体要求,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强化农民负担监管、村级债权债务化解、稳控和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农经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坚定信心,克难而上,扎实工作,努力发挥农经部门在全区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

对农村财务实行“11211”管理机制,即一个审核(民主理财组审核)、一个签批(村委主任签批)、两个复审(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复审把关)、一个公开(财务账目公开)和一个通报(对农村财务管理整体情况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是我区在农村财务管理中积极探索逐步形成的农村财务管理机制,切实规范了农村民主理财、村乡两级审核和财务公开工作。年,我们要在执行农村财务“11211”管理机制各项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村集体大额支出程序审核工作。对已审批的大额支出,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开支,要深入到村检查工程实施及完工情况。对没有申报大额支出的村,要重点检查该村有没有大额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况。

2、积极开展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示范点建设工作。今年要重点培育5至6个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的典型乡(镇、办),这些乡(镇、办)60%以上的村能够有效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理财、财务公开等各项制度,财务管理比较规范,能够发挥示范作用。

3、加强农村经济审计工作。乡(镇、办)根据本乡(镇、办)情况要开展经常性审计检查工作,对大型工程支出情况及决算情况、村集体经济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要积极开展审计,确保财务账目规范化。区农经中心抓好重点村的审计工作以及对村级财务年度审计工作检查验收,通过审计切实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4、加强农经法规政策培训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区农村财会人员培训工作,培训重点内容是村集体大额资金程序审批的具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新出台的农经法规和政策,切实提高全区农村财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

5、进一步加强对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加强农村财会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乡(镇、办)经管站每月要上报一次所辖村财会人员的报账情况。对工作扎实认真的农村财会人员要通报表彰,对不能按时到乡经管站和会计核算服务中心报账、不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农村财会人员,要及时指出问题,促其改正。乡(镇、办)要掌握各村财会人员的动态情况,对村级财会人员年龄偏大或身体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要配备村级财务助理人员。严格执行农村财会人员任免程序,确保农村财会人员队伍相对稳定。

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服务体制

做好二轮土地延包后续完善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在确保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现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6、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动态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指导农民签订规范的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合同,并依法鉴证。乡(镇、办)经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转有关情况,对所有鉴证的土地承包流转合同都要建档,并报区土地流转办登记。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坚持经常性检查指导和调研,重点要抓好规模流转的典型,及时总结土地规模流转的先进经验,通过树立典型促进和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7、逐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体系建设。从今年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将付诸实施,我们要进一步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处程序,积极推行民间协商、乡村调解、区级仲裁和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处机制,切实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三、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力度

通过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民主决策、财务管理、生产质量控制等各项制度,提高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切实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带头作用。

8、扶持培育典型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358”工程(全省发展300个省级示范合作社,500个地市级示范合作社和800个县级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区要培育3个省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5个市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10个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显的主导产业,各项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入社成员达到标准要求,能够充分发挥合作社对农民增收致富的带动作用。

9、实施村村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战略目标。从今年开始,要在全区314个行政村实施一村兴办一社,一社带动一业或多业工程,通过兴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收入增加。

10、坚持经常性地调研总结。要经常深入到各个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帮助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生产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径。

11、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交流。对发展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促进各专业合作社之间相互交流,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各合作社进行业务技术培训,使全区的合作社逐步达到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成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努力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全区现代农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坚持不懈地开展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

12、开展一次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大调研活动。重点对新农村建设中需要农民出工或出资有哪些方面、村集体通过向农民筹资筹劳办了那些实事、党的惠农政策农民有没有享受及享受的途径等进行调研,通过调研切实解决农民减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管机制。

13、加强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通知》(号)精神,积极参与和组织实施“一事一议”以奖代补试点,严格执行《市村内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审议程序》,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规范的典型村,要及时总结这些村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并在全区推广。严禁乱议、乱筹、乱用,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

14、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测体系。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动态监测工作,建立全区农民负担监测网点,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监测质量,使其在信息反馈方面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依据。

五、搞好村级债权债务的化解工作

15、进一步澄清村集体债权债务的底子。对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债权债务,要查清形成原因,分类处置,澄清底子,规范财务手续。

16、建立村级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制度。要及时掌握村集体新增的债权和债务,对新增债务要制定化解措施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村级债权债务档案,化解情况要及时登记并形成资料。

六、妥善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

17、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和包点责任制。认真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严格执行接待值班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要认真登记并及时转交处理。中心机关干部要对包乡镇发生的农经方面的案件负责,积极督促并认真解决案件。

七、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村级债务管理办法范文第5篇

【关键词】税费改革;成效;农村综合改革;阶段;财务管理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开始实施,经过三年的改革实践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到2005年,全面取消了农业税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各种税费,初步规范了农村税费制度,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步伐明显加快,新农村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2006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重点由规范农村税费制度、减轻农民负担全面转向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通过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解决了农村税费改革的一些遗留问题,消除了加重农民负担的体制性因素,从制度上防止了农民负担反弹;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完善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促进城乡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持;通过农村综合改革,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管理,搞好农村公共服务,健全乡村治理结构,建立农村工作新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源泉。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从2003年开始,到2013年农村综合改革已有十年的时间。在这十年时间中可以概括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3年到2005年为农村税费改革阶段;从2006年到现在为农村综合改革阶段。在第一阶段中,减免了农民税费,配套改革稳步推进。2003年,取消了面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2004年,取消了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4个百分点;2005年,在2004年降低农业税4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完全取消了农业税的征收。在第二阶段中,由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转向农村综合改革的新阶段,深入推进和完成了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同时完成了我市国有农场税费改革并积极推进国有农场综合改革,完成了国有农场分离办教育工作;完成了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化解工作;从2010年开始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从2013年开始完成乡村垫交税费债务审定和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启动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

一、农村税费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农民负担为零并得到种粮补贴

2003年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取消了面向农民征收的“三提五统”,2004年到2005年免征农业特产税和取消农业税,我市农民负担为零,并从2004年开始4年时间农民得到了种粮补贴。

(二)配套改革稳步完成

1.实行“村财乡代管”工作。从2003年开始到2008年,乡镇所属行政村全部实行了“村会计委托制”,从根本上遏制了村级财务管理的混乱局面。

2.完成了扩大村级规模工作。农村税费改革前,为减轻农民负担,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通过扩大村级规模,撤掉部分行政村,缓解了乡村两级的经费压力。

3.完成了教育布局调整工作。为减轻农民负担,最大限度整合教育资源,撤并农村学校,减轻了各级财政经费压力。

二、扎实推进和完成农村综合改革各项工作是农村税费改革质的飞跃

没有农村税费改革的完成就没有农村综合改革的顺利实施,两者相辅相成、衔接一致,是一条政策主线上的两个阶段。从2006年开始进入农村综合改革阶段。到2007年主要完成了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2008年到2009年,稳妥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债务清理审定化解工作;2010年到2013年,扎实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同时完成了农村垫交税费债务和公益性债务审定及国有农场进一步分离办社会改革工作。

三、农村综合改革的阶段

(一)农村综合改革第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以此带动农村的各项综合改革。

1.完成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分流工作。认真开展农村税费改革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分流工作,并签订了《税费改革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分流工作责任状》。高度重视责任状的承诺事项,通过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稳步实施,到2006年末,农村税费改革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分流工作按期完成。通过改革理顺了乡镇事业单位管理体制,规范了乡镇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有效地促进了定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地推动了当地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

2.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政策。主要内容有:一是进一步明确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及免除学杂费标准,确定有关工作部门的责任分工及工作实施办法步骤。二是进一步明确资金管理办法。即市、县(区)财政筹措的资金要设专户管理。三是进一步明确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后与财政公用经费投入的关系

3.积极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2007年全面实行“乡财县管乡用”预算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以确保公教人员工资发放和乡镇机关正常运转,缓解乡镇财政困难,实现依法理财。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预算共编。县级财政部门按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有关政策和财力情况,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指导意见,明确乡镇财政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乡镇财政按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编制本级预算草案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预算法》规定的程序报批。在年度预算执行中,乡镇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需报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法定程序报批。

(2)帐户统设。取消乡镇财政总预算会计,由县级财政部门乡镇财政总会计账务,核算乡镇各项会计业务。相应取消乡镇财政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由县级财政部门在各乡镇金融机构统一开设财政专户,并设立“结算专户”、“工资专户”、“支出专户”、“村级资金专户”和“预算外专户”5个分账户。

(3)统一收付方式。全面推行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乡镇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县级国阵,乡镇预算外收入全部缴入县财政设立的“结算专户”。由县财政按照收入类别和科目,分乡镇单独进行核算。支出拨付以乡镇年度预算为依据,将资金直接拨入县财政设立的各乡镇专户。县级财政必须搞好资金调度,切实保障乡镇支出,不能挤占乡镇资金用于县级支出

(4)票据统管。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所有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级财政部门,由各乡镇财务经办员统一到县财政结算中心办理票据领、缴、销,做到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坐收坐支,严禁转移和隐匿各项收入。

(5)采购统办。由县级集中采购部门办理,其管理权全部收到县级财政部门,由县级财政部门统一办理。

(6)机构上划。乡镇财政所作为县财政局的派出机构,人、财、物上划到县财政局,业务由财政局垂直管理,人员由财政局和乡镇共同管理。

(二)农村综合改革第二阶段的重点工作

积极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同时完成了农村垫交税费债务和公益性债务审定及国有农场进一步分离办社会改革工作。

1.扎实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及美丽乡村示范村工作

2010年,紧紧抓住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这一惠民政策的有利契机,启动实施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2013年又启动实施了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试点工作。紧紧围绕村内户外道路硬化、村庄亮化、卫生净化、环境美化、村屯绿化和管理优化等“六化”项目,合理确定具体项目规划,并有效组织项目实施。这项惠民政策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热烈欢迎和拥护,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好成效。

(1)抓认识,提供思想保障。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把好事办好、办实、办细。同时,建立市县乡三级工作责任网络,专门成立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抓宣传,提供舆论推动保障。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以及标语口号等形式,广泛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以及全市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情况,使全市广大农民群众都来关心和积极参与

(3)抓培训,提供业务保障。重点抓好五种不同形式的培训:抓好自身培训、抓好以会代训、抓好专题培训、抓好全员培训、抓好随机培训。

(4)抓管理,提供制度保障。通过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完善机制,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5)抓点面,提供示范牵动保障。以点带面,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起到示范牵动作用。

(6)抓验收,提供项目质量保障。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与新农村重点村、试点村和示范村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村内基础设施建设,还带动了周边村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

2.稳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

以满足农民生活需要为目的,通过财政奖补对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设施、场所和项目进行运行维护。明确目标任务、明确维护内容、明确申报范围、明确申报程序、明确项目实施、明确资金来源、明确报账程序、明确规范凭证。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目标、内容和范围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农民民主议事程序,坚持乡镇重点审核、县级批准的工作流程,切实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向纵深发展,填补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体系资金缺失这一空白,进而从根本上改变了村级“资产毁损了无钱修、环境脏乱无人管”的局面。

3.进一步完成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改革

为减轻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负担,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更好地发挥国有农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带动示范作用,2013年进行国有农场分离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减轻了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负担,进一步理顺政企、事企、社企关系,促进国有农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农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带动示范作用。

4.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

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进行村级财务公开,严禁虚假配套,或向农民转嫁负担,更不能形成新的乡村债务。要按县乡报账和建补并行原则,管好、用好奖补资金,严格资金拨付程序,及时拨付资金,更好地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避免违规操作和截留挪用,确保奖补资金管理规范、运行高效。

积极改进村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取得了较好效果。村级经费的足额拨付,进一步完善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了村级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为新农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面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从实际出发,确定下一步农村综合改革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改革发展主题,积极支持村级公益事业和美丽乡村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和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巩固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成果,研究探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优化乡村治理结构等体制机制创新及相应的政策措施,分类施措,逐步建立健全有效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机制,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新农村建设顺利实施并取得显著成效。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