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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法规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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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法规的联系

法律与法规的联系范文第1篇

关键字:审计执法;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向前发展,我国的审计执法部门的管理制度也不断趋于完善,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使审计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与此同时,在社会的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着某些问题亟待完善,本文将针对我国审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对策。

审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少数审计准则没有完全落实。审计部门制定的审计准则,其主要作用是对审计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约束,避免自身出现问题,同时对审计人员的主要责任和义务作出规定,对每一项工作的重点进行分配,当出现问题时,可以快速确定责任人,明确问题的发生点。当准则颁布实施以来,审计部门基本进行贯彻落实,但是对于少数的准则落实程度不足,执行效果不到位。《执行审计工作底稿准则》在执行时,没有完整的对审计人员的整体工作情况进行展现,只有在工作出现问题时,才会临时加补审计工作底稿,如果没有问题出现,那么将会忽略该环节的工作。《执行审计报告编审准则》在执行时,审计报告的内容完整性不足,部分审计报告在未征得被审计企业意见前已经完成,导致审计报告本身的意义不复存在。

执法工作存在问题。首先是处罚内容不细致,例如对某企业实施处罚20万元的决定,只是将最终数字列出,而不是将每一项款项内容展示清楚,这样会妨碍工作透明化的准则。然后是处理力度执行不足,对出现问题的企业能够从轻处理就便从轻处理,没有对问题企业造成一定的威慑力,因而导致了问题不断的出现。

缺乏证据,难以有效支撑审计结果。第一是审计执行人员没有将实施情况调查完全,一般在审计结果中的内容都是“该单位存在帐实不符的问题,部分账目核算工作不够,存在漏记和错记的情况”,这样的账目没有准确的将出现问题的内容直接表明,难以将问题处理完善。第二是审计所需资料不足,当被审计企业纳税情况调查时,对于已经通过税务机关审查的部分,没有及时取得纳税清算结果,从而认定其少缴税款,并且实施全额缴纳的决定。审计工作在进行时必须以实际证据为根本,用证据说话,并且对证据的准确性作出评价。

审计工作的模糊处理。第一,审计工作定性模糊,将“小金库”记录为账外循环,逃税记录为漏税,将隐瞒事实情况记录为少记,将主管虚构假账记录为账务工作处理欠佳。这些都是对事实的模糊化。第二,审计评价存在问题,在审计意见书的分析部分认定的“某项目资金调度不及时”、“资金沉淀数额较大”而将其对比于评价部分发现内容被替换成“本局预算执行情况良好,资金调度及时”这些都是出现在同一审计意见书中的内容,前后意思存在较大出入。

参照法律法规适合度不足。第一,参照的法律条文不清晰,没有准确指明违法的条款,只是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讲其简化,应当详细的对其进行处理,具体的将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说明。第二,引用的法律法规不适用于该具体情况。没有对法律法规进行详细分析,只是简单的追求时间,没有仔细的对其进行思考。

处理措施

全面树立法治理念。截止目前,对于与审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基本完善,对实际出现的各种问题法律条文中也进行了详细规定,真正实现了有法可依的条件,已经为审计工作提供了足够的法律支撑。国家已经将审计工作实现法制化管理的基本条件搭设好,同时法律法规的实际内容也已经全面涵盖实际审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审计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执行法律规定,将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到实处。这就需要审计执法过程进行适当改变,将传统的粗放型向集约型进行转化。审计人员应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树立法治观念,对审计过程中的各项工工作进行严格控制。2.2 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学习。我国法律法规众多,审计人员应当准确对自身工作相联系的内容进行重点掌握,认真学习,将其中的重点内容进行掌握。第一学习以审计为基本原则的法律;第二,学习与政府行为密切联系的内容,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等,第三学习与审计工作存在联系的法律,包括预算法、公司法、会计法等,第四学习与党和国家整体发展有关的内容,包括市场经济方面的内容。

清晰认识合法与合理的关系。审计人员经常会遇到的问题就是法律与政策、合法与合理之间的区分。依法处理审计工作,不仅需要对法律法规的内容进行遵守,同时也要对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在实际与法律之间做出权衡。对于部分利用自身权力谋取个人利益的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对腐败、作假的行为必须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于部分与目前法律内容存在分歧,但是符合国家基本目标,不影响公众和国家利益的情况,可以向相关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进我国法律完善的速度。

加强对审计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减低审计风险。审计质量与审计风险两者之间存在着本质的联系,只有将审计质量提高至一定水平,才能将审计风险降低。对审计内容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一定先做出合理判断,保证参考内容的正确性,然后在进行下一步工作,对每项内容的定性和处罚必须有详细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来参考。

结束语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审计执法部门执行力度相对之前已经有了很大提升,同时,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全面和完善是保证审计工作良好执行的重要保证,审计人员应当切实承担自身的责任和义务,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做好本职工作,将我国的审计制度完善。

参考文献:

[1] 沈芳.审计执法中存在的额问题及改进建议[J].中国农业会计.2003(6):38-39

[2] 吴源花.地方审计执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与对策[J].闽西职业大学学报.2005(1):37-39

[3] 李瑞玲.审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科技与法制.2012(7):647-648

法律与法规的联系范文第2篇

一是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法规人员对案件的程序、事实、证据材料、定性及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及时予以审查,并将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执法人员予以改正或补充材料,使行政处罚的行为做到客观准确、公平公正,有效避免执法风险。

二是重视普法宣教工作。按照内培外宣的要求,对外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参与到专卖三大工程中去,对内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的要求进行,提高全员法律意识,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是努力做好法律服务与保障工作。鼓励各部门人员就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主动为各部门人员答疑解惑。加强制度审核和经济合同审查工作,规范合同管理。

在各级领导关怀指导和县局法规部门的努力下,县局法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5月份全市烟草法规工作检查和省局法规工作培训会,我们对县局法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总结,提出如下改进措施:

一、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1、看卷宗制作是否规范。在案卷材料的审核上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查适用法律是否准确,准确应用法条是行政执法的基础,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遇到模糊的概念,因此很多人打起了法律的球,这并不是有效的规避风险的方式,很容易出现因为当事人不理解而不服处理决定的情形;在行政处罚中处罚是否合理,这点主要体现在自由裁量权的应用上,法规部门在案件的自由裁量权的应用上要严格审核,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从源头遏制违法处罚的发生;程序是否合法,常见的行政败诉案件,往往出现在程序上,违反了程序整个处罚就是站不住脚的,在日常审查中要特别注意,避免因为工作人员不细心所导致的错误,以及由此而引起的法律风险。

2、看执法行为是否规范。由事后审查向事前、事中审查延伸,主动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去,纠正违反法定程序和超时限的问题,使行政执法行为符合合理、合法的要求,将依法行政落到实处,避免由此而可能产生的行政诉讼。

二、做好普法宣教工作

1、创新宣传载体。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发挥网络便捷、高效的作用优势,向零售户和单位内部工作人员普及法律、法规及相关的制度;利用传统的媒介,以一种相对新颖的方式,比如漫画、故事、图片等比较生动的方式将相对枯燥的条文内容,转化成受众乐于接受形式,提高宣传的实效。

2、区分培训对象。按照年度县局培训计划的要求,区分专卖执法人员培训、零售户培训、县局全员培训,针对不同的受众,有针对性的准备相应的培训材料,做到紧密联系实际,避免理论式的灌输,力争生动精彩,激发受众的学习兴趣,由要我学转变为我要学。

三、注重交流反馈,持续改进提高

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对于审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与专卖部门沟通交流,注意形成阶段性的书面材料,形成审查总结整改反馈共同提高的良性循环,避免法规与专卖各顾各的一亩三分地,彼此联系松散的局面,共同将工作做好,作出实效。

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是时刻关注专卖工作动向,加强与专卖部门的配合,更好的参与到专卖三大工程中去,在法律培训、法律宣传方面提供支持,在法律咨询方面提供服务,保障“三大工程”健康有序的推进。

二是尽快完善、落实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卷宗审查工作流程,对于行政诉讼来说,行政机关要承担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而卷宗就是我们最重要的证据,因此要特别重视对卷宗的审查工作,加强同专卖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形成有交流有反馈的良好形式,保证法律监督到位和整改落实到位。

法律与法规的联系范文第3篇

关键词:食品法规与标准;主题;案例;课程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10-0184-02

鉴于食品法规标准的分散性,对于同一事物或事件的阐述往往涉及多种法规标准,未见对全局的细致统筹规划,某种程度上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及食品企业依法经营困难。作为高校食品法规教育从业人员,有责任通过教育缓解现状。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各高校食品安全与监管类专业的核心课程,要求任课教师密切联系食品法规和食品标准的最新进展[1],还要改变食品法规课程法规条例的枯燥的教学方式,增加学习中教与学的互动。

一、主题案例化教学的课程设计整体方案

现今食品法规与标准课程要求学生掌握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基本概念,理清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掌握食品质量卫生法规、标准的地位与作用,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并学会制定食品标准和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ISO9000及2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程序和体系文件编制。[2]现在教学过程中,普遍确定以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标准化基础知识为重点,食品法规重点解读食品安全法,同时简单介绍食品相关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等[1]。无法有效解决目前食品法规教学内容以庞大的法律法规为主导的杂乱状态,使学生缺乏解决实际法律法规问题的能力,缺乏可持续性发展能力。因此需要引入主题案例化教学模式,通过案例分析引出法规标准分析及标准制定涉及的专业及社会原因。

课程设计以主题的确定为中心来设计课程体系和课程内容结构。遵循学生学习能力与职业能力发展的规律,对确定主题进行剖析,有层次地进行法规讲解、专业背景分析和案例分析。使法规条例具体化、显性化,通过案例分析驱动学生对法规条例的学习理解,培养分析能力,带动学生认知、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共同发展,实现教学目标。

课程总体设计方案步骤如下:

1.对食品职业岗位、工作任务及其能力的分析。与食品生产企业合作,分析职业岗位对法规认知的要求、工作任务及其能力,确定课程定位和教学目标。经过分析,得出与食品企业中《食品标准与法规》相关的主要工作岗位及其工作任务。[3]

2.通过对企业、政府监管实际情况分析设计课程体系、确立法规主题。按照食品企业真实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境,结合政府监管,确立典型法规主题,以食品法规分析及应用能力的培养为宗旨设计课程体系。

3.以主题为主导,以案例为手段,以培养法律法规应用能力为目的设计教学内容和教学任务。围绕法规应用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根据食品安全主题,整合相应法律法规,设计教学任务,以设计主题为主导,案例分析为手段,实现教学做一体化。

二、课程学习内容设计

在职业岗位分析基础上,结合热点问题,按照学生的认知能力和规律,基于工作过程与工作情景,按照食品企业真实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境,结合政府监管实际情况及我国国情,选取确立典型法规主题。

三、课程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过程中通过分析引出相应法律法规,剖析法律法规的制定的理论依据,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改变枯燥的教学方式,增加教与学的互动。

四、教材的建设

《食品标准与法规》相关教材较少,目前有张建新主编的《食品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应用指南》和《食品标准与法规》,基本理论教学内容为:绪论、食品法律法规、食品标准的基础知识、食品企业标准体系、食品安全认证管理与法规文献检索等[4]。虽能满足对一般法规标准的理论教学,但对学生的分析、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提高,没有很大帮助。急需编制《食品法规――主题与案例》的教材。

通过主题案例化教学模式的引入,可重点解决目前食品法规教学内容以庞大的法律法规为主导的杂乱状态;解决食品专业理论与法规的有机融合问题;食品法规立体化理解问题;食品法规教学老师与学生互动问题;解决学生在法规上可持续性发展问题。

参考文献:

[1]邓鸿铃,王海波,吴桂贞.浅谈高职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J].广东职业技术教育与研究,2012,(3):28-29.

[2]魏洁云.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教学改革研究[J].安徽农业科学,2012,40(27):13674-13676.

法律与法规的联系范文第4篇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

2、制定规划。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不断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程,保障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县普法办关于对"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明确了"六五"普法各阶段的目标任务,按照规划,切实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同时,把普法工作纳入部门工作的重点,与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考核;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

3、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依法决策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部门职责,依法开展价格执法,进行价格收费检查,查处价格违法案件。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案,没有发生不依法办案,违法办案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或负面影响的事件。

4、我局领导班子一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局内重大行政决策,按照县委有关规定,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没有因违法决策被追究行政和纪律责任的现象。

5、在普法经费保障方面。根据普法工作实际,需要多少,开支多少,切实保障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1、积极订购普法教材等相关学习资料,做到人手一套。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和水平,我们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抓好基本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并组织职工参加县普法办举办的各项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达100%.

2、认真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我们以学习公共法律法规和部门价格法、招标投标法为主要内容,切实开展法律进机关、单位活动。同时结合联系点扶贫工作,深入圭山居委会群众中,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为群众讲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了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

3、积极拓展普法宣传阵地。我们通过在单位内设置宣传栏,在政府电子政务网、**省阳光政府网、**县党务公开网更新普法网页来抓好普法宣传阵地建设工作,把我局学法普法工作情况及时公开,进行宣传。

4、遵纪守法。机关干部职工在通过普法学习,法制意识进一步得到提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县委有关规定。

5、推进行业、系统普法工作的开展。我们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市发改委举办的行业、系统法律法规普法学习培训,全体职工通过学习培训,均取得部门法行政执法资格证书。

三、切实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

按照县委关于法治**创建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发改部门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根据罗普治〔2014〕6号文件精神,我局建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同时,按照活动实施方案,切实开展了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活动中,我们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过活动的开展,不断强化了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办事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1、认真做好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贯彻工作。在部门法宣传学习贯彻方面,我们一是把《国家价格法》、《**省价格管理条例》、《**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部门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纳入单位年度学习计划的重要内容,组织职工集中学习或自学,要求职工熟悉掌握部门法律法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案。二是通过电子网站、宣传栏、标语等载体向社会开展部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使广大公民了解熟知我局部门法。三是在重大活动或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积极向社会、向服务对象、向基层群众宣传部门法。四是单位执法人员熟练运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在执法过程中,认真向执法对象讲解部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把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推进普法工作的开展。

2、切实开展部门法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开展部门法的监督检查是我局的重要职能,"六五"普法开展以来,我局加大了部门法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查处了各类违法案件25件,纠正了行业不正之风,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因案件查处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现象发生。

3、积极支持配合村社区开展普法活动。"六五"普法期间,我们结合开展"四群"教育、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等教育活动,深入到联系点罗雄街道圭山居委会,支持配合居委会干部集中开展普法工作,每位干部职工分别深入到联系户面对面宣传讲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有效促进了农民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的提高。

法律与法规的联系范文第5篇

某局四五普法验收总结

为了做好##市外经贸局的“四五”普法验收工作,进一步明确今后外经贸普法工作的重点和努力的方向,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市外经贸局“四五”普法的有关工作总结如下:一、加强机构设置,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一)建立健全了“四五”普法工作体系##市外经贸局一直以来就十分重视普法工作,重点加强了普法组织机构的设置,形成了由局普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由政策法规处具体执行,有各县(市)区外经贸局及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的##市外经贸普法工作体系。一是成立了由局机关主要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普法领导小组。“四五”普法期间,我局先后两次对普法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能: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组织、安排本市外经贸系统的普法工作。这种随着机关领导干部的更替而及时调整普法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而不断调整和明确领导小组职能的做法,最大限度地确保了领导小组职能的发挥,成为保障我局“四五”普法工作顺利开展的最关键因素。二是成立了负责外经贸法律工作,包括普法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是在“四五”普法期间改革了外经贸机关的部门设置,在原调研处的基础上设立了政策法规处,配备了专职法律工作人员,将开展有关的法律培训和普法宣传教育作为其重要职能之一,是我局开展“四五”普法工作的具体实施机构,在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三是在全市外经贸系统建立了“四五”普法网络。主要是由各县(市)区外经贸局、有关企事业单位指定一名主要领导负责“四五”普法工作,具体部署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律学习工作。此外,为了弥补机关普法工作力量的不足,我们还注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借助社会力量来提高机关普法工作的水平,主要是支持发展了包括浙江万里学院WTO研究中心、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万成质量认证咨询公司在内的六家民间WTO咨询机构,以便对来自各方的WTO咨询给予及时的答复。同时,我们还聘请了专职律师作为局机关的长年法律顾问,参与机关的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这种普法专业支撑网络的建立,既提高了外经贸机关普法工作的水平,也强化了外经贸机关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普及和服务功能。(二)制定并实施了详尽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一是强化了普法工作规划的指导作用。20xx年我局制定了《##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委员会关于在外经贸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甬外经贸教发[20xx]第155号),其中明确规定了“四五”普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普法对象与内容以及具体的普法实施方案等,成为指导我局“四五”普法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除了制定比较宏观的普法规划外,我们还针对“四五”普法期间的一些重点工作做了具体安排,主要是在20xx-20xx年度为了做好WTO规则的学习和宣传工作,我局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市应对WTO工作重点》,并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了对WTO规则的系统学习,很好地指导了我市相关工作的开展。二是做到了普法工作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检查,年终有总结。为了完成普法规划所规定的任务,我们根据每年的工作重点和热点,制定有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对“四五”普法规划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分解落实。对于每一任务的落实情况,我们均建立有比较完备的台账,这些台账成为我们在普法年度内进行不定期检查的基础。此外,每年年终我们还要对全年的普法工作进行总结,既有助于明确工作中的得失,也有利于找到下一步普法工作的重点。二、完善了机关普法的各种制度,确保“四五”普法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建立了机关法律集中学习制度。首先是建立了局党工委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在“四五”普法期间,党工委中心组坚持定期开展法律学习活动,适时对国家的基本法律或有关“三外”政策法规进行学习和讨论。其次是建立了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外经贸专业法规制度,每年均邀请有关专家作专场法律讲座,并对每位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学习的情况进行考核,以打分的形式列入年度机关评优序列,有力地保障了法律学习的效果。二是建立了政策法规宣讲、推介制度。为了向外经贸企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我们充分发挥外资企业协会和外贸企业协会的作用,面向全市涉外企业,有重点地开展政策法规宣讲,主要是与海关、商检等部门联合,采取集中宣讲和到各县(市)区巡回宣讲的方式,使企业更好地把握了外经贸政策法规的动向,保障了外经贸业务的顺利开展。三是建立了政策咨询和答疑制度。为了及时解答社会各界在“三外”政策法规方面的疑问,我们一方面在日常工作中对企业的政策法规咨询予以及时答复。另一方面我们也通过网络与企业就有关外经贸政策进行交流,比如我们在20xx年6月、10月举行的两次“三外”问题网上集中答疑中,点击率达到15万人次,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三、在不同层面开展了内容 丰富、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成效明显(一)在外经贸机关内部,开展了以提高工作人员综合法律素质为重点的普法活动为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法律素质,我们根据每年的普法重点分层次地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参加了各种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一是参加了市级机关的法律学习培训。首先是完成了市普法办布置的学习任务。主要是在每年按要求学习指定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认真完成##市“四五”普法公务员学法作业本,这已经成为我局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几年来,从局领导到普通干部,普法作业的完成情况均达到了##市普法办的要求。其次是参加了全市性的法律学习和考试。20xx年至20xx年,我局机关全体公务员共80余人,分四期参加了##市人事局组织的依法行政培训,对我国的行政法进行了比较系统地学习,并参加了结业考试,平均成绩达到80分以上。20xx年我局干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有重点地认真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环保法律法规等,并于当年4、5月份参加了省市两级法制、人事部门组织的《行政许可法》考试,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二是组织了专题政策法规讲座和自学。首先是由政策法规处负责牵头,结合“三外”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县(市)、区外经贸局主要领导干部和相关企业,举办了十余次有关对外贸易、利用外资、货代、反倾销实务、行政许可、企业并购等的专题法律讲座,既加深了大家对有关政策法规的理解深度,也提高了他们的政策操作水平。其次是针对我国法制建设和“三外”发展的重点,通过印发政策法规汇编等学习资料的方式,不定期地组织机关干部对相关内容进行自学。三是有重点地做好了相关人员的普法工作。我们在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外经贸政策法规普遍培训的基础上,还选拔了一批年纪轻、基础好、有发展潜力的同志,委托高等院校和国(境)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培训。主要是在20xx年组织了一批外贸及招商骨干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上海外贸学院、##大学进行学习培训,他们系统学习了有关外经贸知识和法律法规、国际惯例等,其专业知识和法律素养均得到了明显提高。(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以普及外经贸法律知识为重点的普法活动一是积极应对入世,开展了全市性的WTO规则宣传培训。20xx年,我们在对全市涉外经济部门和企业进行WTO规则普及性培训的基础上,又组织了五期由政府经济职能部门的领导、骨干以及部分银行职员、律师、企业家等参加的WTO专门法规知识培训班,同时还组织了一期被列入浙江省WTO事务专业人才培训计划的长训班,培训内容涉及了WTO基本规则以及《中国入世议定书》、《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WTO与知识产权保护》、《反倾销法律实务》等,参加长训班的人员还到美国进行了为期半年的实习,并已于20xx年5月回国。与此同时,为方便社会各界对WTO知识的了解,我局还创建了“##WTO咨询服务网站”,用以更快、更好地宣传普及我国入世后新颁布的涉外法律法规和有关的WTO知识,开展了全方位的WTO法规咨询活动。二是加强外经贸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推动地方外经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几年来,我局以“三外”法、《公司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通过举办中短期培训班、举行政策宣讲会、设立宣传窗、编印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了较大范围的推介。首先,由局机关有关处室负责,对我国出台的各种外经贸政策,以及国(境)外采取的有关外经贸措施进行专门培训和介绍,使广大外经贸企业及时了解了国内外的有关政策动向,以便对经营策略做出适时的调整。比如由贸管处负责对有关企业进行加工贸易知识介绍和实务培训;由公平贸易处负责以欧盟出台的两项指令为内容对企业进行培训等活动,均在全市引起了很大反响。其次,由外资企业协会和外贸企业协会牵头,有重点地开展面向全市涉外企业的政策法规宣讲。自20xx年以来,两个协会先后联合##海关、商检、税务等部门开展了几十次外经贸政策法规集中宣讲和巡回宣讲,参加人员达万余人次,成效显著。再次,我们还建立并完善了本地的外经贸公共网站,将其作为公开外经贸政策法规,提供外经贸信息资讯,接受公众监督的重要平台,既有提高了依法行政的透明度,也普及了各项外经贸政策法规。最后,编印有关刊物和资料开展普法工作。一方面是注意利用《##对外经贸》这一重要平台,对国家及省市出台的“三外”政策法规进行全面、及时地宣传和介绍,另一方面是从20xx年起连续编印了数期法规汇编,有重点地介绍了我国入世以后新颁布的涉外政策法规,这两种资料均有较大的覆盖范围,成为我市外经贸“四五”普法的重要载体。以上各项普法工作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本市广大外经贸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提高了外经贸行政管理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依法处理各种外经贸纠纷和贸易磨擦的能力,也提高了外经贸企业的依法经营能力。它已经成为本市外经贸事业持续繁荣的最直接原因。##市外经贸发展的各项指标在全国同类城市中均名列前茅;在##市所有市级机关参加的民主测评中,##市外经贸局连续三年获得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在对各种公平贸易案件的处理中,由于我市外经贸管理部门和企业在法律方面均作了充分准备,应诉及时、得当,许多出口产品减少了损失,有些产品在国外反倾销终裁时甚至取得了零倾销率的最理想结果。这些成绩的取得进一步坚定了我们深入贯彻商务部普法规划,大力开展外经贸普法工作,以普法工作带动本市外经贸事业发展的信心和决心。四、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外经贸普法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在“四五”普法期间,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外经贸经营权进一步放开,企业类型和数量均大量增多,由此促进了国家外经贸事业的全面繁荣,但大多数外经贸企业与外经贸管理部门之间已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这对外经贸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最主要的就是要在提高普法工作针对性的基础上,面向数量众多、需求各异的广大外经贸企业做好系统内的普法工作。这是我们在“四五”普法期间一直努力探索,但却未能很好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值得我们继续深入研究。二是基于法律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设立了专门的政策法规处,但法制处室与外经贸业务处室分开设立也产生了相应的问题,主要是法制处室在日常工作中较少接触实际的外经贸业务,这就为其深入了解各项外经贸政策法规的贯彻情况带来了困难。如何做到既保障法制处室普法工作的专门性,又提高外经贸普法工作,包括普法规划和计划、普法内容等的针对性,还有待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进行深入地探索。三是外经贸普法工作是全市普法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与其它部门开展的普法工作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而且不同的法律部门也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所以就需要建立一种各部门间的普法协作机制,除了要加强有关涉外部门间的协作外,还需要加强与其它行业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这种多部门的联合普法在我们的工作中还有待加强,是我们今后的重点工作之一。四是普法工作的考核机制还有待完善,考核力度也有待加强。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建立一套长效考核机制,可以考虑将普法考核纳入外经贸考核体系中,以此保障普法工作的效果,这一点在我们的外经贸普法中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