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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13939/ki.zgsc.2015.01.084
1 维信息时代的发展
互联网的改革,造就了微信息即快速信息传播的同时,也造就了信息的碎片化。具有数量巨大、结构复杂、由类型众多的数据构成数据集合等特点的大数据,在国家相关政策的帮扶下,得到了蓬勃发展,为微信、微博、微活动、微支付、微服务、微创新等以“微”著称的生活服务方式逐渐融入人们的生活当中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而基于六度分隔理论(通过六次传递,可以让人与任何预期的对象建立联系)建立起的“人人传播”模式,也使人们的生活开始变得细微。
“数据”一词通过在麦肯锡公司的研究报告――《海量数据,创新、竞争和提高生成率的下一个新领域》中得到了较为有效的诠释,也因此开始获得各行各业的重视。而微信息时代背景下,海量的数据不仅已经渗透到每一个职能领域,也逐渐成为了非常重要的生产因素。人们通过对数据的交换、整合、分析,不仅可以解释各种现象背后的原因,也可以预测事物的发展趋势。
而2012年以后,“大数据”逐渐取代了“云计算”成为业界最为热门的词汇。大数据囊括的颠覆性数据量,通过改变人类对数据的处理方法、理念和能力,影响着社会各界的方方面面,这无疑给社会以及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冲击与改变。而有效推动大数据应用开发和发展大数据服务产业,将是推动全国信息技术产业和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基础。而从更深远的意义进行分析,大数据产业对推动工业结构调整、加快新型工业化、促进城镇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未来十年,将是一个在微信息快熟传播、由大数据引领的智慧科技时代,机遇与挑战并存。就以贵州为例,三大电信运营商南方数据中心落户贵安新区,其贵州公司不仅已经具备较为成熟的大数据和云计算的技术和运营能力,且此举将为贵阳周边特点区域快速集聚20万~30万机架,百万台服务器,数据存储规模可达EB以上;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简称4G网络)的商用也切实为大数据和云计算的实现提供了重要的网络基础保障;中关村贵阳科技园的建立为贵阳市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提供了强大的重要的支撑,以及贵阳市全力打造高科技、低成本、绿色节能的大数据产业基地,积极实现数据采集、分析挖掘、应用服务的产业链发展,都为贵州大数据产业能够进一步蓬勃发展提供了良好契机。
放眼全国,在微信息时代盛行的今天,各大传统零售商及新兴电商都开始利用互联网改革及数据分析使自己的市场份额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充。阿里将旗下例如扫码比价工具――淘火眼、淘宝的本地生活服务应用如淘点点、支付宝等APP等生活服务应用都接入到来往平台,并在此之前,斥巨资入股新浪微博及高德地图;而巴萨罗那通信展上,中国移动宣布通过“融合通信”构建移动互联网时代用户新业务入口,无须下载APP即可通过数据流量发送文字、图案片、信息等内容。另外,百度围绕百度地图展开了O2O布局,通过地图导航,将用户目的地周边设计的各类生活消费或服务项目附加上期,并将目的地附近的各种打折信息和促销信息推送给消费者;360也在新版“360安全卫士”中附加了“安全支付”,整合了各大银行的移动支付系统;另外,1号店与当当网宣布联盟,双方相互入驻对方开放平台,并将官方旗舰店投入运营,以及2014年3月,银泰集团与阿里巴巴“联姻”、苏宁易购与PPTV开创“OVO”――互动视频购物等事件的发生,无不表明了微信息时代的到来,使企业的商业模式、居民的日常生活及消费行为都发生了巨大改变。
2 电商对传统零售企业的冲击
事实上,电子商务的发展,虽然其本身仍存在着物流体系薄弱、支付体系存在安全隐患等劣势,但电商能让商家有机会直接跳过烦琐的中间环节,而其唯一的渠道成本――物流公司的人力成本,在大多数情况下又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这就使得以拥有“一批商”、“二批商”和“省”元素为主进行运营的传统商业体系遭遇了发展中的“滑铁卢”。
除此之外,电商虽然在打破空间局限,让沟通成本降低方面有着卓越表现,但造成品牌与消费者之间产生距离感和隔阂感,重销售、轻服务,产品趋于同质化等逐渐显现的问题,亦给电商的发展带来不容小觑的负面影响力。
但应该正视的是,电子商务的积极发展,线上平台的多端应用对以百货市场和购物中心为主的传统零售企业产生了不小的打击甚至使其面临颓势。据相关调查研究表明,现如今被电子商务运营模式冲击最为惨烈的行业除了以生产绝对标准化产品为主的图书及3C产品(轻度关注产品,其品质的标准化程度较高,消费者在选择购买时顾虑较小)外,百货市场和购物中心因其高成本低产出,投入产出难以平衡以及因交通拥堵、停车困难、选购、结账等候时间过长而造成的购物不便等问题亦受到了来自线上运营方式的强烈冲击,这不仅对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了巨大的影响,而由此映射出当今传统零售企业的反馈也值得深思。
面对电商的价格优势和高度的便捷性,传统零售业大多尽可能地通过模式转变、降低运作成本并降低零售价格,向店铺小型化及低价化发展以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据商务部相关数据显示,我国零售业2014年第二季度销售规模增速放缓,百货店、专业店销售额增长压力持续增大。同期便利店销售额增速12.7%,营业面积增速7.8%,毛利率上升1.2%,领跑各业态。而小型零售业态在全球范围内备受追捧,沃尔玛2014年上半年增加了130~170家小型门店,并不断地拓展便利服务。这样一来,很多大卖场可能会被迫退出或转型,而百货公司和购物中心所受的冲击可想而知。已公布2013年度业绩的10家百货商场,2家营业总额较2012年出现下滑,实现增长的8家企业中,只有3家增幅达到了10%左右,4家企业的净利润下降,其中新华都下滑幅度最大,同比下降244.45%。
另外,我国经济正在转型,扩大内需、能否快速激活消费需求对拉动我国未来经济增长十分关键。处在转型期的中国消费者的消费心理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①消费者开始注重社会评价,且具有明显的从众心理。在购买物品时,消费者不仅会考虑自己的需求,亦会充分考虑他人的评价和感受,而在心理模糊的情境中,例如选择就餐饭馆时,消费者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采取与他人一致的购买行为,选择就餐人数较多的饭馆进行就餐。②消费者对自我感受的消费比消费本身更重要。在多数背景下,我国商品购买者的“炫耀性消费”、“人情性消费”等消费心理较为普遍,而商家若在商品销售活动中只重视产品的质量,不重视消费者对服务的要求,无法让消费者有良好的消费体验,则其进一步的营销活动将无法开展。③传统与现代消费观念的冲突。中国经济的转型发展,各种新的变化不断冲击消费者的传统价值观。中国传统文化对勤俭节约的崇尚与现如今对各种消费的鼓励、刺激观念的冲突,以及贫富差距的加大都使得消费者的购买心理开始失去平衡,也造成了盲目消费、消费满意度降低的现象,在逆反广告效应的同时,也加大了企业的营销成本。
长久以来,较大部分的传统零售企业都将其商业模式改革的侧重点集中于单一着重发展电商本身某一环节,或单一侧重于整体零售行业向电商方向发展。在那些传统零售企业的运营方法上,我们不难看到,大多企业的决策者依然只将电子商务作为一个新的销售渠道,缺少持续投入的同时,也依然利用传统的管理方式管理电商。缺少互联网思维和独立有效的电商治理结构,是大多数企业电商发展战略的硬伤。而现如今同时熟悉线上和线下业务,包括运营、市场营销、物流仓储、客户服务的电子商务人才又较为贫乏,企业对此的不重视,加之不支持电商发展的供应链运作,也都使得传统零售企业在应对电商挑战面前困难重重。
再者,传统零售企业在单渠道营销向多渠道营销转变的过程中,跨渠道商品价格无法保持同步。这不仅会使消费者无法保持一致性体验,也会使线上产品拖累线下运营,或线下产品拖累线上运营。除此之外,在“微”世界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今天,众多实体店不懂得利用微信息传播工具为消费者提供符合其门户特征、体现其企业文化的消费感知,无法获得消费者对企业本身的认可,也无法与之进行有效互动,也就使得其不能获得更多潜在消费者信息、扩大商家的消费圈和扩展更多的市场份额。这对于面临采取有效措施激发百货市场和购物中心的进一步发展,以适应现下微信息时代背景下“电商”与“店商”的融合是十分不利的。另外,在“缺货断码”的情况下,国内绝大多数百货没有实现基本的单品管理,连基本的库存实时调查都无法保证,后续的交付也就很难完成。而百货市场的区域性特征较为明显,究于传统零售商家们对大数据的认识和了解还不够全面,因此造成商家无法利用数据分析进行实时跟踪各渠道订单活动,并在门店完成虚拟渠道订单退货的工序,为消费者带来实时体验的同时,也不能较为精确的分析一个在线上线下都有消费记录的会员的消费行为特征,并为其准确推荐更多符合其喜好的产品以增加产品销售额。等等诸如此类的商业模式改革举措,在面对电商的强烈冲击时,不仅对于扭转颓势,无法获得明显的积极效果,更可能因为运营成本开支的增加,减少百货市场和购物中心的利润,造成入不敷出的现象。
3 苏宁及万达电商模式的启示
电商和店商的转型和融合之举,对于传统零售企业商业模式的改革,至关重要。通过对苏宁电商模式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苏宁借助其强大的线下购物平台网络和服务网点,使得消费者在“苏宁易购”购买商品后,可在当地的苏宁售后服务网点获得鉴定、维修和退换货等服务,实现了售后服务的本土化。而其覆盖到地县级市场的线下网络更是其他电商购物平台所无法比拟的。但这一点,相信在阿里巴巴实现“千县万村计划”,即通过在3年至5年内投资100亿元,建立1000个先机运营中心和10万个村级服务站以构建“淘宝村”实现物流链深度建设后,将得到改变。因此,传统零售企业在从“店”到“电”的转型过程中,能否利用好线下网点,打造好服务品牌,让电商更接地气,以及建立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物流链,对“电店融合”之路的前进事关重要。
除此之外,移动购物模式的开发,不仅能让消费者在试用、体验的同时直接在网上下单,亦会提高商品的营销速度,带来更多的潜在消费人群。而需要体验后购买的商品往往属于非标注产品或高档商品,具有更高的毛利率。这对于传统零售业来说,意味着能更好地发挥其自身在服务与体验差异化上的优势。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大数据发展带来的营销变革之一是公关的力量被充分释放,传统媒体的壁垒被突破。与线下建成品牌相比,充分利用客户体验行程的口碑进行“病毒营销”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而苏宁的举措很好的证明了这一说法。但仍要清楚地看到,线下品牌可利用大面积广告灌输自身定位的方式来吸引消费者,对于线上营销并不合适。
通过分析万达集团的电商模式,我们可以看到其最大的优势就是利用丰富的线下资源,依靠线下业务支持其电商的发展,并充分利用电商无法提供的服务性业态,给予客户优质的服务和感受,在提升企业自身吸引力的同时,对消费者进行企业自身文化和理念的渗透。例如合理规划增加餐饮、影院、KTV等服务型场所的比例,提供多种便利和优惠发展优质会员增加企业忠诚度。并在服务形式上增强客户感知和满意度,充分利用数据库的优势进而推动发送有针对性的信息和服务。这些举措无疑会使消费者对企业认知产生强烈共鸣。
传统零售企业作为实体企业,能提供电商无法即时获取的使用体验。因此从万达集团的电商模式我们可以看到,品牌商可以借助线上平台的传播、促销、推广向线下引流,进而扩大实体商业和品牌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例如餐饮影响在购物中心中所起的作用,就是最好的证明。
4 建 议
大数据在微信息时代是一笔重要的资产。IT技术能让中央市场迅速交换、分析、综合各地基层消费者的信息,也能直接与这些地区的消费者展开沟通,并使中间商的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而未来,在电商与店商的战争中,快递终将逐渐消灭渠道、网银支付消灭终端、社交化媒体消灭传统媒体、搜索引擎化消灭广告。而线上营销,特别是电商尤其是移动电商将会成为“不眠商城”,这不仅使得企业的物流成本减少,也会使商品的交付速度得到大大提高。而加之社会化媒体、即时媒体的出现,信息的传递与互动也会变得毫无障碍,完全自由。例如在微信息时代,消费者趋于透明化。淘宝的交易及浏览数据就可以显示消费者地域、性别、购物时间段及购买特征就是个很好的说明。而每个消费者的网上消费记录、银行信用和消费足迹都有迹可循,消费者及其消费行为的数据化,亦给企业与顾客建立关系提供了技术保障。
因此,通过以上背景介绍及相关分析,特对传统零售企业商业模式改革提出以下建议:
(1)着重培养同时具备线上线下知识的电商人才,将企业发展“电店融合”的理念融会到企业文化中,将为顾客带去良好购物体验放在企业发展战略首位,提升服务质量,在大数据背景环境下利用现代技术数据分析方法展开服务营销;
(2)企业的商业模式在“店”与“电”的融合过程中,应注意防止线上商品拖累线下商品,利用好线下网点,打造好服务品牌,使企业的电子商务更接地气。并保证企业线上线下商品价格的一致性体验。无论企业是否在线上开放部分特供商品进行销售以打造企业品牌,都应尽量避免同货不同价的情况;
(3)利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及微信息环境下的技术支持,使消费者可以通过下载企业APP客户端查询“断码缺货”商品时候及何地有库存,并通过快递方式完成购物的同时,也能实时跟踪各渠道的订单,并使顾客能够在实体门店完成虚拟渠道(即线上)订单的退货,方便顾客,提升企业服务形象;
(4)更快更稳定的4G网络启用,可以使企业在百货大楼、购物中心、超市等地开放免费公共WIFI,利用信息传导技术及数据处理分析技术,分析消费者的购物喜好及消费行为,增加销量较好的商品,减少低回报产品的投入;
(5)消费者到门店购物,可根据消费需求(缺货、异地收获、不愿自己拎回家等原因)扫商店二维码在线下单,并将此营销手段与导购绑定,计入其业务考核,可成为店员业务激励措施,实现将线上与线下销售的融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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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中国经济出版社
时 间: 2014年8月
近年来,人们对商业模式普遍产生了审美疲劳,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呼吁回归商业本质。此时我们发现,如何解读“商业本质”反而成了问题。
2008年,我在理论界率先提出商业形态概念,对商业本质的研究必须以商业形态为基础。
首先,商业形态就是企业在产业(链)上的组织形态。
商业形态的概念来自商业流通领域,是指企业在产业链上的经营组织类型(简称“业态”)。比如,是零售商还是批发商。零售商又分为百货商店、购物中心、超市、杂货铺、连锁店甚至网店等形式,他们所提供的最终产品和服务没有本质区别。
我们将商业形态概念延伸、提高到产业高度,即企业在产业中的组织类型和在产业链上的存在形态。不管何种产业或某一产业中的特定环节,一般都存在着各种商业形态。
比如,在房地产行业,按价值链顺序涵盖的商业形态是:投资商、设计商、开发商、建筑(承造)商、(销售)商和物业管理服务商等。
在最广泛的意义上,商业形态包括加工商、制造商、提供商、运营商和贸易商等。
加工商一无独立的营销体系,二无自主的产品品牌,只能为品牌企业贴牌生产成品,或为中间商生产半成品、零配件,最终沦为别人的“加工车间”。
制造商亦称生产商,一方面生产成品并自行销售(直销或借助加盟商分销),另一方面只销售自己生产的产品,即所谓自产自销。他们拥有独立的营销体系和品牌建设,但因依赖自身产能而带有“重资产”风险。
提供商指的是企业提品、服务,而且很大程度上借助分包、外协方式。在具备相当技术附加值的产业中,企业可以向客户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运营商则是依靠一定的特许经营权,提供综合性、公共性的服务。其特点有三个:一是具有一定垄断性,二是服务的客户广泛而普遍(无指向性),三是一般不生产或提供有形产品,但商业品牌的建设维护相当重要。
需要说明的是,“提供商”与“运营商”的内涵比较接近。比如,我们一直将中国电信视为电信服务的运营商,但他们却旗帜鲜明地自我标榜为“综合信息处理服务提供商”。
而贸易商销售的产品并非自产,主要方式包括批发和零售。批发逐步已被分销、所取代,而且越来越多的零售商迅速走向连锁。零售商的品牌建设至关重要,但不连锁就难以做大。
其次,基业常青的沃尔玛如何将零售商做到极致?
1945年,山姆・沃尔顿用从岳父手里借来的2万美元,在美国的一个小镇开设了第一家杂货店。1962年,公司正式启用Wal-Mart商号,并于1970年公开上市。
对7岁就开始卖报纸、送牛奶的沃尔顿来说,薄利多销才是商业成功的不二法门,“天天低价”可谓经营哲学的逻辑基础。要使普通百姓买到与富人一样的东西,就必须“天天低价”;而要做到“天天低价”,就必须坚持顾客是上帝、尊重每一位员工和每天追求卓越,并推行员工持股分享计划。
1987年,沃尔玛耗资4亿美元与休斯公司合作,发射了全球第一颗商用通信卫星,用于全球连锁店的信息传送与运输车辆的定位联络。这间世界上最大的民间数据库,涵盖了商品来源与流向、仓库管理、顾客、设备投资、管理费用及经营分析等信息。
2004年,沃尔玛率先启用智能标签技术,取代了传统的条形码。智能标签内含数据芯片,记录着货物的各项信息,无需人工干预就可通过计算机系统自行物流配送操作,同时还能降低盗窃和假冒产品的风险。
就这样,在互联网问世之前,沃尔玛就解决了自身运营的大数据和智能化管理问题。从不搞营销广告轰炸,更与商业模式创新绝缘的沃尔玛,在IT设施建设方面堪称“国家级”投入,其收益回报与核心竞争力谁与争锋?
在世界“500强”排行榜上,长居榜首的是沃尔玛;在全球富豪排名榜上,沃尔顿家族位居巴菲特和比尔・盖茨之前――其诀窍不过是把零售商做到无人匹敌。
最后,商业模式取决于商业形态,而后者更重要。
所谓商业模式,就是商业组织在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前提下的持续盈利模式。为此,企业需要将内外部各种资源和要素系统整合起来,形成具有独特核心竞争力的运行系统、达成利益相关者的一种交易结构。
众所周知,快餐大王麦当劳的利润支柱实际上是商业地产经营:首先把精心考察的店铺租下来;然后采取特许经营的方式吸引加盟商,将店铺加收20%的租金后再租给加盟商。
商业形态与商业模式二者不容混淆。简单来说,企业必须先明确商业形态,再确定相应的商业模式。
第一,二者的层级不同。
虽然不否认存在一定的互动作用,但总体而言,商业形态决定商业模式。也就是说,商业模式是建立在一定商业形态基础之上的,同一商业形态下的企业商业模式有其共性(不排斥标新立异)。反之,一定的商业模式要在不同的商业形态之间进行转移、复制,一般而言难度要大得多。
譬如,制造商与零售商属于不同的商业形态,对应的商业模式必然不同。制造企业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供应链成本降低和效率提高、产品研发创新而提升附加值,以及市场渠道的战略合作。而零售商的盈利模式则侧重于规模化采购、连锁化销售和快速周转,甚至离不开供货商的入场费、推广费。
第二,二者的重心不同。
可以说,商业模式就是企业在确立战略定位以及商业形态之后,所相应采取的竞争模式、运营策略。正确的战略定位(包含商业形态)本身并不能保证企业盈利,还需要合理的商业模式及经营策略。同样,正确的商业模式能带来盈利,但如果缺乏科学的战略定位则无法持久和难以扩张。
10年前和10年后,不同的只是品类相同的是售卖方式。10年前被质疑10年后仍然被质疑,10年前不可能做任何回应也无须回应只需要满足网购人群在价格和服务上的需求;10年后回应得有点疲倦,只能通过实践来验证O2O是否可以成为商业模式?两万元不足以支撑这个论断,或许只有到2000万甚2个亿才会有说服力,但无论如何,这是个开始,一个让人匪夷所思的开始。
现在我们来看看成为O2O成为商业模式需要具备哪些条件?首先是有线上商城(或平台上的网店)和线下实体店(可以是独立的也可以开在商业地产里),而且线上商城和实体店均可以正常售卖商品或服务。在这个基础上,需要做到两件事情:一是同价,二是库存同步。
先来说同价:在 线上这个O的价格体系里,价格设置和调价已经完全电子化,这种电子化的结果就是调价非常容易,包括价格的审批权限设置与审批都全程电子化,整个价格设置和 价格调整都是透明且可控可追溯的。这个方面比线下那个O的先进性已经领先一个世纪。线下的调价体系受限于“价签”及对应的ERP系统,一方面是无法做到即 时大批量调价,一方面是无法在系统里快速体现,更无法可视化体现,只能通过SKU码单一识别。所以如果要实现线上线下(020)的同价,线下必须换成“电 子价签”,同时更换或对接电商的ERP系统,实现价格的同步设置和更改。电子价签的成本如果按照0.2元计算,每家店10万个SKU,共计1000家店, 那成本就是0.2*10万*1000家=2000万元。这还只是价签固定成本(当然这个成本有可能再降低),其它的价签更换成本和维护成本未计算在内。这也 是为什么电子价签在全世界范围都难已快速推进实施的原因。
如果这是一家零售商,那么同价的策略需要品牌商来配 合进行,如何对接品牌商线下的ERP系统、线上的网店后台、以及设置好审批权限就成为非常复杂的事情。如果还涉及到采购商品(零售商定价权限高)和商家入驻开店商品(零售商无定价权限),以及零售商定价权限低,同价的问题就变得异常复杂起来。
二是库存同步:这 个方面首先是涉及到线上的实体店、零售商仓库、品牌商仓库三个实体,其次就是品牌商多渠道的库存管理,这些渠道包括商业地产零售商的实体店、独立的品牌专 卖实体店、加盟的品牌商实体店(含独立和商业地产零售商内开的店);还有网上的零售商平台、第三方开店的平台、闪购团购等供货平台,这些构成了多维的库存 矩阵,这个库存矩阵又将分布在多个系统中进行库存的管理,而且零售商、网络第三方平台、品牌商在管理库存的系统又无法统一,在这样的情况下,要实现O2O 的库存同步,似乎和“维护世界和平”的难度差不多。
同价和库存同步这两个方面是商业模式是否能够成立最 基础的两件事情,这两件事情如果没办法通过系统、流程和制度的方式在零售商、网络平台、品牌商和消费者四者之间做好,消费者很难进入到这个O2O的闭环商业模式里,那么就会依然存在着线上和线下的销售区隔,这种区隔在线上零售商疯狂的营销创新和联动式的价格战驱动下,消费迁移属于必然。这个趋势的发展让实 体店不堪运营成本的重负,在未达成同价和库存同步之前就会开始大范围关店,因为体验在许多品类并不成为必须经过的一环。
其次O2O的商业模式就是退换货部分,实体店和网上 商城要实行同样的退换货政策并且同样的方便和快捷,对于实体店来说,是否可以就近原则去消费者家中取货完成退换货成为很关键的部分,这个部分涉及到的是实 体店店员的职能转变以及相对应的成本上升,以销售额为KPI考核的实体店店员成为售后服务人员无论是从激励机制还是职能调整,都将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成本投入。而作为纯电商来说,快递人员的职责非常明确且单一,除了送货外还可以上门取货,至于是取要送的货还是退换的货,流程和激励机制都可以满足。无论是哪种对于纯电商公司来说都是有利的。那么在退换货环节,线上的O已经占据了明显优势,特别是对于自建物流的大型纯电商平台来说。一方面服务的是已购买的消费 者,另一方面也是在服务潜在的有快递需求的顾客(如果上门退换货取件满意,自己或所任职的公司有快递要发当然首选该电商快递服务)。
而线下实体店在这个职能的调整并非可以一蹴而就,在没有实现之前仍然存在着由于电商份额的快速占领导致实体店销量下滑、成本进一步上升之后的关店可能。
对于国美电器创始人黄光裕而言,经营国美是一项长期的事业。眼下,国美电器在市场上的种种表现和做法,却更像是从事一门短期赢利的生意。
据《中国企业报》记者的调查,国美电器上述情况并非个案,骗取国家“以旧换新”补贴资金自2010年以来陆续在南京、北京、天津、石家庄等多个城市出现,在遭遇当地商务部门的处罚后并未令行禁止。而“价格欺诈”一事除了武汉,还在衡水也有发生,对于预存金额的使用条件未能提前说明,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以“预存少量金额便可多消费”的价格文字游戏,构成了“价格欺诈”,与市场领军企业的形象形成了鲜明反差。
在以“市场销售业绩和营业利润”为目标导向的业绩考核体系驱使下,国美电器全国各个门店已衍生出一条“欺骗产业链条”,不仅忽视了对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商业道德、企业价值观底线的恪守,甚至还出现了“以商业信誉和企业诚信换取和追求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危险增长模式。在这种模式推动下,国美电器未来到底能走多远?
作为一家商业流通企业,在国美电器千余家门店中销售的近千家、数万个的产品中,自身并不制造任何一个产品,其只是在不断制造一种“销售服务”。而“诚信和服务”正是国美等家电零售巨头们的核心竞争力。
对于任何服务型企业,其生存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是不能骗人,要建立起最基本的企业诚信底线,更要建立与之匹配的监管制度和商业模式,否则最终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当年,国美电器从北京的一家服装店走上了家电零售的道路,并迅速通过“全国连锁”的运营模式从北京走向全国,最终依靠“统一标准、连锁扩张”的商业体系,在跑马圈地下的规模化扩张和资本并购下的全国性收购,成为全国最大的家电零售巨头,也成功迈入了千亿级的家电巨人行列。